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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印发《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接种服务,根据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0日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提高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我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

二、范围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1.县卫计委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培训和督导工作,按时完成建设和评审任务。

2.县疾控中心

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具体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建设和评审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建设房屋、设备以及人员资质、接种服务、区域责任等各项标准,规范化接种流程,

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规范化门诊建设的各项要求。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015年8月31日前将遴选出50%的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2015年申报单位报市卫计委。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50%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初审,并将结果报到市疾控中心。

3.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初审,并将评审材料报市疾控中心。

4.2017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初审,完成初审并报市疾控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重要意义,将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免疫规划工作的重点,结合正在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投入,认真做好人财物的调配,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二)层层成立组织

为保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如期完成,县疾控中心要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计划安排、实施、督导、评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解决建设和评审中的具体问题,落实各项措施,按时完成初审和资料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都要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创建和落实工作,并开展自评,做好验收工作。

(三)开展人员培训

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的《建设标准》,县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组织好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的初审工作,深入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牌发放按省文件要求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六安市规范化、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及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联系人:丁俊飞

联系电话:7356278

附件:

1.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

2.《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吴杰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袁伟县疾控中心主任

祝尊坤县卫生局疾妇股副股长

成员:俞亮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谢华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俞亮

成员:谢华侯磊丁俊飞

县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办公室电话:7356278 联系人:丁俊飞。

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

一、布局设置

预防接种门诊(简称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或社区)设置一个接种门诊。

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内,有明确的接种服务责任区。

二、房屋及设备配备

(一)房屋

1.选房

接种门诊宜选在第一层或第二层,第四层以上应有电梯。尽可能避免受种者与医院患者走同一通道,避免接种门诊与临床科室在同一楼层。2.面积

建筑面积至少60平方米;管理0-6岁儿童数如在2000-2999名之间,建筑面积至少80平方米;如在3000名以上,建筑面积至少100平方米。

3.接种场地分区

接种场所应设有候诊宣传室/区、问诊登记室/区、疫苗接种室/区、反应留观室/区。应保证候诊宣传室/区和反应留观室/区有足够面积和座椅。

(二)普通设备

配备登记台、接种台、转椅、体温表、紫外线消毒灯、资料柜、洗手池、空调、印章、印泥等。

(三)冷链设备

应至少配备2台冰箱(至少1台含冷冻室)、2个冷藏箱包。冰箱的数量和容积应适应存放农村2个月、城区1个月的疫苗接种用量。(四)信息化设备

应至少配置1台电脑、1个条码扫描器、1台打印机。有宽带网络和固定电话。

(五)宣传设备

有条件的门诊可配备平板电视机、光碟播放器等设备。

三、人员配备

(一)接种资格

接种人员均应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的资格,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徽省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年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在“安徽省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记录页加盖本次培训单位印章。每三年对上岗人员验证一次,验证合格后加盖验证单位印章。

(二)配备数量

至少配备1名专职接种人员和1名兼职接种人员。责任区0-6岁儿童数如在2000-2999名之间,接种人员至少3人;0-6岁儿童数每增加

1000名,增加接种人员1人。

四、业务管理

(一)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制定本单位疫苗与注射器储存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墙上。2.上报计划

每月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下一个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接收

(1)在接收或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

(2)接收疫苗时,索取送苗单位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领取疫苗时,也应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符合规定冷藏运输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3)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入库和使用登记:在入库前,应查看疫苗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应测量并记录疫苗的温度,应核对疫苗和注射器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入库和使用情况登记,做到冰箱内储存的疫苗数量与信息系统内的疫苗库存的数量相符。卡介苗放入红色的盒子中单独存放。

5.低温贮存: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或2~8℃避光保存,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第二类疫苗和所有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6.储备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至少储备1个月疫苗使用量,且品种齐全,不得短缺。

(二)冷链管理

1.制定本单位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墙上。

2.把冷链设备有关信息录入“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更新。

3.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测量冰箱温度,并填写“冰箱温度记录表”。应及时为冰箱除霜。平时制备适量的冷冻冰排,用于临时停电等情况。在长时间停电、停用和维修时,应及时把疫苗转移至正常运行的冷链设备中,并做相应记录。

(三)接种服务形式和接种时间的确定

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合适的接种服务形式。

(1)门诊接种:应实行按日、周或旬开展预防接种。

(2)定期巡回设点接种:农村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应在村卫生室设立固定的临时接种点,乡镇接种人员每月至少巡回开展一次常规免疫接种。对于行动困难的家庭,应安排入户接种。

