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封存病历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
(一)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科室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二)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三)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四)迅速与科领导、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五)医务科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
(六)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七)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八)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
二、程序
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保管好病历→及时准确记录→备齐病历资料→迅速与医务科或总值班联系→双方共同在场时现场封存复印件→医务科保管→抢救病历6小时内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