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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FSO-C 目录

FSO―A 手册名称

FSO―B 修订记录

FSO―C 目录

FSO―01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FSO―02 火灾应急须知

FSO―03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FSO―04 船舶明火作业须知

FSO―05 涂装作业防火须知

FSO―06 锅炉操作规定

FSO―07 电气防火安全

FSO―08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FSO—01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方针、责任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大副、轮机长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任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和消防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船员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消防安全接受公安消防和海事局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海务监督员、机务监督员监督检查。

2.2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报公司机务部和海监部,由公司机务部和海监部负责协助船舶消除隐患。

3.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3.1 船舶应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2 消防设备、器材由三副负责管理,由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有关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消防设备、器材处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状态。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检查。

3.3 船舶应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见附件1)规定的项目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认真填写“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并签名负责。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纠正,船方无法自行解决,应立即报告公司机务部和海监部落实解决。检查表留船长处备案。`

3.4 船舶应每周对通用报警设备进行试验;定期对船艏物料间、机舱、生活区感烟、感温等探测报警设备进行检查(如有)。

3.5每三个月对机舱应急切断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灭火器、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挂牌。

3.6安全通道、应急通道、逃生孔必须保持畅通,照明、应急照明保持良好。

3.7有自闭式防火门必须保持使用状态,禁止人为行为将其敞开并固定。

3.8船舶通风筒设备良好,防火挡板开关正常,开关标志明显。

3.9消防泵、应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带时,压力应符合要求;消防阀四周不得堆放杂物,水枪应为两

用水枪。国际通岸接头及其附件齐全。

3.10有大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两年进行称重,并持有效证书;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说明、各舱室

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阀门良好、开关标志清晰,船长、驾驶员均能熟练操作。

4.火灾预防

4.1 日常防火

4.1.1贯彻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4.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4.1.3船舶坚持防火巡回检查,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4 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杆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4.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4.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须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清除,以防自燃。

4.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4.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随手关灯;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4.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4.1.10 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4.2电器防火

4.2.1电工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人,对船舶电器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监督;对船舶存在的电器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机务部和海监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舶安全。

4.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4.2.3.电工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4.2.4 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4.2.5 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4.2.6.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震动发生碰幢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

4.2.7.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 明火作业

4.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5.消防演习与训练

5.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批准后张贴在驾

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5.2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及时更新。

5.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并在舷梯

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5.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记入《航海日

志》同时记入船舶应急反应演习记录,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持即刻可用,演

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5.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5.6船舶每个月一次,2个月为1期应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培训后需记入《船、岸人员培训记录》(AJ38)中。

5.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一

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6.船上应建立灭火小组,当船舶处于运营期间时,这些小组应具备在任何时候都能完成其职责

的能力。灭火小组的组成:在船舶消防布置中,船长是总指挥,大副是现场指挥,如果机舱

发生火灾,则轮机长是现场指挥。在灭火过程中,驾驶台、电台和机舱应由固定人员值班,

其余人员则分编成消防队、隔离队和救护队。

6.1消防队。消防队一般由三副或水手长担任队长,直接担负现场探火和灭火。可根据船舶所配

备不同性质的灭火器材,将该队分成若干小组,如水龙组、固定灭火系统组、手提式灭火器

组、应急消防泵组等,分别操纵、使用灭火器材。

6.2隔离队。隔离队一般由木匠和机工担任队长。其任务是根据火情关闭所有的门窗、舱口、风

机、挡火闸和孔道,截断局部电路,搬开近火处的易燃品,阻止火势曼延。

6.3救护队。救护队一般由大厨担任队长,任务是维持现场秩序、准备担架、救护伤员、管理急救

药箱等。

7 . 记录

7.1 “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由大副和轮机长负责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8. 附件

8.1 附件;《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

附件一

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

船名:检查日期:

一、生活区和住舱合格(√)不合格(X)不适用(―)

