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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06号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已经2007年5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于幼军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四)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简称备案审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第五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隶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备案;

(四)垂直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按本条(二)、(三)、(四)项规定备案。

第六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备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文书格式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规定。

第七条备案审查机构可根据需要调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有关行政处罚的案件材料。

备案审查机构调阅案卷或者有关材料时,应当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填发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的要求报送案卷或者有关材料。

第八条备案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的,应当向报备机关提出。报备机关拒不改正的,备案审查机构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九条备案审查机构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备案或者拒绝备案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具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及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山西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山西省政府令第66号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因下列情况造成土地破坏的,都必须依照《土地复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本办法进行复垦: (一)因挖土、控沙、采石、采矿直接破坏的土地; (二)因地下采掘采空引起或可能引起地表塌陷的土地; (三)工矿企业排放废弃物、废弃建筑物和城市垃圾场压占的土地; (四)废弃的水利工程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宅基地及停办和迁移的企业用地;(五)工业排污造成严重污染不能耕种的土地; (六)因生产建设造成严重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土地; (七)其他生产建设造成破坏的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其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建设项目中复垦设计方案和复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需复垦的土地进行调查和登记;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鉴定;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复垦标准并组织复垦验收; (六)确定复垦后土地的权属; (七)负责土地复垦费用的管理及复垦工程安排。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协调。 第四条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经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自行复垦; (二)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垦; (三)由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复垦费,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复垦。第五条单位或个人自行复垦的,必须申报土地复垦设计方案,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审批权限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复垦,应在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主持下,签订承包协议。 第六条采矿、发电等企业,不能自行复垦的,根据土地破坏的面积、程度以及复垦的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压占、挖损等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被破坏的土地除按本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外,还须按《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缴纳基本农田建设基金。未划入基本农田的土地,根据破坏的面积每667平方米征收1500元。 大型企业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征收;中型企业由所在的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者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征收。 土地复垦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具体筹措、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土地管理局制定。 第七条土地复垦设计方案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报批: (一)大型企业由省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二)中型企业由地(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批;

实用的护林员聘用合同模板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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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护林员聘用合同模板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篇一:护林员聘用合同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林员: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党政联发1号

临市二院党政联发[2012]第1号 关于印发《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院新形象,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临汾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临卫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经党总支、院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附:1.《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2.2012年医德医风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加强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上报:临汾职业技术学院临汾市卫生局 下发:各支部各科室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2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卫生方针政策为依据,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平台,全面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活动,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为病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检查。一是紧密结合医院实际,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建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着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三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集中整治活动,严格申报审批制度,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借婚丧事宜大操大办。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行殡仪活动和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殡葬管理应遵循逐步提高火化率,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殡葬工作列入社会改革、城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社会进步、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殡葬管理机构在同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级土地、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城市规划、技术监督、环保、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辖区内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为火葬区。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实行火葬和土葬改革的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第七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自愿实行丧葬习俗改革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八条 火葬区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异地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就地火化。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出死亡地的,须经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运尸手续。第九条 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提交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或无名尸体火化,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火化通知。 第十条 遗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7日。因患甲类传染病死亡的,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殡葬管理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按照规定立即消毒,并在24小时内将遗体火化。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应在远离饮水源和居民点处两米以下深埋。 因刑侦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遗体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 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需要利用遗体进行教学、科研的,由死亡者亲属和使用遗体的单位商定后,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保留遗体所需费用,由要求保留者承担。 第十一条 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存放、火化等,一律由殡仪馆等殡仪服务单位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殡仪服务业务。 火葬区内的医疗单位所属太平房应执行殡葬管理的有 关规定。 第十二条火葬区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后,应当到当地民政和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埋葬。

