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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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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效防范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用工,系指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

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其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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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及各所属基层企业(以下统称用工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国资委有关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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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审核所属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和定员;

(三)负责审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

(四)负责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基层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隶属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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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办法、实施细则;

(二)负责申报本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目录及其定员人数;

(三)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

(四)负责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并与其签订岗位协议;

(五)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六)负责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七)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负责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考核结果的兑现。

第八条各用工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检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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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企业劳务派遣岗位准入制度及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九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审核劳务人员从业资质、监督检查劳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工资保险待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培训、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劳务派遣人员进出作业场所同时持“出入证”和“上岗证”,即“双证”制度;负责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劳动定员、岗位规范、工作标准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派遣岗位管理

第十条劳务派遣用工为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劳动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替代性或辅助性工作岗位实施,企业的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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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一条临时性工作岗位系指存续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系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时期内,能够由其它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属于企业任职条件要求较低的低端业务岗位或生产辅助岗位、后勤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实行辅助性工作岗位备案制度。凡集团公司系统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应由各基层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辅助性工作岗位目录,报隶属的二级单位备案,并在HR系统中规范管理。未经审批的,不能作为辅助性工作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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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对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基层企业报隶属的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每年检查、报备一次。

第十四条辅助性工作岗位全部纳入全员计划管理,各岗位使用的人员计划由隶属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五条各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原则上不得与劳务派遣人员混岗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混岗工作的,必须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四章劳务派遣机构管理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要在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法人资格,以及信誉进行认真考察,确认其具备劳务派遣资质,且管理规范、有良好信誉和业绩后,方可委托其进行劳务派遣。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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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原则上应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可选择二至三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劳务派遣期限,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人数、工时和劳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动保护和工伤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遣返、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内容的约定。各用工单位应制定劳务派遣公司考核管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及奖惩制度等,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签定下一年度的派遣协议。

第十九条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设立劳务派遣机构,向本单位或者所属企业派遣劳务人员,也不得将劳务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它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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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第二十条用工单位要对劳务派遣公司履行协议、规范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兑现及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其改正或终止劳务派遣关系。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协议期满,双方劳务派遣关系即行终止。对于履约表现和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其续订劳务派遣协议。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质量较差或由主业投资的关联劳务派遣企业,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章派遣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要全部纳入全员计划管理,年度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由基层企业编制申报,隶属的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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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劳务派遣用工计划,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组织,用工单位参与,也能够由用工单位经劳务派遣公司授权后组织。凡录用者,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用工单位。

第二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条件,由用工单位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制定。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备招聘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级、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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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报到后,用工单位应与其签订岗位协议,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岗位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作岗位,协议期限,工作地点,岗位主要职责或工作任务,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六条岗位协议期限,不得超过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期限。首次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应比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限内。

第二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与管理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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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结果作为提高待遇、岗位调整、留用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其工资待遇水平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并结合其岗位性质和任职条件由用工单位确定,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用工单位要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派遣管理费等劳务费用,并在支付凭证上予以注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标准发放,其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依法建立。

第三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对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按时足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各用工单位要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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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第三十三条劳务派遣岗位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用工单位应告知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用工单位要主动协助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工伤认定申报工作,并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岗位派遣协议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保持一致,劳务派遣协议终止或岗位协议期满时,协议即行终止,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三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应解除岗位协议,并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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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三)因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的;

(四)因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用工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八)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应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一)经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协商同意,解除岗位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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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而终止派遣关系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条件不复存在的。

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工作中有创造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管理有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二)防止或者避免严重事故发生,使用工单位或职工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有其它突出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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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能够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和评先活动。

第四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可申请加入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享有会员合法权益。能够申请加入用工单位的党团组织,或将党团关系转入用工单位,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

第四十一条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对在相对重要的生产技能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具有专业对口大专及以上学历、技能水平较高、工作业绩突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当用工单位同类岗位招聘时,可择优招聘为正式员工。

