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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1.1 职业名称

制图员。

1.2职业定义

使用绘图仪器、设备,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车工(2009年修订) 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3-04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在工件旋转表面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45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75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相应机床设备及必要的刀具、工具、夹具、量具及机床辅助设备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48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 版)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 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 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项目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 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三、监理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 态度,以科学数据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四、除收取监理合同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 受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成或补贴等。 五、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 的立场。

六、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作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七、虚心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热爱公司,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品德修养。 二、服从管理、加强协作,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责任心强,高效优质地完成每项工作。 四、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来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时间: 2012-04-28 10:22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的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 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三)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1.8.2.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大专以上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看护病人”、“护理孕妇与产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合计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高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社交礼仪”、“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与娱乐”四个项目。四项满分合计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 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工程监理课程标准

《建筑工程监理》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建筑工程监理 课程编号:560302 学时:60 考核方式:考查 适用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第一部分课程概述 一、课程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学习领域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为培养工程监理专业人员提供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也是建筑工程各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开发思路: 本课程设计思路是在职业岗位行动领域中提炼出来的完整工作过程,主要以行动情境中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作任务来构建学习情境,作为小型的主题学习单元供学生完成。 三、课程特色: 《建设工程监理》学习领域课程充分体现了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的内涵,并模拟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开展教学活动,结合工学和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使学习真正领悟职业岗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形成职业行动能力。 第二部分职业岗位标准 一、本课程对应的职业岗位 该课程对应的主要岗位有:监理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以及建筑 施工技术工人岗位。 二、国家或行业职业标准,技术等级标准 本课程所对应的岗位工种主要有:监理员、质量员、安全员、二级建造师等 第三部分培养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监理概念与性质;了解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了解招标与投标的概念、了解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概念及影响因素;了解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组成。 2、掌握监理制度基本内容、监理工作内容与目标控制;掌握合同订立程序,合同效力及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程序,合同管理方法;掌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手段;掌握档案资料的管理。

二、职业能力目标: 掌握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法;掌握质量控制理论,具备质量事故处理的技能;掌握进度控制理论,具备进度计划调整技能;掌握造价控制理论,具备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技能;知道工程项目文件组成,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监理资料管理技能。 三、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目标 1.方法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 (2)培养学生必要的法律意识。 (3)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 (4)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2.社会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勇于创新的能力。 (3)培养学生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企业第一的工作作风。 (4)培养学生交际和沟通的能力。 第四部分课程内容 本课程分为XX项目,以XX个子项目为载体来组织教学,将职业行动领域的工作过程融合在项目训练中,课程项目结构与学时分配见表1。 表1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60学时)

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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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客房服务员。 1.2职业定义:在饭店、宾馆、旅游客船等场所清洁和整理客房,并提供宾客迎送、住宿 等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 有一定的计算能力;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7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8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100 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客房 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具有 2 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 教室、服务台(配备电脑)、标准客房(或模拟标准客房)以及相关教具及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1-6册)

国家职业标准汇编目录 第一分册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 (3) 跣工 (21) 磨工 (41) 镗工 (58) 组合机床操作工 (77) 加工中心操作工 (86) 铸造工 (97) 锻造工 (113) 焊工 (125) 金属热处理工 (145) 冷作钣金工 (164) 涂装工 (181) 装配钳工 (197) 工具钳工 (211) 锅炉设备装配工 (223) 电机装配工 (239)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25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266)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278) 机修钳工 (292) 汽车修理工 (309) 摩托车维修工 (328)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47) 锅炉设备安装工 (358) 变电设备安装工 (393) 维修电工 (42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435) 手工木工 (445) 精细木工 (467) 音响调音员 (479)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491) 砌筑工 (505) 混凝土工 (521) 钢筋工 (534) 架子工 (545) 防水工 (557)

装饰镶贴工 (585) 装饰金属工 (614) 装饰打胶工 (633) 电气设备安装工 (648) 管工 (680) 汽车驾驶员 (695) 化学检验工 (709) 食品检验工 (734) 纺织纤维检验工 (760)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778) 防腐施工 (801)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 (841) 动物检疫检验工 (851) 沼气生产工 (858)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 (873) 推销员 (884) 出版物发行员 (898) 中药购销员 (937) 鉴定估价师 (947) 医药商品购销员 (957) 中药调剂员 (967) 冷藏工 (977) 中式烹调师 (986) 中式面点师 (996) 西式烹调师 (1010) 西式面点师 (1027) 调酒师 (1041) 营养配餐员 (1054) 前厅服务员 (1065) 客房服务员 (1082) 保健按摩师 (1094) 职业指导人员 (1113) 物业管理员 (1144) 锅炉操作工 (1155) 美容师 (1201) 美发师 (1216) 摄影师 (1235)

