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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案例分析

尘肺病案例分析
尘肺病案例分析

尘肺病案例分析

卫生部报告,中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已经超过2亿;2000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1718例,较1999年增加了14.5%;总病例数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其他各类职业病共占5.4%;全国有约100~200万尘肺病患者(在册40多万人),占全世界的70%;仅尘肺病一项,我国每年需多开支50~100亿元。

案例:

十几年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等乡镇的2000多名农民结伴到海南打工。2005年5月,经安徽省疾病控制中心鉴定,这批打工者有65人被确诊患上尘肺病,其中三期16人,二期32人,一期17人。目前,已有19人死亡。有待确诊的疑似患者有40多人。在西河口乡,有的家庭是弟兄几个同时得尘肺病。目前已是尘肺病三期的陆光年是田守英老人的二儿子,他到海南不久,三弟陆光前和堂弟陆光平也赶过去了。当时,光前17岁,光平18岁。1998年,三兄弟因为咳嗽的厉害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肺结核,但经过多次治疗,无论怎样吃药打针就是不见好转。2000年,三人同时被诊断为尘肺病。2002年12月,31岁的陆光前病故;2005年1月5日,35岁的陆光平离开人世。西河口人在金矿大多从事井下风钻工、破碎工等接触粉尘的工作。矿主吴益民采取国家禁止的干风钻掘进方式,未向他们提供任何有效的防尘护具,加之没有通风设备,工作时坑道内粉尘弥漫,环境十分恶劣。农民工们说:只要风钻一开,不到1米高的坑道对面看不见人……下班从坑道里爬出来,一个个灰头土脸的,连吐出来的痰都像沙石水一样。另据西河口乡的不完全统计:1992年以来,该乡从事过井下金矿作业的有591人,其中累计从事井下作业两年以上的286人,一至两年的121人;淠河村和官塘村分别达到了196人和181人。这中间到底有多少农民工患上尘肺病,尽管由于他们中的不少人还在外地打工,确切数字至今无从得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人中,随时会有新的尘肺病人出现。

案例分析: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指煤矿各工种工人长期吸入煤尘、煤矽尘和矽尘引起的肺组织弥漫

性纤维化病变的全身性疾病的统称。它包含了矽肺、煤肺、煤矽肺。

二、尘肺病的致病因素

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凿岩、爆破、装载、隧道开凿、运输以及煤矿采煤工作面的割煤、运输、支护等工序,矿石加工生产过程中的粉碎、选矿、筛分等工序导致了矿工所处的环境充满了较高浓度的粉尘,在这种环境中长期工作,就会吸入大量的矿尘,轻者能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可导致尘肺病,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和寿命。

三、如何预防尘肺病

我们可以确认粉尘才是危害矿工的主要因素,我们就要通过防止粉尘来预防尘肺病的发生。具体可以要求矿工进行作业时(尤其是在井下一线),通过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隔绝式压风呼吸器、防尘服等等来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四、如何处理工业卫生与尘肺病

工作环境的卫生条件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但是一定的严格卫生条件也同时会在工业生产上产生一定的制约性,这就需要以辩证的思维去看待,在能够保证标准生产量的同时必须要重视工业卫生环境的建设,要做到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粉尘浓度

分散度

接触时间(工龄)

防护措施

接触者个体素质

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的预防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严重致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对此病世界上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中有13种尘肺病,在我市以煤工尘肺、硅肺多见。矿山开采、陶瓷生产、机械制造等行业和工种易患尘肺病。 尘肺病按照病情发展、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三期。其普遍症状是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病人由于呼吸系统防御功能受损,常发生多种并发症,如呼吸系统感染、肺结核、肺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以及呼吸衰竭等。 二、怎样预防尘肺病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1)设计时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者控制生产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2)凡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均应当尽可能密闭,并与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 (3)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4)对于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该考虑湿式作业。 (5)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该为工人佩戴防尘护具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1、上岗前体检可以发现劳动者有无从事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 源头上预防尘肺病的发生。2、在岗体检除可发现职业禁忌症外,还可早期发现尘肺病病人或疑似尘肺病病人,使其及早脱离粉尘作业环境,以延缓尘肺病的进展。3、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粉尘时的健康状况。4、如果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当及时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尘肺病诊断,使尘肺病患者及时得到确诊,职业病患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案例分析题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 一、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井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分析本题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07.5) 二、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用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08.5)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最新】【案例分析】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精选word文档 (2页)