第六章工作要求

第四十二条各用工单位应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全面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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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检查本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准确掌握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企业资质、员工资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比例、薪酬保险等相关情况,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动态管理。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第四十三条集团系统各用工单位应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统一纳入企业岗位管理体系,按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劳务派遣岗位体系及准入制度。应逐步梳理、规范劳务派遣岗位职责,用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岗位的使用标准及上岗条件,明确能够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范围。

第四十四条各用工单位应及时清理与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不符的用工岗位,确保派遣用工岗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大、用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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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以及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要求的企业,应该做好统筹协调,逐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或采用项目外委等方式加以规范,保证派遣用工数量、用工比例及岗位性质符合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各用工单位应在清晰为主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归属、清晰主业生产经营岗位上适用劳务人员独立工作的场所和具体岗位、清晰主业及劳务人员现行工资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岗位动态管理,细化岗位标准和岗位层次,杜绝同一岗位使用来自不同派遣企业员工的用工形式。凡是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主业定员编制范围内的岗位,禁止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四十六条在劳务派遣管理中坚持“同工同酬”的原则。结合规范劳务派遣岗位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劳务派遣岗位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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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根据劳务派遣用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水平的机制,合理制定劳务派遣薪酬保险待遇水平。对于个别仍与主业员工存在“混岗”现象的岗位,应尽快加以规范,暂时不能实现的,必须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薪酬。

第四十七条各用工单位应在规范劳务派遣协议的基础上,加强对相关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从源头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各用工单位应对本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企业资质进行梳理和审查,根据派遣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以及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意识等,建立劳务派遣企业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

第四十八条各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人员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的准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资质和从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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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人才评价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2010

中国大唐集团人才评价管理系统 使用说明书

目录 1. (3) 1.1.框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流程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软件版本介绍 (3) 3.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操作说明 (3) 3.1.软件安装与进入 (3) 3.2.软件登录 (8) 3.3.软件界面介绍 (8) 3.3.1.导入数据 (8) 3.3.2.保存 (8) 3.3.3.删除 (9) 3.3.4.接收报送 (9) 3.3.5.前一页、后一页 (10) 3.3.6.生成报送 (10) 3.3.7.打印 (12) 3.3.8.退出 (13) 3.3.9.录入说明区域 (13) 4.录入操作说明 (13) 4.1.文字录入 (13) 4.2.代码字典项录入 (13) 4.3.日期字段录入 (14) 4.4.备注字段录入 (14) 4.5.照片录入 (15) 4.6.电子档案录入 (15) 5.上报数据说明 (16) 6.工作业绩证明人存档 (16) 7.个人版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17) 8.中国大唐集团人才评价管理系统_基层版2010 (17) 8.1.软件安装 (17) 8.2.软件登陆 (21) 8.3.数据库备份 (21) 8.4.数据库还原 (23) 8.5.系统菜单功能介绍 (24) 8.5.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4) 8.5.2.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25) 8.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说明 (26) 8.6.1.01基层录入功能 (26) 8.6.2.02基层审核 (33)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公认度,以及在各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以用为本,价值创造。

专家库建设旨在整合人才资源,使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各类业务,不断优化各项生产技术指标,提高效益,创造价值。 (三)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专家库建设按管理层级和专业类别设计,任期内根据专家的岗位、业绩等变化情况,对专家库实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四)标准统一,量化评价。 专家库建设采用量化手段,统一设臵各级各类专家的积分标准,重业绩贡献和创新创效,通过积分排序,体现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级企业。专家库建设涉及的人员为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不含集团公司总师级领导人员)。 第二章专家库体系 第六条专家库按照三级三类体系设计,即按照企业层级分为集团公司级、二级企业级、基层企业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员工岗位又分为企业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生产技能类三个类别(各级企业员工对应的三级三类专家见附表1)。 第七条专家库的专业设臵根据企业层级的不同确定,同一专业涉及的专业等级情况根据岗位类别和专业特点有所不同(三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 总则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 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体”

