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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

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的设置

消防水池是用以贮存和供给消防用水的构筑物,在其他措施不能保证供给用水量,都需要设置消防水池来确保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池在灭火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1)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高层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一般为20~30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0~40L/S。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一般为30L/S。因此一幢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将达70~100L/s,即使市政府管网为环状,有两条进水管,也很难达到既满足生产、生活用水又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市政给水管网还不完善,而各地发展又不均衡,不能满足不设消防水池的基本条件,所以,许多高层建设须设置消防蓄水池。

消防水池的容积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2条对水池的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根据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和高层建筑火灾延续时间,一般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在500~600m3,有的高层建筑设有雨淋、水幕等系统,则要求的水池容积更大。在很多情况下,为避免死水,消防水池与生活贮水池合用,使得高层建筑消防蓄水池容积在600~1000m3,甚至更大。

由于城市用地日趋紧张,如此庞大的消防水池,通常将其置于建筑物地下室,于是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消防水池的占地面积大,给建筑结构的布置带来了很多困难。其次,由于消防水量大,生活水量所占比重小,使水池水长时间放置,造成水质变坏。第三,消防水池一般均与配电室、发电机房、泵房等同设于建筑的地下室,如果水池进水阀损坏,水池溢水,且又不易被人发现,不但造成水资源浪费,还会造成漫水现象,严重的将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第四,有些情况下,水池必须置于地下二层或更深,当贮存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对必须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取水口或取水井造成不便,甚至不能满足消防车吸水的要求等等。

这些都是设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此应重视消防水池的设置,以下就消防水池的设置谈几点看法:

1.合理确定消防水池的容积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3条,当室外为环状管网供水,水池有二条进水管,给水管网能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可不贮存室外消防用水量,这样尽量减少水池的容积。在实际工程设计中,经常遇到市政管网无法满足设计要求,造成水池容积较大,笔者认为以下做法可以借鉴:按消防时的流量确定水管管径,旁通小口径生活、生产用进水管。日常生活、生产用水时,小口径进水管阀门常开,大口径进水管阀门常闭,平时

由自来水公司铅封,消防时自动或手动开启。这样可大大降低消防水池容积,降低工程造价。当然这需要加强市政给水部门管理力度,同时也要加强物业管理,需要各部门的全力配合。

2.发展建筑中水作为消防水源

我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尤其是北方许多城市,城市用水日趋紧张,我们应重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些城市,对新建高层建筑尤其是大型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要求设置中水系统。

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中水系统水量的平衡和中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中水系统均设有中水贮水池。如果将中水合理回收、利用,并与消防用水相结合,不仅可以解决水池重复设置占用建筑面积且浪费水资源的问题,还可以解决生活饮用水由于停留时间长而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

消防规范中规定:“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如果将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与《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GBJ25.1-89)相对比,可知中水水质虽不及饮用水,但优于天然水。因此中水作为消防水源有规范依据,是可行的。尽管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中水作为消防水源的技术标准、规范,随着中水技术的进步,这一目标肯定能实现。

3.区域共用消防水池的可行性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的密度越来越大,若每栋高层建筑均按规范设置消防水池虽然满足了规范要求,但在实际设计中难以实现,增大了占地面积,增加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工作量,重复投资造成无谓的浪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同一时间内可能发生火灾的次数,这样在小区和高层建筑群的设计中,根据规范要求等级最高的建筑设置消防水池容积,这样既满足了规范要求,又减少了占地面积、节省投资、方便管理。

由于目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中对区域消防水池未作强制性规定,仅提到“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等”,使区域消防给水系统的推广应用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用户管理和利益的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不够,也是限制其应用的一个因素。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37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正式版)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 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 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 《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 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 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 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 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 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

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 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 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421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发布信息: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26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同时废止。 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高层住宅建筑被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对策要点: (一)安全疏散方面 关于疏散楼梯的设置,《高规》要求: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仅当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才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在有些设计中,按规定应设两个楼梯的却只设了一个,使建筑物留下了先天火灾疏散隐患。《高规》还规定”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这是从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

