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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6-07-04 第一章总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隶属公司办公室,为规X引入人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请假制度、人员聘用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解聘制度、人员薪酬福利制度、奖励与处分制度、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第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第四条员工考勤由指定的考勤员负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当天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签名后报办公室审核,作为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考勤员有隐瞒事实的情况,给予考勤员和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第六条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离岗后要保证通迅工具通畅,以便随时取得联系。第七条旷工是指不请假缺勤。虽经请假,但弄虚作假;假满未办续假手续;超假未归等,视为旷工处理。每月旷工三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连续超过五日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十日以上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凡是旷工者,取消本年度年终奖励待遇。第八条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帮助,不准制造矛盾,制造矛盾者,一经查处,给予严重的经济和行政处分。第九条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XX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第十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第十一条每日下班前,最后离开现场的职工要严格检查有关部位,确保水、电、气、门、窗处于安全状态。第十二条凡因酗酒、打架斗殴致伤而不能工作的员工,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者,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第三章请假制度第一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第二条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全薪婚假。(一)员工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女职工23周岁以上,男职工25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7天,共10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二)婚假一次性休完。(三)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并经批准。(四)婚假按工作日计算。第三条产假、陪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属难产的增加15天。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增加15天。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职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子女周岁前女职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第四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3天的丧假,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可享受2天假期。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第五条探亲假系公司骨干的外地正式员工享有探亲假。(一)凡工作满1年以上的,父母或配偶不在XX地区工作的,从下一年度开始,可按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二)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办公室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每年享有10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三)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探亲假是指日历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四)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五)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第六条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两日以内的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表》,由各部门领导批准;两日以上需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批准存档;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主管总经理批准。职工因患病或受伤需停止工作,长期进行治疗或休养的,须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师诊断,出具病假书,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病假,报办公室批准。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森林资源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各地区、单位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森林资源监督是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实施森林资源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设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森林资

源监督专员办的协调管理和监督业务工作。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归口管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负责实施国家林业局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对国家林业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驻在地区、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 (二)监督驻在地区、单位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承担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驻在单位委托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四)按年度向国家林业局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分别提交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五)承担国家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其他工作。 第九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1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使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维护人力资源部档案资料的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人力资源部档案的借阅与使用,制定本制度。 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1入职及表单资料 1.1.1入职审批、应聘登记表、员工登记表、入职须知、转正审批、转岗表、调薪表、照片、面试评价表、测评试卷及结果、行政福利单、人事任命。 1.1.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人事基本信息。 1.2协议资料: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等。 根据岗位的不同,员工所提供的人事信息也不同,所有岗位的信息资料以其本人的人事档案目录为依据。 2.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2.1纸质档案。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签名表、现场考核表、考核试卷、培训教材目录表、培训效果评估等。

2.2电子版档案。公司年度培训总计划、培训台账、培训月总结。 2.3培训所用的光碟、教材等培训学习资料。 3.绩效档案管理制度 3.1纸质档案 3.1.1常务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 3.1.2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评表 3.1.3员工月度绩效考评表 3.2电子版档案 3.2.1电子版常务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 3.2.2电子版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评表 3.2.3电子版员工月度绩效考评表 4.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4.1肝功、胸透、视力、心电图、皮肤检查报告单。 4.2健康证。 5、档案借阅手续档案的借阅包括查阅和借出两种,公司员工借阅 人力资源档案需填写《档 案借阅登记表》,其中包括填写借阅档案名称、借阅时间、借阅用途等内容,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生态建设要求,新时期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现代林业为主题,紧紧围绕林业和生态建设大局,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林区和谐社会建设。 一、依法严格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地管理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林地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把林地的审批关。 二、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三大效益协调发挥。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加大科学经营力度,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现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 三、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林、林有其利、利有其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参加森林管护。 四、抓好森林资源监测,建立和完善综合监测体系。积极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大监测领域,使森林资源成果的管理科学、信息共享和准确高效。 五、保护森林资源必须高度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继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内业档案,

