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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拟提拔担任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一般为7-15天。

第三条对拟提拔担任机要保密部门以及其他不宜公示的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实行任前公示。

第四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所在镇街党委、区级部门党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任前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健康状况;

公示对象的主要工作经历;

拟任职务;

公示发布单位及受理群众意见的意见箱、接待地点、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等。

第六条拟在本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本地区面向社会公示;拟易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原工作所在地区和拟任职地区进行公示;镇街二级班子和区级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在其工作部门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任前公示可采取公告、文件、会议等方式进行,也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

第八条任前公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组织部门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组织部门受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组织部门向党委汇报公示情况;

组织部门向署名或者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个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党委对拟任职人选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条组织部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登记建档,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对组织上已掌握清楚或者作出结论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

对反映的重大问题和组织上没有掌握的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对所反映问题线索不清楚的,责成公示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再视情况调查核实;

调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线索,视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查处。

除尘第十条党委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对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予以任用;

对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任职的,予以任用,但应在任前谈话中严肃指出,提出改进要求;

对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任用,涉及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反映的重大问题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暂缓时间不超过3个月。暂缓期间,应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监督电话:83326182)。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2017年3月5日公示人选基本情况1、解卫星,男,安丰镇人。1970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主任(试用期一年)。2、李维举,男,沙沟镇人。1972年2月出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案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案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3、朱洪涛,男,建湖县人。1967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副主任,拟任市委党建办主任。4、王道斌,男,昭阳街道人。1979年7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办一科科长,拟任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5、苏登

山,男,老圩乡人。1963年2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人社局副局长,拟任市人社局主任科员、公务员局局长。6、崔广权,男,竹泓镇人。1970年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拟任市市场监管局戴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7、仲伯华,男,陶庄镇人。1977年3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党支部书记,拟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8、张迅,男,昭阳街道人。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拟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市政府国资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9、刘震祥,男,昭阳街道人。1976年9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园林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拟任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副局级)。10、陆玉华,男,钓鱼镇人。1963年9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拟任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11、陆仁杰,男,荻垛镇人。1967年11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拟任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12、周曙,男,昭阳街道人。1972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xxx省xxx系统 各级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xxx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xxx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

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xxxx”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现将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一、拟任职务 张强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院长; 陈季修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张国山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 刘欣葵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 戚聿东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张红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张映红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梦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连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任); 郎丽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田新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徐雪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付磊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金京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刘文辉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百兴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杨河清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

赵耀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张琪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 冯喜良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 段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韩小青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石刚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杨同庆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杨一平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 马慧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姚翠友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 牛东来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 柴建设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李金国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钮英建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勇毅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赵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 姚东旭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李红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蔡秀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符启林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 谢海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拟提拔担任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一般为7-15天。 第三条对拟提拔担任机要保密部门以及其他不宜公示的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实行任前公示。 第四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所在镇街党委、区级部门党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任前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健康状况; 公示对象的主要工作经历;

拟任职务; 公示发布单位及受理群众意见的意见箱、接待地点、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等。 第六条拟在本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本地区面向社会公示;拟易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原工作所在地区和拟任职地区进行公示;镇街二级班子和区级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在其工作部门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任前公示可采取公告、文件、会议等方式进行,也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 第八条任前公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组织部门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组织部门受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组织部门向党委汇报公示情况; 组织部门向署名或者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个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党委对拟任职人选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条组织部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登记建档,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对组织上已掌握清楚或者作出结论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

干部任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参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根据《梧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聘用方案》(梧院人字〔2009〕87号)要求,现将朱宇乾等42名同志拟任级别的有关情况和主要业绩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朱宇乾等42名同志拟任级别和主要业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09年12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学院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2;联系电话:5822100)。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梧州学院人事处 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公示名单如下: 朱宇乾,男,汉族,广西梧州人,1979年11月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馆员。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拟提任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1.扎实做好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草拟文稿157份,审核文稿309份,