【最新】【案例分析】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案例分析】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 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在接触粉尘比较多的环境下工作时间长了,容易患上尘肺病或者矽肺病,尘肺病和矽肺病都属于职业病,属于工伤,单位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下面这个案例是矽肺二期,鉴定为四级伤残,劳动局、一审、二审 作出了如下的判决。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职业尘肺病赔偿案例, 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尘肺病二期赔偿标准 【案情简介】 申请人林某于201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某有限公司,从事抛光工作,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X年3月10日起至201X年3月9日止。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参保 标准为1854元/月。201X年11月9日,申请人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矽肺贰期。201X年12月9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 人于201X年11月9日被诊断所患矽肺贰期为工伤。 201X年5月28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伤残等级为肆级,护理等级不入级。201X年8月2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申请 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1个月。申请人201X年9月21日至201X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被申请人按1100元/月的标准支付了申请人201X年10月份至201X年3月份的工资,但每月扣除了申请人清洁费5元。 201X年6月5日,申请人以对工作不适应为由,书面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被 申请当天批准了申请人的辞职。因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申请人于201X年7月20日向本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向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要求被告某厂支付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 活费、精神抚慰金1600000多万元。此案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 【仲裁裁决】 1、住院伙食费:770元(35元/天×22天)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粉尘: 新华网郑州2009年9月16日电(记者单纯刚)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张海超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张海超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地解决了,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

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河南省卫生厅和郑州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追究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毒物: 东莞塘厦镇一家手机屏幕厂生产部的员工陆续出现四肢无力、麻木等症状,至2014年4月11日已有10名员工疑似正己烷中毒住进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治疗。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医院住院部还有8名长安镇一家手机屏幕厂员工住院,院方证实也为疑似正己烷中毒,“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 据东莞市旭顶光电有限公司(位于塘厦镇)多名出现病征的女工介绍,工厂大约有200名员工,出现病征的员工均在生产部工作。主要的生产环节为:用抹布蘸上俗名为“抹机水”的液体,擦拭手机屏幕表面,一方面可清洁,另一方面这种液体很快干燥,方便贴膜等下一步生产工序。 据住院女工介绍,今年春节后,有辞职的女工因为四处求医,做过“肌电图”检查后,检查的医生说怀疑是职业病,要求到职业病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多名女工到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检查,被诊断

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案例呈现】 张海超,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曾在当地的振东耐磨材料公司上班3年,2009年1月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工企业“自证其罪”的规定,以及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瓶颈限制等问题,张海超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且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也为其作出了“合并肺结核”诊断的情况下,无奈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独家刊发了记者申子仲采写的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解决。 张海超事件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案例点评】 本案例讲的是关于职业病的认定引发的法律问题。《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他被赋予了垄断性的话语权,由他来界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这等于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如果有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等责任。这个规定看起来很清楚,也很到位。问题在于他只提出了要求,却没有提出任何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后果。这样的制度规定、法律要求,就说明如果作为一个个体得上了职业病,他想举证非常难,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他想逃避却非常容易。这就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本案例中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对于张海超的诊断,涉及的是执法的严肃性问题。“开胸验肺”最终是靠法律来解决的,也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改。实践证明,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本章第一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课程导入,也可用于第一节第四目“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中的“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部分的教学。 第二,在讲述案例之后,可以稍加拓展,讲明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及领域广泛,人群庞大,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力,预防措施欠缺,防范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强学生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

