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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和取缔有关事宜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和取缔有关事宜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和取缔有关事宜的批复

(银监复〔2006〕74号2006年4月5日)

上海银监局:

你局《关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认定和取缔有关事宜的请示》(沪银监发〔2006〕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对公司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认定,应对非法从事银行业

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行为和有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既要定性,又要定量。具体工作可由你局与公安部门协商处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一条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4〕28号)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实行属地监管,授权各银监局对辖内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和取缔。调查、核实、认定和取缔的具体程序按《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六年四月五日

chl_154730

文件提供: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17324405.html, 北大法宝 Tel:010-8268 9699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 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x区金融秩序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为x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x区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x〔x〕98号文件精神,并按照方案中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规范民间借贷等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x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理论和“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健全和完善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融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x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紧防、严控、规范”为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为出发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x开展1-2次非法集资、融资风险排查活动,尽快掌握情况,同时结合排查结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各类非法融资活动的发生,实现“摸清底子,分类处置,依法打击,维护稳定”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反结合,规范信息披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民间借贷活动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统一口径、统一形式,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防止错误舆论引起公众的恐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散发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宣传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加强警示,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理性投资,从源头上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推动民间资本区场健康发展。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对可能出现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全面摸排,提前制定处置预案,抓源头、抓苗头,做到一旦事件发生,反应及时灵敏,处置程度清晰,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应对措施有力,坚决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当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开展民间借贷活动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对全区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民间借贷活动的规模和发展状况。建立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民间借贷规模和投向的监测,及时排查、掌握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案件或潜在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依法处置。 (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顿、规范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经营范围、业务运作进行全面检

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92、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29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294、《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所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指哪些机构? 该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295、《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照审慎经营规则,该规则包括的主要容有哪些? 审慎经营原则包括风险管理、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容。296、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应该经过什么部门批准? 应该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9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采取哪些措施进行现场检查?进行现场检查时又有什么具体规定? 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1)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2)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4)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的具体规定: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298、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银监管理机构应作何处理? 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未能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299、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银监管理机构可作何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300、《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何时开始施行?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国人民银行法 301、中华人民国的中央银行是指哪家银行或机构,它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国的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的职责是:(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贷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02、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什么? 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303、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如何处理? 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处理。对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04、中华人民国的法定货币是什么?它的单位是多少? 中华人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全国银行业概况 1、中国经济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74.41万亿,位列全球第二。2012年至2016年GDP的年均复合名义增长率达8.64%,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2、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中国银行业亦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数据,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42%和14.35%。下表列示了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和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数据: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等。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是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7.29%,负债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37.21%。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共有12家股份制商 业银行。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把握有利的市场机遇,取得持续较快发展,市 场份额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中国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和负债总额的18.72%和18.99%。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中国银行业监管新框架体系解读

中国银行业监管新框架体系解读 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杆,其出台必将引发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调整和重组,影响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在我国,最近公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强调“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提升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合时代 应该说,巴塞尔协议Ⅲ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全面提升银行业风险控制水平。金融危机之后,银监会提出需要对金融危机的教训进行深刻反思的同时推进全面改革,在金融监管国际场所,银监会也强调监管改革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并在资本定义、反周期超额资本、流动性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等重大问题上,提出了我国的明确观点。而在国内,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划分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进行差异化监管。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形成的一个广泛共识是,“大而不倒”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建立起事前和事后的一整套解决措施。为此,国际监管界引入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概念,要求将其放到国际的平台上监管,由国际组织进行运行稳定性评估、同行评议。目前,针对我国实际情况,银监会正在研究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方法。这项工作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银监会将改变目前按照资产规模划分银行为大中小型银行的做法,转而在银行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再考虑复杂性和内外关联性等,将银行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针对两类银行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相应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实施新监管工具要求、过渡期要求等将会实行更严格的监管。此前业界传闻各国有大型银行、中信、招商银行等被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从严等,虽然这一消息随后被否认,但银监会统筹考虑,将对不同系统重要程度的银行实施差异化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思路已然确立。实际上这些工作一直在进行。如从2010年起,银监会对大型银行新增了附加资本的要求,高于小银行;另外,未 来新的监管规定,如扩大风险资产的覆盖面等,将首先在大行上推进,大行的时间表要先于小银行;以及对大银行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大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过分复杂进行监管等等。这些监管举措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于大而不倒”机构的监管思路和安排,将对不同规模和类型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提升资本充足率要求,实行全新的资本监管制度。应该说,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资本协议确定8%的资本充足率,并不是基于最优资本结构理论计算的结果。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显示,银行按照8%计提的资本远远不能覆盖吸收危机期间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更不能充分反映银行被动地应对外部冲击带来的社会成本,包括倾销资产的连锁反应、信贷收缩阻碍经济复苏等。金融危机后提高银行资本监管标准已成为国际共识。目前,英国、新加坡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将资本充足率标准提高至12%~16%。“十二五”期间,我国银

