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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1]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1]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1]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

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1.7.2培训教师

具有相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的电器、家用

电子产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 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照料老人"、"护理孕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中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家庭礼仪”“操持家务”“护理老人”“护理孕妇”“产后新生儿”为必考项目。“保育婴幼儿”“护理病人”为选考项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考其中的一项。五项满分为100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报高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社会礼仪”“家务管理”“家庭教育”“家庭休闲与娱乐”四个项目。四项满分合计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2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每5名考生般配被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考核:初级不少于120 min,中级不少于120 min,高级不少于180 min。1.8.6 鉴定场地及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场地必须有常用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及相关的用具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条件

(一)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法(二)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

(三)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四)尊重用户、热情和蔼、忠诚本分。

2.2基础知识

2.2.1 法律知识

(一)公民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护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2.2.2 安全知识

(一)家庭防火、防盗及意外事故知识

(二)出行安全知识

(三)个人安全及自我保护常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2.2.3 卫生知识

(一)个人卫生常识

(二)环境卫生常识

(三)饮食卫生常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职业功

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

一、家庭礼仪(一)言谈举止

1.运用家当

方式接待客人

2.正确接打

电话

3.坐姿、站

姿、走姿得体

4.掌握常用

1.迎送客人的基本常

2.沏茶倒水的方法和

注意事项

3.接打电话的注意事

4.坐、站、走姿式的

文明用语事

5.常用的文明用语

(二)仪表仪容1.衣着整洁

2.讲究个人卫生着装的注意事项

操守家务(三)生活习俗尊重雇主生

活习惯

我国少数民族的

生活

一)

简单主食

制作

1.掌握蒸、煮两

种主食制作技法

2.掌握蒸、炒、

炖、拌四种烹调技

3.掌握选、削、

择及洗涤常见蔬

菜的方法

4.掌握切、剁、

削、刮等常用刀法

及将原料加工成

丁、片、段、块等

形状

5.能简单配制一

般菜肴

1.主食制作中原料和

水的比例及水溢标准

2.馅料调拌的常识

3.基本调味品的使用

常识

4.火候使用常识

5.食品成熟性状的鉴

6.原料合理搭配

7.食品(原料及成品)

鉴别及保管的基本常

一般菜肴

烹调

二、操

守家务(

二)

清扫地

1.运用正确方法

清洁一般地

面,掌握清扫和擦

拭的程序

2.掌握正确擦拭

一般家具及用品

的方法

3.按照要求采用

正确方法清洁厨

房,清洁卫生间

1.不同类型地砖的清

扫常识

2.木地板、地毯的清

扫常识

3.家具的有关知识

4.一般清洁剂的性能

和使用常识

擦试家

具及用品

清洁厨房

的卫生间

(三)衣物的洗涤和保洗涤一般

衣物

1.依据衣物

的特性选用洗

涤剂

2.掌握手洗

和机洗的正确

方法

3.掌握晾晒

和叠放衣物的

正确方法

1.衣物的一般特

2.洗涤剂的用途

3.衣物洗涤的一

般常识

分类摆放

衣物

管4.清洁鞋帽

(四)家用电器和燃具使用洗衣机、

冰箱、微

波炉、吸

尘器的使

1.掌握正确

使用洗衣机、

冰箱、微波炉、

吸尘器的方法

2.掌握正确

使用燃具、热

水器、取暖器

的方法

1.家用电器的性

能和使用注意事

2.煤、煤气、天

然气的使用常识

二、操守家务

燃气具、

热水器、

取暖器及

非电器炉

灶的使用

(五)采买与记

1.够按要求

购买日常生活

用品和食品

2.能够记录采买

明细账目

1.常见生活服务

器和食品购买须

2.一般记账方法

三、看护婴幼儿(

一)

