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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

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
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

多中心理论与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

臧乃康

[摘 要]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多种悖论与矛盾:利益主体多元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行政区分割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绩效评估价值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多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悖论等。以集权的

官僚政府组织取代多中心的公共管理背离事物逻辑,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和经济要素

的流动会全面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的建立。这就要求:创新区域公共合作关系、建立

区域公共政策协调机制、明确区域公共治理合作主体、优化区域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关键词]多中心;公共治理;区域合作;长三角

[中图分类号]D035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6)05-0083-05

多中心理论重要贡献之一是在市场与国家之外发现了另一只 看不见的手,在市场秩序与国家主权秩序之外发现了社会运转的多中心秩序。本文试图从多中心理论的视角对长三角洲公共合作机制进行探讨。

长三角区域并非行政区划学意义上的区域,而是一个经济区域概念。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在全国建立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等七个跨省市区经济区域构想,不仅体现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多样性以及我国的各区域在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和历史渊源上的同质性,也体现了国家区域划分的政治设计和政策引导趋向,其实质是通过公共政策协调区域关系对区域发展给予政治指导。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 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要继续发挥对内地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加强区内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1]这表明,中央政府比过去更加重视超越行政区划的区域公共治理。

长三角一体化是否与多中心体制相容?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了多中心理论: 大城市地区的人追求的各种公益物品利益的多样性,能够在许多不同层次的背景下得以调控。多中心体制面临着这一问题,在更为广袤的大城市地区内跨越每一个正式实体的职能上的或者地域上的约束,实现更为广泛的社群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多中心政治体制的绩效只有借助于可能存在于各种各样单位之间协作、竞争和冲突的模式才能得到理解和评估##如果多中心政治体制能够解决冲突,并在适当的约束之内维持竞争,那么它就能够以富有活力的安排来解决大城市地区的各种各样的公共问题。[2]这给我们以启发,以多中心理论的视域来分析长三角地区公共合作机制,能开拓对问题及对策分析的视野。

尽管,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最高的地区,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形式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但是体制性根源依然存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着多种悖论与矛盾:

1、利益主体多元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

中央与地方分权化的改革进程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地位,明晰了其独立的利益目标,地方政府进行决策自主性和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中国25年的改革是沿着放权让利的轨迹进行的,由于这种改革是一种行政性分权,地方政府利益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利益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地方政府获得了谋取地区利益的权力,而且地方官员进行政治博弈的资本更加雄厚。在利益驱动下,地方政府倾其所能,动员和组织所有资源发展地方经济,以GDP的增长来获取经济利益和政治资本成为最佳选择。长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为了吸引外资或台资、港资,相续出台了优惠的政策。这些过度的让利与优惠,客观上损害了长三角区域的整体利益,而且也不利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分权是中国改革的敲门砖,但是这种行政性分权并不是建立在市场充分发育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往往忽略了资源

配置的效率、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政府本身利益最大化。尽管长三角地区的官员都认识到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最终会获得共同利益,但是客观存在着的多元利益格局,决定了任何一种合作机制都不可能满足所有成员的利益要求,人们所要建立的不仅是一个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也是一个留有实现自身特殊利益空间的平台。

2、行政区分割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

由于行政区划体制,长三角地区的各层级政府必然寻求地方区域边界内的利益最大化,或地方行政区域边界内的治理成本最小化。一方面要防止区域内利益 外溢,另一方面企图由其他主体承担本区域发展成本。从目标函数看,总体上各级各地政府在竞争中是多目标的,诸如,保持稳定、增加就业、促进增长等。追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是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的首选目标,因为我国官员的选拔任用是以横向相对业绩比较的激励形式,并非自下而上的合法性认同形式,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可能性较小。

计划经济体制下,江浙沪三地的分工与合作在计划框架内进行,区域之间相对封闭。目前,行政区分割的体制性根源并没有消除,长江三角洲地区所呈现的区域不稳定性、行政不对称性、目标不确定性以及区域合作层次还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与体制。长三角16个城市分属两省一市,相互之间协调难度较大,市场分割、非理性竞争和地方保护等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错综复杂的行政屏障和利益冲突,容易出现长江三角洲地区的 碎片化。只要遇到利益碰撞时,合作?中心模式与多中心模式的冲突显得特别引人关注。

3、绩效评估价值与经济一体化的悖论

长三角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实质上为各城市乃至省市之间政府领导人的绩效竞争,而官员的政治激励与绩效评价使原本通过市场合作可能达成的双方利益最大化无法实现。在长三角地区许多地方政府实然价值仍然是以政府本位,在政府本位价值的指导下绩效评估指标中多涉及产值、税利指标,而很少涉及人和社会的发展指标,许多地方官员为 指标政绩而工作。顾客至上的价值、公共责任的价值、投入产出的价值难以在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得到较为真实体现。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文化、价值观念、相互战略、职能定位、管理方式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价值以及制度安排也要发生变化。长三角地区的地方政府原有的绩效评估价值与经济一体化出现冲突与对抗,所体现出来的制度安排和评估指标仍然保持在原有的体制框架之内。这主要体现在:一是上级组织及其领导认同是对地方行为的最高肯定;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评价标准趋于多元。 多元指的是评价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本地公民、媒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评估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且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作为主导的上级评价结果。地方领导者与本地的利益关系密切,形成了一种利益共同体结构。其实这种结构本身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绩效评估的范围和指向并不是整个长三角区域,而是以行政区划为对象。

