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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增值税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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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增值税的心得

会计(4)班饶嘉航

上税法学的半学期以来,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习了增值税。增值税,这个专有名词,在我接触会计学以来便在无数次出现在我眼前,可是我对它却不了解,经过学习税法学,我懂了增值税原来就是在我国境内对于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现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提供加工或进口货物运进国内贩卖的单位和个人的增值额为征收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鼓励国民在货物原有的基础上创造增值额,也就是鼓励国民无论是从事工业制造,或从事商业经营行为,或者是为他人提供劳动去尽可能地创造多余价值,以提高gdp,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自1954年起法国创造了增值税,增值税就以其最本质的也是最大的优点“税不重征”的特点如同一股无可抵挡的旋风席卷了全世界,迄今为止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增值税作为最优良的税种,不仅是因为它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更是有利于处于经济的各个阶段的国家发展。增值税的发明虽然只有短短的50年,跟有几千年历史的土地税,财产税,关税等比起来确实是不足挂齿,但是增值税的发展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适应能力之强,促进经济发展的优点使它成为了其他税种都不能与之相比的最优良的税种。

自1979年,我国开始试点增值税,那时的中国还处于生产型阶段,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增值税也随之开始变化,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了消费型增值税,大大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务院明确指出增值税改革的重要性,这也体现了增值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分量之重。

除了增值税最大最本质的特点税不重征之外,增值税还具有其他4个特点,这些特点使增值税与其他流转税相比具有”刚性”,无论是商品流通的各类环节,还是各种不同的劳务,增值税都能涉及并且实行普遍调节,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要经过征增值税,这使增值税具有道道征税的特点,虽然增值税有道道增税的特点,但是无论增值税经历了多少商品生产经营环节,只要商品最后的价格相同,那么它的税负就一样,这体现了税负公平,也利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增值税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价外税,使商品的成本不收增值税的影响,这体现了增值税的转嫁本质,也为我国的税款抵扣制度奠定了基础。

这些鲜明的特点使增值税在我国发挥出来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增值税使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就是税收的稳定,促进了现代化社会协作大生产的发展,因为增值税是无论商品经过多少环节,但只要最后的价格一样,那么商品的税负就相等,这客服了流转税全面增税的特点,促进了企业走向高精量,低成本,协作化,迅速化的生产发展。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出口商品上,实行零税率,零税率是什么,不是人们常想的不征税,也不是税率低,而是出口退税,对于出口商品和各类劳务,在出口时将在国内所交的税额全部归还给纳税的单位或个人,这样能使商品的价格是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使之更具有竞争力。但是当国际上的商品进入我国国内市场时,进口的货物与我国同类货物税负却是一致的,这样能在国内限制外国商品的经济入侵,保护和支持国产,在对外贸易与对外交往中有利于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近几年来,增值税在我国税种中的地位不断加强,几乎成了税制中的无冕之王,这是因为在历年税收中增值税占了税收比例的将近三分之一,这有力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预测增值税从现在到我国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将会保持它的主体地位不可撼动。

在我国,增值税的法规将纳税人的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每年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小规模纳税人想要更大更长久的发展就必然要成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百分之十七,其他的生活必需品,精彩必需品,以及有关农业方面的商品则是百分之十三的低税率,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一,服务业则更低为百分之六,我国为了鼓励出口实行零税率也就是出口退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是一个纳税人同时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是劳务,必需准确核算其不同税率人,若是不能分别且准确核算的则从高适用税率。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发展的国民的经济基础,为了保证农业的发展,增值税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实行零税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也是零税率。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或者说为了自身产品能够打开知名度,滞销产品能够及时出售,商家时常会有折扣出销的行为,折扣销售又分为商业折扣或现金折扣两种,购货方所付的价款都是按打折以后的价钱来支付的,增值税会按打折后的价钱来计算增值额从而减少赋税,而现金折扣却不得抵扣销售额。

为了保证销售额货币单位的统一,增值额一律规定,无论是销售额是以任何外币作为单位,都要以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且一年之内部有变。

