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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1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可用系数,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政策和法规,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直属发电企业。

第三条检修与质量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一)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严格执行标准化检修的规定和ISO9000等管理标准;

(二)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经济的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积极采用状态诊断技术,按实施点检定修预防性维修的要求,开展点检定修;

(三)检修资金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特别是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检修施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工具、新设备,不断地提高检修工艺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检修工期;

(五)按照设备有效期管理的要求,认真制定检修管理质量目标,努力降低检修成本,严格控制检修工期,做到安全、文明、精心检修,确保机组修后可靠性、经济性均较修前有明显的提高(A 级检修机组达到或优于机组设计水平)。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创造一流的检修与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集团公司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直属发电企业检修规划、计划和设备检修质量的目标、要求;

(三)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重大特殊项目;

(四)负责对分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的检修机组不满足本规定检修周期、工期的审批;

(五)负责集团公司检修市场和检修监理的管理;

(六)负责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和检修与质量的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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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的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

(八)负责汇总、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检修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负责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对集团公司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的贯彻执行;

(二)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设备检修与质量目标的制定;

(三)负责组织所属企业检修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实施的过程管理;

(四)负责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机组不满足本规定的检修周期、工期的审核,报集团公司批准;

(五)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与质量的全过程管理,负责检修与质量的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

(六)负责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检修工期计划实施与电网有关部门的协调;

(七)监督、指导、协调所管理基层发电企业检修与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八)汇总所属和所管理发电企业年度检修计划,报集团公司批准。负责监督集团公司批准检修计划的执行。

第七条直属发电企业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审批部门)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实施;

(二)负责本企业检修与质量规划、计划的编制、上报和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目标制定;

(三)负责本企业检修与质量计划中一般修理费项目的审批;

(四)负责根据审批部门检修与质量的指导性意见与要求,编制上报本企业年度检修与质量计划需求和措施要点;

(五)参与集团公司系统检修市场择优检修建设队伍招投标的工作;

(六)负责本企业年度检修与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七)负责本企业检修的统计与分析、总结与上报。

第三章周期和工期

第八条发电设备检修分为主、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等检修;按种类分为A、B、C、D 四个等级。其中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的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C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D级检修是指当机组总体运行状况良好,而对主要设备的附属系统和设备进行消缺。D级检修除进行附属系统和设备的消缺外,还可根据设备状态的评估结果,安排部分C级检修项目。

其中燃机的A级检修是对燃机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更换所有热通道部件,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燃机的B级检修是对热通道部件的检查。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燃机的C级检修是对燃机燃烧系统检查,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

第九条检修周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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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原则上发电设备主机检修间隔为:燃煤机组A级检修间隔4-6年,C级检修间隔1-1.5年。水电机组A级检修间隔6年,C级检修间隔1年;两次A级检修之间原则上只允许安排一次B级检修。D级检修由发电企业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同一年度内安排D级检修就不再安排C级检修。

燃机联合循环机组的燃气轮机组部分检修工期按制造厂技术规范执行。E级、F级燃机在一个A 级检修周期内需要4次检修,依次为C修—B修—C修—A修,即有2次燃烧系统检查(C修)、1次热通道检查(B修)、1次燃机本体全面检修(A修)。燃机联合循环机组除燃机外的其他联合循环主要设备,如余热锅炉、汽轮机、主变压器、机组控制装置及辅助设备等的检修维护,原则上考虑跟随燃机检修同步进行,其D修时间另行安排。

(二)运行超过20万小时的机组,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发电设备主机检修间隔为:燃煤机组A级检修间隔4年,C级检修间隔1年。水电机组A级检修间隔5年,C级检修间隔1年;

(三)新机组第一次A/B级检修可根据制造厂要求、合同规定以及机组的具体情况决定。若制造厂无明确规定,一般安排在正式投产后1年左右。但主变压器第一次A级检修可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投产后5年左右。年修模型见附件2。

(四)鼓励基层发电企业运用状态检修技术,在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主机设备的检修间隔。具体情况由各基层发电企业自行策划,但具体实施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条检修工期确定:

(一)检修工期是指机组从调度批准后开始的与系统解列(或退出备用)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或转入备用)的总时间;

