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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

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就严格执行“禁酒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禁酒规定

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确有接待任务的,要由主要领

导批准);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它时间饮酒,不得因饮酒影响履行岗位职责或借酒滋事。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室要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意义,把执行禁酒令规定作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禁酒令的相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确禁酒令规定的具体要求,自觉执行禁酒规定。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带头落实“禁酒令”规定,确保令行禁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禁酒纪律

公司要加大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组织不定期专项检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饮酒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首次违反禁酒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因饮酒影响工作、酗酒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禁酒令执行不力、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部室,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实行禁酒制度是公司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

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优化公司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职工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禁酒规定,为营造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7日

禁酒令文件

关于重申《禁酒令》 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各子(分)公司、单位、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风气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树立管理人员和企业的良好形象,特对重申《禁酒令》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如下通知: 一、重申《禁酒令》,从严查处违反《禁酒令》的行为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值班时间内饮酒。 3、严禁酒后上班(岗)。 4、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5、严禁到高消费娱乐场所从事饮酒等活动。 6、严禁工余时间不经请示饮酒。 7、禁酒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饮酒的,必须同时向分管领导和纪委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人请示,经允许后登记备查,否则,一律按违反《禁酒令》处理。 以上《禁酒令》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普通员工违反《禁酒令》,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每查处一人次,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罚款200元。 对违反《禁酒令》的管理人员,第一次给予诫勉六个月的处理,第二次就地免职。对酗酒闹事、损害企业形象的管理人员,直接给予免职处理。 对在允许的饮酒活动中因饮酒、劝酒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后果的,后果自负,并以违反《禁酒令》论处。 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车辆改革以及业务招待费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控指标,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能花,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点,树立既热情周到又勤俭节约的企业形象。 1、全公司上下值班人员值班餐一律统一标准,对于违反规定超标准用餐的,消费费用由个人承担,并处以所消费金额2倍的罚款。 2、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单位原则上不允许要烟和酒水、陪客人数不能超过两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公司办公室登记。对违反审批程序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相关部门不予接待、结算和报销。 3、提倡“光盘”行动。公务招待中,饭菜剩余四分之一以上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并对组织者处以该餐总金额50%以上的罚款。 4、在企业外进行的公务接待中,因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责任追究,并对组织者处以该餐总金额2倍以上罚款。 5、杜绝企业内部单位、部门之间及单位、部室内部用公款相互宴请。违反者,给予组织者该餐总金额5倍以上罚款,对被宴请者处以等额罚款。 6、提倡个人付款的宴请活动节约从俭。对在个人付款的宴请活动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罚。 1

2月17日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青办发〔2010〕39 号 中共青州市委办公室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禁令内容 1、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严禁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3、严禁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4、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 5、严禁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酗酒; 6、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 7、严禁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8、严禁因饮酒损害机关尊严和工作人员形象。 三、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改进党的作风、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禁酒令”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上级(或外地)来宾,实行规范接待、文明接待,不准超标准、超规格安排;到基层坚持用工作餐,不准要求基层搞宴请招待。基层单位要消除思想顾虑,严格执行规定,不搞超标准和违反禁令的招待,对不良风气要敢于抵制,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 对违反禁令者,将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禁酒令的党员干部或者工作人员,一律按照通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市纪委监察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227110,382270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青州市委办公室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 日

关于禁酒令的通知

关于严格禁止工作人员饮酒的规定 各科室、中队: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办字【2011】29号)(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把握《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对《规定》的传达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省经费开支和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利于提高**干部职工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领会实行工作日禁酒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健康向上的公务接待理念,自觉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实行责任制。保证《规定》的落实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要求,全市**系统各级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全系统干部职工凡市内出发办理公务,不论是市局机关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还是局属各单位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禁酒令,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和队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范围内《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禁酒承诺制度、制作禁酒令警示牌、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措施,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日午间禁酒令落到实处。 三、遵守《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纪律 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乘标志车辆或着制服在宾馆或酒店等社会公共场合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凡违反《规定》者,第一次由所在单位对其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由市局纪委监察室备案;第二次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形成专门材料纳入个人档案;第三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同一单位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规定》行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行风廉政建设杯评选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局成立由纪委牵头,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参加的禁酒令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抽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令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并设举报电话7********,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促进工作日午间禁酒令的全面落实。