案例分析习题

2005年1月8日,张某经人介绍到某喷药机械工厂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400元,厂方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对申诉人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5月18日,由于人员不足,厂方让张某一人顶两人的岗位,张某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致使其右手5个手指被机器全部轧断。经送医院抢救并住院50多天,共花费医疗费12030.49元,厂方支付了9185元。张某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为伤残等级6级。张某要求厂方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50870.5元,厂方称因张某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因此不予支付。为此,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申诉人所诉事实属实,且厂方经调解无效,裁决被诉人某喷药机械厂支付申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49090元。被诉人不服,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判决:被诉人对申诉人的伤残承担主要责任,申诉人对事故发生也承担一定责任。因此,被诉人承担49090元的80%,其余20%由申诉人承担。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三章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下列选项中,( )是错误的叙述。 A.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B.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C.如果因从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并使本人受到伤害,其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 D.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 )承担。 A.管理单位 B.承包单位 C.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D.原单位 二、多项选择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 )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A.撤销 B.分立 C.合并 D.转让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选项中,( )应当认定为工伤。 A.由法定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患尘肺病的 B.在上下班途中摔伤的 C.出差期间,购买个人生活用品时被汽车撞伤的 D.开工前在岗位清扫机床时被机件砸伤 三、简答题 5、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享有哪些待遇? 参考答案 1、C 2、C 3、BCD 4、AD 5、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不正确。《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的。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取决于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与伤害责任无关。即只要依法认定张某为工伤,被诉人(厂方)就应全额支付工伤保险费,张某本人无须承担。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x年x月x日17时35分,某化工企业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火灾烧毁了部分电缆和仪表线路,造成企业生产中断一天多,所幸没有人员伤亡。5月21日为周末,白天三班人员接班后,企业5机运行,合成氨、尿素系统均运转正常。交接班时,合成车间二班班长对三班工长交班:工艺、设备都正常,只是外委施工单位白天要加班干活,搞直径为800氨合成塔并网前的配管工作,如要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并同时要监护好。5月21日16时 30分,外委施工人员要在2号循环机北侧处动火割二楼蓖子板,以便800MM合成塔与循环机配管。当班班长让本班分析工取样分析,确定合格后,拉来胶皮管通上蒸汽,并同时提来灭火器。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外委施工人员动火割金属网状蓖子板。按要求需割开5个孔,前4个孔顺利割开,割至第5个孔时,监护人即当班班长发现下面循环机出口三通法兰处有火苗,忙令停止动火,2人分别用蒸汽和灭火器灭火。但灭火无效,火势越来越大,火苗上窜约有1m高。凭经验,当班班长迅速作循环机停机处理,但火势仍无法控制,上窜的火苗烘烤旁边的管道,致使又出现2处法兰冒火现象。喷出的火焰将厂房内的电缆引燃,厂房二楼浓烟弥漫。当班人员迅速作全厂紧急停车处理,并通知调度及有关领导。厂调度迅速报了火警。在消防官兵的配合下,大火于18时30分被扑灭。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环保设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厂应当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每( )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 A.半 B.1 C.2 D.3