实行日报告制度,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控,特别是在候鸟迁移时期更加提高警惕。 六、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实效。继续强化征占用林地、林政案件管理制度,抓好林政案件的督办和查处,认真落实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各类举报案件的批转和督办力度。 七、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保证木材流通领域的畅通,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 八、不断加强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严管林”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系统,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努力建立制度完善,运转协调,作风优良的森林资源管理运行机制。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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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加强人力资源档案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档案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人力资源档案,是指人力资源部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档资料。 3分类 人力资源部档案分为招聘档案、培训档案、劳动合同档案、劳务派遣合同档案以及其他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档案。 4人力资源档案管理 4.1人力资源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档案现代化应与公司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管理人员应提高档案意识,增强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人力资源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4.2定期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统计工作,并按照公司有关程序提供利用工作。 4.2.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收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2.2定期对人力资源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统计工作,并用电脑记录保存。 3.3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复核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一对应。 4.2.3档案保管人员应遵纪守法,妥善保管人力资源档案,并对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4.2.4查询、借阅人力资源档案须经其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履行人力资源部查询、借阅的手续方可进行。 4.2.5查询、借阅人力资源档案的手续以表格形式制定,查询、借阅人员须在表格上签字,并注明查询、借阅档案的事由、类型、日期 4.2.6借阅人须完整保存人力资源档案,不得改变档案的原有状态,否则按有关

福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原林业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等形成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管理和相关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为调查单位,为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客观反映调查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状况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本底调查。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中,对由于林木采伐、森林灾害、林地占用征收、造林更新等各种原因,引起森林资源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发生变化,经过外业核实后符合更新条件的,更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库的过程。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指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林地利用状况、权属变化,以及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如造林、采伐、更新等)、自然灾害损害(如火灾、泥石流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活动。 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对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单位与职责

森林资源档案更新说明

合水林业总场 2011、2012年森林资源档案更新说明 本次森林资源档案更新以2010年二类调查数据为底数,各场按照2011、2012年森林经营类型:造林、封育(包括续封)、抚育等,更新2011、2012年资源档案。以下为表间关系说明: 1、资源档案表一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一(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为标准。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参照二类调查报告推算。 2、资源档案表二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二(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为标准。 3、资源档案表三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四(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龄组统计表)为标准。 4、资源档案表四: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统计表:以2011年资源档案为例:上年度活立木蓄积、有林地面积,皆以2010年二类调查数据为准。本年度新增有林地包括:造林由未成林造林地转入的、封山育林疏林地续封达到成效的,采伐作业减少的。活立木蓄积总生长量=本年度减少+本年度净增;蓄积本年度减少值:林业经营活动+非林业经营活动;本年度净增值:蓄积依照我场林木净生长率推算(净生长率表后附),面积参照本条新增有林地计算办法;本年度实有值:

上年度值+本年度净增值。 5、资源档案表5:改名成:防护林近、成、过熟林蓄积统计表。 6、资源档案表6:改名成:防护林经营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记录自2011年开始以来各种经营类型,并汇总至合计栏。封山育林包括续封面积。 7、合水林业总场主要树种生长率统计表 合水林业总场各树种生长率指标统计表 补充说明: 1、所有表格格式按照下发设定的格式,不准私自变更。 2、各单位根据表格,自编公式合计汇总。 3、制、排版: 封皮:森林资源档案统计表 填报单位:**林场 单位领导:档案管理员 统计时间:年月日

森林资源管理

绪论 第一节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概述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forest resource management)的概念 什么是概念?概念是人们对某事物本质的理解及认识程度。概念不是一成变的,它随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程度的提高而不断的更新和改变。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概念也是随着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认识的提高而不断的变化着,目前大家普遍认可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概念有以下几个: 1 如何经营森林、如何管理森林的一门学科 2 研究如何实现森林永续利用(forest sustained yield)理论与技术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自然科学+技术工程学+经济学+管理学 3 为林业局(林场)编制森林经方案(计划)的学科 在调查林业局(场)的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反馈意,对方案进行修订或重新编制。这样周而复始的过程叫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 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1 调查森林资源状况 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前提是了解森林资源,了解森林资源必须进行资源调查。我国森林资源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地域辽阔等特点给调查工带来诸多困难。 2 森林资源的分析和评价 主要包括森林经营管模式、各种森林资源的价值计算和评估、森林经营投资损益的判别、森林资源结构调整等内容。 (1)森林经营管理模式:宏观模式和微观模式。宏观模式指在较大地域空间中国家、省、地区等的森林经营管理方式,如分类经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等。微观模式指森林经营单位内的经营方式。 (2)森林资源价值计算、评估:无论哪种类型的森林资源对人类而言都有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价值,经济价值体现在木材、林副产品等。非经济价值体现在生态效益、社会文化效益等方面。 (3)森林评价:对森林的价值进行评估,为提高森林经营效益做准备。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上卷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导论 第一节企业人事战略 第二节企业人事管理的职能 第三节企业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企业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二章人员甄选录用制度 第一节人员甄选录用概述 第二节人员甄选录用计划 第三节人员需求申请制度 第四节考试与测验 第五节面试操作实务 第六节人员录用实务 第三章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节人员培训制度概述 第二节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三节骨干人员培训制度 第四节普通员工培训制度 第五节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第四章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节企业人事调整管理概述 第二节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第三节调动、降职与离退休管理制度 第四节辞职、辞退与资遣管理制度 第五章人事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节人事考核评议制度概述 第二节人事考核评议操作方法 第三节成功企业人事考核评议制度范本 第四节成楞企业人事考核评议表格范本

