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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

法(试行)2011-6-20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走人才强国之路,造就和选拔一批为我省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拔尖创新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含以科研为主的教师),虽不具备《办法》规定的任职年限,但已经达到了正常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且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

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方可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数量较多,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的特点,本《办法》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政策、实行分类评审的办

法,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个层次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鼓励他

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拼搏,创造辉煌的业绩。

第四条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 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A 级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晋升教授时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1 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讲师3 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取得博士学位,任副教授2 年以上,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任副教授3 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四)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

(五)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专著为独著,编著限第一主编;教材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

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面向21 世纪课程教材、省级以上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第五条破格晋升的业绩、学术成果条件

(一)“ 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4)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80 计划学时以上(其中每门课程不得少于30 计划学时,下同);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 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被SCI, EI, ISTP 、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2 篇以上;或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 篇,其中有3 篇被SCI, EI, ISTP ,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万元以上(理科2 万元、文科1 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

科研课题2 项,至少结题1 项,到款经费5 万元以上(理科

3 万元、文科2 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 .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本人

撰写15 万字以上;

B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 .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项

以上(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 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 )、(2)、(3)并(4)中之一条。

(1 )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180 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 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1 篇,其中被SCI、EI 、ISTP、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2 篇以上;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4 篇被SCI、EI、ISTP、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 项;或主持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 项,至

少结题1 项,到款经费5 万元以上(理科3 万元、文科2 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 .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本人

撰写20 万字以上;

B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特等奖前三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政府部门科技奖或哲学社会科学奖

1 项(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

(二)普通本科院校

1 .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 1 )、(2)、(3)

(4)中之一条。

(1 )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 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1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 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SCI, EI, ISTP, 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2 篇被SCI ,EI,ISTP,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

科研课题1 项以上,到款经费3 万元以上(理科2 万元、文科1 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 .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 部,本人撰写10 万字以上;

B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特等奖或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 .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

1 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 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 )、(2)、(3)并(4)

中之一条。

(1)以教学为主的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00 计划学时以上;以科研为主的承担过2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在80 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 篇,其中2 篇被SCI、EI、ISTP、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 3 篇被

SCI,EI,ISTP、SSCI 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 项以上,到款经费3 万元以上(理科2 万元、文科1 万元);或主持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2 项,至少结题1 项,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理科3 万元、文科2 万元)。

(4)成果及获奖:

A .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 1 部,本人

撰写15 万字以上;

B .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C.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D .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2 项(二等奖第一名、一等奖前二名)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奖1 项(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四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三)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3)并

(4)中之一条。

(1)承担过2 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资历倾斜原则:考虑教师教龄、资历及临近退休等相关因素,并予以适当倾斜。 3、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本方案组织评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 (一)评聘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且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3)因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查处的; (4)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三、评分细则