尘肺案例与分析

尘肺病案例: 一个尘肺矿工的“还债”之路 35岁的巴东农民刘启勇正在为他自己的身体“还债”,3年的申诉路上,他的尘肺病情还在不断加重。而与远安两家煤矿签订的一纸“买断”协议补偿书,用23万元将他的半辈子牢牢的与这个目前无法根治的疾病绑在了一起。 不是在申诉,就是在去申诉的路上。 刘启勇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内,装着几年来的工伤认定书,劳动仲裁书和向各个部门写的求助信。这个巴东农民经常去找的几个单位,连门卫都已经认识了他。 3年来,他从巴东跑到远安,又从远安跑到宜昌。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被认定为工伤,要曾工作过的煤矿给他一个满意的补偿。 有时候,在途中简陋的小旅馆落脚时,实在喘不过气的刘启勇会用手按着胸前,想想在家务农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这使他更有一种紧迫感。 “有些人觉得我不厌其烦的找他们,很会闹,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时间真的不多了。”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壮年男人,有种和年龄并不相称的苍凉感。 和众多患上尘肺病的职业矿工一样,他的肺叶正在渐渐纤维化。2011年3月10日,他在宜昌疾控中心做了检查,尘肺Ⅲ期。两年前,检查结论还是Ⅱ期。他读过与尘肺病相关的医疗书籍,“这种恶化状况不可逆转。” 他曾紧迫的去找曾工作过的这家煤矿,甚至会躺在矿上办公室的门口,给所有能够想到的人打求助电话。 “从2009年到现在,我没有回家过年。”刘启勇说,现在虽然养不了家,也不能去拖累还带着两个孩子艰难谋生的老婆。有过去的工友会给他支援一点钱,让刘启勇先找地方吃饭。但再困难的时候,宁可露宿街头,刘启勇也会努力保证自己的手机畅通。因为,刘启勇总觉得,也许某天会意外接到一个电话,让他的申诉出现转机。 9年井下的代价 1998年,22岁的刘启勇从巴东官渡村来到远安白云煤矿。“那时还没有什么职业病检测这些,经过别人介绍后,就直接到矿上上班了。”在煤矿,井下掘进工一般都能拿到较高的工资,但当时并没有很多人能够意识到,弥漫在矿井通道内的粉尘对人身体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刘启勇在煤矿一干就是9年。直到2006年9月,因“感冒”回家休养的刘启勇返回了老家。“从回家以后,就经常感觉到喘气无力,咳嗽。”刘启勇到巴东的医院看病,医生问到他有矿下工作史后,告诉他,可能是尘肺病。 2009年8月,刘启勇赶到宜昌,做了第一次职业病诊断,尘肺Ⅱ期。此时的宜昌,关于职业尘肺病的诊断检验都有了明确的标准,他找到劳动部门咨询,被建议先通过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随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在1998年进入矿上工作,直至2006年离矿时,刘启勇都没有进行过职业病诊断。在找到曾经工作过的煤矿后,对方否认了刘启勇的尘肺病是因在该矿工作而造成。争议由此开始。 协议“买断”后半生 在接到刘启勇的伤残补助要求后,这家煤矿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称刘启勇在2006年至2009年间,还曾去多家煤矿工作过。 “我这几年一直在家务农,哪里都没有去。”刘启勇翻开他的包,拿出一叠文件。分别有老家村委会的盖章,当地民政局的盖章,只证明一件事。 “村民刘启勇于2006年10月务工回家,2007年在家种植烟叶,2008年在家修葺房屋,

人力资源三级案例分析题整理

(200705)1、某机械公司新任人力资源部部长W先生,在一次研讨会上学到了一些他自认为不错的培训经验t回来后就兴致勃勃地向公司提交了一份全员培训计划书,要求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脱产计算机培训-以提升全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久.该计划书获批准.公司还专门下拨十几万元的培训费。可一周的培训过后,大家对这次培训说三道四.议论纷纷.除办公室的几名文员和45岁以上的几名中层管理人员觉得有所收获外,其他员工要么赏得收效甚微.要么觉得学而无用,白费功夫。大多数人认为,十几万元的培训费只买来了一时的“轰动效应”。有的员工甚至认为,这次培训是新官上任点的一把火,是某些领导拿单位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听到种种议论的W先生则感到委屈:在一个有着传统意识的老国企.给员工灌输一些新知识,为什么效果这么不理想?当今竞争环境下,每人学点计算机知识应该是很有用的.怎么不受欢迎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请分析:(1)导致这次培训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8分) (2)企业应当如何把员工培训落到实处?(10分) 【参考答案】(1)这次培训失败的主要原因有: ①培训与需求严重脱节。(2分) ②培训层次不清。(2分) ③没有确定培训目标。(2分) ④没有进行培训效果评估。(2分) (2)企业应如何把培训落到实处? ①培训前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包括培洲层次分析、培训对象分析、培训阶段分析。(2分) ②尽量设立可以衡量的、标准化的培训目标。(2分) ⑤开发合理的培训考核方案,设计科学的培训考核指标体系。(2分) ④实施培训过程管理,实现培训中的互动。(2分) ⑤重视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成果的转化。(2分) (200705)2、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台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病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15分) 【参考答案】P311(15分) (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生产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3分)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分)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终结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分)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