吕梁市“三北”防护林混交造林模式

吕梁市“三北”防护林混交造林模式 吕梁市"三北"———▲■r————』■●- 吕梁市位于山西省西部,是一个 被黄土覆盖着的山地高原.全市总面 积2.11万km2,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 积的92%.现有耕地62万hrn2,林地 38.17万hm2,宜林荒山荒坡29.81万 hm2,坡耕地39.56万hm,其中25.以 上的坡耕地11.33万hm. 吕梁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 候,年平均降水400mm~6OOmm,而且 50%以上降水主要集中在7月~9月 的3个月.春季多风少雨,空气及土 壤干燥是造成春季造林成活率低的 主要原因.全年无霜期140天~180 天.太阳能辐射总量130千卡~140千 — m2.年日照时数达到2500小时一 2800小时,10~C以上的有效积温 3302.9℃,属光能高值区,且垂直温差 和昼夜温差大.更有利于植物干物质 的积累. 吕梁山脉呈北东——南西走向, 由较高海拔的石质山区向深被黄土 的丘陵沟壑区倾斜延伸,横贯全境, 构成屋脊形的吕粱山地地貌.按地形 地貌.全市可以分为3个大区:一是

沿吕梁山主山脊的中部高寒区,海拔900m以上,总面积19.70万hm2,占 全市面积的32.90%,年降水498mm~ 576mm,空气湿度相对较高,有利于 喜湿耐寒的树种生长.该区林草覆盖 率较高.是吕梁山区主要森林区.二 是东部丘I龟及平原区,是吕梁山向汾河谷地延伸部分,总面积35.10万 hm2,其中丘陵面积l8.2O万hm.,平 原面积16.90万hm2,年降水4,60mm~ 655mm.丘陵区是该市主要的核桃产区,平原区则是主要的粮食产区.三 是西部黄土丘陵沟壑区,是吕梁山向 黄河峡谷的延伸部分,面积106.70万出亟兰些兰22垒±签塑FDRESTRY0FsHANxl 防护林混交造林模式 0任连功陈舜川樊小军 hm,占全市总面积的50.40%.年均降 水441mm~575mm.区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表支离破碎,土壤瘠薄,自 然植被稀少,是吕梁市水土流失重灾区,也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 吕梁市生态条件恶劣,造林成活 难度大,林木生长缓慢,使用单一树 种造林郁闭较慢,生态效益较差,经 济效益也较差,因此多采用乔乔,乔灌, 乔草,灌草模式.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1油松(侧柏),刺槐混交模式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晋建建字[2005]10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已经4月22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代建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分阶段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方可承揽建设项目代建业务。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改组或者改造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第六条设立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应当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一项甲级资质;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应当具有工程勘察(只限岩土)、设计、监理(从业5 年以上)一项甲级资质或者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一级资质; (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类注册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

护林员承诺书5篇

护林员承诺书5篇 护林员承诺书篇1 责任书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街道的要求,特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护林员实行划块负责制,保证在负责的片区内不发 生森林火灾、火警、火情。 二、护林员要严把森林防火关,必须做到山有人管、林 有人护、责有人担,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森林防火。 三、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和废弃物 料、枯枝落叶等陋习,杜绝各种火源进山,一旦发觉从严处理。 四、因责任人工作不利,玩忽职守,造成火警、火灾且 损失重大的解聘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委员会: 护林员:

护林员承诺书篇2 护林员管护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督促护林员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好森林资源,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依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护林员职责 1、巡护森林,了解掌握责任区森林资源状况,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森林植被; 2、对盗伐、滥伐林木以及在林地内采集种子、药材、山货、野果,采挖树木、砍柴、放牧、放蚕,开垦、采石、采砂、挖土,扒树皮、过度修枝,以盈利为目的采搂枯枝落叶,毁坏林业工程设施和标志标牌,林区内新建坟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并及时向主管单位、乡(镇)林业站及森林公安局报告相关情况; 3、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制止并及时处置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现森林火灾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并积极组织有效扑救; 4、做好野生动植物、森林病虫害的疫情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5、积极配合……做好各类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 6、积极做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省封山禁牧管理规定》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煤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人员若干规定》、《中共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甘煤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和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甘煤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第三条甘煤公司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理纪检委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二章职责范围和主要权限

