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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管理制度

火区管理制度
火区管理制度

矿井火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下火区未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火区。每一火区必须根据发火时间及时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和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矿通风部门永久保存。

火区管理卡片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登记;

2、火区位置示意图;

3、灌浆、注氮或其他方式灭火记录;

4、进回风防火墙及观测记录。

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的基础上标明所有火区的边界,防火墙位置、火源点位置、漏风路线及灌浆、火区编号、发火时间、封闭时间、火区注消时间等内容。

第二条当井下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封闭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特别应缩短进风侧密闭与火源之间的范围;

2、进、回风密闭在施工顺序上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或先进后回的封闭方法。采取先做进风侧密闭时,应留有通风孔,使其既能控制火势又可防止火源上风侧发生瓦斯超限和积聚。因约定好时间,使进回风防火墙在同一时间封闭结束。封闭有爆炸危险的火区必须采用防爆墙;

3、必须指定专人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随时判别爆炸危险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有爆炸危险而无有效防爆措施时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然后排出爆炸危险;

4、火区封闭结束后应进快将人员撤离灾区。

第三条火区封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火区灭火方案由矿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灭火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2、火区周围地质情况及开采情况;

3、灭火方法、灭火工程、劳动组织及安全措施;

4、灭火方案图。

第四条当火区范围较大,火源是否已经完全熄灭难以确认时,可以采用缩封措施,来解决部分冻结煤量和封闭物资,并通过在封闭状态下将密闭逐段逼近火源地点,以便提高灭火效果,加速火区熄灭。实施缩封火区必须编制缩封计划和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完成.缩封计划与安全措施可参照火区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编制。

第五条封闭的火区必须经取样分析符合下列熄灭条件,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时,方可注销火区:

1、火区内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达到灾前日常温度;

2、火区内空气中氧浓度降到5%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块,CO浓度在封闭期间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灾前水温相同。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达1个月以上。

注销火区时,必须将火区注销鉴定及结果备案,未经注销的火区密闭严禁打开;

第六条启封火区必须谨慎从事,要做好一切应急准备。事先必须编制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

1、火区注销时间及火区注销鉴定材料;

2、启封方法、火区侦察顺序及防火墙启封顺序;

3、启封时防止人员中毒、防止火区复燃、防止瓦斯爆炸的通风安全措施及应急准备工作;

4、附图。

矿在编制缩封或启封火区计划和安全措施时,可邀请矿山救护队给予配合.

第七条启封火区,通常应采用锁风法,即启封过程中使火区始终处于封闭隔绝状态的启封方法,启封火区时,火区回风流所经过巷道内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应逐段恢复通风;且必须随时测定火区气体及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一旦发现复燃征兆,必须立即

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及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的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完成。火区启封后三天内,每班必须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检测水温、气温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已完全熄灭且通风正常后方可转入其他工作。

第八条在火区附近进行采掘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火区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相邻区域进行采掘工作,必须留有足够火区隔离煤柱,并编制专门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在火区同一煤层的下部阶段或下部水平一般不得回采。在火区下部阶段掘进时必须有防止冒顶、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

3、在火区下方的邻近煤层进行回采,只要有防范措施能够保证回采后不影响火区灭火工作和火区对回采没有威胁,应将专门开采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每星期应对防火墙、火区密闭和其它密闭进行检查,分析测定其内外气体成分,内外温度、进回侧密闭内压差及墙体与围岩支护情况,并记入防火专用记录本备查。矿通风主管部门或通风队长应及时审查,发现密闭墙封闭不严。或有发火异常现墙体裂缝等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矿通风部门和矿总工程师。