(3)临时设点接种: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时,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立临时接种点,开展临时接种。

2.根据本责任区域服务对象数和接种人员数量,选择开诊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周至少提供2天接种服务,每天接种服务的时间至少3小时。城市接种门诊应在双休日安排1天开诊,以便上班的父母携带子女接种。

(四)责任区服务对象的掌握

1.确定服务对象

为居住本责任区0-6岁儿童。

2.掌握服务对象方法

(1)家长主动上门登记、接种。

(2)主动搜索适龄儿童,常见方式有:

-每月安排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健康档案、入户调查等方式,搜索本村或本社区返乡、或流入、或流出的0-6岁儿童。

-每月到当地妇幼机构和计生机构收集本责任区出生儿童名单。

-在开展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活动时,安排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每年9月底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本责任区内幼托、学校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按时为漏种儿童进行补种,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五、预防接种现场服务

(一)服务用语

在与儿童家长或受种者交谈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这十个字;并应同时伴有微笑。

(二)接种前服务

1.接种场所环境要求

(1)安全:门诊内无危险品;受种者活动区域不能接触到插座等电器、注射器和针头、玻璃、尖锐物等;室内人员不得拥挤;废弃的注射器及针头应安全存放和安全处理。

(2)卫生:室内清洁整齐、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地面无痰迹、无污物、无垃圾;室内四壁无尘,不乱贴纸张;门窗明亮。操作台无灰尘、无杂物;注射器等物品摆放整齐;有数量适宜的有盖垃圾桶。张贴醒目的“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等提示牌。

(3)便捷:受种者在医院门口能看到醒目的“预防接种门诊”标牌或指示牌;进入接种门诊时,能看到醒目的候诊宣传区、问诊登记区、疫苗接种区、反应留观区等指示牌;候诊和留观时,能看到预防接种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材料。有条件的门诊可增加取号叫号设施或实行数字信息化接种流程。

(4)宣传:张贴预防接种告知书、预防接种流程、安徽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与接种禁忌、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信息、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等。

宣传内容应当客观、科学,具有针对性,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不得夸大宣传、类比或者诋毁其他疫苗的作用和安全性。不允许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有条件的,可以通过QQ群、微信等网络信息媒介与受种者进行沟通和宣传。

2.接种工作准备

(1)接种人员:接种时至少有2名接种人员。接种人员数量与受种者数量相匹配;如开诊半天(按4小时工作时间计算),预约接种对象数30人左右时,应安排2名工作人员;预约接种对象数每超15人,增加1名工作人员。

接种人员按时上下岗,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2)疫苗和注射器:备有足够本次使用的疫苗品种及数量和一次性注射器。

(3)药品和器械:备好75%乙醇、棉签、1:1000肾上腺素、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污物桶等。

(4)办公用品及其他:备好“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以下简称接种门诊日志)、电脑、空调等。可直接饮用的水、汤匙、一次性杯子等。

(三)接种中服务

1.候诊宣传

(1)候诊:接种人员或指示牌引导受种者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依次排队。让等候的受种者有座位。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尽量不让受种者排队和等候的时间超过半小时。

(2)宣传:室内有预防接种常识的宣传栏、或宣传册、或视频等。2.建证建档

实行“谁建档、谁迁入,谁负责全程免疫”的原则。不得任意对未全程免疫儿童从客户端迁出。

(1)建立预防接种证和电子档案

必备条件:一是未满月或刚满月的儿童;二是没有在其他接种门诊建证;三是打算长期居住本接种责任区。

需要资料:一是儿童的出生证和《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第三联》),如无,则要家长说清原因;二是儿童母亲和/或父亲身份证,至少1人为原件;三是儿童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本接种责任区的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等)。

操作过程:审查儿童家长提交的资料,对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电子档案;建证建档时,不可漏项,不出现姓名、出生日期、母亲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的填写和录入错误。对不符合的,请儿童家长补齐资料或按属地管理的政策予以配合。

(2)办理迁入手续

必备条件:一是返乡或流入的6周岁以下儿童;二是已在其他接种门诊建证;三是打算长期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或已经连续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时间≥3个月。

