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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单位规范

餐饮具消毒单位规范
餐饮具消毒单位规范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根据《消毒

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

生标准》和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餐

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工商行政

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

生监督管理,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

(三)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

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信息后,应当

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

监督检查,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

第四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建于居民楼内的;

(二)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30米的;

(三)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

(四)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

包装、储存设置的;

(五)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的;

(七)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八)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

(九)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

要求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不定期对辖区内

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对餐饮具集中消

毒单位的餐饮具抽检1次,每次采样不少于10件。

餐饮具的采样、检测及评价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4934)。

第六条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

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七条对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第九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附件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生产场所面积:日产量(件):

项目选址要求布局要求生产用水设备要求

检查结果

具体要求

不合格原因

合格不合格

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

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

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

蚊蝇孳生地

符合工艺流程,按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

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

装间(区)、成品间、包材间

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

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设置的厕所为水冲式

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

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专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器具

卫生要求人员要求出厂检验卫生制度包装要求销售记录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

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洗消设备每天清洁

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等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

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衣帽整洁

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有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提供批次委托检验报告

检验结果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有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有进、出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销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记录

现场卫生监督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检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方案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一)作业场所; (二)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 (三)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四)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 (五)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有关资料; (二)询问有关情况; (三)核查生产经营情况; (四)开展抽样检验。 第七条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见附表),对本行政区域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第八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

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拒绝、阻挠、干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向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到投诉举报时应当及时答复、核实、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部2010年5月11日发布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附表: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和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 (三)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信息后,应当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见附件)。 第四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建于居民楼内的; (二)与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距离小于M的; (三)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小于平方M的; (四)消毒工艺流程未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的; (五)生产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不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 (七)使用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八)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 (九)不符合其他卫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抽检次,每次采样不少于件。 餐饮具的采样、检测及评价执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第六条对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本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本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年学期

餐饮单位消毒操作规程 一、消毒范围 餐饮经营单位供顾客使用的小件餐具、大件餐具、餐饮用具、容器及场所等均需要由专(兼)职消毒员按照操作程序,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二、消毒程序 餐饮具消毒程序为:物理方法:一刮(残渣);二洗(洗涤剂);三冲洗(净水);四消毒;五保洁。化学方法:一刮(残渣);二洗(洗涤剂);三冲洗(净水);四消毒;五净水冲洗;六保洁。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按规定执行。 三、消毒方法 1、红外线消毒(电子消毒柜);将洗净后的餐饮具放入红外线消毒柜中,餐饮具放置为碗口朝下倾斜75度角,温度保持120-125℃。消毒时间持续15-30分钟。 2、蒸汽消毒:将洗净后的餐饮具放入蒸汽柜中;碗口朝下倾斜75度,温度保持100℃以上,消毒时间持续15-30分钟。 3、煮沸消毒:将洗后的餐饮具放入专用消毒锅中,碗口朝下,全部浸没水中,温度达100℃,持续15分钟以上。 4、药物浸泡消毒:先用“84”、“94”按1:500比例放入专用消毒桶(池)中,然后将洗净后的餐饮具放入专用浸泡消毒桶(池)中,碗口朝下全部浸没水中,浸泡时间不少于15-30分钟。 5、集中式消毒餐具:必须与餐具消毒公司签订消毒合同,并保留消毒清单。 四、消毒记录 每天按餐次做好消毒登记,内容详实,无缺漏。 附:①小件餐具:粉碗、饭碗、饮料杯、茶杯、酒杯、面碗、骨碟、汤勺等直接接触顾客口腔的容器。 ②大件餐具:菜碗、菜碟、汤碗、汤碟等盛装热菜的容器。 ③餐饮用具、容器:刀具、砧板、生食盆、熟食盆。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表 说明:1、消毒方式请在方框内打“√”。 2、消毒起止时间应注明从何时开始消毒,何时结束。

餐饮具集中消毒八项卫生管理制度

选址布局审查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和布局应事先经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审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 二、生产车间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三、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车间外设置水冲式厕所。 四、车间周边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五、生产车间(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六、生产工艺流程按照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进行设置。 七、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八、包装车间应当密闭,瓷砖到顶,安装充足的空气消毒设施。