人员的疏散和防烟的双向角度考虑的,但我们经常看到有的高层住宅把整个屋顶做成多面坡形或四面坡形,致使楼梯不能通至屋顶。这样的住宅就失去屋顶空间的暂时避难作用,加剧了火灾时援救的困难和灾害损失。 住宅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火灾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根据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及我国国情,自然排烟都是被认同的一种的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因此应当优先采用,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但完全依靠自然排烟有时是难以保证消防安全的,因此还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设置封闭楼、电梯间和增加机械排烟、通风系统。 《高规》规定,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应设不小于4.5平方米的前室,若前室与防火烟楼梯间合用时,其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但是不少建筑设计并未重视此规定,为了节省交通面积,一栋楼仅设一部电梯;一些楼房没有电梯前室,或电梯前室开敞、无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无法防排烟,不但难以控制火势,而且为消防扑救行动造成困难。(二)防火分区方面 防火分区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当住宅建筑楼层面积超过一定规模时,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高规》要求高级住宅、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10层至18层普通住

消防水池的具体施工方法

为了我们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量时,可以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近年来消防池被广泛的应用到我们的建筑行业中来,那么操作过程中我们又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汇总了一下,近期许多人问道消防池在施工的时候具体的办法有什么?下面欣彤就给大家简单的分享一下: 消防池的做法一共有以下三种办法: 1、两个水池之间设置连通管 具体步骤:消防水池进水管为两条,在两个水池之间设有连通管并装有蝶阀。当其中一个水池检修或清洗时可关闭连通管上蝶阀,另一个水池正常供水;水池既可联合使用,又可独立使用;消防水泵各自有独立吸水管,符合规范第7.3.3条和第7.5.4条规定。生活水泵可根据实际需要布置。这对于水泵台数在4~8台时,是比较理想的布置方法。

2、按消防系统分别设置吸水管 具体步骤:消防水池进水管为两条,但不设水池之间连通管;每一水泵组设两条吸水管,分别于消防水池连接。当其中一个水池检修时关闭一条吸水管,水泵组从另一个水池吸水。同时各系统消防泵吸水管互不干扰,安全可靠,完全满足规范规定,但在实际使用中受泵房使用面积限制,比较适合4~6台水泵布置。 3、设置共用消防吸水管 具体步骤:水池同样为两条进水管,在两个消防水池之间设有一条共用吸水管,管端与水池连接处设有蝶阀,以使消防水池能各自独立使用。在共用消防吸水管

上设置消火栓加压泵和自喷泵吸水管,管上设有阀门,以便检修。公用吸水管直径须按室内消防水量(消火栓、自喷、水幕、泡沫等灭火系统)等选择。生活加压泵吸水管不得连接在公用消防泵吸水管上,以保证消防水池贮水量。这种布置可适应于4~10台泵。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消防池的相关信息,也可以拨打开封欣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网站电话,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2021年)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2021年)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2021年)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设置室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题及答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半地下室是指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且不超过()者。 A 1/3 1/2 B 1/3 2/3 C 1/2 2/3 D 2/3 1/2 2、高层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可分为: A 一、二、三类 B 一、二类 C 一、二、三、四类 D 无此分类 3、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隔墙和()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A 2.00h 2.00h B 1.50h 1.50h C 1.50h 2.00h D 2.00h 1.50h 4、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m。 A 3 B 4 C 5 D 6 5、公共建筑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 A 一类建筑1400 ,二类建筑2100 B 一类建筑1100 ,二类建筑2200 C 一类建筑1500 ,二类建筑2000 D 一类建筑1300 ,二类建筑2100 6、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kg; A 600 B 700 C 800 D 1000

7、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h。 A 24 B 48 C 36 D 72 8、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m计算; A 1.20 B 1.10 C 1.00 D 1.05 9、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下列部位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A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电信楼1800㎡ B 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1450㎡ C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1000㎡ D 设有自喷系统的医院1560㎡ 10、高层建筑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应按()计算。 A、10L/s B、20L/s C、30L/s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11、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最小不应低于()Mpa。 A、0.15 B、0.07 C、0.13 D、0.10 12、高层建筑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 A、下部 B、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C、中部 D、顶部 13、高层建筑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米以下的墙面上。 A、2.00 B、3.00 C、1.00 D、4.00 14、无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h、高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储存消防用水的构筑物,是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网等消防水源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消防水池分为生产,生活和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活、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生产、消防合用的消防水池,独立的消防水池。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l)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建筑物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二类高层居住建筑除外)。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确定如下: (1)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独立的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连续补水的条件卜,消防水池的容积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连续补充的水量。确保在火灾时向水池连续供水的条件为: ①消防水池有两条进水管,且分别从环状管网的不同管段取水。 ②若部分采用供水设备,该供水设备应设有备用泵和备用电源(或内燃机作为备用动力),能使供水设备不间断地向水池供水的输水管不少于两条。 〔2)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合用的水池有效容积。其为生活用水的调节水容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及生产事故储备水容积之和。

