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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困人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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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2)

4 预防与预警 (2)

5 信息报告程序 (3)

6 应急处置 (4)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事故有:

1.1 电梯轿厢困人,例如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

1.2 门区剪切,人员伤亡;

1.3 电梯井道进水、火灾;

1.4 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暴风雨/ 雪等);

1.5 其它突发性事件。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2.1加强电梯系统的日常巡查、维护和保养,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2.2各分公司、服务中心及电梯维保单位应建全电梯系统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详细应对措施。

2.3 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

2.3.1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整合资源、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领导问责。

2.3.2在电梯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上,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救援、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方式。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参照《安全生产综合应急处置预案》第 3 章节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秩序维护部巡逻岗人员按照巡逻要求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1.2监控中心岗人员按照监控中心岗要求,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发生异常情况按

照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4.1.3分公司、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服务督导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电梯及电梯相关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

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1.4电梯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2预警行动

4.2.1发生电梯突发事件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现场人员或接警人员根据事故发生的

类型、地点及大小,判断事故发生的趋势和可能影响的人员和单位,立即逐级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展开初

期救援行动。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或公司内部事故分级向上级领导报告,成立

现场指挥部,并发出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2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成员及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的人员应立即就位,并按照职责分工

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4.2.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现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根据事故状态上升或降低

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级。

5信息报告程序

5.1 信息报告与通知

5.1.1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1)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2)外部应急救援电话:火警:119;治安: 110;医疗救护:120;其它外部救援:

3)分公司、服务中心应建立应急通讯录,明确各岗位人员、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及外部应急救援的电话、

对讲机等通讯联络的号码或频段,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公布;各岗位人员对讲机、电话等应保持畅通。

5.1.2事故报告的程序

1)监控中心岗人员接到事故报警或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发现有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

当班秩序维护员和设备设施维护员在 3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人员和当值班长;

2)秩序维护员现场巡逻发现电梯故障、困人等异常时,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和当值班长,监控中心岗人员

接警后按照本条1)项要求进行信息上报和处置;

3)当值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

大,并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及要求逐级上报部门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除组织抢救外,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和客服及品质部;

4)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等级发生变化或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时,应急及时

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

5.1.3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5.2 信息上报

类别事故等级上报流程上报方式备注

事发现场人员→当值班长→部

轻伤事故 B 级 (7级 )门负责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当新闻媒体工程、(含)以下分公司客服及品质部→分公司1)各级管理人员接介入时,由治安、负责人到报告后,在 30分分公司客服

同上→总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钟内电话逐级上报及品质部负消防

轻伤事故 A 级(6 级 )

及其人→总公司负责人上级领导;责人转告管他安重伤事故 (5 级 ) 及重大同上→分公司安委会→总公司 2 )事件发生后,4理部,由管全事负面影响的舆情事件安委会小时内(以事发时间理部按照

故事一般事故 (4 级 )及以为基准)邮件形式进《媒体采访件上事故、影响大量客户同上→政府主管部门(如街道行上报;与沟通管理和周边群众安全、生活办、房管局等)3)上报总公司时,指引》操作。

的事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

事发现场人员→当值班长→部指引》进行报告。

员工关系、工伤保险门负责人→服务中心→分公司

管理部负责人

5.3 信息传递

1)事故发生后,由公共关系组负责统一对内、外部发布事故救援信息;

2)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由公共关系组负责及时启动警报系

统,向公众发布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

3)需要通信联络的,由通信联络组采用电话、对讲机等形式协助公共关系组通信联络;

4)无论事故大小,对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向媒体和公众公布的工作均须由公司公

共关系组来完成,未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任何信息。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电梯突发事件的事故与应急响应分级同《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即将电梯事故由高到低分为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相应的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Ⅰ级响应(公司级应急响应)

符合Ⅰ级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之一的,或者是下级响应无法控制事故的,或者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

组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的事故,Ⅰ级响应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

2)Ⅱ级响应(分公司级应急响应)

符合Ⅱ级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之一的,或者是下级响应无法控制事故的,或者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

小组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的事故,Ⅱ级响应启动分公司级应急预案;

3)Ⅲ级响应(服务中心级应急响应)

符合Ⅲ级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之一的,或者是下级响应无法控制事故的,或者服务中心应急救援指挥领

导小组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的事故,Ⅲ级响应启动服务中心级应急预案;