制作婴幼

儿主、辅

1.能够正确

调配奶粉

2.能按要求

制作简单的

主、辅食

3.能按要求

1.调配奶粉的方

法和注意事项

2.婴幼儿主、辅

食的特性

3.辅助婴幼儿进

食的方法和注意辅助婴幼

儿进食

给婴儿喂奶,

辅助幼儿进

食、进水

事项

(二)起居料理照料婴幼

儿穿脱衣

1.能正确抱领婴

幼儿

2.能够协助给婴

幼儿穿脱衣服,给

婴幼儿换尿布

3.能够协助给婴

幼儿洗澡和日常

盥洗

4.能照料婴幼儿

便溺

5.能运用正确的

方法使婴幼儿较

快入睡

6.能协助照料好

婴幼儿日常活动

及出行

1.抱领婴幼儿的方法

和注意事项

2.婴幼儿洗澡和盥洗

的程序及注

意事项

3.看护婴幼儿活动的

注意事项

4.洗涤婴幼儿衣物的

注意事项

5.对婴幼儿用具进行

消毒的方法及注意事

照料婴幼

儿清洗

照料婴幼

儿便溺

照料婴幼

儿睡眠

照料婴幼

儿活动

(三)异常情况的发现与应对1.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

2.能正确处理轻

微外伤

3.能正确处理轻

微烫伤

1.外伤紧急处理常识

2.烫伤紧急处理常识

四、照料老人(

一)

制作老人

主、副食

1.能够按要求制

作老人适宜的主

副食品

2.依老人习惯协

助老人合理进食

1.老年人饮食基本原

2.老年人食品的特性照料老人

进食

二)

照料老人

穿衣

1.协助老人穿衣

2.能照料老人盥

3.能陪伴老人安

全出行

4.能够与老人交

谈,给老人阅读书

1.老年人行动特点

2.外出注意事项照料老人

盥洗

照料老人

出行

三)

常见突发

1.发现异常及时

报告

2.轻微外伤的处

外伤紧急处理常识外伤

五、看护病人(一)饮食料理1.能按要求制作

病人适宜的菜肴

1.病人饮食的一般特

2.能按要求制作几种流食和半流食

3.能给卧床病人喂水喂饭2.流质饮食的制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起居料理照料病人

洗漱

1.能按要求照料

病人洗漱

2.能按要求并采

用正确方法照料

行动不便的病人

便溺

3.能采用正确方

法给卧床病人擦

洗穿衣

1.预防褥疮的一般知

2.擦澡的方法和注意

事项

照料病人

便溺

为病人擦

(三)病情异常的发现与应对1.能观察并发现

病人异常情况

2.发现异常及时

呼救

一般常见病的症状

六、护理孕妇与产妇(一)孕妇护理

1.照料孕妇洗澡

2.陪孕妇安全外

1.孕妇的生理变化

2.外出注意事项(二)产妇护理

1.正确给产妇换

洗衣物

2.照料产妇沐浴

1.产饮食一般特点

2.产妇的日常生活注

意事项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家政服务员工作守则 1、安全第一,时时维护雇主家的家庭安全;要注意防 火、防盗;严禁私自带人去雇主家里停留或食宿;不得泄露雇主家的私人秘密和有关家庭信息、不得随意泄露雇主家及其亲友的家庭和工作地址、电话号码及其他私人信息。 2、尊重雇住家的生活习惯、习俗,虚心听取雇主家意 见,服从雇主的合理安排,主动适应雇主,不干预雇主家的私生活。 3、严禁搬弄是非撒谎隐瞒,不传闲话,不参与雇主家庭 的矛盾纠纷,在双方做些沟通说服工作,若做不了就不要勉强,也不要为一些过激行为做旁证,以免激化矛盾。 4、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指导和允许不要使用,包括 电脑和汽车。 5、不得偷配雇主家任何钥匙,包括防盗门、房门、抽屉 等钥匙。严禁私自翻动雇主家的抽屉、衣柜和个人物品。 6、不得擅自离岗或夜不归宿,不得私自外出。外出如有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雇主同意。 7、严禁购物时谎报价格、私吞钱财。