4、多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悖论

多中心体制这个词是一个容易引起歧义的词。 %多中心&这一术语适当地概括了交叠生产层次和多个领域政治互动的智慧。##%多中心&一词比%多核心政治体制&(mu lti nuc l ea ted politi ca l syste m)更有魅力,##关键不在于管辖单位的数量,而在于同时存在多个机会,据此参与者能够在不同的集体性实体之间确立或终止联系。在由多个政治单位构成的体制中,每一个单位都为自己的公民直接生产所有的公益物品,多中心的充分潜力就得不到实现。##如果要充分实现多中心的潜力,多中心就必须根植于经济、法律、宪政和政治领域的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3]其实,多中心并不意味着中心之间相互对立。多中心治理要求,在地方治理的各个层次、各个区域同时进行调节,由多个主体同时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多中心体制下,地方政府辖区的大小并不影响法律地位的平等,它们并不依赖传统的官僚科层和等级进行运作。我国长三角地区行政管理体制是以官僚制为基本组织构架的。多元的单体中心,与合作、协调的要求存在着对抗和矛盾。长三角区域产业结构趋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使得这一地区的比较优势和整体效益难以体现。

现代多中心体制是建立在民主体制基础之上,多中心合作并不仅仅建立在区域政府间合作基础之上,还必须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这样合作协调才具有真实意义。

集权和分权的安排在制度结构的实质上都是单中心的,是市场与政府两极思维的安排,而多中心的制度安排则不同,在基础设施等公共事物持续性的制度选择中,多中心制度安排保留了集权制度安排的一些优势,是公共事物持续发展获得激励的源泉。

建立长三角区域城市政府协调平台,建立规范协调的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是对区域内利益矛盾和冲突进行协调的前提和基础。事实证明,仅仅从政府间的合作机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些体制性难题。必须

看到,企业和民间自发、分散的合作意愿和经济要素的流动,全面推动了长三角政府间的合作。多中心理论认为,以集权的官僚政府组织取代多中心的公共管理是背离事物逻辑的。

1、区域经济一体化呼唤着区域公共合作机制

为了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实现跨行政区的公共服务,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自主自理的合作机制。这种公共合作机制必须将内在化的规范和共同规范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在长三角区域合作过程中,降低地方政府自利性,实现共享利益最大化或最优化。此外,由于政府的效率与责任以及民众有众多的服务和需求选择,长三角地区分散的地方治理成为实现地方政府利益诉求的重要形式。与此同时,民众的共同利益需要通过社会平等、社会公正、公共安全、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等才能实现,而这一过程是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公共治理过程。

长三角的共同利益决定了公共合作载体或平台应是共享的,必须要建立公共合作的载体或平台。这主要体现在:第一,跨行政区域的基础设施。这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包括着社会性基础设施、经济性基础设施和生态性基础设施。在长三角这样跨越两省一市的复合型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需要由区域内的省市政府进行协调组织,联合开发和共同建设,诸如,机场、公路、航道、码头、供水、供电、供气、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网络建设和城际之间的轨道交通等。

第二、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研究建立长三角16个城市电子政务信息、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企业经济信息相当一部分是政府提供的,这些信息的准确和真实程度决定着市场交易成本。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加市场机会。因而,区域公共合作机制的前提是政府部门将其掌握的信息资源向长三角区域提供共享。

第三、区域应急处理平台。长三角地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强度和密度极高,任何较大事件的发生容易造成联动损失必须建立一体化的应急处理平台。这种应急处理范围,包括长三角区域的自然灾害、疫情处理、恐怖事件、公共卫生、警务治安等多层面的合作。

2、区域地理空间性质奠定了区域公共合作机制物质基础

从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势、国内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以及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来看,长三角区域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会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自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市场经济以来,无论是国家中央政府,抑或是区域间的地方政府,政区间的竞争总是不可避免而且大量存在。这些区域间的政区竞争,集中体现为辖区间政府为了获得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资源以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围绕制度、政策和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竞争。[4]新一轮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方向,不仅要以整体优势面向国内市场,而且要在地域分工体系发展中,使长三角成为国内外经济循环的接轨区和融合区,充分发挥极化和扩散效应。

上海正着力打造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和管理中枢地位,长三角区域的其他15个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为上海的发展提供区域支撑,长三角区域的江苏、浙江的城市群聚合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区域性的产业链和跨行政区的共同市场已成为长三角地区的基本走势。以市场一体化促进区域内乃至区域外城乡之间商品、资金、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的相互交流,实现生产力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功能互补。在21世纪初,整个长三角区域发展进程中,应注意 增强高密度城市群的聚合功能与一体化整合,发挥区域内特大型经济中心城市的综合功能,成为区域发展要素配置中心、产业扩散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信息流转中心。[5]

3、区域政府合作的共识的形成提供了区域政府公共治理合作机制氛围

在长期的经济互动中,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各级政府意识到区域发展对各自的重要性,在各地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中,主动融入上海,将分散的各个地区整合为整体,已经成为长江三角洲各级政府的共识,这为建构区域政府公共治理合作机制提供了良好氛围。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以上海为龙头、由浙江(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七市)和江苏(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苏州、南通八市)两省15个城市所组成的城市带。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行政的力量消解了经济一体化内在能量。历史上,长三角地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苏南是中国民族工业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浙江则较早就有发达的商业贸易,上海作为江浙两地的经济中心,成为江浙产品和原料的重要集散之地。据有关资料统计,从2003年到2004年,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共签订各种合作协计近20项,并且长江三角洲区域内地方领导人高层会议定期召开已经形成制度。2004年 上海峰会上,长三角协调会首次引进务实机制,设立了信息、规划、科技、产权、旅游、协作六个合作专题。一年多以来,六个合作专题进展顺利,获得了实质性的成效。2005年10月份起,这些意味着区域政府公共治理合作机制进入实质性整合和启动阶段。

地方政府竞争对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地方政府竞争有利于制度创新,有利于减轻政府竞争中存

在的委托代理等问题,从而维护市场竞争,也有利于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但是,长三角区域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竞争还呈现出较明显的无序状态,由此而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而形成所谓的 行政区经济。这种无序的竞争使资源得不到最优配置,不利于推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

