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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论文(原创)

建筑法规论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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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的同时,当前城市规划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尤其当前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关键字:城市规划管理分析

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城市规划管理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相对滞后,以至于不能满足于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普通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城市规划的支持和参与,由此城市规划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其他问题,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探索解决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思路。

一、城市与城市规划基本概念

城市规划法规中所称的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按照市郊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的数量,我国将正式分为大、中、小三级。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为中等城市,不满20万的为小城市。

镇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建制镇的镇区包括县及县以上(不含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所在的建制镇的镇区和其他建制的镇区。镇区是指:

(1)镇人民政府驻地和镇辖其他居委会地域;

(2)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周边村民委员会的驻地,其镇区还包括该村民委员会的全部区域。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

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等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三、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

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再次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最后是要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任致远,《透视城市与城市规划》,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2]冯现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耿毓修,《城市规划实施》,三联出版社,2004

[5]孙启广,《浅谈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华建设,2009

[6]常丽莎、洪艳,《建筑法规》,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建筑法规论文(1)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 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

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的出台对建筑质量起到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品】

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规范、法律来对建筑的质量加以控制.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是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建设法规论文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分析 引言 在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有了质量,才能去谈安全,安全的完善离不开质量的水平。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内在联系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全面保证对于施工质量的控制才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而安全管理则是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而且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工程质量的好坏至关重要。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之间具有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关系,施工单位一定注意两者之间的融洽与协调,进而才能保障施工作业在安全的环境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本文仅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改革与完善策略。 摘要:房屋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项目投资能否成功,更为重要的是,建成后的项目直接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去,这也就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工程施工管理的众多方面中,质量管理是关键和核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过程,再加上项目位置国定、生产流动、结构类型不一质量要求不一、施工方法不一、体型大、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等特点,这就决定了项目施工的质量比一般工业产品的质量管理难度更大。本文就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以分析。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正文 1.存在的问题 1. 1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也造成了不利。 1.2 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48868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 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建设法律法规论文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 院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姓名:洪日明 学号:23021001016 班级:10工管一班 指导老师:林伯青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知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监理方面职责的缺失等等。下面我简要分析一下原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

建筑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一:龙门吊拆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17日,某地铁盾构区间实现盾构贯通,随后,承包商着手进行施工机械拆除等收尾工作。11月2日承包商与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包商)签订合同,委托对方进行龙门吊拆卸工程。2007年11月14日上午8:00左右,分包商租用110T、50T汽车吊各一台,准备拆除左线45T龙门吊机。承包商在对分包商租用的汽车吊和作业人员上岗证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台汽车吊均没有随车携带安全检验合格证,遂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分包商以证件在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工期紧张、保证不会出现问题等为由,不顾禁令仍进行拆除作业。中午11:30左右,市安全监督站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分包商的资质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遂责令停止施工。承包商收到停工令后立即要求分包商停止施工,但分包商以龙门吊大梁螺栓已经拆除,如不吊放到地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由继续施工。由于待拆除龙门吊大梁长达21m,宽4.5m,重约21T,受场地制约,拆除时需要两台吊车抬吊大梁。中午12:00左右,在分包商把用两台汽车吊把大梁吊起来平移的过程中,110T的汽车吊突然倾倒,致使大梁和110T汽车吊的臂杆一起砸向50T汽车吊。事故造成110T汽车吊臂杆变形、驾驶室损坏,50T汽车吊局部受损,汽车驾驶室被砸坏,龙门吊大梁变形,无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 1)110T吊车外表比较新,其部件实际比较陈旧,属于翻新车辆; 2)吊车的左前支腿(受力腿)伸出量比左后支腿伸出量少14cm; ?3)分包商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无教育考核记录。 ?直接原因: 1)分包商在收到停工指令后多次冒险左右;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我对建筑规范的理解和学习。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