1.总报警系统情况正常□

2.灭火器情况良好,包括:A、类型和规格的正确。B、药剂按时充换、称重并标有上次检验日期和记

录。C、灭火器放置处无障碍物,便于取用。□

3.紧急出口畅通无阻。□

4.生活区及两舷梯口明显地方张贴了本船防火控制图。□

5.电器设备正确接地。□

6.所有照明灯装备了防护罩。□

7.垃圾桶必需是阻燃的,四周不得开口,里面盛水,垃圾要经常、尽快地处理□

8.船员或旅客住舱内没有存放油漆或汽油等易燃品。□

9.没有擅自拉接的电器线路。□

10.没有使用明火电炉、非自动开水壶、明火加热器、电热杯、电热毯等禁止使用的电器。□

11.每人床头备有自己的消防职责分工应变卡。□

二、厨房及配餐厅

1.没有存放易燃的垃圾、杂物、潮湿或油污的棉纱头、破布等等。□

2.备有防火的弃物容器且设有盖子。□

3.定期彻底清扫炉罩、防护罩和抽风管道保养清洁无油污、灶面不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4.电灶无短路、电线绝缘层脆裂的现象。□

5.电器用具设备维修良好。□

6.炉灶开关指示灯完好正常。□

7.灭火器状况良好。□

8.厨工已熟练掌握厨房排烟管道固定灭火设备的使用。□

三、甲板部

1.甲板上没有易燃的垃圾。□

2.甲板上没有残存的油污。□

3.甲板上管路和接头无泄漏现象。□

4.甲板上电器设备维修良好。□

5.舷梯口、大舱内悬挂或显示中英文“禁止吸烟”牌。□

6.危险品均有特殊标签并进行了正确的积载,按“危规”要求进行了正确分隔,保持了正常的湿度,温

度和通风。□

7.所有驾驶员均已熟练掌握本船大型灭火系统的操作。□

8.烟火探测器能进行有效探测(如有)。□

9.正确堆放油漆和其他易燃物品,保持良好通风及有效防止自燃。油漆间应使用防爆灯具。

10.救生艇燃油存放在适当位置。□

大副:

备注:1. 该表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无误。

2. 甲板部留大副处备查。

3. 在船保存期为一年。

附件一

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

船名检查日期

机舱合格(√)不合格(X)不适用(—)

1.机舱不得乱扔易燃的垃圾、废料和油污破布、棉纱头。必须集中置于铁质垃圾桶内并及时清除。□

2.备有带盖的防火弃物容器。□

3.机舱甲板没有残油和油脂。□

4.没有破漏的管道和接头。□

5.分油机间没有破损泄漏现象通风系统正常(如有)。□

6.各阀门有正确标志。□

7.定期检查和实验锅炉、压力容器、管路系统和其他机械设备。□

8.没有未经许可或临时擅自拉接的电线线路.□

9.配电板周围清洁干净。□

10.高压电流场所悬挂警告牌。□

11.电机上面无易燃物品。□

12.机舱楼梯要保持清洁干净和通行无阻。逃生孔畅通无阻,应急照明良好。□

13.于明显处悬挂“禁止吸烟”警告牌。□

14.加温驳油前,检查输油管路,确保所有螺丝扣都扣住,所有管子接头都已拧紧(如有)。□

15.敞开的容器内没有易燃液体。□

16.经常检查舱底积油,发现积油过多应立即检查油路,找出漏油的地方和原因或及时通过油水分离器

分离清除积油。□

17.机舱不得存放油漆;其它易燃、可燃物品存放妥当。□

18.烧焊作业前已获港口批准动火、作业现场安排看火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清除了一切易燃因素,事毕

反复查看了现场。□

19.蓄电池充电能保持良好通风,附近不存放可能产生火花的机械。□

20.消防设备状况正常。□

21.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轮机长:

备注:1.该表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无误。

2.轮机部留轮机长处备查。

3.在船保存期为一年。

附件一

船舶防火定期检查表(FSO-01A)

船名:日期:

一、消防水管系统合格(√)不合格(X)不适用(—)

1.消防皮龙放置适当、固定位置并查无破裂磨损现象。□

2.水龙、喷头放置一起并配有装接工具。□

2.所有皮龙接头保持润滑、垫圈良好。□

3.多能水枪喷水孔无堵塞及腐蚀现象。□

4.所有水栓阀门状况良好,随时便于操作。□

5.消防总管放水阀状况良好,寒冷时随时能排除管中存水。□

6.消防水泵启动后能保持正常供水能力。□

7.应急消防泵随时可以启动、使用。□

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如有)

1.系统室内无其它影响操作或防碍人员接近的物品。□

2.操作控制阀不受任何障碍。□

3.警报器和指示灯性能良好。□

4.备有所需数量的CO2钢瓶并正确联接。□

5.所有CO2称重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未见渗漏现象。□

6.管道接头和放气喷头完整良好。□

7.冲放装置完好。□

8.有中英文操纵说明和灭火系统示意图。□

三、货舱水喷淋灭火系统(如有)