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公司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 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就严格执行“禁酒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禁酒规定 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确有接待任务的,要由主要领 导批准);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它时间饮酒,不得因饮酒影响履行岗位职责或借酒滋事。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室要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意义,把执行禁酒令规定作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禁酒令的相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确禁酒令规定的具体要求,自觉执行禁酒规定。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带头落实“禁酒令”规定,确保令行禁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禁酒纪律 公司要加大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组织不定期专项检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饮酒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首次违反禁酒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因饮酒影响工作、酗酒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禁酒令执行不力、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部室,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实行禁酒制度是公司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

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优化公司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职工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禁酒规定,为营造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7日

禁酒令

关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饮酒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嘉城物业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加强公司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嘉城物业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员工工作时人身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下发《关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饮酒规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严禁在工作期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重要接待或重大活动等除外). (二)严禁在值班期间内饮酒. (三)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四)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严禁在公务接待中、公司团队聚会中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 (七)严禁因饮酒损害本公司形象。 (八)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九)严禁因饮酒失密、泄密和损害公司形象。 (十)严禁各级人员酒后(不论多少)上班。 二、考核 (一)凡违反《禁酒令》规定的,经查实,一律纳入本公司月度绩效考核,给予本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第一次违反规 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规定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罚款300元;第三次违反规定 的,扣发当月工资后作除名处理,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 项目负责人联责300元。 (二)公司管理人员到所属项目调研、检查工作,不得接受宴请,一律自行安排工作餐,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所 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联责200元。 (三)各部门、以互相宴请的,违者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四)因饮酒造成失密、泄密、损害公私财物的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因饮酒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因饮酒后上岗造成安全事故或发生交通 事故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一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 由饮酒者承担全部责任。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篇一:遵守禁酒令保证书3篇 遵守禁酒令保证书3篇 禁酒令,是国家对酒的生产和消费等有关行为的约束禁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遵守禁酒令的保证书,仅供参考。 遵守禁酒令保证书篇一: 遵守禁酒令保证书 我保证,严格遵守威海市实施的禁酒令各项规定,坚决做到: 1、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不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3、不在影响公正执法或公务形象的场合饮酒; 4、不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 如违反以上保证,本人将自动向组织辞去现任职务,主动接受组织或单位的处分决定。 保证人(签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年月日 遵守禁酒令保证书篇二: 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双庙镇中心学校《关于严明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的几点要

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个人向社会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严格出勤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学校,严格执行请假手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改变作风。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懈怠,与同事友好团结。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廉洁从教。坚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不训斥家长,不向学生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从事有偿家教,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5、厉行节约,开展移风易俗。保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婚丧 喜庆事宜不大操大办。 6、保证在工作日期间不饮酒,在校园内吸烟,如若

禁酒令通知 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 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等;“事业单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请事假、病假

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是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遵守禁酒令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禁酒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新组织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的保证书要统一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存档,其他人员签订的保证书由各部门备案存档。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的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书面上报市纪委党风室。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联系电话: 四、设置禁酒令提示牌