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教育培训考核内容第十条. (一)基础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中国大唐集团 北京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高井发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国华盘山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 合肥发电厂 淮南市洛河发电厂 淮南市田家庵发电厂 马鞍山第一发电厂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发电厂 铜陵发电厂 陈村水电站 甘肃省 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八零三电厂 甘谷电厂 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百龙滩水电厂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岩滩水电厂 河北省 微水电厂 马头发电总厂 峰峰电厂 保定热电厂 保定市余热发电厂 曲阳王快水电厂 国华定州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总厂

河北华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发电总厂 北京大唐发电股份公司陡河发电厂 河南省 登封市电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电厂 安阳华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热电厂 洛阳首阳山火电厂 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 佳木斯第二发电厂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鸡西发电厂 湖南省 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

湘潭电厂 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耒阳发电厂 衡阳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水电厂 湖南省金竹山电厂 张家界市水电开发公司 吉林省 长春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热电分公司 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下关发电厂 徐塘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新沂热电公司 山西省 太原第二热电厂

山西大唐平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 陕西电力发电有限公司 灞桥热电厂 户县热电厂 渭河发电厂 延安发电厂 韩城发电厂 秦岭秦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水电厂 略阳发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诏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 云南大唐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程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在总结历年员工招聘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外、系统内跨分子公司之间的在职员工招聘和各分子公司的毕业生招聘。 二、遵循原则 (一)按需招聘,逢进必考 适应“电为基础、多元经营,七大板块、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发展需要,企业缺员、员工跨分子公司流动必须组织公开招聘,履行考试、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依据计划,专业对口 在确保不超定员编制的基础上,坚持以企业年度全员劳动计划为依据,以应聘岗位专业技术和技能要求为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关。 (三)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择

优录用,确保招聘质量。 (四)先内后外,盘活资源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充分利用内部人才市场配置人力资源。 三、职责分工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审核批复各分子公司上报的招聘方案,指导分子公司履行公开招聘程序;负责在集团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启事;负责协调、指导在京企业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年度重点院校的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审核批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制订上报分子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招聘方案并统一组织本部和协调、指导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子公司也可以统一组织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在有关院校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相关手续。 (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并上报招聘需求计划;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在分子公司的协调指导下具体主办招聘工作;参加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入职手续。 四、实施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的年度全员劳动计划。包括:

大唐集团_112人才实施细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2010〕65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全面实施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二○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人才工程细则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10年9月17日印—2—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遴选程序 第二条“112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 (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并递交所在部门。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 —3—

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 (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 (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 (八)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 (九)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B、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 —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 我与企业共成长(散文) 点击率:26353次发表时间:2011年12月27日选择字体大小:小中大 今年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了她62岁的生日.抚今追昔,62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历程.六十二年是弹指一挥间的光阴,经过尘与土的征程,祖国似破茧而出的彩蝶,在世界的舞台绽放出美丽的光环.一个东方传奇的巨坝,在宣威与贵州交界,在太阳的光亮中即将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改革春风沐浴大江南北点燃了人们心中的向往,共建和谐社会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美丽的锦绣前景,理想的熊熊火炬指引着我们走向万家灯火的胜利辉煌. 四年前,我走进了宣威公司,成了一名电力工人,如小草沐浴着阳光雨露,在母亲的怀抱里开心的、踏实的、积极向上的成长着…… 报到的第一天,亲切的老师傅们很快消除了我的紧张和局促的心情;热情的同事,让一个初来咋到的新人体会到了发自丹田之气的温暖.大家真诚的笑容,亲切的话语,体贴而实际的交流,都让我深深的