中国银行业的现状分析

银行业动态跟踪:政策调控较为密集、信贷控制仍为主要标的货币供应量增速回落新增信贷低于市场预期。2011 年1 月末M1、M2 增速分别回落至13.6、17.2分别较2010 年年末下降7.6 和 2.5 个百分点。这显示了货币政策回归常态化企业活期存款出现较大幅度减少。在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多项措施的作用下1 月人民币新增贷款 1.04 万亿低于市场预期的1.2 万亿这表明了央 行信贷控制有所成效。银行业基本面较为稳定息差提升可期。2011 年新增信贷增速将较为平稳银行业贷款平均余额的良好增长仍是推动业绩增长的关键因素。在2011 年经济增长较为稳定的预期下我们认为银行的净息差将在加息周 期中受益具体的提升幅度将根据通胀的发展以及加息的频率、方式等因素而定。2011 年经济基本面较为稳定预计行业资产质量将保持整体稳定的态势。行业监管政策调控较为密集价格型调控工具对银行业中性偏利好存款准备金率 和动态差别准备金率调整对银行构成利空。预计 3 月份政策调控的节奏和力度将保持平稳后续政策持续大幅收缩的 空间预计有限。银行业基本面较为稳定估值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市场普遍预期2011 年上半年通胀压力较大货币政策紧缩预期将压制行业估值修复进程随着银监会相关监管 政策的进一步明确预期未来年报、季报披露行情或将成为股价较好表现的时间窗口。银行业未来估值修复可期具备了中

长期的投资价值维持行业的“增持”评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在全国率先实现刷银行卡“打的” 2011 年05 月27 日13:28 来源:大连电视台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据大连电台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与大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今天正式启动打车刷银行卡便民工程,今后凡持有各家银行“银联卡”的市民,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都可刷卡付费,不用再付现金了。因而,大连也成为全国首个“刷卡打的”城市。请听报道。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大连出租汽车公司“蓝灯的士”在全国率先实行计价器收费,此举闻名中外。如今,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打车市民越来越多,乘车交现金已不适应现代“打的”需求。为了方便市民和外地游客在大连“打的”,大连出租汽车公司便与银行联手实行刷卡打车。记者看到,安装在蓝灯的士上的消费终端机与计价器连接,不但可以受理各家银行发行的普通“银联卡”,还能识别“芯片银行卡”和“手机信用卡”,也就是说乘客既可刷卡、插卡付费,也可以挥卡“闪付”。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钱景秀告诉记者,这种刷卡方式时间很短,特别是挥卡闪付和挥机闪付它的交易时间从原来的接近 1 分钟的时间能够缩短到0.2 秒。目前,大连市共有1200 辆蓝灯的士,大连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正分批对车辆进行银行卡受理改造,今年内使公司的“蓝灯的士”陆续加装消费终端,受理银行卡支付业务。公司党委书记许建红表示,公司现与