增值税是我国税制中的无冕之王,学习增值税有利于青少年更多了解我国当前税制,了解我国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也能促进自身学习。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税款所属期起:年月日税款所属期止:年月日填表日期: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1.本表为按照销售分配比例和按照固定比例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申报时报送。 2.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为按照先按固定比例再按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填报。 3.总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总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0。 4.总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总机构分配比例 5.分支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

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分支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6. 分支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试点时间 2013年8月1日。 二、改革试点的范围和步骤 (1)范围。改革试点的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步骤。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改革试点将分成三步

走: (1)扩大地区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2)扩大行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3)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三、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应当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试点实施前,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低税率的13% 的21种产品

2009年增值税全国转型改革正式实施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条例规定,对增值税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必要调整。调整后增值税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覆盖了21类货物。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07号)的规定,挂面按照粮食复制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例题】提问:对于超级市场经营的农业产品如何确定征收增值税适用税率 回答:根据《关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财税字〔1995〕5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对以农业产品为原料制作的初级产品,可按产品生熟程度判断是否适用13%税率,即生制品或经过加热等简单加工制作的生制品适用税率为13%,熟食或可直接食用的适用税率为17%。具体列举如下: (1)以各种豆类加工的豆制品。如:豆腐、豆浆、豆奶、豆腐干等,该类豆制品以大豆为原料,通过碾磨、提浆、点卤、成型、发酵、烘干等简单工艺加工制成的生制品,按农业产品13%税率计征增值税。 (2)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粮食复制品。如:粉条、粉丝、粉皮、切面、挂面、拉面(不含方便面)、凉皮、烧卖皮等,该类粮食复制品以大米、绿豆、豌豆、蚕豆、玉米、地瓜、南瓜、山芋、莲藕等粮食作物为原料,通过碾磨、提浆、加热、成型、发酵、烘干等简单工艺加工制成的生制品,按农业产品13%税率计征增值税。 (3)以粮食为原料碾磨成粉状、片状或粒状的粮食加工品。如:淀粉、生粉、豆粉、豆片、豆饼、生大麦片、生燕麦片、碎玉米粒等,该类粮食加工品以大米、绿豆、豌豆、玉米、大麦、燕麦等粮食为原料,通过碾磨、提浆、发酵、烘干等简单工艺加工制成的生制品,按农业产品13%税率计征增值税 二.食用植物油 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坯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规定,棕榈油、棉籽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248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l号)对"食用植物油"的注释,薄荷油未包括在内,因此,薄荷油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税务会计-增值税习题1

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B )。 A. 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B. 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 C.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出售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及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转让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 2下列各项业务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D )。 A. 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B. 航空运输企业无偿为关联企业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 C.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D.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 3根据我国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C )。 A. 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灾民 B. 单位效益不好,将自产的电视机发给员工做福利 C.将半成品从一个车间转移到另一个车间继续加工 D.将自产的设备用于投资入股 4下列行为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有(CD )。 A. 企业将购进的红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 B. 企业将上月购进用于生产的钢材现用于建房 C.纳税人将委托加工的货物赠送给关联企业 D.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分给股东 5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AC )。 A.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在境内使用的有形动产 B. 纳税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服务 C.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员工提供服务 D.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6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有(CD )。 A. 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 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劳务 C.塑钢门窗零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7 下列纳税人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是( C )。 A.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行政单位 B.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事业单位 C.生产销售免税产品且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D.年应税销售额为40 万元,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7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应税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的有(AB )。 A. 研发服务 B. 装卸搬运服务 C.运输服务 D.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8下列应税服务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有(AB )。 A. 建筑服务 B. 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的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7309税收学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直接税:纳税人不能把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税种。 2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3课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是指税法中所规定的征收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即确定对什么征税。 4税率: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5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率,是对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计征的税,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 6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时开始征税,未达到这个数额就不征税。 7税收的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在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8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所承受的一定经济负担,一般以税额与税基或相关经济指标的比值来表示。 9中央税:又称国税,是由一国的国家政府或中央一级政府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税。 10地方税:由一国的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税。 11税收原则:(1)平等原则(2)确实原则(3)便利原则(4)最少征收费原则 12税负转嫁: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13税负归宿:税负运动的终点或最终归着点。 14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15税收中性:指其不仅包括税收不应使消费者遭受额外的效率损失,还包括税收不应对一切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如对劳动,储蓄和资本形成的影响。(p17) 税收应保持中性,即税收不干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或者不对消费 者的选择和生产者的决策产生干扰,这被称为税收中性原则。(p34) 16宏观税收负担: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是税收负担最主要的分类之一。 17税收超额负担:政府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税收收入,从而形成税外负担,引起效率损失。、 18税收成本:纳税部门实施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收入所投入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公用经费,财产购置,基建经费和税务事业费等各项费用,其具体表现在税务工 作全过程中的各项费用。 19税制结构:国家根据集中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要求,设置各个税种从而形成的相互协调和补充的税收体系,即是指在整个税收体系中,主题税,辅助税和补充税及其要 素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协调及其数量比例关系。 20税收效应: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反应,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指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以致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 的税收的调节作用。 21增值税:以商品(含应税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2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23销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24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他以消费品和消费行

