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长治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长治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长治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长治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2019版

长治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3年数据研究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及发展趋势。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研究报告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 (1)

第二节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 (3)

三、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比重统计 (3)

四、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

及附加(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

重统计分析 (7)

四、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9)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9)

八、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10)

图表目录

表1: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1)

表2: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表 (3)

表3: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现状统计表 (3)

表4: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比重统计表 (3)

表5: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表 (4)

表6: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7: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6-2018)统计表 (5)

表8: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9: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 (6)

表10: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7)

表11: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表 (7)

表12: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重统计表 (7)

表13: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表 (8)

表14: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8表15: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表 (9)

表16: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9 表17:长治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0)

增值税作业答案(一)

增值税作业答案 增值税作业: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 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 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 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

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 5.85÷(1 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 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 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 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 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 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 4.25 3.74 0.1-10.62-3.4=8.52(万元) 二、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另支付运费500 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增值税计算公式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现。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元,税额为:*17%=元. 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7%=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元 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元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 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电力企业增值税征管现状及思考

电力企业增值税征管现状及思考

伊犁州电力企业增值税征管现状及思考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和基础产业,电力行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同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也为电力工业迅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近几年来,伊犁州直的电力行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伊犁河流域两个水电站的投产,使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增加了一倍多,标志着我州的电力从供求平衡跨越到电力输出,逐步成为伊犁州重要而稳定的支柱税源。 一、伊犁州电力行业的稳步发展,带来税收总量的持续增长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改革,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2006年,伊犁州直实现生产总值440.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4%。工业增加值38.88亿元,增长2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91亿元,增长22.61%。由此可见,工业对州直经济增长贡献巨大,加速了我州的工业化进程。伴随经济总量增长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作为基础产业部门的电力行业取得优先发展地位。2006年伊犁州直电力业直接投资9.49亿元,同比增长11.44%,发电量21867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75.99%。2006年伊犁州直电力企业共有60户,发电34户,供电26户,资产总额约85亿元,销售收入15.5亿元,同比增收4.5亿元,增长41.7%,应纳增值税1.056亿元,同比增收2654万元,增长33.6%;有27户归入国税控管的重点税源户,占重点税源户数的11.2%,入

库增值税款9200万元,占重点税源户入库总额的10.6%。电力行业对伊犁州的经济和税收作出了较大贡献。 二、伊犁州电力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状况 伊犁州直共有发电企业34户,装机容量105.8万千瓦,其中2006年新增55万千瓦。2006年发电量2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原因是当年投产新机组较多;实现销售收入5.22亿元,同比增加1.86亿元,增长60.1%,收入增幅高于发电量增幅,其原因是电价同比略有增长;实现税收7038万元,占电力行业税收总额的67%,同比增加2684万元,增长61.6%;总体实现了电量、收入、税收的共同增长,行业平均税负13.51%,同比增长了1个百分点。 1、火电的经营、税源分布情况。发电企业中,有火电厂四户,装机容量为19.08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18%,全年发电量10.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0.5%,同比增长7.7个百分点;售电价格增长10.8%,两因素促使应税销售收入完成2.79亿元,占发电收入的53.4%,同比增长19.6个百分点;应纳税额3357万元,同比增长8.9个百分点,税收负担率12%,较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税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06年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升,致使进项税额同比增长59.2%。 2、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水电的经营、税源分布情况。水电企业中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的电站三个,装机容量8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78.5%,2006年发电量13.2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

上海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上海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数据解读报告对关键因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数据解读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比 重统计 (3) 四、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本年应交增值税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重统计分析.7 四、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2018年增值税计算题

1.南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以纳关税1 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厂2009年6月份发生的购销业务如下: (1)从粮管所购进小麦20万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95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价款70000元,取得收购凭证;