关于严禁饮酒的通知

关于严禁饮酒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对限制饮酒的规定告知如下,必须遵照执行: 一、限酒人员公司全体员工和在本公司所辖外聘外包作业单位和人员。 二、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约定 1、工作日公司未安排接待任务一律不准饮酒;公司接待倡导简餐接待不劝客饮酒,接待饮酒须上级批准备案。 2、严禁在岗,值班备班期间饮酒,在本公司凡是因饮酒造成的事故或身体伤害由当事人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赔偿。 3、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司员工发现酒后开车不制止和当事人同样惩罚,乘车办事发现驾驶者饮酒必须马上制止上报并责令当事人交出车钥匙否则同样接受惩罚,凡酒后驾驶公司或个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同行人员同样合并承担损失,公司损失将利用法律手段追讨。 4、严禁接受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 5、严禁在任何场合时间醉酒闹事,下班接受同事好友宴请须有限度。

附:凡加入或与本公司合作人员示为对以上条款已知道并达成协议。并能承担因饮酒引起所有法律责任。 三、处罚规定 1、一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的处罚,饮酒者当日考勤算旷工,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公司全体人员,签家属责任明确书。 2、两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罚款50元处罚饮酒者当日考勤算旷工,并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公司全体人员。 3、三次违反规定者无条件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分店人员处罚分店全体员工罚款10元,公司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罚款10元。 四、由各部门分店进行不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全体员工相互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广汉三星堆宾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一日

禁酒令企业

十堰万众邦工贸有限公司 《禁酒令》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万众邦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员工工作时人身安全,公司决定下发《禁酒令》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内容: 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时间饮酒。(重要接待或重大活动除外)。 2.严禁在加班期间内饮酒。 3.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禁止参与任何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 4.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5.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6.严禁在公务接待中、公司团队聚会中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工作中需要 招待的客户,必须安排在下午下班后宴请。如需午间安排的,公司陪同人员不得饮酒。 7.严禁因饮酒损害本公司形象。 8.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9.严禁因饮酒失密、泄密和损害公司形象。 10.严禁各级人员酒后(不论多少)上班,缺班时间按旷工计。 11.接待重点客户领导,各部门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满足客户要求上,不应只注重安排 吃、喝、玩、乐。如特殊情况须午间宴请者,各部门领导应事先向总经理报告宴请客户的整个安排,请示批准。从严控制消费档次,陪同人员应饮酒适度,注重形象。12.职工婚宴或其它宴席。应尽量安排在下午下班后,午间应有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以 违纪论处,在参加宴席时应注意控制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饮酒。 13.无论是在工作接待或者其他应酬因饮酒过度造成的事故一概由饮酒者本身承担,公司 概不负责。

二、考核 1.凡违反《禁酒令》规定的,经查实,给予本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发现一次考核一 次。第一次违反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罚款300元;第三次违反规定的,扣发当月工资后作除名处理。2.公司管理人员到所属项目调研、检查工作,不得接受宴请,一律自行安排工作餐,违 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联责200元。 3.各部门互相宴请的,违者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并扣发当事人300元。 4.凡因酗酒后,在工作岗位上与客户及同事发生冲突的,除处罚500元罚款外,同时停 职检查。 5.凡因饮酒造成失密、泄密、损害公私财物的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6.因饮酒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因饮酒后上岗造成安全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一律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并由饮酒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监督: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禁酒令》的贯彻落实,要立足教育防范,将《禁酒令》变成每一 员工自觉行为,各部门负责人员要带头遵守执行,做广大员工的榜样,综合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禁酒令”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2.为确保禁酒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公司设立举报电话 3.《禁酒令》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堰万众邦工贸有限公司 2013年12元28日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篇一: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 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公务 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等;“事业单 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 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

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 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 请事假、病假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 酒。(:部队禁酒令保证书)“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是 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 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 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 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

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苏大家发【2014】13号 ★ 关于严格执行禁酒令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级人员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就严格执行“禁酒令”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禁酒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确有接待任务的,总公司由董事长批准,各项目由项目总经理批准);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它时间饮酒,不得因饮酒影响履行岗位职责或借酒滋事。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实行禁酒制度是公司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优化公司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各部室要从改进工作作风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意义,把执行禁酒令规定作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禁酒令的相关精神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确禁酒令规定的具体要求,自觉执行禁酒规定。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带头落实“禁酒令”规定,确保令行禁止。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禁酒纪律 1、总公司行政部要加大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组织不定期专项检查。