第四条公司纪检委的职责范围 公司纪检委是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受中煤进出口公司党委和中煤矿业发展公司党委的领导,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 ㈠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中煤进出口公司党委及中煤矿业发展公司党委的安排部署,调查、分析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督促廉政措施的落实,总结和推广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 ㈡支持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策权,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检查监督公司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防范经营风险。 ㈢对公司内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保护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㈣调查核实本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上报审批;受理公司效能投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㈤参与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并对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㈥完成上级纪检委和公司党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公司纪检委的主要权限 公司纪检委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有行使党章和进出口公司纪检委

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

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 (1995年6月23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12月4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批准的1997年10月31日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01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批准的2001年10月26日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关于修改<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6月23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三章土葬管理 第四章丧葬用品和丧事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殡葬管理应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四条市民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市殡葬管理机构受市民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殡葬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市、区)民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办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民政主管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卫生、工商、土地、规划、环境保护、价格、民族宗教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民政主管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行火葬的地区,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报批划定。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六条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内死亡的人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当实行火葬。 法律、法规允许土葬的死亡人员,凡本人生前留有遗嘱或者家属自愿实行火葬的,应当给予支持。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应当实行火葬的死亡人员,禁止土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棺木、车辆、墓穴和其他方便。 第八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内死亡的人员,应当由殡仪馆收运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炭开采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5]22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20 【实施日期】2015.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5〕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0日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2015年行动方案

采煤沉陷区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关键性工程之一。为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内受灾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解决受灾群众安居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实施。 编制规划要把采煤沉陷治理与改革发展同步规划、同步落实实施、同步见到成效,与当地改革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提升和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结合起来,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相统筹,因地制宜,统筹实施。 (二)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要选择试点,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探索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在全省实施。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管理。 采煤沉陷治理过程中要做到政策公开、受损户及受损等级公开、补偿标准公开、新房分配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凡挤占、转移、挪用、截留建设资金,以及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二、目标任务 采煤沿陷区治理共涉及全省11个设区市48个县(市、区)136个乡(镇)440个村,74966户、209769人的搬迁安置。 具体目标任务:太原市5个县16个乡(镇)67个村,9185户、25826人;大同市4个县11个乡(镇)26个村,8648户、19092人;朔州市3个县10个乡(镇)20个村,

卫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卫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八不准”和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卫生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杜绝收受药品回扣,“红包”,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全面推进系统内的行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国家卫生部的“八不准”,省卫生厅的“十不准”规定和市县有关行风评议的规定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二、评议的形式和范围全县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社会评议。被评议的范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学校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参评人员:即同级“四大家”领导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参加。参评人数,每个医疗卫生单位200人左右参评,要求群众代表不少于参评总数的80%,其他身份的参评人员必须兼顾全面,以体现广泛性。二是系统内部评议。开展“下评上”活动,分三层:一是村级卫生所人员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乡镇卫生院;二是乡镇卫技人员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三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参评,被评议的范围是: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每一层的参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评人数的95%。三、评议方法步骤xx年全县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县卫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层层组织发动,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评议工作,更加理解、支持卫生行风评议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风作风建设“八不准”和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不准”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投身于评议工作之中,虚心接受评议。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本系统内的干部职工,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对照评议内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写出自查报告。同时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全县各医疗卫生的院长,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行风承诺。做到党团员带头,科室主任率先,人人承诺,全面落实. 集中评议阶段由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服务对象对各参评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测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殡葬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发[2008]58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8.15 【实施日期】2008.08.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殡葬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政发〔2008〕58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晋中市殡葬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8年7月17日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晋中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晋中市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殡葬管理应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市殡葬管理机构受市民政部门委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的工作。 县(区、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殡葬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 社区、村民委员会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殡葬管理机构在同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各级公安、卫生、土地、工商、物价、城市规划、环保、防疫、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五条实行火葬的地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划定。 第六条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死亡的人员,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实行火化。 法律、法规允许土葬的死亡人员,凡本人生前留有遗嘱或家属自愿实行火葬的,应给予支持。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应实行火化的死亡人员,禁止土葬。在火葬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棺木、车辆、墓穴和其他方便。