生产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使用市政公共管网供水时,每年应将本企业用水向有检验资质的机构送检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管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二、使用自建设施供水时,应执行下列卫生管理制度: (一)搞好水源卫生防护,井周30米内不得有猪圈、坑式厕所等污染源。 (二)井周2米,深1米内应用三合土夯实,水泥硬化地面;砌10厘米高的井沿,防渗漏;井口加盖落锁井房安防盗门。 (三)坚持水质常年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四)每年对水质检验不少于两次,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内进行,将检验报告及时报送辖区内的卫生行政部门。 (五)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餐具收集与配送登记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建立餐具收集、配送台账,内容包括进、出厂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配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告知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后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收。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四、消毒后的餐饮具应使用密闭式车辆配送,盛装餐具的容器、工具要及时清洗消毒,应当附送产品检验报告。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本

餐饮单位消毒记录本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xx: 年学期 餐饮单位消毒操作规程 一、消毒范围 餐饮经营单位供顾客使用得小件餐具、大件餐具、餐饮用具、容器及场所等均需要由专(兼)职消毒员按照操作程序,选择适当得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二、消毒程序 餐饮具消毒程序为:物理方法:一刮(残渣);二洗(洗涤剂);三冲洗(净水);四消毒;五保洁。化学方法:一刮(残渣);二洗(洗涤剂);三冲洗(净水);四消毒;五净水冲洗;六保洁。空气、物体表面得消毒按规定执行。 三、消毒方法 1、红外线消毒(电子消毒柜);将洗净后得餐饮具放入红外线消毒柜中,餐饮具放置为碗口朝下倾斜75度角,温度保持120-125℃。消毒时间持续15-30分钟。 2、蒸汽消毒:将洗净后得餐饮具放入蒸汽柜中;碗口朝下倾斜75度,温度保持100℃以上,消毒时间持续15-30分钟。

3、煮沸消毒:将洗后得餐饮具放入专用消毒锅中,碗口朝下,全部浸没水中,温度达100℃,持续15分钟以上。 4、药物浸泡消毒:先用“84”、“94”按1:500比例放入专用消毒桶(池)中,然后将洗净后得餐饮具放入专用浸泡消毒桶(池)中,碗口朝下全部浸没水中,浸泡时间不少于15-30分钟。 5、集中式消毒餐具:必须与餐具消毒公司签订消毒合同,并保留消毒清单。 四、消毒记录 每天按餐次做好消毒登记,内容详实,无缺漏。 附:①小件餐具:粉碗、饭碗、饮料杯、茶杯、酒杯、面碗、骨碟、汤勺等直接接触顾客口腔得容器。 ②大件餐具:菜碗、菜碟、汤碗、汤碟等盛装热菜得容器。 ③餐饮用具、容器:刀具、砧板、生食盆、熟食盆。

说明:1、消毒方式请在方框内打“√”。 2、消毒起止时间应注明从何时开始消毒,何时结束。

集中式餐具消毒总结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卫生操作行为,确保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2013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监督所于2013年9月1日—10月31日,两次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卫生监督工作检查情况。 我所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管,对辖区内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单位的选址、布局、生产流程、清洗消毒、无菌包装、生产用水和人员体检等内容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改进。对上述4家单位生产的消毒餐具进行抽样检测,此次共检测40份,合格率80%。下阶段,我所将一如既往加强指导、服务,引导自律,进一步提高全县餐具消毒服务机构的整体卫生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管从选址、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生产用水、消毒质量等方面,难以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设备简陋,消毒操作不规范,存在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现象。

3、按照《餐饮具消毒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部分生产面积达不到200平方米,多数单位达不到标准。 三、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监管。 我所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的监管,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加大餐具消毒质量抽检力度,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具消毒单位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消毒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努力提升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自身管理服务水平。 尽管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存在诸多问题,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部分中小餐饮单位消毒条件的不足,对提高餐饮具消毒质量,预防食源性疾病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已逐步得到餐饮单位及消费者的认同和接受。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县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规范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规范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一条为加 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 施监督检查时,适用本规范。第三条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第四条对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 (一)作业场所; (二)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 (三)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 (四)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 (五)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第五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 当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 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第六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履 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有关资料; (二)询问有关情况; (三)核查生产经营情况;

(四)开展抽样检验。第七条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见附表),对本行政区域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 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第八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九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拒绝.阻挠.干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抽样检验中发现餐具.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向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报,向社会公布。第一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到投诉举报时应当及时答复.核实.处理。第二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部xx 年5 月11日发布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附表: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是否符合备注 1.1 未建于居民楼内□是□否