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

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营业员。 1.2 职业定义 在营业场所从事商品销售、服务销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观察判断、计算能力;四肢灵活;色觉、味觉、嗅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营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书;培训中、高级营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实训教室或实习商场。 1.8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实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各级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和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负责人,领导监理人员完成项目监理任务。 (2)行使监理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分工,授权监理人员并督促其完成相应的工作。 (3)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总结、监理回访报告,填报工程监理日志。 (4)主持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项目概预算审查,必要时编制项目建设总体网络进度计划和建设资金运用计划。 (5)审核签署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等重要命令和变更决定,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解决各种纠纷,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6)组织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各级政府和项目法人。 (7)处理工程建设各方的索赔事项,审核签署工程计量和款项支付凭证。 (8)管理监理人员,督促安全生产;对监理人员进行月度、年度考勤和考核,依据公司技术经济责任制度进行年度结算与分配。 (9)管理项目财务支出,负责完成项目监理费的收费任务。 (10)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审核签署竣工资料,管理公司为项目配备的生产仪器设备、资料等。

3.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2.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往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项目监理的最终责任。总监对外向建设方(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1、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包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凭证。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餐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级

职业概况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餐厅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 为宾客安排座位、点配菜点、酒水,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提供就餐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50标准学时; 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餐厅服务员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备餐桌、餐椅、餐具、工作台、布件等必备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标准。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国家人力资源职业标准

国家人力资源职业标准 讲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证部组织有关专家,在2003年8月《企业人力资源治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时期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进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阻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按照科技进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有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差不多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要紧人员有:于法鸣、游钧、莫荣、岳威、时勘、安鸿章、曹来京、蔡宁、胡小勇、韩永江、童天、刘小玲,参加审定的要紧人员有:董克用、孙义敏、于庆义、徐兰宇、江苏平、陈蕾、杜旭,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证部批准,自2007年2月6日起施行。 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聘请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治理、薪酬福利治理、劳动关系治理等工作的专业治理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不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

监理员(见证取样员)工作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监理员(见证取样员)工作岗位职责-制度大全 监理员(见证取样员)工作岗位职责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各级政府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在项目总监理工...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各级政府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 (2)监理员对给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负责,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开展监理工作,不得随意越权。 (3)监理员应了解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内容,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从事工作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 (4)监理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分项分部工程实施跟踪质量控制,关键部位要实施旁站监理。 (5)监理员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诸如钢筋等材料外观目测、混凝土成品外观和几何尺寸、验模验筋、见证取样、取样频度、试验报告、气温观测、混凝土温度(含入模温度)、管材壁厚、管材内外防腐、管线计量、防雷接地、施工设备状态、作业人员到位率、工程实体与图纸的对照、是否存在工程质量或人身安全隐患等实际问题以及其它日常质量控制工作,实地履行监理义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 (6)掌握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为签证和中期付款的计量提供书面或口头依据。与承包商共同完成实地计量工作,涉及投资进度问题汇报总监处理。 (7)收集、整理、编目和保存本专业信息(资料),为施工过程中查阅和使用信息提供方便,完成打字、文印、收发等事务性工作。 (8)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其它工作。 职责描述公司制度店长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前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前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前厅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为宾客提供咨询、迎送、入住登记、结帐等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有效地进行交流,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能准确地运用数学运算;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身体的眼、手、足及其他部位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1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高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 教室、模拟服务台以及前厅常备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

