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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操作规程(试行)

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操作规程(试行)
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操作规程(试行)

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规范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行为,依据财政部令第74号、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外地成功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是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招标失败后,由招标人向县财政局书面申请批准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公管局”)备案,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第三条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等异常情况造成投标人不足,导致招标失败申请转变采购方式的,不予审批。

第四条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审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或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宣布流标的。

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向县财政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报县公管局备案后,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人向县财政局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报县公管

局备案,书面申请中必须分析流标原因,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招

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二)招标人成立谈判小组,申请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项目

有评标委员会的,可将原评标委员会直接转为谈判小组,进行不

合理条款论证,参加评审;没有评标委员会的,必须抽取5名以

上单数专家,进行不合理条款论证,参加评审。

(三)招标人邀请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加的,视同放弃;未参加投标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

(四)原招标文件经论证后没有不合理条款,可作为谈判文件,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现场不再另行制定。

(五)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分别与实质性响应

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按无效标处理。

(六)谈判现场使用本操作规程统一制定的谈判文件模板,

明确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独立填写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原商务报价。

(七)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等异常情况,谈判小组有权停止

谈判;最终报价结束后,若谈判小组认为最低报价仍明显高于市

场价的可以不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

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

应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五条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失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审查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或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审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宣布流标的。

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失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照以下程

序执行:

(一)招标人向县财政局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报县公管局备案,书面申请中必须分析流标原因,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招标文

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二)招标人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示期满后,如有异议的,招标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

况一并报县财政局和县公管局。

(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成立不少于5人的协商谈判小组,协商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不高于采购预算且不高于供应商

原商务报价,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第六条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采购,参照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执行。一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应依法进行二次采购,二次失败时,应抽取不少于3名的专家,进行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参加评审。如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可以申请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1家,可以申请现场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不再进行公示。

第七条本规程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公管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书》

2.《转竞争性谈判申请表》

3.《转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4.《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示范文本》

5.《报价单》

附件1:

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书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编号:

三、论证时间:

四、论证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五、招标文件有无不合理条款:□有□无

六、不合理条款内容:

七、对不合理条款整改的意见:

八、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建议:

九、论证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2:

转竞争性谈判申请表

备注:1、本表1-12项由招标人负责填写,缺项不予审批;

2、流标原因分析不清的,不予审批;

3、申请一经批准应当场进行谈判。

附件3:

转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

备注:1、本表1-12项由招标人负责填写,缺项不予审批;

2、申请原因分析不清的,不予审批。

附件4:

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示范文本

一、采购单位:

二、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

四、项目编号:

五、谈判小组成员(姓名):

六、谈判小组负责人:

七、谈判时间:年月日时

八、谈判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九、谈判具体要求:

1、资格要求:

2、数量要求:

3、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

5、其他特殊要求:

十、参加谈判投标人:(名称)

十一、谈判过程记录:

十二、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十三、说明:

谈判小组认为最低报价仍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可以不确定中标候选人。

记录人:

记录时间:年月日

附件5:

报价单

备注:1、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应在控制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

招投标管理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 泽科集团重庆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 修改状态:招投标管理作业指导书生效日期: 招投标管理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使招标工作流程化,清晰化,保护公司、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避公司法律风险,保证项目服务质量,保证工作开展的及时性,特制定以 下规则。 2适用范围: 受开发公司委托由物业公司直接招标的项目、代管项目所需发生的服务外包项目,以及因物业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所发生的服务外包项目、材料采购等适合本规则。 3职责: 3.1项目管理处:负责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标准的编制,提供原供方合作情况 等原始数据统计上报资料。 3.2品质管理部:负责部门上报招标项目数据的汇总、统计,招标文件的编制, 并报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通知并发放给意向性合作单位或者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与标准内容进行审核。 3.3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负责该招标项目的成本核算(除财务无法进行成 本核算的除外)或者另行聘请该项目专业人士进行。 3.4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招标决定权。 3.5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享有决定权。 3.6招标小组:负责执行每个项目招标具体操作流程的组织,全程参与招标事 宜,根据每次招标情况不同,由品质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专项工作。 3.7评标委员会:对参与投标的各单位标书进行评审,评选出中标单位,审批、 审核按照公司授权执行 4程序要点 4.1项目招标、比价报告、日常采购划分标准

