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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局标志标牌设置标准(试行) (川旅发 [2008]26号)

四川省旅游局标志标牌设置标准(试行) (川旅发 [2008]26号)
四川省旅游局标志标牌设置标准(试行) (川旅发 [2008]26号)

四川省旅游局标志标牌设置标准(试行)(川旅发[2008]26号)

ICS 03.120.10

DB51

A 00

备案号: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981—2009

旅游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Standard of Tourism Signs Setting

2009-11-20发布

2009-12-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981—2009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符号 (1)

4 旅游标志(牌)的类型 (2)

5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范围 (3)

6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方法和原则 (3)

7 旅游标志(牌)的版面设计 (4)

8 旅游标志(牌)的构造设计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专用文字示例 (10)

A.1 汉字示例 (10)

A.2 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型式和规格 (1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旅游标志版面示例 (19)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24)

C.1 高速公路出口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24)

C.2 公路上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25)

C.3 城市道路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2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旅游景区(点)图标共性设计推荐形式 (27)

附录E (规范性附录)旅游景区(点)图标个性设计推荐形式 (30)

附录F (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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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各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是规范的附录。

本规范由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起草人:张谷、陈加林、宋铭、吴勉、游勇、冯文生、费麒、刘萌、徐蓓兵、

文学菊、陈栋、李万洪。

本标准由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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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旅游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1 范围

为标准化、规范化四川省旅游标志标牌的设置,服务四川省旅游事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公路、城市道路、公路服务设施、旅游景区道路的旅游标志标牌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17733-2008 地名法

GB/T8416-2003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T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服务符号

GB/T20501.5-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图形标志及相关要素

GB/T20501.5-200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3部分:平面布置图和信息板

JT/T 279—2004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

3 术语与符号

3.1

旅游景区(点)

本规范所称的旅游景区,系指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本标准中旅游区(点)是指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3.2

旅游标志(牌)

3.2.1 本规范所称旅游标志(牌),系指作为四川省境内公路、城市道路、公路服务设施、旅游景区(点)道路附属设施的道路交通引导标志(牌)。

3.2.2 旅游景区(点)的广告牌,不应视为本规范所称的旅游标志(牌)。

3.2.3 旅游景区(点)的景观标志,不应视为本规范所称的旅游标志(牌)。

3.3

公路

本规范所称公路,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3.4

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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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规范所称城市道路,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37—90《城市道路设计标准》所规定的城市道路。

3.5

公路服务设施

本规范所称公路服务设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服务设施。

3.6

旅游景区道路

本规范所称旅游景区道路,系指位于旅游景区(点)内部,其交通由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为游客观赏服务的道路。

4 旅游标志(牌)的类型

4.1 根据旅游景区(点)信息在交通标志版面信息中所占份额的不同,旅游标志可分为专用旅游标志和嵌入式旅游标志。

4.2 专用旅游标志系指所显示的信息全部为旅游景区(点)服务的交通标志。

4.3 嵌入式旅游标志系指:

(1)除显示为旅游景区(点)服务的信息之外,尚包括为其他交通目的服务的信息的标志。(2)指示某区域内旅游景区(点)地域分布信息的标志。

4.4 按交通标志中所显示的旅游景区(点)相关信息内容的不同,旅游标志可分为景区(点)指引标志,景区(点)地点距离标志,旅游符号等。

4.5 高速公路景区(点)指引标志用于互通立交匝道出口前方,包括图4.1 旅1、图4.2旅2(参考《GB 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所规定的旅1、旅2),二者在高速公路上应组合使用,不可单独使用。

图4.1 旅1 图4.2旅2

4.6 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景区(点)指引标志所提供的旅游景区(点)相关信息应包括旅游景区(点)名称,有代表性的图案、旅游景区(点)的方向信息,也可包括距离信息。如图4.3。用于道路交叉口前方。

4.7 景区(点)地点距离标志所提供的旅游景区(点)相关信息包括旅游景区(点)名称,有代表性的图案、旅游景区(点)的距离。不包括专门的方向信息。具体见图4.4(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图7.

5.4-1)。用于一般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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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景区(点)指引标志图4.4 景区(点)地点距离标志

4.8 旅游符号所提供的信息主要是景点的旅游项目类别。包括《GB 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所规定的旅游符号旅3~旅17。

4.9 旅游符号一般宜单独使用。

4.10 嵌入式旅游标志中所显示的旅游景区(点)信息可以景区(点)指引标志或景区(点)地点距离标志及二者的简化形式出现。参见本规范第4章相关规定。

4.11 嵌入式旅游标志中所显示的旅游景区(点)信息不应以景点指示标志的形式出现。

5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范围

5.1 旅游标志(牌)可在通往旅游景区(点)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旅游景区(点)道路、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的附属服务设施设置。

5.2 旅游景区(点)所在县级(适用于设区的市)或镇级行政区的城市道路、旅游景区(点)道路应设置相应的旅游标志(牌)。

5.3 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及其附属服务设施,应根据其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级别,综合考虑所通旅游景区(点)的交通流的规模,旅游交通目的地的集中程度,与旅游景区(点)的距离,以及公路与旅游景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确定旅游标志(牌)的设置类型和规模。