消防水池的设计要求是: (1)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一个水池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为了保证火场供水的可靠性,当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小于36m^3时,仍应采用36m^3。为了确保清池、检修、换水时的消防应急用水,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1000m^3(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总容积超过50Om^3)时,应分设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缺水地区可延长至96h。(4)消防水池的储备量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其水池应符合有关要求。 (5)消防水池设计应保证池内水经常流动,以防腐化变质。 (6)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口在储罐区应有保证易燃,可燃液体不流入消防水池的设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分析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分析 发表时间:2019-12-17T17:34:19.67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作者:孟浩[导读]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层民用建筑的需求更多,建筑的楼层越高,在建筑结构上也就更为复杂,那对消防给排水的设计的要求也就越高。 江苏中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 212009摘要:近几年,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高层民用建筑的需求更多,建筑的楼层越高,在建筑结构上也就更为复杂,那对消防给排水的设计的要求也就越高。并且现在人们的生活方式是密集居中,例如像对高层建筑的安全性、方便使用性等这些问题迫在眉睫。为此,为保证人们高质量的生活需求,高层民用建筑的给排水消防设计问题的探讨尤为重要。 关键词:民用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建筑设计目前我国的高层建筑随处可见,已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些也已经代表着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经济的发展。为保持现代高层建筑的商业连续性,减少灭火产生水渍损失,快速恢复生产,消防排水问题环节也被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如何采用最优的方案,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中做到科学投资、技术可靠、安全性高是消防给排水设计人员相当重视的问题。 1消防给排水系统选择目前根据给水系统方面的相关标准可以将其分为区域集中型给水系统和独立型给水系统两种。区域集中型给水系统的特点是施工成本相对较低,而且管理较为便捷,能够在高层建筑当中进行良好的应用。而独立型给水系统虽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施工成本也是比较高,但是在一些地震灾害的多发地区、高层建筑较为分散的地区却有着很好的效果。两种类型的特点很明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选择。 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方法上同样分为两种。一是自动喷水形式的灭火系统;二是消防水给水形式的灭火系统。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前者自动喷水形式的灭火系统相对来说成本较高,但是在目前我国城市情况来看,应用却相对比较广泛,因为这种系统的灭火成功率比较高,在遇到火灾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发出警报提醒,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火灾进行有效控制,达到很显著的灭火效果。后者的消防水给水形式的灭火系统相对前者的优点是成本相对比较低,但是却没有前者效果显著,仅能够达到基本的灭火效果。两种形式的灭火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考虑。 2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2.1设计消火栓 在建筑消防给排水的设计中,设计一个合理的消防栓既可以有效的进行消防的增援工作,还可以提升消防栓供水的可靠性。在设计消防栓的过程中如是室内消防一是要设计的位置需在房屋的明显地方,二是放消防栓的位置不能有其他的物品对其进行遮挡,这样会妨碍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是多层的楼房建筑,为了能够满足供水压力,提醒在设计消防栓时同一防火区域内部可采用双消防栓的设计。对于整个建筑的消防栓的位置是要设计在楼梯口附近的,方便在出事故时进行便捷的开展救援工作。如果是在大型仓库,那位置一般会设计在主通道上;如是小型的仓库可设计在仓库的入口处。还需注意的一点是适用于室内设置的消防栓禁止用于室外消防。由此可见,设计一个合理的消防栓在简书消防给排水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 2.2水阀门 水阀门是消防是消防水管的重要设计,在对水泵进行安全检查是,需要通过回水管将实验水回流到消防池中。排水量较小时可通过泵房集水池进行排放,排水量较大时,可使用回水管向消防水池进行回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在对高层建设进行设计时,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实验和检查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出口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一定的回流措施。回流措施简单的做法就是在供水管上装设安全稳压阀和排水阀。 高层建筑中还需要确保消防供水的安全性,需要将消防栓系统进行环状管网布置。在大面积的建筑物中,由于各个方向都需要有消防立管和消防栓的布置,设计人员需要将顶层和底层的消防干管进行水平环路的连接,立面的干管需要设 2.3设计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消防水池分为独立消防水池,生活用户和消防用水混用的消防水池,施工用水与消防用水混用的消防水池。未设计消防给水官网或者消防给水官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是必须设置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设计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要≥150m,消防水池和其他水源的取用关系要严格限制和把控。 2)消防水池与建筑物之前的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m,消防水池周围应该设有消防车道。 3)消防水池一经动用,应尽快恢复,若室外消防用水量无法得到满足,则需要要室内的水量及时补充,补水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2.4在消防增压泵的设置 消防增压泵一般设置在高水位的水箱处,高水位水箱的水位差不够的情况下,需要保证消火栓或喷头的静压力值。增压泵的扬程不宜过大,利用高位水箱进行稳压,由压力传感信号向消防系统不断打水从而维持压力。条件允许时,增压泵的水流量要满足1股水柱或1个喷头的水量。增压泵的扬程一般只需几米,扬程过大时需要适当的采取减压措施。其实单纯的靠增压泵来满足消防静压不太现实,因为增压泵的运行,机器需要常年频繁的启停,机器极其容易损坏,而且机器运作是所带来的噪音也会影响周边的居民,因此建筑条件不允许时,要防止下层官网承压过高,小伙栓出口压力或各楼层自喷配水干管入口处压力增大。 3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措施 3.1实现配水管的合理应用 消防排水的设计需要兼顾楼层的高度、供水量和损失等多方面的因素,排水设计中,喷淋区域的底部对压力进行测定,使其超过0.4Mpa,一般情况下,高层居民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施工阶段可能会存在超压难度大的现象,这是因为受到了其他因素的影响造成的,这时,应该抓紧对齐进行减压的措施,以防止影响系统的稳定性,严重的会留下安全隐患。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减压版安装的过程中面对高层居民建筑形式按照现有的要求进行减压,以防止出现应用事故的发生。 3.2给排水供水量测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 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术语 裙房 skirt building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建筑高度 building alt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耐火极限 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不燃烧体 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难燃烧体 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燃烧体 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商住楼 business–living building 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消防水池吸水口设置

