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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变更所需资料

代表处变更所需资料
代表处变更所需资料

代表处变更所需资料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名称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驻在地址登记变更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

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驻在期限/登记证有效期变更登记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代表/首席代表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其他事项变更(备案)登记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以国家工商总局的规范要求为准):

1、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项目备案核准所需材料及流程

项目备案流程 备注: 1、在出具前期函之前,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可委托相 应的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规划部门参加。论证依据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和曹妃甸工业区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等。(专家及会议费用,建议由管委会先行垫付。若项目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该项费用由项目单位支付;反之,则由管委会支付。) 2、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备案申请表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2号)中《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项项目方案(项目单位) 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 准等对项目方案进行行业准入,同时征求规划部门 意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审核)。 前期函(发改部门) 公司注册(工商部门) 备案(发改部门) 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 地震安全评测(地震部门) 通航论证(海事部门) 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门) 环 评编 制 与评 审 (环 保 部门 ) 海域使用证海域环评 (海洋部门) 用地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项目报建(建设部门) 项目单位按照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程序要求向发改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应附 件(见备注)。 规划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核该项目设计方案,通过 评审后出具选址意见书。 岸线使用意见(港航部门) 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由建设(国土)部门对项目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复核。

目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4)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 (5)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6)节能专项分析报告 (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则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项目单位支付); (7)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3、备案后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设计方案,发改部门参加。 办理时限: 1、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申请单位;符合要求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2、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年审手续。 项目核准流程 备注: 1、在出具前期函之前,发改部门如认为有必要,可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规划部门参加。论证前期函(发改部门) 公司注册(工商部门) 项目方案(项目单位) 项目选址意见(规划部门) 发改部门按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准入标准等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同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审核)。

公司法人、股东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docx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及所需要准备材料 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 3、董事会决议; 4、新章程;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公章; 7、变更登记申请书; 8、指定委托书; 9、100 元工本费。

本: 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容: 1、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同意将原股东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同意免去的董事职务; 4、同意免去的监事职务; (原)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容: 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的出资万元; 股东的出资万元; 2、同意选举为公司的董事职务; 3、同意选举为公司监事职务; 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新)股东亲笔签字: 年月日 (公章)

董事会决议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以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容: 1、同意免去的董事长职务,并选举为董事长; 2、同意解聘的经理职务,并聘用为经理; 3、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办理批准及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 年月日 (公章)

办理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所需材料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般要提交:(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在申报办理代码登记后,凡机构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机构类型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核准变更后的30天内,持批准或核准变更文件(证书),向同级的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换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变更换证请携带以下资料: 1)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外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代码证书时,还需携带其隶属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士,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3)单位公章等 三、税务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5. 房产、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复印件); 6.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股权变更的40个法律常识

1、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股权转让需要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不在此限。

3、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 答: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 4、某公司有两个股东是夫妻,因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具了一份《调解书》,把一个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调解书》中注明需在一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员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现已超过一个月,该调解书是否有效? 答:其所持的《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公证书使用。当事人携带此《民事调解书》和所有正常的手续直接去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即可。 5、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 6、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工商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8703876.html,)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发改委项目备案范文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 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 ___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 (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

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由于住所是公司开展各种业务的中心场所,因此公司不能没有住所,一般来说,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都需要什么资料呢?公司地址的变更又需要什么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 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

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

工商变更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去工商管理局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30日内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 变更公司地址应提交的文件:需要文件: 工商注册用的: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地址的产权证明、如果是租用的,另带租赁协议; 3、公章; 公司章程, 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盖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经办人身份证; 7、<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网上下载) 组织机构用的: 代码证注销证明 1、代码证正、副本,IC卡; 2、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 地税税务所需文件:(本区);要是跨区还要办迁出单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证正、副本 6、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 国税需要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房屋租金发票复印件 4、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和材料 先去工商局办理,需要带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书。 4、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 5、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换新的) 7、其他的特殊文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 所有文件都要盖公章。 地址跨区变更比较麻烦,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名称字号、主要经营范围),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 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号)(2017.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 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3月8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