5.4 县级行政区内的三级和四级公路、直通景区(点)的公路及其附属服务设施,可设置该行政区内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

5.5 县级行政区内的一级、二级集散公路及其附属服务设施,可设置该行政区内国家级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

5.6 地(市)级行政区内的一级、二级干线公路及其附属服务设施,应设置该行政区内国家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

5.7 地(市)级行政区内的高速公路及其附属服务设施,应设置该行政区内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

5.8 在其他满足设置条件的地点,经专门论证和批准后,可设置旅游标志(牌)。

6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方法和原则

6.1 一般规定

6.1.1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应服从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原则。

6.1.2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应保证指路信息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6.1.3 在有条件时,旅游标志(牌)应采用专用旅游标志的形式单独设置,并与其它交通指引标志保持一定距离,确保所有标志的可视性。

6.1.4 当多个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在某一范围内各自单独设置存在困难时,可选择在同一个标志结构上设置多个(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旅游景区(点)的旅游标志(牌)。

6.1.5 当确实不具备条件时,旅游标志(牌)可选择与其他标志合并的嵌入式标志的形式。

6.1.6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和净空高度。

6.1.7 旅游标志(牌)的设置示例如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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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公路

6.2.1 设置于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包括指引标志、旅游符号和嵌入式标志。

6.2.2 高速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应设置在与旅游景区(点)距离最近的互通立交匝道出口前方。

6.2.3 高速公路与旅游景区(点)距离最近的互通立交,应在其连接线与地方公路或城市道路的交叉口或交界处设置旅游标志(牌)。但同时应满足本规范5.2.7条的规定。

6.2.4 除高速公路之外,其它公路应在与旅游景区(点)距离最近的平交路口处,或者与城市道路的交界处,设置旅游标志(牌)。但同时应满足本规范5.2.7条的规定。

6.2.5 直通旅游景点的公路,应在与其它公路的交叉口以及本身适当位置设置旅游标志(牌)。

6.2.6 除直通旅游景点(区)的公路之外,设置在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应为景区(点)指引标志。当单独设置景区(点)指引标志有困难时,可选择设置景区(点)指引标志与地点距离标志等其他标志的嵌入式标志。

6.2.7 当从不同的方向通过公路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最短路径存在差异时,旅游标志(牌)的设置位置应在旅游交通流的主要方向中选择。主要方向指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旅游交通流最为集中的前三个方向。其它方向不应再设置旅游标志(牌)。

6.2.8 高速公路上应设置旅游景区(点)1.5km预告和出口指示标志(牌)。

6.2.9 直通旅游景点的公路,应设置景区(点)指引标志和旅游符号,并可根据需要将旅游符号

作为景区(点)指引标志一部分合并设置。

6.2.10 其它公路应设置距离和方向指引标志。

6.3 城市道路

6.3.1 设置于城市道路上的旅游标志(牌)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指引标志和旅游符号。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嵌入式标志。

6.3.2 旅游标志(牌)在城市道路上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上首次设置后,应选择该方向上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有利于交通的最短路径,在车辆行驶方向需要发生改变时;或行驶方向虽不需改变,但距离上次设置地点已在5km以上时,再次设置旅游标志(牌)。

6.3.3 除在与公路交界点设置的旅游标志(牌)及其相应后续标志牌外,城市道路应根据路网密度和旅游景区(点)的重要程度选择合适的旅游标志(牌)设置半径。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点)的设置半径不应超过3km,3A及以上旅游景区的设置半径不应超过2km,其它景区的设置半径不应超过1km。

6.4 旅游景区公路

6.4.1 设置于旅游景区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主要为旅游符号,需要时设置指引标志。

6.4.2 设置在旅游景区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应充分注意与环境的协调性、与旅游景区(点)主体的协调性。

6.4.3 设置在旅游景区公路上的旅游标志(牌),其高度和尺寸,应同时考虑行人步行时的视认需要。

6.5 服务设施

6.5.1 设置在服务设施内的旅游标志(牌)限于在同一块标志牌上同时指示多个旅游景区(点)或某区域内旅游景区(点)的地域分布的嵌入式标志。

6.5.2 服务设施内的旅游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和适当高度,便于行人直接观看。

7 旅游标志(牌)的版面设计

7.1 旅游标志(牌)的版面元素

旅游标志(牌)由旅游标志牌的颜色、标志板样式、旅游标志版面元素组成。标志版面元素含:景点图形符号、中文、其它文字、方向、距离。

7.2 标志板样式

7.2.1 旅游标志(牌)的形状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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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专用旅游标志的版面布置可采用“字右图左”、“字上图下”两种基本组合方式,如下图7.2.1所示。

图7.2.1专用旅游标志版面布置基本组合形式

7.2.3 嵌入式旅游标志中,为旅游景区(点)服务的信息可采用本规范所规定的专用旅游标志版面的组合形式,也可根据需要采用简化的版面组合形式,如下图7.2.2.所示。

图7.2.2嵌入式旅游标志中旅游景区(点)信息的简化组合形式

7.2.4 嵌入式旅游标志中,为旅游景区(点)服务的信息在整个标志(牌)版面中的布置位置和形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与标志(牌)整体协调一致。