招标:预算费用金额在50,000 以上的项目必须才采取进行招标方式确定; 比价报告:预算金额在10,000- 5,000(含)元的项目采用比价方式确定。 4.2招标 4.2.1招标遵照的原则 招投标过程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如地方法规、规章或政策另有补充规定的,同时也应遵守 4.2.2.招标项目的确定: A、开发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招标的项目; B、加建改造的工程项目; C、代管项目所需发生的服务外包项目; D、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的外包服务项目、材料采购; E、供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与公司合作的; F、原供方经评审后不合格的,需重新确定合作方的; G、接管项目属开办费(开发公司)支付的项目; H、动用业主维修资金进行的项目。 4.2.3招标流程: 请详见下表

变更采购方式申请表(填写)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采购人(用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品目 编码采购品目 名称 计划总额 (万元) 涉及变更采购方式 的计划数额(万元) 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改变采购方式的主要理由邀请招标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 谈判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采用公开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 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采购金额10%。 询价□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备注 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说明: 1、本表所指申报单位是指采购人。 2、在“拟采用采购方式”和“改变采购方式的主要理由”所列项目前的“□”中选择打“√”。 3、本表相关栏目填写内容必须与政府采购计划的内容一致。 4、本表一式三份填报。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采购人(用户)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品目编码采购品 目名称 项目总预 算(万元) 此次涉及项目 预算(万元) 原采购方式招标之前是否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如有请简要说明情况) 情况一□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两家□一家□无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是□否 公证人员确认: 签字:年月日 情况二□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两家□一家□无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是□否 评标小组说明情况(可另附页): 签字:年月日 相关供应商 确认 公司 名称 1、签字:年月日 2、签字:年月日 公证人员确认: 签字:年月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备 注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说明:1、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不必填报此表。2、在所列项目前的“□”中打“√”。本表作为日后处理供应商投诉的重要依据。3、本表相关栏目填写内容必须与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一)的内容一致。4、本表一式两份填报,可另附相关材料。5、填报单位在得到财政部门正式答复前,应暂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招标总部项目操作规程(试行版)

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规程 (试行) 为了规范招标总部招标项目操作,制定本操作规程,请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文件审批和盖章 以下文件必须以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1、委托代理协议; 2、各种合同; 3、授权委托书; 4、公司规定应由公司领导审批和签署的其他文档。 以下文件必须填写业务审批单(格式见附件1)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对外发出。业务审批单应打印生成,不得手写。 1、代理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评标报告、 在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2、中标(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果通知书; 3、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信函、报告; 4、其他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材料。 二、委托代理协议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应使用公司范本(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应使用北京市财政局的范本)。委托代理协议内容有改变的,应首先征得部门领导同意方可提交委托方。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内部