需要资料:一是接种证,如无,则要儿童家长说清原因;二是儿童母亲和父亲身份证,至少1人为原件;三是儿童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本接种责任区的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操作过程:接种人员审查儿童家长提交的资料,对同时符合上述3个

条件,为儿童办理迁入手续;省内儿童应从省平台下载电子档案,并与接种证核对,不得重复建立电子档案;省外儿童应建立电子档案等。对不符合的,请儿童家长补齐资料或按属地管理的政策予以配合。(3)办理临时接种手续

对于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时间小于3个月的6周岁以下返乡或流入儿童,其监护人要求接种1-3剂次疫苗的,应参照“(2)办理迁入手续”执行。

3.问诊登记

(1)查验:查验受种者的接种证和电子档案,并与受种者核对其姓名及出生日期、预约接种的疫苗,询问电话号码是否修改等。

(2)问诊:详细询问受种者,自出生后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或经常生病,是否患有哮喘、皮疹、牛奶过敏等过敏性疾病,以前接种疫苗是否发生过不良反应,近期是否患有发热、咳嗽、腹泻或其他不舒服症状等。将上述询问结果分别记录在接种证、门诊日志和电子档案上。

(3)建议:根据受种者的病史、现在身体状况、疫苗使用说明书及接种禁忌等,提出接种、缓种或不予接种的建议。必要时建议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接种的,做好解释工作和提出医学建议。

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4)登记: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在门诊日志上记录接种的疫苗名称及第几剂次,并要求受种者签名。

(5)告知: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口头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的品种、预防的疾病。解释第二类疫苗的自费自愿、知情同意的接种原则和收费标准;在未征得受种者同意前,不得安排接种第二类疫苗。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可以以书面形式告知。

(6)收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免费;第二类疫苗接种收费,收费的标准要符合规定,收费后应开具接种单位的正式收据/发票,禁止收费后不开具收据/发票的行为。

(7)时长:接种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长不少于5分钟/人。

4.疫苗接种

(1)查验:查验受种者的接种证,并与受种者核对其姓名及出生日期、此次接种的疫苗及剂次。

(2)检查疫苗:从冰箱中取出疫苗后,检查疫苗品名是否正确,外观是否正常,效期是否有效。接着,摇匀疫苗、消毒开启部位。

(3)检查和消毒接种部位:仔细观察接种部位的皮肤是否正常,触摸皮下是否有包块。如有可能,避开上次接种的部位。如无异常,用75%酒精消毒皮肤。

(4)抽取和注射疫苗:摇匀疫苗(吸附制剂应用力摇匀),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规定的剂量,并按规定的接种途径和技术注射疫苗。注射完后,用新的无菌干棉签轻压注射部位。如为口服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用凉开水送服。

(5)安全注射: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

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6)告知:请受种者把干棉签轻压注射部位1分钟,不要揉,并把用过的干棉签扔垃圾桶。告知接种后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要求受种者在疫苗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不舒服等症状,及时报告给接种人员。

(7)登记:当场在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接种部位、批号、生产厂家、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签字;并录入客户端。(8)预约接种:口头预约受种者并用铅笔在接种证上预约下次接种的疫苗和时间。

(9)时长:接种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长不少于5分钟/人。

5.现场留观

(1)安排休息:接种人员或指示牌引导受种者在留观室坐下休息,室内应确保每位受种者有座位。

(2)巡查:应至少每20分钟到留观室查看一次,询问受种者是否有不适症状。

(3)告知:如观察受种者接种30分钟后没有任何不适,告知受种者可以离开接种门诊,强调回家后要留意近几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脸色发白、发高烧、或接种部位大面积红肿等,及时就医。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接种医生。

6.反应处理

(1)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刻采取皮下注射1:1 000肾上腺素等措施,并要求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参与救治。救治后,及时

报告给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2)晕厥:如果出现晕厥,保持安静和空气新鲜,平卧,头部低下,肢抬高,同时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可给予喝热开水或热糖水,短时间内即可恢复。经过上述处置后不见好转,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要求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参与救治。

(四)接种后服务

1.审核记录

当天检查门诊日志和客户端电子档案,补填“疫苗批号”和“生产厂家”,避免缺项和错误;核对疫苗使用支数和接种剂次数是否相同,避免错误接种疫苗。

2.搜索未种

每月至少一次在客户端上搜索“逾期未接种儿童”,采用电话、QQ等方式联系这些未种者。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分别处置。