煤矿火区的管理与启封

煤矿火区的管理与启封 第一节火区封闭的顺序 封闭火区时,是先封闭进风侧,还是先封闭回风侧,或者同时封闭呢?如果密闭顺序错误,可能导致火区内的瓦斯爆炸。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封闭顺序。先封闭进风侧,后封闭回风侧。先封闭进风侧,能很快隔断通向火源的风流,控制住火势,人员可在新鲜风流中建筑密闭墙。在密闭墙后侧的火区内,空气的绝对压力将大幅度降低,容易造成火区内瓦斯大量涌出和积聚。这种密闭顺序只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先封闭回风侧,后封闭进风侧。理论分析表明,先封闭回风侧,能使火区内的绝对压力提高,对火区内瓦斯的涌出有抑制作用。但是人员须在高温烟流的环境中工作,所以是极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同时,由于切断了火烟的出路,追使火烟倒流,热烟流经过火源时往往引起爆炸,所以一般不采用这种密闭顺序。 火区的进、回风侧同时密闭。在我国瓦斯矿井中,一般都用这种密闭顺序。在火区的进、回风两侧同时建筑密闭墙墙上各留一个小孔口,以保持火区内的通风,防止火区中的瓦斯积聚。最后封闭两侧小孔口时,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同时进行。封孔口时,必须动作迅速,封完后人员要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因为封口时最易产生瓦斯爆炸。 火区封闭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担任,同时应有专人随

时观察、检查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变化,如瓦斯浓度不断增高,有爆炸危险时,应立即停止密闭工作,迅速撒出人员。 第二节火区的管理 火区封闭后,火情得到控制。但是,由于火区内的火不可能立即或在短时间内彻底熄灭,有的火区会存在很长时间,甚至几十年,有时还会越出密闭墙或窜出煤柱,再次造成火灾。因此,封闭火区之后,必须加强火区的管理,抑制火区扩大。促使火灾早日熄灭。建立健全火区的管理卡片制度。将每个火区的确切位置标注在矿井通风系统图上,注明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其性质,并记录火区的地质条件、采矿情况、火区的范围,以及处理时所采取的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第248条规定:经过气样分析和各种检查,如火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1.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2.火区内的空气温度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的日常气温相同。 3.从火区流出的水的温度已降到25℃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4.氧气浓度低于5%以下。 旦发现密闭墙不严而漏风,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堵塞密闭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防尘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矿井粉尘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矿井作业环境,降低粉尘浓度,杜绝煤尘堆积,消灭煤尘事故,防止职业病的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粉尘治理领导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许三姓 副组长:李丁夫?赵云锋 成?员:陈?朝?欧阳建江?高向东?郑志明?苗成栋 何泽洪?朱振东???林伯坛?向良文?苟战荣 何国顺?冉景荣???刘?林 2、机构成员工作职责: 组长许三姓:是公司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李丁夫: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安全监督工作; 副组长赵云锋:负责防尘技术管理工作;

成员陈朝:协助副组长赵云峰做好粉尘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制定防尘等相关措施及制度; 成员欧阳建江:协助副组长李丁夫负责矿井粉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的安全监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成员高向东:负责与粉尘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负责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成员郑志明:协调好大黄山矿各连队做好粉尘治理工作; 成员苗成栋:负责按国家行业标准购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成员何泽洪:全面负责白杨河煤矿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成员朱振东:负责白杨河矿井粉尘治理措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 成员林伯坛: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负责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成员向良文:负责大黄山煤矿全矿井设施设置(包括防尘管路、防尘安全设施、隔爆水袋)、施工管理及维护管理工作;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大黄山煤矿矿井各巷道定期进行灭尘工作,使矿井各点粉尘浓度降至《煤矿安全规程》允许值以下;负责配备本连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 成员苟战荣:具体负责大黄山煤矿综采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范围内粉尘治理工作;负责配备综采一、二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 成员何国顺:具体负责大黄山煤矿本连队掘进工作面附近50米范围内的防尘治理工作;负责配备本连队个体防护用品以及发放、使用和管理;负责掘面自动喷雾、捕尘网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集团公司通灭工作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主管,生产矿井的通灭工作由本分公司总工程师主管,总工程师在安排布置矿井的掘进、采煤等各项安全技术工作时必须合理布置防灭火管理,经常组织分析、研究防灭火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集团公司、矿调度部门在指挥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指挥调度防灭火工作 3.采煤工作面在开采过程中,尽可能做到不留顶煤,不丢浮煤。 4.采空区的废旧巷道要及时封闭。在开采过程中,采空区的上山和溜煤眼,必须在十五天封闭完;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封闭完。 5.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发火或自燃预兆均应立即汇报矿调度,矿调度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同时汇报分公司有关领导。 第二条:各井口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即定为发生自燃火灾: 1.由于自燃出现火碳、火焰、烟雾等现象。 2.由于自燃出现空气、煤炭、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其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且有上升趋势。 各井口出现如下预兆之一时,即存在自燃火灾隐患: 1.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 2.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 3.煤、岩、空气和水温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 4.风流中氧含量降低,其降低量呈下降趋势。 出现以上情况,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汇报分公司调度。 第三条:驻矿救护队具体参加侦察灭火工作。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一氧化碳不超过0.0024%:沼气不超过2%,气温低于35℃,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救灾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灭火工作。 第四条:生产矿井负责编制火区灭火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五条:火区封闭后,应加强管理,促使火灾及早熄灭,同时需经常观测火区情况,以判断火是否熄灭。具体做法是: 1.建立火区卡片: 根据绘制的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卡片上详细记录发火日期、原因、位置、范围、防火墙厚度,建筑材料、灭火处理过程、灌浆量以及空气成分、温度、气压变化等情况,并且要附有火区