本帖针对国家现行消防规范相关条文,分析了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设置的必要条件,根据消防水池设置为师的不同,结合目前国内一些通常做法,总结并提出了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设置的做法,供设计人员参考。 规范规定: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低规”)8.6.2条(强制条文)第5款“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者取水井,且吸水告诉不应大于6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少40m”,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以下简称“高规”)7.3.4条(非强制条文)“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100m。”可以看出,规范特别要求了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设计,设计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虽然规范对消防水池在何种情况下设置取水口与取水井及其设计的位置、吸水高度有了要求,但没有具体说明设置、形式是怎样的,这就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发挥设计人员的创造性,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具体做法: 1、消防水池设于室外埋地 (1)消防水池池底埋深满足规范要求的吸水高度,人孔与建筑

物外墙的距离满足规范要求时,消防水池的人孔可直接兼做取水口,其特点是简单方便,没有附加的工程量,节约投资。具体做法如下图所示: (2)消防水池底埋深满足规范要求的吸水高度,人孔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时。消防水池的人孔不能直接兼做取水口,应另设置一座取水井或取水口,具体做法下图所示。其特点是较简单方便,附加的工程量、投资不多。连通管管径应按所需的消防流量经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小于DN400;取水井的有效容积应按不小于消防车载最大一台水泵3min的流量确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的若干问题探讨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的若干问题探讨 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发达,因此,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骠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下面就笔者在设计当中的几点体会,愿与大家交流。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外管供水总量。当设计把室消防用水储存在室内消防水池时,室外管网一般就按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因此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经计算来确定,但是《高规》第7.4.5.3规定“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水泵接合器的15-40米范围内在一般情况下要

设置室外消火栓。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在布置水泵接合器时,要考虑其相对集中,以利于与经计算的室外消火栓数量对应,一旦设计中有较多的室内消防系统需要较多水尖接合器,且分散布置时,则需要适当增设“额外“的室外消火栓。 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 《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 计算:“这里指明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 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l/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 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10个,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要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即使考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 目录 2 术语………………………………………………………………………………………………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 4.3 消防车道……………………………………………………………………………………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7.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7.6 灭火设备……………………………………………………………………………………… 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8.4 机械排烟………………………………………………………………………………………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 电……………………………………………………………………………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5 漏电火灾报警系 统…………………………………………………………………………… 2 术语 2.1.07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 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没有确切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现加以规定以便实施。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

