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五篇)

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五篇)

宗教工作自查报告(五篇)

**年以来,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统战部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天全“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和兴业乡“和谐兴业,业兴民富”作出了贡献。现将今年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确保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乡先后成立了以主持乡党委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和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村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民族宗教工作乡、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乡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切实加强了同党外

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乡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乡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整合了各方资源,协调各方关系,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计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建章立制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宣传,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推动兴业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在推动非公经济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等方面有新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新发展。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加强了对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县对我乡目标考核要求,将年度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对村的年终目标考核。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了政治引导,为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凝聚了共识。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

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指导推动了全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发挥优势作用,为我乡发展振兴、脱贫攻坚凝聚了力量。组织、引导乡内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围绕实现县委提出的“绿色发展、特设发展、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兴业乡“和谐兴业,业兴民富”的目标建诤言、献良策。凝聚力量,做好了统战部所联系我乡贫困村——复兴村的脱贫摘帽工作。积极引进茶叶加工企业入驻该村,建设村集体茶叶基地,使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摘帽要求,今年实现了村摘帽。同时,通过示范带动,也引导该村贫困户调整产业结构增收。

配合市、县委统战部开展林竹产品加工、玄武岩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引进项目,推动乡域经济发展。积极探索乡域内民营企业向上游和下游产业发展,开展以商招商。其中,玄武岩矿业生产改制,扩大了生产规模和生产范围,为群众增收、脱贫攻坚创造了条件。

(三)维护了团结稳定,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做好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我乡境内主要是彝族)。继续开展纠正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的工作,推动建

立长效机制,把自主移民和生活困难的彝族同胞纳入了脱贫攻坚管理。

切实强化宗教工作。抓好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我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宗教工作乡村两级工作网络,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落实处置宗教问题工作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没有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私设聚会点等宗教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统战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级联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和服务乡域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乡统战干部很难静下心来学习统战理论、统战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工作效率不够高,特色亮点工作不显著,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方法点子不多,缺乏工作特色。

三是协调沟通不够,工作运行困难,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联系、协商、沟通工作不够,工作运行还存在一定问题。

四、下一步的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顺利推进兴业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下一步我乡将从一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对我乡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化领导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队伍建设,解决更好的有人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宣传,进一步解决为什么要和怎样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问题。

根据市民族宗教工作亮点小组办公室《**年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蚌族宗组办〔**〕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工作,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学习宣传政策。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年我局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局主要领导经常亲自过问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直接抓,并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民族宗教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做好工作范围内涉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目前,全市商务系统未发生一起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

2.细化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局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考核内容,细化责任,结合我局考核工作实际,完善相应制度,确保我局民族宗教工作有组织、有制度,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任务,维护民族团结。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认真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局现有少数民族干部2名,局领导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使用,多次通过谈心指导工作开展。加深与对口帮扶单位五河县上营回族村的联系,多次走访慰问,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开展帮扶工作。

4.积极引导,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开展调研宣传,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商贸企业,积极引导商贸经营户尊重不同信仰,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及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宗教局的指导下,我乡的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地区特性,采取因地制宜抓重点,突出特色创新路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全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一、基本情况

积善乡位于嘉陵区的西北方向,距嘉陵城区42公里,全乡辖11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共有人口1**多人,外出打工7000余人。全乡有合法寺庙2座(积善乡银顶山寺、积善乡青龙寺),未开放场所4座(二长沟村桐子垭、柿子沟村玉皇宫、天宝宫村玄天观、会元宫村严家湾),有5座正在进行宗教活动,有1座已经荒废。

二、增强责任感,真抓实干

切实增强使命感。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明确了副书记何姝为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张亮为专职助理员,半年主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一次,做到任务明确,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自查,全乡的宗教工作正在由序开展,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宗教场所未开展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文化“四进”合法开发宗教活动。

整改措施国旗进宗教场所,要严格按照国旗法实施;法律进宗教场所要有法制宣传栏,有法律学习记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要有宣传栏;要有中华优秀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氛围。

整改时效 2018年9月20日前

2、未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在宗教界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学习。

