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9年上海化学工业区科技创新
和成果转化专项扶持项目
项目方案
创新服务平台名称:
(方向2)
建设期限:20XX年X月-20XX年X月
申请主体(单位):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
项目负责人:职务:电话:邮箱:
项目联系人:职务:电话: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制)
填写说明
1、本申报表是申报单位申报上海化工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科创建设和成果转化项目)的重要依据,各栏目务必认真填写。填写时各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无此数据时填“0”。文字叙述应简明扼要,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
2、申请表必须附上规定的有关附件资料(详见申报要求)。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4、装订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档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报表、后附件资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
5、申报单位根据具体需要,可另提出补充说明文件。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扩展信息表
1.上年度财务状况表
2、技术开发人员情况表
3、知识产权情况表
三、项目基本信息表
1、项目基本信息
注:技术成熟度等级(TCL)参考说明:1级:基本技术原理清晰;2级:技术概念和应用设想明确;3级:技术方案通过可行性论证;4级:技术方案通过实验室验证;5级:功能部件通过模拟试验,小试阶段;6级:完成系统集成,中试阶段;7级:完成工程样机,通过示范应用;8级:生产样机完成试验考核;9级:形成产品,实现产业化。
2、项目经费情况表
四、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审查意见
六、管委会审批意见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需专门编写后附件中提交)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1、国内外产业领域现状、知识产权状况和发展趋势;
2、预期的产业规模和市场前景。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特色
1、平台的技术性能水平及竞争优势;
2、平台建设的目标及预期成果;
3、平台建设具体内容;
4、技术创新特色(包括且不限于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内容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
1、平台建设单位生产和经营的管理状况(企业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领域、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及具有的核心竞争力;
2、现有技术储备情况等;
3、主要领军人物和核心团队的情况;
4、合作单位的概况(包括其核心竞争力、研发能力及优势)。(四)平台建设的计划进度和考核指标
1、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安排;
2、考核指标[平台建设执行期结束时,达到的技术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示范应用情况等)、服务规模等]。
(五)项目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预测(预测项目完成后三年内能实现的销售额
等,须与考核指标相匹配);
2、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分析。
(六)项目风险、环保等因素分析和应对的措施
1、技术、市场竞争、生产和经营等风险分析;
2、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七)项目投资分析和资金来源
1、资金总概算(预算编制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
专用科研仪器设备: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专用软件及专利技术购置:提供购置合同或者购置意向书已投资部分设备,请申报单位提供购置发票、报关单等单据复印件。
研发使用的设备仪器需要明确仪器设备明细、原值、折旧标准、分摊标准。
(2)研发投入
研发或设计费:明确研发人员费用(明确研发人员数量、薪酬标准等,如果涉及分摊确认,需要确认研发人工分摊计量方法);研发协作费用(明确委托协作研究内容、预算、及被委托单位。)
试制用原材料:明确材料名称、数量、单价(注:注意与项目最终形成产品的成本的对比,关注合理性)。
试制用燃料及动力费用:明确是否可以独立计量,如果无法独立计量,请描述研发项目分摊该部分费用的方式和标准。
测试化验及加工费用:明确测试、化验及加工内容、被委托单位等。
项目调研费用:基本明确调研范围及对象
会务及差旅费:基本明确会务次数、会务标准、会务内容;同时对差旅费需要明确出差目的、人数、标准等;
资料、印刷、知识产权事务费用:项目研发完成涉及各项专利的申请、成果转化等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预算的2%—5%估算确认);
(3)其他费用:项目建设期间不可预见费(一般按照预算的1.5%—2%估算确认)
2、资金投入的年度使用计划;
3、申请资助金额的用款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明细);
4、资金筹措方案。
(八)获得或正在申请国家和地方资助的情况
(九)项目参与人员情况
(十)合作单位意见(如有)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附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近两年审计报告和当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
3.项目在企业内部或集团公司,控股(集团)公司或区县主管部门已立项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5.施工许可证(含土建工程的项目必须提供);
6.提供和项目相关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7.提供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创新平台认定证书或同等级研发机构的资质证明;
10.项目已具备知识产权基础的,需提供专利等授权,受理或引进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1.如有合作单位参与,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合同;
12.银行存款证明、贷款承诺函、基金合作协议等;
13.企业获得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14.证明项目研发的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文献检索报告;
15. 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星号项为需强制提供的附件,其他非强制,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