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与对策分析

摘要:分析了我国地下金融的成因,分析了非法金融对社会的危害,并给出了政策建议。关键词:地下钱庄;非法金融活动;民间金融在对国际收支各主要项目的计量、核算过程中,虽然各种相关要素已被尽量完整、真实地纳入其中,以使最终数据准确可靠地反映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但是仍有一部分“灰色”资金流动处于监管之外,而无法合理准确地进入核算体系。包括地下钱庄在内的地下金融活动便是这样一种游离于金融体系之外、处于“地下”状态的、难以计入资本项目的非法金融活动。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体制随之改革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背景之下,地下钱庄却仍有猖獗盛行之势,且已初具规模。以作为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活动之一的非法买卖外汇及洗钱来看,2002年7月国家外汇局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的专项整治之后,宁波市公安局即在11月查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56.2万美元的场外非法买卖外汇案件。2003年根据国家外汇外汇管理局的估计,2003年中国地下钱庄年洗钱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而北京安邦信息集团更进一步的分析是,其中走私收入洗钱约为700亿元,腐败收入洗钱约为300亿元人民币(而根据有关部门的估计,官员权力腐败的情况较这个数据远为严重),外资企业进行非法利润转移1000亿元。又如2004年国家四部门宣布4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的479次活动中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人民币,较近的一次则是2007年2月公安部门以“本色集团”及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甚至涉嫌洗钱查封浙江东阳神秘女富豪吴英所有资产。可见地下钱庄的盛行已形成对金融秩序的巨大的潜在威胁,并给反洗钱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造成巨额资本外逃,给资本项目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地下钱庄的盛行有着诸多原因,这里主要列出以下几种:(1)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行业有着强劲的增长势头,因而在扩大规模、投资旺盛的推动下,对资金也有着旺盛的需求。虽然金融体制也在逐步相应地变革,但总体上看金融体制改革依然相对滞后,使社会的资金资源无法得到最合理的配置。一方面国有银行持有的大量民众储蓄主要流向大企业,特别是效率低下的国企;另一方面蓬勃发展的民营中小企业存在着急迫的资金需求,却难以从国有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这就迫使许多民营中小企业转向其他资金来源渠道,包括通过地下钱庄融资借贷。这在沿海民营企业较为发达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省市较为突出。因此可以说地下钱庄是在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导致资金供求错位的条件下得以盛行的。(2)地下钱庄也是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机构。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地下钱庄在成本以及利润回报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低交易费用、简便的交易方式、简化的手续、及时、快捷等的优势使得地下钱庄对急需资金的民营中小企业是一大诱惑,因而频频向其借贷融资。这也是地下钱庄得以生存并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3)从外汇管制的角度来看,我国目前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这已无法满足众多企业的外汇需求。因而这部分外汇需求缺口促使企业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来弥补。沿海乡镇私营企业经济活动频繁,对外汇有较大需求,而部分需求缺口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来满足,故而通过地下钱庄来调剂。外向型企业尤其是三资企业为逃避严格的外汇管制,套取汇差,有时也通过地下钱庄存款或贷款。地下钱庄的盛行已对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形成不可忽视的潜在威胁。地下钱庄通过洗钱将不发收入变为“合法”收入的过程在助长犯罪的同时也极大影响国家的金融稳定。这里仅就通过地下钱庄进行的跨境资金流动以及洗钱对外汇及资本项目管理的影响略作讨论。地下钱庄通过非法买卖外汇及洗钱活动,形成了跨境流动的、游离于国际收支统计及核算体系之外的地下资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统计资料表明,跨境流动的地下资金流出额占gdp比重在1997年达到2.31%;2002~2003年间,跨境流动的地下资金占gdp 的比重介于0.1%~2.31%之间,而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则介于0.5%~6.5%之间。这些地下资金会对人民币汇率造成一定的偏差,并影响真是的外汇收支。非法买卖外汇可能造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目录 时间:2008-04-16 09:5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 主编: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黄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姚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 撰稿人:文海兴王胜明王科进巴劲松王瑞娣 石宏水淼尹龙刘晓勇孙礼海 何山杜涛严冬峰李倩李文阁 李文泓陈佳林杨明仑杨勇赵向阳 张劲松胡康生姚红秦刚贾东明 段京连扈纪华黄毅崔宇清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第一章总则 时间:2008-04-16 09:59 来源:中国人大网 本章共七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对象、目标、原则,监管者的法律保护,监管独立性,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及跨境监管合作问题。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是,在金融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逐步显现。在银行领域,不良贷款问题、银行违法经营问题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的隐患,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逐步增强,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商业银行行业竞争五力分析