7.2.5 主要旅游景点指引标志的尺寸应根据行车速度确定字高,再根据字数和图案,还应综合考虑版面大小,标志使用于道路宽度等,确定版面大小。

7.2.6 主要旅游景点中文名称超过6个字时宜采用简称。无法采用简称时,可调整文字的高宽比,但文字高宽比不宜小于0.7。

7.2.7 主要旅游景点英文名称过长时宜采用简写,简写应符合英文习惯。

7.2.8 主要旅游景点的指引标志的版面内容严禁带有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形符号等。

7.3 颜色

7.3.1 专用旅游指引标志的颜色采用棕底、白字、白边。颜色范围参照GB/T 8416有关规定。棕色底和白色字符为主要旅游景点指引标志的专用色。

7.3.2 嵌入式旅游标志中,为旅游景区(点)服务的信息采用图框包围的棕底白图案。标志中的其他信息应根据道路性质和等级采用相关标准和规范所要求的颜色。如图6.2.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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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3嵌入式旅游标志的颜色示意

7.3.3 在一个旅游景区(点)既可以作为旅游地名又可以作为地名时,原则上应尽可能少地使用该旅游景区(点)的嵌入式旅游标志,尽量采用常规标志完成该地点的道路指引功能。

7.4 标志用字体

7.4.1 旅游标志(牌)的文字应采用汉字,根据需要可与少数民族文字或英文等其他文字并用。

7.4.2 交通标志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

7.4.3 除特殊规定外,英文单词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

7.4.4 交通标志中出现的中、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应采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如附录A所示。7.4.5 汉字高度应根据公路等级确定,如表5.1。汉字的高度应与宽度相等,

7.4.6 因版面限制等原因,经论证可采用高宽比为1:0.75的窄字体。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如表7.1,特殊规定除外。

表7.1 旅游标志建议汉字高度表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一级、二级

三级(含)以下

汉字高度(cm)

45

30

20

注:山区公路按低一级标准执行,但不得小于20cm。

7.4.7 嵌入式旅游标志

7.4.8 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如表7.2,特殊规定除外。

表7.2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

其他文字

与汉字高度(h)的关系

大写

1/2h

英文,拉丁字字高

小写

1/3h

字高

h

字宽

0.6h

阿拉伯数字

笔划粗

1/6h

k

1/2h

公里符号高

m

1/3h

注:(1)在设计交通标志版面时,英文小写字母的字高按1/2H 考虑,实际制作时,应根据每个字母的实际高度来确定,详见附录A;(2)在设计交通标志版面时,阿拉伯数字的字宽按0.6H 来考虑,实际制作时,可根据每个阿拉伯数字的宽度适当调整。

7.5 方向箭头

7.5.1 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行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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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门架式标志或跨线桥上附着式标志的箭头,用来指示车道的用途或行驶目的地时,箭头应向下,并指向该车道的中心线。如因结构的局限性,箭头位置可以偏离车道宽度的20%;指示车辆前进方向而非专指某一车道时,箭头应向上。用来指示出口方向时,箭头应倾斜向上,倾斜角度应能反映出口车道的线形。普通的平交口,箭头的指示方向应与平交口的方向基本一致。7.5.3 在标志版面中指示方向的箭头有五个方向,分别为前方,左、右方向,左前方和右前方,且在标志版面中每一种方向箭头只允许出现一次。

7.5.4 路侧安装的指路标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头应指向上方,表示转向方向的箭头应与转向车道的线形保持一致。同时出现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个箭头时,指向上、左上、左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左侧,指向右侧、右上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右侧。

7.6 距离

7.6.1 公路和城市道路主线设置的旅游标志(牌)所显示的“距离”系指标志设置地点与设置基准点之间的行驶距离。

7.6.2 当前往同一旅游景区(点)有多条路径可供选择时,旅游标志(牌)中的“距离”应为有利于交通的最短路径的距离。

7.6.3 高速公路主线旅游标志(牌)的设置基准点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如附录F。7.6.4 其他公路和城市道路主线旅游标志(牌)的设置基准点为旅游景区(点)的所有入口中,从设置地点所能抵达的最为便捷的那一个入口。

7.6.5 当指路标志的设置位置受到影响时可适当移位。指路标志与基准点间距小于或等于3km时,指路标志设置位置的允许偏差为±50m;间距为3km以上时,偏差为±250m。“距离”数值宜以1km为单位,不满整数时应四舍五入。如需采用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则该数字字高应为其他数字之半,并应与其他数字底部对齐。

7.7 旅游景区(点)图标

7.7.1 旅游景区(点)图标可采用共性设计,也可采用个性设计。

7.7.2 旅游景区(点)图标的共性设计应采用附录E所示的推荐形式。

7.7.3 各旅游景点管理单位可根据本旅游景点特征提出旅游景点图标的个性设计,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旅游景区(点)图标应醒目易辨、信息准确、美观明晰。

旅游景区(点)图标应为平面图形,原则上不允许直接采用景区照片作为图标。严禁使用商业性质的图形作为旅游景区(点)图标。

7.7.4 旅游景区(点)图标的个性设计由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用于旅游标志(牌)的设计与实施。