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天津股权变更材料

天津股权变更材料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股权变更文件清单 序 号 文件名称备注 *1 海、空港企业股权变更会签表企业股权转让的,需提供。 2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参考“表格下载” 3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公司签署,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参考“表格下载” 4 原股东会决议或原股东决定原股东签署,原股东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提交《原股东会决议》,一个股东的提交《股东决定》 5 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 证明 转让双方签署,参考“表格下载” 6 新股东会决议或新股东决定新股东签署,新股东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提交《新股东会决议》,一个股东的提交《股东决定》 7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 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 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 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 明。 8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章程范本可参考“表格下载” 9 如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应提 交相关人员任免文书等有关文件 参见本网站中“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 事、监事、经理备案”业务指南 *10 产权交易证明仅限:公司转出方股东为国有企业对外有偿转让股权时,到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国有产权转让手续的情形 *11 商务部门批复仅限:新股东或保留股东为外商投资企业,且公司经营范围含有外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且股东变更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或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1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变更流程及需要资料

设立新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 (海淀为例) 一、名称设立: 1、网上登记: 公司名称的字号最好4字避免审核到相似名,法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确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提交等待审核。 2、审核通过后打印通知单工商局领取核准通知书, 开设验资户(工商局核准通知书,法人经办人原件复印件,法人人名章,出资为单位的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亲笔签字,带公章) 二、设立登记: 1、网上登记: 住所信息,董事会成员简历18周岁至今,企业秘书等。审核通过确认财务入资、验资后预约 2、工商局所需资料: 特别友好提示表格法人签字,打印所有生成文件,设立登记申请书1、8、9(监事会、法人)、18页法人签字,7页粘贴法人一寸照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等文件,出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的提交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带公章。 3、领取执照:经办人本人拿身份证领取。 4、刻制印章:执照副本原件航天桥工商所登记。(刻章代办) 5、组织机构代码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出资人为单位的需知道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税务登记证: 地税: 先网登打印出来拿执照盖章或者直接拿执照副本领取表格上3楼网登然后手填表格到窗口办理,购买印花税(租房、注册资本) 执照副本复印件,房租合同复印件(个人租房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国税: 执照副本复印件,组代副本复印件,产权证租房合同复印件,章程复印件,验资报告或银行入资资金凭证,办地税时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开设银行帐户 8、统计证: 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章。 9、划资: 开户许可证,执照正副本,经办人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变更公司事项所需资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且法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公司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变更前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四、变更后经工商局加盖其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 五、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六、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第2号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专门规定和省级政府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2—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__复印件(本人签字) 。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 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 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 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 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 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 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 ,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 ,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 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 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 、监事(1-2人), 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 __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股东是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

工商变更提交材料规范

【10】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本网站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建筑企业资质变更所需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更换或丢失补办 材料清单 一、材料要求 1、企业同时有多个变更事项的,均在同一张《审核表》上填写。 2、企业需在所有附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备查、核验。 3、企业需按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附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 4、企业具有多套资质证书的,需分别向各发证机关提交变更、更换、丢失补办申请。 5、材料份数:除报部需《审核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外,其余为一式一份。 6、养老保险证明包括: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和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发票。 二、材料明细 (一)通用材料 1、《申请书》; 2、《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专用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变更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决议或任职文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属于通过股权出资转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还应当提供股权出资转让协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详细地址变更 本设区市(县)内: (1)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住所地址变更的决议或者文件; (2)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3)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跨省或设区市(县):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跨省的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2)新工商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 (3)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决议或文件; (5)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工商局股权质押所需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

股权质押清单 申请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见附件2); 3.《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见附件3); 4.《股权质押协议》(附件4); 5.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股东花名册)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7.出质人股东会决议; 8.主借款合同复印件(只看,不收); 9.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相关职能部门: 政务大厅对应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所,除此,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即OTC);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3.出资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正常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出质手续通常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资料1.煤矿项目核准申请程序

资料1煤矿项目在发改委核准程序 一、项目核准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等 二、项目核准程序和相关条件 (一)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建设规划矿区的煤矿项目应报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余一般煤矿项目应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煤矿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三)煤矿项目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委、经贸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提交时要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1、煤井田储量1亿吨(含)以上,其中焦煤井田储量5000万吨(含)以上,由国土资源部出具划定矿区围批复;其余由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划定矿 区围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2、国土资源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管理部分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3、省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建设部、计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4、规划矿区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规划矿区年产15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 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7号公告); 5、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水利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其余煤矿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6、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取水意见(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18703876.html, 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公司长久的经营和发展,经公司专业人士科学的规划以及股东大会的表决,可能需要进行股权转让来筹集资金,盘活经济。股权转让需要很多资料和相关的流程,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去工商局进行股权变更的办理。那么,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赢了网的小编将针对此问题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概念介绍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

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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