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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

视工作实施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15

【实施日期】2010.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规定(试行)》

的通知

各地、市委,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规定(试行)》已经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2010年4月15日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区、市)巡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保证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提供保障。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巡视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等相结合,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以及专项工作检查组协调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

第六条巡视工作纳入全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和完善区党委统一领导,区纪委和区党委组织部组织指导,巡视机构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七条区党委设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

第八条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党委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以及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党委巡视办)负责同志组成。

区党委巡视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第九条区党委设立若干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厅级巡视专员、处级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位。其中,组长由正厅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厅级干部担任。巡视专员为领导职务。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巡视办主任、巡视组组长参加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

的有关会议。

第十二条巡视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厅列入当年预算。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任务

第十三条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区党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五)向区党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区党委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一)地(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行署)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地(市)、县(市、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自治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区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区党委巡视组对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下列情况

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区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情况;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尤其是了解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五)开展作风建设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七)区党

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心得体会

学习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心得体会 昌都一小邹广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2015年8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全面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的西藏工作,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作了战略部署。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西藏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西藏各族群众喜迎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召开的会议,明确回答了在决定性阶段西藏如何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 久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所要采取政策措施,具有切实的可操作性。 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这个原则为做好西藏工作指明了实践方向,是新形势下维护雪域高原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升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行动纲领。我们要认真领会这五句话的深刻内涵。 第一,坚持依法治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要树立法治思维,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事。在纷繁复杂的矛盾面前,依靠法治来解决;在公民法治意识薄弱面前,依靠法治来引领和规范。要积极探索

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法治之路,全力保障西藏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第二,坚持富民兴藏。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富民兴藏是历史唯物主义在西藏的生动体现。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十件惠民实事办好,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以赴解决好各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人民过上安居乐业、富足美满的幸福生活,充分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创造活力。 第三,坚持长期建藏。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西藏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不跟风、不攀比、不急躁,多管齐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宏伟目标的实现。 第四,坚持凝聚人心。人心向背决定事业成败。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之源,必须发挥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转变作风,始终同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他们团结在党的旗帜下,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第五,坚持夯实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西藏稳定,重在基层;西藏发展,根在基础。政策要向基层倾斜,项目资金要向基层倾斜,工作重点要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党在西藏执政的基础。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工作规则

附件4: 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提高会员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注协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职业道德守则拟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草案,批准发布职业道德守则; (二)指导职业道德守则的实施,并对职业道德守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 (三)跟踪研究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最新变化,实现和保持职业道德守则与国际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的动态趋同; (四)推动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公众对职业道德守则的支持与认同。 第三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共25人,由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相关政府部门代表以及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担任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从业以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第五条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法律法规;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第六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由中注协秘书长提出建议人选,报理事会批准。理事会闭会期间,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 第八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九条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一)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会议议程由秘书处提出,报经主任委员批准,并提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议程通知委员; (二)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缺席由副主任委员主持。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会议至少应由三分

西藏驻村工作队各项规章制度总汇编

某某驻邦达村工作队工作制度汇编 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一、严守纪律,驻村工作队队员首先要积极按照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感情,排忧解难 二、认真学习,掌握好党和政府对农牧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三、维护稳定,与两委会一同搞好村安全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加强民族团结,推进社会稳定。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积极帮助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四、建强组织。组织邦达村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在乡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信息传递,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信心、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五、树立形象,要严格要求,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掌握村