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规范是死的,那你是活的,新规范,新法则那就是人在变化。把握,观察才是最好的设计法则。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2):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建筑法规概论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有两个项目被直接发包,理由是一个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另一个项目属于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你认为这个理由充分吗?答: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分为两种情况:不适宜招标的和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前者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而直接分包,后者则经批准后需要邀请招标。所以,仅仅以涉及国家安全为由就不招标是不适宜的。 对于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经批准可以不招标。这个理由是充分的。 案例二:2006年6月8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日期为2006年6月25日。某投标人认为这个时间的规定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因为《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你怎样认为?答:是否违法应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 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应该符合两个条件:既要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也要符合相应的规模标准。如果不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 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也可以招标,但是就不受《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不得少于20天”的限制了,而仅仅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这个案例中的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的行为就不违法。相反,就是违法的。 案例三:某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06年9月9日上午9:00.但是,某建筑公司的投标文件却于2006年9月9日 10:00送达。招标人拒绝该标书,理由是该标书送达的时间超过了投标有效期。你认为该理由成立吗? 答:不成立 招标人对投标有效期的认识存在误区。他认为投标有效期是一个时间段,在此时间段内所投的标书是有效的,超过了这个时间段所投的标书是无效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有义务保证其所投的投标文件持续有效,投标有效期起始于开标的时间,也即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开始后,投标人所投的标书就不再被接收了。 此案例中招标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的做法的是正确的,但是提出的理由是错误的。 案例四: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承揽了某施工任务,2006年10月8日该项目竣工。但是建设单位却以该建筑公司不具备资质,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2006年10月20日,建筑公司将建设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程款。法院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有人认为,这是对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纵容。你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统一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统一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依法行事。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

建设法规论文作业

期末论文 课程:建筑法规 班级:建筑工程管理1402班学号:1401040206 学生姓名:方佳峰 任课老师:徐玉凤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看法 摘要:1998 年《建筑法》的实施,保证了国家从法律上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的管理。实施10 多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建筑市场的顺利发展。主要涉及到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等几个方面。 关键词: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建设监理; 一、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 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和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首先介绍下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当然,招标投标应该是买方占主导地位的,我的理解就是买方从卖方中挑选,但是也得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二是必须存在招标采购项目的买方市场,对采购项目能够形成卖方多家竞争的局面。有市场就有市场规范,这个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被称为投资,建设领域的阳光法案。《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一年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当然,说到底就是为了金钱和利益,但是这种现象的泛滥也应该有法律制度和

建设法规《建筑法》案例分析题答案解析

专业资料 建设法规《建筑法》 附:案例分析题答案 第一章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一、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2.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二、 1.香港某房地产公司将光华大厦整个项目转让,属于将自己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第八建筑公司与某安装公司之间的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不因该项目的整体转让受到影响。总承包单位单方解除该合同属单方违约,安装公司可以据此追究总包单位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该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即安装公司前期配合所花费的所有费用,还应包括间接经济损失,即安装公司预期可得利润。 WORD完美格式下载可编辑

学习建设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建设法规》的 心得体会与收获 《建设法规概论》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具有重要地位与意义的专业基础课。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我们,都应当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原则、特征以及规 范现状建设法律体系的构成;重点学习了土地管理法规、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法律。明确了建设法 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建设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我国建设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了我试着运用建设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我总的感受就是建筑法规是一个很庞大的体系,他规范贯穿了建设的全部领域与全过程,它很详尽、细化到了基本操作层面。如果想学好,一定要勤翻相关法律,思考相关案例。学习建设法规,不能仅靠死记硬背,应在记忆、理解的基础上掌握问题的要点,不仅要掌握该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而且应结合识记和领会的基础知识、原理和互动关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我觉得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分析案例,把身边发生的、媒体报道 的、司法部门公布的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加以分析。还要结合我们

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 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 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 ”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 好多不合法的现象,最 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最近有报道,连厨子 都承包铁 路工程建设,令人震惊。 以前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如民法概论、经济法、合同法等。 建设法规的重要作用:一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是规范 和保障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三、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合 同签订和履行的问题,防止签订 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四、能有效 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五、工程索赔问题。 F 面是我对现在建设领域一些问题的个人思考。希望老师指正。 虽然,抛去一些挑剔、细节,建设法律体系在我国已经比较完善 了,可是现实执行实施却不是这样,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 着严重危机,存在大量的问题。我平时很关注一些报道的案例, 也曾 经去工地实习过。我发现的、总结的问题有如下: 1、 工程质量差。不规范操作,施工人员无职业道德,建设单 位资质审查不把关。倒塌、伤亡事件司空见惯。 2、 工程建设腐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3、 劳资关系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欺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 4、 拆迁不以人为本,存在暴力侵权行为,补贴不合理。 5、 5、