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的经营者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选址与布局 第三条选址卫生要求: (一)生产场所距离垃圾堆放处、污水池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污染源三十米以上。 (二)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三)厂区周围无积水、无杂草、无蚊蝇孳生地。 第四条厂区环境整洁。非绿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便于降尘和清除积水。 第五条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单位应具备生产场所、辅助用房、质检用房、成品仓储用房等,且衔接合理。

第六条生产场所面积应与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清洗间、消毒间、包装间的总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包装间应设置成独立的隔间,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第七条厂区内设置的厕所应为水冲式,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易清洗、不易积垢材料。 第八条厂区的选址、污水、噪声、废气处理、消防等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求。 第三章生产场所卫生要求 第九条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单位生产场所应按照回收、去渣粗洗、清洗、消毒、包装、储存的工艺流程设置,合理布局。工艺流程应按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不得存在逆向或交叉。人流物流分开,避免交叉。 第十条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单位生产场所应设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操作区。清洁区包括餐饮具包装、分装、质检、成品和包材存储场所;准清洁区包括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一般操作区包括餐饮具回收粗洗、更衣室及库房等。 餐饮具去渣与粗洗、清洗与消毒、保洁储存、包装及餐饮具存放、容器与用具处理、垃圾收集等功能区应分设、采取隔离措施。 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与集中消毒后餐饮具出口通道应分开设置。

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记录

***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具消毒记录登记本 单位: ***市教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市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设置独立的餐用具清洗消毒间、保洁间。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三、每餐次收回的餐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并详细填写每餐次的消毒记录。 四、餐用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五、不宜使用物理消毒的餐用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方法。清洗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清洗五保洁”的顺序操作,化学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残留的消毒剂。 六、餐用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抹布、餐巾擦干,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八、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九、清洗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市学校食堂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刮掉沾在餐用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用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药物(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见附件6)消毒。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试卷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培训试卷 单位名称姓名得分 一、填充题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选址应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等污染源()米以上。 A 20米 B 30米 C 40米 D 50米 2、清洗、消毒、包装的生产场所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A 100平方米 B 150平方米 C 200平方米 D 250平方米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内员工厕所为()式。 A 水冲式 B 旱厕式 C 露天式D任意式 4、回收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和工具应()清洁一次。 A 每天 B 两天 C 三天D每周 5、从业人员应该个人卫生情况良好,工作衣帽穿戴整洁,是否持有效的()。 A 身份证 B 户口本 C 暂住证D健康证明 6、回收餐饮具容器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应该(),并有不同标识区分。 A 可以混用 B 可以互用 C 专用D没有明确要求 7、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 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A 逐批 B 每周 C 每月D每年 8、生产用水应使用()。 A 清洁的河水 B 井水 C 市政饮用水D其他清洁水 9、《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 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A 10000元 B 20000元 C 40000元D15000元 10、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起实施。 A 2015年10月1日 B 2015年12月1日 C 2015年10月30日D2015年12月31日 二、是非题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以建在居民楼内。() 3、厂区布局分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和包材间。() 4、生产场所应有更衣室,并配备流动洗手和消毒设施。() 5、生产用水除了市政用水,还可以使用河水、井水。() 6、生产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该符合相关国家有关标准。() 7、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洗消设施是否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 8、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 使用期限等内容。() 9、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可以处5000元以下 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10、新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后,卫生行政部门无权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进行监管。()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上)试题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上)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要做好消毒后餐具的销售记录,有进、出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销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记录。 A. √ B. × 答案:A 第2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以配备自检设备。 A. √ B. × 答案:B 第3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等要求。 A. √ B. × 答案:A 第4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是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或单位。 A. √ B. × 答案:A 第5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 A. √ B. × 答案:A 第6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可以建在居民楼内的。 A. √ B. × 答案:B 第7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每天对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必要时消毒。 A. √ B. × 答案:A 第8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可以采用化学消毒方法。 A. √ B. × 答案:B 第9 题.集中消毒的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A. √ B. × 答案:A