8、严禁浪费。应尽量为雇主家节约,用水、用电、用煤 气、用油等都不要浪费。不要以为雇主家有钱,浪费一点关系,夏天雇主家无人在家,不要使用空调,有电风扇就行了。 9、严禁偷吃雇主家零食、水果。 10、严禁偷用雇主家家庭成员的化妆品、保健品。 11、不得向雇主家借钱,不得私自向雇主家提出增加薪金 或变相索取任何物品。 12、不得无故违约,甚至不辞而别。如离开雇主家要办好 交接手续后再走。 13、不得随意与雇主家庭成员顶撞、吵闹,特别是老人、 病人和孕妇。 14、雇主家有客人来,要主动开门、问候,倒水等。如家 中来电话时雇主不在,接电话要做简单记录;如果雇主家来了很多人吃饭,没有东家同意,最好不要自行上桌。 15、讲究个人卫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着装,服饰打扮 要与自己的身份协调,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漏的服装。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6、举止庄重,要求我们的服务人员在家庭工作中做三 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风急火燎是大忌。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业作业场所接触有毒有害气体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卫生工程防护措施的效用,体现以人为本,防止职工发生急、慢性中毒,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本规范的执行主体是各类含有有毒作业的工矿企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本规范的规定为职工提供 适宜的工作环境,监督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 监督。 第三条本规范主要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对含有职业中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厂区平面布局和车间设备布置、建筑设计卫生要求、辅助卫生设施、防毒设备及设施中一般规定、毒物源控制、毒物排放控制、测试评价及人员培训等方面作了规定。 第五条本规范可作为拟建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和对已建建设项目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依据。 第六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预评价并编写评价报告书,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工程设施的 设计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章节, 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用人单位应委托相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写 评价报告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防止职业中毒的卫生防护 工程设施的实施效果评价是该报告书的重要篇章。

第八条凡涉及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卫生工程防护监督管理的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法规、条例、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 第九条有毒有害作业。有毒有害作业是指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十条职业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毒物所致的中毒性疾病。 职业中毒主要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及慢性中毒三种类型。 第十一条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卫生工程防护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技术手段控制工业作业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防止发生职业中毒的一切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三同时”原则。“三同时”原则是指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事故应急救援设施。指有毒有害气体工作场所由于误操作、违章作业、生产设备破损或其他意外因素等,引起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为避免发生急 性职业中毒或控制事故危害程度而设的个人防护、通风、紧急停机、防火、防 爆等急救设施。 第十四条毒物源。指作业场所中可能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源头。 第十五条毒物源控制。指针对工业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散发源头采取的密闭、隔离、通风排毒等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排毒系统。指作业场所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散发的从毒物源到排入大气之前的全套通风排毒设施。 第十七条毒物排放控制。指排毒系统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向大气排放之前控制其浓度或排放量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各类技术措施。 第三章基本规定

家政公司的三种经营模式

家政公司的三种经营模式 1、员工制。员工制是指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实体招聘家政服务员作为其员工,由该实体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派遣到客户家工作,客户支付的费用先交给实体,由实体扣除管理费后再发给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在转换工作的间隙,由实体为其提供免费住宿。目前实行员工制经营模式的实体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因员工制对实体的要求较高,比如要有培训能力,要有解决家政服务员食宿的能力等等,一般的个体工商户往往难以达到。 主要特点:(1)合同。公司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系聘用合同关系,而公司与客户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2)管理。由公司派遣家政服务员到客户家工作,家政服务员在原雇主家工作期满或中止工作时,可回到公司等待再次分配,公司应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住宿,并尽快为其重新安排工作。公司每月收取管理费,收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3)工资。由客户每月将费用支付给公司,由公司扣除管理费后再支付给员工。(4)责任承担。因家政服务员造成的对客户、客户家人、客户物品的伤害或损失,先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然后由公司对家政服务员进行追偿。同时,在家政服务员受到客户的侵害时,公司有义务协助家政服务员向客户提出损害赔偿的请