(二)A、C级检修的工期对于不同容量的机组有不同的工期要求(见附件1),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标准工期编制和执行检修计划。B、D级检修的工期根据机组检修项目确定,原则上不超过A、C 级检修工期。

(三)检修计划管理

1、严格执行机组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除非发生下列情况:

(1)机组送出线路检修计划发生调整;

(2)由于电网供电的特殊需要不能按计划检修;

发生上述情况,开工时间需要变化一个月以上的,发电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属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审核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由于电网原因需变更开工时间的,要提供相关证明。为满足电网调度的需要,机组检修要提前一个月具备开工条件。检修工期需要调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2、严格执行机组检修开工报告制度。机组C级及以上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发电企业向所属分子公司书面报告检修准备情况,提出开工申请。分子公司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无论按计划开工还是提前开工,未经开工申请批准擅自开工的,认定为事故转检修;未经申请批准超期未完工的,认定为设备事故。

3、在机组检修策划阶段要开展机组状态评估,如评估确认机组状态良好,可推迟机组检修计划。应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提出推迟开工申请,其他原因不予受理,且不能延期开工。违反规定的,取消机组长周期记录以及一流机组参评资格。

4、按照集团公司机组检修周期规定,做好机组检修规划,需要结合机组检修才能完成的重点技术改造、重大特殊项目一定要结合机组检修进行。

5、集团公司原则上不批准机组延长检修工期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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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第十一条检修资金的来源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预算管理,安排用于检修设备和设施收益性支出的资金。

第十二条检修资金管理:

(一)检修资金均纳入基层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的预算管理,在预算中统筹安排。

(二)检修资金分为一般修理费、大修理费和重大特殊项目费。

1.一般修理费包括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消缺、C、D级检修、节日检修、临修所发生的费用,公用系统、辅机系统的一般特殊项目的检修所发生的费用;

2.大修理费是指用于A、B级检修机组标准项目及随机组A、B级检修同时进行的一般特殊项目的费用;

3.重大特殊项目费是指用于超过基层企业自行审批权限的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的费用。

(三)检修一般修理费是根据机组的容量、累计运行小时、磨煤机形式、是否供热、脱硫、设备结构和系统差异等因素确定,标准项目采用定额预算的方式管理,检修费用遵循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包干使用、杜绝超支的原则。

(四)各基层发电企业的年度检修资金总额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和实施超出审批部门已确定的规模和项目的赤字计划,更不能造成项目的挂帐和超支。

(五)年度检修资金的安排,要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根据检修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资金计划。检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检修项目计划的措施内容和规模进行,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和拆借。

(六)对于一厂多制且公用系统共用的基层发电企业,公用系统的检修资金安排原则上要根据机组容量进行分摊。

第五章计划、规划、审批、上报与下达

第十三条检修计划与项目的划分:

(一)检修计划由机组检修工期、项目、资金计划三部分组成。机组检修工期计划主要包括机组年度内检修工期与周期的时间安排,检修项目计划是指检修所进行的项目安排,检修资金计划是指检修所发生的费用安排。

(二)检修项目划分为重大特殊项目、标准项目和一般特殊项目,其划分的标准是:检修特殊项目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为重大特殊项目,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一般特殊项目;火电机组检修标准项目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08〕11号)执行;水电机组检修标准项目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10〕27号)执行。

(三)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费用的确定按标准定额、技术相同、同类可比的原则确定。

第十四条检修项目与工期计划的审批权限:

(一)检修项目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审批项目和基层发电企业自行审批的项目。

(二)分子公司负责确定所属和所管理发电企业一般修理费用额度。

(三)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特殊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各分子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资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重大特殊项目原则上实行自行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基层发电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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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负责审批分子公司授权的特殊项目,报分子公司备案。

(四)各分子公司汇总所属和所管理发电企业机组检修周期和工期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

(五)没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大特殊项目,审批部门不予考虑安排计划。

第十五条检修计划、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目的明确。各基层发电企业检修计划必须在充分研究分析设备和设施基本状态的基础上统筹制定,综合平衡。计划的目的在于明确检修的方向与重点,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工期,把有限的资金、物资和人力,用于关键地方,特别是提高安全指标、降低损耗为重点。