居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村干部作风不好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报,积极协助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进行感党恩教育。深入开展“感党恩、算富帐、要稳定、求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讲述西藏的历史、组织群众唱红歌等方式引导群众感党恩,跟党走。 七、办实事解难事。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采取物资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上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扶持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 驻村工作队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想结合; 二、学习时间:每周一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为个人学习; 三、学习内容: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六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昌都地委和八宿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强基惠民活动文件要求、“三项活动”文件要求和和其他学习内容。 四、学习要求:认真组织、做好笔记、务求实效。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参考文本)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区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目录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 三、业主委员会会议 四、会计工作规定 五、应向全体业主公示的内容 六、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 七、印章的使用与保管 八、离职离任移交工作 九、附则 一、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业主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按期完成,如遇特殊原因,应向业主代表大会书面说 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住建部的指导规则35-1) 2、每年不少于一次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住 建部的指导规则35-2) 3、代表业主与业主代表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期限,原则上三年一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每年组织对已签约的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过半数的业主民意问卷式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业主代表大会。(住建部的指导规则35-3)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1)业委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意见箱,每周一指定专人负责开箱收集业主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每天下午1:30-4:30在指定办公室轮流值班,负责接待业主投诉,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处理业委会的日常事务及处理与物业公司的各类事务,并做好值班记录。 3)根据了解、收集、证询到的各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形成议案或提案交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和决策。(住建部的指导规则35-4) 5、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业主因相关故障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 司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业委会在收到业主请求帮助的信息时,应积极代业主出面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并协调、督促物业公司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备案。(住建部的指导规则35-4) 6、监督《XXXXX区管理规约》的落实及实施,督促相关各方遵守规约,履行相关合约之各 项义务。对于违反《CCCCC区管理规约》的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约、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合理合法的处理。(住建部的指导规则35-5) 7、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对于因物业公司的不作为导致业主的不履

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机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有关人士昨晚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范围今年开始已经扩大:从原来的西藏扩至西藏和甘肃、四川、青海、云南4省藏区。随着8月1日援青干部正式启动,对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部署正式进入实践阶段。 西藏和4省藏区“一盘棋考虑” 今年1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与以往4次座谈会不同的是,此次会议上,中央对其它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提出了一个区域性计划。据新华社报道,座谈会“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战略部署”,“还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也就是说,中央对西藏和4省藏区开始作为一盘棋考虑。”长期研究西藏问题的北京大学国家关系学院副教授张植荣昨晚对南都记者说。他说,2008年,中央开始部署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治理。今年年初的西藏工作座谈会,则是首次公开提出这一概念。 贾庆林任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目前,我国在西藏和新疆分别设立中央级工作协调小组。根据《人民政协报》2006年7月8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亲自担任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这则报道中提及,西藏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担负对达赖集团斗争和藏区稳定。2003年以后,该协调小组的工作领域和内涵得到扩大———加强了对西藏发展问题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大了对其他藏区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完善了五省区反分裂斗争的领导体制和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接受采访的西藏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发展由统战部具体负责。公开报道显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担任该协调小组副组长,曾代表中央多次与达赖交涉的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朱维群则为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据新华社报道,7月下旬,杜青林调研青海和甘肃两省。8月中旬,又与朱维群一起调研西藏,并在西藏日喀则召开了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参照援藏经验支援4省藏区 南都记者注意到,1月的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以西藏和4省藏区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和活动非常频密,包括5月的西藏及四省藏区扩大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6月的西藏和四省藏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 张植荣认为,经过上半年的筹备,8月份中央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西藏和4省藏区的区域性发展进入了实践阶段。 据《青海日报》报道,8月1日,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北京、上海等省市的102名援青干部抵达青海,在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后,目前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开始工作。

2.《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及班委会工作细则》

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8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是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受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及团委领导。 第二条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在每年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调整及修改。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宗旨是竭诚为学院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工作按照《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第四章进行开展。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构成 第五条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构成。 第六条本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七条本届执行委员会设立组织部、文体部、科创部、外宣部。 第三章主席团及部门分工 第八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领导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 (二)副主席负责具体部(室)等工作,实行副主席、部长负责制,各部(室)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组织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党建、团建工作; (二)协助学院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其他工作;

