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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一、所得税会计中的相关定义

各国在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分类时有所不同: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而我国则将差异区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它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2.时间性差异。它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我国《会计制度》使用了时间性差异这一概念。

3.暂时性差异。与我国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09号公告(FAS 109)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公告(IAS 12)中,都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它是指在资产负债表内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4.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则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它是指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税金额。

二、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比较

1.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①应付税款法。该方法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一方法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其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配比,资产负债表也未能很好地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②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③损益表债务法。该方法与递延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它以损益表为基础,侧重于时间性差异,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

影响看作本期所得税费用。在核算时,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适用所得税税率+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倒轧出本期的递延税款。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方法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也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但它更侧重于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将其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计算时,它首先算出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轧出损益表中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各国在处理永久性差异时,基本上都是采用应付税款法,但是对于暂时性(时间性)差异的处理,却各不相同。美国FAS109明确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6年修订的IAS12中规定禁止采用递延法,而要求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核算递延所得税。我国《会计制度》则允许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其中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递延法和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但在实务中,为了核算上的简单易行,我国绝大多数选用的都是应付税款法,损益表债务法和递延法并未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

2.财务报表列示的差异。美国FAS109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披露的应付所得税应报告为一项流动负债;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必须以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予以分别列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应当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区分开来;与正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损益相关的所得税费用(收益)应在损益表内按其主要组成部分单独披露。我国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增设“递延税项——递延税款借项”项目,以反映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在负债方增设“递延税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以反映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并应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下设置“减:所得税”项目,以反映本期所得税费用。

3.营业亏损抵免及备抵计价账户。如果发生经营亏损,一般情况下国家为了鼓励其发展,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这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可视为亏损当期的所得税利益,但是否应将之确认为所得税收益并相应地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各国有着不同的做法。

美国FAS109规定,对某年度发生的营业亏损,在预期以后可发生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抵扣时,应将之在当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确认为所得税收

益。IAS12规定,如果很可能获得能利用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和未利用的税款抵减来抵扣的未来应税利润时,对于未利用可抵扣亏损和未利用税款抵减的,在向后期结转时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我国《会计制度》则并未将经营亏损所产生的可抵扣时间性差异视为一项所得税收益,在发生的当期并不做相关会计处理,既不确认所得税收益,也不记入递延税款的借方。

三、对完善我国所得税会计的建议

通过上述比较和分析,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改进和完善我国的所得税会计:

1.全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相对于其他三种方法而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递延税款的定义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标准,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能更好地表示未来应付(应收)的债务(资产),从而使资产负债表能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其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优势明显,采用这一方法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促进我国会计制度的国际化进程。

2.增强财务报表列示的明细度,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对递延税款及所得税费用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要求相对较低,披露过于简单、笼统。为了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其决策有用性,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分别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总数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总数,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产生重大递延所得税项目的各类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的主要构成项目及其期内分摊情况,以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掌握。

3.应将营业亏损所产生的未来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记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对暂时性差异的定义非常明确,而营业亏损可以引起对未来所得税的抵减,明显符合相关定义,理应按暂时性差异进行处理。因此,只要有充分证据表明,将来有足够的经营利润能抵扣这部分暂时性差异,就应将这一差异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以使资产负债表更为准确真实地反映实际的资产负债状况。

4.宜采用备抵计价账户。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由于确认了一系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通过备抵计价账户对其进行调整。其原理与其他各类资产的备抵账户基本相同,都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目的都是使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更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使财务报表的数据更为可靠。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一)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但债券投

