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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标准(试行)

等级

项目

合格

规范化

示范性

6-1

专业设置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4

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

6.专业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专业建设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整体规划。

7.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和教风学风等,学生职业素养得到培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不少于2个。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

6.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本专业建设在学校整体建设规划能得到有效实施。.

7.有反映职业教育特征、专业特点和行业企业要求的、具有专业吸引力的专业环境及文化氛围。有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和教风学风等,学生职业素养得到有效培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服务学生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创新精神。

2.建立以专业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职业教育专家等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调研,定期进行专业建设的相关论证活动。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不少于3个。4.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5.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分析职业认证要求,确定与本专业培养方向对接的职业资格证书。

6.专业建设分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在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本专业地位凸显。

7.有反映职业教育特征、专业特点和行业企业要求的、具有专业吸引力的专业环境及文化氛围。有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育人特色和教风学风等,具有强烈感染力和熏陶作用,学生职业素养得到有效培养。.

6-2

课程建设

1.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程序规范。

2.有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执行国家和省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的学时比例。3.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制度,并严格执行。不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础课程统一使用国规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70%以上按要求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

1.根据国家和省颁发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应行业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程序严格规范。2.构建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学时比例,选修课程的所占课时比例达到5%。

3.根据行业产业的发展以及专业特点,联合行业企业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教学资源。本专业能自主开发2门以上或参与开发3门以上校本专业技能课程。

.校本课程凸显本学校的专业特色,开发的课程或教材被市级4

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推广使用。

5.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不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

础课程统一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60%以上按要求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

1.根据国家和省颁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

教学计划,并根据相应行业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程序严格规范。2.构建以能力为本位,基于典型工作任务、理论实践一体化、与

职业资格标准、行业规范相融合的专业课程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学时比例,选修课程的所占课时比例达到10%。

3.根据行业产业的发展以及专业特点,联合行业企业及时更新、

补充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教学资源。本专业能自主开发3门以上或者参与开发5门以上校本专业技能课程。

4.校本课程凸显本学校的专业特色,并为区域内同行学校课程资

源共享,开发的课程或教材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推广使用。5.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不使用盗版教材。公共文化基

础课程统一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专业技能课程60%以上按要求使用国家规划和省推荐教材。

6-3

师资队伍

.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1

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持过校级以上教改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不少于2人。专业专任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6。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学历90%以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职业资格50%以上。

3.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任教,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

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能开展理实一体化和信息化教学。

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各种竞赛,立足教学岗位普遍开展校本教研和培训,每年3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位专业教师平均每两年到企业对口实践不少于3个月。

1.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具有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熟悉行业产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主持市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的不少于4人。专业专任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以上,获得与20%以上,高级职称90%。专业专任教师本科学历1:30.

专业相关的高级工职业资格60%以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20%以上。

3.聘请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15%左右,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改革与创新意识强,基本胜任理论

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堂和技能实训教学目标达成度较高,具有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

5.制定校本教研工作方案,普遍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每年35%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进修,年均师资培训经费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5%。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每位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对口实践不少于3个月。

1.专业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

学5年以上,具有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熟悉行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经常性参加行业企业的相关活动。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7人。专业专任教师与本专业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1:30。专任专业教师本科学历95%以上,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5%以上,高级职称25%以上,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80%以上;获得与专

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以上。40%.

3.聘请能工巧匠等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25%,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强,胜任理论

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堂和技能实训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具有熟练应用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链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围绕湖南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要求,到2015年,全省建设70个专业整体办学水平高,行业特色明显、就业质量高,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明显特色的专业,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布局,打造湖南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提升湖南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整体水平,有效满足区域内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 一、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 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多样化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着力推进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校企之间开展订单培养、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实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及时调整专业培养定位,积极探索“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立足校企资源共