(一)资历 1、教(工)龄:参加工作年限,每年计2分。(以工资信息表中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2、任职资格: A、取得现任职称资格每年计1分(提供现职资格证书原件); B、取得拟聘职称资格(即所申报的职称资格),每年计1.5分,但与现任职称资格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分。(提供拟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3、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按等次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含双专)4分、专科3分、中师2分。 4、校龄:进入本校工作(从借入算起)15年内每年记1分,超过15年,每增加5年加2分(如:满20年记17分,满25年记19分,满30年记21分,满35年计23分)。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以近五年(十个学期)中每学期本人绩效考核分与全校教师绩效平均分之差的总和,按考核年数平均,计算出年均考核分,再加基础分100分和考核次数分(每年0.2分)为此项得分。(不足五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数为准,但不少于两学期考核成绩。教辅人员每学期绩效考核分取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分。)具体公式为:绩效考核分=100+[(A1-B1)+(A2-B2)+......+(An-Bn)]/N+0.2N 其中:A为本人当学期绩效考核分,B为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考核分,n为参与考核次数,N为参与考核年数。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姓名 原任职资格 现申报资格 申报学科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报评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11页及第13页“本次上报的代表作”栏由被评审者填写,填写内容应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12~18页由组织填写。 2、填写内容除人事、职改等部门鉴定外请一律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统一使用仿宋_GB2312,纸张幅面限定为16开,采用8开对折正反四页装订。 3、“取得专业学历学位相关情况”的“毕(肄、结)业时间及学制”栏,应将非选择项目划去;“学历”请依据毕业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层次;“学位”请依据学位证书载明情况填写学科类别及层次。 4、“个人总结”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译著)情况”栏,请按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著(译)作、普通期刊发表论文(限5篇及以内)顺序填写;且论文部分只填写本人独著(含第一作者)的,著作须依据其前言或后记声明在“本人承担部分”标注撰写字数。 6、“任现职以来取得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栏,所填项目必须提供对应的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本人作为参与人的项目最多填写3项;承担角色以量化形式表述,格式为“本人排名序数/含主持人在内的承担项目总人数”;“国际领先、国际水平、国内首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鉴定结果必须是结题评审专家结论,否则请填写“其它”或“结题”。 7、“代表作”栏,正高级申报人填写3篇,副高级申报人填写2篇。 8、公示情况请填写到“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 9、“呈报单位意见”栏,如本人所在单位业务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为同一机构,则只需在“行政部门负责人”处签署。 10、本表所填写内容不得出现涂改痕迹。 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

附件5: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特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评定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符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核定的岗位设置限额内,按程序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坚持公开、公平原则;社会、业内认可原则;知识与能力并重原则。 二组织形式与程序 第五条凡申报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职称(职务)评审推荐权限,分学段、学科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组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组须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设定1名组长,负责本组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组组成人员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部门提出推荐名单,由有审批权限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准备和进行过程中,要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内容及办法 第九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范围以现行各年级、各学科的教材内容为准,职业中学以本校现用教材为准。 第十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备课6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顺序、课题采取抽签方式进行,答辩命题本着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核答辩者业绩能力、学术水平的原则由评委根据说课情况进行命题。 第十一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由说课答辩成绩和教案评价成绩组成。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

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办法,逐步建立起一套客观、公正、科学的教师岗位聘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地发展,根据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全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立场观点明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参加政治活动。 2、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执行课时计划,坚持服务育人,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3、敬业爱岗,安心从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廉洁从教,无违法违纪行为;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4、必须具备中师以上学历或教师文专合格证书。 5、岗位聘任任职年限: 在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并在设岗单位职数范围内,中级职称每升一档必须满三年,升两档须满六年,升三档须满九年;助级职称每升一档必须满两年。(计算聘任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以首聘时间为准) 6、职务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继续教育: (1)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完成校本培训,并取得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的基础评分: 1、教龄:每年记0.5分,非教龄的工龄每年记0.25分; 2、学历:正规中等师范学校(含脱产进修)毕业,且在小学任教20年及以上的记30分,每少一年减0.5分。 3、在丁集镇中心小学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且连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语文、数学两科教学的记30分,每少一年减3分。 三、加分条件: 1、小学教师取得专科学历记3分,本科学历记5分(以最高学历记,不重复记分); 2、年度考核为优秀记3分,连续两年及以上优秀的记6分(本项满分计6分); 3、教学论文和教学竞赛在国家、省、市、区级获奖的每人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 4、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教学竞赛获奖的每人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直至满10分为止; 5、任期内受到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分别记5分、3分;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分别记4分、2分;镇级表彰记1分;(必须是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 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组织机构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省、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评委库组成人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三、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从评委库中推荐产生,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批准,其中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育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提名,并经本届执行评委选举产生。正高级教师评委会应由教育领域知名教授、专家、学者担任,中小学领域的专家不少于1/4。 四、评委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评委会根据工作任务可下设专业(学科)评审组,成员3至7人,设组长1名。 五、各市、县(区)、学校(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学校评审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申报人是否具备评审条件进行评议并写出综合考评意见,报县(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审查。 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负责提出一级、高级、正高级教师的推荐意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 (原江苏省人事厅代印)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保证职称评审的质量,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建设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北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武汉工程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二条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是我校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竞争,各单位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三条教师职务系列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授、副教授为高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助教为初级职务。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 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原则上要担任过一届学生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或其它有关社会公益性工作,反映良好。 任现职期间凡因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而被授予省厅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光荣称号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一、二等奖、教学优秀一、二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升。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暂不予受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教学事故受教务处通报批评累计两次及以上;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以及在师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 4、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5、其他按学校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第五条学历、资历条件 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 (一) 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