职业病事故案列分析

职业病事故案列分析: 01 尘肺病 【典型案例】 陕西一小镇某村是“尘肺病”村,至2016年1月,被查出的100多个尘肺病人中,已有30多人去世。起因是上世纪90年代后,部分村民自发前往矿区务工,长期接触粉尘却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医疗专家组在普查和义诊中发现,当地农民对于尘肺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一无所知,得了病后认为“无法治疗”,很多患者只是苦熬,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 【专家解读】 尘肺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我国目前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种,以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尘肺等最为常见。 尘肺病起病缓慢,一般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早期无明显症状,难以发现。随着病变发生,逐渐出现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并伴有喘息、咯血、全身乏力等症状。 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使脱离了粉尘环境,部分患者病情仍可继续恶化,且容易发生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慢性肺心病等并发症,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危及生命。 粉尘的接触行业有哪些?如矿山开采,是粉尘危害最严重行业,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等,在煤矿业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其次,是机械制造、冶炼、建筑材料、筑路业、水电业等。 【预防指南】

目前防尘八字方针是“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其含义是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对于粉尘作业劳动者,防尘口罩有着“防火墙”的作用。 02 苯中毒 【案例简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根据上述情况,常熟市卫生局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七日内改正,给予警告;(2)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罚款10万元。本案已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结案。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广东省职业病鉴定专家库成员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林炳杰联系电话(办)Emaillinbingjcncom年宝安区职业病发病情况全区确诊例,其中三氯乙烯职业病例慢性正己烷中毒宗例苯中毒宗例矽肺例其他职业病例。 案例:连续加班导致中毒猝死案年月我区西乡某电镀厂名员工因三氯乙烯中毒死亡这名工人入厂不足个月从事三氯乙烯清洗作业在连续加班一周后(每天工作小时)突然死亡。 后经解剖和诊断被确诊为三氯乙烯化学源性猝死。 死者有个小孩和位多岁的父亲需要抚养社保部门首期支付其家属抚恤金万元另外每月再支付元本次事件历时个多月给厂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教训:、长时间加班加点会使职业中毒风险加大应尽量减少接触毒物的时间、购买工伤保险可减少事故损失。 案例:侥幸付出代价年~月我区观澜某五金制品厂为赶进度将三氯乙烯清洗工序从清洗房移到冲压车间从原来只有人接触增加到人接触导致该车间名女工中毒。 其中名女工在治疗过程中坠楼身亡厂方支付医药费多万元赔偿死者家属万多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万元教训:预防职业病事故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该厂年以前已派人参加过培训基本能按照“预防三氯乙烯职业中毒指南”的要求落实隔离等措施多年来一直未发生中毒事故管理人员