企业增值税审计的重点

企业增值税审计的重点 增值税审计一般应遵循增值税的计税规律确定审查环节,重点审查征税范围、销售额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结转与进项税额转出、应纳税额与出口货物退税。下面仅对增值税中的销售额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与进项税额结转、转出的审计重点加以阐述。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销项税额的计算要素有二:销售额与适用税率。销售额的审查是增值税审查的首要环节,应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按规定只要是跟销售有关的收费如:卖方提供装卸所得收入等都应并入应税销售额。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收取购货方的价外收入时存在不开发票,或将已收取的价外收入通过往来账款处理,或直接抵账,冲销各自的往来账,或长期挂在往来账上,到一定时间就以清理“呆滞账”的方式,将其列入往来账的货物销售收入或价外收入,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分配给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是否按规定视同销售将其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只有分配给股东时才可按成本转销售收入。

销售残次品、半残品、副产品和下脚料等取得的收入是否并入销售额。审计时发现多数企业把此项收入进入小金库,或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以及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是否视同销售将其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一些企业没有并入应税销售额,直接计入福利费用或企业管理费。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是否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认应税销售额。如:企业促销零售价1 107元,收回旧物作价100元实收1 070元,企业按实收价计收入就会少计销项税。 以物易物或应税货物低偿债物,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实际上企业很少有并入应税销售额,多数直接转往来账或不入账。 移送货物用于销售是否按规定视同销售将金额并入应税销售额。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视同销售货物,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的除外。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是否从应税销售额中减除了还本支出,造成少计应税销售额。这种销售方式是纳税人为了加速资金周转而取得一种促销手段。其还本支出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税收学课件-第08章 增值税

第八章增值税 第一节概论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增值额 1.理论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即货物、劳务或服务价值C+V+M中的V+M部分,即该纳税人在本环节新创造的价值。不同角度对理论增值额的理解: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服务的销售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劳务及服务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劳务及服务价款后的余额(卖出与买入价值之差)。 以一项货物为例,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销售额和理论增值额的关系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劳务或服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实行价外税,在各流转环节按不含税价格计税,即货物价格当中不含增值税税款,仅在最后的零售环节以含税价格呈现。 2.法定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是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地确定的增值额,是商品销售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所以法定增值额可以等于、大于或小于理论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各国税法在规定增值税扣除范围时对外购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的类型 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法定增值额除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该口径的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之和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收入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该口径的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法定增值额之和相当于国民收入。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该口径只对消费资料课征,法定增值额小于理论增值额。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例8-1】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当年实现增值税应税收入2000万元,当期采购原材料1600万元,当期购进固定资产400万元(折旧期限5年),当期计提折旧额80万元,计算当期企业应交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 生产型增值税: 当期应纳增值税=(2000-1600)×17%=68万元 收入型增值税: 当期应纳增值税=(2000-1600-80)×17%=54.4万元 消费型增值税: 当期应纳增值税=(2000-1600-400)×17%=0 结论:消费型增值税的税负最低。 三、增值税制的理论优点 1、消除重叠征税。 2、促进专业化协作。 3、稳定财政收入。 4、激励国际贸易。 5、减少税收扭曲。 6、强化税收制约。 增值税具有许多优点,但也有它的局限性。主要是征收管理比较复杂,征收成本费用比较高,需要严格完整的会计和核算制度,因而增加了推行增值税制的难度。 四、增值税制的建立发展 增值税1954年诞生于法国。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制的建立发展过程如下: (一)1979年引进试点; (二)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将12类商品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初步建立增值税制度; (三)1994年税制改革选择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确立了增值税在我国税制中的主体地位; (四)2004年启动增值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的试点。2004年7月1日起,转型试点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与方法