第10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和工作台面使用易清洗的材料。 A. √ B. × 答案:B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 1 题.以下哪些是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中承担的职责? A. 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B.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C. 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违法案件的查处 D. 以上都是 答案:D 第 2 题.对监督抽检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当首先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出具 A. 检验结果告知书 B. 卫生监督意见书 C.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D. 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案:A 第3 题.GB14934《食( 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餐具洗涤剂的微生物指标要求菌落总数为,大肠菌群。 A. ≤1000个/g;≤3个/100g B. ≤100个/g;≤1个/100g C. ≤100个/g;不得检出 D. ≤1000个/g;不得检出 答案:A 第4 题.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做好消毒后的餐饮具的检测,检测的频次的要求是? A. 每天检测一次 B. 每周检测一次 C. 每批次 D. 没有具体要要求 答案:C 第 5 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抽检次,每次采样不少于件。 A. 1;10 B. 2;10 C. 1;6 D. 2;6 答案:A 第6 题.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依法查处的是 A. 存在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卫生要求的行为 B. 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 C. 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形 D. 以上都是

餐饮具消毒行业

2011-12-22 15:20:00 阅读:626 分类:电商 作者:沈志勇 我们很多人对餐桌上收费一元消毒餐具可能并不陌生,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还有一个叫“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这些一元消毒餐具就是由这些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司生产,他们从餐厅回收使用过得餐具然后进行清洗消毒处理之后再提供给餐厅而后回到餐桌上来。这个行业也是最近几年才兴起,本来餐具的重复使用避免了一次性餐具的浪费和污染环境,餐饮具消毒应该是个节能环保的绿色产业,理应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但现实却大相径庭。 由于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门槛低,监管机制不健全,企业良莠不齐,存在大量小黑作坊和卫生条件较差的小企业,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餐具或处理没有达标。而一些餐饮企业或出于利益考虑,或是采购把关不严,使得这些不合格的消毒餐具走向餐桌,这样就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也破坏了餐饮具消毒行业的整体形象,并制约了该行业的长远发展。笔者作为专业公共关系顾问,对于行业监管和规范没有发言权,以下从危机公关和餐饮具消毒企业品牌树立方面谈一些想法。 强化危机公关意识避免小黑作坊威胁行业利益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行业都有优秀的企业和给行业抹黑的企业,在餐饮具消毒行业存在一些小黑作坊和不合格企业本来也很正常。但是由于餐饮具消毒行业刚刚兴起,公众认知度低,同时餐饮具消毒企业主要作为餐饮企业的供应商并不直接面对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对其知之甚少。一旦发现消毒餐具不卫生的情况就会质疑生产企业;而因为不直接面对消费者,即便是产品合格的优秀餐饮具消毒企业也少能站出来说话,所以常常都很被动。于是整个行业的声誉渐渐因为小黑作坊的行为而被抹黑。 或许是意识到以上问题的严重性,笔者注意到目前在北京、广东、天津等全国各地纷纷成立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的协会,试图通过联合行业的力量来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这是个可喜的现象。对于这些行业协会,笔者建议,在严格把关会员资质和加强会员自律的同时也要做好行业的危机管理工作,要坚决把那些小黑作坊剔除出行业队伍,要能够把正规企业的行为和小黑作坊的行为进行切割。 具体来讲,一方面,要积极和政府主管机构建立企业资质认证制度,将正规的企业予以认证,并通过政府干预和舆论引导的办法,促使餐饮企业设置采购门槛,只向通过资质认证的餐饮具消毒公司采购;另一方面,加强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确保会员企业达标合格;第三,要通过行业平台积极对外推荐和宣传优秀企业,树立行业的标杆形象。通过以上行动,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因为小黑作坊的非法行为和餐饮企业的采购问题而对餐饮具消毒行业的形象和利益受损。

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流程及规范

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流程及规范 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及时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将冲洗干净的餐具进行蒸汽或红外线高温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后,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具应储存在密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任何其他物品。 一、清洗步骤 1、去掉餐具表面上的大部分残渣、污垢。 2、在专用清洗池内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洗餐具表面的洗涤剂。 二、餐具消毒 1、蒸汽消毒100℃保持10min以上。 2、红外线高温消毒120℃保持10min以上 注:1、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具消毒设施内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餐具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化学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美食广场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批准方能生产、使用。目前,经国家批准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剂有灭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灭菌片有含氯量高、稳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优点,成为餐具消毒的首选毒剂。以上两类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餐饮具消毒管理办法