火区日常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火区日常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火区日常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75条的规定:开采容易 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1、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名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 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 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 久保存。 2、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47条,永久性防火墙的 管理应遵守下列之规定: (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 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 度。

(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它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5)矿井作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名。防火墙的质量标准由煤矿企业统一制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 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 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 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 --------- 100mm 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 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 并有备用水池, 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 2 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

径不大于0.3mm, PH值在6 ------ 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 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 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 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 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 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 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2、工地项目部周检。3、公司月检。4、总公司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五、班组日检:工地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六、工地安全员必须每日捡查安全作业情况,并作好登记记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经教育三次再违反者进行罚款并登记造册。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七、分管施工员在日常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汇报给安全员。安全员及时作出处理方案。 八、工地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质安科进行复检。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火区管理制度

火区管理制度 第1条井下火灾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第2条每一火区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火区管理台帐,要按时间顺序予以编号,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第3条火区管理卡片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登记。 2、防火墙及其观测记录。 3、灌浆或其它灭火记录。 4、火区位置示意图。 第4条火区位置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所有火区的边界,防火墙的位置,火源点,漏风路线及防灭火系统布置。在图上标明火区编号,名称,发火时间。 第5条火区封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 第6条火区火势稳定后可采取缩封措施,提高灭火效果。 第7条火区经连续取样分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火区熄灭条件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提出火区注销报告,报二级公司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条火区注销报告内容 1、火区的基本情况; 2、灭火总结(包括灭火过程,灭火费用和灭火效果等); 3、火区注销依据与鉴定结果。 第9条火区注销后,要绘制注销火区图,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1:2000的井上下对照图上绘制。 2、标明治理火区方案或措施的规格、参数。 3、注明火区注销范围、时间。 第10条启封已注销的火区必须编制启封火区安全措施,报二级公司审批。启封火区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灭火与注销情况;

2、火区侦察顺序与防火墙启封顺序; 3、启封时防止人员中毒,防止火区复燃和防止爆炸的通风安全措施。 第11条火区启封必须由救护队进行,必须采用锁风方法启封,发现有复燃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启封,重新封闭。 第12条火区启封后3天内必须由救护队每班进行检查测定和取样分析气体成分,确认火区无复燃可能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重庆市斗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马达洞煤矿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及 措 施 编制:通瓦部 2012年度

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的措施,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并及时清洗,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峒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8、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处安装顶头风流净化水幕,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 ≥95﹪和80﹪。 9、喷浆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

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3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hot work in no fire area

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根据焦化厂生产工艺过程及部分产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确保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焦化厂或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在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 3引用文件 3.1《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91) 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3.1《厂区设备内作业管理制度》 3.2《厂区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4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5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四类。 5.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5.2一级动火作业 凡在以下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属于一级动火作业。 1)粗苯工段区域内。