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为突破口,以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师资为途径,以教师队伍能力提高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建立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实行教师岗位管理、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和激励机制,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标准、骨干教师认定标准、新进教师准入标准、兼职教师聘用标准,建立专业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兼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选拔、引进或聘任(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具有行业企业影响力的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培养1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两门核心课程、掌握行业企业前沿技术的骨干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40%以上;采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国内培训、国外学习、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在职教师的培养培训,强化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经历的积累,专业教师和公共课教师每年的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教师培训面达100%,专任专业教师中,获取“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比例达100%,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95%,参加境外学习的比例不低于10%、专任教师全部取得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生比例达到1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30%;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等,并将其作为晋升职称推荐的依据。鼓励支持教师开展专业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至少获得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立项1项;积极聘用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从行业企业聘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25%;加强有现场专家参与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建成一个省级以上专业教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五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代码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统计用)-2010版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统计用)-2010版 010000农林牧渔类 010100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010200 现代农艺技术 010300 观光农业经营 010400 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 010500 种子生产与经营 010600 植物保护 010700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010800 茶叶生产与加工 010900 蚕桑生产与经营 011000 中草药种植 011100 棉花加工与检验 011200 烟草生产与加工 011300 现代林业技术 011400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011500 园林技术 011600 园林绿化 011700 木材加工 011800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011900 特种动物养殖 012000 畜牧兽医 012100 宠物养护与经营 012200 淡水养殖 012300 海水生态养殖 012400 航海捕捞 012500 农产品保鲜与加工 012600 农产品营销与储运 012700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012800 农村电气技术 012900 农业与农村用水 013000 农村环境监测 013100 农村经济综合管理 013200 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019900 农林牧渔类新专业 020000资源环境类 020100 国土资源调查 020200 地质调查与找矿 020300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 020400 地球物理勘探 020500 钻探工程技术

020600 掘进工程技术 020700 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 020800 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020900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021000 地质与测量 021100 水文与水资源勘测 021200 采矿技术 021300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021400 矿山机电 021500 矿井通风与安全 021600 矿井建设 021700 煤炭综合利用 021800 环境监测技术 021900 环境管理 022000 环境治理技术 022100 生态环境保护 022200 气象服务 022300 雷电防护技术 029900 资源环境类新专业 030000能源与新能源类 030100 石油钻井 030200 石油天然气开采 030300 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 030400 石油与天然气贮运 030500 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030600 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 030700 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030800 火电厂集控运行 030900 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031000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100 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200 反应堆及核电厂运行 031300 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031400 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031500 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031600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031700 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031800 供用电技术 031900 电力营销 039900 能源与新能源类新专业040000土木水利类 040100 建筑工程施工 040200 建筑装饰 040300 古建筑修缮与仿建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最新】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意见 为全面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和专业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建设一批特色明显、质量过硬、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精品专业,使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建设和管理能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需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认识专业建设的重要性,将专业建设纳入到学校主要工作之中。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将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并与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大对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高起点、严要求。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主动、切实加强专业建设,把专业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落实专业建设的各项工

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相关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校共同推进的新局面,逐步掌握专业建设的整套经验。 3、各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密联系、充分依靠企业,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实验实习设备交流,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间的双赢机制,形成企业支持专业建设、学校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社会氛围。 4、市教育局将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三重项目对认定的重点专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二、严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的管理,科学设置开发专业 1、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是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指导性文件,适应于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须按《目录》和《原则意见》开设专业和招生,确需增设新专业的,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报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批。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方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 X X X – 2 0 1 0 2010 北京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 X X X – 2 0 1 0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月日 X X X X出版社 2010 北京 前言 编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0]180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过程中,我部发展规划司请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组织编制组到有关省、市、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抽样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了近几年国家、教育部和有关部、委、局文件中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要求。编制组在分析研究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学校的意见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章,包括总则,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学校选址、校园规划和本标准共分五建设用地,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 编:10081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参编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珏、刘克勇、韩叶祥、孔庆高、凌虹、蒋瞻、马晓东、周庆生、倪慧、胡夏闵、王莉、顾永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建设规模 (5)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 *****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日发布 ******日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 (征求意见稿)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的通知 鲁[ ] 各***单位: 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主编,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参编的《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号为****,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收集了山东省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勘察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为科学编制规范提供了依据。本规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有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资料整理、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标准地层层序成果等。 本规范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程勘察标准地层层序划分方法规范》编委会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山东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青岛市基础地理信息与遥感中心 主要起草人:郑生春梅学彬贾信远王殿斌姜德鸿马连仲 樊祜传吕三和赵民吴邵芳刘玉勇王建华 刘红军王青松闫强刚陆晓燕刘胜梅胡振彪 主要审查人员:*** *** *** *** *** *** *** ***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D B DBJ/T 14-082-2012J 11957-2011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2012-01-04 发布2012-03-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 DBJ/T 14-082-20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957-2011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2012 济南 前言 本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完善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及启动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要求,提高山东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步伐,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的主要内容,经广泛调查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 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状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完成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附录及条文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本标准,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供修 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节能发展 促进中心参编单位:山东华能 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昌邑市佳源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 济南特艺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丞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赣府厅发[2016]65号)和《江西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赣教发[2014]6号)文件要求,对接江西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下简称“特色专业群”)。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主题,以专业对接产业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一批深度融入产业链、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特色专业群,推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服务“全面同步小康”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专业群是由一个或多个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的、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工作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一个集合。特色专业群建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 服务需求、优化结构。依托产业办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增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围绕本地区或行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行业特色,本着同一区域学校间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差别化竞争的理念,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品牌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为核心,带动相关、相近专业的共同发展,促进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专业服务产业能力。 3.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引导职业学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特色专业群建设要注重凸显、放大“群”效益。要根据专业群建设的需要,利用专业之间的互为促进、互为带动、互补共享的关联性,对专业群所涉及专业的组织管理、师资配备、教学资源、硬件设施、校企融合等进行整合,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拓宽服务面向,增强社会适应性,增强职业学校办学活力。 三、建设目标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计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2017年遴选立项20个专业群,2018年遴选立项10个专业群,三年内建设3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群,建设期为三年。充分发挥特色专业群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建设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设置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 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 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 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 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 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 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 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 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