课堂教学情况(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艺术、教改等情况、成绩)任现职以来,本人不断坚持认真学习研究探讨教育学、心理学,掌握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做到教育学生有的放矢,力争取得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效果。能认真学习所带学科和新课程标准,掌握重点难点、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深钻细研教学内容,做到传授知识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刻苦研究科学先进的教学经验与方法,认真学习《内蒙古教育》、《教学月刊》等资料,了解教育教学的新动向,牢牢把握先进的教育信息,通过开展教 学示范观摩课,达标课和教学座谈等项活动,废止注入式,采用启发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探讨摸索教学方法,使自己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有了不断的提高。学生的接受能力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在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素质,始终坚持文化知识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虚心请教,不断总结教学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经常深入学生,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处理解决存在的问题。本人所代科目,由于能认真做到备、讲、批、辅、改等项工作。注重培养特长生和转化学困生工作,所代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一直令人满意。 -8-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及其它科研情况任职以来,本人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结合自身素质和所代年级的课程,在广泛挖掘学生潜能的基础上,灵活使用教材,因材施教,积极探讨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由于本人认真钻研业务,充分发挥了应用的水平,在教学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任现职以来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无 -9-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或获奖的论文(译着)、教科书、艺术作品及教研、教材建设等成果发表时间、刊物、期号或授奖时间、机构、等级《教苑新论》一等奖本人撰写部分全部本人职责主编总字数 1300字名称《小学语文教学与素质教育》 -10- 本人总结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处理存在的问题,关心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利用业佘时间进行家访,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学习情况。在班主任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和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受到了学校、家长和学生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我总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人师表,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工作精益求精,圆满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我爱岗敬业,刻苦认真,能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分析学生,学习各种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创造出“激发兴趣,发展思维,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综合教学方法,使学生既掌握了知识,又提高了表达和写作能力。 本人签名:贾春海 2010年5月10日 -7- 本人总结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教学、教研、科研、班主任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成绩本人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投身于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倾心于学校,着力于教学。为提高自身素质和自身修养,使 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标准》以及先进的教学经验,大胆尝试,不断地更新教学方法。按照新的《课标》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细致地编写教学计划和进度计划。在教学中,精心备课写案,设计教学内容,力争上好每一节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始终注重教研教改的整体实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教改活动,虚心学习、

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国家要求,成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两厅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由两厅分管厅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深化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部署深化改革工作。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两厅联合召开深化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二阶段:上报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总结各市扩大试点工作经验,修改完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等文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联合向两部报送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两部批复,根据各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和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并及时将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深化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平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政策指导,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和《岳阳楼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楼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立于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设置需经群众公认,竞聘条件需兼顾到竞聘人的基本条件(学历、教龄等)、师德、师能等有关方面。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13 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人员11+1 人,已取得副高资格:李涛,共1人;已取得中级资格:孙简秋、刘海英、许志宇、胥建兰、张芹、任雪辉,共6人;已取得初级资格:李兰、刘昌、杨嫦、

周敏、(其中王充是未聘人员)共5人;工勤技能人员:张森,共1人。 (二)经核准的岗位基本情况 本学校拟设置岗位总量(按编制数)13 个,其中:管理岗位 1 个,专业技术岗位11+1 个,工勤技能岗位1 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数92 %(小学不低于90%)。具体为: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 个。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1 个。 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 1 个。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个人声明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学科)资格。现特此声明: 1.本人在任现职以来,自觉遵守《教师法》相关规定,师德师风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2.本人在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三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5、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二、学习、工作、经历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岗位名称及对应等级为: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三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名称为中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问答 一、中小学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和名称是什么? 中小学校设置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二、中小学各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中小学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是: 1.高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5%。 2.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2%。 3.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量一般不超过10%。 三、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如下:

西南财经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附件: 西 南 财 经 大 学 教 师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办 法 ( 试 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评审改革,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学校统筹、分级评审”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等各级评审组织。 第三条 根据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全面考核,择优晋升。 第四条 学校根据各学科师资队伍情况、教师职务结构情况及学科建设需要等因素,核定并下达各级、各类教师职务评审指标。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思想政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遵守教师职业操守和教学纪律。 第六条 基本业务条件 (一)任职年限 1.正常申请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者应具备5年及以上任现职时间,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后任中级教师职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可申请评

审副高级教师职务;海外年薪制教师来校工作满6个月,经考察合格者可直接评聘为副高级教师职务。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3个月考察合格者可申请认定中级教师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评审中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2年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任初级教师职务满4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职务:获得硕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者;获得学士学位后经1年考察合格者。 (二)教学条件 1.任现职以来,完成各年度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学校批准离岗作访问学者或进修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减免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定额。 2.近5年未出现三级及以上等级教学事故。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一年申报,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延后两年申报,出现一级教学事故者取消评审各级教师职务资格。 3.凡申请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者,应坚持为本科生开课,并承担指导实践性教学、导师小组等方面的工作。 (三)科研条件 除海外年薪制教师直接评聘副高级教师职务外,申请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人独立或排名第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经学校组织的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获半数以上同意。 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具体科研条件见相关要求。为鼓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全部十名获奖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五名获奖人)获得者可视为完成国内A级论文1篇或国外B级论文1篇或A级国家级成果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六名及其以后获奖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全部十名获奖人)、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五名获奖人)获得者可视为完成国内B1级论文1篇或A级省部级成果1项。上述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认定,且每次申报至多可用于减免1篇论文。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科代码: 江苏省高等学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姓名: 所在院(系): 教研组(室): 送审学科(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拟评审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高等学校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申报高级职务一式三份,申报中级职务一式二份。 2、“学科代码”指《评审学科目录》中的学科代码。 3、本表第1页至第12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由学校人事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其余内容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4、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若某些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5、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6、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及字迹潦草者,不予受理。

一、基本情况 注:1.现聘岗位指教师岗、专职科研岗、实验技术岗、专职辅导员岗、双肩挑岗、管理岗。 2.奖励指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与本人现从事工作相关的奖励。 — 1 —

二、学习、工作、经历 — 2 —

三、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 注:1.第2栏限填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和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2.第三项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校人事(职称)部门对第一至三项内容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人事(职称)部门盖章 年月日 — 3 —

四、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注:课程性质指专业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等。 — 4 —

某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文澜江中心校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2007]214号)的精神,结合县教育局教师岗位设置工作情况部署和本中心校的实际情况,经校级领导讨论决定,特制定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抓教育就是抓经济,抓教育就是抓发展”的口号为行动指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教师岗位设置工作,促进本中心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任务,特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智琳 副组长:林道乐 成员:王宗勇、桂振华、杨敬民、秦全忠、李淑英 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情况 总编237名,具体分布为: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36个。 2、工勤人员岗位1个。 (二)现有人员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6人,专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3人,其中中级79人,初级154人。 2、工勤人员1人。 3、其他人员3人。 (三)岗位设置测算 第一步:选定核岗比例,中级岗不高于45%。 第二步:算出理论可设岗位数。 中级八级、九级、十级控制比例3:4:3; 初级十一级、十二级控制比例5:5。 第三步:计算出各小等级岗位的理论可设数量(即下表中“理论”数)