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落实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病从口入和病毒交叉感染,保证就餐顾客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宾馆及餐厅的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管理。 1.3 本办法所指的餐饮具,是指用于盛放不需再进一步加工,可直接入口食(饮)用的食品(物)的容器和器皿,如餐盒(盘)、碟、非一次性使用的筷子、小勺、碗、大盆、盛饭(菜、汤)的桶、盘和勺(铲)、水杯等。 2 管理职责 2.1 “三产办公室”(暂命名)是食品卫生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各项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度的修改、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2.2xx宾馆及餐厅负责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具体执行,认真填写消毒操作记录。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管理内容 3.1.1 营业售餐时,当餐严禁重复使用餐饮具。各部门要根据预计的最大就餐数量,准备充足的已经过消毒的合格的餐饮具备用,当餐已用过的餐饮具不得经简单冲洗、消毒后即投入使用。特殊情况可增补部分一次性环保餐盒代用。 3.1.2 执行每餐一消毒规定。必须保证餐饮具每餐一消毒,不消毒的餐饮具不允许投入使用。回收的餐具要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不隔夜。 3.1.3 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的顺序操作,水不开、蒸

汽温度和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3.2 清洗方法 3.2.1 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3.2.2 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2.3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3.3 消毒方法 经清洗完毕的餐饮具,方可转入消毒阶段。 3.3.1 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a.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b.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c.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d.臭氧—紫外线消毒柜消毒,一般要求在柜内温度75℃±5℃的 条件下,消毒时间不低于45分钟,其他的具体操作要求,按 所使用的设备说明书要求严格操作。 3.3.2 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使用化学消毒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浓度过低和过高都不能达到消毒效果。 a.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 必须全部浸泡入药液中,作用5分钟以上。 b. 保证消毒剂发挥作用的温度条件,温度低于16℃不利于发挥 消毒剂的作用,影响消毒效果,温度过高(不能超过30℃), 可影响消毒剂的稳定性,部分消毒剂在较高温度下会分解, 降低消毒效果。 c. 所需的溶液应现配现用,并每4小时更换一次。 d. 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餐具收集与配送登记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建立餐具收集、配送台账,内容包括进、出厂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配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告知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后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收。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消毒后的餐饮具时,应当附送产品检验报告。 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做好各功能车间和车间外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二、各功能车间必须明确一名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部门环境保洁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环境保洁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形成企业、部门、班组(岗位)三级保洁网络。 三、生产期间要及时清理地面污物和积水,保持明沟地漏畅通。同时要保持室内墙壁清洁、门窗玻璃齐全、物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四、厕所为水冲式,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无积便、无异昧。 五、生产车间外30米内无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等污

染源,及时消灭四害,保持环境清沽卫生。 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应该对企业内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组织检查和考核。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事直接接触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不得从事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三、在岗期间发现原因不明的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或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应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自身岗位的卫生法律、卫生知识做到应知应会。 五、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包装车间工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手上不得佩戴戒指等饰物。 六、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包装车间的工作服每天应进行更换,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七、粗洗间工作人员工作前应洗手消毒,着工作服并穿着防水围裙和防水鞋后,进入粗洗间工作。 八、包装间工作人员工作前严格洗手消毒、着洁净工作服、

集中餐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大全

餐饮具包装箱清洗消毒工作程序 1、检查箱子质量,内容主要包括箱体是否破损。 2、包装箱由专人全程负责清洗,由粗洗车间主任负责安排。 3、粗洗一般在餐具清洗完成以后,利用粗洗用水进行,要求将箱子内外油污、残渣清洗干净。 4、清洗以后的包装箱,要求箱体与盖子分开,箱体成码,一般以五个为单位堆码。 5、在餐具浸泡用水中,完成对箱子浸泡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6、箱子经浸泡以后,利用漂洗用水完成对箱子的清洗。 7、将清洗干净以后的箱子用抹布擦拭干净,进入包装箱消毒间。 8、包装箱消毒间采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在人员进入包装箱消毒间时-定要求关闭紫外绫消毒讥箱子经消毒进入包装 车间使用。保持包装箱消毒间干净与干燥。

