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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一、职业病预防原则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应遵守职业卫生(预防医学)“三级预防”的原则,开展综合治理。

一级预防:

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指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的控制;对现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要进行改善,减少危害和污染,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级预防:

即早期发现职业危害特点和职业病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实行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早期鉴别、早期诊断;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经常进行检查、检测,使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

三级预防:

即对已经患职业病的员工,应尽快做出正确诊断。对确诊者,要保障病人享受职业病有关待遇,及时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处理。

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

1、职业卫生标准

常见毒物在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容许浓度(mg/m3)如下:

一氧化碳:30 ;氨:30;苯:40 ;甲醛:3 ;氯气:1 ;甲醇:50;汽油:300;

硫化氢:10;铅:0.05;二氧化硅:2;水泥粉尘:6;煤尘:10;石棉粉尘:2 。

2、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具体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1)产生粉尘、噪声、毒物、辐射、高温等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实行评价监测和定期监测制度,对超标的作业环境及时治理。

(2)评价监测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格的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定期评价监测。生产使用周期在2年以上的大中型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在正式投产前应进行一次评价监测。

(3)定期监测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监测,也可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测,其监测周期为:

①粉尘:各粉尘作业区至少每季度测定一次粉尘浓度,作业区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监

测。按粉尘种类每年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分散度,特殊情况应及时采样分析。

②噪声:各噪声作业点至少每季度测定一次A声级,每半年进行一次频谱分析。

③毒物:各毒物作业点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的测点,应及时测定,直至浓度降至最高允许浓度。

④辐射:至少每年监测一次,特殊情况及时监测。

⑤高温:每年在高温季节至少监测一次。

3、职业病防治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主要应包括劳动过程中的防护、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康复治疗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总结起来,可归纳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应配合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施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落实劳动保障条件和防护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落实查处意见。

(4)应为职业危害场所中从事施工生产的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5)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施工生产人员应在岗前、岗中、离岗时进行职业体检,岗中体检宜每年一次,离岗体检应覆盖协作队伍人员。

(6)应建立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发现作业人员患有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积极采取治疗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8)应落实女员工“四期”保护措施,办理女员工特殊疾病保险,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相应禁忌劳动岗位上的工作。

(9)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治疗、休养、工作、调整、病假、生活补助、抚恤等待遇。

(二)职业危害的防治

1、防尘措施

工艺上的防尘措施包括从工艺方法上和从工艺布置上两个方面。

(1)工艺方法上的防尘措施

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既能推动生产的发展、成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的劳动条件,降低车间的粉尘浓度,减少粉尘对从业人员的危害,并为改善环境提供有利条件。如采用工艺过程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的方式等。

(2)工艺布置上的防尘措施

工艺布置与防尘工作有很大关系,在工艺布置时考虑到防尘措施,有利于减少粉尘对人体危害和对环境污染。

①从通风角度考虑。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的布局应使主要工作地点和操作人员多的工段位于车间内通风良好和空气较为清洁的地方,减少受粉尘危害的人数。

②从隔离角度考虑。有严重粉尘污染源的工段散发粉尘和有害物较多,尽可能用实体墙和其他部分隔离,最好布置在单独的厂房内。

③从工艺流程角度考虑。在布置工艺设备和安排生产流程时应该为除尘系统,包括风管敷设、平台位置、粉尘收集或污泥法除尘等合理布置提供必要的条件。

(3)湿式作业

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件或原料加入适量的水分使之湿润后进行操作,以防止粉尘的飞扬,称为湿式作业。湿式作业是利用含矽原料都有较好的亲水性这一特性来达到防尘目的。当石英砂中水分超过6%时,砂中就开始有黏结现象,从而能防止粉尘的飞扬。湿式作业是一种简单易行和效果较好的防尘方法。目前采用湿式作业的有石英磨粉、玻璃、搪瓷、凿岩等行业。

(4)通风防尘

通风防尘一项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

局部的机械通风防尘需要的风量最小,防尘效果最好。如果受生产条件的限制,不能采用局部通风,或采用局部通风后,室内粉尘浓度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就应采用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是对整个车间进行通风换气,用新鲜空气把整个车间的有害物质浓度冲淡到国家标准以下。

(5)安装除尘设备。主要有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

根据我国多年的防尘经验,总结出“革、水、风、密、护、管、查、教”八字综合防尘措施经验,即:

①革。改革工艺和技术革新,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②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③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工作面含尘空气抽出,并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④密。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用罩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⑤护。即个人防护措施;

⑥管。加强规章制度和通风除尘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和跑、冒、滴、漏现象;

⑦查。定期检查、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对经常的接触者要定期健康检查;

⑧教。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2、毒物的控制措施

(1)操作控制

操作控制主要是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危害,防止工作人员在正常作业时受到有害物质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等。

? 替代:选用无毒或低毒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如选用无毒或低毒脂肪烃替代粘合剂中的苯,用甲苯替代喷漆中的苯。

? 变更工艺: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如温度、压力、物料比、原料的选择等。

?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在有害环境中。即把生产设备与操作控制室隔开。

? 通风除尘: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作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个体防护

个体防护用品是阻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屏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

国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防护用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对于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还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

员工使用中要做到“三会”:

①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

②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③会正确维护防护用品。

此外,应设置淋浴室、更衣室,及时清洗工作服;经常清洗作业场所;设置警戒线等措施。

(3)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预防职业危害最重要的措施,主要有:①安全设施的“三同时”;②危害的识别与评价与控制;③张贴安全标志、标签,技术说明书;④作业场所的监测;⑤教育培训和资质认定;⑥医学监护(三级预防)等措施。即要建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措施。

3、噪声的控制措施

噪声性耳聋:如果长时间在强噪声下工作,持续不断地接收噪声的刺激,日积月累,听觉疲劳不能消除,直至人耳内听觉器官发生器质性病变成为永久性听力损失。

国家标准,生产场所噪声应控制在85db(A)。

生产性噪声作业环境主要有:

工程开挖、钻孔、放炮及大型装载运输设备、空压机操作等;

砂石料生产破碎、筛分、制砂及皮带输料系统巡视、检查、操作等;

混凝土生产拌合楼骨料运输、配料、下料、卸料;混凝土浇筑平仓机、振捣器、振捣车操作等;

机电安装作业风刨打磨、铆接、鎯头敲击操作等;

辅助施工企业木工机械操作、钢筋加工机械操作;修造企业的设备噪声及人工钢板调直作业等。

噪声控制的基本措施:

(1)降低声源噪声

降低声源噪声是控制噪声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通过研制或选择低噪声设备,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提高机器设备的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使发声体不发声,或者大大降低发声体的辐射功率,这是控制噪声的根本途径。

(2)在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降低声源噪声时,就必须在噪声的传播途径上采取适当的措施。如采用“闹静分开”和吸声、隔声、消声、隔振等噪声控制技术等。

(3)卫生保健措施

防止噪声进入人耳,在上述方法无法实现,噪声仍然很强的情况下,可以对遭受噪声的个人进行防护,最简单的是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

采取定期健康检查、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经常检查噪声的发生情况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

4、振动的危害及预防

物体在力的作用下,沿直线或弧线经过某一中心位置或平衡位置的来回往复运动称为振动。

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两种,有的以一种振动为主,有的则受两种振动的共同作用,常见的和危害性较大的是局部振动。

振动以振动波形式对组织交替压缩与拉伸并向四周传播开去。机体组织对振动波的导性优劣顺序是:骨结缔组织、软骨、肌肉,腺组织和脑等。

(1)振动对人体的危害

局部振动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神经系统的影响。主要表明在大脑皮层功能下降,条件反射潜伏期延长或缩短,植物神经系统组织营养障碍,皮肤感觉迟钝,触觉、温热觉、痛觉和振动觉的功能下降。

②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可以导致心率过缓、心律不齐、血管痉挛、脑血管改变等。

③对肌肉系统的影响。可能引起握力下降、肌肉萎缩和疼痛等。

④对胃组织的影响。振幅大而冲击强的振动,会引起胃和关节的改变等。

⑤对听觉器官的影响。振动的影响和噪声不同,振动引起听力损失的以125—250Hz的低

频音为主,长期会引起听力下降。对机体还有其他一些影响。

全身振动多为大振幅、低频率的振动,常引起足部周围神经和血管的改变,常出现呕吐、头痛、头晕、食欲不振、全身衰弱等现象。全身振动还可引起内脏移位、胃分泌机能障碍、肠蠕动发生改变。

