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飘》读后感1000字5篇

《飘》读后感1000字5篇

《飘》读后感1000字5篇
《飘》读后感1000字5篇

《飘》读后感1000字5篇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导语:《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惟一的作品。《飘》称得上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飘》读后感1000字,希望大家喜欢。《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

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

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

“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

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

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

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

会更简单,不是吗《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

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

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

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

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余华的《活着》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主人公的经历对我冲击很大,确为经典之作。 关于福贵的苦难 主人公叫做福贵。他生长在一个地主家,他的前半生核心就是好色爱赌。好色方面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青楼失足女子的肩上游街,还专门游街到商会会长岳父的家下面“问好”,其岳父真想找个地洞去钻。爱赌方面,其好赌成性,一步步掉入“龙二”的赌博圈套,将家里的100多亩土地全部输掉,最后将自己的家族由地主变成了贫农。 他的后半生是全书的核心,也从其变为贫农开始苦难一个接着一个向其奔涌而来。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苦难,而福贵的后半生应该是快到了极限。在其输掉家产后,父亲、母亲相继离世,其还没有从痛失父母的悲伤中缓过来,其媳妇家珍也被岳父敲着锣鼓,以接亲的同样礼仪把怀着儿子有庆的家珍接回娘家。好不容易,在家珍的坚持下,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找福贵,本应该团圆生活的一家人,福贵在去城里的途中被国民党拉走充军,对于家珍来说,福贵突然间音讯全无。福贵想逃跑也不行,因为凡是逃走的都丧命了。福贵就这样被国民党拉到战火纷飞的前线,很多一起被抓的人都在战火中丧命。福贵一直躲在战壕中保住了性命,其在没有干粮的情况下苦苦煎熬,已经快到了生命线的边缘。后来战争中遇到了解放军,做了俘虏,捡回了一条命,解放军不仅让其回家,同时给了其盘缠。其回到家里,已经两年多,而正在其团圆时,其女儿凤霞又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没有办法养活两个孩子,为了让弟弟有庆成长和读书,两夫妇不得不决定将凤霞送走给别人收养,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却一直哀求不要送走,凤霞被送走后,一家人非常痛苦,尤其是弟弟有庆,经常以不去上学威胁,最后被福贵拳头制服,而此时福贵又何尝不是将泪水往里灌,终于凤霞还是偷偷的跑回来。福贵在一家人的恳求下,也再也下不了狠心把凤霞送走,一家人更加辛勤的劳作养活自己。 而就在一家人靠自己的双手耕作田地,还养了三只羊,生活有所转机的时候,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把农民的吃饭的锅头砸烂拿去炼钢铁,三只羊也被拉去充公了,这可心疼死了这家人,特别是有庆,要知道这三只羊是有庆一把把草喂大的,养了多年,有庆总是喂完羊才去上学,这下全部归于人民公社,一家人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人民公社大锅饭吃完了,大家都没有吃的,于是吃野菜,树根的都有,直至最后树根也没有了,所有人饥肠辘辘。有庆慢慢的长大,12岁时,县长夫人突发重病,急需献血,学校组织学生去献血,而只有有庆的血型刚好能够配对,而本来的献血却被当时的医生好无节制的抽血,一直将有庆的血抽干,有庆也突遭横祸去世了。福贵知道后快疯狂了,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也是全家的希望,早上还活蹦乱跳喂羊的儿子,再见面时已经天地相隔。福贵崩溃了,朝着医生就要杀了其讨命,还要找县长逃命,却被众人紧紧拉住。更让其无力的是该县长是当时和其一起充军是最要好的朋友,福贵能怎么办?此时福贵的妻子家珍又患了软骨病,无法坐立,福贵害怕将儿子被抽血吸干而死的消息告诉家珍,他害怕家珍也离他而去,于是骗家珍有庆只是生病在医院治疗,但是家珍每天晚上听出来福贵总是从埋葬福贵父母的坟地方向回来,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了。凤霞逐渐长大,到了嫁娶年龄,却因为是聋哑人遭人嫌弃,村里人没有人愿意娶。