创建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创建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建设规划方案 ——安徽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 铜陵智通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2007年5月,是由原铜陵智通职业培训学校升格而成的一所省级示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集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学校目前开设有轴承加工制造、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电子电工、旅游与酒店管理、高铁、高级护理、财经、学前教育、对口高考等十多种不同类型的专业。 2011年,我校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安徽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国家教育部电教办计算机教育培训基地”、“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行业合作办学示范院校”、“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TI职业技术培训考核单位”、“教育部电教办“计算机教育培训基地”、“CSIA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行业合作办学示范院校”、“Adobe中国授权考试点”、“第七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优秀组织奖”、“安徽省职业技能定点考试培训机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共青团安徽省委青年文明号”、“铜陵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铜陵市青年创业(就业)实践基地”、“共青团铜陵市委青年文明号标兵”、“铜陵县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5年,在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中,我校共有xx个项目获奖,其中有xx名学生分别获得省市一、二、三等奖,有xx名教师获奖。 一、学校办学方向 1、办学定位 我校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走内涵发展道路”的办学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对接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有效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实行多元办

中职学校标准

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发布师生比1:20校长需3年经验 2010年08月25日11:08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5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新修订标准对中职学校师资标准进行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 标准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标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与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她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与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应有与办学规模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与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与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与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建筑设备与安装(中)讲课大纲前言本规程是通过几次反复研讨而且确定的,各表的内容是依据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 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的。为使本规 程能够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山东 省建设行业在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进一步 提高。由于本人参入了本规程的编号,今天 授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委托讲解 建筑设备与安装工程的有关内容。因本人水 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同行多提宝贵意见。授课人:烟台建 设集团付总工程师纪永仁一、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代号 1、给排 水与采暖工程代号鲁SN(分部工程代号)2、通风与空调工程代号鲁TK(分部工程代号)

说明:代号SN、TK是用汉语拼音缩写的shui 水nuan暖tong通kong空。二、施工技术资 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 1、技术资料编号栏, 应位于各表的右上角。 1 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 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001 ① ② ③ ① 为分部工程代号② 资料组列顺序号, 按本规程附录A查寻③相同表,相同 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时 间早的在前面,时间晚的在后面。 3、顺序号 填写原则① 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应随 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 从001开始依次连续标注。②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 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 始依次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三、施工 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各类技术资料是 由施工管理、质量验收、检测、试验等资料 组成的。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