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必然会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比较分析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关披露》的主要内容,对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与评价,并分别与旧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对其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自己看法和建议。 一、新准则的背景意义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建立统一的、与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会计准则体系,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大量实践证明,国内关联交易准则存在重大缺陷,为了进一步治理不当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尽量公允,透明,2006年2月,财政部制定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二、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准则共分为四章十二条,其中第一章为总则(1~2条)主要内容有制定本准则的目的;第二章为关联方(3~6条),给出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准则中指出关联方关系主要存在十个方面;第三章为关联方交易(7~8条),给出了判断关联方交易的基本标准,即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也给出了关联方交易的是十一种类型;第四章为披露(9~12条),给出了企业应该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信息的规范。 三、新旧比较 原《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由财政部于1997年5月发布,本次对该准则的修订主要体现在:准则内容描述更具体、客观,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扩大了关联方关系的外延,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事项作了具体要求。详见表1。 四、中外比较 我国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在定义及披露要求上部分向IAS24趋同,但是仍存在部分差异。 (一)关联方定义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没有专门对关联方进行定义,只给出了判断关联方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把握了“直接控制”、“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国际会计准则中英对照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国际会计准则中英对照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中外名人名言,现在很多的名人名言都中英对照两个版本,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中英对照名人名言的内容,希望你喜欢!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语录 Work makes the workman. 勤工出巧匠。 Between two stools one falls to the ground. 脚踏两头要落空。 Sow nothing, reap nothing. 春不播,秋不收。 By reading we enrich the mind; by conversation we polish it. 读书可以使我门的思想充实,谈话使其更臻完美。 Pain past is pleasure. 过去的痛苦即快乐。 The voice of one man is the voice of no one. 一个人的声音没有力量。 A great ship asks for deep waters. 大船要走深水。 Better to light one candle than to curse the darkness.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起蜡烛。 The shortest answer is doing. 最简短的回答就是行动。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 成功的秘诀就是四个简单的字:多一点点。 All things in their being are good for something. 天生我才必有用。 Difficult circumstances serve as a textbook of life for people. 困难坎坷是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中英对照名人名言摘抄 While there is life, there is hope. 有生命便有希望。 To an optimist every change is a change for the better. 对于乐观者总是越变越好。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 永远不要低估你改变自我的能力! Storms make trees take deeper roots. 风暴使树木深深扎根。 A bold attempt is half success. 勇敢的尝试是成功的一半。 All things are difficult before they are easy. 凡事必先难后易。 Nothing is impossible to a willing heart. 心之所愿,无事不成。

新西兰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外文翻译】

外文文献翻译 原文: Accounting for deferred taxes under NZ IAS 12 A “balance sheet”approach The most significant change in NZ IAS 12 from SSAP-12 is that the basis used to account for deferred taxes follows a balance sheet approach as opposed to an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To calculate deferred taxes under the balance sheet approach, we must determine an entity’s temporary differences. Temporary differences 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arrying amount of an asset or liability in the balance sheet and its tax base (i.e., the amount attributed to the same asset or liability for tax purposes). In contrast, to calculate deferred taxes under the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we must determine an entity’s timing differences. Timing differences arise when revenue and expense items are recogniz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accounting profit before or after they are included in the calculation of taxable profit. The focus of the deferred tax calculation in the balance sheet approach is on items that appear in the balance sheet, while for the 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 it is on items that appear in the income statement. However, since the income statement is a by-product of the balance sheet, all timing differences by definition must be a compone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see paragraph 17 of NZ IAS 12 which hints at this point). In some situations, the amou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will equal the amount of timing differences in a period. However, the amount of timing differences cannot be greater than the amount of temporary differences. This is because not all asset and liability items in the balance sheet necessarily have an effect that passes through the income statement and which would impact on deferred taxes. For example, a temporary difference, but not a timing difference, can arise when an asset is revalued upwards (with the increment in value recognized in equity and not in the income statement), but there is no equivalent adjustment made for tax purposes (see later for a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 (1979年7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财务报表中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包括对一个会计期内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减免金额的确定以及这项金额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 2.本号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金或投资税款抵免的会计处理方法。下列税款也未考虑包括在本号准则的范围之内: (l)退还给企业的所得税款(仅限于当据以计税的收益金额以股利形式分配时); (2)企业在分配股利时缴纳的、可抵减企业应交所得税的税款。告的会计收益之间的关系,可能不能代表税率的当前水平。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会计收益,是指在扣除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加上有关所得税减免之前,损益表上所报告的包括非常项目在内的本期损益总额。 本期税款费用或税款减免,是指在损益表中借记或贷记的税款金额,不包括与本期损益表未涉及的那些项目有关的以及分配到那些项目中的税款金额。 应税所得(应税亏损),是指根据税务当局制定的法规确定的、据以确定应付(应退)税款准备的本期损益额。 应付税款准备,是指根据本期的应税所得确定的在当前应付的税款金额。 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一些收人和费用项目包括在应税所得中的期间和包括在会计收益中的期间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期间内的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 时间性差异发生在某一期间,但在以后的一个或若干期间内可以转回。 永久性差异,是指发生在当期且在以后的期间内不能转回的一个期间内的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 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的差异 4.应付税款准备是根据税务当局制定的关于确定应税所得的法规来计算的。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法规与用于确定会计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这种差别的影响是,应付税款准备和财务报表所报告的会计收益之间的关系,可能不能代表税率的当前水平。5.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产生差异的一个原因是,某些项目包括在一种计算中被认为是适合的,却被要求不包括在另一种计算中。 例如,在许多税务制度中,一些捐赠项目在确定应税所得时不允许被扣除,但这种金额在确定会计收益时却可能可以被扣除。这样的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6.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产生差异的另一个原因是、在确定这两种金额时,需考虑的某些项目包括在不同期间的计算中。 例如,会计政策可能作出特别规定,在商品或劳务交付时应将某些收入包括在会计收益中,但税务法规可能会要求或允许在收取现金时才将这些收入包括在应税所得中。包括在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中的这些收入的总额最后总是相同的,但包括的期间却不同。又如,用于确定应税所得的折旧率与用于确定会计收益的折旧率可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 概述 (2) 目的 (2) 范围 (2) 定义 (3) 披露 (20) 过渡性规定 (22) 生效日期 (22)