2、项目办公室要对项目所有领导及员工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项目办公室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将罚款500元/次。 3、公司将广泛接受群众对发现的违规饮酒行为的举报,如举报属实,公司将对举报人给予500元/次的奖励。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禁酒纪律 1、对首次违反禁酒规定的有关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由行政部(或项目办公室)出具罚款通知单,经董事长(或项目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执行。 2、对一个月内两次工作日午间违反规定饮酒的领导或员工给予劝其离职的处分。 3、对因饮酒影响工作、酗酒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反醒一周,并公开作出检讨;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禁酒令执行不力、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部室,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直至项目总经理的责任。 以上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大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禁酒令通知 发至:各部门、项目公司 江苏大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9日(共印15份)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 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等;“事业单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请事假、病假

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是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遵守禁酒令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禁酒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新组织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的保证书要统一报送市纪委党风室备案存档,其他人员签订的保证书由各部门备案存档。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的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书面上报市纪委党风室。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联系电话: 四、设置禁酒令提示牌

落实禁酒令心得体会

落实禁酒令心得体会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 __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我非常赞成国家对驾车者实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对酒不喜不贪,实是驾车二十多年,惨不忍睹的车祸见多了,对酒这东西没有好感。偶有饭局,推杯换盏之际,心中这根弦时刻绷紧着,不得有丝毫懈担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禁酒令”后,为什么还有一些车辆无视“令旗”横冲直撞,行人战战兢兢躲躲闪闪?是不是跟执法松驰有关呢? 且不说,一些傲慢的国家××人员,仗着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无视交通法规,就算是一般人,也鲜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喝点小酒或违个章,反正找找文秘杂烩网人就行了;也有人财大气粗:不就两个小钱嘛,撞死了人,照样可以用钱摆平,违章算个啥?没钱没权的,只能乖乖受罚。挑战法律权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征,遵纪守法者成了没本事的代言。于是乎,随意停车,任意变道,乱闯红灯,

争道抢先,超速狂飙,醉酒驾车的闹剧在本不通畅的公路上轮番上演,人人削尖脑袋投机取巧,规规矩矩惹人耻笑。终于到了这一天,鲜活的生命以惨烈的方式消失于人世,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仅仅是肇事者一人的责任吗?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 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 __。 为什么一种事情,当以惨烈的方式展现于世人面前时,才能获得 关注?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紧盯着事后的严惩,而没有想过事前的防范?为什么电视上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对肇事者的谩骂,而鲜有人对现状冷静的反思?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 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禁酒令个人自查

禁酒令个人自查 禁酒令个人自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餐严禁饮酒,是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中的一条,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平委办【20XX】71号)文件中对严格执行中餐禁酒令进行了重申。但还是有个别部门、镇(乡)工作人员不顾禁令规定,在工作日中餐饮酒。这是今天县纪委对中餐禁酒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今天中午,县纪委组织工作人员,并邀请数名行风、政风监督员分两路开展检查,共检查了昆阳、鳌江等镇16家主要饭店、酒楼,8个镇(乡)及办事处的食堂。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工作日中餐禁酒令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县海涂围垦指挥部、县信访局、万全镇揄洋办事处、钱仓规划所、钱仓信用社等工作人员中餐饮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将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责令有关单位认真检查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效能谈话。 镇(乡)、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执行禁酒令的自觉性,常算算“健康账”、“民心账”、“形象账”。县纪委监察局还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作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禁酒令个人自查 中央军委颁布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以来,各单位纷纷下了禁酒令,节日下基层不喝酒,一时成新风。国防部网站2日了解放军报一篇言论文章《不喝酒并不伤感情》。文中说,“双节”来临,下基层喝不喝酒,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检验。 禁酒令既非起于军队,也非起于河南信阳等地,而是起于公安机关。施行于2003年2月,其中第四条: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条禁令第二第三条涉及酒后携枪饮酒及酒后驾驶,也算是禁酒措施的延伸。然而,公安禁酒令没有禁止宴请也没有禁止宴请饮酒,而地方上的禁酒令,则更其“瘸腿”,具体内容是“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晚上放开喝,并不受此限制。而官方的酒文化告诉人们,大量饮酒,基本上是安排在晚上,任何接待宴请,均注重晚上的“重头戏”。 2020年2月12日《半月谈内部版》曾报道,西部一位县委书记自称“为了应付来自中央、省、市各个部门的领导和各种名目的检查评比,我马不停蹄奔走于一个又一个晚宴,陪上级领导喝酒吃饭,一个晚上竟然陪了8顿饭,喝的酒就数不清多少了......”而28杯县委书记一杯换10万,则更是一种官场“酒殇”。地方酒文化,几乎成了一种“瘟化”病态。