处理各类收发公文2273份。协助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托校园网络开发了院内公文收发系统。 2.认真做好学院公章的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起草了《梧州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梧州学院保密工作规定》。 3.周密细致地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工作,共组织会议36个,撰写会议纪要19份。 4.做好基本办学条件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和大事记的撰写工作。 许玉婷,女,壮族,广西防城人,1981年12月生,本科(函授)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拟提任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1.科学规范办理文件和请示报告,2年来共办理了1000多份请示报告,做到细心、及时、无误。 2.努力提高办会质量,协助筹备了近50个学院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大中型会议。 3.开拓创新,做好车队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驾驶员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办法、汽车维修保养报批制度等,使车辆管理、调度、维修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梁韵,女,汉族,广东顺德人, 1981年6月生,本科(函授)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馆员。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副主任,拟提任为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docx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 为加强公司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前监督,进一步规范某(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公司《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示对象 1、拟提拔为按副科级管理的干部人选; 2、拟提拔为按正科级管理的干部人选; 3、公司公开招聘拟任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人选; 4、公司党委认为其他需要公示的人选。 二、公示内容 1、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2、公示的起止时间。 3、受理意见的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详见《某科级干部任前公示表》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范围 1、公示在公司党委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后、办理任职手续前进行。 2、公示时间原则上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公示表张贴之日起计算。 3、公示范围为拟提拔人选所在单位和公司本部。 四、公示受理 1、公示期间反映意见的受理,由公司党委办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 2、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应登记建档,并根据意见的内容和性质分类办理: (1)组织上已作了解并处理过的问题,以及干部考察过程中已调查核实过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 (2)匿名反映的问题,且事实不清、线索不明,无从调查核实的,不作调查。 (3)反映公示对象学历等涉及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直接调查核实。 (4)反映公示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违纪违法以及在考察推荐人选过程中私下搞不正当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直接调查核实;线索不清的,由公示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转请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篇一: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干部任前公示 经***会议研究,拟提拔***同志担任领导职务。根据有关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对象及基本情况如下: ***,男,**族,**县人,****年*月出生,**文化,中共党员。****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拟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同志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篇二:干部任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考察和县委研究,王充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朱波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副科级);庄新强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为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充,女,1986年04月生,山东济宁人,全日制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11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朱波,男,1986年01月生,江苏赣榆人,全日制研究生(天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6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庄新强,男,1988年02月生,山东莒县人,全日制研究生(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8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公示期限:2014年2月23日——2014年3月1日(公休日有人值班) 接访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7212548 电话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3日 篇三:科级干部任前公示范文 XX局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XX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XX,男,XX年XX月出生,XX族,大学学历,现任XX局副局长,拟任XX局局长。

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材料

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材料(精选多篇) 关于同志拟任职务的考察推荐材料 县政府办系统党委并报县委女年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县镇人年月在县教育局参加工作现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干部。 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特别是通过县委党校青干班的培训学习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政治立场坚定坚信党的性质、纲领、信仰、宗旨、奋斗目标不动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 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业务能力较强从学校到机关从执鞭任教到事务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跨度她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的转变。 几年来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积累和丰富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内务管理井井有序操作电脑灵活快捷所分管的工作从未出现过差错完全能够胜任独当一面的工作。 勤恳爱岗敬业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形象窗口早出晚归坚守岗位是最基本的要求。 几年来她没有迟到早退现象而且大部分时间是她先到 岗开门最后一个下班关门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从不怕苦叫累不计较个人得失。 工作成效显著无论是站窗台宣传讲解答疑还是在办公室主管财会业务还是接待来访人员导办都是十分热心热情深受群众的好评。 工作服从安排不论分内分外主动干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年以来多次被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 品德行为端正同志之间与领导之间能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不挑拨矛盾不惹事生非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不图名利不计恩怨。工作上即使受到委屈能够顾全大局在女同志多的单位能做到这点是难能可贵的。体现出她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范。 鉴于该同志德、能、勤、绩方面的突出表现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基本具备了科级领导干部的条件特别是适合乡镇领导工作本人愿意去乡下锻炼特此推荐上级党组织望予以考查。第三篇:干部任职考察推荐材料 干部任职考察推荐材料 关于同志拟任职务的考察推荐材料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热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科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_1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扩大民主,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和减少用人失察现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下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 换届选举时,提拔担任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班子领导职务的干部,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对经县及县级以上党委讨论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发布专号文件、利用新闻媒介发布公告或开辟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四条公示的内容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拟提任干部的基本情况; 拟任职务或任职意向; 公示期限; 受理群众意见的部门、通讯地址及举报电话等。 第五条公示的范围一般应在被公示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及系统内进行。工作涉及面广的职位,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公示应自县级以上党委任职讨论通过的次日起开始。公示期限应在7-15天之间。公示期满遇到法定节、