(3)销售自制的面粉,开局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80000元;销售挂面,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60000元;销售食用植物油,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 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某自行车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自行车,2009年9月购销情况 如下: (1)外购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进项税 额20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30000元,未取得专用发票; (3)向当地百货商场销售8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百货商场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4)向一特约经销店销售6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并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8000元,受到运费发票; (5)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增值税率为17%,B产品增值税率为13%。10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A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100000元,增值税187000元,款项已 存入银行。 (2)销售B产品取得含税收入及运输包装费915300元,款项已存银行。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退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计算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应退税额= FOB 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增值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精品】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对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不合理。税法规定,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既不允许抵扣,也不退税。这种规定实际上虚增了税基,不太合理。因为,企业赊销商品形成的应收账款不但包括应收的货款及价外费用,而且还包括应由购货方负担,由销货方代缴的增值税款(销项税额)。由于种种原因,应收账款难免发生不能足额收回或完全不能收回的情况,从而造成了企业的坏账损失。这样,企业不但货款有去无回, 而且还要赔上一笔不应由自己负担的增值税款。在企业普遍感到资金紧缺和债务负担过重的形势下,这一制度的规定对企业无疑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 2.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一致性。税法规定,确定销项税额的原则与财务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相一致,采取的???权责发生制。但作为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其确认采取的却是收付实现制。这使得同一计税基础实行两种不同的原则,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配比,使得人们难以从销售收入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大大降低。另外,其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也已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 3.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时间缺乏统一性。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是:工业企业为购进货物入库后;商业企业则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包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也应以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从资金时间价值角度分析,这表现出税负不公。诚然,这样做可以避免商业企业采用"虚拟业务"的方法逃避纳税,但这也可能会给商业企业造成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当企业分期付款时,实际上就已经支付了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何非要等到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后才能申报抵扣呢按理而论,不管什么企业,只要支付了税款,就完成了纳税义务,就拥有了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税法的制定切不可因为担心企业侵占政府的利益,就不顾政府侵占企业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4.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税法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按不同办法对其计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按照实际付出的买价和采购费用计人存货成本,不包括已纳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增值税法规规定价税分离的要求。但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不能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便不能抵扣,只能计入存货成本。于是,同一企业的同一购进业务,成本的范围却一致。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存货成本,不论是否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包括已纳增值税。这使得不同企业的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5.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要求,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税法要求编制增值税纳税申请表,两张报表的编报均为反映增值税纳税活动的信息。但它们都没有详细列示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和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有关规定而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也未反映收取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这种报表结构和内容,既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监管,也不便于有关方面对企业涉税理财活动的了解。 二、几点建议 1.允许应收账款中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可以部分抵??或退还。坏账,也就是纳税人一部分价款或全部价款不能收回。由于销项税额的确认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所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单位计价成本为10元/公斤 [ 标签:工业企业, 计划成本核算, 计价成本]暖歌,浅唱2012-01-03 19:00 ,2002年4月有关甲材料的资料如下:1、“原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2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贷方余额7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期初借方余额38800元。2、4月5日,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并验收入库。3、4月20日,购入甲材料8 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5400元,增值税14518元,银行存款支付,未到达。4、4月25日,收到材料短缺40公斤,经查为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出材料11000公斤,用于生产。问题:1、对上项有关业务编制会计分录,2、计算本月甲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3计算并结转本月发出甲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4、计算本月末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满意答案 1.4月5日: 借:原材料——甲材料40400 贷:材料采购38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1600 4月20日: 借:材料采购85400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14518 贷:银行存款99918 4月25日: 借:原材料79600 借:材料成本差异5800 4月30日: 借:生产成本110000贷:原材料

2.本月甲材料的成本差异=5800-700-1600=3300 3.发出材料应分担的材料成本差异=3300/140000X110000=2592.86 4.本月甲材料月末实际成本=30000+3300-2592.86=30707.14 1.金融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3.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包括三个步骤: (1)取得时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时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面举例说明。 【例1】购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增值税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是上述两类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征收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适用当期购进扣税法时,计算税额需要确定两个关键环节:一个是销项税额的计算,一个是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的确定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情况。 注意:如纳税人将价款和税款合并开具普通发票,其所收取的销货款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此外,纳税人所收取的价外费用一律视为含税金额,也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金额,并入销售额征税。 换算公式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属于一般纳税人时,要区分是不是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如果是,那么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如果不是,再根据货物适用17%或13%来具体确定。当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应按规定的征收率换算。 (2)进项税额的确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凭证条件;二是时间条件。 ①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条件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而向销售方支付的进项税额,必须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才能抵扣。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运费的结算单据。 第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 因为这两种凭证已注明了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纳税人计算,应根据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核算进项税额;第二、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第三、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和建设基金,按7%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②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时间条件国内购进普通货物: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3%=含税销售额/(1+3%)×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2%=销售额/(1+3%)×2%(三)

