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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资源税改革问题研究

深化资源税改革问题研究

广西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与广西玉林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课题组?

一二我国第三代资源税改革的概况

我国自然资源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不足?2003年以后?以煤炭资源为代表的资源产品价格迅速上涨?资源产品的税价比例十分不协调?同时?地方政府也强烈要求提高其自身在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享比例?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2010年6月1日开启了以新疆的原油二天然气的资源税按销售价计征为标志的第三代资源税改革?此后我国继续加强资源税改革?从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税率幅度为2%~10%?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次改革主要内容有:在河北试点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全面推开从价计征?仅对经营分散二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二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保留从量计征?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对开采难度大二成本高以及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至此?以从价计征二扩围放权二征收优化为特征的第三代资源税改革已被全面确立起来?

二二第三代资源税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资源税的立法层次较低

资源税全面改革后?资源税征收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在法律层次上实际属于行政法规?并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资源税税收法律?过低的法律阶次使得税务机关在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时处于不利的地位?影响了税收执法的刚性?造成立法层次低的主要原因是资源税立法起步晚?相关法律理论不完善?在我国经济社会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人们对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通过税收来保护环境更是无从谈起?在这种因素的影响之下?从资源税设立的伊始?法律理论就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表现为立法原则不够完善?立法程序不够规范?在当前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二资源过度开采的情况下?无法对资源税的征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征税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除了对矿产资源课税外?还在河北省实施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明显偏窄?征税范围过窄?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不能有力遏制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也不能有效实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永续利用价值?最终也必将影响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资源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资源只是包括黑色金属矿原矿二非金属矿原矿二有色金属矿原矿二天然气二煤炭二石油等?实际上?自然资源是一个具有十分广阔的含义的词汇?包括土地二矿产二森林二水二植物二草原二牧场等?按各国通例?资源税所涵盖的资源?通常以自然资源为主?分成三大类别:金属矿资源类?非金属矿资源类?水二森林二草场二滩涂等资源类?大多数国家在把矿产资源和石油能源纳入其应税对象的基础上?将水二土地和森林资源?甚至海洋二地热资源都包括进来?

?课题组组长:韦兴文?课题组成员:陶伟二文玉二冯传授二贾惠二李浪二黄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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