请示报告的形式报公司领导签署。 委托协议签署后,业务员应将协议正本移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员保留副本或复印件在执行卷中,同时将委托协议副本交财会部。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将部门所有委托协议正本或复印件统一立案保存。 委托协议交部门领导签字时需按财务部门规定一同递交《项目收入、支出预算审批表》(附件13)报部门领导备案,相关内容、数据应尽可能详细、准确,作为部门和项目成本核算的依据。 三、招标编号 业务员应到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和填写招标总部招标编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后,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按《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统一编号、发放招标编号。 四、开标和评标的组织 1、开标和评标会场的选定 开标和评标会场应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安排。一般项目开标和评标应安排在航天信息大厦公司会议室。特殊项目经部门领导同意可以安排在其他地点。 为了节约费用,同时也为了方便工作,应尽量利用会议室。有些项目可以考虑上午开标,下午评标的办法。考虑到开评标会议的严肃性,会场只准备简单茶水,不准备水果、点心等,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部门领导。 2、评标会议用餐 在航天信息大厦会议室评标的项目,业务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外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一)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一) 1、公开招标应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不得将应当以方式采购的货物或 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发招标公告)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应报送单位 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一)》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时提供相关法律 依据和文件规定、有关证明等书面材料。 3、截止投标结束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报《申请表(二)》,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变 更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任务被取消的除外。 4、本办法第十六条中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 格预审公告、招标预告等不能代替正式的公开招标公告。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受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后,应尽快予以审核并批 复申报单位。除市场调研、专家论证、信息媒体公示等了解情况所必需的合理 时间外,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3个工作日。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方式的应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或考核。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二) 1、可以申请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商品或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的; ;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2、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市场调研情况、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材料,充分说明理由。 3、可以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货物、服务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2)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符合用户紧急需要的; (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市场调研情况、专家论证等材料,充 分说明理由;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岗位责任管理制度100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一、董事会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职责 1.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和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 2.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

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3.组织对企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总经理职责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负责公司安全运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8、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及辞退; 9、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10、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按工作分工负责有关分管工作。 四、工程部职责 1、负责公司招标代理业务的策划及运作,标书起草、标底编制、评标分析、商务谈判、合同编制等工作;

4#。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业务操作规程(试行)(090330)

索引号:78663679-8/2009-0002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文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组配分类:法规公文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文号:无发文日期:2009年03月30 日 主题词:政务中心招投标操作规程 为确保在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开展的各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规范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琼府[2008]8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在省政务中心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省政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可到省政务中心领取或从省政务中心网站下载)。经省政务中心核实确认备案后,方可在省政务中心开展招标业务。 备案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包括: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或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招标业务登记 本规程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招标投标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在办理招标业务登记时,应填写《招标业务登记表》(可到省政务中心领取或从省政务中心网站下载),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招标项目立项批文或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 (三)实行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提供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法人签定的委托招标代理协议复印件。 三、招标公告发布 (一)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招标公告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外,还须在省政务中心信息网同时发布。在省政务中心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二)招标公告应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或备案,经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在省政务中心网站和其它专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其在网上留存时间应延长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定专人在省政务中心设立的专门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中心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二十八天。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