(2)振动的预防

伴有生产性振动的作业很多,其危害相当明显,振动病的发病率比较高,目前又无良好的治疗方法,一旦发病,即使立即脱离振动作业岗位,恢复也相当缓慢,甚至仍会继续发展。因此控制生产性振动危害,预防振动的发生非常重要。

振动的防护措施主要有消除或减少振动源,切断或控制振动的转换途径,以及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等。

①从建筑物上防振动。厂房的结构与形式对防止振动有很大作用。为了预防全身振动,建筑厂房地基时,就应注意预防振动。

②从机械设备上预防振动。从工艺和技术上消除或减少振动源,这是预防振动危害最根本的措施。改革生产工艺,不但能消除振动危害,同时也提高生产效率和工艺质量。如机器、设备应安装在单独隔离的基座上,设备地基与建筑物地基之间应利用空间层、橡胶、石棉、毛毡、软木或其他弹性材料隔开,以隔离振动源。

③减少振动的接触时间。尽可能减少操作人员在振动中的停留时间,应有适当的工间休息。技术性不强的振动作业工种,可以考虑操作人员的轮换制度,并尽可能减少女工参加振动作业。

④改善操作方法及加强技术培训。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将振动工具用机械支持。不熟练的人员,由于握持工具往往比熟练的操作者受到的振动更大,所以对使用振动工具的人应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

⑤个人防护。使用防护手套,多层布手套和棉手套均可阻止振动。长期从事振动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查体。如发现患病,应及时调离原作业环境。

5、射频、电离辐射的危害及防护

各种工业设施中的交流电路都会向周围空间放射电磁能,形成有一定强度的电力磁力作用的空间。若在某一区域内有变化的电场或磁场存在,这种电场和磁场交替地产生,由近及远,互相垂直,并与自己的运动方向垂直地以一定速度在空间内传播,称为射频电磁辐射。射频电磁场强超过一定限度时,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电离辐射是指由。a射线、β射线、r射线和中子流等组织中的原子和分子产生电离辐射。当电离辐射放射线作用于机体的剂量超过了容许剂量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1)射频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①一般影响。机体处在射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会吸收一定的辐射能量,发生生物学作用。在临床表现出神经衰弱症候群:头疼脑涨、失眠多梦、疲劳乏力、记忆力减退、心悸等,或四

肢酸痛、食欲不振、脱发、体质下降、多汗等症状,部分女工发生月经周期紊乱现象,少数人员指颤、易激动。此外,还会引起心血管系统的某些病变,如心动过缓及心律不齐等现象。

②其他影响。大功率的射频设备形成的射频辐射会对通讯、电视以及附近的电子仪器、精密仪表、参数测试等造成一定的干扰。强的电磁辐射可能构成某些武器弹药的严重威胁,可能使金属器件之间相碰撞时打火引起燃烧和爆炸。

(2)射频辐射的防护

①屏蔽。屏蔽是控制射频电磁场传播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即将电磁能量限制在指定的空间范围内,阻止其传播、扩散的措施。

②实行区域控制。在射频辐射造成的污染与危害较为严重的某些范围内,可以采取将辐射源相对集中,同时可在工作区域内进行绿化、种植树木等以防辐射。

③个人防护。对在电磁场强大区域内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情况穿防护服等。

(3)电离辐射的危害

①体外伤害。指射线由体外穿人机体而造成的损伤。χ射线、β射线、γ射线、γ粒子和中子流都能造成这种伤害。

②体内伤害。指放射性物质被吞食、吸人、接触或通过皮肤直接进入人体而造成对机体的损伤。

③电离辐射对人体组织细胞会造成损伤效应。主要是阻碍和伤害细胞活动抗体并导致细胞死亡。放射线还能损伤遗传物质。主要可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遗传性效应有的在第一代子女中出现,也可能在下几代陆续出现。

(4)电离辐射的防护

①封闭性防护。将放射源藏在壳内,在正常情况下不向周围环境扩散放射性物质,称为封闭型放射性工作的防护,也简称“封闭源”。

②开放型防护。放射源无包壳,在操作时有可能向周围环境扩散的称为开放型放射性物质,也称“开放源”。对“开放源”的防护,称为开放型防护。

6、中暑的预防措施

①改进工艺,对热源采取隔离措施;