而经过队长介绍,一个偏头的搬运工二喜来到了福贵家,所谓偏头,就是头站不直,要耷拉着肩膀,二喜打量着破烂不堪的福贵家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福贵知道肯定黄了。谁知道二喜在某一天拉了人来还有石灰帮福贵家修缮了些,并正式提亲,二喜还八抬大轿用最隆重的仪式将凤霞接回了城。不久凤霞就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二喜,很快凤霞临盆生产,然而苦难再次降临,医生“保大还是保小”,二喜深爱着凤霞,痛苦后说保大,他要凤霞,然而经过一夜,医生抱出来的是生了个儿子,二喜哭喊着我要保的是大,我的凤霞呢?医生说大小都顺利,就在一家人高兴的时候,凤霞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福贵的女儿也没有了,在同一家医院。二喜更是悲痛欲绝,凤霞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贤惠,勤劳,二喜深爱着凤霞。二喜的儿子福贵取名叫“苦根”,意味深受疾苦的小孩。福贵的家里再次一贫如洗,而家珍的病情更重了,没有办法做工,瘫痪在家。而这些上天也许觉得还不够,二喜在一次搬运货物的时候被水泥板掉下压扁离开了人世。剩下苦根还有福贵、家珍。家珍的病情更是日益严重,福贵求队长去外面找医生治疗家珍,医生最后诊断没有办法诊治。 也许上天还想戏弄一下福贵,某天清晨,家珍突然能够从床上坐起来了,也能做点缝缝补补的工了,病情像好了一样,福贵却很害怕,是不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但家珍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康复了许多。苦根也慢慢长大,但在一天下午,福贵发现苦根躺在灶台上动也不动,原来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因为福贵家里穷,苦根没有能吃到豆子,福贵为了心疼苦根煮了豆子,苦根却全吃完了,也被撑死了。家珍虽然病有所好转,但是长期没有吃的东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也最后奄奄一息,离开了福贵。 这些苦难都集中在一个主人公身上,也许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整个小说读下来,他是紧紧围绕着历史陈述的,每一个苦难都是有一定的现实环境的,是基于主人公的遭遇发生的,环环相扣,显得如此的真实,让读者顺着作者的文字为福贵的命运揪心不已,每一次觉得福贵终于迎来阳光时,却迎来的是更加无情的阴云。如果说人的人生都会遇到苦难的话,福贵的一生应该快要到极限了。 关于福贵的幸运 要说福贵在遇到这么多的苦难时还有幸运的话,那就是他还活着。多少次应该是他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却能活了下来。身处战乱前线能够保命,在斗地主的时候,福贵由于赌输了田地,从地主变成了佃农,逃过了死劫,而赢了土地的龙二被作为地主斗死了。福贵真正的幸运我认为是娶了家珍。家珍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但是没有娇生惯养,却十分的温柔,贤惠,勤劳,乐观,在福贵的家庭遭遇破产、福贵被充军、有庆被抽血抽死、凤霞难产而死时等等苦难之时,要是一般妻子肯定崩溃不已,而家珍却能够在痛苦之后将家庭挽回到正常生活的线上。家珍从来不求索取和回报,她为了家庭能够全心全意的付出,托着病恹恹的身子下田干活。家珍也能够把子女养育教育得很纯良。凤霞虽然聋哑,却从来不偷懒,正是因为在家里时,家珍一直带领凤霞劳作,保持勤劳的品格,在凤霞嫁给二喜时,能够帮邻居做的事做到极致,扫地能扫整条街,邻居对凤霞称赞不已,二喜也更爱凤霞。在福贵落难时,家珍的父亲将其接回家,家珍本能够过得舒适的生活,但是她却没有放弃福贵,主动请求父亲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大学时就迷恋上了这本书,再次品读后却有不同的感受。《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时却为时已晚,我最佩服她的是,到此时,她却还没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假如我们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都像她一样乐观自信,那悲剧将永不发生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那放荡不羁的外表下藏著一颗善良的、宽容的、爱国的心。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 以下是关于大学生《活着》读后感800字,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三等奖吴绍胜 17汽修2班作品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至于什么时候,我不记得看,我只记得——那时我看完书,百感交集,顿时觉得余华过于残忍,他就这么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只剩福贵一人。我读《活着》,思考了“何为活着”“为谁而活”“活的幸福”“活出色彩”四个问题。 1 何为活着 福贵原本是个富家少爷,后因嫖赌输光当家,面对亲人的不离不弃,他顿时悔悟。然而造化弄人,他的妻子得病而死,儿子被害致死,女儿难产身亡,女婿事故死亡,最后孙子也不幸身亡。这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独留命大的福贵一人活着。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啊,从你拥有生命的那刻起,你就必须活下去,去承担生命赋予的责任,为活着而活着。 2 ·

