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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 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质量检验(检测)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质量检验(检测)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而对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作出具体的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最终产品及所需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实物质量的监控过程中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要求。 3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HZK52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Q/HZK611《外部供方评定控制管理 Q/HZK504《合同评审和协调程序》 Q/HZK517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Q/HZK509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Q/HZK527 顾客财产控制 Q/HZK512 检验和试验设备控制 Q/HZK515 检验、测量和试验控制 Q/HZK520 产品防护控制 Q/HZK518 不合格品控制 Q/HZK519 事件、不符合预防措施及改进控制程序 Q/HZK443 外购外协件、原材料检验规定 Q/HZK417 紧急放行追回程序 Q/HZK442 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抽样检验规定 Q/HZK428 质量检验记录管理办法 Q/HZK666 改进控制程序 Q/HZK53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4 职责

4.1技术质量管理部(质保部)负责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控制。 4.2综合运行管理部(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负责生产制造过程、物资采购过程中按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图纸、工艺、原辅材料标准等)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要求的过程控制。 4.3技术质量管理部(各项目开发室)负责提供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细则(规定)。 4.4技术质量管理部(质保部计量室)负责过程中产生的自制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原辅材料及最终的成品符合规定性的技术标准和满足顾客的要求控制的检测量具和测量设备,并做到符合周期鉴定要求。 5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5.1质量检验工序控制把关的正、负都会直接反映在产品(零部件)实物质量上。如何按程序文件标准和技术、质检文件要求控制、把关,我们质检线的管理人员、进(出)厂检验人员都必须认识到这一职能的责任,控制/和把关严不严格看你这个检验员的技能和思想品质,以及对本职工作的认真程度和态度,我们要以预防为主,预先走入到工序过程的严格控制之中,这样才能从工序过程中了解产品生产的质量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预防质量问题的产生,切实把质量工作从质量检验(检测)位移到质量控制的过程中,检验员要做产品质量的检验员,更要做产品质量的宣传员和生产技术的辅导员,真正把产品质量控制好。 5.2我们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实际上是一个X光的检验医生岗位,是专门检查工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岗位,是要按相关程序文件(标准)规定的步骤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实际地走的,决不能跨大步,要仔细仔细再仔细。 5.3产品(零件)实物质量检验过程说句简单的话就是对在制造工序过程中或成型产品中按技术(标准)文件中对产品(零件)质量规定(要求)发现不合格的问题,并提出问题,还要跟踪改进情况,符合标准(技术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可放行。 5.4合格、不合格是质量检验员要讲的常用术语,决不能讲可用或不可用的话,对产品(零件)产生的质量问题要提出改进的建议供生产/技术参考。 5.5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有很多质量检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标准、规定、办法“见

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志的一致性控制,产品的监视、测量及一致性检查,认证产品的变更申报。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批准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和变更申请。 3.3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结构规格、关键原料型号规格、标志以及包装标志的一致性控制。 3.4采购部负责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控制。 3.5生产部及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和过程参数的一致性控制。 3.6质检部负责原材料、过程、成品检验,确保出厂产品与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的一致性。 4 作业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公司所生产的认证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2)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一致。3)认证产品的标志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所阐明的一致。 4)认证产品生产工艺及设备应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一致 4.2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4.2.1采购部按采购要求选择供方,并按《采购外协管理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4.2.2采购部向合格供方采购物资,技术部、生产部和质检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检测

样品。 4.2.3质检部对送检样品进行确认后,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检测并跟踪结果。4.2.4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结构、关键原材料、标识等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4.2.4.1质检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原料清单》作为受控文件发送各部门,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4.2.4.2采购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原料,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 4.2.4.3技术部按照型式试验检测的产品编制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 4.2.4.4制造部及生产车间按照工艺流程图和生产作业指导书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参数和生产设备的一致性; 4.2.4.5质检部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标准,并实施检验; 4.2.4.6技术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4.2.4.7质检部在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4.2.5 生产部对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4.3变更控制 当需要对已确定的认证产品进行以下任一部分变更时,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品质部会同研发技术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报交认证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变更后的产品,才允许加贴CCPC标志: 1)产品技术规范(工艺参数); 2)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警示说明;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3C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质管部负责组织对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的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铭牌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本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4.2 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供应商等,必须在材料的BOM单等相关文件中予以确定; 4.3 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术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4.4 采购中心门按“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管理”程序进行采购控制;IQC按SQ-B-320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控制。仓管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明确标识,分开堆放;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并且仓库所存放的3C认证材料的物、帐、卡应保持一致。4.5 生产领料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注意不要混淆。 4.6 生产组生产时,对与认证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 4.7 生产组生产时,对与所建立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已由作业指导书予以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4.8 质管部对每批CCC认证产品首件要进行一致性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符合要求才通知生产组进行生产,不符合要求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后再进行生产。 4.9 认证产品设计变更: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由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只有在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后