什么样的消防水池需要设置取水口

一、问题概述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关于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设置,一直在很多同行中存在各种争论。包括本人在内的很多设计者认为:如果消防水池仅贮存室内消防水量,就不必设置取水口;但如果消防水池包括了室外消防用水的贮存,则应设取水口。理由是:因市政管网无法满足工程所需的室外消防用水要求,为保证火灾时水源的可靠性,消防水池除需贮存室外消防用水,还应增设取水口,如此即使在水泵故障停用等不利状况下亦能形成两路水源(市政管网和消防水池)的可靠供水形势;但如果消防水池仅需贮存室内消防用水,则说明市政管网可以满足工程的室外消防用水,也可以理解为工程所在地的市政管网可靠性较强,因此即使在火灾时遭遇不利状况,依然可以从市政管网抽水,再经室内消防管路输水灭火,故此种状况可不另设消防水池取水口。 以上理解应该说是与规范的说法较为相符的。但随着多年工程设计的进行,本人认为上述解释也存在片面之处。现就个人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得来的认识,尝试着阐述一下规范的意图,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各位同行共同交流提高认识。 二、疑问所在 现行“低规”8.6.2-5关于消防水池取水口的文字描述仅为:“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在其条文解释里也仅是对于设置了取水口的消防水池如何进一步设计做了一些距离上的规定。而现行“高规”7.3.4及其条文解释对于取水口的文字描述比“低规”充实了很多内容,增加了:“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以及寒冷地区的保温措施等等。 设置了取水口的消防水池该如何设计,低规和高规都给予了较明确的说明,可以很清楚地按照相关条款去实施。但问题是:什么样的消防水池才需要设消防车取水口?规范仅提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 关于商业建筑部分摘要 ·高层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或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均为一类高层建筑。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消防车道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

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5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6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高层建筑防水盒防烟分区 1、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合理分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合理分配高层民用建筑消 防用水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154-73 合理分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水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引言 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分为室外消防用水量与室内消防用水量,其中室外消防用水量即指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内消防用水量包括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室内自动喷水用水量、室内水幕用水量及室内泡沫用水量等。室内各消防用水系统相对独立,每个子系统要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设在室外,与室内对应的消防子系统相连通,作为室外消防车向室内供水的设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对以上所述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均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从室外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向室内输送的消防流量却没有合理的规定。依据《高规》,一个消防水泵接合器配一个室外消火栓和一辆消防车。照此说法,一栋

超过8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除住宅以外),至少要设8个消防水泵接合器和11个室外消火栓,其中8个消防水泵接合器和8个室外消火栓专门供应室内高低区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洒系统用水,这部分水量至少110L/S;另外3个室外消火栓负责供应30L/S室外消防用水量。《高规》第7.3.6条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确定。这与前面的说法是相矛盾的。前述室内消防用水量已在室内考虑,而室外再增加这部分内容就是重复设计,这种重复设计是否有必要,值得商榷。如果考虑增加从室外输入到室内的这部分用水量,则室内外消防总用水量计算应为:室内消防用水量X2+室外消防用水量。由此引起储水池容积、室外消火栓数量、室内管网布置等发生变化。如果不增加这部分水量,这部分用水量又从什么地方来?笔者根据设计实践就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的合理分配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2. 基本观点 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专供高层建筑的室外灭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 强制性条文 0.1 05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05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制性条文。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严格执行。 0.3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 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0.3.2 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0.3.3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0.3.4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总则 1.0.3.0 本条文主要阐述《高规》05年版的适用范围: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附图一) ?居住建筑以层为计算单位,并非以建筑高度为计算单位,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9层居住建筑并不算高层建筑。 ?《高规》条文解释中,对于住宅以层数计算,除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以及我国大多数的地方消防车供水能力之外,高层住宅的数量约占高层建筑的40%-50%,且住宅的每个单元间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发生时蔓延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少,故作区别对待。 ?本条条文与第2.0.17条有矛盾,本条文中括号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一句的意思应是“包括首、二层设置符合第2.0.17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因此,《高规》P75页上部第4点的提法也同样不符合规范关于商业服务网点定义的修订精神,应予以删除。 ——关于住宅层数的计算: 一、《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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