感动.我不由自主的被这个团队所包容,被大家所感染,不知不觉的融入这个群体!细细想来,这种温暖幸福的感觉在20多年的经历中从 未有过.宣威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小小分支,但一个普通的分 支所传递的人文信息却是如此的实实在在而又富有魅力!那么整个 集团该是何等的豪迈气势!窥一叶而知全秋.一个员工是一个单位的窗口,班组这个窗口由内而外所洋溢的生命力、向心力、信任力、感染力是那样的自然而和谐.这种大气而和谐的人文氛围不是一朝一夕可得来的,而是大唐集团历经多年企业优秀传统文化历史的沉淀,这 只是我的一些浅显的体悟,虽然浅,却让我醍醐灌顶,让我在灵魂深处找到了人生奋斗的皈依之本. 一年来,公司的大整顿活动,号召全公司人员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以企业为家,对企业负责,所践之行都朝着“奉献光阴,追求 卓越”的目标而努力,不给自己留遗憾,不为某件事找任何借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需要真正付出心血与汗水的;像节省一张纸一度电是有形的随手可做的付出,自已带领新员工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和效益是提高自我竞争力的无形的付出;中层干部最大限度为领导 分担,让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去考虑更重要的决策、去做更重要的事情是心血的付出;员工把自己的岗位工作做到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我提高技能水平是汗水的付出.在大家齐心协力工作的过程中,与其 说我们在为企业付出,不如说我们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而付出,因为我 们在成就企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我们完善了、提升了、成就了自己.现在,公司为电力管理工作培育了最适合的土壤,准备好了最优秀的 食粮,配备齐了最先进的武装.朋友们,我们还等什么呢?!用“心”握好我们手中的接力棒,努力拼搏吧!待到凯旋归来,我们一起共饮 最醇香的庆功美酒! 祖国的命运也就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命运,祖国的发展与富强要靠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贡献与奋斗.我们应该时刻想想该为祖国做些什么,而不是从祖国母亲那里索取些什么,热爱祖国决不能只靠一句 空话.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普通员工,一名中年的共产党员,我一定要把爱祖国的满腔热情落实到自己的日常实际工作中,爱岗敬业,求实

0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导师制指导意见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推进职业导师制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各类专家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集团公司发展实际的高素质员工队伍,经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大力推进职业导师制。现就推进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职业导师制的重要性 职业导师制是指为新进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指定本企业有丰富工作经验、突出工作业绩的导师,为其尽快提升业务水平、胜任岗位要求、融入企业文化等方面提供随时随地帮助和指导的人才培养机制,是一条引领员工快速走向“胜任”,直至走向“优秀”的捷径。 (一)推行职业导师制是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快速培养所需人才的有效手段 职业导师制充分利用企业内优秀员工的先进技术、技能、经验和标杆作用,帮助新员工和有发展潜力的员工有的放矢地提高综合素质,获取隐型知识,养成职业化工作习惯,缩短技术、技能成熟期,迅速提高职业胜任能力,从而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所需人才,实现员工整体工作绩效的提升。 (二)推行职业导师制是企业建立人才梯队的主要渠道 职业导师制在增强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同时,也为企业发展储备了后备人才,尤其是可有效保障企业后续发展的关键、稀缺岗位梯级人才供应。它使员工明晰自己的发展前途和发展空间,有助于减少人才的流失,有效防止人才的无序流动。 (三)推行职业导师制是协助员工规划职业生涯的重要途径 导师不仅教授培养对象知识和技能,也为培养对象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准确的定位,使其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有机结合。导师将帮助培养对象修筑到达职场新目标的通路,设计实现预期目标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步骤,为其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机会,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推行职业导师制是传播企业文化的得力工具 职业导师制是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最佳传递方式。导师的指导,不仅使培养对象更好地理解企业文化,而且实际工作中导师的言行就是企业文化潜移默化、不知不觉地宣贯,可有效加强培养对象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感,促进其对企业文化的融合、企业理念的传承。 二、职业导师制推进思路和目标 围绕集团公司实际和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系统内人力资源,按照“超前思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快速推进、逐步完善”的思路,以提升员工职业胜任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关键、稀缺人才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职业导师制,持续增强集团公司全员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支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层次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的人才队伍。 三、职业导师制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推行职业导师制,思想先行。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推行前应先宣传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赢得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这是职业导师制能否具有生命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所在。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系统内职业导师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推动系统内各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各企业应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推进领导小组,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3.9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7个省发电公司,成立了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河南分公司、山西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四川分公司、云南分公司、广西分公司8个分支机构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香港上市,并于2006年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赛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目前在役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建立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加强和规范员工持证上岗工作,促进培训、评价、使用、薪酬和待遇一体化机制的建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持证上岗,是指系统内员工必须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以及系统各企业的岗位(或职业、专业、工种)标准、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经相应的职业资格认定、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培训或考试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或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集团公司持证上岗工作坚持“统一要求、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在集团公司系统中对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岗位推行,逐步全面铺开,最终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同时使教育培训、持证上岗、薪酬待遇等密切挂钩。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系统持证上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持证上岗规章制度、标准以及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二)负责管理并组织集团公司系统与持证上岗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与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的挂钩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系统员工各类上岗所须证书及资格取得情况的管理,以及本部员工的资格审查和复审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在持证上岗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集团公司组织的(包括配合国家、行业组织的)员工上岗相应资格的申报汇总、资格审查、考核评价、资格授予及发证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与上岗有关的资格认定、评定、鉴定、考核(统考、调考、竞赛等)年度计划的制定、发布与实施。 (三)建立集团公司与持证上岗考核有关的题库系统。 (四)承担集团公司系统有关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危险事件治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安全生产危险事件(以下简称危险事件)的发生,幸免、减轻危险事件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爱护电网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集团公司危险事件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基层企业。 第四条危险事件治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备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中的危险事件是指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逼的洪水、地震、台风、风暴潮、雷雨、冻雨、暴雪等自然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阻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六条危险事件治理工作要紧包括危险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复原工作。 第七条危险事件治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各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危险事件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事件治理工作。