②通风降温,自然通风、机械通风;

③制冷降温,中央空调等;

④保健措施,个体防护、清凉与含盐饮料、藿香正气液、人丹等;

⑤医疗预防,高血压、肝肾疾病、内分泌疾病、重病患者恢复期以及体弱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高温分级:一般高温:35 ℃—37 ℃,

中度高温:37 ℃—40 ℃,

强度高温:40 ℃及以上,

2、防护规定:

一般规定:

(1)向劳动者宣传防暑和中暑的自救常识;

(2)建立中暑报告制度;

(3)5-9月向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人员免费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4)提供防暑保护设施和用品;

3、设立工间休息场所条件

(1)离高温工作区域或地点较近;

(2)隔绝高温和热辐射影响;

(3)设有凉棚、座椅、电扇等基本防暑降温设施;有条件的可增设空调、喷雾电扇及淋浴设施;

(4)备有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

(5)通风良好;

4、高温分级防暑规定:

一般高温:制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中度高温: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停止12时-16时高温时段工作;因生产工艺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每天发放高温补贴5-10元;

强度高温: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 ℃的,应暂停高温露天作业;未停

作业的,每天发放高温补贴10-20元。

5、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或清凉饮料,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

下罚款;

(2)未按规定提供保护设施和用品,暂停和调整工作时间而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或伤亡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含司法追究);

(3)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21年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

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编号:SM-ZD-6728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项目部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煤矿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职业危害事故分析 (一)粉尘危害 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罹患尘肺病,同时煤尘有强爆炸危险性。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 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三)高温危害 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可能会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工作人员身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四)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井绞车房、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治职业危害事故措施 (一)预防尘肺病及煤尘爆炸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煤层掘进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岩石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编号:SM-ZD-87075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场所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 单位应按《工作产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产所进行检测?评价。 3. 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产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 单位在可能产生职业病为好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产所职业病为好警示标识》(GBZ158-2003)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道,即使有的知道也不想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五,监督和处罚力度不够。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我镇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其它化学品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降低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在职业卫生事件发生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里水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在生产加工过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厂矿企业。 二、职业病防治基本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用人单位的职责要求 1.工作场所基本要求: (1)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生产布局要合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必须分开。在劳动场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用具等设施,必须适合劳动者生理特点,如适合的操作高度、体位等。 (3)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装置、器材,如通风、排毒、除尘、隔音等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处于可运行状态。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的生产工艺,避免直接操作。工作场所还应设置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配备卫生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4)危害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规、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示和说明。 (5)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职业危害应急预案

职业危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避免或减轻职业危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凯艾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属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劳动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职业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危险性分析 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人员可能会受到如下职业伤害: ①尘肺:开孔、祛毛边、打磨等产生的粉尘可能引发矽肺病; ②声:液压机、光氧机等产生的噪声可能引发噪声聋病; ③高温:夏季工作可能引发中暑; 3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山东凯艾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贯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

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技、实事求是”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对职业危害进行防治,防止事故扩大。 4应急预案控制程序 4.1定点医院检查和救治 山东凯艾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联系距离工地较近的城市医院进行救治。 4.2检测 根据职业危害事件危害因素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建立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4.3报告和存档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力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职业危害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单位举报,不得对职业危害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各部门发现职业危害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山东凯艾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办、总务部报告。安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山东凯艾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领导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4、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编号:SM-ZD-73114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 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

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监督工作。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科、厂负责配合安全环保科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财务管理科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管理方案完整版

编号:TQC/K863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管理 方案完整版 Through the proposed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deal with, common types such as planning scheme, design scheme, construction scheme, the essence is to build accessible bridge between people and products, realize matching problems, correct problems. 【适用制定规则/统一目标/规范行为/增强沟通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管理方案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合用于解决各类问题场景,通过提出的方法与对策来应付,常见种类如计划方案、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本质是人和产品之间建立可触达的桥梁,实现匹配问题,修正问题,预防未来出现同类问题。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一)管道防腐场生产安全: a)专业电气施工员进行电气线路及配电设施的设计,并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安装,电源电线须按TN-S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电动设备须进行重复接地,同时仍须装设漏电保护。 b)配电箱柜要有门锁,防止任何人均可开启,同时配电箱中要留有足够数量的插座,以备临时用电方便,防止违章乱扯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本预案。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曾庆波为主要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甘莉芬、马江华为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公司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杨秋龙、苏娅、卢云、陈小明、孙小杰、杨勉娃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主管)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三、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