餐饮具预处理车间工作制度 1、车间内的地面应保持平整,无破损开裂的地坪。破损处要及时维修。随时保持上、下水通畅。 2、车间必须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且必须做到餐饮具回收入口、通道与已消毒的餐饮具出口、通道分开设置。 3、工作人员进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外露。 4、工作场所应有防蚊蝇、防鼠、防尘等设施,纱门、纱窗应便于拆下洗刷。 5、设置与每日加工量相适应的清洗水池和存放废弃物的垃圾桶,垃圾桶应加盖密闭,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污染车间环境。 6、餐饮具集中消毒场所内不得堆放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7、餐饮具清洗消毒所用的洗涤剂、应为食品食具用洗涤剂、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购进时应索取相应的检验合格证及相关批件。 8、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当日值人员每天应对生产车间内的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等进行清洁消毒。 10、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 C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 30 C左右为宜);

10餐饮具消毒保洁记录表模版

餐饮具(热力)消毒保洁记录表

餐饮具(化学)消毒保洁记录表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 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学校食堂和 1 千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馆应使用热力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采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 、清洗方法 (一)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2 、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3 、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二)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 c 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C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C ,冲洗消毒40秒以上。注意: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并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二)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1 、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 2、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n)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按使用说明作用10~20分钟,使用时定时测量消 毒液浓度,应定期更换消毒液(不超过4小时),以保持有效浓度。 3、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注意:消毒药物配制浓度应达到要求,消毒药不能用热水,以免消毒药的有效成分挥发使浓度降低、效果不足。 三、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 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内外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为了规范AA省餐饮具消毒集中消毒行为,保障饮食安全,促进餐饮具消毒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我省的相关标准。 2、近年我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从最初的手工操作变为现在的机械化,工厂规模和生产能力不断扩大,为我省制定相关标准以及今后的实施提供了现实基础。 二、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于AA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项目编号:辽食地标20130003起草单位:沈阳市卫生监督所、AA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二)简要起草过程 1.成立起草协作组,研究确定起草总体思路和编制原则; 2.收集国内其他省份相关管理办法、卫生要求; 3.对我省各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分类现场调研; 4.实地考察先进餐消企业,将目前最先进的工艺流程、设备要求等的纳入规范; 5.形成规范初稿,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论证; 6.初稿经修订后向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广泛征求意见; 7.初稿经再修订后形成送审稿。 (三)征求意见情况 本规范形成第一次初稿后,首先召开了省内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代表讨论会,对规范草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第二次初稿,又向相关企

业和卫生监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单72份,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50份,卫生监管部门15份,专家7份,共收到意见回复11份,建议修改项为49项,其中采纳31项,部分采纳1项,未采纳10项,修改后删除7项。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编制原则 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本着以保障卫生、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前提,以促进餐饮具消毒行业健康发展为目的,遵循“先进性、规范性、可行性”原则,借鉴了GB 1488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部分要求,同时参照其他省市的标准或管理办法,并充分考虑我省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 (二) 主要内容 规定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选址和厂区环境、厂房与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和卫生要求、生产过程要求、质量检验等共八项内容。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标准名称 本标准主要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参照GB 1488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本标准名称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二)范围 规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清洗消毒、包装、检验、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范围为AA省内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三)术语和定义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产品批次和生产人员3项有必要明确内容进行了定义。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指具有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为餐饮服务者或公共场所单位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机构、单位或个人。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该定义在

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制度

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制度 1、选址布局审查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和布局应事先经卫生部门现场审核,不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 二、选址不得建于居民楼。 三、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车间外设置水冲式厕所。 四、车间周边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五、生产车间(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六、生产工艺流程按照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进行设置。 七、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八、包装车间应当密闭,瓷砖到顶,安装充足的空气消毒设施。 2、生产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使用市政公共管网供水时,每年应将本企业用水向有检验资质 的机构送检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将水质检验报告报送管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二、使用自建设施供水时,应执行下列卫生管理制度: (一)搞好水源卫生防护,井周30米不得有猪圈、坑式厕所等污染源。 (二)井周2米,深1米应用三合土夯实,水泥硬化地面;砌10厘米高的井沿,防渗漏;井口加盖落锁井房安防盗门。

(三)坚持水质常年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四)每年对水质检验不少于两次,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进行,将检验报告及时报送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 (五)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餐具收集与配送登记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当建立餐具收集、配送台账,容包括进、 出厂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配送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等。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告知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具使用后应摆放至指定区域,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回收。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回收餐具后,应当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卫生安全。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吸毒后的餐饮具时,应当附送产品检验报告。 4、信息报告制度 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应在获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获得年审后一 周向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在企业发生项目变更时要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现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将上月产品检验情况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发现产品异常时应将产品检验结果向辖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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