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热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科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遇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职位出现人员空缺;

2、机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其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第八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1、编制竞争、竞职上岗方案;

2、发布选拔任用通知;

3、组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4、组织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7、公示;

8、公示期满后,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四章交流轮岗

第九条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

1、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3、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交流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岗的。

需要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导班子、党组通报,然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一安排、调配。

干部的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

2、在组织研究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情况;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领导干部不准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第十一条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

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申诉;

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范例

管理干部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为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管理干部的选聘、培养和考核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各级管理干部自我发展与提高提供指导,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四、五层管理干部的选聘、轮岗及考核工作。 3.原则 3.1按照公开选拔、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原则,推进干部管理工作; 3.2大力推进干部的公开选拔制度,实行干部任期制和轮岗制; 3.3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监督,坚持并完善干部审计和考核工作。 4.管理干部选拔聘用条件 4.1管理干部必须签订《高压线承诺书》,并遵循公司价值观要求。 4.2拟聘管理干部最近两次半年考核中业绩记录必须全是良好(“S”或“A”)。 4.3管理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4.3.1 任公司三层管理干部的,需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任公司四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其他公司相当职务)三年以上; 4.3.2 任公司四层管理干部的,需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公司五层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其他公司相当职务)不少于一年。 4.4 除上述4.1-4.3基本聘用条件外,管理干部必须符合拟聘岗位《职位说明书》中规定的其它任职资格要求。 5.管理干部选聘程序 5.1三层管理干部的选拔由人事中心组织进行,空缺岗位所属系统给予协助。 5.2四、五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一般由所在系统组织进行,人事中心给予协助并负责监督实施。 5.3三、四层管理干部的选聘包括竞聘和轮岗两种方式: 5.3.1竞聘方法具体参见《管理干部竞聘实施细则》(附件3); 5.3.2竞聘候选人数不足、竞聘候选人不够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下,报请公司批准,该岗位上级领导可提名员工代理,代理期三个月,期满后进行转正评估;5.3.3管理干部轮岗方法参见《管理干部轮岗实施细则》(附件4);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任用管理制度

任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为了规范公司人事任用权限及流程,的选人用人机制,特制定本任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2本制度适用于七彩林业、七彩林科、锦华大地。招聘与试用管理3、招聘与试用管理请参考《招聘管理制度》。试用与考核管理4、 试用期考核原则4.14.1.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员工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4.1.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4.1.3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试用期考核方式及权责划分4.2试用期考核共有两次:第一次,新员工试用期满一个月时,第二次,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两周。每次考核前两个工作日,新员工提交并反馈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评价,工作总结至人事专员处,。具体考核标准参考《试用期考核表》试用结果,由人事行政部存档。用人部门权责说明:4.2.1 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确定是否继续试用;a)按规定时间节点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时提交考核结果至人b) 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权责说明:4.2.2 新员工入职指引及入职培训;a)

新员工试用期定期回访与改善;b)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备案;c) 新员工转正信息维护和更新及转正薪资报送。d) 试用期限与转正规定4.3. 试用期期限:4.3.1 个月;试用期为年以下的,1个月以上1)劳动合同期限在312个月;,12)劳动合同期限在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为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在3)3年以上的,3-6个月。 4.3.2转正规定 4.3.2.1新员工提前转正若特别优秀试用期为2个月以下的新员工原则上不可提前转正,个月及者需经人事行政总监确认后走正常考核转正流程。试用期为3由其直接上级根以上的新员工,个月及以上者,在新员工试用达到2 据其前期工作的考核和综合表现提出提前转正申请。 4.3.2.2新员工正常转正由人事行政部向新员工发出转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左右,正提醒,并说明需准备的资料和后续转正安排。 4.3.2.3新员工试用期解除合同、延长试用期或岗位调整其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原则上在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左右,试用期最工考核成绩提出试用期解除合同、延长试用期一次的申请;新员工若严重违反人事行政部应提前通知该员工;6长不超过个月,公司规章制度并达到解聘条件者,公司可随时解聘。. 4.3.3实习期与试用期实习期间由各部门自在公司有实习期的尚未毕业的应届大学生,行管理。实习生分为暑期实习生以及与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对于已与公司暑期实习生由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及

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免规章制度

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2.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 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 (4) 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 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 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 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 (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 (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岁。 (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 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 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 年以上工龄,大 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 (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 3.干部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 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科推荐会由所在科室干部员工参加;实际到会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加人 数的80%。 (2)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组织考察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②对新提拔干部的考察要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分管领导和所在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员工的意见。拟提任二级科主任的需征求一级科主任的意见。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③考察干部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或部门的干部员工。 ④拟继续聘任干部的考察可结合民主推荐同时进行。 (3)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呈报《干部任免备案表》。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 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1干部任职管理规定