(三)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活动。 第十条文体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文体工作; (二)组织年度学院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关注研究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负责加强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相关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科创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科研及创新工作; (二)负责各项科创讲座、大赛的组织、报名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科研活动,加强学院科研交流,促进研究生科研作风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外宣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外联及宣传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筹措及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及通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与校内其他学院和其他院校科研活动交流,加强学院及学校间科研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院团委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信证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委员会的行为,确保执行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公司执行委员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为贯彻、落实董事会确定的路线和方针而设立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条第三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推荐和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长、总经理是当然的执行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第四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相同,任职前必须取得相关任职资格。期满之后可以续聘。 第二章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分管公司业务时,应以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或纪要方式明确分工、划分职责,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分管两项及两项以上业务或存在交叉分管时,不能存在利益冲突,须遵守隔离墙制度。 第六条 公司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 (二)拟订并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三)拟订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及发行债券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拟订公司经营计划及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方案,并按权限报董事会批准; (七)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八)制定和批准职工薪酬方案和奖惩方案;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第七条 执行委员会委员直接对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3年8月修订,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对公司重大战略、重大投资以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控。 第三条本规则是执委会及执委会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其内容适用于全体执委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及其他执委会会议参加人(包括但不限于执委会秘书)。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执委由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执委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执委会设执委会主任1名,执委会主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六条执委应具备以下资格:

(1)本届董事会成员;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的工作经验、 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战略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3)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开展工作; (4)不存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5)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6)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七条执委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八条执委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执委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 第九条执委在任职期间,擅自离职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执委会应当及时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执行委员会秘书 第十条执委会设执委会秘书 1人,执委会秘书原则上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处总监担任,具体人选由执委会主任决定。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2010年1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 一、做好西藏工作的重要意义(四个事关)(四个迫切需要) 做好西藏工作,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事关中华民族长远生存发展,事关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和国际环境,绝不容忽视,绝不能松懈。(四个事关) 大力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战略和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的迫切需要。(四个迫切需要) 二、做好西藏工作的基本经验(七条经验或七个必须) 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近9年来西藏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西藏实际和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会议总结了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的成绩和经验,在总结运用以往西藏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概括起来有七条:一是做好新形势下西藏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的关系;二是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增强工作的战略性、预见性、主动性;三是必须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西藏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四是必须把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同西藏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紧密结合起来,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五是必须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深入持久开展反分裂斗争;六是必须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七是必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两个矛盾,五个特征) 经过民主改革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西藏已经实现了基本小康,西藏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当前西藏的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西藏社会的特殊矛盾是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矛盾。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西藏发展稳定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一些阶段性特征。一是在经济发展方面,经济总量稳步提升,但起步晚、底子薄、积累少、实力弱状况依然没有根本改变;二是在民生改善方面,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但部分城乡居民特别是一些农牧民生活还比较困难,社会事业总体水平相对滞后,农牧区公共服务基础差、社会保障能力低等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及工作规则

亚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业务的管理,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支持机构,主要负责为公司人力资源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支持,并审议决策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管理事项。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的管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任务及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委员会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朋 副组长:赵一超 委员:金朋、焦云娥、王剑斌、金玉锋、陈晋峰、王小勇、张树飞、秦毅、李明、董亚东、赵一超、田素霞、王娜娜、李杨、杨拴庆、李少珍,基层员工两名 (候选名单:总公司×××,五星驾校×××,车联网×××) 办公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六条人力资源委员会具体组成名单及主要工作如下: (一)遵循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二)组织制订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表,提出制度制订、修订年度计划,组织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查和宣贯。 (四)针对人力资源业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管理诊断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管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开展管理现代化成果(或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活动,提出鉴定意见和奖励建议。 (六)审议决策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1. 总公司、分公司组织机构的确定与调整;具体岗位分布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调整; 2. 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的聘用; 3.公司合同化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签和解除; 4.外出培训人员的选拔; 5.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及变更; 6.总公司、分公司主管以上员工的异动; 7.其他需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确定的事宜。 第七条人力资源委员会组长职责 (一)决定委员会的审议事项; (二)主持委员会会议,签署会议记录、决议或纪要; 第八条人力资源委员会副组长职责 (一)组织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阶段性工作会议的组织,整体工作的日常督导考核,负监管责任。 第九条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二)按时参加会议,就审议决策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第十条人力资源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关于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XX关于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我们向西藏各族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为西藏发展付出心血和汗水的人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西藏是一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这里幅员辽阔,是祖国极为重要的战略屏障。这里的人民勤劳智慧,在艰苦的自然条件下创造了来之不易的成就。50年前,西藏自治区的成立,开启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迈上了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新征程。50年来,西藏自治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支援和全区人民的奋斗下,巩固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取得了民主改革之前不敢想象的进步,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完善治藏方略,健全治藏举措,雪域高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兴旺景象。XX年,西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过900亿元,住房、就业、教育、饮水安全、医疗保障、信息服务等得到全方位改善。 “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在物质文明进步的同时,西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很好传承,人们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普遍尊重,良好生态环境得到有力保护。这些举世瞩目的成就,是西藏各族人民同心共济、艰苦奋斗的结果,是西藏各级党委政府坚定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各族干部“缺氧不缺