4)Ⅳ级响应(部门级应急响应)

符合Ⅳ级安全生产事故条件之一的事故,Ⅳ级响应启动部门现场处置方案/ 措施。

6.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 5.2 响应程序”。

6.3 电梯轿厢困人处置措施

电梯困人是指:因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突发状况,将乘客

困在电梯轿厢。

6.3.1监控中心岗人员接到事故报警或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等方式发现有电梯困人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当班

秩序维护员、客服人员和设备设施维护员在 3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同时,应利用电梯通话对讲系统安抚被困人员的情绪,了解电梯内人员数量、精神、伤亡等状况,及

时将受困人员的情况告知班长及电梯维修人员。

6.3.2当班秩序维护员和设备设施维护员接到通知后,应在 3 分钟内到达现场,由秩序维护员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引导业主乘坐其他电梯或走消防通道;由工程人员切断故障电梯电源;并由客服人员对被困人

员进行安慰,稳定被困人员情绪,简要告知应急救援情况,要求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

“剪切”“坠井”事故,同时了解电梯内人员数量、精神、伤亡等状况。发现人员伤亡、被困人员精神状

态异常无法控制、电梯内外人员骚动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并根据响应分级及自身处理能力向上级领导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3.3发现有人员伤亡时,由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医疗救援组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并在电梯室外待命,一

旦抢险组营救出被困人员,进立即对其行医疗救治;必要时,提前拨打120 报警救援,一旦抢险组营救出

受伤被困人员,立即转送医院救治。

6.3.4当抢险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几部电梯同时故障时,警戒疏散组应在现场做好引导、分流工作,防止

人员拥堵,影响救援工作。

6.3.5公共关系组,时刻关注现场救援工作,对于现场好事分子和情绪异常的人员进行分散和安抚,必要

时,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6.3.6盘车放人:电梯维保单位人员到达后,由电梯维保单位人员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1)盘车放人前的准备工作

在操作前,秩序维护员、设备设施维护员及其他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a 可通过五方对讲或其他途径安抚、劝说被困乘客耐心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

最好一直保持通话安慰,并与电梯维修人员取的联系;

b电梯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亮照,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解困

工作;

c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依靠厅门、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

操作人员指挥。

2)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由电梯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a操作前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作好配合;

b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 2 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

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面时(轿门低砍应不高于地砍60mm) , 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c由维修人员在此厅门外打开轿门,协助乘客离去。服务中心组织专人重点进行安抚慰问;

d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高速电梯进行

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逐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e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事故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并存档。

注: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代电梯维修人员检查维修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 2 米多高,虽可用

梯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厢内亮度不够,轿厢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宜用安

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6.4 电梯进水处理方法

1)电梯进水主要表现:电梯机房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电梯底坑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

除此之外,还会因消火栓、给排水、地下水管道以及家庭用水的泄漏,楼道水暖管井水管跑、冒、滴、漏

使水从楼层流入井道、底坑、轿厢;

2)前期处置方法参见 6.3.1 ;

3)当发生进水事故时,除对建筑设施采取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c当机房、井道、底坑进水很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d发生轿箱进水时,应迅速切断水源,设法使电器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如果进水严重,禁止进入电梯防止触电;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等。确认湿水消除后,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调试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须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f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湿水原因,处理放法及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6.5 发生地震处理方法

1)当接到政府部门发布的临震预报后,参照国务院颁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对客户进行疏散、撤离和安置;

2)当地震已发生,为四级以下,由电梯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a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b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

c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问题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人员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现象时,在多次往反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

3)当地震已发生,为四级以上,由电梯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由电梯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6.6 火灾事故

1)前期处置方法参见 6.3.1 。

2)确认电梯有无困人,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照 6.3.1章节第6)条要求进行盘车放人;

3)住宅发生火灾时,除按照《消防火警应急处置预案》对火势进行控制外,同时应立即终止电梯运行,并做如下措施:

a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b发生火灾时,由警戒疏散组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消防通道疏散、撤离。监控中心立即启动该单元消防广播、声光报警系统发布火警信号,提醒客户不得乘坐电梯;

c由工程人员启动电梯迫降开关将电梯降至底层,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如消防系统功能未起到作用,应立即按下“消防按扭”,使电梯迫降。不是消防电梯的要远离火灾尚未蔓延的层站停用。

4)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离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水基型灭火器灭火;

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电梯困人。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中“第8章节: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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