关于封山禁牧工作的调研报告(曹最后修改7月23日)

关于封山禁牧工作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石人办发【2012】5号通知安排,我们第一工作小组在调研组的领导下,采用集体听取汇报、个别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县封山禁牧、保护林草资源及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情况着重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研数据显示,全县共有林地193.7813万亩,其中退耕林地67.6万亩,林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260.5281万亩的74.38%,目前尚有空白宜林地大约3万余亩,基本达到应栽尽栽。耕地粮林间作、荒山林草匹配,退耕成果进一步得的巩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东部核桃西部枣的经济林格局初步形成,林果产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羊群存栏乡镇汇报统计430圈,27376只,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的273个自然村。大畜存栏5140头。偷牧滥牧普遍存在,林牧矛盾比较突出,林草管护任务重,禁牧工作艰巨。 二、禁牧现状 封山禁牧是保护林草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自退耕还林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禁牧工作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3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县退耕还林成果,实施封山禁牧

保护林草资源的决定》,2004年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严禁滥牧,保护林草资源的实施办法》,2007至2010年禁牧工作最彻底,林草资源得到最佳保护和发展。种种原因近两年又有所反弹。为此,今年5月6日,县委、政府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就封山禁牧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县委副书记田文军、人大副主任杨剑、政府副县长陈建林,各乡镇书记、乡镇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各乡镇对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工作情况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 龙交乡党委书记王延平亲自组织召开了112名牧工参加的动员会,并且对牧工进行了照相建档。 小蒜镇推出“双措并举”(①与牧工签定责任状;②标语、横幅、宣传车进行宣传。)、“三管齐下”(①林权所有者自行管护; ②护林员与村干动员拍卖;③镇专业禁牧队严厉打击处罚)“三挂钩”(①与退耕补助资金挂钩;②与护林员工资挂钩;③与村转移支付挂钩)的禁牧措施。 义牒镇根据目前形势总结出户人盯羊禁管方法。 裴沟禁牧投资5,6万元, 林业局已牵头组织完成了第一轮的督促检查,进入验收、排队阶段,并配合人大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 目前羊群的存栏较大,具体情况:前山90群2853只、和合42群1610只、曹家垣45群2300只、罗村13群200只、灵泉45群2205只、义蝶35群1171只、小蒜32群957只、龙

