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4篇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4篇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4篇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4篇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4篇涉农收费公示作为让老百姓明日交费的阳光工程、减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物价部门的具体体现。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仅供参考。

一: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安化县教育局治理教育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乐安镇思游中学治理教育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首成

副组长:李再生李伯轩李青云

成员:王聪华龚文任向东吴学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工作步骤和措施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领会上级精神,统一认识,力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治工作。明确:王聪华配合李再生负责班主任行为的自查自纠;吴学敏配合李伯轩负责组织开展教师个人行为的自查自纠;龚文配合李青云负责学校及团支部、教研组等部门行为的自查自纠;任向东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李首成负责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搞好指导与协调。(李首成主持,11月12日晚完成)

2、向全体教师传达安化县教育局治理教育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工

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文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教育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重要性,提出教育涉农收费可能存在的项目内容,要求学校行政和教师个人对照上级精神,切实进行自我反省、自查自纠。(李首成校长主持,11月13日晚完成)

3、与全体教师签订《治理涉农收费专项整治责任状》。(工会负责人李伯轩主持,11月14日完成)

4、组织开展全校涉农收费自查自纠与整改,领导小组既步调一致,又分工协作。重点纠查以下内容:(李首成支持,11月14日至20日完成)

⑴、收了学生的教师奖励基金而未退的

⑵、收了学生的书画竞赛活动费而未退的

⑶、是否收取学生的校服费

⑷、是否收取学生的饮水费

⑸、是否向学生收费订阅指定以外的教辅资料

⑹、是否强制学生搭餐

⑺、是否进行有偿家教教养

⑻、其他不允许的收费行为

5、全面整改。针对上述情形进行不折不扣的整改,该清退的一律清退,该纠正的一律纠正到位,并由当事人(学校由总务室)造具清退名册,据实退还各种涉农乱收费款项,由学生或家长签字,统一送交学校行政备查。(李首成主持,李伯轩、李青云具体负责,11月25日前完成)

6、整章建制与总结上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并交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中心校专治办。(李首成主持,小组成员配合,11月28日前完成)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二:

为贯彻落实《普定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方案》(普办通字【20xx】45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教育民生监管制度,确保我校民生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民生资金得到安全运行,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我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校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普定县教育系统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方案》(普办通字【20xx】45号文件的精神,我校根据县局要求及安排,成立了教育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罗兴任组长,李艳、王萌任副组长,牛其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且明确专人办公,开展学校涉农惠农资金专门资金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范围

这次自查重点是检查自20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

20xx年我校生均公用经费701350.00元,人员经费42500.00元,其他收入308766.00元,合计收入1052616.00元。20xx我校生均公

用经费959650.00元,人员经费32400.00元,其他收入167461.90元,上学年余公用经费167909.00元,合计收入1327420.90元。

20xx年截至5月底,生均公用经费收入216800.00元,其他收入33301.40元,上学年余公用经费65480.42元,合计收入315581.82元。

(二)支出情况

20xx年度日常公用支出约712702.00元,办公设备支出约

156009.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996.00元,合计支出约884707.00元;20xx年度日常公用支出约1051591.48元,办公设备支出约17249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52.00元,合计支出约1261940.48元。

20xx年截至5月底日常公用支出约330851.00元,办公设备支出约15725.00元,合计支出约346576.00元。

三、教育经费的保障情况

上级部门对我校义务教育经费按要求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实行银行账户管理,严格现金使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教育。

四、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

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支取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签字,并报经局管办方能入账。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对于财务的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人员和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并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公示后方可施行。现金额超过20xx0.00元项目的报教育局相关领导审批。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校委会决定后才添置。所有购买物品必须有保管人员登记后方可领取使用。

(7)在报账过程中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本次经费的自查工作,我们发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公用经费使用随意性还比较大,虽然每学期都通过预算,但是各部门对预算不够重视,提供数据缺乏依据,在实际使用中也缺乏计划性,同时也由于一些不确定因数,导致实际使用和预算产生很多差距,

导致某些方面预算资金缺口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学校专门召开整治铸廉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以下自纠方案,有学校相关部门落实:

1、学校由财务室牵头,由各办公室拟出本部门资金需求计划,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拟出本部门预算方案提交校委会讨论,预算一旦通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从而保证学校的正常开支。

2、通过自觉提高业务素质,按照要求做好每笔账务,将单独核算的食堂账务定期并帐。这样食堂账务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记账,及时结算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积极清算商家货款,清算专项资金剩余款项,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师福利。

以上几方面的整改由总务处牵头,每项明确了专人负责。随时反馈整改进度,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争取妥善解决存在的各项问题。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三: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xx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xx】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畜牧涉农收费自查自纠四:

我县自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以来,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有效的开展了农民建房收费治理自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清查。为确保全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有序开展,我县国土资源等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的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根据《县政府办转发的通知》(X府办[20xx]24号)和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X国土资[20xx]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联合制定了《X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并由县监察局转发到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组织精干力量对所属各乡镇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要求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和建立台账。重点检查20xx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

建自住用房的收费情况,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自查清理违规收费文件。建立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带头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违规文件,通过自查,全县共清理出违规收费文件和有关收费依据7个,包括财政部等3部委《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5号文)、X县城乡规划局等3部门《关于重新核准村镇建设项目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得通知》X 规字[20xx]11号、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511号、《X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土地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家测绘局20xx年1月颁布)。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畅通诉求渠道。为渲染活动气氛,在动员部署阶段,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民建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市和县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县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为畅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好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更好的方便群众诉求、举报、监督,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国土资源所设置了投诉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将省、市、县有关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布,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突出查纠工作重点。重点查纠20xx年全县2042宗农民建房

用地(其中新增用地458宗、存量用地609宗、改(扩)建975宗)收费情况。要求各单位在重点范围、重点地区上下功夫,着重抓好乡镇政府收取的建房保证金、开发成本;村委会收取的捐款、赞助费;规划部门收取的测绘费以及国土部门收取的耕地开垦费等重点违规收费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各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二、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通过自查,目前,全县共自查清理上报违规收费、处罚项目23个,总金额305.4782万元:①国土资源部门收费项目6个,总金额145.32355万元,其中测绘费及工本费26.25819万元(工本费2.042万元以测绘费发票收取)、耕地开垦费42.62266万元、土地闲置费43.6116万元、罚款0.9848万元、临时用地补偿费31.8463万元;②规划部门收费项目2个,总金额

34.16458万元,其中市配费21.35297万元、测绘费12.81161万元;

③乡镇政府收费收费项目4个,总金额87.2779万元,其中测绘费

3.14017万元、开发成本53.72073万元、建筑保证金17.8万元、市配费12.6170万元;④村委会收费项目10个,总金额38.4445万元,其中平整费21.8245万元、公路维修费2.8699万元、赞助款2.4720万元、管理费0.1993万元、用地规划费0.055万元、用地补偿费5.3698万元、村路硬化捐款1.2150万元、卫生赞助款1.4430万元、村路维修费1.6260万元、水利维修费

1.37万元;⑤财政部门收费项目1个,总金额0.267491万元,均为耕地占用税。国土资源、规划、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1、部分乡镇政府在农民建房时,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了测绘费、开发成本、建房保证金、市配费等费用。有的乡镇政府在收取开发成本费用时,仅对一宗用地就收取1万余元,收费较高。

2、部分村委会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标准不一的费用。有的以公路建设捐款收取;有的以新农村建设规划费和新农村建设赞助款收取;有的以村级公路维修费收取。在个别乡镇上报台账中,仅一个镇的村委会违规收费项目竟有10项,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

3、部分规划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和市配费。

4、部分国土资源所在农民建房时收取了测绘费、耕地开垦费、闲置费、临时用地补偿费等费用。

4、根据我县20xx年农民建房用地台账,此次各地上报数据不全面,有的规划部门上报用地宗数与国土资源部门上报数相差很大,大部分乡(镇、街道、园区)只上报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收费台账,个别乡镇只上报了空白表。三、下一步工作措施。我们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派出检查组赴重点乡镇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