假日时,可顺延至工作日时第一天止。 第七条公示期间,组织部门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和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送交信件和情况反映记录。 第八条公示期间,对拟任干部有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在公示期满前群众的反映意见,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或确有问题需进一步查证的,组织部门应及时向党委提出暂缓任命或调整任职的建议。除尘涉及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公示期间,对无不良反映或因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任用或因反映线索模糊无法调查核实的,组织部门应及时办理任职试用手续。 第九条组织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群众的意见不得推诿,不得隐匿、毁损、篡改信件、电话记录,或向被公示对象通风报信,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调离组织工作岗位直至追究党纪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关于干部提拔任用公示的通告

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肇组公字[2011]82-90号 经中共肇庆市委常委会研究,邓业明等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颁发的《肇庆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肇发[2005]2号)的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邓业明,男,1963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自考本科,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拟任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锐贤,男,1965年11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党校函授本科,1984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双拥)科科长,拟任市民政局副处级干部。 吴汉先,男,1954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罗定,党校函授大专,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拟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调研员。 蓝秀杰,男,1956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怀集,电大大专,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家星,男,1956年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新兴,

函授大专,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委,拟任市林业局副处级干部。 邹洁才,男,1958年1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 党校在职研究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公路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市公路局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公路局副处级干部。 李爱民,男,1963年11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 党校函授本科,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德庆县公路局局长,拟任市公路局副处级干部。 李丽敏,女,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东梅县,出生地:广东四会,党校函授本科,198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鼎湖区政协副主席,拟任正处级干部。 罗俭明,男,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东四会,出生地:广东广宁,大专,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宁县原副县长,拟任正处级干部。 欧植深,男,1958年1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封开, 自考本科,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封开县人大常务副主任,拟任正处级干部。 梁燮楷,男,1952年9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封开,党校函授大专,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封开县原政协副主席,拟任正处级干部。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7天。受理单位: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邮政编码:526040,电

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扩大民主,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和减少用人失察现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经县委讨论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发布专号文件、利用新闻媒介发布公告或开辟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四条公示内容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拟提任干部的基本情况; 拟任职务或任职意向; 公示期限; 受理群众意见的部门、通讯地址及举报电话等。 第五条公示范围一般应在被公示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及系统内进行。工作涉及面广的职位,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公示应自县委讨论任职通过的次日起开始,公示期限应在7天以上。公示期满遇到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工作日时第一天止。

第七条公示期间,组织部应安排专人值班,除尘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送交举报信件和情况反映记录。 第八条公示期间,对拟任干部有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公示期满前群众的反映意见,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或确有问题需进一步查证的,组织部应及时向县委提出暂缓任命或调整任职的建议。涉及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九条公示期满,对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任用以及反映线索模糊无法调查核实的,组织部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条组织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群众的意见不得推诿、不得隐匿、毁损、篡改信件、电话记录,或向被公示对象通风报信,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调离组织部门直至追究党纪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省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何国平,现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男,1954年10月生,汉族,江苏常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2、庄同保,现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处处长。男,1956年12月生,汉族,江苏扬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参加工作。拟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3、马宁,现任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男,1958年7月生,汉族,江苏南京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副研究馆员,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 4、王中苏,现任宜兴市委副书记、市长。男,1957年10月生,汉族,江苏东台人,大学学历,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宜兴市委书记。 5、张立军,现任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男,1971年7月生,汉族,江苏靖江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拟推荐为宜兴市市长人选。 6、梁一波,现任吴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男,1970年9月生,汉族,江苏张家港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拟任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7、黄利金,现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男,1953年5月生,汉族,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6月参加工作。拟明确为正市级。 8、周毅,现任淮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男,1964年8月生,汉族,江苏常熟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干部任职公示范文