求。(5)保险。通常情况下,公司会为员工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具体的金额和保险内容各地不太一样,但是都是由公司购买。

2、会员制。会员制是指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实体招募家政服务员作为其会员,由实体对会员进行培训后介绍到客户家工作,客户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家政服务员,实体不介入其中,但会员每年要向实体交纳一次会费。家政服务员在转换工作的间隙,由实体为其提供免费住宿。。实行会员制经营模式的实体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因会员制经营模式也要求实体有培训能力、解决家政服务员食宿的能力等等。 主要特点:(1)合同。由家政服务员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公司不是服务合同的主体,只起见证人的作用。(2)管理。家政服务员在公司登记注册为会员后,由公司负责为其介绍工作,会员每年交一次费用,金额为家政服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数额。介绍工作的方式与员工制相似,即会员在原雇主家服务期满或中止服务后,由公司为其重新安排工作,并在重新安排工作期间为会员提供免费住宿。(3)工资。由客户将费用直接支付给家政服务员,公司不再收取费用。(4)责任承担。家政公司不承担任何由家政服务员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客户与家政服务员之间的纠纷由其自主解决,公司可予以协助。(5)保险。由客户决定是否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商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OccupationalHealthSurveillance 2007-03-16发布 2007-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本规范的附录A、C、D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E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批准。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德鸿、江朝强、王祖兵、余晨、王佩丽、徐孝华、周伟民、刘移民、杨磊、王建新、李霖、齐放、侯强、卢伟。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3.1职业健康监护 3.2职业病 3.3职业禁忌证 4.总则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 4.2责任和义务 4.3工作程序 4.4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 4.5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4.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4.7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4.8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4.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4.12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5.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5.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5.2四乙基铅 5.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5.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5.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 5.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 5.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 5.8氧化锌 5.9砷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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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1.7.2 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1.7.3 培训场地与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的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 5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 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8.3 鉴定方式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20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正 式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正 式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3月15日 经卫生部部 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20xx年3月28日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二)工作场所作业条 件卫生标准;(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六)职业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政服务员。 1.2职业定义 进入家庭并根据合同约定为所服务家庭提供家务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家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家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备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施。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 (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 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包括: (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 (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职业病诊断标准;

常用家政服务收费标准[1]

收费标准 开荒项目 ?家庭开荒保洁3.00/平米最低收费:200.00 ?别墅开荒保洁4.00/平米(高档公寓开荒按此价格) ?工程开荒保洁2.00/平米5000平米以上价格另议 ?厂房开荒保洁2.50/平米5000平米以上价格另议 ?库房开荒保洁2.00/平米5000平米以上价格另议 ?物业开荒保洁3.00/平米5000平米以上价格另议 ?工作内容 1、窗及窗框、窗槽除尘,玻璃清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业处离地面3米 以上,身体的3/4暴露或探出作业,属高空作业,应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并配备安全设备,故玻璃外侧清洗应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清除胶、漆、保护膜; 2、室内墙面除尘(壁纸清洗按实际作业面积15.00/平米,软包清洗20.00/ 平米),墙壁插座、开关擦拭(不含各种灯具); 3、地面清洗、清洁(不含打蜡、养护),地角线擦拭; 4、室内固定家具内外清洁; 5、厨房灶台、抽油烟机表面擦拭、除油,菜盆、洁具清洗(使用不锈钢清 洁剂),厨房瓷砖墙面,顶棚扣板清洗,高温消毒; 6、卫生间瓷砖墙面、顶棚扣板清洗,高温消毒,卫生洁具清洁,浴盆、面 盆清洁擦拭; 7、垃圾装袋、清运至楼下或社区内垃圾桶或站(应在物业管理允许的情况 下)。 保洁项目