整改措施及时在宗教界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学习

整改时效 2018年9月20日前

3、指导合法宗教场所成立管理委员会,指导换届调整人员。有任命文件,宗教场所管委会能正常到岗履职。

整改措施及时下发任命文件

整改时效长期坚持

4、年初工作有计划安排,目标考核有落实,工作有记

载。

整改措施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安排

整改时效长期坚持

5、加大对宗教工作支持力度,将宗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整改措施及时汇报党委主要领导,并纳入财政预算

整改时效长期坚持

根据市民宗委的要求,近期我办对照《**市民族宗教工作**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区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梳理,现将**区**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族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综合协调工作

1.根据市民宗委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市民宗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了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材料。

2.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二)人才干部工作

1.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举办了一期民族政策培训班,培训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两镇、社区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共计80人次。

2.健全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信息库。

(三)政策法规工作

1.开展了“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按照市民

宗委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区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召开了**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区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3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单位,各镇、社区在广场、社区、办公楼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20多条,编写民族团结宣传黑板报80多块,更换宣传栏10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新型媒体发送、转贴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信息6000多条,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标语20多天;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办和区文广局共同主办了“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场文艺演出;各部门、单位,各镇、社区通过召开民族团结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免费体检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

2.完成培育“两个共同”示范单位的创建,配合市民宗委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典型。

3.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社区)负责人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出台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实施。

4.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工商、食药、卫生、农牧、商务对全区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了2次联合执法检查,下半年集中对全区的清真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突击检查,督促准营证已经过期的清真食品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更换,新开的及时办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通知整改,准营证覆盖率95%以上。

5.配合做好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推荐**区农牧局、**区北京路街道龙门里社区、**区第二小学为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推荐刘萍、蒋雪菲、马乃为全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个人。

(四)民族经济发展工作

1.规范管理市上下达的民族专项资金和项目,并对上一年的项目扶持进行督查。

2.建立完善了少数民族企业数据库,少数民族企业底子清、有名册,重点培育、指导、扶持天丰鲜食品有限公司、阿迪莱民族餐厅、伊民茶社等有特色、有潜力的少数民族小微企业发展。

(五)社会事业工作

1.动员两镇、社区及有关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龙泉里社区组建有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的花儿演唱队、太极柔力球队、文艺健身队等多个社区文体队伍,定期举办“文化进社区、创建进万家”、“少数民族联谊会”等活动;龙门里社区举办了以“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文明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的系列文体活动;宝林里社区举办了“快乐健步走,健康你我他”的健步走活动,不断丰富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生

活,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2.开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经济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上报了调研报告。

(六)监督检查工作

1.完善“两个共同”典型单位库,充实调整区农牧局、农村信用社北京路分社、二矿清真寺和阿迪莱民族餐厅为第四批“两个共同”示范典型单位,完成18个“两个共同”典型单位的培育工作。

2.定期召开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民族政策法规专项督查,并上报了督查报告;对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进行了研判,上报了调研报告。

(七)开展执法主体建设年活动

1.规范了执法文书,建立了执法文书档案,制定了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编写了《**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手册》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并将各种规章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审批时限在**区政务网上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综合工作

1.对乡(镇、街道、社区)实施宗教目标管理,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建立了宗教事务管理绩效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

2.积极做好宗教领域维稳工作。认真排查矛盾纠纷,按时上报排查表,全年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3.支持配合市级宗教团体开展工作,与区级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4.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四证”办理工作。

5.对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动态实时掌握,4个清真寺管委会换届,我办及时做好了阿訇备案登记及寺管会成员相关资料登记备案。

6.向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印发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慈善周活动,引导和团结信教群众弘扬乐善好施、积极奉献精神。活动结束后汇总活动成效,按时上报了“宗教慈善周”信息及总结。

7.按照七号令有关规定,督促我区12个宗教活动场所上报了**年度财务结算表和**年度预算表。

8.加强了宗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及时上报宗教工作信息,努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人事外事工作

1.在“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镇、社区宗教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干80余人,培训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班子成员、宗教教职人员40余人。在宗教场所年中考核过程中,我办通过走访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

班子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及部分信教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培训人数达到50余人。我办结合安全检查及工作督查,深入各宗教场所分批次培训宗教场所寺管会成员和教职人员60人,组织集中学习了《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宗教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知识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学习与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宗教场所民主管理水平及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不仅提升了我区宗教工作干部及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也为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良好基础。

2.积极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低保、医保,做到全覆盖,养老保险、五保做到应保尽保。