(1)联系上逾期未接种儿童,如未外出,应预约接种时间;如外出,应告知到当地接种单位接受接种。

(2)联系不上逾期未接种儿童,如属于本责任区的儿童,交由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如不属于本责任区的儿童,本门诊接种人员应上门入户调查未接种原因。

(3)联系上的逾期未接种儿童已外出,如外出至省内其他地方,不得主动从客户端迁出电子档案,应在客户端注明外出地点和调查人员;如外出至省外3个月以上,应主动从客户端迁出,并在客户端注明外出地点和调查人员。

3.反应回访

对留观时出现反应的受种者进行电话回访,直至受种者痊愈或去医院就诊。

4.投诉处理

接种单位负责人受理服务投诉,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处理,在5个工作日内给受种者答复,并负有受种者满意度调查的责任。

5.废物处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及器械、用过的或者报废的疫苗。

六、资料管理

(一)纸质资料

1.责任区区划和人口资料

每年责任区内的行政区划、总人口数、<15岁分年龄组人口数、出生儿童数、流入和流出儿童数、学校和幼儿园的名单、新生和在校生数。2.疫苗储运和使用资料

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疫苗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第三联)”、“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入托入学查验资料,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等资料。

3.冷链资料

冷链设备资料,“冰箱温度记录表”。

4.文件等资料

上级和本级有关免疫规划的文件、宣传、培训、督导等资料。

5.收集、整理、归档

至少每年年底收集、整理一次资料,下一年度初归档资料。

(二)电子数据

1.安徽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

当天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疫苗及其接种数据,并24小时内上传和用移动硬盘或U盘备份。

2.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当天录入疫苗、冷链设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数据。

七、工作指标

(一)建证建档率

儿童建接种证和建电子档案率达95%。

(二)接种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接种率达90%;

2.含麻疹成分疫苗8月龄及时接种率达90%,各剂次达95%;

3.本单位接生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品种齐全率

接种门诊内储存品种齐全率达100%。

(四)疫苗及接种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整率

1.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网页上,疫苗关键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

整率达到100% ;

2.客户端上,儿童基本信息和接种关键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整率达到100% ;

3.门诊日志使用的正确率和完整率达100%。

(五)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和补种率

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

2.补种率达95%。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知晓率

1.受种者服务满意度达95%;

2.种者预防接种常识知晓率达90%。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怀远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 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中疾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中疾控免疫发〔2015〕17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 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 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查验疫苗种类 根据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C群流脑结合疫苗(CMPV-AC)、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 疫苗种类 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 2岁儿童3岁儿童 4~5岁儿 童 ≥6岁儿童 乙肝疫苗3剂3剂3剂3剂 卡介苗1剂1剂1剂1剂 脊灰疫苗3剂3剂4剂4剂百白破疫苗4剂4剂4剂4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 2剂2剂2剂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2剂2剂2剂A、C群流脑结合疫 苗 2剂2剂2剂2剂 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1剂1剂1剂 A+C群流脑疫苗1剂1剂2剂白破疫苗1剂合计18剂19剂20剂22剂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 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 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 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 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 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 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 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 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 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县依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10年9月份完成了19个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并经市卫生局复审认定18个市级预防接种门诊,其中寺前镇中心卫生院、韦庄镇中心卫生院、交道镇卫生院、雷家洼乡卫生院、尧头镇卫生院、庄头乡卫生院、赵庄镇中心卫生院、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善化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被市卫生局初审并上报申请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迎接省卫生厅对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再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 二、各单位已通过市级认定的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已申报的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对照《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见附件1)、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附件2)或者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的必备条件(附件3),做到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是系统性经常性的技术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预防接种服务

工作经常化、持续化。每月在集中预防接种日之外,继续坚持单支包装疫苗实行日接种,使预防接种服务日保持在15天以上。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三、各单位务必于本周重新将预防接种门诊自查完善到位,卫生局将组织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附件2: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附件3: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预防接种基本服务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逐步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预防接种管理项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保持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含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98%以上)。 (二)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实 施工作。 (三)在全乡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1、覆盖全村。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流脑(A群和A+C群)、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继续在全乡范围实施。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兔疫活动覆盖全部目标儿童。 (二)内容 1、常规接种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因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采用过渡期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或麻腮疫苗,不足的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免疫程序,根据分配计划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第3、4剂次,不足部分继续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2、脊灰减毒活痪苗强化免疫对象为0-4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 3、发生炭疽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应急接种。 三、组织实施 按照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乡卫生院要求,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1、数字化门诊基础建设标准 1.1 房屋配置 (1)预防接种门诊与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100m 2的专用房,建议150 m2以上;设立候种区(用于接种等候和宣传教育)、预检区(身体状况询问)、登记区和接种室(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室、冷链室,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哺乳室。各室(区)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区)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区)进行。 (3)接种室有条件设立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室(区)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台不少于3 个,负责卡介苗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设专室/区/ 台接种。 (4)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1.2 硬件设备配置 (1)等候和留观区:等候区须有取号机,有电子大屏幕(显示候种者姓

