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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医疗保险长住外地人员登记表

杭州市医疗保险长住外地人员登记表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撤销)长住外地人员登记表

申请单位(盖章):单位编号:单位电话: 年月日

填表须知:经办人:

1、本表适用于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单位在职人员长住外地登记时,此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办理5人以上登记手续时,可选择通过电脑导盘,格式由市医保局提供。

3、其他人员办理长住外地登记时,此表应加盖居住地社区章,也可先行申请办理长住外地登记手续,在回杭办理相关医疗费报销事宜时提供市外长住地社区的居住证明(需加盖社区章)。

4、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时,携带医疗费原始发票、本人银行卡及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相关的病史资料(如病历,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

5、申请住院报销时,携带医疗费原始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本人银行卡及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相关病史资料(如相关化验单、

就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中大学生、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申报单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外伤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确认的外伤证明,并提供首诊病历。

□本人已知晓上述条款内容。

申请人(代理人):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制

2017医保制度

慈溪同济医院文件 院办[2017] 13号 关于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为加强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险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滨江诚铭门诊部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严 X 副组长:卓X 组员:郑 X(负责药品管理、医保审核反馈) 王X(负责财务管理) 刘X(医保处方管理) (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 林X(医保卡审核与收费管理) XXXX医院 2017年4月1日 主送: 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社保定点医疗工作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传达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保政策,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参保患者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情况。 4、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5、负责参保患者特定门诊的申请、审核工作。 6、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各项报表上报工作及社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参保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9、及时处理好病人(群众)对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并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医保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与各相关部门的服务协议。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做好临床科室医保政策及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及前来办理医保手续的参保患者或家属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4、对参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应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解释,不确定之处要及时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不拖延,不推诿。 5、认真执行各项申请、审批程序和医保结算办法,落实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制度。

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分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大学生分册) 一、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特点? 一是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大学生所缴纳的医保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经办机构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 二是财政补贴力度大。大学生医保政策体现了政府责任,大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在杭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均可享受同样的政府补助。 三是参保没有“门槛”。大学生参保不需要事先体检,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学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保障的重点恰恰是大病、重病患者,因病休学但仍保留学籍的大学生也可继续参加城居医保。 四是保障没设封顶线。大学生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可以较好地缓解那些长期患病和患重大疾病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五是就医结算十分便捷。每年入学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后,从当年9月1日起就开始享受待遇,没有免赔期的限制,即参保即享受。同时,参保的大学生不再限定在校办医院或少数合同医院就诊,可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住院治疗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且无需个人预先全额垫付医疗费。

二、哪些大学生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在杭就读的外籍留学生、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本市区户籍学生不纳入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 三、参加大学生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可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四、如何办理参(续)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学校统一办理参(续)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大学生转学或退学的,所在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参保期间大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障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遵循以下原则: 1.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对本市所有城乡居民作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安排,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制度贯通、分类享受。保障城乡居民不同的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选择和转换不同的医疗保险。 3.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建立单位、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捐赠。 4.市级统筹、防范风险。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防范基金风险。 5.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为一个统筹地,萧山区、余杭区和桐庐县、

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分别作为独立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由统筹地政府负责实施。 (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制度。 (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统筹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发改、经信、农办、卫生、民政、财政、税务、物价、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审计、公安、工会、残联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监督工作。(四)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及专家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组织,掌握、分析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行情况,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五)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对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对属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核定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汇总

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汇总 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答:1、在浙江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 2、未经登记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导致的; 4、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等发生的; 6、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的; 7、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及其后遗症发生的; 8、其它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问: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答: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负三部分。 自费:是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 自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的乙类项目(含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等,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或额度的费用。如按照杭州医保规定,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5%、磁共振扫描(MRI)10%,药品目录中阿奇霉素5%等。 自负: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普通门(急)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 问: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答: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长住外地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杭州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宁波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注明在宁波居住的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 问:何谓灵活就业人员? 答: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杭州市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办理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城乡居民,以及非杭州市区户籍,原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10年,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问: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填写《参保人员长住外地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杭州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上海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时需注明在上海居住的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问:农民工医保待遇如何? 答:农民工的普通门(急)诊不享受医保待遇。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职工医保的有关规定结算。 其中,最高限额根据农民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最高