8 旅游标志(牌)的构造设计

8.1 反光材料

8.1.1 旅游标志(牌)均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

8.1.2 反光材料的种类及性能

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应具有优良的广角性和逆反射性能。在不同入射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同观测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反射回驾驶者眼睛的光线间的夹角)的条件下,用于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JT/T 279的规定。

8.1.3 反光材料的应用与选择

(1)旅游标志版面的图案若采用反光膜切割张贴的方式,则反光膜采用与该道路指路标志牌字模相同等级的反光膜,若采用直接喷绘图案,宜采用二级以上静电写真工艺反光膜。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以改善其夜间视认性。在有条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标志。

8.2 标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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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标志的支持方式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有关规定。

8.2.2 旅游交通标志结构在满足安全性的条件下,应多考虑与景点环境协调的支撑方式。

8.2.3 单柱式:标志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单个小型尺寸的指引标志。

图8-1 城市道路单柱式(单位:cm)

8.2.4 双柱式:标志安装在两根立柱上,适用于多个指引标志组合时使用。多个旅游指引标志组合时,数量不应超过3个。

图8-2 人行步道上双柱式标志安装高度示意图

图8-3 公路上双柱式(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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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悬臂式:标志杆适用于单个或多个旅游指引标志组合使用,组合使用时引导的旅游标志不应超过2个。

图8-4 悬臂式

8.2.6 门式:标志安装在门架上,适用于多车道道路(同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之处。

图8-5 门式

8.2.7 附着式:标志安装在上跨桥和附近构造物上。附着式标志杆适用于多个旅游指引标志组合时使用。

图8-6 附着式(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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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专用文字示例

A.1 汉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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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型式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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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旅游标志版面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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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中旅游符号的大小可根据具体选用的旅游符号适当调整,但应保证旅游符号清晰、明确,整个旅游标志版面协调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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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C.1 高速公路出口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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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公路上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若高速公路设置了旅游标志,在与高速公路连接的普通公路上应保证旅游景点信息的连续性,间隔5公路设置一块地点距离标志。

在该路与前往景点的主平交口上设置旅游景点指路标志。

前往旅游景点的主旅游通道上可根据平交口的规模和该路的交通流特征设置旅游景点指路标志和地点距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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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城市道路旅游标志设置示例

如果该旅游点位于直接与主干道相交的支路上,则在距离该地名主线上大门前后50m内设置专用旅游点指路标志(根据条件可考虑设置一块双面标志);如果该地点位于与支路或次干道相交的支路上,则在距离该地点最近的主干道路口开始连续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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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旅游景区(点)图标共性设计推荐形式

类别

图形符号

博物馆类

寺庙类

动物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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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类

类别

图形符号

科普教育类

农家乐

山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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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湿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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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E (规范性附录)旅游景区(点)图标个性设计推荐形式

类别

图形符号

杜甫草堂

金沙遗址

乐山大佛

三星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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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图形符号

武侯祠

熊猫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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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F (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前基准点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及服务区、停车区、停车场等沿线设施指路标志设置的基准点根据其结构可分为前、后两个基准点:

互通式立体交叉及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前面的基准点,包括两种情况:

(1)减速车道为直接式或平行式时,可以其渐变段起点作为基准点。

(2)主线车道减少时,以距分流点减速车道长度距离处的点作为基准点。

标示牌技术规范标准说明

* 标示牌 、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 表1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类型 使用范围 基本形式 图例 警告 标志 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 “止步高压危 险”、“当心触电”、“当心坑洞”、“当心滑跌” 禁止 标志 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 高压 危 险”、“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禁止跨越”、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等。 提示 标志 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 场所。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 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 指令 一 施。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 标志 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 标志 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 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退运 曇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岀口的方向。

*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 退运设备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印 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 透明材料和 0.8mm以上厚的铝板, 覆白底反光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标示牌技术规范标准说明

标示牌 、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 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类型 使用范围 基本形式 图例 警告 标志 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 “止步高压危 险”、“当心触电” 、“当心坑洞” 、“当 禁止 标志 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 高压 危险”、“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禁止跨 越” 、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等。 提示 标志 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 场所。如“在此工作” 、“从此上下” 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 指令 施。如“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系安全带 “、必 标志 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 标志 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 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标志的 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 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 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 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 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 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 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 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高速公路标志标牌建筑标准化指南

XX高速公路标志标牌标准化技术指南 一、一般规定 (1)、现场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安全保障的作用。 (2)、施工现场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醒目场所,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选购和制定必须符合《文明工地建设标准》。 (4)、标志牌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应大于75度角。 (5)、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6)、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 (7)、施工现场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部批准,并备案后通知所有员工。 (8)、对标志牌的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如发现变形、褪色、破损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和更换。 (9)、需派专人现场管理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要严肃处理。 二、施工标志牌汇总表: 1.XX高速公路告示牌 2.XX高速公路工程概况标志牌 3.XX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标志牌 4.XX高速公路大桥施工标志牌 5.XX高速公路隧道施工标志牌 6.XX高速公路路基填方路段施工标志牌 7.XX高速公路通道、涵洞施工标志牌 8.XX高速公路桥梁施工标志牌 9.XX高速公路整公里桩施工标志牌