1.设备标志清楚。□

2.阀门上标明所防护的舱室,阀门开关灵活,周围无任何障碍物。□

3.管路畅通、喷头不堵塞。□

四、泡沫灭火系统(如有)

1.管道喷头等完好无损并放于适当位置,便于取用。□

2.泡沫液体储备充足,证书有效。□

3.泡沫储器完整无漏。□

4.管道和接头完整良好无任何破漏现象。□

5.阀门处于良好使用壮态。□

6.阀门和控制器标志清楚。□

7.贴有中英文操作说明书。□

五、应急设备

1.存放应急设备的储藏间要有明显标志。□

2.防毒面具和呼吸器放于适宜位置。□

3.呼吸器性能良好且保持足够压力的压缩空气。□

4.防护服、腰带、头盔、手套、靴子完好无损。□

5.安全索清理整齐,没有任何缠绕。□

6.防爆电筒备有电池,性能良好。□

7.太平斧、火钩(如有)配齐。□

8.可燃汽体指示器(也称测爆仪)状况良好。□

三副:

备注:1.该表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无误。

2.甲板部留大副处备查。

3.在船保存期为一年.

FSO—02 火灾应急须知

1.当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船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发出消防警报,火源明确时应迅速使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

2)全体船员听到警报后,应立即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就位。

3)火源不明时,大副或轮机长应指示探火人员(或消防员),迅速查明火源,掌握燃烧物名称、特性、火烧面积、火势蔓延方向等,并报告船长。

4)如有人在火场内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应关闭通风筒和其他开口停止通风并切断电源,然后控制火势。

5)在港外或航行时,应注意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方向。

6)在港池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视情备车,做好拖带出港准备。

7)船长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灭火方案,并对是否可能引起爆炸作出判断;消防人员应根据“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和船长的指示全力扑救。如有外援帮助救火时,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

予以配合。

8)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再视情缓慢予以通风。

9)船舶发生火灾后受损严重,抢救无效,或处于爆炸、沉没等危险情况时,船长有权作出弃船决定。但如时间和情况许可,必须先请示公司。

10)船长下达弃船命令后,必须留人在电台职守,按规定发送遇险电文直至必须离开时。

11)全体船员按本船“应急部署表”的分工完成各自的弃船准备工作,离船前应携带国旗、船舶证书、重要文件等,备足食品,毛毯等物品,在船长的指挥下登上救生工具。

12)船长离船前应检查所带的必备物品,如通信设备、淡水、药物和食品等,并将彼此联络信号通知各艇艇长。船长检查全船确无人员后,最后离船。

13)有外援救助时,船长视情决定取舍。全体船员应在船长统一指挥下有序地登上外援救助工具。

FSO—03 船舶消防设备维护保养须知

1.目的

1.1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

消防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2.职责

2.1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规定,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

养、实验和检查。

2.2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2.3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维护保养计划

3.1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3.2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3.3维护保养计划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示予以表达。

3.4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消防设备一览表等内容。

3.5维护保养计划所涉及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

3.5.1.消防总管、消防泵和消防栓,包括水带,水枪和国际通岸接头。

3.5.2.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如有)。

3.5.3.固定式灭火系统和其它灭火设备(如有)。

3.5.

4.通风系统包括挡风闸、挡烟闸、风机和它们的控制系统。

3.5.5.燃油的应急切断。

3.5.6.防火门及其控制系统(如有)。

3.5.7.通用报警系统。

3.5.8.应急发电机。(如有)。

3.5.9.手提式灭火器。

3.5.10.消防员装备。

3.5.11.有线广播系统。

3.5.12.脱险通道。

3.5.13.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如有)。

4.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维护保养、试验和检查要求

4.1每周检查和试验:

4.1.1. 有线广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4.1.2. 通用报警系统正常工作。

4.1.3. 呼吸器气瓶完好无泄漏。

4.1.4. 上述检查和试验结果应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4.2.每月检查和试验:

4.2.1.所有的消防员装备处于适用状态。

4.2.2.所有的灭火器妥善地处在所在位置并处于适用状态。

4.2.3.消防水栓、水带、水枪妥善地处在所在位置并处于适用状态。

4.2.4.所有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的隔离阀处于适当的开或关的位置。

4.2.