生产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规定和明确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的方法和依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工厂所有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 3 职责 3.1 质检部门 归口本程序,对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对不合格品分析,提出改善建议和/或制定改进措施,监督、跟踪结果。阵列法 3.2 技术部门 制定过程的有关作业指导书,指导员工规范操作,参与不合格的分析和过程质量之改进工作。 3.3 生产部门 执行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要求,参与对不合格的分析,提出改善建议和/或制定改进措施,有效主动实施改进措施。 4 工作流程与要求 4.1 过程检验和试验的策划 4.1.1人员安排和培训 质检部负责人应安排合适人员进行进料检验和试验,必要时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培训、考核。 4.1.2检验和试验时间/频次的确定 所有的定单在开始生产时,质检员对生产的前1-2个产品都要进行首件检验和试验。 首件检验和试验通过后,依下列规定进行巡检和试验: ——装配工序 质检员人员对各工序随机进行巡回检查,每次抽取(5-20PCS)进行外观、

结构、功能、颜色等检查; ——特殊情况 如果是新产品刚投产或工艺不稳定或新员工上岗之前,检验和试验频次应高于上述一般要求。 4.2 检验和试验 4.2.1 首件检验和试验 当每个质检员开始生产或中途转换生产岗序后,质检员按照《生产过程巡查检验规范》和样板进行检验确认。 当首件产品确认不合格时,质检员应立即通知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同时按生产过程控制的有关程序处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2.2 巡检和试验 质检员按照《生产过程巡查检验规范》等文件对生产线进行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填写于相应之《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2.3 生产线全检 生产部门根据产品工艺安排QC检验工位,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检,检查结果记录在《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内,当生产发生异常时,作业员及时通知生产现场的主管,按照生产过程控制的有关文件处理。 4.3 不合格品的处置 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实施。 4.4 过程产品的交付 作业员将检查合格的过程产品流入下一工序。 材料的摆放和搬运应遵循产品防护控制管理规定。 5 表格记录 《生产过程质量巡查记录表》 《不合格品返工/返修通知单》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批量生产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通过认证的产品一致性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对获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符合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负责,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对公司违反安全标准(或强制标准)的做法有权制止,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停产的建议,有权向CQC认证机构反映。 3.2 品管部负责变更信息的汇总,确需变更时,将变更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质量负责人。 3.3 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检查组每季度对认证产品一致性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的一致性 4.1.1 产品获证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应与型式认可证书确认的规范一致。 4.1.2 认证产品的标志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4.1.3 涉及产品安全特性(安全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测试的样品一致。 4.1.4 认证产品的安全特性、安全件、安全项目(零部件)经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4.1.5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4.1.6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所申报的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4.1.7 安全件(配件或材料)的选用凡是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须取得CCC认证证书且加贴认证标志,没有列入的按有关的条例执行。

4.1.8 关键元器件、材料的厂家变更应向CQC申报,经确认认可后,方可变更。 4.1.9 安全项目的确定 4.1.9.1 认证机构已有规定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按认证机构规定的安全项目实施控制。 4.1.10 关键原材料和材料的控制 a)采购部负责对关键原材料供应厂家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b)品管部负责进货检验,确保关键原材料满足认证产品所规定的要求,外协加工件进仓前必须按图纸、工艺、订购合同书及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入库,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原材料不得入库,以确保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c)品管部负责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记录,以便对供方进行考核。 4.1.11 生产过程的控制 识别特殊工序、关键工序,对工序进行监控,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以保障和提高质量工序控制能力。生产过程的控制详见《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4.1.12 仓库管理 a)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加工任务单及领料单,认真确认产品型号和数量,准确发放,严禁误发、错发、多发、少发等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做好货物出仓/领料记录。 b)产品入库时,仓库人员应认真校对产品的型号、数量,按指定位置放、做好标识。 4.1.13 按公司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 产品的一致性,内部审核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本手册8.2.2章 a)内部审核应包括对公司及产品的投诉内容的审核; b)内部审核应包括对产品一致性控制有效性的审核; 4.1.14 在产品包装、搬运和储存过程中注意保持产品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CC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用途 为了保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工作原理及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或客人要求、客人封样内容保持一致,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要求; 2.1本程序适用于来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一致性检查, 以及发生一致性不符合的处理过程。 2.2了解认证依据的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铭牌和包装箱 上标注内容的要求。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信息,在产品获证前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在产品获证后还应与认证证书上所标明的一致。 2.3应有产品铭牌和包装箱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或样板等。产品铭 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信息应与工厂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4在产品设计阶段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文件对符 合标准的结构型式予以规定。(认证)产品结构应与工厂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等)、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一致。 2.5 (认证)产品使用的关键件既要符合整机标准的要求(如整机 标准有要求时),也应符合关键件自身标准的要求。在产品设计阶段确定关键件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关键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材料的名称、牌号,依据的标准,验收要求等,并通过图纸、关键件清单等设计文件予以规定。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设计文件的规定一致。