建立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必须要走出传统的思维定势,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来打破行政壁垒或建立超行政区划的都市联盟收益甚微。必须从理论上突破和机制上创新,才能真正建立长三角地区的公共合作机制。

1、创新区域公共合作关系

实践证明,单一的行政手段或非行政手段在构建公共合作机制过程中是不够的。行政手段或路径并不能解决跨区域发展的问题,这种方式难以跳出行政封锁的圈子。当然,现行体制下,完全离开行政手段的调控是不行的。对长三角地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城市体系规划、生态环境整治和区域公共产品,可以通过中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出面协调,设立重大项目、资金、人才、利益分配机制,解决长期困扰长三角地区多年来各自为阵、重复建设的难题。

公共合作机制主体应该是多元的,至少应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等,从而形成多中心治理系统。在公共合作方式上,行政、市场、项目、合同等都是可供选择的合作方式。还可以由政府进行市场购买的方式来实现合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非政府组织一旦摆脱了对于政府的行政依附,非政府组织能够超越行政分割带来的限制和樊篱,通过市场或契约、合同、规划来推动跨行政区域的合作进程。

跨区域政府合作形式应是丰富多彩的,可以通过项目、市场、非政府组织三个层面来实现合作。一是项目形式合作。这里主要指的是具有区域共同利益的项目合作,如高速公路、能源、环境、生态、教育、培训、人力资源等项目合作。二是市场形式合作。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等,区域政府所支付的成本和承担的责任,既可通过政府间的服务合同、政府间服务转移形式来运作,也可通过政府向市场、向非政府组织购买的方式来实现政府间的合作。三是非政府组织形式合作。政府间的合作并不一定需要政府组织体系的框架内来完成,非政府组织更适用跨区域政府合作,如长三角地区物流协会、长三角生态联盟、长三角招商联盟等。

协商、协调是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的基本要义,这种合作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是多中心治理的表现形式。

2、建立公共政策协调机制

公共政策是政府治理的基本手段,长三角地区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必须以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为基础,而这又以公共政策的基本统一为前提。长三角地区公共政策协调应主要体现在:

(1)区域公共产品供应政策的基本协调。长三角区域在公共产品供应政策方面有着良好合作基础,长三角区域人文相通,文化相容,公共产品供应的关联度大,区域公共产品供应政策的基本协调是长三角区域社会管理一体化的重要前提。目前而言,可以先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突发事件应急合作公共政策,如安全生产事件、交通事故事件、社会治安事件、恐怖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公共卫生、动植物疫情、自然灾害、示威游行事件、大规模群体事件、邪教组织事件等,应通过公共政策来加强合作,在信息、资源上互通、互助、互利,建立长三角区域应急合作体系。二是人力资源供应合作公共政策。人力资源一体化障碍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长三角区域的社会保障、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的差别。目前,可以采取对流动的人力资源实施非歧视性政策。改变传统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使长三角居住人口在区域内得到合理配置,在区域内流入地与流出地实行统一的双重管理。对于人才流动可以实现更优惠、更灵活的鼓励政策。三是社会服务合作公共政策,如实现医疗服务、交通服务、政务信息、个人诚信、教育资源、社会治安的一体化,从而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降低成本运作目标的实现。

(2)区域财政税收政策的基本协调。我国企业按照注册地征缴税收,企业的迁移与地方税收留成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地方政府总是要想方设法提供各种优惠让企业留在本辖区内。因而,现阶段,要逐步调整和减少以获得优惠政策和特殊待遇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政府竞争,让地方政府参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而政策一旦形成,地方政府就应该认真执行和全面落实;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调整招商引资方式,改善招商环境,避免竞相压价,减少恶性竞争。

3、强化区域公共治理多元主体合作

多中心结构的存在的前提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长三角公共治理合作主体是多元的,应包括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

第一、企业之间的合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由于利益驱动,企业并不会真正承担区域公共利益的协调职能。企业之间的合作目的在于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使企业利益最大化。因而,对于企业在长三角一体化的产业分工

和协作并不能人为的改变和扭曲,具体说,企业选址、企业的规模,都应由企业根据比较优势、比较成本以及对市场的把握来自主选择。政府过多干预只会人为设置合作障碍,加大合作的成本。除此之间,要积极整合各种要素市场,促进要素流动,通过强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来扩展地区合作秩序,深化区域分工合作体系。

第二、政府之间的合作。政府是地区整体利益的代表,在区域合作中是最有效的协调主体,政府的导向不仅对本地区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在现阶段对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竞争与合作行为具有实际意义。当然,政府之间的合作,其形式可以通过企业或市场、非政府组织来实现,如长三角开发银行、长三角投资发展基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等。

第三、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旨在实现组织成员利益的最大化,具有政府区域协调功能的延伸和拓展的功能。通过诸如长三角区域发展咨询委员会、长三角规划发展委员会、长三角产权联合交易中心等非政府组织,来弥补行政区划所带来的各种不足。通过非政府组织制定一个在长三角区域具有约束力的区域合作公约,约束和限制地方政府的过度的自利行为。通过行业协会突破行政区划的障碍,组成跨地区的行政联盟,共同制定区域市场游戏规则,推进区域市场秩序的建立,整体发挥区域市场资源最大效应和最优效应。

4、优化区域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政府绩效评估价值以忠实公共利益为前提,才能实现绩效评估的协调与和谐。因为,政府的目标价值具有多样性。政府绩效评估价值目标的设计,要使政府绩效评估过程和效应不仅仅是评估其行为的有效性,更要评估其行为正当性;不仅评估其行为的经济成果,还要评估其行为对于政治、文化、社会、自然,特别是对公民及社会公平、公正的影响,不仅要评估效率、发展,还要评估和谐、协调。要建立长三角区域的政府绩效评估共性指标。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指标,更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综合指标;不仅要关注投入,更要关注产出;不仅要关注行为及其过程,更要关注效果;不仅要关注效率,而且要关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以建立注重效果和公众满意度的新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和改善公共责任机制,使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和改善区域公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竞争力。要探索设立政府绩效指标体系,通过设立基本目标、评价标准、保障措施、权责义务等各项指标内容,构建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行为规范和评价系统。

我国现阶段缺乏普遍法制规则、统一市场秩序和完善区域政策,要真正构建起一个行之有效的长三角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经过长期的利益博弈和整合。必须将长三角区域公共治理合作机制纳入到一个多学科、多层面的研究领域,才能真正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光明日报,2005-10-19(2).

