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模板】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模板】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模板】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模板】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XX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

随着《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安徽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的正式印发和线位调整工作的基本完成,我省农村公路网络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迫切需要对农村公路网布局进行完善。为了切实做好我省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构建现代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及时开展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既是公路网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各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供给侧改革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正确认识农村公路的功能定位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政治、经济意义,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为乡镇经济服务,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三、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与城镇体系规划、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相适应,统筹脱贫攻坚和旅游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农村公路网。

(二)结构优化。加强区域路网结构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县、乡、村道的功能定位和各自规模,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

(三)衔接顺畅。注重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国省道网的衔接,提高与周边市县路网的连通性,加强与城市交通的融合,发挥综合运输整体效率。

(四)规模适当。充分考虑区域内综合运输体系布局,科学把握未来交通运输需求,合理确定市县农村公路网总体规模,实现路网供给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五)绿色发展。充分利用既有路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低碳发展理念,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四、合理确定布局规划方案

(一)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为2016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特征年是2020年和2025年。

(二)规划目标

构建路线功能明确、布局结构优化、规模配置合理、适应并适当超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农村公路网络。到2030年,全面实现乡镇通县道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乡道,较大自然村通村道,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三)总量规模

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交通运输需求和国省干线公路网规划,以及县、乡、村道的功能定位和规划目标,采用多种方法合理确定县、乡、村道的总量规模。原则上市域范围内县道规划里程为省道规划里程的2倍左右,乡道规划里程为县道规划里程的2倍左右,村道规划里程为乡道规划里程的3倍左右。

(四)命名编号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的相关要求,对县、乡、村道进行编号和命名。

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各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方案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确定;村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方案后,报市交通运输局确定。

五、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认真组织规划的编制,科学论证。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省级统筹、市级指导、以县为主”的原则,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并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乡道、村道规划编制工作;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报批规划前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县道网、乡道网规划方案进行初审,提出路线命名和编号方案,并将初审意见和命名编号方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确定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村道命名和编号;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对市级上报的县道网、乡道网规划方案初审意见和命名编号方案进行复核和确认。

(三)科学组织编制

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颁《公路网规划编制办法》要求,对县道网、乡道网分别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村道网规划可与乡道网规划合并为乡村公路网规划。

(四)依法依规报批

县道网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乡道、村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五)规范有序入库

批复后的农村公路规划路线,按照技术等级“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乡道不低于双车道四级公路,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的原则,每年结合全省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开展农村公路新增路段达标入库工作,成熟一条,入库一条。

(六)工作安排

1、2017年6月启动全省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2、2017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3、2018年1-6月,各市(省直管县)完成本辖区内县道网、乡道网规划方案初审工作和确定路线命名和编号。省厅完成对市级上报的县道网、乡道网规划方案初审意见和命名编号方案的复核和确认工作。

4、2018年9月,各地完成规划审批和备案工作。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27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