一、增值税合理避税要点与方法 通过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已经成为国税的第一大税,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条文,增值税的避税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差别,利用基本税率的项目与低税率项目混合,以低税率来避税 增值税条例规定仅有5类货物可以享受低档税率,而避税者则是千方百计地将其他货物混入这5类之内。其所应用的手段一方面在于根据税收法规对这5类货物的界定上的缺陷或疏忽,例如这5类货物中有农机和农用物品这一类,规定适用13%税率的农机是指农机整机,而农机零部件则不属于“农机”的征收范围,而一些生产农机的企业也许既生产农机整机也销售农机零部件,而且可以把一些小农机装配成功能效用更大的农机,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很难区分哪些是销售整机的收入,哪些是销售部件的收入,而且是否因为一些小农机可以装配成更大的农机而认为这些小农机是属于17%税率的“零部件”,恐怕这都很难界定。所以企业就往往利用这些法规规定上的模糊概念来逃避较高的税收。这就要求税务主管部门在法规的界定上应该准确严密,从而防止避税。另一方面,企业利用税率差异避税的手段还在于人为地混合高、低税商品,与前一种手段相比,这种手段就显得更加赤裸和恶劣。例如,法规明文规定农用汽车、机动渔船不属于“农机”的范畴,但一些企业就偏偏通过各种虚假手段将它们混入“农机”,按13%税率纳税。对于这类避税的反避税,税务机关就应该着重在查证上下功夫了。 2.通过挂靠几种免征增值税项目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了几类免征增值税项目,于是一些企业就以各种方式挂靠在这几个项目名下,利用免税项目,进行有效的避税活动。 3.利用采购农产品享有10%的扣除条款来避税 这方面,往往避税额比较大,特别是直接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因为这部分商品与农民有关。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商品经济不发达,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导致农产品买卖的结算制度、付款制度以及票证管理极不健全,这给企业避税带来很多机会。如企业可扩大购人农产品的收购额,从而扩大了扣除税额,甚至虚减利润,影响所得税的征收。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 税负率低情况说明400字 国税局: 我公司4月增值税税负率是19.1%,是因为4月进项税转出缴税196286.94元。剔除该因素,4月增值税税负率为3.57%,本月税负率为3.94%,在预警值内。1-5月累计增值税税负率为7.14%,剔除进项税转出缴税196286.94元,累计增值税税负率为4.03%,上年同期累计税负率为3.61%,不超过预警值。 我公司近几年来税负率一直平稳,均在4%左右,不存在利用税收优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特此说明 20XX年7月5日 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我公司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于20XX年1—7月份共申报的销售收入为663780.55元,已缴税款8482.00元,税负率1.28%,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如下:因为最近五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关系,我司在价格较低时预购了一部份五金材料存放备用,导致出现在1—7月份所申报的税负率会偏低的情况。因材料是预购的,在后续几个月内不会再采购太多,税负率会续步上升,确保在2个月内会达到税局的要求。 特此说明! 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 20XX年9月15日 我单位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XXX,注册地址:XXX,于20XX年5月26日成立,属于新办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单位

