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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章节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章节说明

第一章说明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部分。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着,每100m3湿土增加¢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在±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用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16米以内按12米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米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6、石方子目系数按正常条件考虑,如遇塌方及地下水时,处理塌方及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7、装载机装土子目是专门为运输车辆承担装车工作时使用的子目,不得以机械类型、规格不同进行换算。

三、强夯工程。

1、地基强夯子目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不同巷击击数,不得以现场情况换算。

2、夯击击数是指同一夯击点夯击的次数,夯击遍数通常以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c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出现过大隆起来控制夯点夯击的次数。

3、根据地基土性质经试夯后由设计确定的不同夯击编数套用子目。

4、局部地基土含水量较大造成橡皮土的开挖、外运、回填、复夯应另行计算,套本章相应子目。

5、“地基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试夯消耗量不包含在本章子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人工挖、运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工程量,土(灰土)方回填

夯实按压实方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方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系数1.22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m2”计算。施工现

场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土方挖、填、找平的工程和大开挖工程,道路及室外沟管道不得计算场地平整。

3、原土夯实以夯实面积计算工程量。

4、人工挖桩孔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人工挖土方、沟槽、地坑等,按设计要求尺寸以“m3”计算。挖土深度大

于等于1.5米时应计算放坡,且不分土壤类别,按下表计算工程量。

放坡起点(米)1.5 放坡系数1:0.33

注:(1)计算放坡时,交接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槽、坑作基础垫层时,不论是否支模,均以垫层下表面计算放坡系数,并不在考虑垫层的工作面。

6、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在计算放坡。

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宽度表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8、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线(当基础底面有垫层时,应为垫层底面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

9、挖管道地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下表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

10、土方开挖深度以图示开挖底面到室外地坪计算。

11、土方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管道沟槽回填,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m

1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填土平均厚度计算,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所占的体积。

13、钻探及回填孔,按建筑物底层外边线每边各加3m以“m2”计算。设计要求放宽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1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回填体积。

二、机械土方。

1、土方体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为准计算,碾压工程按压实方

计算。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

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31计算。若灰土

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系数1.22计算。

2、机械场内施工的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方区重心间的距离计算。

2)铲运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中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装载机现场倒运土,自卸汽车运土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卸土区重心距离计算。

3、机械土方若需放坡和开挖(填)临时坡道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

招、投标时可暂不计算此项费用,结算时按实调整。

4、施工机械的子目选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使用的机械确定,如无规定时

可参考以下数据选用:

1)推土机推土:推土机距离在80米以内,开挖深度3米以内的土方施工。2)铲运机铲运土:运土800~1000米开挖深度在地下水位1米以上的挖运土方,并应考虑机械转向所需的场地要求。

3)挖掘机挖土(推土机辅助)配自卸汽车运土适用于运土距离在500米以上、挖掘深度8米以内、推土距离50米范围以内的土方施工。

4)装载机倒运土方适用于现场150米以内的土方运输。

5)翻斗车运土适用于运距在150~500米时的土方运输。

三、石方工程

1、人工凿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地槽底宽在3米以内,长宽比为3

以上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米以上或坑地面积大于20m2者按平基计算;

坑底面积小于20m2者按基坑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

3、地面攤座为在爆破后的岩石表面找平,按需平整面积计算。

四、强夯工程

1、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别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2、低垂满拍按1000KN·m级3边以内计算。

2004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量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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