2.6关键件的使用和变更应经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经认证技术负 责人批准(适用简化流程的B类关键件变更),报认证机构备案。工厂使用的关键件应与认证机构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3.定义注释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工厂(公司)生产的(认证)产品必须与相应的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在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电气结构和工作原理保持完全一致。 4.职责权限 4.1质量负责人或安规工程师:负责对(认证)产品原材料的采购、生 产、检验、库存保护的监督和保证(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组织实 施(认证)产品一致性不符合时的处理及预防。 4.2工程部:负责在修改(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工作原理、电气 结构及标记内容时,与型式试验的合格样品保持一致性,制订关键 元件清单及规格厂家要求。 4.3采购部:负责采购(认证)产品所需的关键元器件,并要求与本程 序附表所列关键元器件完全一致。(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 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c)与工厂的规定一致;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修订记录 分发表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 对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提供依据,确保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或流入下道工序及交付给客户。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的控制。 3.0 定义 无 4.0职责 4.1品管部 负责对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好标识,记录及存档,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的分析,按相应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2仓库 负责库存产品的清点及标识、摆放。 4.3 生产部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和互检。 5.0:程序 5.1来料检验 5.1.1检验和试验 IQC接到通知后先核对来料的名称、规格、编号等。主要原材料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予收货。本公司对以下辅助材料可予免检:A)五金工具类 B)常用包材 C)特殊工艺用料 5.1.2报告和判定 IQC检查员核对检验完毕后,须如实的在《进料检验报告》中记录其检验结果,品质主管对《进料检验报告》签名审批其检验结果。若来料不合格,品管主管审批《进料检验报告》的记录及对不合格样品作出判定。 5.1.3来料处理 依据以上对来料检查的结果, IQC必须对来料的质量状态进行适当的标识, 并由仓库将来料转移至适当的区域, 以免出现混乱;来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4来料紧急放行 因生产停工待料而IQC来不及对来料进行检验,或试验时间长暂无法判定结果

的来料生产又急用。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并由IQC检查员在来料现品票上粘贴“紧急放行”标识, 注明来料编号/数量/检查日期/紧急物料放行单编号/检验者签印; 通知货仓发料给生产部,生产部在使用时做好自检互检, 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必须依标识全数追回或做挑选。 5.2过程检验 5.2.1首件检查 1)可连续生产的设备刚开机、设备运行条件(标准成型条件)不变、生产稳定 后,生产组长会同IPQC检验员对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首件判定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下列条件应进行首件检验: a 正常生产的过程, 刚开始时; b 设备更换、维修后; c 用新工艺或更改工序后; d 用新材料或更换材料后; 2)首件检验合格时,由IPQC检查员在首件样品上标记并通知生产组长或操作员 可继续正常生产,且将确认后的样品放于生产工位以备查对,记录检验结果在《首件检验报告》相应栏目内。 3)首件检验不合格时,IPQC检查员通知生产组长或技术人员并指出不合格部位, 要求改善及改进,直至首件检验合格方可继续正常生产。 4)IPQC检查员须将《首件检验报告》交由品质主管审批,审批后将之归档存放。 5.2.2生产操作员自检/互检 1)生产部操作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自己工位生产的部品进行自检并填写《QC 检验日报表》,将不合格品拣选出,不得流入下工序。 2) 生产部操作员应对来料和上道工序的组件及半成品进行互检, 将不合格品 拣选出放置在不良品区域,由当班的管理人员处理。 5.2.3巡检 1)首件检查合格,生产部正常生产时, IPQC检查员每4小时按各工序的检验规范及各工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各工位进行巡检检查。 2)如巡检检查中发现严重品质问题,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成品检验 5.3.1检验和试验 5.3.1.1 FQC依照成品检验规范、参考图纸、客户样品或技术样本等对产品进