灵石11能源公司干部任职管理规定 (试行) 为规范干部任用和任职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中层及以上干部职级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下属煤业公司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副总工程师。 二、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资格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文化程度在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公司部门助理及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干部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在专科及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助理以上干部、下属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干部必须具备煤矿主体专业、国民教育序列、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特别优秀、紧缺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中层及以上干部提拔晋升任职的任命程序 1、本人述职。就入职一年来或任现职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2、组织考察。考察组人员通过谈话或群众测评的形式对拟任命人员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和任职建议。 3、领导班子审议。国泰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确定拟任命人员。 4、进行公示。人力资源部组织对研究确定的拟任命人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6、发文任命。根据集团公司审批意见,由公司发布任命文件,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中层及以上干部新入职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资格审查、初审;

2、公司组织面试,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由集团公司组织复试。 3、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4、发任命文件。 5、新入职干部试用期满,履职考核合格的任命按本规定第三款执行。 五、公司中层以下干部任命程序 1、公司中层以下干部包括:公司部门科长、副科长、科长助理;下属煤业公司科长、副科长、科长助理。 2、公司中层以下干部任命程序 拟任命干部本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经所在部门审议、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拟任命干部组织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审议,人力资源部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公示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各煤业公司矿中层干部任命程序 拟任命干部本人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对拟任命干部组织考察,煤业公司领导班子审议,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公示,报矿长批准。 煤业公司拟任命矿办公室、技术、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等科室科长、主任人员考察公示前,必须上报国泰公司批准并备案。 六、新任职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须进行履职考核。履职考核工作由公司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重要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工作按集团规定由集团公司组织。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任用管理制度

任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任用权限及流程,建立健全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特制定本任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七彩林业、七彩林科、锦华大地。 3、招聘与试用管理 招聘与试用管理请参考《招聘管理制度》。 4、试用与考核管理 4.1试用期考核原则 4.1.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员工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4.1.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4.1.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2试用期考核方式及权责划分

试用期考核共有两次:第一次,新员工试用期满一个月时,第二次,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两周。每次考核前两个工作日,新员工提交工作总结至人事专员处,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评价,并反馈试用结果,由人事行政部存档。具体考核标准参考《试用期考核表》。 4.2.1用人部门权责说明: a)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确定是否继续试用; b)按规定时间节点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时提交考核结果至人事行政 部。 4.2.2人事行政部权责说明: a)新员工入职指引及入职培训; b)新员工试用期定期回访与改善; c)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备案; d)新员工转正信息维护和更新及转正薪资报送。 4.3试用期限与转正规定 4.3.1试用期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为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为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3-6个月。 4.3.2转正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9号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

员工任用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 员工任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文件编号: 版次: 发布日期:

员工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入职、调岗、晋升、降职、离职等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XXXX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职责权限 (一)人事行政部 1.负责办理人事、用工手续,组织实施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2.受理员工任用方面的举报、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等相关手续,组织处理员工劳动纠纷。 (二)各部门 1.协助人事行政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配合人事行政部完成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工作。 2.协助人事行政部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等相关手续,协助处理员工劳动纠纷。 (三)分管领导审批副部长以下员工的转正及辞退.

(四)总经理审批部长、副部长的转正、调动、晋升及辞退,审批副部长以下员工的调动和晋升。 (五)董事长/总裁审批部长以上员工的转正、调动、晋升及辞退。 第二章入职 一、员工入职前的准备 (一)员工面试合格后,人事行政部需要在新员工入职前确认以下事项: 1.和用人部门沟通确认新员工的入职日期、任职岗位,确定新员工入职培训方案。 2.与新员工电话确认报到时间及需要的证件材料。 3.对于外地户口的财务人员、驾驶员岗位的新员工,通知其准备担保人相关资料。 二、入职手续的办理 (一)新员工入职当天,人事行政部查验新员工的入职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1.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职称证、奖励证书等原件 2.四张一寸照片 3.原单位离职证明/待业证/就业证/失业证 4.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县级以上医院)。 (二)人事行政部组织新员工完成以下工作: 1.介绍公司及周边环境、注意事项等情况 2.告知员工工资卡办理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则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一)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二)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

任职管理制度

当代集团任职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任职管理制度是针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任职管理工作原则、组 织管理权限、任职管理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和流程的统一规定; 1.2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各集团公司 可依据本制度,根据各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报集 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2释义 2.1任用:是指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对职员担任副总监、副总经理、 高级专业师以上(含副总监、副总经理、高级专业师)任职职位或任 职职能的任命; 2.2聘用:是指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对职员担任副总监、副总经理、 高级专业师以下任职职位或任职职能的任命; 2.3免用:是指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对职员担任副总监、副总经理、 高级专业师以上(含副总监、副总经理、高级专业师)任职职位或任 职职能的免职; 2.4解聘:是指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对职员担任副总监、副总经理、 高级专业师以下任职职位或任职职能的免职。 3原则 3.1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竞聘上岗的原则,竞聘管理详见《当 代集团岗位竞聘管理制度》; 3.2任职管理既是对职位的管理,也是对职能的管理; 3.3任职管理体现集团吸纳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流动 人才的“五才”战略及“三才”策略,支持创新者、重用有为者、调 整平庸者、淘汰无为者; 3.4不得任用和聘用集团及集团控股的任一公司职员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 属,以及集团战略发展决策委员会一致认为的利益相关人(直系亲属 指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