火区管理制度

火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下火区未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火区。每一火区必须根据发火时间及时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和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矿通风部门永久保存。 火区管理卡片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登记; 2、火区位置示意图; 3、灌浆、注氮或其他方式灭火记录; 4、进回风防火墙及观测记录。 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的基础上标明所有火区的边界,防火墙位置、火源点位置、漏风路线及灌浆、火区编号、发火时间、封闭时间、火区注消时间等内容。 第二条当井下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灭火。封闭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特别应缩短进风侧密闭与火源之间的范围; 2、进、回风密闭在施工顺序上采取进、回风侧同时封闭或先进后回的封闭方法。采取先做进风侧密闭时,应留有通风孔,使其既能控制火势又可防止火源上风侧发生瓦斯超限和积聚。因约定好时间,使进回风防火墙在同一时间封闭结束。封闭有爆炸危险的火区必须采用防爆墙; 3、必须指定专人每隔10分钟检查一次进回风流中瓦斯浓度、

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随时判别爆炸危险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有爆炸危险而无有效防爆措施时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带,然后排出爆炸危险; 4、火区封闭结束后应进快将人员撤离灾区。 第三条火区封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火区灭火方案由矿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灭火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2、火区周围地质情况及开采情况; 3、灭火方法、灭火工程、劳动组织及安全措施; 4、灭火方案图。 第四条当火区范围较大,火源是否已经完全熄灭难以确认时,可以采用缩封措施,来解决部分冻结煤量和封闭物资,并通过在封闭状态下将密闭逐段逼近火源地点,以便提高灭火效果,加速火区熄灭。实施缩封火区必须编制缩封计划和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负责完成.缩圭寸计划与安全措施可参照火区启圭寸计划和安全措施编制。 第五条封闭的火区必须经取样分析符合下列熄灭条件,经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时,方可注销火区: 1、火区内空气温度下降到30C以下或达到灾前日常温度; 2、火区内空气中氧浓度降到5%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块,CO浓度在封闭期间逐渐 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 C或与灾前水温相同。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1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最新版) 1、矿井主电扇通风设施必须有防资防破坏的栅栏门,并设专人看管,负责设施的保卫工作。 2、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调节门临板闭,栅栏必须牢固可靠,悬挂管理牌板和说明牌、警示牌。 3、井下必须由瓦期检查员负责区域内的通风设施的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矿领导进行处理或恢复。 4、过车风门或重要风门必须设专人看管,或采用闭锁装置,保证风门正常关闭,防止风流短路。 5、井下风门规格:宽0.8米,高1.2米,门扇厚度不小于40米/米。调节门窗能自动,并有两道铁扁担,中夹油毛毡合面而成,门框不小于50×120平方米。

6、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每月网路分析一次,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凡不用的风门及时解除。 7、严禁用毛草、煤碴当临时来板闭或临时挡风墙。临时板闭必须是用不少于30平方米的木板鱼鳞搭接并磨缝永久密闭必须设置反水池(无水除外),火区密闭必须设置注浆管,观测孔并用闸门保持正常关闭状态。 8、永久风门,永久密闭必须掏松,风硬帮硬底,设施前支架良好,超过2米设墙面平整反边栅栏,严密不漏风,牢固可靠。 灯房、矿灯管理制度 1、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使用原煤炭部指定的厂家生产的合格矿灯。 2、新购进的矿灯必须按矿灯使用说明书,上架充足74h方可入井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按时加酸加蒸馏水,确保矿灯的使用寿命。 3、用的矿灯必须经常维修,矿灯入井前灯房管理人员须详细检查矿灯的完好情况,发现锁口螺丝不对位,灯线老化破损,灯头松动,破裂、漏酸,开关失灵,矿灯发红等情况,严禁将矿灯发出。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574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体健 康,杜绝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措施及 制度。 一、成立综合防尘管理领导组 组长:通防副总 副组长:通防部长 成员:通防部人员 二、综合防尘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防尘供水系统 1、为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井下建