杭州市医保政策

一、门诊待遇 1、门诊起付标准(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计算) 在职人员:1000元 企业退休人员:300元 其他退休人员:700元 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医保开支范围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 二、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 住院起付标准及符合医保开支范围费用的个人承担比例 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2010年7月1日起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三、家庭病床 ●申请建立家庭病床的条件 1、脑血管意外,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 2、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 3、恶性肿瘤晚期者; 4、长期卧床不起或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慢性病需要连续治疗者。 ●申请建床登记手续 由建床机构家庭病床责任医师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建床登记表》,加盖建床机构公章后,附参保人员证历本、市民(医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结算和报销 1、建床周期 一般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治疗的,须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但每一结算年度累计不超过180天2、结算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按一次住院结算; (2)不设起付标准; (3)病人年度内最高限额包括家庭病床医疗费、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 (4)建床治疗期间,因建床机构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有关检查、治疗和药品的,可由建床机构转至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其费用由建床机构报销并记入家庭病床费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 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杭政办[2013]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30 【实施日期】2014.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政办〔201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30日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要求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13〕68号)精神,结合主城区医疗保障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下列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2.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3.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1.主城区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以下统称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2.非主城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包括主城区城镇企业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保和主城区职工医保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人员。 3.在主城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但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在主城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的,可单独参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操作介绍(doc 10页)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操作介绍(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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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简介 一、本单位中原来的参保人员 根据十月份工资表,录入工资数据(使用“已参保”文件夹中的“报盘编辑_工资额.exe”程序) 二、新增参保人员(指以前从未在本县范围内参保的人员) 1、收集新增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填写《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登记表》) 2、录入新增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使用“新参保”文件夹中的 “BPBJ.exe”程序) 3、收集新增参保人员的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注:一张粘贴于《新增参保人员照片收集表》中(先填写“姓名”,“个人序号”到医保所填写),用于扫描、制作医保卡;另一张用于制作医保证 说明:㈠《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用于登记以前从未在兴隆县范围内任何单位参保的人员 ㈡对新增人员,要出具调令、工资关系、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用人合同等 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用于登记“调入人员”、“调出人员”、“新转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的信息 ㈣对于“调入人员”要收取其医保卡(用于进行“人员调动”) ㈤《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登记表》用于登记本年度内新增加的长期在外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时请收回医保卡(用于进行“异地登记”) ㈥新转退休人员需要收集的信息 ①《退休审批表》 ②新转退休人员的医保卡(用于进行“人员类别变更”) ㈦“死亡人员”、“调出到兴隆县以外的人员”要收回医保卡(用于进行“账户结算”)

杭州市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案例

杭州市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案例 编者按: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而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及浙江省医疗保险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工作难度更大。那么杭州市是如何在一年内将75万参保职工、上万家参保企业纳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呢? 2000年9月28日,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对投标单位的摸底和考察,对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内容涉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系统硬件集成、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以及售前和售后服务等多方面内容。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举中标。 按照整个工作计划,在2001年11月,要将75万参保职工、上万家参保企业、1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杭州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内。 七分需求三分开发 前期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是整个系统实施的基础,同时杭州医保管理信息系统涉及面非常广泛。 在系统设计阶段,需要考虑75万参保职工账户的建立、上万家参保企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上百家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审核与偿付、医疗保险基金的监控、征集比例的测算等多种问题。 在需求分析阶段,又有省劳社厅、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市商业银行、市地税局、省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的HIS开发商、市广电、市电信局、参保企业等多家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系统庞大复杂,杭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东软都投入了最强大的力量。 经过详细的需求分析、各部门大量的沟通和项目会议,初步确定了杭州医保项目的实施范围,决定以广电线路为主干线路,以电信线路为备份线路,采用磁卡作为医保卡,系统采用C/S结构,以大集中模式来搭建医保系统。 系统功能网络化联动 杭州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中心,覆盖了银行、地税、工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企业等多家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参保对象管理子系统、基金管理子系统、费用审核管理子系统、账户管理子系统等11个系统。其中医院端动态链接库子系统主要为医疗中心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

《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事局 杭劳社医[2010]320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 [2010]13 号)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个人账户的建立 (一)个人账户由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如实提供与建立个人账户相关的基本信息。 (三)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费的当月起建立。 二、个人账户的资金计入 (四)每年底,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年度结转,根据结转时人员类别、缴费或划账基数及年龄等预设次年的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年度内新参保或续保人员的当年资金在办理参续保手续的当月预设。 个人账户当年实际计入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划入。 (五)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按以下标准确定:

1 、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 2 、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基数; 3 、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工资为基数,其中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高于省平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为基数。 上年度省平工资公布前,按上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 (六)个人账户的划账比例按以下标准确定: 1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按月缴纳的2% 部分;另一部分根据不同年龄段确定:35周岁(含)以下0.4% ;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0.7% ; 45周岁以上1% 。 2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 35周岁(含)以下 0.4% ; 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0.7% ; 45周岁以上1% 。 3 、协缴人员协缴期间每年的个人账户资金按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总额的 50% (扣减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后),按月划入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4 、退休人员划入比例为: 70周岁(含)以下5.8% ; 70周岁以上 6.8% 。 三、个人账户资金的停止计入和恢复计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计入个人账户资金。 1 、未按规定缴纳或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 2 、退休人员被停发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 3 、参保期间因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等原因停发工资的; 4 、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个人账户被停止计入后,参保人员重新缴纳医疗保险费或者恢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应当从当月起恢复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补缴应保未保期间医疗保险费 ( 不含退休一次性补缴 ) 的,自办理补缴手续的当月起恢复计入并补划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 四、个人账户资金的差额调整 (九)参保人员因跨年龄段、人员类别变动、缴费或划账基数调整、异地转入、补退职工医保费等原因造成个人账户当年预设资金额度与实际计入资金额度不符的,其差额部分在账户结转时计入次年的个人账户当年资金。 (十)在年度末个人账户结转时,已停止计入的个人账户其当年账户的支付金额超过实际计入资金额度的,先由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冲抵,不足部分在恢复计入后的个人账户中抵扣或在办理注销时进行清算。 五、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

个人医疗保险介绍

个人医疗保险介绍 1.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据了解,本市户口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3.3厘米)彩色照片2张,初次参保必须由本人到医保中心二楼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异地户籍人员,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到医保中心办理。 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时,一定要详实地登记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以便于在需缴费前及时通知。 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交之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目前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住院津贴型和费用报销型,前者保险公司以每天固定金额,对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期间损失进行补偿,此类产品不与社保或其它类别的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是上佳选择。 商业医疗保险只对承保对象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提供报销,

而不同的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不同的。费用报销型险种它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但报销范围不同产品有不同规定。部分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进口药、特效药、特护病房等),此类商业医疗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对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进行赔偿。而部分商业医疗保险则规定,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都可按比例或在一定免赔额后,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先进事迹介绍

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先进事迹介绍 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先进事迹介绍 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先进事迹介绍树良好经办新风创优质服务窗口__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多年来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经办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以扎实的业务工作和良好的服务形象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一、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创优工作长期化为防止”;创建活动一阵风”现象的发生该中心成立了业务管理科专门负责优质服务窗口的创建、保持和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连续性和长期性。该中心荣获“-全国劳动保险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后不骄傲、不松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在今年的创优活动中中心领导班子又进一步强化”;经办就是服务”、“小窗口大形象”的理念教育把创建作为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总抓手”以此实现经办工作、服务水平、办公环境、个人品位、生活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改善服务设施实现窗口服务人性化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该中心不断改进窗口服务工作:一是改造服务大厅美化办事环境。改扩建后的服务大厅面积达600平方米分为咨询导服区\业务办理区、自助服务区、休息阅览区四个部分。 整个大厅宽敞洁净、秩序井然令人赏心悦目。

二是科学设置窗口方便办事群众。 低柜台、敞开式、面对面的窗口设置和“一站式”的服务模式方便了办事群众。服务大厅从休息座椅、饮水机小到老花镜、便民服务卡等各种设施一应俱全从细微处着手努力为参保对象提供舒心、贴心的优质服务。 三是升级信息系统推行电子政务。通过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将”;经办窗口”前移和延伸使原来必须登门办理的基数申报、保费缴纳、财务结算、政策咨询等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三、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经办工作规范化在创优过程中该中心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投诉制》和《信息披露制》等在内的5大类31项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经办行为实行阳光操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另外还深入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把创建内容划分为职责履行、优质服务、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环境卫生、理论学习等9个方面并细化到45个具体项目中对各科室每月进行“百分考核”奖优罚劣以此促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开展。 四、开展各项活动实现创优形式多样化一是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把此项活动融入到创建工作中同布置、同安排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觉悟。

杭州医疗保险个人怎么交

杭州医疗保险个人怎么交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杭州医保一年交多少钱 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 (一)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

20000*20%=4000左右,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上月27日-当月17日,其中社保补交时间截止到当月12日6、社保缴费后次月起可以办理医保本和市民卡。 杭州医保刚交能用吗 不能报销。持续交纳医疗保险达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才可以使用医保卡并享受报销,条件是需要到指定医院。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 一、职工医保