过程检验控制计划

1 目的: 1.1 增加全员对“三检”作用的认识; 1.2 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3 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4 加强产品品质管理,确保过程品质稳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生产过程的检验动作。 3职责: 3.1 技质部: 3.1.1负责对生产车间报检的首件产品进行FAI首件检验; 3.1.2在生产线抽样进行IPQC巡回检验; 3.1.3 对生产线半成品按频率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的检验; 3.1.4对生产成品进行外观及包装方法的FQC最终检验; 3.1.5当检验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2 生产部: 3.2.1生产车间按照首件检查的要求进行首件检验,对于首件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生产车间按照自检检查的要求进行自检检验,对于自检检查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及对策制定; 3.2.2对于首检不合格品、自检不合格品、半成品性能检验不合格品、巡回检验不合格品、最终检验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 定义: 4.1 “三检”:指产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首检、自检和巡检; 4.2 首检: FAI(First Article Inspection),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影响质量的六要素(5M1E)任一条件发生改变时的基本动作; 4.3 首件:一般指5M1E发生改变时,刚生产的前3件; 4.4 自检: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产品进行的自我检查,但外观的自检指全数检查; 4.5 巡检: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的检验方式之一,一般采用抽样检验,检查内容分为在规定检验频率下对各工序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各工序的操作人员的作业方式和方法进行检查、对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检查; 4.6 半成品性能检验:指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半成品进行温度、发热时长等性能方面的检验;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Q/ATOPU-901-2007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发行版本:A 修改码:0 发放编号: 2007年12月25日发布2008年1月5日实施东莞市***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 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仓库 文件编号:YXD-QP-01 版本: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 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 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印刷/模压设计方案。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新)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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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

使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 在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 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XXXX科技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TY-2-30-013 版本版次:1.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复核:日期: 核准:日期: 受控状态:

1目的 为加强对产品、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对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规和控制CQC、VDE、UL等认证标志的购置、印刷、发放和使用及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 2适用围 适用于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使用。 3权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实施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的控制。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或部门提交申请。

3.2研发部负责认证标志制作规格的设计及型号选用、合理使用工作。 3.3采购部主管负责认证标志的外购及印刷、模压等外协工作。 3.4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3.5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粘贴。 3.6品保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3.7文控中心负责认证证书的建档和妥善保存。 4定义 认证证书:指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标志:指证明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认证标志包括产品认证标志和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5作业容 5.1认证证书 5.1.1公司有权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正确使用认证证书。 5.1.2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文控中心保存。文控中心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汇报给公司质量保证负责人,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5.1.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可以经过申请提供给顾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完整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5.1.4公司相关部门应避免管理体系的认证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通过体系认证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公司可以在业务围按以下文字描述的方式将认证证书的有关信息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宣传资料以及运输产品的大包装上,如:“本公司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为xxxx”。 5.1.5公司相关部门在印制认证宣传材料、包装物或做其它认证宣传时,应到文控中心登记。 5.1.6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报告认证机构并接受认证机构的调查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证书。 5.1.7公司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5.1.8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1.9对其它单位和个人妨碍本公司使用认证证书的行为,公司将向认证机构提出投诉。 5.1.10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消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5.2认证标志的加贴 加贴是指向UL、VDE、CQ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购置现成标志,在合格产品规定位置上加贴使用。 5.2.1确定标志加贴位置: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指定标志加贴的位置,位置应明显。一经指定,便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应确保加贴标志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生产过程和过程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通过对影响产品质量的人、机器、物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有效的控制,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满足安全玻璃产品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各工序及过程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 生产部主管需对本程序所属过程的正确有效的运行负责; 3.2 工序组长需对各工序产品质量控制负责,根据上级安排组织生产,完成生产任务; 3.3 质检部对产品检验的有效控制负责; 3.4经营部负责提供合格原材料; 4.运作程序 4.1过程策划 产品在投产前,生产部必须对生产过程所涉及的人员、物料、机器设备、制作工艺、环境等环节进行准备,以确保能具备产品投产的先决条件。 4.2过程控制 4.2.1业务员依据客户订单和合同评审结果负责准备生产所需图纸,填写《生产制作单》发 给生产部; 4.2.2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制作单》安排生产加工,生产部主管将生产任务以《生产制作单》 的形式下达各工序班组,必要时生产部主管需事先对操作人员解说产品相关特性及质 量要求。 4.2.3操作人员按照《设备(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2.4生产部各作业组需按客户相关要求、作业指导书等规定的技术要求精心生产,以确保产 品质量; 4.2.5各工序需按实际生产情况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卡》,产品加工完成后《生产流程卡》由 生产部主管统一收回,并将产量统计在《生产日报表》上报送行政部,以便于行政部及时了解客户订单完成情况; 4.2.6对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培训和鉴定按《培训控制程序》进行; 4.2.7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4.3 过程检验 4.3.1首件检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产品的认证一致性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程序 本公司认证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变更时的控制。 3、职责 3.1 由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3.2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技术部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进行认证机构的通知。 4、程序 4.1 当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发生变化时,由品质部负责在三个月内将情况上报CQC,并得到批准,尚可实施。 4.1.1 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 4.1.1.1 商标更改; 4.1.1.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4.1.1.3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4.1.1.4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5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6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7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8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9 生产厂搬迁; 4.1.1.10 申请人名称更改; 4.1.1.11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4.1.1.12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 4.1.1.13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4.1.1.14 其它。 4.2 品质部负责制定本程序,由品质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由品质部负责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 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本质量文件的要求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将信息汇报给品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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