概述 ? 本条目为官方文献,除调整排版外请不要随意更改内容! [编辑]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 amount)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编辑]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1)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2)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 (3)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 (4)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5)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2.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 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3.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 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 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1)《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2)《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3)《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4.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31 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 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1)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 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①如果处置费用很低,则重估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必然接近于、或大于其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执行了重估价规定,则重估资产不可能减值,没有必要估计其可收回价值。 ②如果有一定的处置费用,则重估资产的销售净价仍然小于其公允价值。因此,如果重估资产 的使用价值小于其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则重估资产将会减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执行了 重估价规定,则企业应运用本准则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减值。 (2)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价值以外的基础确定的,则重估价值(公允价值)可能大于、或小于其可收回价值。因此,在执行了重估价规定以后,企业还应运用本准则以确定资产是否 已经减值。 [编辑] 定义 5.本准则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使用价值(value in use),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采掘活动》节译 前言 1.从事矿产或油气采掘活动的主体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但是,某些采掘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资产或支出没有完全包括在IFRSs之中。IFRSs的范围排除了适用于这些活动的某些部分,最明显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此外,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IFRS6)对勘探和评价支出规定了会计处理,但是,作为临时办法,IFRS 6允许(附带某些限制)采用IFRSs的主体对这些支出继续适用现有的会计政策。由于缺乏综合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导致了采掘活动国际财务报告的持续分歧,也引起了对部分会计实务可能不符合I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担心。 2.本讨论稿是制订一项可能的采掘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第一步,该准则将会处理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并取代IFRS 6。 历史 3.1998年,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启动了一项针对采掘业主体所使用会计的项目。实施该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下列观点分歧: (1)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发现、取得和开发成本应在多大