10.XX高速公路拌和站标志牌 11.XX高速公路预制场标志牌 12.XX高速公路材料标识牌 13.XX高速公路砼配合比标志牌 14.XX高速限高限速警示牌 15.XX高速标识牌 16.XX交通指示标志 17.XX高速安全警示牌 18.XX高速爆破安全牌 19.XX高速警示牌 20.XX高速路口警示牌 21.安全生产各类标志 22.指路牌、起(终)点标志牌 23.项目经理部标志牌 24.工作牌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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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和 200×160 白底,红色圆 形斜杠,黑色 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和 200×160 白底,黑色正 三角形及标志 符号,衬底为 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和65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 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 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 中有直径 200mm白圆圈 黑体黑字,写 于白圆圈中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 5 120 0.8D 0.08D 45°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 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电力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体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图2:禁止类标示牌的标准色 图3:警告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B1(A1) A2 C 1 止步,高压危险! 200 160 120 45 0.064A1 300 240 180 67 0.064A1 表3:警告类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图4:警告类标示牌的标准色图例

标识牌电气安装规范标准

罗丹莫纳标识牌电气安装规范 1.0目的 为使公司产品的电气性能更加安全稳定,外观更加整洁美观,特制定此电气接线规范,在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过程中均应遵循此通用技术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司生产的各类带电标识、标牌的电气接线的通用技术要求。 3.0导线 3.1导线绝缘颜色 AC两相火线红色,零线黑色。 DC正极可用淡蓝色,负极可用白色 接地线采用黄绿线。 3.2导线电流与导线规格的要求 导线标称截面积(mm2) 额定电流I(A) I=P/U S=0.75 I≤6 S=1.0 6

4.1为防止电气干扰,接线时应使主电路线缆与控制电路线缆相分离。不能将其放在同一导管中,不能将其绑扎在一起。电源线和控制线走线槽时应尽量分开,避免交叉走线,以减少干扰。 4.2布线整齐一致,线号朝正面、箱内无杂物、无导线头和金属碎末、线槽内导线整齐,线槽盖好,大型灯箱/立牌/吊牌非结构限制,内部布线必须使用线槽或线管。(如图1) 线槽 图1 4.3固定布线使用尼龙扎带时选用长度适宜的扎带,严禁因扎带长度不足使用两根扎带进行 捆扎现象发生,长出部分应剪掉。(如图2) 图2 4.4产品内部应用合适的管形接线端子接线,剥线长度要按端头金属部分长度剥线,压接时须压接牢固,保证承受15L B S拉力时不会脱落,布灯位置应用白色或透明接线端子。(严禁使用绝缘胶带接线,如条件限制,接线头必须加焊再用绝缘胶布缠紧或用热缩管)。(如图3)

标示牌技术规范说明

标示牌 一、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类型使用范围基本形式图例 警告标志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坑洞”、“当心滑跌”等。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跨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 提示标志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 指令标志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标志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 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市辖区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标识牌技术规范书

热控专业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技术规书

第一部分概述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书适用于一期2×660MW超超临界机组热控专业所有设备、阀门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2 本技术规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当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规书所列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1.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规书不一致,应以更有利于安装、工程质量、美观实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5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图片和现场配置规(包括式样、安装方式、工艺和材质要求等),并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样品:阀门标牌(2种规格各一块)、设备标牌(200×100mm、400×300mm各一块)、热控标牌(7种规格各一块)等。 1.6合同签订后10天,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识系统完整的方案、样式、安装方式和工艺要求,由招标人进行确认。 1.7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招标人标书提供的每种规格标牌注明单价。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9 从投标阶段至合同执行完毕所有技术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0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书。本技术规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规和标准 本技术规中涉及的所有规、标准(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若发现本规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并由招标人最后决定。如投标人使用本规书以外的规和标准,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安全色》(GB 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 2893.1—2004)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9) 3 双方责任 3.1 招标人责任 3.1.1 负责提供需要制作的标识标牌的估算数量、规格及材质要求清

景区标识标牌系统设计规范标准

我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5A级旅游景区)、AAAA (4A级旅游景区)、AAA(3A级旅游景区)、AA(2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A级是其中一个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国家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省旅游局,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 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 第一章总则 1.1概述 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 10001.4-200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 10001.5-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铁路客运符号》(GB/T 10001.10-2007) 《标志用图形符号的视觉设计原则》(GB/T 14543-93)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民用电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导览标识系统规划 2.1目标 景区导览标识系统规划是指为了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景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旅游形象要素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应以树立景区高档次、高质量服务形象,创造景区和谐的游览与休闲环境,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加强景区与游客的信息沟通,增强游客的旅游体验,优化景区发展的要素结构与空间布局,引导游客顺利完成旅游活动,促进旅游