(三)政策法规工作

1.制定了学习宣传《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措施》,组织街道、社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具体抓好《甘肃省宗教事务条列》的学习落实。积极落实”六五”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自查,做到了有安排、有活动。

2.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学习交流、演讲研讨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复查工作,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等,进一步推进全区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有活动安排和总结。

3.根据市民宗委关于以“三同三爱”为主题,以“三个共同、两个提升”为重点,大力加强“教风”建设,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要求,今年我区开展了以加强“教风”建设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重点以加强财务监督和安全消防等两项重要工作为抓手,从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采取六项措施,积极推进以加强“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有实施方案和总结。

4.完成《中国宗教》杂志10份征订任务。

(四)执法主体建设年活动

制定执法主体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学法安排,按计划进行宗教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专题集中培训学习及考试,不断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建立执法文书档案,落实了执法车辆。

一年来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完成了目标责任书上的目标任务,落实了民族政策法规,发展了民族经济,维护了民族宗教和谐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近年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

贯彻落实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民族经济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和宗教“四争创”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乡镇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专干,行政村有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管理组织,确定有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强化责任,每年年初县政府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和落实民族宗教五项工作机制。即: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了县抓乡、乡抓村、村抓户的纵向工作机制和组织、宣传、政法、公安、

文化、科学、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横向工作机制;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县、乡两级党校开设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课程,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县民族宗教局加强对宗教团体、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培训与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消除机制,乡、村每月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认真排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研究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县政府每年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民族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年以来,累计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200余万元。向上级争取民族发展资金65万元,其中,为北关回族村道路硬化取

资金10万元,为龙驹村人畜饮水项目争取资金15万元,为官道口村二、三组居民道路硬化争取资金10万元,为磨沟口乡龙驹少数民族村的护村大坝工程争取资金30万元。县交通局为北关村、黑马渠村修路、修坝扶持资金28万元,整修村组公路**多米。争取省基-督教“两会”为我县残疾人捐赠轮椅50辆,争取**省嘉宝利有限公司为我县少数民族学校捐赠助学资金4.5万元,资助30名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初中学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协调官坡镇出资1.5万元修缮了官坡清真寺,出资5000元修建回汉群众“连心桥”一座;北关村、龙驹村新修街道3500余米,建房屋200余间,改厕580余个,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在发展民族经济上,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共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确定经济发展项目10个,新建牛、羊、鸡养殖场5个,发展民族个体经济120余家,扶持民族企业3个,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注重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县政府高度重视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其它干部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比例配齐少数民族县、乡、村、组干部。全县共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8 名,其中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3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6名、少数民

族村干部 7名,其中女干部1名。在年龄结构上,30至40岁5名,40至50岁9名,50至60岁2名。在学历构成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6%,大专以上24%,其中重点民族聚居村村组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80%。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每个少数民族村重点培养了2-3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为村两委班子建设奠定了基础。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充分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干部档案,加强管理工作。四、加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一是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档案,由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推荐,确定了全县10名民族宗教界重点代表人士,建立了统-战及民族宗教干部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加强联系。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多层次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努力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经过认真考察、积极推荐,有1名民族宗教界优秀人士被推荐为市人大代表,5人被推荐为县政协委员,2人被推荐为市政协委员。四是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进一步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五是做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登记、备案。加强外来传教人员的管理。

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依法进行房产权属登记。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利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非法传教、家庭私设聚会点、乱塑神像、乱建寺庙等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现象,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促进了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和-谐。四是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严格实行责任制,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了村管小组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每月例会制度和重大问题应急处理机制,乡镇、村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每月进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六、切实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

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宗教活动整治工作,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以及自封传道人、非法传道人、“东方闪电”、“实际神”等各种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七、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编制、经费情况及基层情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统-战部在一起办公,人事、工作、经费都在一起管理,是一个单位。对上有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牌子,承担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内和统-战部是一个单位,内部安排有四个人主要做民族宗教工作。根据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形势的需要,**年1月12日,河南省编委下发了《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豫编(**)3号文件]。**年2 月,**市编委下发了《关于卢氏、渑池两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臵问题的通知》[三编(**)7号文件],要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从统-战部中单列出来,独立设臵,为县政府主管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省编委和市编委的文件要求,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向、县政府作了认真汇报,并向县编委起草了《关于卢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