?家庭保洁年卡:2000.00/张(使用期限一年三个月) 1.50/平米 ?公寓保洁年卡:4000.00/张(使用期限一年三个月) 2.00/平米 ?别墅保洁年卡:6000.00/张(使用期限一年三个月) 2.00/平米 ?展会保洁120.00/人/天(8小时工作制) ?写字楼保洁3.00/平米最低收费:300.00 ?保洁员外派1800.00/人/月(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 工作内容,时间,标准按合同约定 按接受预约时间,准点到达,一诺千斤,重口碑、讲信用 外派员工,均为3年以上工作经验,品德,礼仪培训合格人员 员工责任,造成客户任何财物损失,公司先行承担责任并按客户要求的时间全额赔付 为签约客户,提供其他单项服务按八五折收取 清洗项目 ?化纤地毯清洗3.00/平米最低收费:300.00(大客户价格另议) ?纯毛地毯清洗5.00/平米最低收费:300.00 ?块地毯清洗200.00/块(2×3以下) ?真皮沙发清洗100.00/座(含保养)最低收费:300.00 ?布艺沙发清洗80.00/座最低收费:300.00 ?高档软椅清洗20.00/把最低收费:300.00 ?软包床头,床垫清洗400.00/套 ?窗帘清洗10.00/平米最低收费:200.00 ?壁纸清洗15.00/平米最低收费:300.00 为获得最佳清洗效果,地毯应彻底将其上面的杂物、灰尘吸净后在清洗。 所有视嘉和信的地毯清洁工人,全部接受过专业的技能培训,了解最精细的行业标准,在养护地毯和地毯清洗方面都是专家。 这包括:地毯清洗设备的使用,干洗地毯及地毯清洗的作业流程、达到的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T 197—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2007—08—13发布200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2) 5 评价依据 (2) 6 评价范围与内容 (3) 7 评价方法 (3) 8 评价程序 (3) 9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案编制 (4) 10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编制 (4) 11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编制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格式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格式 (11)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D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永青、闫慧芳、吴世达、易继湖、张玉慧、缪庆、胡伟江、蔡立群、邵强、余善法、张贻瑞、丘创逸、朱宝立、温亚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害物接触限值学习课件【新版】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做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 目录 标准简介 前言介绍 接触限值 适用范围 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 超高频辐射 高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 激光辐射 微波辐射 紫外辐射 高温作业 噪声职业 手传振动 煤矿井下 体力劳动 生理限值 标准附录 展开 标准简介 前言介绍 接触限值 适用范围 引用文件 术语定义 超高频辐射 高频电磁场 工频电场 激光辐射 微波辐射 紫外辐射 高温作业 噪声职业 手传振动 煤矿井下 体力劳动 生理限值 标准附录

展开 编辑本段标准简介 ICS 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38-2006(代替GBZ38-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编辑本段前言介绍 值 物理因素 (报批稿)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hysical agents 前言 本标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本标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 ——增加了非电离辐射的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辐射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 ——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 ——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版本GBZ/T XXX-2006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Z 2-2002。 编辑本段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适用范围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doc

《家政服务员》初级(国家职业五级) 专业设置与培训鉴定计划 (试行,玉环县社区学院教育办公室编) (说明,本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文本为劳动部颁发的《家政服务员国 家职业标准》(2006年修订本))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 1.2 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情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初、中、高),本计划只针对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4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5 培训要求 1.5.1培训期限:64课时,8天 1.5.2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1.5.3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的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国家燃具操作间, 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 1.6 鉴定要求: 1.6.1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合格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 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看护婴儿"、" 照料老人"、"护理孕妇"六个项目,六项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6.2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每10名考 生般配备1名考评员 1.6.3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考核:初级不少于60 min。