名、等候流水号、接种室或桌号、受种疫苗品种);留观区配置显示设备,显示每名受种者姓名、留观开始与结束时间,同时可单独配备电视机、播放机等音像宣教设备和婴幼儿画册、玩具等。 (2)预检台(桌)、登记台(桌)、收费台(桌)、接种台(桌):每张工 作台(桌)配备电子LED屏,电子LED屏须显示取号流水号、疫苗受种者姓名等信息;接种台还需显示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 (3)语音提示设备:按信息系统要求配备语音提示设备,实现受种者进门取号,依次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和留观,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幕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杜绝排队拥挤和无序接种等现象。 (4)有条件的门诊可以配备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等区域,并配备数据储存和上传的相应设备。 (5)有条件的预防接种门诊每台冰箱和冰柜可安装温度监测仪设备。有 条件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断电延时至少10分钟。 1.3 接种工作人员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开诊时,工作人员不少于6 名,其中询问诊筛查专职医生1-2 名,登记工作人员1-2 名,接种专职人员2-3 名,留观巡查和异常反应处置专/ 兼医生1 名。医生和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来自:好http:///)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整体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为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一个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个儿童保健门诊和一个妇女保健门诊。 二、建设原则。按照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用房,市卫生局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设备、设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建设基本用房,并达到相应的面积和基本装修要求,经市上验收达到基本要求后,给予配发相应的设备。 三、时限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XX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三个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因国债建设项目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暂时提供不了房屋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出具书面申请,方可延迟建设时限,但最迟不超过20XX年12月底,超出此时限者,市卫生局不再负责配备基本设备和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要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时限和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真正把这项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乡镇卫生院在准备建设用房时,要统筹规划,把三个规范化门诊尽可能安

2017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让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是保护儿童免于疾病侵袭,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我国计划免疫工作开展30多年来,适龄儿童接种率不断提高,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身体健康起到重要作用。为广泛开展预防接种的社会宣传,1986年我国将每年的4月25日确定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距今已连续开展31年。世界卫生组织将4月份的最后一周定为“世界免疫周”,旨在促进使用世界上最有效的卫生工具之一——疫苗,来保护所有年龄层的人预防疾病。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达到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社会影响力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今年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为:“预防接种——孩子的权利,社会

的责任”。 (二)区级活动 1、现场活动 4月25日,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以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相关工作人员联合在xx区政府附近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同时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为儿童喂服脊灰糖丸,看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区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2、媒体宣传 (1)活动周期间,在泰安日报专版刊登关于我区免疫规划工作开展和疫苗相关疾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文稿。 (2)活动周期间,在xx区电视台频道滚动播出免疫规划宣传节目。 (3)活动周期间,区疾控中心负责印发宣传材料。 3、活动周期间,要认真分析本地免疫接种情况,统筹安排各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三)乡镇(社区)级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关活动。 1、活动周期间,至少开展1次宣传活动。 2、活动周期间,至少举办1次乡村医生预防接种培训。 3、活动周期间,撰写1-2篇关于预防接种的宣传报道。 4、活动周期间,更新1期免疫规划内容的宣传栏。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六类预防接种门诊。 二、设置标准 (一)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分为达标、A、AA、AAA四个级别,到2018年底每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接种门诊。 1.房屋配置 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地上三层以内,三层以上须配备电梯。必须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门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级别越高相应面积越大。门诊必须设有候种观察室、预诊登记室、接种与冷链室、门诊办公室,各室和各接种台必须有醒目标志。门诊必须配有电脑实行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 2.人员配置