立了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煤点等地点,防尘供水管路接至距采煤工作面不小于30米,距掘进工作面不小于20米。 3、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组三通阀门。 (二)回采工作面 1、工作面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工作面采用静压注水,孔距11.5米,注水时间、注水量要符合设计要求,探放队负责建立煤层注水台帐。 2、水幕、喷雾洒水设施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里50米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特制訂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 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并审批二级动火证; 3.3分管安全副总負責一级动火审批;总经理負責特级动火证审批; 3.4指定的現場监火人及动火人对安全动火负责。 4.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安全管理部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2.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3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0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井下火区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为加强井下火区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 (三)火区位置关系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基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灌浆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通风队负责地面永久灌浆站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机电科负责检查地面永久灌浆站机电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灌浆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地面永久灌浆站永久管路、临时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管理维护。建立灌浆站、管路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灌浆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井下灌浆各中巷永久灌浆管路由机电队敷设(包括横川口留设的三通、巷道低洼处设置的放渣孔),完成后仍由机电队负责管理。机电队建立井下灌浆系统检查记录,定期检查管路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由检查人签字认可。 3、井下横川口至工作面灌浆地点管路由机电队负责敷设和维护,向上隅角埋管和永久管路回收工作由综采队负责。 二、处罚规定 1、地面永久灌浆站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单位罚款1000元。井下灌浆系统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做到随用随开。如使用时出现管路不通或漏浆跑浆现象,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地面灌浆单位必须按矿安排对异常发火区域灌浆,如不按要

求灌注,随意改变灌浆土水比,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不按时完成矿安排的灌浆任务的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井下灌浆管路或挪做它用。如故意损坏灌浆管路,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完善。挪做它用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地点灌浆管路进行保护。如发现人为损坏灌浆管路或造成管路漏浆对当班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对集体罚款1000元处理,并责令整改。 第二章喷洒阻化剂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一)综采队负责井下移动阻化泵的使用管理责任。 (二)综采队负责检查井下阻化泵站运转方面情况,对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阻化剂喷洒负相应管理责任。 (三)灌浆系统管理责任具体划分: 1、阻化泵的安设、检修由检修班传动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泵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管路的敷设及管路系统检查由检修班液压组负责,定期检查阻化剂喷洒系统存在问题,并记录维修处理结果,由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处罚规定 1、阻化泵必须做到随用随开,如出现设备使用不正常,影响灌浆超出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如使用时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 降低煤尘的危害, 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现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机采工作面的管理 机采工作面, 根据现场回采过程中产尘状况分析, 产生煤尘的主要工序是采煤机割煤、回采面运输机转载点等, 为了有效的降低煤尘, 最低限度的减少煤尘的危害, 必须从尘源上进行治理。因此, 对机采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在执行回采面作业规程的基础上特做如下规定:

1、采煤机降尘:采煤机运转时, 必须将采煤机上的控制水开关全部打开, 正常使用采煤机内外喷雾及光电喷雾, 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 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内外喷雾的喷头不得有堵塞、漏水现象, 否则必须及时处理。 2、运输机转载点降尘:运输机运转时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 转载点喷雾雾化要良好, 运输机停止运转时, 及时关闭喷雾。 3、回风巷洒水降尘: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100m以外至皮带联络巷每个大班冲刷一次, 重点冲刷管线、皮带架、电缆上的煤尘。 4、破碎机喷雾必须确保完好, 且正常使用。 5、皮带转载点喷雾降尘:煤炭比较干燥时, 由皮带机司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打开喷雾, 喷雾程度以不影响皮带运输为准。 6、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很全面)

一、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三、禁火区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3.工作制度 3.1 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3.2 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3.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3.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3.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3.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3.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注意事项

4.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4.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3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4.4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5.相关记录 5.1变配电装置巡检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井下使用干冰 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

