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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报告管理

制度

XXXX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内部信息在公司管理层及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传递,同时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的监管,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及准确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

第二章信息报告内容

第三条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信息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

(一)定期报告是指公司在某一时间段内业务运转及经营状况的周期性信息报告,经过周报、月报、季报等形式定期形成的总结性报告。公司定期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数据统计报告;

2、经营分析报告;

3、财务相关报告;

4、生产情况报告;

5、原材料采购报告;

6、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7、人力资源报告;

8、应收账款报告;

9、存货报告;

(二)即时信息报告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情况的说明性报告,及公司下发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内部资料。公司即时信息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下发文件;

2、采购价格调整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章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信息报告以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为单位,按照不同职能划分负责本部门、单位所涉及到的公司内部信息的归集、分析,并形成报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的义务人和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信息报告过程中,因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由信息报告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应指派专人对相关文件、信息进行登记、留存。

第七条公司信息报告采用逐级报送的方法在公司内部传递:(一)报告义务人选派专人对指定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形

成报告,并负责对该项报告进行审核。

(二)报告义务人向主管该部门的公司领导或信息报告特定需求职能部门进行报告,报告方式可为书面报告、当面报告及电话报告。

(三)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进行信息报告,报告方式能够为办公会报告、书面报告、当面报告及电话报告。

第八条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时,信息报告人可越级向公司高层领导直接报告。

第九条信息报告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信息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传递。

(二)准确性原则:事件描述应以实际发生情况为依据,不得含糊其辞或加入主观臆测。

(三)完整性原则:为了提高决策质量,信息报告中对发生事件的描述应连贯、完整,对于部分即时信息报告应经过后续信息上报保证其完整性。

(四)保密性原则:公司所有职工对于公司内部传递的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

第十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内部信息报告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实现发展目标。

第四章信息报告传递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文件下发工作。

公司内部执行的管理文件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专题会议

纪要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文件经过3日内下发各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及下属企业,同时对文件进行归档、留存。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报告、公司重大人事调整报告。

(一)人力资源报告

人力资源部负责于每年底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做出详细的报告,为总经理全面掌握公司人员状况及公司选拔优秀人才提供依据。报告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审核。

(二)重大人事变动报告

公司中层及以上岗位人员提出离职申请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该项人事变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于3日内报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事故报告。

当公司出现交通、火灾、电器等意外安全事故时,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并于事故发生5日内形成书面说明报告,上报部门主管领导,由部门主管领导向总经理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完整的事故原因、过程、处理过程、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对事故后续处理方案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经营分析报告。

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月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消耗等情况的信息资料进行汇总,编制经营分析报告,在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财务报告。

(一)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财务部和预算工作小组每季度末根据各部门及子公司上报的财务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后,编制公司季度预算分析报告。报告应于每季度后15日前报财务部经理及公司总会计师审核;每季度在总经理办公会中对预算执行进行报告。

(二)财务报告

财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整理、合并、抵消,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过公司财务部经理和总会计师审核后,形成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形式分为月报、季度报和年报。月报于每月6日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季度报、年报按集团公司要求的时限。

第十六条项目开发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项目开发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公司重大项目进展实施情况作出报告,为总经理全面掌握公司项目状况提供依据。报告于每月6日前报主管领导审核,并与每月7日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房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房产使用及销售情况进行报告。

房产管理部负责年底对公司名下房产的使用及销售情况作出报告。报告由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各业务单位、下属企业每月负责汇总产品生产、出库、库存及应收账款等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次月7日

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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