第六章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节员工奖惩制度 第二节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第三节内部企业制度 第七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考勤管理综述 第二节成功企业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节成功企业考勤管理操作表格范本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事档案管理概述 第二节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第三节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第四节成成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表格范本下卷人力资源管理表格范本 第九章职务分析与职务设计管理表格第一节职务分析管理表格 第二节职务设计管理表格 第十章招聘甄选与试用管理表格 第一节招聘管理表格 第二节甄选管理表格 第三节录用管理表格 第十一章人事资料与档案管理表格 第一节人事资料管理表格 第二节人事档案管理表格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表格 第一节员工培训管理表格 第二节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表格 第三节岗前人员培训管理表格

2018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WORD版本下载后可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是公司及各部门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幵具有参考利用价值、进行分类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亍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几种: (一)公司级证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会员证等其他证件。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议及会议材料; 2.高管人员资料档案; 3.股东情况相关资料? 4.其他相关资料。 (三)公司文书档案 1.外发文件:外发红头文件等; 2.外收文件: (1)监管部门的批文、批复、通知等;

(2)上级管理部门、股东单位颁发的需要公司执行的指示、决定、命令、条例、规定、办法和通知等; (3)其他金融机构的往来文件; (4)社会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材料和公函; (5)其他需要立卷归档的外来文件。 3.内部文件:?各部门通知、通报、请示、报告、制度及其他需要立卷归档的材料等。 (四)基金交易及基金清算 包括不限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彔、风控委员会议记彔、清算指令等。 (五)合规档案 各种风控合规报告及提示函等。 (六)行政物业 1.办公楼相关文档:装修工程招标、工程报批、监理、投标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办公物业租赁文档,财产保险相关文档等; 2.办公家具类文档; 3.电话、安保、音视频相关文档; 4.物业管理相关文档; 5.空调、电梯相关资料; 6.办公楼消防、水系统图纸等等; 7.购置各类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 8.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 (七)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资料。

森林资源更新办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 县域森林资源主要数据更新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掌握各县森林资源主要数据变化动态,科学考评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业和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两大指标纳入《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于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广西各县(市、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主要森林资源数据更新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森林资源数据更新的主要指标 第四条森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的主要指标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大指标。 森林覆盖率更新所涉及的数据包括:有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包括其它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

荒地、宜林石漠化地等)、其它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农用地等)面积和四旁树面积的增加和减少。森林蓄积量更新所涉及的数据包括:各树种组(包括杉木、马尾松、速生桉、其它阔叶树)、各龄组(包括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蓄积量的增加和减少。 第三章相关定义和标准 第五条森林覆盖率定义及相关标准 (一)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某个行政区域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森林面积=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农田林网及四旁树覆盖面积+农地乔木林面积+农地竹林面积+农地经济林面积。 (二)地类划分标准。有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等地类划分标准、四旁树划分标准按《广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方法》(2008年)执行。 1.有林地:连续面积≥0.1 hm2 (1.5亩)、郁闭度≥0.20、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 ①乔木林:由乔木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其中,乔木林带行数应在2行以上且行距≤4 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 m 以上;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

森林资源管理方案

森林资源管理方案 一、加强林地管理工作 各地要把保护林地作为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对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明奖惩,强化责任,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近年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认真清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的处理力度。各地实施的土地治理工程,凡属于林地的治理后必须用于造林,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性质。 二、规范集体森林资源流转行为 (一)依法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凡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同意,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当在所在地依法设立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采取拍卖或者招标的方式公开进行。林地和林木的流转应按“林业要素市场”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评估,不得搞暗箱操作、贱卖山林。森林资源依法流转后,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督促林地使用者及时造林。 (二)认真抓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林业部门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林权登记申请受理机关。认真审查申请材料,把好林权登记申请受理关。对“四至”清楚、权属关系明确、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的每宗林地,要及时为林权所有人办理