孙子女等;旁系亲属指除直系血亲外,其他一切在血缘上同出一源的 亲属,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伯、叔、 侄女、侄子、舅、外甥女、姨、外甥、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内 兄弟姐妹);集团战略发展决策委员会一致认为可在集团任职者除外; 3.5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实习人员,应签定实习协议,并报集团人力 资源中心审核; 3.6通过强化任职管理、职位说明书、绩效任务书、职位/职能评估、绩效 考核、薪酬福利、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书等工作构筑人才高地。 4组织管理及权限 4.1集团董事会 4.1.1推举集团的董事局主席; 4.1.2任命集团总裁; 4.2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 4.2.1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批准集团各中心副总监以上,各集团公 司副总经理、中心总监、副总监以上,各集团公司子公司总经理以 上职员的任用; 4.2.2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对集团各中心副总监以上,各集团公司副总 经理、总监、副总监以上,各集团公司子公司总经理以上职员做出 免职决定; 4.2.3具有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任免决定的复议权; 4.3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4.3.1组织集团范围内的竞聘工作; 4.3.2发布集团范围内的相关任免决定; 4.3.3对集团范围内的任免进行备案。 5任职职位、任职职能、任职职级、职能能级、任职薪金、职能薪金 5.1集团任职职位共分为6级,依次为总裁级、首席官级、总经理或总监 级、副总经理或副总监级、经理级、职员级; 5.2集团任职职能共分为5级,依次为首席专业师级、高级专业师级、中 级专业师级、初级专业师级、专业员级;首席专业师级包括首席建筑

干部任用管理规定精编版

干部任用管理规定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一、干部任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接爱群众监督原则。 二、干部选拔任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任用管理原则的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都应经过民主推荐,按照各类组织的相应规定进行,党内干部要党员民主推荐,并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公司干部由员工民主推荐,党组织把关,其他组织都要进行广泛推荐。 认真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司党委配合所属单位(部门)开展,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民意测验、专题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表现。考察应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考察材料交党委办公室保存。 决定任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使用意见,呈报党报审批决定。 三、干部考核奖惩 党办具体负责考核的准备,由所属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召开民主考核会议,被考核对象作述职报告。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职工代表组成人员,与

会人员评议考核对象,并进行定量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本人,并作为干部调整、发放年终报酬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即指党委讨论拟提拔任用的人选后,通过新闻媒介或其他方式,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群众反映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再正式决定干部的任用。 五、实施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制度。 六、实行领导干部谈话的函询制度。 七、实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 八、实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会议,每季上一次党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在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2、按照党间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作自我评价等自我批评。党总支要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党员大会报报告。 3、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劝退,除名意见提交支部表决,报公司党委审批;评为优秀的党员向上级党委推荐表彰,并在党员大会上予以表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根据《总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和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必须坚持:(一)董事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章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知识水平,善于运用公司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执行公司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开拓创新,能够把总部的方针、政策同公司建设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绩突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管理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清政廉洁,勤勤恳恳,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员工,自觉接受员工的批评和监督,无官僚主义与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良现象。 (五)坚持和维护公司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三、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一)提任副主任级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下级正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二)提主任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三)提任厂长级职务的,一般要在主任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提任公司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工龄要求。 四、干部的任免程序 对干部的选拔任用(主任、副主任)要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四个环节,做到重实践、重实绩、重公论。 1、民主推荐。选拔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等方式进行。推荐干部应在全体管理干部中进行,会议当中,应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作为必需的程序,其结果作为重要依据,每年结合评议干部进行。 2、考察。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行政人事部、总经办进行严格考察。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和拟提拨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注意考察工作实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要充分听取部门领导、行政人事部、总经办的建议;要充分重视中层干部及所属部门干部职工的反映,提拔干部必须进行民意测验,请其全体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胜任以上得票达不到60%的不予提拔。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员工勤务管理系统新进人员任用细则-办公室规章制度

员工勤务管理系统新进人员任用细则/办公室规章制度 员额申请:各部门如须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 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用,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 报到: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缴交全户户籍誊本,1寸半身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保防联保切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 考核: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 试用及升正: 1.试用开始,职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谒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仁与有关单位工员则仅介绍本单位同仁。 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40天,日薪者定为40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一日,凡试用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与次月一日统一办理升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四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40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其升正的计算如下例:3月2日到职,如果二个月升正则应于9月1日办升正手续,。 3.试用人员升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迁,凡已升正者如安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

核薪: 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 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10日及25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 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 员工升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约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 1.员工升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 员工升正合约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职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聘雇合约第一条论。 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 本细则实施后无论升正员工的合约已签未签双方均应以此为据。 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员工勤务管理系统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科级干部任用制度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热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科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则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