10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4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这104 个职业(工种)的编码和名称如下: 序号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 6-03-01-15 防腐蚀工 4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5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7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8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9 6-21-08-01 装饰美工 10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11 4-07-04-01 美容师 12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3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4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5 4-07-04-02 美发师 16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17 6-04-01-01 车工 18 6-04-01-02 铣工 19 6-04-01-04 磨工 20 6-04-01-05 镗工 21 6-04-02-01 铸造工 22 6-04-02-02 锻造工 23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24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25 6-04-05-02 涂装工 26 6-05-02-01 装配钳工 27 6-05-02-02 工具钳工 28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9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0 6-03-01-15 防腐蚀工 31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32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33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34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5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36 6-21-08-01 装饰美工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244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 Code of professional supervis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项目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三、监理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以科学数据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四、除收取监理合同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成或补贴等。 五、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六、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作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七、虚心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热爱公司,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品德修养。 二、服从管理、加强协作,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责任心强,高效优质地完成每项工作。 四、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必须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得体。语言文明,用词准确、清晰 七、举止大方,行为得体,不得无事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做有违职业道德、纪律的事。 八、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泄密。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前厅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规范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前厅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为宾客提供咨询、迎送、入住登记、结帐等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有效地进行交流,能获取、理解外界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快速做出反应;能准确地运用数学运算;有良好的动作协调性;能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身体的眼、手、足及其他部位完成各项服务操作。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1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高级前厅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教室、模拟服务台以及前厅常备用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打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初级不超过100min,中级、高级不超过120 min;各等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不超过30 min,中级、高级不超过40 min。 场所: (1)标准教室。 (2)服务台或模拟服务台。 设备: (1)总台。 (2)电脑终端及打印机、扫描仪。 (3)大、小行李车,行李寄存架。 (4)验钞机。 (5)帐单架、客房状况显示架、预定状况显示架、住客资料显示架。 (6)邮资电子秤。 (7)钥匙架、钥匙卡。 (8)信用卡压卡机。 (9)电话机、传真机。 (10)雨伞架。

监理职业准则

监理职业准则 吉林松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扎赉特旗保安沼地区乌塔其饮水安全供水工程监理部 二00九年七月

监理职业准则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具有对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 (2)坚持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监理,既要保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又要公证合理地对待承包人。 (3)监理工程师本身要模范地遵守国家以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也要求承包人模范遵守,并据以保护项目法人的正当权益。 (4)廉洁奉公,监理工程师不得接受项目法人所支付的监理酬金以外的报酬以及任何形式的回报、提成、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同时,也不得接受承包人的任何好处,以保持监理工程师的廉洁性。 (5)监理工程师要为项目法人严格保密。监理工程师了解和掌握的有关项目法人事业的情报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6)监理工程师当发现自己处理问题有错误时,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承认错误并同时提出改进意见。 (7)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个人,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承包施工,也不得参与采购、营销设备和材料,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8)监理工程师不得以谎言欺骗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不得伤害、诽谤他人名誉借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信誉。

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条令以及地方民族政策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面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名义在报刊上登载承揽监理的业务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的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要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包人或材料设备供应人或制造人中兼职; (10)不接受非监理单位的任何报酬,补贴或津贴等; (11)当业主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12)监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必须熟悉施工合同文件,全面理解并要求监理,全面理解并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监理人员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利益。

《呼叫服务员》职业标准

《呼叫服务员》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呼叫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在呼叫中心工作,以呼入、呼出电话或多媒体通讯方式处理客户服务请求或从事营销服务的工作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呼叫服务员(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呼叫服务员(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呼叫服务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沟通、判断、理解、口头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声音条件好、精通打字、计算机操作熟练。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 适应对象 从事呼叫中心行业客户服务工作的在岗人员或准备进入呼叫中心行业从事呼叫服务员工作的人员。 1.7.2 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执行。

1.7.3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为合格。 1.7.4 鉴定场所设备 (1)标准多媒体教室 (2)呼叫中心系统或相关模拟设施

二、工作要求 2.1 “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2.2 各等级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呼叫服务员(五级)、呼叫服务员(四级)、呼叫服务员(三级)共三个等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2.2.1呼叫服务员(五级)

2.2.2呼叫服务员(四级)

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

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化工总控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总控室的仪表、计算机等,监控或调节一个或多个单元反应或单元操作,将原料经化学反应或物理处理过程制成合格产品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存在一定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和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良好,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设施完善。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为具有本职业必备设备的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32-15 监理人员职业守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项目监理部必须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三、监理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以科学数据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四、除收取监理合同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成或补贴等。 五、在处理各方面的争议时,应坚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场。 六、不允许泄露自己所监理的工作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发表自己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论文时,须取得业主同意。

七、虚心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一、热爱公司,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加强品德修养。 二、服从管理、加强协作,积极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责任心强,高效优质地完成每项工作。 四、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向社会和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必须仪表整洁、端庄、大方、得体。语言文明,用词准确、清晰 七、举止大方,行为得体,不得无事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做有违职业道德、纪律的事。 八、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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