中小学教师职级晋升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级晋升考核积分方案 依据《岗位设置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突出教师专业技术的特点,充分发挥中、高级教师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按工作经历、表现、业绩,采用量化积分的考核办法晋升职称级别。特形成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非教学一线人员不得参入职级晋升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从资历、德、能、勤、绩、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得出被考核人积分。 三、赋分标准 1、资历:职龄按任现职级年限每年赋2分;教龄按从教年限每年赋1分;校龄按在本单位从教年限每年赋0.5分;学历按研究生、本科、大专、高中(中专)分别赋4、3、 2、1分。 2、德(10分):近五年以本单位师德考核为准,优秀、优良每年分别赋2、1分,近年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造成社会影响者该项考核为0分。 3、能(20分):按工作量标准考核,担任校长、副校长、中层、班主任(教研组长)分别加 4、3、2、1分。 4、勤(20分):严格按考勤制度执行。

5、绩(40分):教学成绩赋分,近五年任课教学成绩考核A、 B、C、D格次分别赋5、4、3、2分;年度考核赋分,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合格格次每年分别赋分5、2分;教科研成果赋分,任现职级期间在正规期刊(不含增刊或论文集)发表论文国、省、市、县级教学论文每篇分别赋4、3、2、1分,承担国、省、市、县级课题研究结题的每项分别赋5、4、3、2分;政治荣誉赋分,任现职级期间获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政治荣誉按省、市、县、校级分别赋分4、3、2、1分(每年只按最高级别赋分一次);。 6、廉(10分):由本学校教师民主评议打分。 四、积分结果应用 同职同级积分高者晋级。 五、考核程序 ①本人晋级申请;②本人自我量化积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③学校考核;④网上公示;⑤形成文件上报。 六、纪律要求: 1、任何个人和学校按照考核方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公开、公平、公示考核,对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次考核晋级资格。 2、长期不在岗者本次不参与积分;

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时村中心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领导小组 组长:陈永峰 副组长:丁泗洋尹诚王学敏孙庆忠 成员:曹谦梁兆伍李卫平丁结义 曹广东晋鏐曹巍 时村中心校 2015.2.6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时村镇教师,现申报学 级专业技术岗位。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放弃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权利,并接受中心校的处理。 承诺人 2015年月日

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校长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时村镇学校校长(园长),对申报学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所提供的学校证明材料,本人承诺真实有效。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放弃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权利,并接受中心校的处理。 承诺人 2015年月日

时村镇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考核细则 一、资历: 1、教龄:每年2分(截止2014年12月31日) 。 2、任职年限:每年2分(截止2014年12月31日). 3、学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 二、兼职情况:(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 校级领导每年2分;中层领导每年1.5分;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每年1分;教研组长每年1分。 三、教育教学成绩及奖励(任现职以来) 1、年度考核优秀0.5分。 2、市级以上优秀教师2分;区级优秀教师1分;镇优秀教师0.5分。 3、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2分;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1.5分。 4、市级以上优质课2分,区级优质课1分,镇级优质课0.5分。

5、区级以上优质教学设计0.5分,镇级优质教学设计0.3分。 6、区级以上公开课0.8分,镇级公开课0.3分。 7、区级抽考综合评价位居前十分之一的3分,位居前五分之一的2分,镇级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 。 8、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在边远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的加2分(二初、一小、二小、大庄、大蒲、林口、幼儿园以外的学校)。 9、镇区教师下派一年的0.5分,下派两年以上的1分。 四、教研、科研(任现职以来) 1、参加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已结题的每人2分;正在实施的每人0.5分。 2、教育类论文: 省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3分,解题技巧或经验介绍1分;市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1分;区级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分、o.8分、0.5分。凡报刊社、杂志社、各级教育学会评选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五、出勤 每年度病假累计30天以上,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5分。病假累计60天,事假累计达30天的扣10分,旷课一天的扣2分(按年度累计扣分)。 六、民主测评 教师岗位评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对被测评人员的综合评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1 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按真实的工作经历填写,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3.现兼任行政职务: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7.现专业技术职务: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规范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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