金融经济 Financial economy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行业竞争五力分析 乔颖慧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 400030) 【摘 要】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9年,从一家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面临重庆市激烈的金融行业竞争。通过运用波特行业五力模型分析法,制定并实施有效地企业战略,使竞争压力朝着有利的方向改变,建立核心竞争力,谋求企业长远发展。 【关键词】金融市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五力模型分析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于2008年6月在原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辖内39个区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并的基础上,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商行是一家地方性金融企业,既是一家以市场化为原则的现代化商业银行,又担负服务“三农”的社会责任,坚持“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发展战略,立足“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的目标市场。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提供金融服务,以重庆市的人民币业务为主,逐步开办外汇业务和拓展市外业务。现有分支机构1800多个,员工近15000名,注册资本金60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31%9,资本充足率9.53%,不良贷款率低于15%,存款规模位居重庆市第一。重庆农商行既具有重庆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又面临金融市场高度开放竞争激烈、自身业务单一管理水平急需提高和金融风险加剧的市场挑战。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根植地方,深得当地老百姓特别是农村客户喜爱,具有经营灵活、网点短小精悍的优势。但主营业务局限于重庆市,市场横向拓展不足,面临城乡两重夹击,员工专业知识欠缺,服务观念不强,产品单一,创新跟不上市场发展。在此,运用战略理论中经典的“波特行业五力分析法”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进行竞争能力分析,从而制定有效的战略实施办法,将目标转化为现实经济效益,保持持续竞争优势。 按照波特行业五力分析模型,将竞争力量分为五种:行业现有竞争者、潜在进入者、顾客、供销商、替代品。通过对五种力量的分析制定公司策略,有利于尽可能摆脱这五种竞争力量的压力,并使竞争压力朝着有利于企业的方向改变,建立强大安全的优势,使企业市场战略更为有效。 一、竞争对手分析 金融市场上银行机构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目前重庆市现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5816个,从业人员5万9千多人,形成了以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为主体,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渝机构、地方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互为补充的组织体系。农商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主城区和县域都形成了直接竞争,具体体现在: 1、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具有规模大、资金雄厚、结算渠道畅通、人员素质高、产品组合丰富等优势 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资产剥离等调整后,资产质量明显好转,风险监管具有一套全面有效的制度,能够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和收益。 2、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多为全国性布局,服务网络优势明显,多在经济贸易发达地方抢占窗口位置 近年大力投入自助机具,不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效率,还树立了良好的现代企业形象。而重庆农商行的网点布局不合理,虽然数量多但地理位置不佳,多位于城乡结合部,基本都属于农转非地区,并且局限于重庆市,只能通过协议联盟和加入银联方式,结算渠道极大受限。 3、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人员素质高,市场敏感度强,市场口碑较好,在产品创新和服务意识方面明显强于重庆市农商行近年来,市场相继推出广收客户欢迎的电子银行、个人理财、投资组合以及现金管理等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业务,吸引了大量优质客户。但农商行目前还不具备推出这些新业务的能力和符合资格的从业人员,业务拓展很受局限。商业银行的创新凸现了农商行核心竞争力的弱点。 4、各种证券公司、基金管理、私募基金公司是农商行另一类资金来源竞争者,由于这类企业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一批资金实力强的中高端客户在满足了基本风险保障后,基于资金利益最大化的特点,转而流失为这类金融公司的客户 同时市场上还存在有各类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因为资金投放方式灵活、贷款手续简便、对风险控制要求不高等特点,也逐渐成为农商行贷款业务的竞争者。 二、潜在进入者威胁 1、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是对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是强大的威胁,因为市场定位的不同,对农商行的直接威胁暂不明显但随着外资银行的逐步深入会带动金融市场的成熟,优质客户日趋成熟后,将倾向于选择产品服务更满意更专业的银行,会加速从农商行流失。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也在改变市场定位,例如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正在重庆开展的“农村乡镇银行”部局,“狼”也在抢占数量巨大的低端客户,基于此现将外资银行定位于潜在进入者。 2、邮政银行成立以来,先以资金投资和拆借业务为主,逐步开办信贷业务,主要为农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服务,以小额贷款为主,这种市场定位对农商行的经营构成直接威胁只是邮政银行因初涉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目前还无法快速拓展市场,业务手人员素质对业务发展约束比