安全标识牌板悬挂标准

关于规范井下安全标志设臵的通知 各区队: 安全标志是指在作业场所悬挂或张贴的安全图文标志,目的在于警示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标志管理是建立安全标志管理完整体系的需要;是明确、指导、协调、规范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随着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完善安全管理的整体构架,逐步实现安全标志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达到井下安全标志设臵覆盖100%,提高突发事件的处臵能力,防患于未然。 防患胜于救灾。各区队要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安全标志管理。“安”字当头,为职工营造一个“步步有提示、处处有标志”的作业场所,充分发挥语音提示和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不断完善矿井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附:安全标识牌板悬挂标准 安全标识牌板悬挂标准 一、合理设臵、规范管理 1、安全标志的设臵要整体规划,按要求设臵。 2、安全标志牌应设臵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所有作业场所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醒目位臵都必须设臵安全标志。 3、标志牌设臵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工作面有通风牌板的,高度与通风牌板一致,牌板的下沿高度1.7m;所有30*40的安全标识牌板要求都设臵在工作面或者巷道帮部距底板1.7m的位臵,要求悬挂牌板统一采用小号扎带与8#铁丝进行固定。(特殊牌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悬挂) 4、标志牌禁止放在可移动物体上。 5、标志牌前不得放臵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要按规划设臵,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7、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整修或更换。 二、部分安全标志设臵说明 1、“井口安全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设臵在距井口20m范围内。 2、“禁止扒、蹬、跳人车”、“小心车辆”、“小心触电”、“鸣笛”:设臵在井上下乘车站台范围内。 3、“当心拌倒”、“注意安全”:设臵在出入口处。 4、避灾指示牌:根据避灾路线设臵在巷道内(间距200m)及每个拐点处;距工作面20——30m处;巷道行人侧帮部,高度距底板1.5m。 5、“躲避硐”:设臵在躲避硐及应急避险硐室口上部或两侧1m范围内。 6、“测风牌板”:设臵在测风站上风侧距测风站标志红线0.5m处,需设臵瓦斯牌板的测风站,“瓦斯巡检牌板”与“测风牌板”并列设臵。 7、“瓦斯巡检牌板”:掘进工作面设臵在距工作面50m处;不足50m时设在巷道口5m范围内。回采工作面设臵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25——30m处。“炮检牌”设臵在距炮掘工作面30m处。 8、密闭设施:密闭墙上设臵“密闭管理牌”、栅栏上悬挂“瓦斯巡检牌板”。 9、风门联巷:“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设臵在两侧风门上部或门前1m巷道右帮上。风门前1——2m设臵“通风设施管理牌板”。 10、“禁止扒、蹬、跳矿车”:车辆运输巷内每50m设臵一块。 11、“禁止跨乘皮带”:皮带运输巷每30m设臵一块。 12、“电缆标志牌”:设臵在配电硐室出口拐点1m处;巷道内要求间距200m予以设臵。

标识标牌技术规范书

第一部分概述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浙江浙能六横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所有设备、阀门、管道、安全、构建筑物及环境信息类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当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1.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雾环境条件。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规范书不一致,应以更有利于运行、工程质量、美观实用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5投标人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图片和现场配置规范(包括式样、固定方式、工艺和材质要求等),并在投标时提供以下样品:阀门标牌(2种规格各一块)、设备标牌(200×100mm、400×300mm各一块)、热控标牌(7种规格各一块)、安全标示警告牌(2种规格各一块)、安全标识(禁止标志(如禁止烟火)3种规格一块)、电气标牌(200×120mm、100×60mm各一块)等。 1.6合同签订后10天内,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识系统完整的方案、样式、固定方式和工艺要求,由招标人进行确认。

1.7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招标人标书提供的每种规格标牌注明单价。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9 从投标阶段至合同执行完毕所有技术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0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本技术规范书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若发现本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并由招标人最后决定。如投标人使用本规范书以外的规范和标准,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安全色》(GB 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199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 2893.1—2004)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9) 3 双方责任 3.1 招标人责任

交通标志标牌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交通标志标牌规范 篇一: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提升城市道路管理水平,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是指用图形 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的设施,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等所有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牌、行人指路牌、街道地名标牌。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的设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部门职责分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的制定、实施、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的审核、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街道地名标牌的审核、管理。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行政管(交通标志标牌规范)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本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应当遵循系统性、规范性、连续性、可操作性、实效性、人性化原则。 第六条本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的设置应符合《昆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擅自设置道路交通标 志标牌。 第七条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的设置应当根据本市整 体路网建设要求,结合道路功能定位,对指示信息进行分级筛选,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系统信息。 指示信息应当在所表达的内容上分级、连续和互补,在所处的空间位置上相互对应或递进,传递给道路使用者全方位的、科学的、有效的信息链,在动态条件下给道路使用者发现、识别、判读及采取行 动的充分时间和前置距离。 第八条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按照下列方法分级设置:(一)主要设置于外围城区,以大型指路牌为主,管理性标志牌为辅,指引入城或过境车辆通行。设置在入城的几条放射线与二环路的交叉口处,提供行政区域名、大型交通