法规论文

论建筑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的作用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建筑业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逐渐增多,可以看出建筑质量是我们国家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关系到的不仅仅是国家的利益,更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合法利益。通过本学期对土木工程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建筑法规在建设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规范作用。在建筑业,没有建筑法规是不能高效有利地发展下去。建筑法规与各项建筑活动中的行为关系日益密切,特别是在提高建筑质量方面的作用越加的突出。 关键词:建筑法规建筑法工程质量作用 一.概述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速较快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基本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加大的时期,更是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尝试着更新颖的道路。 目前,我国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逐渐加大。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有利发展。 二.工程建设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 1.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世纪是质量的世纪,由于我国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挑剔的顾客,质量成为占领市场最有力的武器。但是在当今中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阶段难免会出现诸多问题,其中由于法律规范不全面或是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实施出现的问题更是有很多。这些问题归结于:一是政府管理问题,执法不严、管理缺位,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一些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部门企业内部管理薄弱,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2.依法许可制度不完善 依法许可与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矛盾较大,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涉及建筑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的程序、条件、标准等同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在依法许可环境下会出现利弊两分的现象:一方面会出现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承办商为了赢得投标、某一地皮或者建设许可有可能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时事贿赂行为,官员也会行驶手中便利赚取外快;另一方面会遏制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未达到建设许可的情况下绝不让承包商进行违规建设,给建筑业带来了有章可循的条件。3.工程事故频发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篇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 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 用。 近年 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 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 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 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 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 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 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篇二: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曹洁 01 摘 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 工程质量责任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 规范我国的建筑行业。 学完 本书后,我对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 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 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 革发展的产物。工程建设监理不同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 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 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建设

建筑法规论文55366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建设法律关系方面建筑法规和建筑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规范了建设行为,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此外,工程建设是我国的百年大计,而质量是关键,工程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身财产安全,重要工程的质量甚至对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会产生巨大影响。 我国现在建筑市场的质量问题 21 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等。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

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建筑法规对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

工程建设法规经典案例分析有答案

案例一——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案情陈述: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武汉外滩花园项目位于汉阳长江江滩,距长江大 桥米,利用江滩长达米,均宽米,共计占地亩(其中亩属于代征地,因埋有过江电缆而不 能使用),整个投资约亿元。年动工,年初竣工。该项目五证齐全,并签订了防汛责任状。年,该项目被定为违法项目,责令拆除。汉阳区政府下发文件,对购房户按“等值原则” 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由“市政府、市规划局和市防汛办共同分担”。整个外滩花园万2的住宅楼年月日春汛前拆除殆尽。 文中所涉当事人包括武汉市有关部门和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有关部门给武汉鸿 亚实业有限公司颁布“五证”,两者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外滩花园住户有房产证和土地使 用证,则有民事关系。 案例具体分析: 、该项目是否违法,是否必须拆除。 外滩花园项目位于汉阳长江江滩,利用江滩长达米。根据《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 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盖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 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 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该项目违法,属于违法建筑,且因在 禁止建设地区进行建设,属于严重违规项目,必须予以拆除。 、市政府是否存在过失。 市政府有严重失职行为,存在过失。第一,该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年、年开工,适用法律应为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该省据此制定的《省河 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门自称批准此项目的是根据《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的 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占的,应报经有审批权的县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专门 管理机关批准。”但住宅不应属于“特殊情况”,且《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水域和洲滩内,禁止盖房”,水利部门的审批违法。第二,按照《防洪法》和水利部《关于长江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投资额在亿元以 上的外滩花园项目属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由该省水利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长江水利委员 会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但该省水利部门在未报经“长江委”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就对武 汉外滩花园二期工程擅自进行了批复,审批不合规定。第三、二期工程年开工,除土地证外,其他各种许可批文都是在当年办理的。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已颁布实施

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第一篇、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法规心得体会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

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建筑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建筑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一、某省国道主干线高速公路土建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招标人提出了招标方案和工作计划。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组织项目土建施工招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事件: 事件l:7月1日(星期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载明资格预审文件自7月2日起发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于7月22日下午16:00之前递交至招标人处。某投标人因从外地赶来,7月8日(星期一)上午上班时间前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被告知已经停售。 事件2: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发现某省路桥总公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部分是其下属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且其下属的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考虑到属于一个大单位,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可了其下属公司业绩为其业绩。 事件3:投标邀请书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发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因为项目较大,要求每个标段100万元投标担保金。 事件4: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中3人为工程技术专家,其余2人为招标人代表。

事件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B单位投标报价远低于其他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B单位报价过低,按照废标处理。 事件6: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报告,确定各个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照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事件7: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认为中标人C的价格略高于自己期望的合同价格,因而又与投标人C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考虑到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C觉得小幅度降价可以满足自己利润的要求,同意降低合同价,并最终签订了书面合同。 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答: 1、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需要什么条件? 2、所有事件中有哪些不妥当,请逐一说明。 3、事件6中,请详细说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于何时做其后的这些工作? [参考答案] (1)《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号令)第四条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精选3篇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精选3篇 篇一: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篇一: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 心得体会 通过对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 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 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 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 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 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 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

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 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 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 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 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 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的出台可以 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篇二: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学习 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曹洁 1245703101 摘要:社会经济不 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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