(二)全局一致。检修项目涉及各部门、各专业技术经济的优化和调整,涉及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的完善。必须从整体经济的最大效益出发,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局部与全局相结合,要以取得长远效益为目的。

(三)量力而行。要结合资金和物力的可行性,坚决制止资金有限,检修项目安排过多,检修费用超支,检修工期延长的现象发生,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技术进步。要积极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企业检修水平的提高。

(五)重点突出。要以安全性评价、技术监控、缺陷管理、耗差分析和可靠性分析、大机组竞赛、经济性评价等结果为重点进行评定和研究,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综合平衡。

第十六条检修规划的内容与编制:

(一)检修规划在内容上各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侧重点。集团公司将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在一定时期(如五年)的具体要求,指导各基层发电企业检修的规划工作。各基层发电企业的检修规划要根据“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的要求,针对本企业设备和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健康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安全性评价、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经济性评价、耗差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工作的结果进行评定和研究,分析生产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确定项目的具体部署,制定本企业检修规划。

(二)规划要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除有特殊要求外,规划一般在规划期前一年进行编制制定,规划要按集团公司要求组织编制并编写文字说明。为了使规划更切合本企业实际,可以每年对规划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各基层发电企业要做好检修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的超前研究,确保不因检修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检修项目的实施。

第十七条检修计划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发电设备检修规划,并结合设备的运行技术状况编制年度检修计划。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对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经审批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其检修间隔和检修工期。

(二)积极采用设备诊断技术,优化安排检修计划。

高度重视A级检修修前策划工作,要重点落实提升安全、经济性的项目,把有限的资金、人力用于关键项目。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火(水)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做好机组检修策划。认真开展A级检修三个阶段的检查、评价,切实抓好机组检修质量,确保策划目标的实现。坚持企业自查、分子公司检查、集团公司抽查的机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设备检修要贯彻“有效期管理”理念,A、C级机组检修,标准规定的检修标准项目必须百分之百进行,确保机组修后质量满足有效期要求。

(三)检修计划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工期、概预算及年度资金。编制检修项目除检修的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外,还须将“两措”、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缺陷管理、技术监控、节能及耗差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科技攻关等内容纳入检修计划的安排中;检修工期综合进度计划应采用网络计划进行排列。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规定的检修工期;如有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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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需延长检修工期,应按规定在年度计划中或工期进行一半以前报请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重大特殊项目随检修计划上报的同时必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

第十九条检修计划的上报与下达:

(一)每年8月底以前,各基层发电企业编制次年机组检修工期、检修项目(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和重大特殊项目)和检修资金需求计划上报审批部门。申报的机组检修需求计划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重大特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4、5)。

(二)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的申报和变化,必须得到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报送当地电网有关部门。

(三)每年9至10月,审批部门组织各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检修计划的汇报;研究、审查各基层发电企业编制的机组检修工期、重大特殊项目和结合机组大检修所实施的检修项目的可行性。

(四)每年10月份以前,各基层发电企业根据审批部门确定的机组检修工期计划,上报当地电网公司,拟订次年度本企业机组检修工期安排计划草案。

(五)每年12月以前,审批部门下达经审查后的各基层发电企业来年机组检修工期计划及项目和资金计划。

第六章项目实施与工程管理

第二十条检修项目管理:

(一)检修项目要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制,对A、B 级检修的机组必须实行监理制。

(二)审批部门每年确定的各基层发电企业检修机组的A、B级检修及检修重大特殊项目,作为审批部门对各基层发电企业的指令性考核项目。

(三)经审批部门批准下达的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和费用,应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一条检修开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审批部门年度检修计划的机组,必须提前1个月全面做好机组检修的准备工作,向审批部门汇报后实施。

A级检修机组要在检修开工前45天,分子公司要按照A级检修导则的要求,组织对机组A级检修策划进行定量检查,检查报告及修订后的检修策划书与检修开工申请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作为开工批复的依据。

(二)检修项目责任制落实。根据检修项目责任制确定的责任人员,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对检修项目实施计划的各阶段全面负责,责任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三)落实机组检修和项目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四)做好招投标选择设计、施工队伍、监理和有关承包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检修的招投标管理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项目集中招标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二十三条检修监理的管理及基本要求:

(一)对检修机组和项目实行监理是检修机组和项目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活动,安全与质量目标控制是检修监理的中心任务。

(二)A、B级检修的机组必须实行检修监理制,重大特殊项目根据技术复杂程度及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实现监理制。要将检修监理机制纳入检修的全过程管理之中。

(三)凡参与机组A、B级检修和项目检修的监理单位要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资金进行监控;对项目的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对项目的实施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件,协调参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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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工作关系。

(四)机组A、B级检修和重大特殊项目的监理原则上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制,监理费用由检修费用中列支。

(五)各基层发电企业确定实施机组A、B级检修和重大特殊项目监理制后,要健全明确监理的管理机构,制定监理程序,明确监理和被监理双方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做好各项监理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检修合同的管理及基本要求:

(一)检修承包(或对外发包)的合同管理必须纳入本企业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履行本企业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检修合同必须明确各承办人的职责,承办人由负责项目的部门确定,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但不能是临时性借、聘人员。

(三)检修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其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项目负责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四)合同承办人负责跟踪调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合同另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合同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本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并按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据和资料。

(五)各基层发电企业负责检修项目的部门和人员必须经合同承办人向本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提供项目合同审查所需的资料,包括项目合同另一方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六)各企业法律、审计、财务、监察部门要参加机组A、B级检修和重大特殊项目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工作,负责对检修合同实行监督和保障,并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及形式负责。

第二十五条检修施工中的工程管理:

(一)检修前准备工作的检查与落实:

1.各基层发电企业要根据审批部门下达的检修计划,修订、完善本企业年度检修计划,与检修有关的部门、班组要做好检修作业文件;

2.所须材料、备品及加工件均已具备齐全并验收合格或落实了计划供应;

3.安全用具、专用工器具、交通工具、起重工具、交通设施等均已备齐并试验合格;

4.参加检修的人员已经落实,且经过了安全、技术培训与考试;

5.安全、技术措施均已得到落实,检修和重大特殊等项目明确了项目负责人;

6.检修场地平面布置、网络计划进度均已安排完毕。

(二)施工中的管理:

1.列入计划检修的发电设备,必须按现场规程的规定停止运行;并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要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检修开工后,严格执行规程,保证人身安全;

3.要加强施工管理,采用网络计划管理技术,厂(公司)、检修车间(检修单位)、班(组)的网络计划要协调、配套。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加以优化,以实现最佳效果;

4.严格质量标准,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工艺纪律。修复后的设备要达到满出力,无泄漏,修前缺陷得到了消除,达到了验收质量标准;

5.施工中要每日或分段召开碰头会,随时掌握和平衡施工进度,解决检修中遇到的技术、材料问题,做好劳力调配,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6.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特别是解体装配的测量数据、试验数据以及更换部件、改变设备结构或接线方式等,均要做到记录正确完整,必要时附图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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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工器具的使用与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每日收工时要清点工器具,并保持现场清洁。

(三)检修后的设备启动运行:

1.检修后启动试运前,应由设备检修部门向各有关运行部门写出设备和系统变更情况、重大缺陷检查处理情况和分步试运情况的检修移交书,并按现场规程的规定,办理竣工手续,检修后的设备正式移交运行;

2.设备检修后须启动设备才能鉴定设备检修动态质量时,事先应终结工作票或将工作票交给运行人员,由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启停操作。若需继续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或向运行人员索回工作票,否则不得继续进行检修工作;

3.检修后的设备整体启动试运,由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如有重大项目检修时,应制定试运行措施,整体试运行结果纳入验收评价;

4.检修后试运的组织、责任和事故处理工作要明确责任制,在现场必须明确试运行领导人、现场指挥、运行操作、事故处理、设备检修等职责分工。

第七章检修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检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检修质量管理必须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做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加强全过程管理。各级检修技术管理人员都要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检修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检修人员的质量意识,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二)备品配件和主要材料的质量一定要按图纸和技术协议严格进行质量把关,不合格的不得签字入库,必要时可进行技术鉴定。

(三)各级检修技术管理人员,检修前必须落实检修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检修中要深入现场。监理单位要加强检修工艺的过程监理,及时纠正不正确的检修工艺和违反纪律的现象。