5.启动所有的消防泵。

4.2.6.所有的气体灭火系统无泄漏现象。

4.2.7.上述检查和实验结果应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4.3.季度检查和试验:

4.3.1.国际通岸接头处于适用状态。

4.3.2.存放灭火设备处所和防火控制站处于适用状态。

4.3.3.对所有的防火门、挡风闸进行就地试验。

4.3.4.检查CO2瓶头与操纵系统夹头间的连接紧密性。

4.3.

5.上述检查和实验结果应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4.4.年度检查和试验:

4.4.1.检查所有的手提式灭火器是否处于合适位置,处于正常压力和适用状态。

4.4.2.对探火系统进行试验,检查其是否处于适用状态(如有)。

4.4.3.进行防火门、挡风闸的遥控操纵试验(如有)。

4.4.4.进行泡沫和水雾固定式灭火系统的工作试验(如有)。

4.4.

5.通过目测检查,确定所有固定式灭火系统可到达部位的部件处于正常状态(如有)。

4.4.6.启动所有的消防泵、检查其工作压力和流量。

4.4.7.对所有的消防栓进行工作试验。

4.4.8.检查所有防冻系统中的防冻液是否适用(如有)

4.4.9.检查货舱水喷淋系统与消防总管的接头、阀门(如有)

4.4.10.对所有的水带进行水压试验。

4.4.11.检查船上呼吸器的空气冲气系统及其所通过空气的质量(如有)。

4.4.12.检查固定式灭火系统的控制阀。

4.4.13.对固定式灭火系统进行空气吹通检查试验(如有)。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船舶消防安全预警管理(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消防安全预警管理(标准版)

船舶消防安全预警管理(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如何预防和减少船舶火灾的发生.一直是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交通部《船舶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研究》课题组通过对船舶火灾事故的总结和分析研究认为,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是减少船舶火灾的根本,其消耗的费用最低,而收效也是最高的。 船舶消防安全预警管理的机理分析 船舶消防安全受到船舶自身安全状况、人为因素及环境因素(航道水文地质条件以及台风、暴雨、大雾等恶劣气象因素)的影响。船舶火灾是“人、船舶、环境、管理”四要素之中一个或多个要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船舶火灾预防角度看,在船舶火灾发生的各个因素中,除了从技术角度提高人的操纵水平、船舶的结构性能和交通环境的硬件水平之外,船舶消防安全状况主要取决于对人、船舶和环境要素的管理效果。 船舶消防安全预警管理系统模式分析 1.预警管理系统的目地和任务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施秉县舞阳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出航前的准备 1、出航前船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⑴、接到航次命令后应即时宣布开航时间,通知所属船员按时回船,并备足燃油物料及全船生活物品。 ⑵、检查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有临时代职人员,应办理好手续,对值班人员,应详细介绍本船的各种设备及操纵性能,并安排好工作。 ⑶、检查本船的航行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件办好情况,检查进出港口签证手续,如装运危险物品,应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 ⑷、检查本船机械、工属具、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排除,严禁带病出航。 ⑸、检查装载情况,装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⑹、通知机工对主机、副机、轴系、管系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开航准备。 2、开航前的检查与准备 ⑴、值班轮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⑵、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打 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 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⑶、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⑷、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⑸、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⑹、检查水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轴系附近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 ⑺、打开气缸上的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 当确认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启动。 离码头的操作 ⑴、船长应根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的影响及码头周围的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的方法,并告诉值班人员。 ⑵、值班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的人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 ⑶、收起船舷外不必要的缆绳和障碍物。 ⑷、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在无妨碍他船航行时方可行动,并按章鸣放离码头信号。 ⑸、船离码头时,在有流河段,一般正常情况下,可根据水流流向,解掉首尾缆,待船首或船尾与水流成一夹角时,解掉全部缆绳,动车离开码头;在平流地区,可先用竹篙撑开船尾,有足 够水深后再动车。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装修规定 1.1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 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船舶火灾预防与控制的模式及途径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0797 船舶火灾预防与控制的模式及途径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船舶火灾预防与控制的模式及途径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引言 船舶火灾给船舶的财产和人命安全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是有目共睹的,据不完全统计,船舶火灾占海难事故总数的11%,居第四位,但所造成的损失排在所有海难事故之首。我国港航系统平均每年发生船舶火灾事故约24起,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万元。由乎船舶火灾的频发性和严重性,国际海事组织(IMO)早已高度重视,为此所制定的各种公约均已涉及船舶消防,在船舶消防设备上加强了监督与检查的力度,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船舶消防的安全,尤其是ISM规则实施以来,更加强调了人(即船员)在船舶消