禁酒令心得体会范文

禁酒令心得体会范文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 __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我非常赞成国家对驾车者实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对酒不喜不贪,实是驾车二十多年,惨不忍睹的车祸见多了,对酒这东西没有好感。偶有饭局,推杯换盏之际,心中这根弦时刻绷紧着,不得有丝毫懈担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禁酒令”后,为什么还有一些车辆无视“令旗”横冲直撞,行人战战兢兢躲躲闪闪?是不是跟执法松驰有关呢? 且不说,一些傲慢的国家××人员,仗着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无视交通法规,就算是一般人,也鲜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喝点小酒或违个章,反正找找文秘杂烩网人就行了;也有人财大气粗:不就两个小钱嘛,撞死了人,照样可以用钱摆平,违章算个啥?没钱没权的,只能乖乖受罚。挑战法律权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征,遵纪守法者成了没本事的代言。于是乎,随意停车,任意变道,乱闯红灯,

争道抢先,超速狂飙,醉酒驾车的闹剧在本不通畅的公路上轮番上演,人人削尖脑袋投机取巧,规规矩矩惹人耻笑。终于到了这一天,鲜活的生命以惨烈的方式消失于人世,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仅仅是肇事者一人的责任吗?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 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 __。 为什么一种事情,当以惨烈的方式展现于世人面前时,才能获得 关注?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紧盯着事后的严惩,而没有想过事前的防范?为什么电视上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对肇事者的谩骂,而鲜有人对现状冷静的反思?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 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2017公务员时政热点:“禁酒令”不看口号看落实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e1229916.html, 2017公务员时政热点: “禁酒令”不看口号看落实 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廉洁广州建设11月网络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冯慧光介绍,广州市将于近期印发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规定在一般公务活动中严禁饮用任何酒水。 《通知》提出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三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提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等非公务活动从严控酒的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加大了对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广州市不是第一个颁布禁酒令的地区,早前浙江、黑龙江、吉林、安徽、新疆、贵州等地均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规定,自带酒、酒精饮料等等几条路都被堵死。这意味着公务接待中逐渐全面禁酒将成为现实,这样的规定,老百姓肯定是拍手称快的。 “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伤了胃”“酒杯一端,政策放宽”“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曾几何时,公务接待违规饮酒大行其道,“饮酒死”“陪酒死”时有所闻。公务接待的违规饮酒问题已经成为考验党员干部作风的“试金石”,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的饮酒乱像,出台“禁酒令”,规范公务接待,这对良好党风政风的形成,肯定是大有裨益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推行“禁酒令”,使其严格落实,必将遇到很大的考验。要知道,即使有一纸禁令,未必就一定能够管住官场的一个个“瘾君子”,他们还可能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找酒喝。这不是危言耸听。去年,曾经有媒体报道称,他们统计了各地纪检系统2015年全年公开披露案件发现,公职人员饮酒致人死亡事件有25起,涉及9个省份,其中湖南省纪委在今年2月份,一次通报4起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问题。 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如何,相信是有目共睹,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党员干部要肆意妄为,违规饮酒,以致献出生命。因此广州市要让他们的“禁酒令”推行下去,真正做到令行则止,那还是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的。老百姓对你推行“禁酒令”,他们不看你说得怎样,而是看你落实得这样,正如一句广告语所说,不看广告看疗效。