2014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4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范本1 xx县人民政府 防范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及对象 金融业务方面。主要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卖行、典当行等机构,也包括未冠以上述名称,但实际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及非法成立的金融机构筹

备组织。 非法集资方面。主要指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集资活动。主要防范和打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从事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宣传非法金融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基本特征,揭示合法行为和违法活动的区别,不断提高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投资,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止和避免组织或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依法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卖行、典当行等机构的经营、宣传和融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严禁超范围经营,确保依法合规运营。严厉打击和处置一批典型的非法金融行为和案件,建立健全杜绝非法金融活动的长效防范机制。 三、工作分工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xx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商委、人民银行xx支行、县银监办、县金融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我国银行业五力分析

我国银行业五力分析 摘要:在任何产业中,一般都有五种竞争力量——进入威胁、被替代的威胁、买方的议价能力、供方的议价能力、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以银行业为例,所谓银行间的竞争,不仅仅指现有各银行之间的竞争(这本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竞争”范畴),也包括银行与其买方、供方、替代品、潜在的进入者之间的竞争。五种力量的合力决定了银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及其利润率,最强的一种或几种力量占着统治地位并对战略构成起决定性作用。 关键词:银行业波特五力分析模型 一、引言 行业环境是指企业所处的经营领域的环境。行业环境主要包括五种要素及其关系。这五种要素共同作用,决定了行业竞争的性质和程度,它们是形成企业在某一领域内竞争战略的基础。作为管理者,应充分了解这五种要素是怎样影响竞争环境的,明确在该行业中处于什么样的战略地位。 二、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 1、我国国有银行业当发展现状 加入WTO以来的十年,我国银行业开放基本与对外开放的宏观政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并与我国银行业发展程度和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中国银行业与中国经济的其他部门一样,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 入世以来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1年底到2006年底,在这一阶段,我国银行业开始按照入世时的承诺实施对外开放。在5年过渡期内,我国银行业认真履行承诺,并在承诺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和深化银行业改革需要,积极主动地实施各项自主开放措施,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第二阶段为2006年底以后至今。这一阶段,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结束,在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之时,取消了对外资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客户限制和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2、2011年第四季度最新盈利情况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第四季度,商业银行去年的净利润达到1041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7637亿元增长36.3%;其中,非利息收入占比19.3%,占比较2011年前三个季度均有所下降。 三、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我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 迈克尔波特在一九八五年提出了一个非常系统的、分析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的方法——外部动力模型,使人们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一个清楚的了解。在企业经营中,能够经常为企业提供机会或产生威胁的因素主要有五种,即本行业中现有的其他企业、供应方(供应商)、买方(顾客)、其他行业中的潜在进入者和替代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组织。 1、替代产品带来的压力 (1)从企业融资角度考虑,企业除了向银行贷款,还可以发放债券或上市融资。 (2)从个人融资角度考虑,个人除了向银行借款,还可以向亲友借贷或者典当行抵押。 2、供应商(供方)的争价能力 个人或企业向银行存入资金,获得相应的利息,但利息率收到国家的统一规定和调控,个人和企业没有自主权。对于股份制上市银行,其股价高低取决于宏观经济背景,利息率和市场供求,以企业或投资公司作为资金供应方有较强议价能力,而股市上的散户则几乎不具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 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