林权证。凡流转程序不合法、林权登记手续不完备和林权争议未解决的一律不得办理林权证。 (三)积极支持和鼓励集体林地向林浆纸项目流转。依法管理。 (四)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集体森林资源流转的收益部分要确定合理的分配方式分利到户。提留前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农户或村民代表同意。农户每年的收益部分都要以股权证的形式进行明确。集体林木所有权转让必须进行评估,其转让费采取分期付款,林地租金可采取一年一收的方式收取。 三、严格森林资源采伐管理 (一)各地要按照林业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的森林资源采伐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凭《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 (二)严格控制皆伐。各地要根据森林成熟状况、立地条件和经营水平科学确定皆伐方式、核定皆伐面积。平原湖区杨树工业原料林一次性皆伐面积可大于300亩。皆伐伐区周围应保留不少于皆伐面积的林地(带) (三)以发展速生工业原料林为主,再进行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符合工程造林和森林采伐技术规程的要求,作业设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按程序、按权限审批林木采伐。整地要能控制水土流失,清理林地严禁炼山,凡纳入低产林改造的要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完成更新造林,造林时要营造混交林,不得栽植纯林。 (四)严格生态林木采伐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等生态林木保护管理。禁止商业性的采伐,培育、抚育经营性采伐要严格按《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各地要切实保护好“古、大、珍、稀”名木。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办天字〔2012〕8号)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及《林业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规划的省级、地级和县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 第二条天保工程档案是指在天保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 天保工程档案是部门或单位档案全宗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门类的档案(文书档案、财会档案、

设备档案等)一起由部门或单位综合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天保工程档案工作是天保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应将其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条天保工程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和指导省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的档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或者其林业主管部门集中保管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全部工程档案,监督、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的天保工程档案工作。天保工程档案工作依法接受国家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天保工程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天保工程档案领导责任制,并保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所需的资金、设施和设备。 第六条各级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工程档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保证档案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 天保工程档案人员是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及其他待遇上享受与其他工程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七条天保工程管理部门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

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鄂林改〔2007〕166号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资源流转,保护森林资源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和其所有权的前提下,森林资源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将其可以依法转让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按照法定程序采取转包、互换、出租、转让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条森林资源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 (二)依法、自愿、平等; (三)公开、公正、公平; (四)不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流转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下列森林资源可以流转: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非特种用途林的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的使用权; (四)非特种用途林的生态公益林和以观光、休闲为目的的森林景观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 除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不得流转。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森林资源的流转,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和林木所有权,不得进行商品性采伐。 第六条森林资源的流转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 国有森林资源的流转,必须采取拍卖或者招标的方式进行。 集体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采取拍卖或者招标的方式进行;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使用权的流转,经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 其他森林、林木或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其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依法自主决定流转方式。 第七条国有森林资源的流转,应当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集体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使用权的流转,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者权属共有的森林资源流转,应当依法征得合资方、合作方或者权属共有方的同意。 农村集体森林资源的流转,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国有森林资源和集体统一经营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号)及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的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森林资源拍卖、招标保留价和流转交易价格的主要依据。森林资源拍卖、招标的最低保留价和最终交易价格,一般不应低于评估价值的90%。确需低

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精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XX-07-04 第一章总则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隶属公司办公室,为规范引入人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请假制度、人员聘用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解聘制度、人员薪酬福利制度、奖励与处分制度、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 — 12:00;下午13:00—17:00。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第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第四条员工考勤由指定的考勤员负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当天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签名后报办公室审核,作为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考勤员有隐瞒事实的情况,给予考勤员和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六条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离岗后要保证通迅工具通畅,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第七条旷工是指不请假缺勤。虽经请假,但弄虚作假;假满未办续假手续;超假未归等,视为旷工处理。每月旷工三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连续超过五日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十日以上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凡是旷工者,取消本年度年终奖励待遇。 第八条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帮助,不准制造矛盾,制造矛盾者,一经查处,给予严重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第九条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第十一条每日下班前,最后离开现场的职工要严格检查有关部位,确保水、电、气、门、窗处于安全状态。第十二条凡因酗酒、打架斗殴致伤而不能工作的员工,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者,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二条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全薪婚假。 (一)员工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女职工23周岁以上,男职工25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7天,共10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婚假一次性休完。 (三)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并经批准。 (四)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第三条产假、陪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属难产的增加15天。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增加15天。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公益林档案制度