为谁而活 看完《活着》,我明白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着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我”而束手无策,徒留自己孤零零地活着。我不知道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选择继续活着。我经常思考,人为什么活着?但我总不能得到答案,借用书上的一句话:“人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人一生只为追名逐利,为了钱与权,他们不惜互相残杀,不择手段;也有太多人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对人生不抱希望,选择了断生命。而我现认为: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人必须明白为谁而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3 活得幸福 何为幸福?对《活着》中的福贵而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哪怕天天粗茶淡饭,也是幸福。从前的我总是认为家庭物质富裕,譬如住上豪宅、开上名车,饭桌上即使没有山珍海味,也得有鱼肉鸡鸭才有幸福可言。读完《活着》想想,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实在过于肤浅。 回忆过去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幸福包拥着。每天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园座来吃饭,何尝不是幸福》课后和 ·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范文最新推荐------------------------------------------------------ 余华《活着》读后感3篇 篇一:余华《活着》读后感那片田地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扶着犁,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用尽全力的向前迈着步子。虽有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们,但仍是透出了一丝丝的悲凉意味。 这便是《活着》的开篇景象。作者使用对话记忆让主人公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篇小说。 男主人公便是那位老者许福贵。他是地主阶层的公子哥,本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厚生活,但由于他迷上了赌博,将家里所有的财产输得精光。父亲因此被气死在了祖宅里,从此一家人开始了长达几十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虽然从未下过田,但由于生活所迫,福贵不得不租田然后一点一滴的学起,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去城里给母亲买药,却被国民党当成壮丁抓走,战场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一年以后的家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去世,女儿变哑,生活很是清苦,好在儿子一天天的长大,心里总算有了慰藉;然而,好景不长,最有前途的儿子因为抽血过多死亡,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而后妻子、女儿、女婿、外孙一个个地离他而去,最后就剩下了那头老牛与他作伴。村里的人谁都知道,福贵的枕头底下压着二十块钱,只等他有一天死去了,用来买棺材下葬。这是一个屡屡被生活打击的生命。每一个亲人的离开,都是锥心刺骨的痛;每一份温情的流失,便湮灭了一点心灵的烛光。更何况在他的 1 / 18

一生中,所有的亲人都不在了,神经早已痛的麻木。但是还是要活着,为了肩负的职责,默默的承受一切风云变幻。命运的打击铸就了他坚韧的性格,让他勇于去扛起一切,面对着苍天,活着。 而家珍,福贵的妻子,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则是位温柔贤惠的善良女性。她是福贵去城里溜达时相中的姑娘,陈家米店的女儿,家珍是很眷顾这个家庭的,否则不会在许家败落之后不听父母的劝阻,毅然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了福贵的身边;在丈夫被抓期间,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来回奔波以维持生计,让一家人平平安安:她确实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同时,她也是有些软弱的,在猜出儿子去世以后,她对生命第一次表现出了绝望,用绝食的方式想要到阴间去陪儿子,去照顾那个在黄泉路上孤零零的灵魂。但是福贵告诉她,一个儿子走了,还有一个女儿,你若跟了儿子,女儿该怎么办?前思后想,家珍终究是从绝望的深渊里回了过来,尽心尽力的关注女儿的成长。直到女儿难产身亡的消息传来,这位母亲再也经受不住打击,在丈夫的怀里沉沉睡去。只留下了那句话语:“这辈子嫁给你,我从没后悔过,我知足了,现在我要去照顾一双儿女了。” 看到这一句,心中有一种难言的悲凉,尤其是家珍去世时的那一段描写:福贵只是觉得家珍的身体在一寸寸的凉下去,先是手和脚,然后渐渐蔓延到心脏。福贵用手死命的捂住妻子的心口,想用自己的温度延缓这种冰凉的扩展,可是她的身子还是静静的凉下去,一只手的温度怎么敌得过死神的召唤。 活着在家珍身上的体现,也同样有爱和责任。也许就是这样,总有一