程度上资本化; (2)对资本化的成本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3)除了成本因素,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数量及价值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确认、计量和披露;以及 (4)矿产、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和资源的定义与计量。 4.2000年11月,IASC采掘业指导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议题报告《采掘业》,收到了52份反馈意见函。项目组在制定该讨论稿的过程中已经考虑了该议题报告及其反馈意见。 5.2001年,IASB作为IASC的继承者得以组建。2001年7月,IASB 宣布,将在议程时间允许时重启该项目。2002年9月,IASB认为,为许多准备在2005年采用IFRSs的主体完成一项采掘活动会计的综合性项目,在时间上是不可行的。但是,为这些主体提供关于勘探和评价成本的处理原则是必要的。因此,IASB于2004年12月发布了IFRS 6。IASB发布IFRS 6的目标是: (1)只对勘探和评价支出的会计实务进行有限的改进,没有要求进行重大修改,当IASB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实务进行全面审议时,这些修改可能被撤销; (2)明确了确认勘探和评价资产的主体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对这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以及(3)要求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披露有关勘探和评价资产、对这些资产进行减值评估的标准以及确认的减值损失等信息。 6.同样在2004年,IASB还开始了一项对采掘活动会计进行全面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目录 一、概述 二、目标 三、范围 四、定义 五、披露 六、生效日期 一、概述 二、目标 本号准则的目标,是对历史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作为一项资产所要确认并且需要结转到有关收入被确认时为止的成本金额,是存货会计的主要课题。本号准则对成本的确定及其随后费用的确认,包括其减记到可变现净值等,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此外,本号准则还对费用分配到存货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提供指导。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按历史成本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但不包括对如下项目的会计处理: (1)根据建筑合同所产生的在建工程,包括与此直接有关的劳务合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2)金融工具; (3)诸如牲畜、农产品、林产品、矿产品之类的生产者存货,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根据某些行业已经良好建立的实务按可变现净值加以计量的。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5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在历史成本制度下对存货的估价和呈报”。 3.第1(3)段所提到的存货,在生产的某些阶段是用可变现净值加以计量的。例如,当农作物已经取得丰收或矿产品已经得到提炼并且根据远期合同或政府担保销售不成问题,或者当存在着同类市场而可以忽视销售失败的风险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些存货不属于本号准则的范围。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规定的含义如下: 存货,是指: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为销售而持有的资产; (2)为这种销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资产; (3)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需要消耗的以材料和物料形式存在的资产。 可变见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估计销售价格减去完工和销售估计所需费用后的净额。 5.存货包括为再售目的而购入和持有的货物,例如包括由零售商购入并且为了再售而持有的商品,以及为了再售而持有的土地和其他不动产等。此外,存货还包括企业已经生产完毕的制成品、正在生产的在制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等待使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在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存货包括了如第16段所描述的劳务费用,对此费用企业尚未确认有关的收入(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 存货的计量 6.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低者来加以计量。 存货的成本 7.存货的成本应由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所组成。 采购成本 8.存货的采购成本由采购价格、进口税和其他税(企业随后从税务当局获得的退税除外)以及可以直接归属于购买制成品、材料和劳务的运输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所组成。商业折扣、回扣和其他类似的项目,可以在确定采购成本时扣除。 9.采购成本可能还包括汇兑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是因为最近购买了用外币计价的存货而直接引起的。这种情况虽然发生得较少,但却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的备选处理方法所允许的。当一种货币发生了严重的贬值,并且对它没有套期保值的实际措施,由此影响到负债不能结算时,会产生汇兑差异。计入采购成本的只限于这些汇兑差异,并且要求是在最近采购存货时发生的。 加工成本 10.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与单位产品有关的费用,诸如直接人工等。在将材料转化成制成品的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固定和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还包括对这些间接费用的系统分配。固定的生产间接费用是指无论生产数量多少都保持相对不变的那些生产间接费用,诸如工厂建筑物和设备的折旧、维修费以及工厂的行政管理费等。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是指随着生产数量直接或几乎直接变动的那些生产间接费用,诸如间接材料和间接人工等。 11.将固定的生产间接费用分配到加工成本之中,所依据的是生产设备的正常能力。正常能力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考虑了由计划维修所损失的能力以后在许多期间或季节预期能够达到的平均产量。生产的实际水平如果接近正常能力,也可以被采用。分配到各生产单位的固定间接费用的金额,不会因为生产低下或厂房闲置而有所增加。未被分配的间接费用应在它们发生的期间作为费用加以确认。在例外高产的期间,分配到每个生产单位的固定间接费用会减少,从而使存货按较低的成本被加以计量。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应根据对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将它们分配到每个单位产品之中。 12.生产过程可能导致同时间不止一种产品的生产。例如,当生产联合产品或主副产品时,就是这种情况。当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单独辨认时,需要在合理与一致的基础上将它们进行分配。举例来说,可以按照每种产品相对的销售价值,或在产品可以单独分辨的生产阶段进行分配,或在生产完工时进行分配。大多数副产品从其性质上说是不重要的,在这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存货》);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 ()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雇员福利》);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常用财务英语