(金融保险类)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 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保险服务范围 普通门诊医疗 住院 基本医疗 少儿基本医疗 离休干部医疗 透析特约医疗 家庭病床 医疗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含城站院区) ★ ★ ★ ★ ★ 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 ★ ★ ★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 ★ ★ ★ 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 ★ ★ ★ 5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 ★ ★ 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 ★ 7 浙江省人民医院(含望江山院区、滨江院区) ★ ★ ★ ★ ★ 8 浙江医院 ★ ★ ★ ★ ★ 9 浙江省肿瘤医院(含机场路院区) ★ ★ ★ ★ 10 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 ★ ★ ★ ★ ★ 11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 ★ ★ ★ 12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 ★ ★ ★ ★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7医院(含机场路院区、龙井路5号) ★ ★ ★ ★ ★ 14 武警总队杭州医院(之江医院) ★ ★ ★ ★ ★ 15 杭州浙益眼科诊疗中心 ★ ★ ★ ★ 16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 ★ ★ ★ 17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 ★ ★ ★ 18 杭州市中医院 ★ ★ ★ ★ ★ 19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 ★ ★ ★ 20 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 ★ ★ 21 浙江省青春医院 ★ ★ ★ ★ 22 ★ ★ ★ ★ ★ 23 ★ ★ ★ ★ 24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针灸推拿医院) ★ ★ ★ ★ 25 浙江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浙江爱福医院) ★ ★ ★ 26 浙江慈爱康复医院 ★ ★ ★ 27 浙江大学校医院 ★ ★ ★ 28 浙江大学校医院紫金港 分院 ★ ★ ★ 浙江大学校医院华家池分院 ★ ★ ★ 浙江大学校医院西溪分院 ★ ★ 31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 ★ 32 杭州第四医院 ★ ★ ★ ★ ★

2020年(金融保险)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金融保险)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大学生分册) 壹、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特点? 壹是大学生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大学生所缴纳的医保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经办机构不得从中提取任何费用。 二是财政补贴力度大。大学生医保政策体现了政府责任,大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在杭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均可享受同样的政府补助。 三是参保没有“门槛”。大学生参保不需要事先体检,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学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保障的重点恰恰是大病、重病患者,因病休学但仍保留学籍的大学生也可继续参加城居医保。 四是保障没设封顶线。大学生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能够较好地缓解那些长期患病和患重大疾病大学生的经济负担。 五是就医结算十分便捷。每年入学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后,从当年9月1日起就开始享受待遇,没有免赔期的限制,即参保即享受。同时,参保的大学生不再限定在校办医院或少数合同医院就诊,能够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住院治疗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且无需个人预先全额垫付医疗费。

二、哪些大学生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符合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在杭就读的外籍留学生、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任壹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本市区户籍学生不纳入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 三、参加大学生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可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四、如何办理参(续)保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15日,由学校统壹办理参(续)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大学生转学或退学的,所在高校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参保期间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办理? 参保期间大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六、缴费标准有何规定?

杭州医保政策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财政、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须坚持 下列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属地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政府适当补贴;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五)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和支付应当体现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均应承担相应的管理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按规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本统筹地区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农户籍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四)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简称退休,含退职,下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纳入参保范围之日起3个月内,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 按原《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89号)规定符合参保条件而中断参保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参保人员中断参保年限按实累计计算。 第五条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分别作为独立的统筹地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特点,制定本辖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实施。

2019年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2019年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浙江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18万元:三级报销70%,二级报销75%,其他报销80%; b、18万元以上:7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十八万元以上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常见的医疗保险种类介绍

常见的医疗保险种类介绍 介绍的是几种常见的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给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时相关的一般性医疗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这种保险保费成本较低,比较适用于一般社会公众。由于医药费用和检查费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难度,所以,这种保单一般具有免赔额和费用分担规定,保险人支付免赔额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险费用则每年规定一次。每次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累计超过保险金额时,保险人不再负责任。 2.住院保险 由于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费用就被作为一项单独的保险。住院保险的费用项目主要是每天住院费(床位费)、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时期长短将直接影响其费用的高低,因此,这种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病人平均住院费用情况而定。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住院保险一般规定保险人只负责所有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术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术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4.综合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一种全面的医疗费用保险,其费用范围包括医疗和住院、手术等的一切费用。这种保单的保险费较高。一般都确定一个较低的免赔额连同适当的分担比例。 5.特种疾病保险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难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所以,人们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为保户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单项,如恶性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中某几种癌症;亦可以是多项,把约定的几种重大疾病一一列举,如恶性肿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中风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等。一旦在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险人经一定级别的医院诊断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全数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9修改)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1年11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9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维护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反本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规定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障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困难救助。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困难救助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调剂基金。 第三条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各区、县(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情况实施监督。 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者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为不符

医疗保险各项说明

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各项说明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 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社保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暂时去掉你交的10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3:19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19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3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3+190=603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是你的2倍还多,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 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来说的。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

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呀生育呀失业呀公积金呀,你个人都交不起来的。 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 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3:19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 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福利+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南京今年7月公布的最低基数是1189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南京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为1189×41.3%=491元,而职工每个月最少要交1189×19%+10=236元,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南京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 请注意,这1189是最低基数,在1189之上还有最高基数, 南京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000多,具体我也忘记了,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189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1189元为你交1189×41.3%= 491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189×19%+10=236元,这个就是1189作为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1189交钱! 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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