(四)检修技术数据的监督与测量:

1.设备解体前的原始数据测量:解体前检修人员应测量设备的主要技术尺寸、相对位置等数据并记录完整,妥善保存,作为组装复位时的参考依据。修前重要技术数据,工程技术人员要亲自核对;

2.设备解体检查、清理后的装配尺寸测量:设备解体检查、清理后,应对各部件进行尺寸测量,特别是对有磨损、变形和更换部件的装配尺寸进行测量,与质量标准数据对照,并记录完整。修后重要技术数据,工程技术人员要亲自复核;

3.设备组装后的试运数据测量:对转动设备的振动值、轴承温度、润滑油和冷却水的流量和温度、可调整部件的灵活性、各密封部位的渗漏情况等,要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并记录完整。

第二十七条检修质量验收:

(一)检修质量验收,执行按规定的质检点验收、三级验收制度。并一律实行签字责任制,即:谁签字谁负责。

(二)质检点验收是工序质量控制的关键,不经质量验收签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第八章目标、总结、统计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机组A级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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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二)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三)不发生检修现场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严重集体违章事件;

(五)杜绝无票作业;

(六)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达到100%;

(七)安全性评价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第二十九条机组检修后实现的目标

(一)检修标准项目计划完成率100%;

(二)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和资金完成率达到100%;

(二)检修试验计划率达到100%;

(三)技术监控项目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四)机组缺陷消除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五)检修试验分部试运成功率达到100%;

(六)锅炉水压一次成功、锅炉点火一次成功;汽轮机冲转一次成功;发电机并网一次成功;

(七)机组检修后在网连续运行180天及以上;水电机组两次计划检修间不能发生临修。

(八)修后机组达到“四无”,即主、辅设备、系统无影响机组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运行参数的设备缺陷;无主、辅设备、系统的安全隐患;无24小时不可消除的一般性缺陷;整套机组达到无渗漏标准。

(九)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其他目标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水)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

第三十条检修总结与资料归档:

(一)(一)设备检修竣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检修总结报告,经检修车间(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按时上报基层发电企业生产部门,由各基层发电企业生产部门汇总审查后一个月内报审批部门(电子版材料)。

(二)检修总结要进行材料消耗、工时消耗的计算与比较,不断完善定额管理。对未完成的项目和未处理的设备缺陷要做出原因分析和保证安全运行的防范措施,制定出缺陷消除的实施计划。

(三)必须进行检修资料的整理,整理和归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由检修车间(检修公司或队)报本企业生产技术部门,其中一份必须交企业资料(档案)室。

(四)审批部门将按分类可比的原则,定期整理、披露各基层发电企业的检修实绩。

第三十一条统计、评价分析:

(一)机组检修完工后一个月内向审批部门上报机组检修工作总结;A、B级检修后一个月完成性能试验,按相关规定上报试验数据和报告。其中燃机A/B/C级检修前、后均应在温控运行状态做性能试验,用以评估机组检修前的性能衰减情况和检修后的性能恢复情况。燃机联合循环机组应在停前72小时和复役后500小时内做性能试验,提交试验报告,作出性能衰减和恢复评价。

(二)每月3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各企业检修项目、资金安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见附件7)。

(三)每年1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各企业上年度检修项目、资金安排、完成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报表的上报文件方式均以电子版为准,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7,并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层面的检修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检修管理信息上报的给集团公司的信息内容和要求另行规定。

―9 ―

(五)对审批部门确定的指令性考核项目,自项目竣工验收投入运行6个月后,由基层发电企业根据项目实际鉴定试验、运行数据评定,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评价报告,作为考核基层发电企业的依据。

(六)审批部门每年确定A、B级检修机组为指令性考核机组,即对机组检修工期、费用、安全和质量、材料消耗及修后的技术经济指标和长周期运行天数进行全面的考核。

(七)下达给各基层发电企业年度机组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和资金计划要如期完成,项目和资金完成率要达到100%。如确有特殊原因完不成时,各基层发电企业要及早汇报。

(八)机组检修和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竣工后15天内,设计和施工等有关单位,必须向基层发电企业提供竣工验收和评估所需的资料以及施工图纸,监理单位15天内应向基层发电企业提交监理报告。