联系电话:会计XXX;财务主管XXX,主要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服装、小饰品、家电、日用品批发。财务核算健全,按照规定设置基 本账户及库存商品明细帐,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0XX年7月份我单位小规模阶段共实现销售收入32796.60元, 应纳增值税983.90元;8月-10月份我单位一般纳税阶段共实现销售 收入1188669.13元,应纳增值税2655.10元,一般纳税税负为1%。 影响本单位税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单位属于新办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直接代理XXX等日用品XX区域批发,根据XX集团要求,直接承接了XX集团原XX商 贸留底库存金额512820.51元,取得XX开票进项税额87179.49元。 2.受市场经济变化(金融危机)影响,导致产品销售下降,库存商品增加我单位20XX年9月初库存商品金额为63608.75元,到20XX年10月底库存商品金额为460160.28元。由于库存的增加396551.53元,致使增值税抵扣增多6741.76元,相应减少了销项税。 3.受市场竞争影响,产品销售价格降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更好的实现销售产品,打开销售渠道,我单位不得不降低产品销售 价格,减少销售毛利,这就使得企业实现的增值额降低,相应减少 了销项税。 4.20XX年8月份纸品进货价格上涨,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销 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相应就少,间接导致税负率降低。 5.20XX年10月份进货726024.92元,销售29371 6.90元,购进 远大于销售,增加库存金额432308.02元,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多73492.36元,销项税额54273.78元,进项抵扣123424.23元,直 接导致降低了这个时段的税负率。 单位:XXX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完整版)增值税相关的基础知识

1、应税项目,顾名思义,是应当缴纳税款的各种项目,亦称课税客体、税目、征税品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体现了某一税种的征收广度。税法中关于应税项目的规定,明确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例如,个人所得税设置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现行消费税有选择性地设置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应税项目;营业税按行业设计,共分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9个应税项目。有的应税项目之下,还设若干子目。 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的计提上有所不同,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什么是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一般说来,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非应税项目,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为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也就是说一种经济行为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包括: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包括: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营业税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以旅游企业为例:某旅游公司2005年2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200-(15+40+25+60)=60(万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60万元×5%=3万元。

税收学期末复习

税收学期末复习

1、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有以下三个特点:(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2)实行普遍征税(3)实行多环节征税 2、营业税:对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及从事各种应税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有以下三个特点:(1)征税范围是服务业为主,税源广泛(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税收成本较低 3、消费税: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的统称。其特点有:(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2)单一环节征税(3)从价和从量征税共存(4)实行差别税率 4、资源税:对各种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所征收的一种特别税类。有以下几个特点:(1)对特定资源产品征税。我国现行资源税只限于矿产品、盐和土地资源征税(2)对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征税(3)实行从量差别幅度定额税 5、财产税:对财产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所拥有或支配的应税财产,就其数量或价值依法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财产税是一种存量税(2)财产税主要选择不动产征税(3)财产税一般作为地方财政收入(4)财产税征收管理比较复杂

6、兼营销售: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7、混合销售:指一项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劳务 8、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因从事劳动、经营和投资而取得的各种所得所课征的的税种的统称。特点:(1)税收负担的直接性(2)税收分配的累进性(3)税收征收的公开性(4)税收管理的复杂性(5)税收收入的弹性 9、流转税: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设计征收的税种统称。特点:(1)税收负担的间接性(2)税收分配的累退性(3)税收征收的隐蔽性(4)税收管理的便利性(5)税收收入的稳定性 10、税负转嫁:纳税人将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税负转嫁的三种方式:前转、后转和税收资本化。 税负前转:税负随着经济运行或经济活动的顺序转嫁。由生产者向消费者的税负转嫁。