电力安全标志牌标准规格说明

电力安全标志牌标准规格说明 电力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 通过颜色与几何形状的组合表达通用的安全信息,并且通过附加图片符号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辅助标志 为另一个标志提供补充说明,起辅助作用的标志。 组合标志 在一个矩形载体上同时含有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的标志。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片标志。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者采用防范措施的图片标志。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者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2. 常用电力安全标志牌材质分为:塑料、铝反光、不锈钢、搪瓷、雪花板等。 3. 电力安全标志牌使用范围包括:电力,交通,消防,通信,公共信息,工地施工,工地安全,安全生产,矿山安全等。 4. 电力安全标志牌内容:安全标志牌,禁止类安全标志牌,警告类安全标志牌,指令类安全标志牌,提示类安全标志牌,线路相位安全标志牌,消防安全标志牌,通信安全标志牌,中国移动通信光缆牌,限速限高安全标志牌,塑料安全标志牌,铝反光安全标志牌,铝平印安全标志,铝腐蚀安全标志牌,不锈钢拉丝安全标志牌,不锈钢镜面安全标志牌,五角阀门牌,门牌号,中国电信标识牌,联通标识牌,职业危害告知牌,环保标志牌,安全生产标语牌,安全知识宣传牌等等。 5. 电力安全标志牌的颜色、形状的规定: (1)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2)禁令标志的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其中解除禁超车、解限制速度标志为白底、黑圈、黑杠、黑图案,图案压杠。形状为圆形,让路标志为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3)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4)指路标志的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牌外,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形状6. 安全标志牌尺寸:500*400 400*320 300*240 200*160 注: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做生产。

道路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牌标准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牌方案 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标牌方案 一.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为加强我项目标准化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的制作、安装和设置,本方案现为标牌标准化设置方案,后续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继续完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施工现场和邻近交通道路区域。 三. 引用标准 GA /T15565-2008 图形符号术语

GA /T2983-2008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A /T298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A / T -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A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GA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A Z185-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A 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四.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五.材料 标志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根据具体情况选用薄钢板、薄铁板、车贴、PVC、钢管、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病。边缘和尖角适当倒棱,呈圆滑状,带有毛边处打磨光滑。 六.形状与尺寸 标志牌形状分别为矩形和圆形。 矩形标志牌尺寸(长×宽)一般为550mm×700mm、90mm×280mm、600mm×900mm、50mm×90mm、600mm×1300mm、550mm×800mm、400mm×300mm、450mm×800mm、800mm×1200mm,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做到不得影响明示效果。相关未列入本方案的安全标准化标牌尺寸,将依据现场情况设定,本方案不做定性规定。 七.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A /T2893-2008)的基本规定执行,部分提示标志采用上下区间蓝色,中间白底红字。 八.构造与安装 标志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部分组成应连接可靠。部分标牌采用三脚架支撑。 支撑件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并考虑美观要求,将选用槽钢、角钢、工字钢等材料,方案中材质项不做明确分类。

人民防空工程标识牌制作规范标准和安装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简称人防工程,国外称民防工程。包括:各种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储存生产、生活资料的地下仓库,工业企业的地下生产车间,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医院等。人防工程主要起隐蔽和防护作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是人民防空中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人防标识牌分类:人民防空安全标志牌、人防工程标识标牌、人防地下室标识标牌、人防指示交通标牌等。 人防工程标志是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应急疏散场所最直观的方法,是人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定要严格按人防工程标准标志标牌制作进行设置制作安装。 制作标准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标识牌板材:标识牌使用外墙用高级铝塑板或铝板。 2.标识牌表面:使用品牌反光贴膜,文字及图案要求使用进口油墨丝印制作,确保油漆不褪色。 3.安装方法:所有标识牌均采用不锈钢膨胀螺栓配以广告钉和工业专用胶四孔固定。 二、标识牌的种类、规格和安装要求 1.管理标识牌 规格:600mm*900mm*4mm(可按比例放大)。 颜色:采用闪银灰底,表面红(蓝)字,下边条蓝底黄字。 安装位置:该组标牌平行悬挂,间隔40mm,水平安装于地下室汽车坡道出入口处墙面(没有汽车坡道的安装于地下室主要楼梯口处)和防空地下室内醒目位置,标牌下沿与地面距离最低处约为1600mm。

相关说明:(1)管理标识牌中“工程隶属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管理的单位,监管部门为所在地市、县(市、区)人防办。(2)地下室示意图按照人防工程平面图绘制,防护单元分隔清楚,主要出入口位置准确,做到简明准确、美观大方。 安装数量:2-3组/每项工程。 2.口部标识牌 规格:400mm*200mm*4mm(可按比例放大)。 颜色:采用蓝、绿搭配背景色,白色标志和字体图案。 安装位置:“防空地下室”标识牌安装于人防工程各出入口第一道防护密闭门门洞上方或侧墙显眼处;“战时出入口”标识安装于防空地下室每个防护单元主要出入口第一道防护密闭门外侧和最后一道密闭门内侧门洞上方或侧墙显眼处;口部“临战封堵”标识安装于临战封堵外侧门洞上方或侧墙显眼处,单元间“临战封堵”在不同的防护单元两侧相同位置分别安装一块。 3.引导标识牌 规格:750mm*200mm*4mm(可按比例放大)。 颜色:采用蓝、白搭配背景色,白色标志和字体图案。 安装位置:直行标识单独或附着安装于地下室汽车坡道或楼梯出