软件开发公司缺进项:解决增值税方案

软件开发公司缺进项:解决增值税方案 一、软件开发行业现状 从当前社会发展来看,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信息传递基础,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发展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实现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对软件人才的需求已达20万,并且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在未来5年内,软件行业人才得需求可能会出现供大于给得现象。 从2008 年至2015 年间,中国软件行业市场总量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软件行业业务收入从2008 年的7572.88 亿增长到2015 年的42847.92 亿,年复合增长率为28.09%。2009 年软件行业收入为9513.03 亿,同比增长25.62%。往后三年软件行业为软件行业的高速增长期,收入分别为13364.02 亿、18467.93 亿和25022.34 亿,同比增长分别为40.48%、38.19%和35.49%。2013 年至2015 年,软件行业收入为30587.47 亿、37026.42 亿和42847.92 亿,同比增长分别为22.24%、21.05%和15.72%。 目前看来软件开发行业发展前景不错,现在一般略有规模的中大型企业,都会设立自己的IT部门,用于处理公司事务,其中消费电子行业和通信设备行业对软件开发类人才需求更加迫切。

二、软件开发行业面临的问题 1.开发效率不高,客户需求变更 我们知道项目型软件公司每接到一个新的项目就会安排一组人员进行项目开发,开发效率越高就能接更多的项目,更早地收到客户的尾款,而软件开发公司实际情况是客户需求经常会有各种变更,软件项目要面对无休止的需求变更,如果在项目的整体设计时没有考虑到这些变更将会造成项目的延期,由于开发成本的升高而导致项目亏损甚至失败,再加上一些其它意外状态使得项目交期一拖再拖,则可能无法按期交付,有时候还面临客户追究违约责任。 2.缺少成本进项,利润虚高 软件开发中信息技术服务的增值税抵扣,企业进项结构包括设备采购、研发、业务宣传、广告、推广等,其中设备采购往往是企业创立早期采购,不可能每个周期都有大量的设备采购,所以后期进项税额是较少的,进项少的话就会导致企业账目利润虚高,企业增值税增加。且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大部分是员工的工资薪金,而工资不能当做增值税进项抵扣,同样的在产品宣传推广的时候,给到渠道方的服务费也是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票,这样也会增加企业税负压力。 同时软件开发业还面临着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东分红。在巨大的税负下,公司想要利益最大化,不妨可以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

增值税练习2――主观题部分(答案)

1.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 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计算: 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答案】 销项税=1500×20%×(1+10%)×17%=5610(元) 进项税=25500×(1-10%)=22950(元) 应纳税额=5610-22950=-17340(元) 2.甲企业(工业企业)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货款20万元,支付丙企业(运输企业)运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将收购农产品的10%作为职工福利,l5%捐赠给灾区,其余作为生产材料加工食品,所加工的食品在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并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5.74万元。计算: 甲企业和丙企业应纳税额。 【答案】 甲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20×13%+3×7%)×90%=2.53(万元) 甲企业捐赠的销项税=【20×(1-13%)+3×(1-7%)】×15%×(1+10%) ×13%=0.43(万元)甲企业销售货物的销项税=25.74÷(1+17%)×17%=3.74(万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0.43+3.74-2.53=1.64(万元) 丙企业运输收入营业税=3×3%=0.09(万元)