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个亿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项目 .......................................................................... 一、作业流程图: ................................................................................. 二、公开招标 ......................................................................................... (一)与采购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采购计划表,确定公开招标采购方 式........................................................................................................ (三)确定招标文件........................................................................ (四)确定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需落实开标室) ................... (五)发布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加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投标报价中的材料预算价格各项组成要完整。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 第三条福建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以下简称“材料价格”)的管理,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造价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管理。 第四条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材料价格信息网络,对材料价格进行监测与分析,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地区材料价格的采集、编制、报送与发布。材料价格应当反映本地区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 省造价总站根据全省工程建设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设区市造价站对材料价格进行汇审汇编并统一发布。 第五条材料价格是指建设工程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构件,下同)由经销单位的交货点直接送达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价格=(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检验试验费第七条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经销单位的供应价格。 1.原价应考虑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交货点、供货量、供货方式等因素。 2.原价一般采用质量为合格的产品价格,质量达到优质的产品价格应注明。 3.原价包括为方便材料的运输和保护而进行必要的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装品有回收价值的,应在材料价格中扣除。 4.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材料,原价依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价格取定。 5.进口材料的原价按照外贸到岸完税价格计算。 第八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经销单位的交货点运至施工工地仓库或材料堆放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费用。 1.运输费应考虑运输线路、运输工具、运输里程等因素。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范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受理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资金证明; 3)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技术资料; 4)立项批文及核准的招标方式、围等; 5)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2、受理资料: 1)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受理,并向招标人出具《项目交易受理回执单》; 2)资料不齐,工作人员应向招标人一次性告知需完善的容,并在《项目交易受理资料告知单》中注明。 3)受理员应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招标人咨询交易活动有关情况给予耐心解释。 二、确认招标组织形式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即时受理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招标人提供自行办理招标相关事宜应提交的资料: 1)批准的招标组织机构; 2)招标人提供具有与招标项目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履历。 2、确定资格: 1)经审核符合规定,招标人可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相关事宜; 2)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招标事宜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 三、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一)承办部:建设工程部 (二)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三)操作规程及要求: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从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2、非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可自行选择招标代理公司,也可在中心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3、依据工程需求确定招标代理公司资质等级; 4、抽取确定或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应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所谓采购方式是指企业在采购中运用的方法和形式的总称。从企业采购的实践来看,经常采用的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 一.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由需方提出采购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由许多供应商同时投标报价。通过招标,需方能够获得价格更为合理、条件更为优惠的物资供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竞争性招标,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发布招标公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1.公开招标的优点 (1)公平。公开招标使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者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享有得标的权利与机会。 (2).价格合理。基于公开竞争,各投标者凭其实力争取合约,而不是由认为或特别限制规定售价,价格比较合理。而且公开招标,各投标者自由竞争,招标者可以获得最具竞争力的价格。 (3)改进品质。因公开投标,各竞争投标的产品规格或施工方法不一,可以使招标者了解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促进其品质的提高。 (4).减少徇私舞弊。各项资料公开,办理人员难以徇私舞弊,更可以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减少作业困扰。 (5).了解来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可以获得更多投标者的报价,扩大供应来源。 2.公开招标的缺点 (1).采购费用较高。公开登报、招标文件制作和印刷,以及开标场所布置等,均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与人力;如果发生中标无效,则费用更大。 (2).手续繁琐。从招标文件设计到签约,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并且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允许发生差错,否则会造成纠纷。 (3).可能产生串通投标。凡金额较大的投标项目,投标者之间可能串通投标,作不实报价或任意提高报价,给投标者造成困扰和损失。 (4).可能造成抢标。报价者因有现货急于变现,或基于销售或业务政策等原因,而报出不合理的低价,可能造成恶性抢标,从而导致偷工减料、交货延期等风险。 (5).衍生其他问题。事先无法了解投标企业或预先没有进行有效的信用调查,可能会衍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倒闭、转包等。 (二)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投标,也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积累的材料,或权威的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选择一些合格的单位并向其发出邀请,应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1.邀请招标的优点。 (1).节省时间和费用。因无须登报或公告,时间和费用比较节省。已知供应商,又可以节省资料搜集及规范设计等时间和费用,工作量可以大幅度减少。 (2).比较公平。因为是基于同一条件邀请单位投标竞价,所以机会均等。虽然不像公开招标那样不限制投标单位数量,但公平竞争的本质相同,只是竞争程度较低而已。 (3).减少徇私舞弊现象。邀请投标虽然可以事先了解可能参加报价的单位,但仍须通过

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标准和保证措施

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标准和保证措施 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 为完成招标代理,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和业主的要求,组 建招标代理小组,任命敬业、精炼的业务骨干,编制招标工作计划,与业主及时沟通,协调各方关系,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依据(质量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4、《宁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006]153号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6、《宁波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 10、《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 二、招标代理操作方案 我们将严格执行招标代理操作规范,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特别要仔细研 究工程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对拟建场地的地质情况和总平面布置有清晰的了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必要的抛投标程序、编制符合要求的招标文件和 标底、组织开标、协助招标人确定标单位,提出评标报告。