公益林档案制度 一、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档案是公益林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定保护与建设措施,分析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 二、档案格式、数据、标准应统一规范,配备专人、专机负责档案管理并定期审查修订。 三、公益林技术档案由管护实施单位保存,以备查用。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保密法》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五、要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措施,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六、严格档案入库存放和借出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摘抄有关档案资料者,必须持单位介绍,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荆州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根据《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各镇(林场)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 (五)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 第五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2020年区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办法制度

2020年区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办法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森林资源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X市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资源管理督查是指县、镇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第三条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工作组,由组长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担责。日常督查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 第四条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综合与专项、全面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走访察看、深入实际检查等形式开展工作。 县上对镇办、林场、涉林厂矿企业的督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镇办对辖区行政村、社区、场矿企业、涉林经营加工单位、景区的督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五条开展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应当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组成人员、检查目的、内容、时间、方法和具体要求等,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的重点: (一)镇办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措施及任务落实情况; (二)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 (四)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组织体系、机构队伍、设施装备和有关责任、措施、资金、奖惩落实情况; (五)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执行、林地审核审批监督管理、森林植物检疫检验和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 (六)森林资源管理执法工作情况,尤其是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和采石取土、非法采伐林木和经营加工运输木材、非法猎捕和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非法采挖、出售、收购运输野生珍稀保护植物、森林火灾、涉及森林植物检疫检验和林木种苗等案件的查处情况; (七)其它需要督查的情况。 第七条森林资源管理督查工作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在生产和科研中的作用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在生产和科研中的作用 辽宁省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强化对森林资源消长的控制与监督,辽宁省积极成立专门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机构,并出台了一系列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政策和办法。全省国营林场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质量,为林场的科研工作和生产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文就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在生产和科研中的作用做了研究和探讨。 标签:辽宁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生产科研 1 档案管理是做好林场科研和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国营林场是国家专门的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带有林业生产性质的事业单位,它以国家投资为主,专门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从划分等级上来看,国营林场是第四级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单位,其主要工作内容为森林资源的开发、培育、保护等。国营林场通过对森林资源的建档及管理,不仅掌握了现有森林资源的数量和种类等信息,还实现了对森林资源的动态发展预测,通过先进科技手段,对其利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林业规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是做好林场科研和生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它极大地推动了林场的稳定高效发展。 1.1 为林场经营方案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必要依据。辽宁省陡岭林场是一个国营林场,其占地面积为8037.5hm2,其中林地面积为7658.8hm2,森林覆盖率91%。总蓄积1070062m3。森林分类面积7654.3公顷,占林场土地总面积90.89%,蓄积1070062m3。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2439.5公顷,蓄积313840m3,地方公益林面积297.8公顷蓄积41761m3,商品林面积4975.6公顷,蓄积714461m3。人工林面积3939.4公顷,蓄积量636162m3,主要树种以落叶松为主;天然林面积3320.3公顷,蓄积433900m3,主要树种以柞树为主。陡岭林场在进行森林资源建档与管理时,必须先进行森林资源数据统计与整理,再通过分类归档的方式做好档案保存与管理。林场要想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经营方案,就必须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和具体经营目标。 1.2 为森林资源的调查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国家为了解和掌握某一地区林地和林区范围内的动植物生长活动情况或其环境状况,常会开展林业调查也称森林子资源调查,其主要目在于掌握一地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以及其生长规律等,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和环境价值。陡岭林场自1986-2004年共开展了三次森林资源二级调查和分类经营。其中,林场保存的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查工作提供了详细完整的基础技术资料,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极大地提高了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陡岭林场作为一家省内大型国有林场,其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仅在“十二·五”期间就实现了年均木材生产面积1.7万m3,年均完成主伐40.0hm2,成林

护林员管理制度

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护林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资源不受破坏。协助林业中心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二)协助街道办事处、林业中心和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报告林业中心,配合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迅速组织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三)对本责任区的林木进行巡护,并做好巡护登记统计,记录林业生产、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各方面的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林木管护工作。 (四)协助林业中心及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五)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损毁名木古树、非法盗采等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六)依法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七)参加护林员工作例会,及时了解上级各项通知精神和反映基层群众的要求与问题。 (八)对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采伐,并向林业中心报告。 (四)对阻碍护林员依法管理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安司法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护林员工作的考核 护林员工作考核制度,以护林员工作职责为依据,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惩。林业中心每年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开展随机抽查考核,奖优罚劣。 一护林员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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