安全标示牌式样尺寸颜色规格

安全标示牌清单以及式样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 序号 名称 式样 尺寸(mm ) 颜色 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3 禁止分闸!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 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和65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 250×250 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 白圆圈 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电力行业安全标识牌的样式以及尺寸

电力行业安全标识牌的样式以及尺寸 表1:电力安全标示牌清单(变电站部分) 电力安全标示牌制作标准 图1:禁止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A1 D(B1) D1 C α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3 禁止分闸!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200 160 45 120 0.8D 0.08D 45° 500 400 112 300 0.8D 0.08D 45°表2:禁止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序号名称 式样 尺寸(mm)颜色字样 1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2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3 禁止分闸!200×160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黑字 4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500×400 200×160 白底,红色圆形斜杠,黑色禁止标志符号 黑字 5 止步,高压危险!300×240 200×160 白底,黑色正三角形及标志符号,衬底为黄色 黑字 6 在此工作!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和65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7 从此上下!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8 从此进出!250×250衬底为绿色,中有直径200mm白圆圈黑体黑字,写于白圆圈中

图2:禁止类标示牌的标准色 图3:警告类标示牌制作标准 序 号 名称 A B B1(A1) A2 C 1 止步,高压危险! 200 160 120 45 0.064A1 300 240 180 67 0.064A1 表3:警告类标示牌制图参数(单位:mm) 图4:警告类标示牌的标准色图例

标志牌技术标准

标志牌技术标准

一、铝板反光标志牌 1、反光标志牌底材质要求: 反光标志牌底板板材采用铝质板材,具体要求如下: (1)标志牌铝质底板材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279—1995)的规定。 (2)标志牌铝质底板板材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3880—1997)的规定。 (3)标志板的形态、尺寸符合用户具体要求。标志牌铝质底板的裁剪、切割、卷边等边缘光洁、方正,标志牌铝质底板板面应无裂缝、无明显皱纹、表面凹痕或变形;标志牌铝质底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牌外形尺寸小于1.2平方米时,铝质底板的外形尺寸偏差小于±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平方米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每平方米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大于1.0mm。 (4)金属切割:铝合金标志牌铝质底板的制作应根据尺寸进行剪、切或焊接、铆接,并根据要求冲圆角和冲孔。这些工序须在贴反光膜前完成。剪切边缘应平滑,冲孔位置正确、圆滑,防止划痕和扭曲变形。如果标志牌要求卷边,则应用卷边机折弯或用模压卷边。 (5)标志牌面积在0.2平方米(不含)以下的铝质底板厚度采用0.5毫米。标志牌面积在0.2平方米(含)至0.5平方米(含)铝质底板厚度采用0.8毫米。标志牌面积在0.5平方米(不含)至1平方米(含)铝质底板厚度采用1毫米。标志牌面积在1平方米(不含)以上铝质底板厚度采用1.5毫米。 (6)采用铝板或铝塑板,能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书且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板材的对角线及规格在±3mm范围内;

2、反光膜要求: 标志牌面的反光膜采用经交通部交通工程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超强反光膜。 (1)标志牌面的超强级反光膜的外观质量、色度性能、逆反射性能、反光膜对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耐溶剂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弯曲性能、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行业标准GB/T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中有关反光膜的规定。反光膜物理化学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2)超强级反光膜保质期为10年。

设备、管路及标牌标识标准

1、总则 为加强设备、管路及各种标牌的尺寸、涂色、注字,实现统一、美观、协调、标准,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区域内所有设备管道及标牌的标识,属公司规定技术保密生产装置,原则上只标示位号,对于产品存储设备必须全部标识。 3、管理职责 3.1设备动力处作为设备标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标准和对设备标识检查督促管理。 3.2各分管车间按照有关规定,对分管设备及管道作出标识。 3.3安全标识由安环处负责管理。 4、设备标识 4.1设备注字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全称。 4.2其中汉字均采用中文仿宋体,英文代号、化学符号为正体大写。 4.3设备标识均采用大红色。 4.4标识位置应以醒目和容易看到为原则,要求横写。 3.5标识大小要求: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注字尺寸为宽200mm*高300mm,字间距为80mm;直径小于3.0m,注字尺寸为180mm*270mm,字间距为50mm。这里的直径对保温设备而言是指保温后的直径尺寸。 4.6在执行1.4、1.5时,如确有困难,或严重不协调,可根据设备特点而作调整。 5、管道标识 5.1管道标识包括管线号、流体全称、流向箭头。 5.2其中汉字均采用中文仿宋体,英文代号、化学符号为正体大写。 5.3管道标识均采用大红色。 5.4管道标识位置应在工区、管廊路口处。管廊路口处一律标在管道下侧,工区标识高度不高于3.0m,字体排列沿轴向,由左至右,由上至下。 5.5管道标识字体大小规定:凡管道或保温层外径大于或等于Φ89mm时,一律在管道上注字。外径大于或等于89mm,而小于240mm时,注字尺寸为40mm*60mm,字间距为20mm;当管道外径大于或等于240mm时,注字尺寸为120mm*180mm,字间距为40mm。 5.6挂设标牌:当管道外径小于89mm时,且不易识别时,可在所有需要的部位挂设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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