第八条危险事件治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基层企业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险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复原的义务。 第二章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危险事件治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事件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政府部门关于危险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集团公司的危险事件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危险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危险事件的治理工作; (三)制定集团公司的危险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完成日常应急预备工作,落实到责任人; (四)检查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直属企业的危险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日常应急预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形;指导、和谐危险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集团公司系统危险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形; (六)危险事件发生后,部署、指导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复原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危险事件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危险事件治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事件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危险事件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自身危险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日常应急预备工作,负责组织演练,落实到责任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232 更新时间:2007-5-23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有效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并为培养“112人才”、各类各级专家提供人才资源储备,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以及各专业工作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专业人才库是集团公司人才库组成部分,指按照一定的人才标准和入库条件、程序,遴选出的具有较强专业优势、特长的专业人员的集合。 第四条专业人才库是集团公司“112人才”的储备和补充,同等条件下入库人员优先候选“112人才”、各类各级专家,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方面具有相对比较优势。 第五条坚持“统一标准、满足需求、逐级遴选、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遴选、培养、使用三个环节为着力点,建设并管理各专业人才库。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库的归口建设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专业人才库的规划和建设。 (二)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建库申请的核准。 (三)负责专业人才的使用和培养。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在专业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库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集团公司各专业人才库的建设。 (三)负责确定专业人才库人才系列、类别、层级和入库条件,并向需求部门提供人才信息。(四)负责组织各专业人才的认定、入库、统计、考核等人才库的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各专业评价专家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在专业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专业人才库需求调研与申请事宜。 (二)拟定本专业人才库人才系列、类别细分、层级和入库条件。 (三)负责本专业人才入库资格的初审和推荐。 (四)协助聘请评价专家评定本专业人才入库资格。 (五)协助组织并实施本专业人才的使用、培养、考核。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在专业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各专业人才的申报、审核、遴选及推荐。(二)负责分、子公司本部各专业人才的申报、审核、遴选、推荐及日常考核。 (三)负责所管理和所属范围内各专业评价专家的推荐。 第十条各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在专业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本企业各专业人才的申报、审核、遴选、推荐及日常考核。 (二)负责本企业各专业评价专家的推荐。 第三章建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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