干部任职公示范文 XX局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XX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干部任职公示 经组织考察、党委研究,拟提拔xxx同志为校园中层正职干部,现进行任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因分厂工作需要,经职工民主测评、厂长提名、分厂党政工联席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任以下领导干部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考察和县委研究,xx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xxx任莒南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副科级);xxx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为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理解群众监督,现将有关状况公示如下 关于领导干部任用公示的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以下X名拟任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20xx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20xx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24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xx年 (国科发政200号),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部分推荐主体已确定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名单,现按要求公示如下 干部任职前公示 市公示字〔20〕号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XXX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状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其拟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xx年9月19日前向桂林市XXX人事科反馈(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 任职公示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拟任xxx同志为xxx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任。现对以上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或异议。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医院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 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现将公司职能管理部室基层管理人员任职公示如下干部任职公示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的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的公告 2009年10月28日13:32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社区网摘手机点评纠错 E-mail推荐: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拟任人选任前公示的公告 日前,福州市公开选拔35名35岁以下副处级年轻干部工作,经过笔试、体检、领导能力测评、面试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数2.5︰1的比例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了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州市公开选拔35名35岁以下副处级年轻干部公告》及有关规定,经福州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并报福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从经考察德才表现比较优秀、符合拟任人选条件的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选取综合成绩前35名共36人(因第35名有2人并列),作为本次福州市公开选拔副处级年轻干部拟任人选予以任前公示(按综合成绩名次排列。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姓氏笔画排序)。拟任人选同时在《福州日报》和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公选网站上进行公示,福州以外设区市的公示对象还同时在其所在设区市党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09年10月28日开始。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福州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公示对象(按综合成绩名次排列) 1.陈金友,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福建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2.雷连鸣,男,畲族,1983年8月出生,福建福安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3.张晓容,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福建宁化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现任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教导员(正科级)。 4.李小荣,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福建南安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5.苏建,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辽宁开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现任福建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挂职任长汀县纪委主任科员)。 6.叶仁佑,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福建长乐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检察员(挂职任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总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㈠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 ㈡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㈢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㈥民主集中制原则; ㈦依法办事原则; ㈧分类分层管理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副厂处长以上领导干部。 第五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择 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 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 政策,围绕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好、口碑好的优秀人员担任科 级领导职务的总体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用人导向, 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着力建 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市XXXX事业发展提供坚 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选贤任能、事得其人、人岗相适原则。 (三)公开、平等、民主、择优推荐选用原则。 (四)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原则。 (五)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充分保证此次选拔任用严密、公正,成立“XXX市XXXX局科级领导干部选 拔任用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所有程序,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X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 (二)工作组 主任: XXXX 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组员: XXXX 办公室(监察室)科员 (三)考察审核组 成员:XXXX 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XXXX 办公室(监察室)科员 四、选拔岗位 根据XXX市XXXX局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此次选拔任用职位为:XXXX科科长1名,办公室(监察室)副主任1名。 五、选拔任用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工作必需的能力,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二)具备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正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提任对象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提任对象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以上职务需在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四)在政工、监察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党员。 六、程序和方法 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镇党政领导干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XX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镇机关二级机构(办公室、站所、中心)负责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及镇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负责人。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选任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熟悉拟任职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具有拟任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和组织决策能力。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群众基础好。 (四)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五)拟任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五条初始动议。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或基层请示报告,按照职数和班子配备要求,由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研究提出干部调整动议方案。 事先需报区委组织部或区相关领导通气、审查的,在民主推荐前履行相关手续。属于区直部门管理的镇站所负责人事先需报区直相关部门通气、审查的,在民主推荐前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民主推荐。选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镇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的民主推荐范围为镇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的民主推荐范围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村(居)民代表,换届时按照换届工作要求执行;镇党委直属党(总)支部负责人的民主推荐范围可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由班子成员、部分党员代表参加或者由全体党员参加。召开推荐会时,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当在获得推荐票数位于前列的人员中确定,且其获得的推荐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个别特殊需要的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处级干部任前公示

处级干部任前公示(二) 为了充分走群众路线,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校党委研究拟提任正处级干部的8位同志(按姓氏笔划为序)予以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21日至29日。在此期间,欢迎干部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1、许月云,女,汉族,泉州鲤城人,1965年5月出生,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硕士,教授。主要简历: 1983.09 ~1987.07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1987.08 ~2001.10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泉州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 2001.11~ 2005.11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书记 (其间:2004.09—2006.12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在职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2005.12~ 泉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2008年12月晋升教授) 2、苏国柱,男,汉族,泉州惠安人,1969年6月出生,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士,副研究员。主要简历: 1987.09~1991.07 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 1991.08~1995.04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系辅导员 1995.05~1996.06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科员 1996.07~1999.09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科员 1999.10~2000.09 泉州师范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成教中心副主任科员 2000.10~2002.02 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成教中心副主任科员 2002.03~2009.04 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教中心主任 (2005年9月晋升副研究员) 2009.04~ 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2020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报告

2020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对2019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2019年4月,镇党委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级干部,分别是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都满意。同时,对我镇科级干部进行了人员轮岗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科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镇党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

法规为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激发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我镇一方面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监督 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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