[2][3]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C],上海三联书店,2000 57-57,7-8,77

[4]陈瑞莲,蔡立辉.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

[5]洪银兴,刘志彪.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机制[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44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党总支副书记、地方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南通 226019

[责任编辑]胡 捷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副部长发言稿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副部长发言稿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我代表商务部对本届论坛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从2021年第一届泛珠论坛召开以来,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促进了内地东、中、西部的经济互动和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水平的提高。 今天,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在此深入探讨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7年来创造出来的巨大商机,促进内地九省区与港澳地区的经济融合与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首先,内地港澳经济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发展。 2021年以来,中央政府及时调正宏观经济政策,先后出台了扩大消费和加强内地服务业开放等一系列措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把国际金融危机对港澳的不利影响减到最低,保持了港澳经济地稳定发展。2021年内地经济在世界率先回升向好,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内地继续实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经济呈现回升向好的态势,港澳经济各项指标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增长亮点。 内地将长期实施扩大内需和提升消费需求、继续扩大开放、吸引外资,实施”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等政策战略。内地经济的持续发展和香港、澳门在提升经济竞争力和实行经济多元化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将为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内地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提升了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的规模与水平。 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九省区GDP总值超过10.5万亿元人民币,在全国GDP 中所占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已有4个省GDP总量突破一万亿元人民币。同期,港澳经济也获得较快发展。泛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内地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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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次区域合作具有开放性和非歧视性11 2.5.7次区域经济合作主体具有明显差异性12 3中原经济区次区域经济合作评析12 3.1中原经济区空间要素积聚现状12 3.1.1要素向中原城市群集聚趋势日渐强化12 3.1.2以郑州、洛阳为增长极的“双核”结构已经凸显13 3.1.3特色鲜明的四区域格局基本形成15 3.2中原经济区周边经济区(圈)概况15 3.2.1长三角经济圈15 3.2.2京津冀都市圈16 3.2.3关中-天水经济区16 3.2.4武汉城市圈16 3.2.5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16 3.2.6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16 3.3以次区域经济合作理论视角研究中原经济区区域经济合作17 3.3.1从实践运行层面看中原经济区次区域合作17 3.3.2从合作参与主体看中原经济区区域合作17 3.3.3从地域范畴划分看中原经济区区域合作18 3.4中原经济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制约因素18 3.4.1刘易斯模型与“三化”协调18 3.4.2农村劳动者就业问题突出18 3.4.3中原经济区面临严峻的转型压力19

【精品报告】2019长三角区域创新机构发展研究报告-科睿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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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PREFACE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核心是成为面向国际的创新策源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是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主体,应当成为驱动区域创新发展的前沿领跑者。2018年,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吹响了时代号角,也向长三角区域创新主体提供了机遇挑战。本项研究着眼于创新机构的发展,重点基于专利数据的分析,旨在为各类创新相关者提供参考借鉴。 为区域创新者画像,为示范引领者导航,本报告通过对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整体情况的系统梳理,通过对其创新产出?专利情况的深入分析,旨在发现具有创新实力的机构,并通过梯度、行业、地域等方面的分析,探究这些机构的梯度表现、行业支撑以及地域分布,从而为更加清晰的勾勒机构创新表现,更加鲜明的揭示机构创新差异提供指引。致力于描绘出长三角区域创新机构发展的坐标系和晴雨表,建构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的路线图和服务网。

在报告研究中,我们特别凸显几个关键词: 更高质量 创新策源地的核心内涵更多地体现为质量,而非数量。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区域本身发展,还是区域之间的协同进步,面临的核心问题并非数量增长,而是如何更高质量的发展。这也是当前长三角区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关键所在。也正基于此,在机构分析中,我们更加强调了体现质量的比例性指标。在当前的发展阶段,“质量”某种程度上更加重于“数量”,对于创新发展而言,打造一流机构、培育一流人才、产出原创成果更为重要。面向国际 当今世界创新已经愈加开放,面向国际,既是创新发展本身规律的需要,更是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真正有价值的成果,其在国际化方面必将有所布局。因此,在报告中,我们特别选择了国际专利的指标,作为标引机构创新产出能力的重要维度之一。应用导向 应用重于拥有。一项好的成果,无论是专利或者论文,都必然有被使用或被引用的需求。基础学科还是应用学科,衡量成果的关键因素是其被引用的情况。基于此,报告中着重分析了专利的被引用情况,从而体现创新的价值实现和影响力。 协同创新 区域创新发展,既需国家区域整体创新产业链共同建设打造,也与适度的差异化区域分工息息相关,需要更加打造各区域的长板优势,形成区域间的优势互补。报告分析中,我们基于客观数据的呈现,重视发掘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的创新差异和优势特色,以期为更好的引导区域协同发展提供辅助支撑,为落实国家区域创新战略提供意见建议。