中职学校专业建设

2016年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情况分析报告 一、专业设置布点情况 据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统计显示,我省359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共设置18个专业类,221个专业,覆盖3328个专业点。其中第一产业设26个专业, 覆盖336个专业点;第二产业设74个专业,覆盖863个专业点;第三产业设121个专业,覆盖2129个专业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专业点分别占我省专业点总数的10.1%、25.9%和64.0%。省2016年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为10.6:48.4:41。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中职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要求尚不能完全适应,二产相应专业比重仍然偏低,三产比例偏高。 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分市分专业布点情况见附表。 二、需强化统筹的专业 1.布点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专业布点数量较多的20个专业布局变化情况如下: 2013-2016年专业点数量较多的专业布局变化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布点较多。各市要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上述专业的统筹,对区域布点较多的上述专业,要加大调整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办出特色,打造品牌。 2.在校生数量较多的专业

2013年以来,我省中职学校在校生数每年都超过1万人的专业有15个,在校生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3-2016年在校生数量过万人的专业在校生变化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在校生数量较大。各市要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统筹。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就业率相对较低的专业类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就业率达97.45%,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体育与健身类:89.19%; (2)医药卫生类:90.88%; (3)司法服务类:91.75%; (4)文化艺术类:93.61%; (5)教育类:95.42%; (6)旅游服务类:95.71%; (7)信息技术类:97.06%; (8)休闲保健类:97.35%。 201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平均对口就业率达71.2%,低于平均水平的专业类有8个,分别为: (1)石油化工类:32.49%; (2)交通运输类:61.56%; (3)土木水利类:63%; (4)体育与健身类:66.09%; (5)休闲保健类:67.11%; (6)文化艺术类:67.37%; (7)教育类:67.44%; (8)医药卫生类:69.04%。 统计数据表明,我省上述专业类学生就业质量不高。各市要结合学生就业情况、趋势和市场需求,加强统筹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质量。 三、鼓励发展的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我部组织制定了首批涉及14个专业类的95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现将目录予以公布,有关标准具体内容以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出版的文本为准。 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是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组织实施教学、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的基本依据,是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各地要认真组织对专业教学标准的学习、研究和实施工作,积极总结教学改革的经验。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运用专业教学标准的能力。要为专业教学标准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在实施专业教学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

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专业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01 农林牧渔类011100 棉花加工与检验011300 现代林业技术011400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011600 园林绿化 011700 木材加工 012700 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012900 农业与农村用水013300 土地纠纷调解 02 资源环境类020900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021400 矿山机电(金属矿方向)021600 矿井建设(金属矿方向) 03 能源与新能源类031000 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031100 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 04 土木水利类040100 建筑工程施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我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doc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外专业报表.doc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国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本依据。 第六条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制定并定期修订《目录》。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设置的指导工作。 第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 市(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职责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九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二)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的团队建设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的团队建设 前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主力军和规模最大的组成部分对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中等职业教育的水平和成效直接关系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和效果。中等职业学校要上水平、有成效、大发展,就离不开一支业务精、技能强、理念创新、师德崇高的高效专业师资队伍。本文结合本校的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现状,围绕如何建设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技能突出、善于合作、甘于奉献的专业师资队伍展开研究。 关键字: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团队建设双师型 正文: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有别于普通学历教育,同时带有明显的职业特色的教育教学体制在我国解放后尤其是近二十年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我国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职业教育的师资,尤其是作为职业教育主力军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是我们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科技经济水平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打造一只高效的专业教师队伍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下面就这一问题展开研究: 一、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特点 我国的职业教育在近年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

自身起步晚、结构不合理、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使得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水平还没有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这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反差,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在整体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趋势下还存在着许多其自身的特点和问题。归纳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师资总体数量严重短缺 我国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计划招收学生规模将达到800万人,而如果按照1:20的比例计算我们的专业教师至少缺额15万人以上。师资的严重缺乏是我们中等职业教育的短板。 2、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师资结构不尽合理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历史上就存在着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职业教育本身又具有投入大、周期慢、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和与本地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等特点。这对于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在我国现在呈现出东南沿海地区的职业教育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业务能力强、授课水平高、人员数量相对较多,而中西部地区的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则呈现出数量严重不足、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普遍偏低、专业教师的专业教学技巧和理念相对陈旧等问题。总体来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师资在基本结构上分布不尽合理。 3、教师素质不够理想 我国的职业教育由于起步晚导致中等职业教育的师资培养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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