(九)机组检修和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各基层发电企业必须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包括决算表(见附件6),遇有特殊情况需向审批部门申报理由。

(十)各基层发电企业要严格控制检修资金的使用,降低检修成本,杜绝超支浪费。检修资金超支浪费的基层发电企业,审批部门将给予经济处罚。

(十一)各基层发电企业要按审批部门规定时间上报机组检修和检修重大特殊项目、资金计划的安排及完成情况,报表要体现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十二)对机组检修后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基层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将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或实行经济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为使本办法能有效地指导和提高企业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水平,各基层发电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机组检修管理流程

附件2:机组A、C级检修标准工期表

附件3:20 年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申请表

附件4:20 年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和资金计划申请表

附件5:检修重大特殊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附件6: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表

附件7: 20 年月检修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分类汇总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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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机组检修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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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机组A、C级检修标准工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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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14

― 附件3:

20 年机组检修工期计划申请表

(Excel 文件)

主管生产领导: 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制表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4:

20 年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和资金计划申请表

(Excel 文件)

单位(全称): 单位:万元

主管生产领导: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制表日期:20 年月日

―15 ―

附件5:

检修重大特殊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Word文件)

一、前言: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性质;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或可研编制人;

(四)项目负责部门;

(五)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及改造的必要性:

(一)原系统或设备的基本情况:

1.拟进行检修的系统或设备的基本情况说明(系统或设备简述、铭牌、制造商、投产日期、技术状况及其他有关技术参数等)

2.运行简历;

3.主要历史状况等。

(三)项目进行的必要性;

(四)调查研究的主要依据、过程及结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陷情况的历史记录和叙述;

2.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问题;

3.影响设备可靠性的问题;

4.系统配置与偏差;

5.环境保护的问题;

6.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性;

7.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等。

(七)通过项目的实施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三、方案论证:

(一)检修方案描述及检修后预期达到的效果;

(二)从全部可能的设计方案中,提出2~3个最适合的可选方案(或建议方案);

(三)施工方案、过渡方案;

(四)从技术、经济、效果等方面论证其实施可行性、合理性、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要求定量、准确地对其性能指标、投资费用、效益作出综合比较;

(六)提出推荐的检修方案。

四、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方案及内容综述(不超过40个字);

(二)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

(三)项目范围;

(四)项目的主要设备材料构成;

(五)地址选择及地理位置、路径及方案;

(六)改造后系统布置的变化;

(七)性能和有关参数及必要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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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环境保护措施、治理方案及对环境保护的评价;

(九)对劳动定员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及培训情况;

(十)调研、可研、初设、设计、招标、订货、开工、工程各施工步骤(包括拆除、土建、安装等) 、试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整个项目的时间进程计划安排;

(十一)对灰场工程、构筑物及一般土建工程,应注意气象、水文、地质、地形、地下物等资料的收集和叙述。

五、工程实施条件:

(一)工程项目有关征地、占地、施工临时用地、拆迁、赔偿等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

(三)勘测设计周期;

(四)加工制造周期;

(五)工程施工周期;

(六)资金来源等的落实情况。

(七)有关规划、消防、征地、搬迁等的落实情况;

(八)需要停机停炉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九)进口元件是否具备采购条件;

(十)主要材料的采购是否采用招议标方式进行;

(十一)主要材料采购的被招标对象(制造商)的选择;

(十二)其他外部条件是否具备。

六、投资估算表及设备、材料明细表:

(一)投资估算表;

(二)设计费;

(三)调试费;

(四)施工费(其中人工费);

(五)主要材料费用;

(六)工程总投资;

(七)设备、材料明细表(见本附件附表)。

七、项目单位上报意见:

附表:

材料明细表

2.辅材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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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建部分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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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检修重大特殊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表

(Excel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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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 年月检修资金计划完成情况分类汇总月报

(Excel文件)

分子公司名称(全称):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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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深化“达设计值”工作和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条“精品工程”是通过精心策划、精益管理、精细运维,使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完成后的可靠性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排放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安全设施完善,文明生产一流,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制定了“精品工程”的评选条件、评价标准、检查考核等内容。其它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均 - 1 -