谈区域创新系统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谈区域创新系统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摘要:区域创新系统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区域创新系统投入产出效率、区域创 新系统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区域创新系统的成熟度等方面,主要的评价方法一般是传统的统计分析方法与DEA等方法及相关的改进。进一步的评价,需要从区域创新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Harmony)、创新能力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和成熟度(Maturity)三个方面建立综合的评价体系体现系统的演化本质与整合。 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引言 区域创新系统是根植于一定地域空间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 中的,以、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与服务机构为主要的创新主体,按照知识生产、孵化技术、技术扩散、技术使用为主线,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在制度因素和治理安排的作用下,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金、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按一定的秩和内部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空间结构并有助于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络系统。区域经济 发展实绩的差异表明,不同区域的创新系统在绩效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别。造成区域创新系统失效的关键在于创新系统发展的有效性、成熟度和协调性不足,导致 知识、技术生产、流动溢出成本加大,影响了资源的配置能力。因此,需要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客观评价,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科学支持。虽然自1992年P. N. Cooke提出区域创新系统这一概念开始,国内外关于该系统评价的研究便受到理论界的关洼,但是由于不同学者关注的重点不同,采用的区域创耨系统评价方法也不同,导致目前还没有形成一致的关于区域创新系统评价的理论体系。本文旨在对区域创新系统的评价理论进行梳理,以期对区域创新系统理 论的深化研究与区域创新系统有效性提高提供理论基础。 二、区域创新系统评价的主要内容 国内外对区域创新系统评价的研究比较多,但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对创新系统的绩效评价、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性评价、从系统生命周期的角度对创新系统的发展进行成熟度的评价。 1.区域创新系统创新绩效或创新能力的评价

《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正式版)》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协议编号:TF-HS-7345-44 编制人:XXXX 审批人:XXXX 《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

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

国家区域合作建设方案

国家xxxx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1〕118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61号)精神,现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一一年六月八日附件: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示范区设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包括徐圩新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连云港区、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 一、设立背景 合作基础。连云港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西连安徽、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中西部省(区),东与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隔海相望,是中西部地区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连云港以港口为核心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以国家级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为主体的开放载体功能逐步完善,对中西部地区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中西部地区在连云港设立商务办事机构260多家,连云港港60%的货物进出口服务于中西部地区,连云港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重要城市在物流、产业等方面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重要意义。在连云港设立示范区,有利于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便捷的出海通道作用,更好地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水

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构想(一)

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构想(一) 论文关键词: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合作 论文摘要:环太湖地区,可以在区域行政协调体系制度的保障下,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加快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以建立一个以长三角为背景的、开放式的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从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1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兴起 1987年,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和私有部门的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并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区域创新体系理论是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演化发展而来的,是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一个延伸和发展。由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仅仅强调了国家范围内的创新活动,而忽视了一国国内经济区域的特殊情况。最早提出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的是英国卡迪里大学的教授库克,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该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其目的在于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家创新系统框架内开始关注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在1999年召开的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完善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被当作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提了出来。党的十六大,把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其具有了更为明确的经济政策内涵。十七大报告更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核心的高度。 2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现实意义 2.1有助于提升环太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003年,长三角两省一市科技行政部门在杭州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论坛”会议,会上决定成立“长江三角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自此,长三角城市间的科技创新合作日益增多。然而地域相近、人缘相亲的环太湖五市在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参与度却相对滞后。在2004年长江三角洲首批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9家第一承担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1家,在l3家参加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2家;长三角地区首批启动海关通关一体化的四个城市中,没有一个环太湖城市。这些都与环太湖区域“长三角核心腹地”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 因此,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协作,提升这一区域的区域创新能力,显得十分必要。而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则有利于形成环太湖地区共同的利益核心,建立共赢机制,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可减少恶性竞争,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造成的创新资源的浪费,为环太湖地区发展提供资源、技术等共享的新平台,从而提升这一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2有助于优化环太湖地区的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状况是决定一个地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一个地区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低、技术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合作,优化配置人才、信息等各种创新要素,降低创新成本,形成要素集成、网络互动、系统开放、良性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可以充分满足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对技术支撑的要求;可以推动创新扩散,加快从企业创新扩散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集群创新的速度;可以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栖息地,并聚积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塑造区域品牌,进而推动整个环太湖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2.3有助于推动整个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区域科技合作与发展,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将区域科技发展战略作为促进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

多元一体,长三角崛起之路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7329925.html, 多元一体,长三角崛起之路 作者: 来源:《中华儿女》2017年第08期 长三角城市群 传统意义上的长三角城市群,只包括上海和浙江、江苏等16个核心城市。2016年最新的规划将合肥等10个城市扩容进来,长三角扩大到26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对长三角城市群的总体定位是到2030年,成为“全球一流品质的世界级城市群”。 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中国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自然地理意义上的长江三角洲,西起镇江,东临大海,北至通扬运河,南达杭州湾北岸,面积近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河口三角洲冲积平原,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三角洲之一。 而经济意义上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下简称“长三角城市群”),根据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包括26市,国土面积21.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12.67万亿元,总人口1.5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2.2%、18.5%、11.0%。 长三角一体化是一个综合概念,起初被人们认为是简单的“区域经济合作”,由单纯的地理位置原因而产生的城市集聚现象。随后,这一概念被扩大到制度和文化等多个层面,但经济一体化仍旧被认为是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多元一体化的基础。 位居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中国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破茧而生促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十多年不平凡的历程。 长三角经济圈的概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江苏、浙江的乡镇企业得到兴旺发展。华西成为天下第一村,锡山县、武进县创造出名噪一时的“苏南模式”,温台地区的个体私营开始蓬勃发展。民间自发型的要素流动引发了长三角第一波经济合作浪潮,同时,政府间的推动也是促成长三角经济合作的重要因素。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这是长三角经济圈概念的最早雏形。1985年起,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组成了“上海经济区办公室”,负责长三角地区的经济管理协调工作。 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标志,长三角跨入充满活力、引领全国经济增长的新时期。浦东的开发开放使上海经济迅速摆脱长期形成的旧体制约束,带来了经济的快