山西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特征分析

第37卷第4期地质调查与研究 Vol.37No.42014年12月 GEOLOGICAL SURVEY AND RESEARCH Dec.2014 山西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特征分析 段鹏飞1、2 ,吴高峰1,张伟1,吕义清2 (1.山西省煤炭地质资源环境调查院,太原030006;2.太原理工大学,太原030024) 摘 要:笔者从山西省的不同区域选取了7个具有代表性的采煤沉陷区区块样本,采用类比法和归纳法,对采煤沉陷 区自然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类型、特征以及地质灾害的环境衍生效应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地裂缝及地面塌陷是山西采煤沉陷区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主要是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采煤活动。此类灾害具有集聚性与群发性、诱发的多因性与治理的复杂性、灾害的衍生性与影响的多方面性等特征。地质灾害是造成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重要原因,必须对其进行综合治理。 关键词: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特征;山西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135(2014)04-0308-07 收稿日期:2014-07-18 基金项目:山西省地质灾害调查项目:山西省煤层自燃地质勘查与治理方法研究子课题山西省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法研究 (2013DZ1201) 作者简介:段鹏飞(1981-),工程师,工程硕士,2003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地测系,从事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研究,Email: 511539920@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98191.html,。 目前国内诸多学者对山西因采煤诱发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8]。郭振中[1]对山西省大同、宁武、西山、霍西、沁水、河东六大煤田的采煤地质灾害模式进行了划分。吕义清[2]分析了太原西山矿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及环境效应。周亚涛等[3]对襄垣县采煤诱发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形成机制进行了初步研究。曹金亮[4]对长治市崔蒙地区采煤地面塌陷的形成机理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评价。乔晓娟等[5]从水量水质两方面分析了太原西山矿区煤矿开采对地下水资源与环境的影响。王日鑫等[6]对山西采煤引起的土地破坏及防治对策进行了研究。张建彪等[7]研究了山西煤采区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对策。张庆勇[8]提出了通过计算汾西矿区沉陷下沉值与水平变形值,确定采煤沉陷区范围,再通过对沉陷区地表稳定性评价,划分稳定沉陷区与非稳定沉陷区的方法。上述研究仅对某些矿区或地区因采煤诱发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成因、模式,采煤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及采煤沉陷区范围的确定等问题做了有益的探索,而对山西采煤沉陷区内地质灾害研究还不够深入。2014年6月,山西省政府决定对采煤沉陷区开展大规模综合治理工作,因而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以山西省采煤沉陷区内的地质灾害为研究对象,进一步深入研究采煤沉 陷区地质灾害的类型、特征以及环境效应,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的科学实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采煤沉陷区内所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为研究对象,从山西省的不同区域选取7个采煤沉陷区区块为研究样本,采用类比和归纳的方法,以查清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揭示出各类地质灾害的特征以及山西省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的一般特征及其引起的地质环境效应。 1地质灾害的基本概况 为体现采煤沉陷区区块样本选取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分别从晋城市、吕梁市、晋中市、大同市4个地级市选择7个样本进行研究,具体情况见表1,7个选区样本(Y 1~Y 7)分布如图1。 根据2012年到2014年6月份对7个样本的地质 灾害详调(以下简称为详调区)统计[9-15],现有地质灾害344处,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潜在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煤层自燃等7种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类型分类:地裂缝249处,地面塌陷32处,崩塌31处,不稳定斜坡21处,滑坡6处,煤层自燃3处,潜在泥石流2处,各类地质灾害分布如图2。其中地裂缝为采煤沉陷区最主要的地质

山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定稿版

山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精编W O R D 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山西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是指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工艺、技术进行认定(以下简称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第三条省经委负责本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市经委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资源综合利用申报监督管理工作;财政行政主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监督管理;税务行政主管机关要加强税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条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工艺、技术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认定内容 第五条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工艺、技术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 (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能独立计算盈亏; (三)所用原(燃)料来源稳定、可靠,数量及品质满足相关要求,以及水、电等配套条件的落实; (四)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六条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牲畜管理办法 改

XX乡牲畜管理办法 为加强林带禁牧工作,切实有效地保护我乡林地资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发挥生态环境在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草原法〉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本乡行政区域内从事放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禁牧,是指对乡人民政府确定的林地、耕地进行禁牧管护,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或者限制放牧活动的管理措施。 第二条:乡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牲畜放牧管理责任状,明确乡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在牲畜管理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各村民委员会可采取制定公约,签订协议等形式,对村民进行自我管理和约束,各农户加强对农地、林地的管理,严禁牲畜啃食农作物、林木,切实管理好牲畜。 第三条:成立林地、耕地禁牧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林业负责人担任,纪检委、林管站、动物防疫站、司法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动物防疫站,配备2名工作人员。 第四条:组建乡林地、耕地禁牧牲畜管护执法队。乡管护执法队负责全乡林地、耕地禁牧禁牧的巡查检查和执法工作。 第五条:乡林业、畜牧部门是禁牧工作的执法责任主体。负责对

乡禁牧管护执法队的依法委托;指导乡管护执法队对违反禁牧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协调处理,负责督查乡禁牧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汇报督查情况,为责任追究和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第六条:乡财务所负责提供罚款票据,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额返还乡管护执法队上缴的罚款,并对罚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乡司法所、边防派出所对违反禁牧政策、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打击,对妨碍公务、辱骂殴打、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禁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八条:乡封山禁牧巡查队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封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禁牧稽查队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破坏封禁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各类案件。处罚违法案件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对第一次在乡集体林、退耕还林地、冬麦地放牧者,对畜主或放牧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每只小畜处罚100元,每只大牲畜处罚2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村干部和乡纪检委对耕地庄稼测产,由畜主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次的对每只小畜处罚300元,每只大畜处罚500元。屡教不改者,将其牲畜没收并进行变卖。畜主在五天内拒不接受处罚或不认领牲畜的,按无主畜处理。(大畜:牛、马、驴、骆驼、牦牛等;小畜:羊) (二)对违反规定乱放牧并享受低保的畜主给予停发半年低保补