1.6.3 鉴定场地及设备 理论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考核场地必须有常用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及相关的用具设备。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条件 (一)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法 (二)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 (三)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四)尊重用户、热情和蔼、忠诚本分。 2.2基础知识 2.2.1 法律知识 (一)公民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护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2.2.2 安全知识 (一)家庭防火、防盗及意外事故知识 (二)出行安全知识 (三)个人安全及自我保护常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2.2.3 卫生知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设计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职业卫生专篇,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在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设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专篇编制。 第四条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阶段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卫生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四)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和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五)根据生产车间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六)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七)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结论。 第五条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或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还应当在初步设计中按照批准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本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和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其职业卫生专篇所确定的各种防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设计。如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职业卫生专篇并经卫生审核。 第七条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二) 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已批准的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卫生防护措施认真编制各设计阶段的职业卫生专篇,做好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使其防护性能和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三)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编制职业卫生专篇,或者职业卫生专篇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设计报告,不得擅自开工。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 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由资深家政专业人士、优秀家政服务员或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比例 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部分25分,采用笔试(选择题、正误题、论述题)方式考核;专业技能部分75分,考核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设定,由2-3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总分60分以上,且基础理论成绩不少于15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少于45分为合格。 (二)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了保护家庭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犍为家庭服务业健康地发展,现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家庭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为服务宗旨。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家庭服务业,是指从事家庭服务、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医生、家庭教师、家庭餐饮、家庭园艺、家庭搬家、家庭旧货收购、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家庭接送服务、家庭钟点工等家庭服务工作的有偿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管理规范。 第四条家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是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合法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等。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自律。并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与服务人员订立雇佣合同。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家庭服务合同。家庭服务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提供一次或计时家庭服务的,可以采用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订立。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由经营者登记备案。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技能、心理素质、法制、安全、卫生等岗前培训。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服务人员工作档案,健全工作质量评价和监督激励制度。维护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服务人员与消费者的关系,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第三章家庭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应聘家庭服务人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人身份、学历证明。 (二)身体检验报告。 (三)家政服务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明。家庭服务员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服务人员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职业规范,服从经营者的管理和正当的工作安排。服务人员应当举止文明,语言规范,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对外泄露消费者隐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中发生纠纷的,及时向经营者反应,不得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服务人员应当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家政服务员的职业要求和素养

家政服务员的职业要求和素养

巾帼服务篇——家政服务员的职业要求和素养 巾帼家政培训教材系列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社会生产和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服务社会化是现代家庭生活的显著特点。家务劳动逐步从家庭走向社会,从自我服务走向市场服务是一个发展趋势。家政服务已从过去简单的体力劳动发展到要求能科学地育儿养老、规范地料理家务,时尚地保健护理等高级服务的层面,善操持、会育婴、懂外语,能驾驶,会电脑,擅理财并能操作各类家用电器的高素质家政服务人员成为职场新宠。高素质家政服务员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人们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更期待着家政服务朝着高质量、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节家政服务职业的基本道德素养 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活动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家政服务员在这个特定的环境

中形成自己的道德观念。同时,社会或服务对象也对家政服务员提出了基本的道德和素养要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中,针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和本身素质状况,制定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守则: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维护社会公德;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守时守信,尊老爱幼,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尊重用户,热情积极,忠诚本分。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守则就是家政服务员职业关系中的基本道德素养规范。作为一名合格的家政服务员必须明确这一基本道德素养规范,并要身体力行,认真自觉遵守。 一、家政服务员职业场所和对象具有特殊性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地点是家,服务对象是家庭成员,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就是要保障公平,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家政服务员首先必须清醒地认识家政,认识自我。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能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而家政服务工作既提高了家庭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质量,直接促进了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幸福,也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与精神文

家政服务清洁价格表

金茂家政服务清洁价格表 A、家政清洁服务 注:一、以上家政第一次按照2—2.5元每平方米收取。 二、双卫每次加收5元,双厨每次加收10元。 三、超过3米高的玻璃窗每季度清洁一次。 四、家政服务人员自备基本保洁用品,(毛巾、普通清洁剂、刮玻器、铲刀、水捅、梯子、手涮;水、 电由客户负责。) B、专项清洁保养服务:

C、钟点工服务 清洁卫生,20元/小时。(工具及材料由家政服务人员提供)。 绿化花园养护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A、一次性收费标准 注:按小时收费的,如未满一小时按1小时收费,超过一小时未满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依此类推。 B、包月服务