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研究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7年第6卷第9期 I n d u s t r i a l &S c i e n c e T r i b u n e (2007.(6).9) 企业激励机制的创新研究 ◆王宇戈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加强激励机制的必要性和薪酬激励制度的现状,指出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企 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并针对我国企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分别就经营者激励和员工激励提出创新机制,即股票期权制度和员工参与薪酬设计制度。 【关键词】薪酬激励;经营者激励;员工激励;股票期权;员工参与薪酬设计【作者单位】王宇戈,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房地产公司 新经济时代,竞争环境的复杂变化,促使企业越来越重视人本管理思想,重视对员工激励的有效性以及如何用好“薪酬”这把双刃剑。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薪酬激励机制,来支持、推动激励机制创新的实现。 一、激励机制的含义 所谓激励,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归化组织成员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激励可以理解为创造满足员工各种需要的条件,从而激发员工的动机,使之产生实现组织目标的特定行为的过程。 本文认为,激励机制的核心应当是薪酬激励,即通过设计科学、合理、公平的薪酬制度,实现薪酬激励效能最大化。薪酬不仅仅是经营者和员工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他们自身的价值、个人能力、品行和发展前景。鉴于此,本文将以薪酬激励作为研究重点。 二、加强薪酬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针对不同的层级,激励机制又可分为经营者激励和一般员工激励(以下简称员工激励)。 首先,加强经营者激励是非常有必要的。薪酬激励是经营者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经营者是企业特殊意义上的员工,人力资本有其特殊性。据统计,一般人力资本使用效率提高1%则生产增加0.7%,而经营者人力资本使用效率提高1%,则生产增加1.8%;如果说一般人力资本具有稀缺性的话,那么经营者人力资本是最稀缺的,因而经常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加强经营者薪酬激励非常有必要。 其次,加强员工激励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是由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受利益驱动,人才向着薪酬水平高的地区、企业流动就成为普遍现象;所以企业在制订薪酬标准时必须要考虑本地区同行业相似规模的企业薪酬水平,以及本地区同行业的市场平均薪酬水平。二是开发员工潜力的需 要。企业能否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将直接影响到其生存与发展;在缺乏激励的情况下,人的潜能只能发挥出20~30%,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把另外70~80%的潜能也发挥出来;而薪酬激励能够从多角度激发员工强烈的工作欲望,因此加强这方面的激励也非常有必要。 另外,建立良性竞争环境要求加强薪酬激励。科学的薪酬激励制度的运行能够创造出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进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在具有竞争性的环境中,组织成员就会受到环境的压力,这种压力将转变为员工努力工作的主要动力。科学的激励制度包含有一种竞争精神,员工通过积极表现来提高工作绩效,争取薪酬晋升,从而能够获得经济上、心理上的满足。 三、我国企业薪酬激励的现状及问题 (一)经营者薪酬激励的现状及问题。我国经营者的薪酬激励体制与国际水平并不接轨,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的薪酬水平低,与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小,激励力度小,会导致经营者为了满足自身利益,通过职位消费膨胀、以权谋私等损害所有者利益的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同时,对经营者的薪酬构成也不合理。大多数企业仍实行工资加奖金的分配方式,经营者的收入与经营业绩相关性不大;大部分企业对经营者的激励仅仅局限在经营者在位时薪酬水平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往往忽视了对经营者退位之后的考虑,出现了“59岁现象”;也正是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导致经营者职位消费混乱,经营者利用对企业的控制权,在职位消费(如在办公条件、通讯、交通、差旅等消费)上自己做主,随意签单,数额可观,职位消费混乱。职位消费成为经营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员工薪酬激励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国大部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仍沿用传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的绩效考核手段,缺乏规范化、定量化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企业内部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关键、重要岗位与一般岗位之间,没有拉开合理的收入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义,从而使企业的激励体系缺乏针对性、公平性、导向性,不能有效地调动员工围绕企业的战略目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而员工积极性的调动、 · 133·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现状及发展的对策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现状及发展的对策 鹤山广播电视大学凌仕康 前言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9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内地9省区的区域面积为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口占三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三分之一;加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区,泛珠三角在全国的地位十分突出。 由于广东省的区位优势,形成了以珠三角为中心的“泛珠三角人流圈”;同时,由于香港的国际航运、金融和物流中心的功能,湖南、广西等地的进出口货物主要经珠三角和香港,又形成了一个以大珠三角为主要进出口通道的“泛珠三角国际物流圈”。 泛珠三角地区拟订了在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10个方面作为合作的主要领域。 合作的发展历程 (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历史背景 1、全球区域合作方兴未艾 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迅猛发展,迸发出巨大的生产力。新技术广泛应用,新产品日新月异,生产方式、交换方式、消费方式,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新技术革命推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际投资不断扩大,推动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不断加强,从而推动了经济全球化发展。以新技术革命为内在动力的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强劲的时代潮流。 但是,经济全球化发展道路并不平坦。由于各国和地区的发展条件与水平差异巨大,对全球化有不同的理解,利益各有所求,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因此,经济全球化必然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WTO多哈回合谈判屡遭挫折,就是一个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地缘相邻、人文相近、利益相关的区域合作方兴未艾,成为区域内各成员参与全球化、提升竞争力、实现共同发展的现实选择,成为与经济全球化并行不悖的时代潮流。近年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东盟等区域合作不断拓展,水平不断提高,展示了区域合作的广阔前景。最近欧盟实现了新一轮扩大,已经成为拥有25个国家,4.5亿人口,面积近400万平方公里,经济总量10万亿美元的庞大经济体,成为世界舞台上的重要力量,更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2、国内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1978年至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1473亿美元增加到14000多亿美元,年均增长9.4%,去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8512亿美元,外汇储备达4033亿美元。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七位,进出口贸易总额已居世界第四位。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国内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巨大的推动力量。目前,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3、粤港澳合作生机勃勃 广东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开展区域合作起步较早。目前,广东与香港、澳门的合作已发展成为由三地组成的大珠三角区域合作,并为三地发展带来勃勃生机和实实在在的利益。2003年,广东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18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345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3.4%,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达2836亿美元,生产总值、税收、实际利用外资和进出口贸易总额分别约占全国的九分之一、七分之一、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广东已确定了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超过3450美元;到2020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超过7000美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广东的发展离不开港澳。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积极承接港澳的产业转移,与港澳形成了“前店后厂”的互动关系。广东历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765亿美元,港澳资金占了七成多,引进了近8万家港澳企业;进出口贸易大部分是对香港和经香港转口;广东的入境游客八成来自港澳;广东很多企业通过港澳走向世界;港澳还为广东带来大量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信息。港澳同胞为广东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作了大量捐助。可以说,没有与港澳的合作,就没有广东今天的发展。 港澳的发展也离不开广东。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3560亿港元增加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研究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加强产学研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的“产学研结合计划”为促进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产学研联合工作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围绕市场、技术、资源、能源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崛起的核心竞争力。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要进一步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解决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缺少实质性的深层次战略合作等问题。 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具备战略高度 当前,我们已经积聚了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有利条件,如何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首要问题是要具备战略高度。 具备人才支撑理念。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坚持以人才为本。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强调研究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优势互补。必须牢固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地位,逐步建立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产业链需求培养技术型与应用型人才,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从企业招聘教师和科研人员,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到大学和科研机构进修,加强大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的双向交流,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具备开放共赢理念。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大科技、大产业、大开放、大协作,引导支持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上,必须树立大开放、大合作观念,扬长补短,互利互惠,以市场为导向,吸引国内外著名的研发机构、优秀人才或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在合作创新中实现共赢。 具备产业化发展理念。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坚持产业化发展理念,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必须切实转变重成果轻转化的思想,牢固树立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理念,按照“自主创新、集聚辐射、开放促进、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高端化、特色产业集群化”,抢占高新技术产业价值链高端和基础产业技术链高端,实现我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更好更快发展。 具备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必须树立高层次、全方位、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意识,坚持以自主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自主创新。我国产学研结合虽然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但规模较小,层次较低,且比较分散,还局限在“点对点”合作,缺乏实质性的战略合作。因此必须强化学科链切入产业链的意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积极开展资金、管理、市场等多形式合作,实现多元主体之间“零距离”的大联合、大协作和大创新,形成在更高层次上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新格局。