门诊免疫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包括兼职人员),级别越高所需工作人员越多。免疫规划门诊日人均接种数每超过25针次,必须增加1名免疫服务人员。免疫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医执业证书,包括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或助理护士执业证书等,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免疫规划业务培训。 3.疫苗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须做好疫苗领发登记,所有疫苗必须从全市统一疫苗供应渠道领取。按要求完成疫苗计划与疫苗使用的统计与上报,记录疫苗使用各个环节的温度记录,规范使用和存放疫苗。 4.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疫苗储存冰箱与冷藏包,疫苗储存冰箱总容积至少达到一个月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量的2倍,并配备自动温度监控系统。冷链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各种冷链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5.接种器材与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消毒用紫外灯、消毒药品。用于对接种对象的健康体检的医疗药品,药械等耗材。门诊必须配备急救箱(内装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和呼吸兴奋剂等药品)和氧气装置,且门诊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6.免疫接种服务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2020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施方 案范文 Document Writing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根据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和省卫生厅建立全省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决定,以形成国家、省、市、县、乡预防接种信息网络体系,保障我县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和国家、省、市、县、乡免疫预防接种网络体系,实现全县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与管理。 二、具体目标 1、20xx年完成全县的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并正常运行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2、已使用并将继续使用其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软

件地区,必须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集成标准》的要求,对应用软件进行调整,按照时间安排实现与国家、省、市、县级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 三、系统的基本功能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分为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和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两个部分,系统的基本功能为: (一)接种点基本服务和管理功能 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接种人员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当天接种的疫苗、冷链运转等情况进行登记,完成免疫服务基本资料的建档。每次儿童接种后及时将接种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对下一次接种进行预约。通过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将流动儿童的接种信息下载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中,完成对流动儿童的接种。利用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可以随时对儿童接种情况进行查询、统计,还可以打印预约通知单、统计结果和接种卡证。 (二)国家、省、市、县级对接种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功能 各级通过国家用户权限管理系统授权登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儿童的个案信息实现对儿童接种个案信息管理;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对一、二类疫苗的接种情况和流动儿童接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上传下载日志分析接种点上报的个案数、频率、及时率、成功率,及时发现接种点常规免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 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金寨县规范方案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关于印发《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接种服务,根据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0日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提高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我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 二、范围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1.县卫计委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培训和督导工作,按时完成建设和评审任务。 2.县疾控中心 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具体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建设和评审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建设房屋、设备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1 接种服务形式 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2 房屋配备 2.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2.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2.3 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2.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2.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3 设备器械配置 3.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3.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台上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3 季节性接种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医学教育`网整理。 3.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3.5 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只(每苗1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3.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3.7 备足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3.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4 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4.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医学教育`网整理,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4.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5 接种操作

5.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5.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2005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发言稿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卫生机构的同仁: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础免疫工作质量,贯彻落实2011年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我中心关于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深化医院改革,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医疗安全,改变医院就医环境,重新规划设计业务用房,更新医疗设备,创建和谐医院为重点,狠抓了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医院规范化管理等项工作,在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具体方案总结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预防和有效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保护辖区内人民群众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三、具体实施内容 1、服务能力部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③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和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④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⑤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

学生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1)

学生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起病急,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和流行。近年我区流感发病率和发病数均呈逐年升高趋势,在全省发病率排位不断靠前。学生是我区流感高发的重点人群,尤以3至14岁年龄段为主, 每年约有90%以上的流感暴发疫情发生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流感防控工作已成为流感防治工作的重点。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发生与流行最便捷和有效的手段。为指导我区学生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 提高我区学生群体流感疫苗免疫覆盖率,降低在校学生流感罹患率,减少和控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流感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 三、实施原则、对象和内容 (一)实施原则 按照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进行流感疫苗接种。 (二)实施对象 1.3岁及以上托幼机构儿童; 2.所有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所有本国和外籍学生)。 (三)接种用疫苗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三价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 (四)接种原则 1.接种时间:在流感流行期到来前对受种者完成免疫接种;未在流行季前完成接种的对象,可于流行期正常接种。 2.接种剂量/剂次:根据疫苗说明书要求; 3.禁忌症: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及流感疫苗说明书上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者。伴或不伴发热症状的轻中度急性疾病者,建议症状消退后再接种。 四、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区卫健局 组织成立榆阳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明确各接种单位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加强与教体局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区疾控中心 负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辖区内流感疫苗的需求统计、采购和接种安排;及时收集、统计和上报疫苗接种情况;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 3.预防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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