医保办承诺书

医保办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切实履行《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全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药品。 四、进一步加强员工业务和医保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参保人员做好医保服务。 五、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杜绝以药换生活用品或保健品、代刷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规行为,在定点零售药店中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 六、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守护参保人员的健康尽心尽力,为常州市医疗保险事业顺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单位:常州亚细亚大药房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 医院医保承诺书 妇科医院全体员工承诺“创建朝阳地区品牌医院、塑造朝阳地区专科示范医院、打造新型医疗服务样板医院”的办院宗旨,全体医护人员致力于全心全意为三燕古都女性健康保驾护航,力求把医院建设成为一家高服务水平的“政府放心,百姓满意”的现代化妇科医院,我们特向社会人民群众

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行为,严格自律,争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 二、保证做到“四个心”,“五不准”。 “四个心”即:细心观察,精心护理,耐心诊治,贴心服务。 “五不准”即:不准以任何理由怠慢患者;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患者,延 误抢救时机;不准索取患者钱物,收受患者红包;不准轻率马虎解答患者疑问。 三、简化就医流程,缩短候诊时间,实行“无节假日医院”,推行节假日,双休日专家门诊,开通“绿色生命通道”。 四、根据患者病情,认真诊断,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乱开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五、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护权。 六、价格公开,规范收费,100%执行门诊不无据收费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七、安全用药,保证质量,严禁用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发药查对和告知用法制度。 朝阳妇科医院始终坚持“用特色、用疗效、用质量、用

封山禁牧工作典型事例

封山禁牧工作汇报 合水县林业局 2009年8月3日 为了切实抓好封山禁牧工作,解决全县封山禁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生态治理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县从从2009年7月10日到8月10日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县牛羊随意入山放牧的严峻形势得到了有效缓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03年以来,我县把封山禁牧作为巩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实行封山禁牧的决定》,下发了《关于在县川等四条川实行封山禁牧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封山禁牧,林缘乡镇成立了林木管护组,县林业局聘请了护林员,对退耕还林重点村的林木进行管护。同时,通过整合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财政列支、协调落实贷款等办法,新建牛羊圈舍500多间,建成冻精授配站6个,扶持群众发展设施养殖,全县散养牛羊存栏量逐步下降,设施圈养存栏量不断增长,但是,考虑到林缘乡镇群众主要经济来源靠农牧业收入等原因,加之政府扶持设施圈养资金不足,全县封山禁牧工作

出现反弹现象,使境内森林资源造成破坏。据调查,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前,我县共有养羊户2609户,养羊15.65万只。通过“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开展,我县封山禁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止目前,全县散养羊只由原来的2443户16.61万只减少到808户4.52万只,大家畜由原来的3126户7564头减少到201户718头,落实舍饲圈养羊874户2.64万只,大家畜2795户6178只。 7月9日至7月10日,我县抽调合水林业总场管护科、林业局、各乡镇、县森林派出所及各林场派出所组成四个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太白镇当天查清了全镇出山放牧情况,并对本乡出山放牧的莲花寺行政村野鸡台村民高成武、张新文等5户群众,由镇护林组说服教育和罚款处理,当天即进行了圈养,并于次日早晨召开了由乡村干部和养羊、养牛户参加的全镇封山禁牧动员大会。其它乡镇也都采取了得力措施,突击开展封山禁牧排查清理活动,全面实行封山禁牧。为了进一步扩大战果,从源头上杜绝随意入山放牧,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县政府决定从7月10日至8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封山禁牧专项整治月活动”,对入山放牧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同时,全面推行舍饲圈养,建立封山禁牧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月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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