《关于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通知》

《关于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通知》 乐教办字[xx]18号 关于工作日限制饮酒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县直各学校,局机关、教研室各科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实施工作日限制饮酒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限酒人员。局机关、教研室全体干部职工(含借调人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干部(职工)教师(含工勤人员)。 二、相关要求 1、工作日中午和晚上无公务接待时一律不准饮酒,倡导文明接待,坚持来客不劝酒;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 3、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4、严禁酒后对学生进行教育活动和接待家长。 三、处罚规定 1、年内第一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教育局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警示谈话,责令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 2、年内两次违反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3、年内三次违反规定及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4、在上级统一组织的明察暗访中被查处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科室、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当事人有行政职务的根据情节给予降职、撤职处分;没有行政职务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三年内不得作为干部提拔对象。 各单位、学校要将相关规定迅速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群众举报进行查处。举报电话:6226198。 昌乐县教育局xx年7月28日 第二篇:关于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通知镇办公室文件 关于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善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就镇政府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作如下规定。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二、因接待礼仪确需在工作日午间陪酒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三、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 四、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初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诫勉谈话;对再次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年度内违反规定三次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科室需将规定迅速传达给全体机关工作

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 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 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 “公务 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等;“事业单 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 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

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 请事假、病假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 酒。“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行公务期间”是 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 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 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 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遵 守禁酒令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各级领导

禁酒令通知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文件 通城管〔2011〕56号 关于重申禁酒规定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有关规定》通办发(2011)35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现将禁酒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值班值勤期间饮酒;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劝酒、闹酒、酗酒。

二、除受组织指派从事外事、招商等重要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五、公务接待严格按有关程序、标准和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需要用餐的,一律在镇机关食堂(无食堂的可在镇政府指定饭店)就餐,并执行工作餐标准,一律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并实行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各单位组织的暗访活动,一律禁止在基层用餐。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停职待岗、降职、免职、辞职或辞退等处理。 七、凡党员、公务员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凡事业在编人员构成违纪的,参照执行;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分。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同时视情扣发当年度奖金。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禁酒规定》同时废止。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部队禁酒令保证书 篇一:禁酒令保证书 禁酒令通知、保证书 为巩固实行禁酒令以来的工作成果,按照威海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现将重新强调严格 执行禁酒令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禁酒令的适用范围禁酒令的适用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 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在职工作人员,各级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公务 员法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 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人民团体”包括财政拨款的人民群众团体和行

业协会等;“事业单 位”包括参公管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公共服务部门窗口单位” 是指水务、供电、热电、燃气、有线电视、邮政、银行、通信、车站、客运站等公共服务部 门提供对外服务的窗口或岗位。执行禁酒令主体包括上级驻荣的上述各类型单位。 二、重申执行禁酒令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工作日中午”是指工作日中午就餐时间,延伸到上下午工作期间;“饮酒”是指喝各种酒制品和含酒精的饮料; 请事假、病假及年休假期间,中午严禁在公众场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饮 酒。“值班期间”是指节假日值班、值夜班、领导带班和备勤值班期间;“执

行公务期间”是 指节假日在本市和离开本市范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活动期间。三是 严禁到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严禁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影响公务人员形象的场合 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及酒后滋事。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酒 后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带有执法字样的公务车辆;严禁乘坐他人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 三、签订禁酒令保证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切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教育,进一步提高遵守禁酒令的自觉性,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 模范遵守禁酒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重新组织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副科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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