税收学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 1.在存在外部成本的情况下,由社会成本决定的产出()按私人成本决定的产出。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D . 以上都不对 2.税收中性属于税收的()原则 A. 公平 B. 效率 C. 稳定 D . 平衡 3.从资源配置角度分析.一般商品税所造成的超税负担要()选择性商品税。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D. 以上都不对 4.在实行一般商品税的情况下,如果选择差别税率.从资源配置的效率角度分析.对资源配置的影响()选择性商品税。 A. 小于 B. 等于 C. 大于 D. 都不对 5.( )是反映个人纳税能力的最主要的指标 A. 个人的收入 B. 个人的支出 C. 个人的财富 D. 以上都不是 6.一般商品税对个人收入的再分配效果是() A. 累退的 B. 累进的 C. 无影响 D. 不能确定 7.从公平角度分析,为实现公平分配目标,在选择性商品税的情况下,应选择()的商品征税。 A. 弹性小 B. 弹性大 C. 与弹性无关 D. 以上都不对 8.在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将随着个人收入增加而() A. 递减 B. 递增 C. 不变 D. 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9.税收的自动稳定机制是在于税收制度设计时,采取 ( ) 的所得税方式。 A. 比例税率 B. 累进税率 C. 累退税率 D. 定额税率 10.在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期,政府一般要实行 ( C ) A. 扩张性的税收政策 B. 中性的税收政策 C. 紧缩性的税收政策 D. 无法确定采取何种税收政策 11.税收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一定时期内税收分配的规模和增长的速度首先取决于 ( C ) A. 国家职能范围 B. 宏观经济政策 C. 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 D. 个人收入分配 12.在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中,( B )在国际上运用最为普遍。 A. 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 B. 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 C. 企业综合税负率 D. 国民收入税负率 13.( A )是税负转嫁的最主要形式。 A. 税负前转 B. 税负后转 C. 税负消转 D. 税收资本化 14.根据税负能否转嫁,可以将整个税收分为 ( C ) A. 价内税和价外税 B.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C. 直接税和间接税 D. 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5.决定流转税税收转嫁的最主要因素 ( D ) A. 定价方式 B. 反应期限 C. 税种 D. 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 16.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由( A)征收。

税收学自考真题模拟及答案

税收学自考真题及答案

2014年10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7309税收学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属于对流动额课税的税种是() A.房产税B.营业税C.资源税D.印花税 2.根据课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征收项目是() A.征税对象B.税目C.税率D.纳税期限 3.以税收的计税依据为标准,能够将税收分为() A.直接税与间接税B.从价税与从量税 C.中央税与地方税D.价内税与价内税 4.在税制构成要素中,作为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是() A.纳税人义务B.征税对象C.税目D.税率 5.属于中央税的是() A.个人所得税B.企业所得税C.关税D.房产税 6.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是() A.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用原则 B.财政政策、国民经济、社会公平和税务行政原则 C.效率、公平、稳定和发展原则 D.财政、效率、公平和法制原则 7.不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B.收入型C.消费型D.混合型 8.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业务是() A.汽车修理业务B.建筑安装业务 C.装卸搬运业务D.饮食服务业务 9.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是() A.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B.非企业性单位 C.个人 D.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10.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计算抵扣进项税的扣除率为() A.7%B.10%C.13%D.17% 11.属于从价征收消费税的项目是() A.白酒B.化妆品C.啤酒D.汽油 12.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10万元,利润率为1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18万元,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A.10万元B.10.9万元C.11万元D.18万元 13.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收范围包括() A.洗煤B.选煤C.煤炭制品D.原煤 14.计算税额时享受加征一定比例个人所得税的是() A.稿酬所得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改要点及填报注意事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改要点及填报注意事项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简并,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相应修改。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4栏“11%税率”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纳税人不但需要关注有关修改要点,还要注意填报说明的相应变化,避免出现错误。 变化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企业需要注意梳理其适用11%税率的收入是否同时包括这两栏,如果是,应当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分别核算,以便申报时准确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变化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之前按13%的扣除率或税率抵扣进项税额的农产品都改按11%抵扣,但是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和销售17%税率的货物;或用于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的货物,可以仍然按照13%的扣除率或税率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会出现加计抵扣2%的情形,这部分进项税额需要填到“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一栏,而不能填到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根据19号公告附件三《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以下简称“附件三”)的规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一栏不必填写发票份数、金额。 变化三 按照财税﹝2017﹞37号要求,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填报说明针对“分别核算”与“未分别核算”两种情况作了规定。按照附件三要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1-3栏(认证相符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第25-27栏(认证相符但本期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这仅是针对分别核算情况而言的例外规定。对于未分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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