测量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测量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622-53 测量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测量船舶驾驶及轮机的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如下测量船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船前设备检查 1、开航前检查舵机是否正常。 2、检查航行灯具是否正常发光。 3、检查燃润料是否带足。 4、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5、救生设备是否正常。 6、系泊缆绳是否正常。 7、测量机电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 二、航行途中 1、机驾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2、在船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3、机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航行途中必须加强瞭望。及时掌握航标、航道、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5、正确使用和操纵助航设备,并掌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应急措施。 6、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及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管理,确保各项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转情况正常。 7.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港章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机舱油类和污水处理,防止污染水域。 8、值班机驾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其它有关航行规章制度。 9. 船舶驾机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航行日志及轮机日志,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 10、舶驻港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做好船舶及仪器清洁,使船舶有良好的船容船貌。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长王芳 一九九0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

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太原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中心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心内线电话。 6、上班时间不准在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255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船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船舶甲板部一般安全规定 一解缆、带缆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 作业前,应清理甲板、检查系泊设备及甲板机械,添加润滑剂及试行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 解缆、带缆或抛缆时,上身切勿过于伸出舷外,两脚要向两侧前后分开站稳,待对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 接缆时,一手握住舷墙或安全扶手后,用另一只手接缆,切勿跨出舷墙作业。 5 上岸或跨挡时,操作要谨慎,动作要敏捷,没有把握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6 操作人员要谨防船舶突出部份挤拢扎伤。 7 操作人员切勿用手握在缆绳的琵琶头顶端,也勿握在缆绳与导缆器、卷筒、绞盘和带缆装臵太近的位臵,也勿将脚踩进缆绳紧圈内,以防扎手扎脚。也勿要背水操作,以防弹打落水。 8 挽缆桩时,出手要快,一下就挽死。如缆绳受力较大,不宜一下挽死,手应远离桩柱,随时顺势松溜缆绳,以免钢缆崩断伤人和溜缆松缆时扎手。 9 收缆、上关、上桩时,待对方将绳圈在缆桩挂妥后,开始上关、上桩,用力按上下顺序将缆绳挽在绞盘或桩上,勿使“下扣”压住“上扣”避免在绞缆,松缆时困难。 二抛锚、起锚、移锚 1 抛锚、起锚、移锚作业按规定悬挂或显示相应的作业信号。 2 做好锚泊设备的检查、清理、加油、试运转等工作,使其工作安全可靠。 3 整理圈放缆绳时,应按抛、放缆方向圈放成斜坡并防止“抽芯”或扭结;安装锚链和钢缆连接的卸扣时,应将卸扣的尾部向外、开挡向内,避免顶撞裂开,造成锚链、钢缆脱落。 4 抛锚前,要察看是否在指定的锚位,下游有无船只和其他东西,以防抛错和砸坏

东西。起锚时,要随时清除锚链、钢缆和锚上的杂草泥砂。并使锚杆和横杆在船舷上正确落位。 5 选择锚位时,应结合现场情况和水上、岸上建筑施设及航道、土质、流速、潮位、气象等具体条件,选择最佳位臵和抛锚数量。严禁在禁止抛锚区进行抛锚、起锚、移锚作业。 6 抛锚时,应掌握水深,流速、土质和施工操作的要求进行抛锚,锚到底后就刹住,待锚链(缆)得力后,再徐徐放出,其长度一般是:在枯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3-4倍;洪水期,长度不少于水深的5倍。 7 抛锚应按锚位顺序:一般先抛上水或上风开锚,再抛上水上风边锚或系带岸缆;后抛下水下风开锚,再抛下水下风边锚或系带岸缆。起锚反之。 8 用锚艇(包括其他机动船)进行抛锚、起锚、移锚时,应先按施工要求、锚地情况与其商定操作程序、联系信号等,必要时派人到锚艇上协同工作,指示抛锚方向,位臵。在横移锚时,应注意锚缆松紧适度及锚缆与锚艇船尾距离,以防缠绕车叶和锚艇的倾斜度。正确执行锚艇发出的联系信号、及时松放或收紧锚缆。 9 使用锚艇(包括其他机动船)抛锚、起锚、移锚时,必须正确使用联系信号,信号显示必须鲜明,声音必须撩亮清晰,应择顶流或平水进行,避免锚艇顺流行驶,无法控制速度而崩断锚链或钢缆发生危险。 10 松放锚缆时,不能用刹车控制开放松紧,应用锚机倒车缓缓来控带锚缆,以免松紧变化突然影响锚艇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11 操作锚缆时,操作人员,耍集中思想,脚不准踏在钢缆圈内,并应留有适当的“后手”,及时与锚艇(拖轮)联系停车或抛锚。锚机收、放锚缆,不宜突然刹车,以防崩断。 12 锚缆在锚机上绞紧时,锚机前方不要站人,以防断缆断锚伤人,若锚爪钩在船舷上,需要进行撬棒,防止人员打滑跌倒,锚机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 13 装接地龙钢缆时,应仔细检查系带的缆桩、建筑物、链条葫芦等器物的牢固程度,并根据情况设立明显的示警标志。 14 在浅滩或民船骤集的锚地抛锚时,应设臵明显的标志,若因水浅,有障碍物等。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令第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取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9301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