3.某省甲市佳盛粮油有限公司,以外购农产品加工生产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业务。该公司 2010年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给消费者豆油2000公斤,每公斤6元(不含税),开出普通发票; (2)用自产豆油若干公斤与农民换取橄榄仁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5000元,橄榄仁已验收入库; (3)销售给邻省乙市某酒厂高粱5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600元,该粮油公司收到货款的同时,还收到代垫火车运费2000元(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的付款单位是佳盛粮油有限公司); (4)按规定价格销售给某县救灾办公室3万公斤大米和面粉,收取价款5.8万元,按相关政策,该大米和面粉业务属于免税的项目;销售食用豆油9000斤,收取价税合计总价2.2万元;(销售给某县救灾办公室的粮食系自农场购进的免税粮食,账面成本为4.1万元,已在购进当月申报抵扣) (5)自当地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购进5万斤的小米,共支付价税款6.1万元,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 (6)29日该粮油公司采取代销方式给某商场发出玉米油一批,不含税价格800元。9月30日该商场提前付清价款,粮油公司开出了收款收据,约定在货物销售时开具专用发票; (7)受委托为某农户加工脱水蔬菜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加工费200元。为某商贸企业加工调料制品——大料,开具普通发票注明加工费15000 元。 根据以上资料逐项计算9月份该粮油公司应纳增值税。 【答案】 (1)销项税额=2000×6×13%=1560(元)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基本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注: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情报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 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采用价外计税方式,用不含税价作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中不包括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违约金、 滞纳金、代垫款项、运输装卸费等以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客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 为实际采购成本。这个公式涉及的货物不涉及消费税的,公式里的成本利润 率率为10%。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成 本利润率,为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 4、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⑶购进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注:扣除率13%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异同 一、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定义 1、增值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是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是销售代销货物;三是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是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是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

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两种视同销售行为的区别 1、两税视同销售涉及对象的表述、范围和口径不一致 从上述两税对视同销售所涉及对象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货物”,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对象强调的是“资产”,两税对视同销售对象的表述不一致。但我办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使用“货物”一词更强调视同销售对象的流动性,主要是指企业用于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但实际上,从增值税税法的规定来看,增值税需视同销售的货物也包括了固定资产,如企业使用的机器设备。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使用“资产”一词,强调的是因所有权发生变化而可能对企业产生损益影响的所用财产和物资,不仅包括企业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商品和各种原辅材料、半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而且也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包括不动产),可见,所得税使用的“资产”概念其范围更为宽广。 另外,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和第五条的规定还可以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仅涉及货物的转移和混合销售。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不仅涉及货物的转移(主要指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的非内部处置资产),

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探讨 【摘要】: 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值税会计核算中许多不合理制度带来的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 【关键词】:增值税会计核算税务改革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概述 1.增值税简介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纳税义务人可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所论述的是一般纳税人。 2. 增值税会计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企业购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相应加工劳务时,应该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并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某一会计期间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即为本期应纳

增值税额。 具体来说,一般纳税人企业应该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和“进项税额转出”等明细科目;同时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等明细科目。 3. 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的意义 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所以,做好增值税会计核算,不管是对于国家还是企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财政是国家的血脉,税收是国家耐以生存的基础,而增值税又占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所以,制定正确的增值税核算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文化,教育,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通胀的压力及融资困难等原因,使得这些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而正确地处理增值税核算,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盈利,使得中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随后进行了两阶段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消费性增值税,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以及税法法规与会计法规的不一致,使增值税会计核算出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版)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2009年版) 1、购入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 2、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3、取消原增值税政策中对于矿产品的13%优惠税率,对其恢复17%的法定税率 4、小规模纳税人取消了工业与商业的差别,增值税税率降为3%

续表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题

增值税计算题 1、某电视机厂为一般纳税人,2003年5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彩电显像管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为500万元。 (2)进口大型检验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为20万元。 (3)向本市某大型电子产品批发市场销售21寸彩电10万台,出厂单价为2000元(不 含税),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向 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4)无偿提供给本企业招待所21寸彩电100台。 要求:计算该厂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据普

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运输费用6万元。 (5)向农民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2年5月应纳增值税。 3、某家具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直接销售给商场取得收入250000(不含税),为某宾馆制作家具一批,售价600000万,以分期收款方式结算

货款,合同规定本月应收货款150000元,月末实收100000元,零售家具一批,价款20000元,另收取运费1000元,本月购入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税款51000元,本企业装修展厅用了原料一批,价款50000元。 要求: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应纳增值税额。 3、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期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本月生产两种产品,其中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 4、销售B产品一批售价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认为B产品定价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由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B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