以为卫生监督部门在小题大作“非典”过后为赶进度不再严格遵守终于付出代价。 案例:入厂不足个月中毒死亡年月我区石岩某光学公司名女工因三氯乙烯职业损害死亡事件这名女工入厂不足个月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因延误治疗发展到肝昏迷,抢救无效死亡厂方为其支付医药费万元(无买工伤保险)赔偿万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万元事后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万元。 工厂停用三氯乙烯改用其它代用品。 教训:试用期未买工伤保险小钱不出出大钱。 职业中毒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否则会导致严重后果。 、要警惕三氯乙烯这个隐形杀手!三氯乙烯职业中毒常识特性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英文缩写TCE又称“三氯水”“洗板水”法国“傲天D”主要成分也是三氯乙烯为无色、易挥发的液体有芳香气味有优良的溶脂性能清洗方便效果好用途已广泛应用于电子、五金等行业的清洗工艺如清洗线路版、不锈钢等。 清洗设备常见的有超声波清洗机直接利用手工擦洗的工种也不少见。 毒性三氯乙烯中等毒性属蓄积性溶剂可引起严重过敏反应导致全身皮肤损害、中毒性肝损害、心脏损害、视神经损害、猝死等死亡率高达个体敏感性差异很大发病我区每年都有病例发生~年宝安发病例死亡例病例逐年增加但通过控制死亡率逐年下降三氯乙烯依然是我区第一职业杀手临床表现患者接触期多为周左右发病发病初期多

尘肺病的案例及预防

尘肺病的案例及预防 摘要:目前我国累计尘肺病患者超过60万。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员工上岗前应“四做到”,上岗“五注意”,下班应“四要”。 【新闻事件】2007年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令人震惊的黑砖场虐工案。我们看过“黑窑工”的悲惨生存状况后,心中愤怒无比!那些黑窑主的恶劣行径,已遭到舆论的猛烈抨击及法律的制裁。然而,还有多少矿山的瓦斯爆炸、采矿工人患的尘肺病,是没有被披露出来的。 【常识普及】专家称,我国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用工制度的变化、个体民营企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到“苦、脏、累、险”的工作中。由此,农民工变成受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一个群体。目前我国累计尘肺病患者超过60万。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 尘肺病患者,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矿物性粉尘,使呼吸系统的清除和防御机能受到严重损害,患者的抵抗力明显减低,故尘肺病患者常发生各种不同的并发症。在尘肺病患者死因构成中,呼吸系统并发症占首位,其中主要是肺结核、肺部感染性疾病和气胸;心血管疾病占第二位,主要是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职业病为何如此高发?专家分析,防护装备技术落后是主要原因。

此外,防护措施不健全,防护服、呼吸防护器、头部、听力、眼睛及面部防护、脚部和腿防护等防护用品的使用率低,也使职工身体健康受到直接或潜在的危害。这其中,既有企业不重视的问题,也有职工自身不了解、不知情,或不知如何防护等因素。 【温馨提示】员工一定要进行就业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在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可掌握其健康状况及有关健康基础资料,发现职业禁忌、看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上岗安排提供依据。 员工上岗前应“四做到”: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健康检查;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劳保用品。 员工上岗“五注意”:注意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遵守生产操作规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坚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坚持佩戴防尘口罩;工间就餐勤洗手、勤漱口。 员工下班应“四要”:防护设施运行的交接;洗澡;换洗工作服;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工业安全科