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上下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

上下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 上下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上下船舶时的行为~加强上下船舶过程安全管理~确保上下船舶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 《船舶安全靠泊操作规程》《码头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杨湾、扬州海螺海螺码头作业 4.上下船舶作业: 4.1、码头人员上岗时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佩戴好安全帽。 4.2、船岸之间~必须由船方拉挂安全防护网~保证上下船人员的安全。 4.3、作业人员在上下船舶前应确认舷梯放置是否牢固~舷梯下方是否挂置防护网~且防护网与岸之间有没有系牢靠~行走时要注意防滑、防摔、防碰~上下船舶时必须由跳板或舷梯口处上下~严禁攀越~以免摔伤。 4.4、在码头前沿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船舶配合作业时~要设专人指挥~协调配合。 4.5、当风力达到7级以上,含,或因雾大能见度极低时~应停止装卸、清仓作业~将装卸设备复位~进行加固及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安全。 4.6、在涨落潮水时~上下船舶作业及时与船方联系~调整缆绳松紧度~风力、风速增大时~提醒船方增加缆绳。 4.7、作业期间~随时注意船舶动态~密切同船方联系~做好各方面的应急措施。

4.8、作业时使用的作业工具不准随意上下乱扔~要相互进行传递。 4.9、上下船舶作业时严禁穿拖鞋、打赤膊。 4.10、作业人员作业结束后不允许坐在码头护坎、缆桩、电箱、机械转动部位和机腿上~应迅速离开码头设备作业区域。 5、上下船舶作业时若发生突发性事故,按公司《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6、附则 6.1本规程由码头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 6.2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甘肃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宜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 “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卜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一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 、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7072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方针、消防安全责任制: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2船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船长为船舶防火责任人,对船舶防火安全负全面的责任;大副、轮机长、管事对其部门防火安全负责(管事缺编船舶由政委负责);船员对其工作场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负责。 1.3船舶领导有责对船员进行遵章守纪、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消防演习、消防培训、提高船员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监督 2.1船舶应接受港口国(PSC)检查官员、船旗国(FSC)检查官员、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员对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检查组及机海务监督人员有权对船舶召集消防、弃船演习,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苍南永安劳务有限公司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出航前的准备 1、出航前船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⑴、接到航次命令后应即时宣布开航时间,通知所属船员按时回船,并备足燃油物料及全船生活物品。 ⑵、检查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有临时代职人员,应办理好手续,对值班人员,应详细介绍本船的各种设备及操纵性能,并安排好工作。 ⑶、检查本船的航行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件办好情况,检查进出港口签证手续,如装运危险物品,应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 ⑷、检查本船机械、工属具、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排除,严禁带病出航。 ⑸、检查装载情况,装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⑹、通知机工对主机、副机、轴系、管系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开航准备。 2、开航前的检查与准备 ⑴、值班轮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⑵、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

门打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⑶、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⑷、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⑸、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⑹、检查水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轴系附近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 ⑺、打开气缸上的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当确认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启动。离码头的操作 ⑴、船长应根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的影响及码头周围的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的方法,并告诉值班人员。 ⑵、值班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的人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 ⑶、收起船舷外不必要的缆绳和障碍物。 ⑷、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在无妨碍她船航行时方可行动,并按章鸣放离码头信号。

最新整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范文.doc

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取消防人员 ,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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