上海市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

xx市2xx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领域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xx6-xx-20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xx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推进xx长三角联合攻关领域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目标:聚焦区域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打造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功能型服务平台,促进区域资源的融合与互补,为地区服务能级提升起到促进和支撑作用。 研究内容: 1、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在区域通关一体化背景下,更好支撑长三角地区与自贸区食品贸易发展,开展食品检测、协同监管数据服务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长三角区域食品一体化处置监管的示范应用。 2、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领域。聚焦境内外重大突发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开展区域传染病检测、协同监管数据服务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长三角区域跨部门应急协同处置的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于2xx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区域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及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聚焦长三角区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与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形成示范应用。通过项目实施,对长三角地区协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 研究内容:1、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区域示范应用 2、快速、高通量检测技术研发及在区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中的示范应用 3、高精度北斗技术在公共领域的区域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于2xx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历程和特点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历程和特点 刘文婷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系05级 摘要: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经济发展的热点话题,本文总结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和 效应,回顾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历程,最后分析了长三角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关键字: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1.区域经济一体化 1.1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 在国际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从关税同盟问题提出的,在比较纯粹的国际贸易领域中, 讨论得较多的是贸易壁垒与贸易利益, 再進而转向生产领域某些方面的联合, 乃至消除各国 经济活动中种种障碍的措施。 1969年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在1954年第一个提出经济一体化的定义”经济一体化就是将有关障碍经济最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加以清除,通过相互协调和统一,创造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 美国学者贝拉.巴拉萨1973年则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个状态,认为作为一个过程,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经济学家利兹·马克鲁普则认为该定义过于狭隘,“事实上经济一体化可以有一国之内的各个地区的,也可以有各国之间的”。 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参与成员范围内减少与取消歧视性的贸易壁垒以及采用一定程度上的共同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的政策,以期消除成员间的差异,促进资源的最佳利用,求得整体最优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效果。其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能获取比单独一个时更大的利益。 1.2区域经济一体化效应 1.2.1关税同盟理论 西方学者将关税同盟当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形式。因此,对关税同盟的研究与探讨 也就比较广泛而深入。 贸易创造效果(Trade Creating Effect)是指由于取消了同盟内的关税壁垒,使生产转向同盟内最有效率的供应者所产生的利益。关税同盟成立后,能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行更专业化的生产,某成员国的一些国内生产品从其他生产成本更低的国家进口,结果使本国该项产品消费开支降低,从而扩大了需求,增加了贸易量。同时,使本该用于该种产品的

国家区域合作建设方案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1〕118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61号)精神,现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附件: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示范区设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包括徐圩新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连云港区、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 一、设立背景 合作基础。连云港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西连安徽、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中西部省(区),东与日本、韩国等东北亚国家隔海相望,是中西部地区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连云港以港口为核心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以国家级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为主体的开放载体功能逐步完善,对中西部地区的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中西部地区在连云港设立商务办事机构260多家,连云港港60%的货物进出口服务于中西部地区,连云港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重要城市在物流、产业等方面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重要意义。在连云港设立示范区,有利于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便捷的出海通道作用,更好地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提升我国整体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臵,发挥东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推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合作的新途径,创新统筹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提升出海通道功能,着力完善合作服务体系,着力建设产业合作基地,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强化对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服务和支撑作用,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加快培育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带,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径。 战略定位。立足连云港,依托大陆桥,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动东中西良性互动,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长江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模式研究