井下使用干冰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井下使用干冰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综放工作面煤层自然发火的防治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减少煤层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我矿在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及综放工作面末采至拆除期间的专项防灭火... 为进一步加强综放工作面煤层自然发火的防治工作, 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减少煤层自然发火事故的发生。我矿在严格执行矿井防灭火管理规定及综放工作面末采至拆除期间的专项防灭火措施外,经矿相关负责人研究决定,利用干冰的冷却作用、隔氧机理及吸附惰化机理的性质,将其运用于井下推进度较慢、末采及拆除综放工作面,降低采空区遗煤引起自燃的危险性。为确保干冰使用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措施: 1 、使用干冰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后,由通风工区牵头,采煤工区和运输工区相互配合完成。 2 、由于干冰温度低,在常温状态下挥发快,为尽量减少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矿总调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干冰在下井后能够及时到达工作面使用地点。 3 、通风工区负责将干冰按规定摆放到指定地点,具体摆放地点为工作面进风落山(密集柱)以里或工作面前半部液压支架靠落山侧,严禁工作面乱扔乱放。 4 、干冰在标准大气压下温度为-78.9℃,容易冻伤手指。故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佩带厚绵手套,防止因皮肤直接接触干冰而发生冻伤事故。在运输过程中其他人员严禁接触干冰,防止损坏干冰装置。 5 、装置干冰的泡沫箱属于易自燃物品,使用干冰后,须及时将泡沫箱回收上井,严禁乱扔乱放。 6 、干冰摆放后,会缓释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故每次投放量控制在1-3吨之间,放置干冰点1米范围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在设点检查处离底板0.2米以外的巷道下部加强检查二氧化碳。 7 、通风工区必须搁专职瓦检工详细检查干冰摆放处及各地点的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温度等。当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5%或氧气浓度低于2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汇报通风工区调度站,进行处理。只有当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氧气浓度达20%以上时,生产队组方可恢复工作。 8 、使用干冰后,通风工区负责安排测风员每两天测定一次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确保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9 、通风工区火区观测工必须定期对工作面落山、机尾、回风流气体进行取样化验,及时掌握工作面气体变化情况,确保各种气体符合产品成分要求。 10 、通风工区区干、队干要定期对工作面各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及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二、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通风工区 2013.12.16 护士长职责服务用语住户须知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煤矿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 1、技术人员根据瓦斯检测人员每周提供的工作面气体及温度情况,绘制曲线图,做火情预测。 2、预测预报的地点包括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 预测预报的内容包括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的浓度、煤温及水温。 二、火区管理制度 1、火区的管理制度应有详细完整的火区位置图和火区管理卡片。 2、火区密封前须设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悬挂说明牌、检查箱。 3、每周检查一次密闭外的空气温度、气体含量、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及密闭墙体质量。 4、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均记录在防灭火记录中,发现密闭不严或有其他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火区密闭的检查由专职检查人员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6、瓦斯检查员只例行对火区密闭栅栏以外检查,不得进行栅栏。 7、火区密闭前气体异常应及时进行抹面、注水、灌浆处理,并做好记录。 8、火区启封、压缩、严格执行五不批、三不准制度。 三、隔爆设施安装检查管理制度 1、井下隔爆水袋的管理实行分区管理,在哪个区的工作范围内就属于哪个区管理。 2、井下所有的隔爆水袋的安装由安全科完成,其安装按《标准》的要求,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接收,以后的工作中隔爆水袋如有损坏丢失,由该科区全部负责。 3、井下所有水袋安装后必须挂牌,牌板上须说明:地点、水袋容量、规格、管理科区域负责人。隔爆水袋的数量必须与巷道断面成比例,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4、定期对井下所有隔爆水袋进行清洗、注水、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更换或修补破损的水袋。 四、井上、下消防材料、工具配备及检查更新制度 1、各生产水平应设立消防器材库并作好记录。 2、消防材料应备足,备齐。 3、消防工具要经常进行检查,报废的工具禁止存放。 4、及时更新材料库的积压物品。 5、消防材料入库及消耗均应作好记录。 五、矿井火灾事故填卡、分析追查处理及上报制度 1、矿井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填写到火区管理卡片上。 2、要对矿井发生火灾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吸取教训。 3、严格追查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个人和科区。 4、任何人在发现火情后都应及时上报矿调度室、矿领导。 六、救护队值班、演习、训练、学习及装备检查管理制度 1、救护队员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救护队坚持每周训练三次,其中包括集中救护演习、仪器使用、闻警出动。 3、救护队员每天安排学习时间,其内容由值班人员安排。 4、每周五下午为仪器检查、保养时间,队员应将自检情况做好记录,处理完一次事故后及时对仪器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使救护设备始终处于战备状态。 七、防灭火设备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防灭火管路,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 2、防灭火设备为安全科专管设备,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紧急情况除外。 3、井口制浆站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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