精神”拼搏奉献的结果,是全国人民鼎力支持的结果。50年来西藏沧海桑田般的变化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归根到底,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在祖国的怀抱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西藏才有长足发展,才能长治久安。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是党中央的坚定决心,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西藏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如何确保到2020年西藏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如何稳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任务是繁重而艰巨的,但只要我们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一定能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 前不久,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战略部署。建设更加美好的新西藏,务必牢牢把握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西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藏政发[2015]108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1 【实施日期】2015.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藏政发〔2015〕108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会议精神,树立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规范性文件,经2015年1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现予公布。 附件:1.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7件)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7件) 2015年12月21日

附件1 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7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招商引资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细则(试行)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增值税、营业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锂矿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个人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示范文本)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编制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示范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宗旨) 本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并依法、依本建筑区划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规则约定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中央第五次藏区工作座谈会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第五次藏区工作座谈会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我通过电视、网络和广播等媒体了解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相关内容及精神,通过学习使我对这次会议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体会。以下是我个人学习上的心得体会。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自治区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自治区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的形势下,中央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应该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必将是西藏腾飞的翅膀。会议全面总结了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西藏工件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我认为:西藏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主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族团结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才能建设出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另外西藏经过民主改革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西藏已经实现了基本小康,西藏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西藏实际和西藏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是我们前进发展的方向,我们只有必须坚和运用新时期的工作方针,才是西藏唯一的出路。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西藏发展稳定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也出现了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8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行公司治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规定设立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由五到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的活动。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席未指定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行章程及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对可能影响本行战略及其实施的因素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二)研究拟定本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监督、检查和评估本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三)根据本行经营方针和董事会决定的本行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出督促贯彻实施的意见; (四)审议高级管理层提出的有关重大兼并、收购和投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审议行长提出的总行对分支机构、总行内部管理部门及有关管理人员

学习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纪要

学习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纪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学习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纪要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精神,会议纪要,范文,网,座谈会,工作,第五,次,西藏,学习,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模板范例中查看更多范文。 西藏科协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收看了座谈会电视新闻,1月26日下午,西藏科协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上,科协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听取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一致认为,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认真总结了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了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方针、思路和重点,全面体现了中央对西藏人民的关怀,以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西藏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以第五

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契机,努力工作,为科协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西藏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群增,党组副书记、主席仓珍在会上指出,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周年、西藏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和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再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在拉萨召开的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就全区学习、贯彻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西藏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群增,党组副书记、主席仓珍要求,科协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各项具体措施。同时紧密联系我区实际和科协工作自身实际,将中央确定的西藏工作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发展目标、发展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总则 1.1鉴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对 **新奥清洁能源产业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投资的项目(企业)进行管理,根据《**委托协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决策流程,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对被投资企业运行的及时动态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1.2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管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审议项目投资审议过程以及项目后期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性和风险点,提出风险控制方案。 1.3 **基金管理公司聘任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最后决策机构是风管会。 1.4除在本规则中文义另有所指,本规则中的定义与《信托计划说明书》及《信 托合同》相同。 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对本规则进行修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受托人。 2.人员组成 2.1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常任委员和秘书组成。其中,主席由中信信托【】 担任;常任委员由中信信托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信息技术部、信托财务部、登记托管和计划财务部6个中后台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新奥集团【】【】组成担任;委员会秘书由【】人员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名委员组成。如有必要,中信信托的稽核审计部等一些与信托项目的