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中建市政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在 发生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发 展,为平安奥运做贡献,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工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健 全各级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协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 抢险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降低负面影响。 1.4 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 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 (Ⅲ级)三个级别。 1.4.1 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Ⅰ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 或死亡5人以上; 1.4.2 较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Ⅱ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 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1.4.3 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Ⅲ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无死亡。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建市政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 成。 2.1.1 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公司应对职业病危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公司 各部门、项目部开展较大、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 度工作计划; (4)承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 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职责 (1)总指挥 总指挥由公司主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 部的领导工作,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职业病 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 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1.3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 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担任。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通用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

2016年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6年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硫化氢 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气管周围炎,意识障碍等;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肿、心机损害、心脏衰竭;眼部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高浓度(1000mg/m3以上)吸入可发生猝死。 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硫化氢接触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及时输氧,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虑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化学品手套;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2、汽油 危害:高浓度吸入汽油蒸汽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出现精神症状、意识障碍;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较长时间接触引起灼伤,个别发生急性皮炎;慢性中毒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中毒性脑病、肾脏损害,可致皮肤损害。 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高浓度时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手套。 3、液化气 危害:吸入有毒,有麻醉作用;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小便失禁、呼吸变慢;液化气发生泄漏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造成低温,有冻伤皮肤的危险。 应急处理:液化气中毒,立即将病人救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并要注意保暖;病人呼吸停止,需立即进行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SO45001-201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硫化氢 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气管周围炎,意识障碍等;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肿、心机损害、心脏衰竭;眼部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高浓度(1000mg/m3以上)吸入可发生猝死。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硫化氢接触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及时输氧,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虑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化学品手

套;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2、汽油 危害:高浓度吸入汽油蒸汽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出现精神症状、意识障碍;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较长时间接触引起灼伤,个别发生急性皮炎;慢性中毒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中毒性脑病、肾脏损害,可致皮肤损害。 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高浓度时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手套。 3、液化气 危害:吸入有毒,有麻醉作用;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小便失禁、呼吸变慢;液化气发生泄漏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造成低温,有冻伤皮肤的危险。 应急处理:液化气中毒,立即将病人救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并要注意保暖;病人呼吸停止,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注射呼吸中枢兴奋剂;皮肤冻伤者,先用温水洗浴再外涂冻伤软膏,最后用消毒纱布包扎。 防护措施:生产过程密封,全面通风,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高浓度环境中,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一般的防护手套;工作现场避免高浓度吸入,进罐、限制空间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4、一氧化碳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加油站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从站长到各级人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 各级人员职责 3.1站长 3.1.1站长(法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3.1.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1.4每年向员工报告一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1.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3.1.6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3.1.8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3.1.10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3.1.11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3.1.12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1.13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1.14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1.15保证本单位应当具备的职业卫生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3.2.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2.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3.2.4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3.2.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2.7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3.3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厦沙公路泉州安溪段至达埔段A2合同段(YK7+700 -YK17+44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国铁建 编制: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 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项目 厦沙公路泉州安溪段至达埔段A2项目经理部 二0—五年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 2、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本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2)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①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a、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 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办公室:

a、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办公室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c、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②办公室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项目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办公室成员: 工程部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安保部部长: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综合办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办公室发布有关信息; 司机: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物资部长: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4、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项目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送审稿)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送审稿)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尚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用人单位编制预案缺乏纲领性导则指导,故制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是可行且必要的,该导则具有较强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指导我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技术需求,为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保护劳动者健康,特制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本标准由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起草制定。 2、起草单位情况和主要编制过程 2.1起草单位情况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监控预警技术研究;承

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技术鉴定与分析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开展安全评价与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中心现有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两个—江西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个—江西省工业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还承担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主要编制过程 1、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在起草前期调研了大量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赴多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调研,且对用人单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基础上制定的。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了深入推敲。 2、2017年1~3月,起草了标准草案,并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 3、2017年4月,列入省质监局2017年第一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4、2017年5月~2018年8月,组织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进一步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专家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二、编制原则 1. 原则性

职业病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当有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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