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办公设备及软硬件招标质疑函
致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依法参与了贵公司组织的xx项目采购活动,并于11月12日收到贵公司“关于xx有限公司质疑的答复”。经认真研究,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司认为招标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我司特提出质疑,并就相关事宜做如下澄清:
一、质疑事项
贵司该答复中“认定你公司的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认定结论不够严谨和规范,认定依据无法准确充分支持认定结果。
二、事实依据、理由
(一)我司授权代表在澄清函上的签字“我公司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虽然说明了我司单个证书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相符,但并未否定我司同时提供的设计和施工一级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贵司在认定过程中,以片面的字面差异作为认定依据,存在明显的逻辑漏洞。
本次项目投标,我司提供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均为国家住建部资质等级最高的资质,从政策和法理角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具体政策依据请见后续介
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建办市[2006]68号”文件)第一款第3条明确指出: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故我司同时提供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特附上“xx文件”网址,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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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各资质等级承担的业务范围,我司同时提供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施工壹级资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
特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网址以及各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以便查阅和比对。。。。。。
1.“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承担的业务范围:
(1)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2)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承担的业务范围:
(1)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
(2)甲级资质: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担的业务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4.智能卡系统工程;
5.通讯系统工程;
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综上,贵司组织的xx项目评标,取消我司投标资格存在不妥之处。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在限期内给出回复,恢复我司正常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平、公正的处理。我方将保留进一步申诉的权力。
供应商:xx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xx
201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