高一读后感:读“飘”有感800字

读“飘”有感800字 小时候比较喜欢看小说,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有种装模作样的虚荣在作祟。喜欢欣赏别人在某个角落,或是洒满阳光的林荫中看书的感觉,那种画面,我觉得是美丽的!所以我也装着很喜欢看书的样子,并且陶醉其中!到后来,假戏真做,我真的会因为看小说推迟做作业。自控能力算是不错,至少不会在上课时间偷偷地看,但是总是因为看小说占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因此就失去了课余时间和同学谈心玩闹的乐趣。回家后,虽然是完成了作业后才看小说,可也不免为了小说熬夜到深夜一点。有点自知之明的我,警觉到状态不好,最终忍痛割爱地拒绝了任何小说,因为经不起诱惑,又怕影响学习,所以放弃了小说,一放就是几十年! 直到完成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 刚看完“飘”,感觉甚是够味,它的写法和思想很合胃口!夸张地说还有些爱不释手,刚看完第一遍,却已经决定往后的日子里还会将它再次翻阅,因为它里面的感情是真实的。它将人的各种本性看的彻底,对,最欣赏的就是它将人性赤裸裸地展现出来。不会因为完美主义而刻意将故事中的人物、环境、感情往某个片面发展,而是遵循了人性的各种优缺点,这就是我最为感叹的地方了。是的,真实才是最美的,也是最能经受时间考验并且

引起共鸣的!真实总会有种残缺,但是残缺本就是一种美!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真的理解“残缺美”,能认同它、接纳它!我想如果真的理解了残缺美,生活中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了。 因为“飘”的名望,我怀着好奇心和不服气翻开了它,最终怀着崇敬和不舍合上了它。我想它是值得我们国人看的,因为我们的感情太假了。心中明明装满了爱,却因为所谓的面子,闭口不言,要让身边的亲人、朋友、爱人去猜测他(她)的心思,猜准的,当然没错,可是没猜准呢,彼此又会难受了。这是何苦呢?为什么在彼此都拥有的时候不能将心里的感情告诉对方?为何要等到失去了彼此才开始回忆、开始怀念呢?乐意与不乐意,这种感情本来也是人性该有的反应,简单直接地展露给对方,让对方了解你、理解你、包容你、直到欣赏你,这不是很好么?本来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向善的心,每一个人都是值得爱的,只是我们总会带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或歧视来看待对方。是的,我们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他(她)就真的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某种情愫是通过肢体感觉的到的,是否真的善意?是否是应酬?我们都能感觉! 所以最珍惜心灵朋友,可以很久不见面,但是每当因为什么事情谈论起来的时候,彼此是了解对方的,是理解对方的。不喜欢虚假的应酬,却又因为这种方式很受世人欢迎而不得不做,否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

《活着》读后感-《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读后感|《活着》读后感800字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今天晚上在自习室一口气读完了余华老师的《活着》,总感觉应该写点什么。就像书自序中写的那样,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者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主人公福贵的生活,这样写只需要福贵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其他人的看法,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而不是在别人眼中看来的苦难或是幸存。正如作者所说: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的幸存者。如此一来因为恰好突出了

作者的本意: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或许还不是很深刻,我的理解是,人活的幸福与否,只取决于自己的感受,跟别人的看法应该没有任何关系。但这并不代表着每个人只是为自己而活,就可以去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只是说每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生活的定位和要求不一样罢了。简单来说就是:活着不是给别人看的,在别人看来的苦难,对自己来说也许就是幸福呢。呵呵,我个人的理解只能到达这个深度了,希望不会误导大家… 我们总会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9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 篇一:活着>读后感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篇二: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