绿化花园养护服务作业内容和频次

绿化养护工作服务单 绿化养护工作服务单

业主特约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花园绿化提供养护服务之事宜,订立本特约服务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 一、光明城市栋单元号之私家花园。 花园慨况:花园面积平方米。 主要绿化情况: 二、服务时间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内容:见附件《花园养护服务作业内容和频次》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包括材料费及人工费) 乙方向乙方收取服务费每月元,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 支付当月服务费。 五、备注事宜: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加以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行生效。 甲方:(或代表)签字:乙方:成都金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成都金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家政服务记录(年卡一) 房号: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服务频率次/月□全面□普通 联系电话:付款方式□现金:¥元签章:

家政服务员理论试题及答案

家政服务员理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160道) 一、职业道德 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 )为核心。 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自我 C、劳动态度 D、社会主义公有制 2. 判定家政服务员是否合格,首先要看其有没有基本的()和职业道德。 A、道德修养 B、技能 C、技术 D、责任心 3. ()是在一定道德观念指导下的具体行为准则。 A、技术 B、技能 C、行为规范 D、责任心 4. 家政服务人员不应该负担的家庭管理项目是()。 A、经济管理 B、家务管理 C、生活管理 D、安全管理 5. ( )是家政服务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A、服务意识 B、服务内容 C、服务指南 D、家庭美德 6.家政服务工作满足了社会的需求,提高了城市居民的( )质量。 A、生活 B、居住 C、卫生 D、饮食 7.家庭美德实践的目标应达到:建立起()之间的和谐关系。 A、夫妻 B、长幼 C、邻里 D、夫妻、长幼、邻里 8.家庭管理的主要内容不包括哪些。() A、计划管理 B、开源节流 C、正确使用并保管好家庭日用物品 D、心理管理 9.家政服务员职业道德不包括的是()。 A、进入家庭,了解家庭,做家庭美德的实践者 B、服务家庭、关心家庭每位成员,搞好家庭关系 C、掌握特点,做好家政服务工作 D、了解家庭需求,绕开正常需求服务 10. 对于敬老爱幼,忠厚诚实,不涉家私,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A、敬老爱幼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德 B、忠厚诚实是做好家政服务工作的前提 C、不涉家私是家政服务员必备品质 D、敬老爱幼是家政服务人员可遵守可不遵守的原则 11. 家政服务员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牢牢记住( )是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A、遵纪守法 B、守时守信 C、勤俭节约 D、不涉隐私 12. ( )是一切公民、从事任何职业的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规范。 A、不涉家私 B、按时上班 C、勤俭节约 D、遵纪守法 13. ( )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共同推崇的先进文化理念。 A、科技创新 B、积极向上 C、尊老爱幼 D、爱心互助 14. 下面关于职业道德的特点描述错误的是( )。 A、稳定性和连续性 B、专业性和有限性 C、多样性和适用性 D、间断性和不连续性 15. 下列关于爱岗敬业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9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3月15日 经卫生部部 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5月1日 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20xx年3月28日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二)工作场所作业条 件卫生标准;(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六)职业 防护用品卫生标准;(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八)劳动生理卫生、 工效学标准;(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 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 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 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

家政行业服务规范

DB37/T 1112-2008 家政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家务服务过程和提供家务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家务服务的管理,涉外家务服务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 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家务服务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家务服务员(3.3)为客户提供的日常家务劳动服务。 3.2 家务服务的客户 接受家务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3.3 家务服务员 依法取得职业资格,专职或兼职为客户提供家务服务(3.1)的人员。 注:根据服务员每次服务时间的长短,分为钟点工(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日工(8小时)、全日制工(24小时)三种。 4 基本要求 4.1 家政服务机构 4.1.1 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均要明示。 4.1.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4.1.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并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条件。 4.1.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GB/T 10001.1的规定。 4.1.5 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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