管理、监督工作相关的部门有权列席评审会议。 2.2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中信信托和新奥集团分别任命,中信信托和新奥集 团必须提交书面的委任状并加盖公司公章。 2.3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中信信托公司职务或新奥集团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中信信托和新奥集团补足委员。 2.4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中信信托提名 并任命,并报新奥集团备案。 3.职责权限 3.1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准则是:尽职、尊重、效率、保密。委员会及其成 员应尽职、细心、奉献,尊重每个项目渗透的劳动、尊重每个成员的独立思考和意见,不拘于固定框框、克服时间制约以保证评审效率,对知悉的业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3.2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投资项目的审批:项目小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的选 择、初审和尽职调查,形成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通过总经理审批后,风险管理委员会重点是合规性审查及项目风险识别,对基金信托资产管理的方式、交易要素、交易结构、投资策略、具体管理方案等进行评估并落实防范措施。 3.2.1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位委员须完整阅读总经理提交的投资建议书,可以和项 目小组直接充分交流,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其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修改报送材料。

2019年证券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9年证券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组成与职权 (2) 第三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行为,完善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建立勤勉高效的工作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执行委员会为落实公司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而设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执行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执行委员会由公司具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士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执行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执行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执行委员会委员向执委会主任汇报工作。 第六条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战略,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二)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拟订公司各项业务的年度计划、经营策略和考核方案,制定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和考核方案; (四)拟订公司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订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重要事项的方案; (七)公司员工薪酬方案、人员编制的核定,员工培训计划、员工奖惩方案的制定; (八)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的任免,公司重要营业部总经理的任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七条执行委员会委员具体分管公司事务时,应明确职责和分工;执行委员会委员分管两项以上事务时不得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的任期相同,任职前必须取得相关任职资格,期满可以续聘。 第九条执行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担任。董事长推荐执行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执行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集的,可指定执行委员会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执行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本人出席,本人因故未能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它委员代为出席及行使投票。 第十二条执行委员会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提议召开。执行委员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议题的收集和汇总、会议联络与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文档资料的保管。

信用社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信用社(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理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职能,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夯实风险控制基础,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联社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建立并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就是要建立正常交易控制机制,树立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经营理念,坚持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的有机统一,建立一套风险预警、化解和控制机制,实现联社的健康、高效、稳步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助理事会工作,对理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议联社大额交易风险控制,对各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对信贷资产、风险投资等风险敏感度较高的项目实时监控,并及时、准确的报告理事会。 第四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为理事会风险决策提供主要依据,其主要工作职责是:㈠研究拟定大额交易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 ㈡审查、决定理事长对主任授权以外的大额贷款和重大投资项目; ㈢对大客户的授信进行风险评估,防止授信失控;

㈣审议年度风险管理目标计划,指导和监督风险管理目标计划的实施和年度计划的重大调整; ㈤审议信贷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评估信贷和市场风险管理制度的效力,修订有关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管理规定; ㈥监督并检查联社风险管理工作,调查有可能出现风险的经营活动; ㈦听取联社风险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将汇报内容及相应评价报告理事会; ㈧对内部稽核部门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㈨理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决策事项。 第三章议事规则 第五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通过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开展活动。 第六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五至七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各一人。主任委员从联社理事中产生,可由理事长兼任,委员由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通过。 监事长列席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主任委员决定(或副主任委员提议)可随时召开,会议时间及地点由主任委员确定。 第八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需要,可邀请联社理事、监事、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外部专家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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