《飘》读后感

著作《飘》 (注:本书英文名为Gone with the wind,直译为“随风而逝”本词条所用人名为刘新增所译版本)内容简介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斯佳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阿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玫拉尼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阿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玫拉尼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阿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斯佳丽始终没有找到和阿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阿希礼一直同玫拉尼在一起。斯佳丽是野宴上的焦点,但阿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斯佳丽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佳丽轻而易举地把玫拉尼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特·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特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下午,斯佳丽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阿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阿希礼婉言拒绝。斯佳丽觉得自己被阿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阿希礼一记耳光,还在阿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特·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佳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佳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阿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佳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佳丽突然变成了寡妇。更糟糕的是,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几个月以后,她的儿子韦德出生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佳丽难以忍受。这时,阿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玫丽(玫拉尼)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佳丽便带着韦德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佳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值得欣慰的是,亡夫查尔斯给她留下了一个庄园和城里几家店铺的遗产。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佳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斯佳丽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斯佳丽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特。现在,瑞特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特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特邀请斯佳丽作他的舞伴。斯佳丽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斯佳丽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阿希礼。有一段时间,瑞特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玫丽同意瑞特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阿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斯佳丽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阿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斯佳丽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阿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第二年年初,玫丽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特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阿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但因玫丽即将临盆,斯佳丽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特曾登门拜访,并要斯佳丽做他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五篇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五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一) 曾采访过基础部的刘畅老师,他说,“经典,就是在历经一百年后,仍然有人去品读,去体会的东西。”每个人心中的经典标准各不一样,某本书在他看来,无比珍贵,但可能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值。无论标准如何定义,喜爱经典,便是一个人不可多得的品质体现。 “他苦苦挣扎了数小时,试图抓裂自己孤独的硬壳。”这句话出自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著作《百年孤独》,这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给了我心理上的冲击,这座试图摆脱孤独带来的恐惧而又愈加孤独可怕的城市,在每一个人物上,每一件事情上,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著作时,难以接受的人物关系和完全不熟悉的历史并没有让我感到厌倦,反而愈发地吸引我。或是这本书中蕴藏的某种孤独之感,当我静静地翻看时,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呢。 马尔克斯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都无法摆脱孤独,只是在某个过程中,愈加地陷入深深的孤独的无奈感中。随着这部小说发展的情节,我渐渐地体会到了这座城市孤独的由来,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是人与外界的联系,都值得去反思。就像里面说过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正是这种让人窒息得比死还难受的孤独与寂寞之感,让人想要不顾一切地解脱却解脱不了,唤起的不正是我们这些时常独自一人舔舐孤独的人吗? 在该作品中,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却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在布恩迪亚家族中漫长的几代人中,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这个家族似乎没有弱点,但也不过只是经历了短短的百余年,有关他们的记忆,很快也就无影无踪了。 “遭受百年孤独的大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以这句话作为结束语,更深层次地表达了对团结国家的渴望。第一次读完这部小说,理解肯定是浅层的,若没有来回读过几遍,其中的蕴含难以接受,正是这个原因,这部小

活着读后感800字

活着读后感800字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800字(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

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800字(二)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

《飘》读后感(共8篇)

《飘》读后感(共8篇) 导读:本文是关于《飘》读后感(共8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初二年级读后感:读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百年孤独》1000字读后感

《百年孤独》1000字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着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

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读书笔记2019精选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读书笔记2019精选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篇1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唯一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江青被打倒、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

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打倒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活着》最新读后感800字篇2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活着》读后感心得体会3000字: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中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 “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 我本来只想摘录原文,但是摘来摘去,整本书都画上了线。因为文字永远是读书的第一动力,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译本没有对我没有吸引力的原因。 再苦再土的生活,加上文字这层滤镜,竟然可以产生让人向往的力量。 活着,就是这本书最大的力量。 这与我之前所信任的价值观有相当冲突。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而应该为梦想,为改变世界,为奔向更高的精神世界和更富有的小康

社会而活着。有目标的人生,才足够丰满,才不虚度年华。鸡汤灌了很多,打嗝都带着哲理的味道。 但是,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我只被这一句屏住呼吸。接下来两个小时内快速通读全书,想找出那些可笑的论据,来一篇畅快的反驳,人怎么可以只为了活着而活着。 没想到,到头来,两个小时扫过全文,我又用几倍时间,一字一字,膜拜着读完。到最后,虽未青衫尽湿,却也眼眶湿润。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 遇见福贵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头牛,一片田。牛是老牛,耕田很费力,福贵也不再是年轻的少爷,只唱着旧日的歌谣,哄老牛犁地。“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福贵的人生也如土地一般平常,最轰轰烈烈的算是年轻时是富二代,一手败光家产后,越混越没出息。生活是各种味道掺杂在一起的酱汤,到最后发现,甜的滋味只有短暂的几瞬,下一口,总是浓烈的咸苦,到最后,酱汤稀释成水,总以为到头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又一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年少时以为及时行乐就是最好的活法。家有良田百亩,仆人环绕。有书读的日子,不知尊敬师长。而吃喝嫖赌样样不落,无师自通,特别是掉入赌博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却不自知。可能输光祖祖辈辈积累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