纳入“精品工程”创建管理,“精品工程”实行“分级创建”,分为集团公司评价项目和分子公司评价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中重大技改项目是指重点技改项目工程投资超过30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 (一)制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指标对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评价的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进行核查。 (三)监督、指导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指导基层企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前期策划、过程实施。 (三)组织“精品工程”评价,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职责: - 2 -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中国大唐集团 北京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高井发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国华盘山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 合肥发电厂 淮南市洛河发电厂 淮南市田家庵发电厂 马鞍山第一发电厂 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公司 淮北发电厂 铜陵发电厂 陈村水电站 甘肃省 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八零三电厂 甘谷电厂 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百龙滩水电厂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平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岩滩水电厂 河北省 微水电厂 马头发电总厂 峰峰电厂 保定热电厂 保定市余热发电厂 曲阳王快水电厂 国华定州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总厂

河北华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唐山发电总厂 北京大唐发电股份公司陡河发电厂 河南省 登封市电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电厂 安阳华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热电厂 洛阳首阳山火电厂 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 佳木斯第二发电厂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鸡西发电厂 湖南省 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

湘潭电厂 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 耒阳发电厂 衡阳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石门水电厂 湖南省金竹山电厂 张家界市水电开发公司 吉林省 长春第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平热电分公司 辽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 下关发电厂 徐塘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新沂热电公司 山西省 太原第二热电厂

山西大唐平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 陕西电力发电有限公司 灞桥热电厂 户县热电厂 渭河发电厂 延安发电厂 韩城发电厂 秦岭秦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水电厂 略阳发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诏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 云南大唐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大唐集团制〔2005〕129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系统各企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提高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工作要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科技进步成为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的宗旨:

(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集团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装备和人员基础; (二)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验收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解决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科技项目要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合理的科技进步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大国内、国际技术交流的力度,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科技资金应有重点地使用,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整体效果; (四)科技项目要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各级人员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责任与工作内容,实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程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在总结历年员工招聘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外、系统内跨分子公司之间的在职员工招聘和各分子公司的毕业生招聘。 二、遵循原则 (一)按需招聘,逢进必考 适应“电为基础、多元经营,七大板块、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发展需要,企业缺员、员工跨分子公司流动必须组织公开招聘,履行考试、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依据计划,专业对口 在确保不超定员编制的基础上,坚持以企业年度全员劳动计划为依据,以应聘岗位专业技术和技能要求为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关。 (三)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根据考试考核合格者的成绩排序择

优录用,确保招聘质量。 (四)先内后外,盘活资源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员工,充分利用内部人才市场配置人力资源。 三、职责分工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审核批复各分子公司上报的招聘方案,指导分子公司履行公开招聘程序;负责在集团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启事;负责协调、指导在京企业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年度重点院校的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审核批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制订上报分子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招聘方案并统一组织本部和协调、指导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子公司也可以统一组织所属企业的招聘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在有关院校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相关手续。 (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并上报招聘需求计划;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在分子公司的协调指导下具体主办招聘工作;参加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校园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上报拟录用人员请示文件;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入职手续。 四、实施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的年度全员劳动计划。包括: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 准)

Q/CDT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CDT107001-2005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5-11-07发布2005-11-07实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2005』156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要求,使集团公司系统试验工作更科学、更合理,集团公司在广泛征求系统各单位和部分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大唐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程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妥或需要补充之处,请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CDT-2005《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另发)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规程通知 抄送:华北、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西北、甘肃、河南、安徽、江苏、湖南、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11月7日印发

目录 1总则 (5) 2旋转电机 (6) 3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 (14) 4互感器 (23) 5开关设备 (27) 6套管 (36) 7支柱绝缘子、悬式绝缘子、合成绝缘子、RTV涂料 (37) 8电力电缆线路 (38) 9电容器 (42) 10绝缘油和六氟化硫气体 (46) 11避雷器 (50) 12母线 (53) 13二次回路 (53) 141K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和馈线线路 (54) 15接地装置 (55) 16电除尘器 (58) 17红外检测 (59) 附录A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的交流试验电压、老化鉴定和硅钢片单位损耗 (62) 附录B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69) 附录C污秽等级与对应附盐密度值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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