审阅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批)文件,针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应逐条落实在招投标过程中。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涉及业主单位工作计划、营运等的商业秘密,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信誉和质量。 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获奖情况等的要求,选择信誉、业绩好,同时项目经理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单位入围。同时认真编写招标文件,根据工程工程量大、施工要求高的特 点,要严把现场踏勘、标前会答疑、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评标标准和方法等几个关键环节,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同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因工程规模较大,建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建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应该充分听取主管部门、业主、工程专家的意见,对关系工程成败的关键施工工艺,应该赋予较大的分数权重。 根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我公司项目经理应及时与业主、主管部门协商,并相应调整工作计划。 严格按招标程序办事,主动、热忱做好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积极与招标办、公证处沟通、配合,写出一份评标报告,并将有关项目的资料分类整理提供给业主归档查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规要求,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宁波市公证处公证。 三、对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建议: 1、报名时,应审查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业绩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和业绩等证明材料。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国家或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招标信息发布(一)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预先与招投标中心协商,确认开、评标会议室和开标时间,填报《招标活动预安排表》(见附件2),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向招投标中心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任务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法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二)招标代理机构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须在省政务大厅网站(吉林省招投标信息网,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标书发售(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派专人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业务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

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20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

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28天。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投标(一)投标前的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说明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指定的地点组织投标人签到、受理投标文件和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的,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收保存,开标前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一律拒收。 五、开标(一)开标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省政务大厅开标室公开进行,不得提前和无故延后。(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开标的前1个工作日派专人到开标、评标现场布置会场,检查评标设施是否完备,做好评标软件安装测试等项工作。(三)开标必须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出席。(四)开标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首先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宣布开标

变更采购方式的流程

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采购计划申请时,同时提供如下资料报省财政厅审批: (一)因采购任务紧急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当提供项目紧急原因的说明材料。 (二)因采购任务涉及国家秘密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当提供由国家保密机关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为涉密采购项目的文件。 (三)因形不成充分竞争而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征求供应商信息,并向省财政厅提供信息发布证明材料。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而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征求供应商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者提供由3位以上专家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变更方式理由和意见。 (五)因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而要求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人应提供原合同副本。 (六)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条因公开招标采购失败或废标而需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和组织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省财政厅提交《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变更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采购过程和采购文件没有供应商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或者有供应商质疑、投诉,但已妥善处理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的证明材料。 (三)已开标的提供项目开标、评标记录。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五条专家意见中应当载明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专家原则上不能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 专家意见应当具备明确性和确定性。意见不明确或者含混不清的,属于无效意见,不作为审批依据。 第六条省财政厅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按下列情形限时办结: (一)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和申请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 定的,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方式变更批复。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修改补充。办结日期以省财政厅重新收到申报材料时算起。 (三)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要求重新组织招标,并将不予变更方式的理由告知采购人。 第七条采购人收到省财政厅批复后,应按照批复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收到省财政厅批复的,不得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八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公开招标采购失败或废标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变更其他方式后仍不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开标仪式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开标仪式程序 (一)在开标室的工作 投标截止时间前3-5分钟: 各投标单位是否还有投标资料未提交或补充,投标时间到,我们将拒收任何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到(关好开标室的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投标人代表: 大家上午/下午好!xxxx有限公司受XXX单位的委托,就xxxx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仪式。首先我谨代表xxxx有限公司欢迎各位领导、各位投标人代表参加我们今天举行的开标仪式,并感谢大家对我们招标工作的支持。 下面宣布开标仪式正式开始,请大家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并在开标全过程中保持肃静。 参加今天开标仪式的人员有: xx市XX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XXX ; 采购人代表:XXX ;XXX ; 投标人名单:到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家投标人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他们分别是:(见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 本项目开标工作人员有:主持人和唱标人 XXX ;记录人: XXX ; 唱标仪式: 下面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首先有请采购人代表(或采购办监督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配合人填好密封情况表格)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持有异议的,现在可以提出。(……)如无异议的话,下面将当众开启投标文件。 唱标过程: 开始拆封开标一览表唱标,宣读投标报价及交货时间等,(每唱完一家就请该投标人代表举手确认唱标记录是否与开启的开标一览表相符合,)如有出入请即刻提出。并按(表格开标一览表)完成唱标记录,请问各投标人对整个开标,唱标过程有无异议,无异议,各投标单位在唱标结束后上来签名确认。 唱标结束:

唱标结束我们随即将进行评标工作,预计评标工作将在结束,评标结果在采购人确认后,我们将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布。结果公布后落标单位可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我公司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手续。 考虑到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会对投标文件不清晰的地方提出疑问或需投标单位解释或澄清,最后请各位代表在预计评标结束时间内保持电话畅通,并能在30分钟内赶回开标现场,再次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参与,并感谢各位对中山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二)在评开标室的工作 将投标文件转入评标室(并将报名资料及采购申请表一同带入评标室):协助人员开启投标文件,主办人员检查各评委是否签到。 宣读评标纪律并收集手机(主办人员): 感谢各位专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与我们XXX项目的评标工作,介绍除评委外的采购办监督人XXX、采购人代表XXX(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一名评标组长)。接着宣读评标工作纪律,读完后对项目特征及评标办法作简单介绍,最后邀请采购人代表对项目是否又其他要求或补充,作说明。收集手机,并告知评委在评标工作未结束不能拿手机打电话,如需与外界联系请用评标室的专用小灵通。 评标过程: 首先宣读采购申请表上的采购预算价,并将开标一览表交给评委组长复核,看是否超预算。分发初审表格,各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汇总——商务技术评分——汇总(得出推荐中标单位)——评标报告——专家服务费签收——评标结束。 评审工作结束后: 在各评委的共同努力下,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圆满结束。本次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再次感谢各评委对本项目的评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招标工作的支持。 xxxx有限公司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家或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招标信息发布 (一)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预先与招投标中心协商,确认开、评标会议室和开标时间,填报《招标活动预安排表》(见附件2),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时, 向招投标中心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任务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法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二)招标代理机构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须在省政务大厅网站(吉林省招投标信息网,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在省 招投标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标书发售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派专人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业务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 (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20 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28 天。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投标 (一)投标前的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说明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 2016-01-07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早在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就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由此,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邵学军、李兵) 一、引言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一)提供《立项审批表》及采购单位提供的项目技术文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签定《委托采购协议书》。 (三)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拟采购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技术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进行专家论证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在发布前需经采购单位确认并签署意见。 (四)采购办对备案的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即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放标书,供应商领取标书。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项目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等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前从政府采购办公室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货物类项目,采购计划300万元以下的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3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要在至少3个设区的市(包括本市,下同)范围内抽取;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要在至少9个设区的市范围内抽取; 2000万元以上的,要在全省范围内抽取。 (六)开标和评标。 1、招标代理机构依项目招标方式确定开标形式,必须公开开标,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持。

2、采购办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监督,并邀请纪检监察、检察院、公证处等相关负责人、采购单位负责人参加并监督开标、评标活动。 3、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主持,召集评委选举或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通过评标方案。负责评标记录和其它统计、计算工作。 (七)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事项参照公开采购评标程序。 (八)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废标后,改变采购方式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采购办批准。 (九)采购过程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预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七个工作日内无疑议,投标代理机构方可向预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疑议,由投标代理机构出具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并主持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书》。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七、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供应商依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单位提供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所提供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发《验收报告》。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为确保在省政务大厅开展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同)须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见附件,)、履行备案手续,经省政务大厅招投标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核实确认、备案后,方可在省政务大厅开展招投标业务。 备案资料包括: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国家或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招标信息发布 (一)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预先与招投标中心协商,确认开、评标会议室和开标时间,填报《招标活动预安排表》(见附件,),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向招投标中心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任务通知书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法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二)招标代理机构除在国家或省政府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外,还须在省政务大厅网站(吉林省招投标信息网,以下简称省招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公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其他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三、标书发售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标书发售时间,指派专人在省政务大厅设立的业务窗口发售标书并受理投标报名。 (二)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招标项目,自标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依法最短不得少于20天,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大桥、特长隧道等项目不得少于28天。标书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非法定理由拒绝投标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四、投标 (一)投标前的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说明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投标中心指定的地点组织投标人签到、受理投标文件和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的,应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收保存,开标前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一律拒收。 五、开标 (一)开标须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省政务大厅开标室公开进行,不得提前和无故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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