金融机构划分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银监发〔2005〕28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28号2005年6月6日) 各银监局: 为加强对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银监会制定了《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现将这两个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将这两个意见转发给辖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二○○五年六月六日 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 为促进农村合作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现就加强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管原则与目标 (一)监管原则 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和“明确目标、区别对待、分步提高”的基本原则,2007年以前,参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对农村合作银行实施监管,参照商业银行监管标准实施影子评价。从2007年起,在风险监管领域,按照商业银行监管标准与要求,对农村合作银行实施监管;在部分监管指标及监管指标计算口径方面,要考虑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实施有效监管。 (二)监管目标 1.2006年底以前,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口径计算,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始终保持在8%以上;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双降”,按五级分类口径,平均不良贷款比例达到8%以下。 2.2007年底,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按五级分类口径,多数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达到5%以下。 3.2007年底,其他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基本达到商业银行监管要求;在全国银行系统综合评级中处于良好水平。 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农村合作银行测算主要经营指标,制定分期达标规划与措施。监管部门应每半年就达标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资本监管 (三)强化资本充足率考核 资本监管是增强农村合作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约束资产扩张冲动、控制风险程度的有效手段,是防范金融风险、增强社会信誉、完善市场约束的必经之路。农村合作银行应按“五级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步骤,对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2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18号),完成各项工作,达到资本监管要求。考虑到农村合作银行资金运用的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银行行业分析报告 (一)银行发展的总体概括 1、近年来银行发展状况: 我国银行的分配状况: 3 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 行; 4 家商业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是:交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以及110 家城市商业银行;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由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组成。 表 1 为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我国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和负债总额情况: 表 1 各银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额占比 %负债总额占比%大型商业银行60.444.9356.0944.89股份制商业银行23.5317.6122.2117.78城市商业银行12.359.2411.549.24其他类金融机构37.7128.2235.1128.1总计 133.62 100 124.95 100 解析: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大型商业银行依旧占据了主要 地位。但近几年来,所占的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所占市场份额有所提高。 2、银行行业前景分析: 图 1 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

图2 银行行业信心指数与景气指数 结果分析: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 图1 中,企业景气指数都大于临界值100,说明当前企业景气状态处于温和回升状态; 图2 中,银行业景气指数小于临界值 100,因此可以反应出银行业在近一年多内的景气状态不佳;银行家信心指数偏低,说明近年来处于金融行业银行业的发展并不顺利。 3、银行行业一般特征分析: 银行行业经济结构银行行业的经济周期垄断竞争型周期型行业银行行业生命周期 成长阶段 行业类型 金融服务行业 分析(略) 4、行业板块的变动趋势: 表2、 3 为 2012 年 16 家上市银行的收入情况: 表2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股东净利润增长率利息净收益增长率25570.5415.210269.2817.520367.4316.6 手续费净收入增长率拨备支出增长率其他项目收益增长率4642.1112.62295.188.5561.01-8.4 结果分析: 平均成本收入比中,其中五大行提升 0.03 个百分点至 31.76%,城商行下降了 1.35 个百分点至 29.9%,农行、中行、中信、平安银行成本收入比提升。 表 3 业务和管理费用增长率 %12 平均成本收入比%11 平均成本收入比% 8158.614.332.1831.9 12 净息差 %11 净息差%12 非息收入比例%11 非息收入比例% 2.64 2.6620.3521.33 结果分析: 净息差中,股份制银行下降最多,达到9 个基点,其中平安和民生银行下降最多,分别为 38 个基点和36 个基点,兴业银行反弹18 个基点;同时,由于银监会对行业收费的管理导 致五大行手续费收入增幅减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非息收入占比分别为17.75%和 12.10%,同比提高 1.89 和 1.02 个百分点。 图 3 为 2012 年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1999年1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1999〕41号 (1999年1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247号令)颁布以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查处力度,同时,一些分支行也提出,在认定和查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247号令)第六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根据这个规定,对非法金融机构,由该机构所在地的人民银行认定和取缔;对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银行认定和取缔。 三、《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247号令)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现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的,应当责令该金融机构停止有关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有关资金”。根据这个规定,人民银行在认定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后,有权责令金融机构停止为该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理结算,停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或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往来,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筹集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动用。为此,人民银行可向金融机构发出停止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当事人结算账户支付的通知书,暂停该结算账户上存款的支付,直到收到人民银行书面的解除通知书为止。若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当事人已将敛取的资金划往异地,则由非法金融机构设立地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人民银行发文给资金划往地的人民银行,由资金划往地人民银行发出停止结算账户支付通知书。 四、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247号令)第六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调查、取缔过程中,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一经取缔,因非法金融业务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非法金融机构有批准部门、主管单位或组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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