职业病案例分析

第九童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案例一办公室里的“职业病” [案情介绍] 甲,女,30岁,某企业办公室打字员。2005年8月5日,甲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自述参加工作5年多来,一直在企业办公室担任打字员,由于长期从事电脑工作,患上了“干眼症”、颈椎病等疾。病,而且近来症状有所加重,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反应。现在企业正在裁减人员,自己这半年由于此病经常请假,所以很有可能要被裁掉。甲咨询:自己感觉所患的病与自己的职业有关,是否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企业在裁员时能不能对她有些照顾?[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甲从事电脑工作患上的“干眼症”、颈椎病是否属于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职业病,亦称为职业性疾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卣于职业有害因素的作用,身体上出现一定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影响作业能力,甚至丧失全部劳动能力。而狭义的职业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通常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i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可以诊断为职业病,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的,是狭义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 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现阶段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等,共10大类,115种。 可见,在我国现阶段,构成“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必须属于法定的职业病病种。本案中甲某所患疾病应该说与其从事的职业活动有关,但却不在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范围中,因此是不能诊断为职业病的,也不能享受职业病待遇。不过,法定职业病目录不是_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名单也会不断随之修订。至于说像甲某这样的职业相关疾病,虽然目前不列入法律适用范围,但可以用行政、教育以及健康促进等手段加以管理。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N-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耐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的,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甲某可以依据此规定保护自己_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3《职业病目录》 (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案例二都是“甲苯”惹的祸 [案情介绍] 2005年6月1日上午,某鞋厂有8名工人因头晕、乏力、皮下淤斑等症状到当地卫生院就医,当地卫生防疫站接报后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工人使用和接触标签为“甲苯”的清洁剂、黄胶、白乳胶和快干剂。经追踪观察,该厂有37人被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该中毒事故的原因是该厂使用的“甲苯”清洁剂和胶水中含苯量高,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通风不良,导致苯浓度严重超标。该厂投产前未向卫生防疫站申报,所以未获必要的卫生监督。接触苯作业的工人均未接受就业前体格检查,也未被告知所从事的工作有毒,也未让他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问:我国关于职业病预防和保护的管理有 些什么规定和要求?本案中桌鞋厂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我国关于职业病预防和保护的法律规定。 关于职业病的防治,我国至今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职业病的诊断方法、

职业病案例

云南省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工人。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 开胸验肺事件始末 2007年10月份,X胸片显示张海超双肺有阴影;此后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其患有尘肺病。 2009年1月,北京多家医院确诊其为尘肺病。 2009年5月25日,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2009年6月,张海超主动爬上手术台“开胸验肺”。 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 2009年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 2009年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 2009年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 “张海超事件”之后,郑州市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

尘肺病案例分析

尘肺病案例分析 卫生部报告,中国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已经超过2亿;2000年全国共报告各类职业病11718例,较1999年增加了14.5%;总病例数中,尘肺病占77.7%,慢性职业中毒占10.2%,急性职业中毒占6.7%,其他各类职业病共占5.4%;全国有约100~200万尘肺病患者(在册40多万人),占全世界的70%;仅尘肺病一项,我国每年需多开支50~100亿元。 案例: 十几年前,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等乡镇的2000多名农民结伴到海南打工。2005年5月,经安徽省疾病控制中心鉴定,这批打工者有65人被确诊患上尘肺病,其中三期16人,二期32人,一期17人。目前,已有19人死亡。有待确诊的疑似患者有40多人。在西河口乡,有的家庭是弟兄几个同时得尘肺病。目前已是尘肺病三期的陆光年是田守英老人的二儿子,他到海南不久,三弟陆光前和堂弟陆光平也赶过去了。当时,光前17岁,光平18岁。1998年,三兄弟因为咳嗽的厉害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肺结核,但经过多次治疗,无论怎样吃药打针就是不见好转。2000年,三人同时被诊断为尘肺病。2002年12月,31岁的陆光前病故;2005年1月5日,35岁的陆光平离开人世。西河口人在金矿大多从事井下风钻工、破碎工等接触粉尘的工作。矿主吴益民采取国家禁止的干风钻掘进方式,未向他们提供任何有效的防尘护具,加之没有通风设备,工作时坑道内粉尘弥漫,环境十分恶劣。农民工们说:只要风钻一开,不到1米高的坑道对面看不见人……下班从坑道里爬出来,一个个灰头土脸的,连吐出来的痰都像沙石水一样。另据西河口乡的不完全统计:1992年以来,该乡从事过井下金矿作业的有591人,其中累计从事井下作业两年以上的286人,一至两年的121人;淠河村和官塘村分别达到了196人和181人。这中间到底有多少农民工患上尘肺病,尽管由于他们中的不少人还在外地打工,确切数字至今无从得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人中,随时会有新的尘肺病人出现。 案例分析: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指煤矿各工种工人长期吸入煤尘、煤矽尘和矽尘引起的肺组织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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