account 账户 account payable 应付账款 annual report 年度报告 assets 资产 audit 审计 auditor’s opinion 审计意见书 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 balance sheet equation 资产负债表等式 capital 资本 capital stock certificate 股本证明书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 注册会计师 common stock 普通股 compound entry 复合分录 corporation 公司 creditor 债权人 debtor 债务人 entity 主体(会计主体) financial accounting 财务会计 GAAP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independent opinion 独立意见书 inventory 存货 liabilities负债 limited liability 有限责任 management accounting 管理会计 notes payable 应付票据 open account ①未清账;②赊账,指赊购和记账交易owners’ equity 所有者权益 paid-in capital 投入资本(缴入股本) paid-in capital in excess of par value 超面值缴入股本partnership 合伙企业 par value 票面价值 privately accounting 企业会计 privately owned 私有公司 public accounting 公共会计 publicly owned 国有企业 reliability 可靠性 shareholders’ equity 股东权益 sole proprietorship 独资企业 stated value 股本 statement of financial condition 财务状况表 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财务状况表 stock certificate 股票凭证 stockholders’ equit y 股东权益

IFRS国际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和调整

IFRS国际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和调整

国际会计准则最新修订和调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IFRS 15)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IFRS 9)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IFRS 16)的发布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 1)财务报表列报的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IAS 7)现金流量表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IAS 12)所得税的修订

Reasons for the new standards IASB principle based, but limited guidance and were difficult to apply to complex transactions. FASB too many guidance, but lack of consistent principles in many cases.

Objectives for the new standards A B C D Improve comparability of revenue recognition practices across entities, industries, jurisdictions and capital markets. Provide a more robust framework for addressing revenue issues. Remove inconsistencies and weaknesses in previous revenue requirements. Provide improved disclosures.

国际会计准则2010《重要会计用语中英对照》

「重要會計用語中英對照」 Item Term in English Term in Chinese 1 [Amount] recoverable 可回收(金額) 2 ‘Corridor’ 「緩衝區」 3 ‘Cost of sales’ method 「銷貨成本」法 4 Acceptable under IFRS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接受 5 Accountability of management 管理階層之課責性 6 Accounting 會計 退休福利計畫之會計與報導 7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 8 Accounting estimate 會計估計 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9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 10 accounting for inventories 存貨會計 11 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 投資關聯企業之會計 12 Accounting income 會計收益 13 Accounting model 會計模式 14 Accounting period 會計期間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15 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16 Accounting policy 會計政策 17 Accounting principle 會計原則 18 Accounting profit 會計利潤 19 Accounting record 會計紀錄 20 Accounting treatment 會計處理 21 Accounts receivable 應收帳款 22 Accrual basis 應計基礎 23 Accrual basis of accounting 應計基礎會計 24 Accrued liabilities 應計負債 累計(攤銷、利息、損益) 25 Accumulated (amortisation, interest, profit or loss) 26 Accumulated profit or loss 累計損益 27 Accumulating compensated absences 累積帶薪假 28 Achieve comparability 達成可比性/ 達成…可比性 29 acquired entity (被)收購(之)個體 30 acquired goodwill 收購(之)商譽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比较 一、所得税会计中的相关定义 各国在对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分类时有所不同: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而我国则将差异区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1.永久性差异。它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2.时间性差异。它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我国《会计制度》使用了时间性差异这一概念。 3.暂时性差异。与我国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09号公告(FAS 109)及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公告(IAS 12)中,都采用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它是指在资产负债表内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4.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则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它是指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该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税金额。 二、中、美及国际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会计的比较 1.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①应付税款法。该方法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一方法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其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配比,资产负债表也未能很好地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②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③损益表债务法。该方法与递延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它以损益表为基础,侧重于时间性差异,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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