长江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 模式研究 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区域合作的新内容和区域增长的新引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是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区域配置、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创业日益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区域合作的新内容和区域增长的新引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是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科技创新创业资源区域配置、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必要性 在深化创新创业驱动发展过程中,长三角拥有独特优势,须先行一步、当好示范。 (一)优化配置科技创新创业资源。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打破科技创新创业资源配置的行政边界,从根本上消除不同地区间科技创新创业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壁垒,实现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自由流动,将区域空间内

的各种科技创新创业资源进行分配、整合、使用和管理,促使科技创新创业联系由传统的条、块合作逐渐转向多元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发展模式,避免造成地区间科技创新创业资源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形成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空间集聚以及分工协作格局。 (二)提升产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激发区域科技创新创业潜力,增强自主研发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促使“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转化为产业的竞争优势,刺激产业效率的提升,进而影响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推动产业链不断向高端攀升,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附加值,从加入全球价值链转向嵌入全球创新创业链,塑造“中国标准”,建立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 (三)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期要实现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须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最根本在于创新创业驱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有助于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新创业体系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二、构建区域创新创业共同体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科技创新创业要素流动存在瓶颈。由于行政壁垒、部门分割、地方利益保护等现实约束,长三角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方面受到制约,严重阻碍了科技创

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创新研究

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创新研究 转企改制解放了高校出版社的生产力,解决了制约高校出版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而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是转企后高校出版社发展的关键。高校出版社的核心竞争优势是人才,只有进一步深化高校出版社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全面建立激励机制,才能将人的才能和动力转化为高校出版社的竞争优势,促进高校出版社发展战略的实现。 标签: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劳动人事关系;薪酬;企业年金 一、前言 高校出版社的体制改革解放了高校出版社的生产力,解决了制约高校出版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高校出版社属于文化产业,其核心竞争优势是人才,而要达到国家要求的“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关键还在人才。人的行为受能力、动机和环境的影响,其中动机对人的行为有决定作用。高校出版社要想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全面建立激励机制。关于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的研究和论述较多,对转企改制后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如何创新的研究鲜见论述,而把激励机制创新作为高校出版社进一步发展的动力进行研究的论述尚未见到,值得高校出版社的经营管理者探讨。 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出版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社科[2008]6号)的要求,转制为企业的高校出版社,要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结合出版行业特点,“深化高校出版社内部改革。进一步推进高校出版社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符合出版行业规律和高校出版社发展特点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高校出版社属于脑力劳动密集型产业,其核心竞争优势是人才,只有进一步推进高校出版社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全面建立激励机制,才能将人的才能和动力转化为高校出版社的战略优势,才能促进高校出版社的进一步发展。 二、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高校出版社激励机制的现状是激励机制不健全,激励措施不全面,激励效果不明显。这些主要是由目前高校出版社多元的劳动人事关系、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和社会保障上的不一致造成的。 (一)劳动人事关系的多元化 目前,转企改制后高校出版社的员工主要有原事业编制员工、聘用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制员工。原事业编制员工,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高等学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保留了原事业编制,由所在高校派遣到高校出版社工作,接受出版社的企业管理,退

珠三角城市群会展业区域合作机制——基于城市吸引力模型

珠三角城市群会展业区域合作机制研究 ———基于城市吸引力模型 ○肖轶楠张希华李玺 [摘要]目前,珠三角的会展业已经进入到一个以整合资源、规范发展、提升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新 的发展阶段。在探索、研究、确定珠三角城市会展业吸引力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以城市吸引力理论 和模型构建起以广州为核心、深圳和珠海为次核心的珠三角会展业的区域合作机制,通过优势互 补、资源共享、加强珠三角各城市间的合作,提高珠三角会展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以及整体的 竞争优势。 [关键词]珠三角;城市群;会展业;区域合作;吸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12X(2012)—01—0057(04) [作者]肖轶楠,讲师,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北京100872 张希华,硕士研究生,澳门科技大学国际旅游学院,中国澳门999078 李玺,副教授,澳门城市大学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中国澳门999078 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城市的竞争力不再仅仅是单个城市之间的比拼,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城市所在区域的整体实力。近年来会展业之间的竞争逐渐成为在全球范围内经济竞争的一个新的热点,合作是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加强区域会展业的合作,既是会展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区域会展发展的新动力。当前区域会展合作已成为一种潮流,不同范围和程度的区域会展合作已经初露锋芒。 大量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已经表明,由于所处的自然、社会、经济以及区位条件的不同,各个区域会展经济的发展总是处于非均衡状态之中,并且非均衡的会展业的发展始终贯穿于整个会展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在区域总体发展目标之下,应该充分利用核心区域的有效能量以及自然、经济和技术方面优势,建立一个有效开发通道,形成有效区域合作机制,并以此来实现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促进会展经济在整个区域的健康发展。 目前,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的会展业已经进入了一个以整合资源、规范发展、提升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发展阶段。构建珠三角会展业的区域合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珠三角各城市之间的合作,提高会展业的综合竞争力,对提升珠三角的会展业在全国乃至在全球的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珠三角地区的竞争力,整合及优化配置目前已有的会展资源,加强珠三角城市群会展业之间的合作,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一、研究范围及其必要性 本文所研究的珠三角是指小珠三角,即是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所组成的区域。城市群是伴随着工业化而出现的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上逐步形成了若干个国际级的城市群。城市群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空间形态的高级现象,能够产生巨大的集聚经济效益,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之一。[1]本文所探讨的会展业区域合作是指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会展经济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依据一定的目标、原则和制度,将会展系统要素在地区之间进行重新配置、整合与优化,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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