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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意见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管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承担政府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等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中心。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规划、建设、行业规范和标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规划、准入、监管。

第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同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科学规范管理措施,认真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责。开展食品安

全、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正确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标识,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规范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二章机构建设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分类统一内部机构设置,内部机构设置分为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部门,省级以上称部(处、室),省级以下称科(室)。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综合业务质量管理、行政与党务管理、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科教与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管理。

第十条综合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部门,省级以上称所(中心),省级以下称科(室)。

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应

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营养健康、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理化检验、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毒理检验与评价、信息与网络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营养健康、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理化检验、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信息与网络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业务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免疫规划、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检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第十一条根据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设置的专业机构,应当按规定报批,并履行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

第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关键岗位责任人制度。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审批编制内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85%。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准入、注册、执业相关规定,完善定期考核制度。省级执业医师占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5%,设区的市级不低于60%;县级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60%。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专业学历,边远及贫困地区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非专业技术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得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考核标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十八条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养机制,落实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制度,实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员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和现场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检测、

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为主的人才培养,注重复合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安排岗位培训和重点业务岗位轮岗实习,并逐步过渡到规范化培训,并在3年内考取相应执业资格。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岗位责任考核和激励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当调整岗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绩效奖惩制度,对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对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传染源及其污染环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期发放卫生防疫津贴、劳保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财政资金,健全支出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

管理制度和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接受有关部门资金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事技术服务所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其开展业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予以保障。

第二十四条服务收费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明码标价。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收费的管理工作,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药品和生物制品等资产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实行三级账卡制度。仪器设备应当建立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台账,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报损,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低值易耗品按照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的原则严格控制。材料、药品和生物制品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原则执行,防止积压、浪费。

第二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要求保证适宜的工作用房,配备、更新必需的仪器设备和物资。

第二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

第三十条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采购、使用、处置等管理,提高仪器设备配置的科学性和利用率。

第三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放射线源标准品、危险物品、易制毒品、剧毒物品等的采购、保管、使用、移动、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实施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质量监测网络。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分类编制项目计划书,有序实施;依照财务管理规定和项目要求,严格

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项目结束应当进行工作、质量评价和效益分析,相关资料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第三十四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收集、数据管理,实现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

第三十五条加强实验室建设,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实验室安全,严格执行检验标准,确保数据和方法的准确可靠。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应急技术预案体系和工作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提高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处置能力。

第三十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健全与医疗机构沟通协作机制,实施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三十八条整合科研资源,开展学科建设与科研研究,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培养高质量专业人才。

第三十九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倡导行业先进文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营造和谐、向上、互助、奉献的氛围,提升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管理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具体的防治措施,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对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以流行病学为基础,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广大师生、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具体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职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省、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开展正常业务所需经费和编制内的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条按照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规划、行业规范和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

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职责分工依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标识。赴现场工作时应统一规范着装。 第二章内设机构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工作设置业务机构与综合管理机构。业务机构不得低于总数的70%,综合管理机构要从严控制,不得高于总数的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doc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贯彻实行国家“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健康教育。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2.根据传染病疫情,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控救治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传染病的能力。 3.在病人来院进行保健、诊疗、康复过程中,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病人及家属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4.通过专家讲座、义诊、咨询,利用宣传橱窗、版报、图片、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以多种途径对病人及公众开展健康教育。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四、实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度,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预防接种。 五、对传染病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报告。 七、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传播方式的预防原则,在对患者进行诊疗的过程中,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的传播方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 八、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传染病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九、诊疗过程中传染病的防控。 1.按国家要求设置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医院指定的科室进行诊治。不得歧视、推诿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2.对患有甲类传染病以及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必须安置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观察、隔离和治疗。对其他法定传染病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根据需要按规定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 3.按国家规定对特定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转诊、追踪随访。 4.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处理。 5.根据需要,按国家规定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每年3月、4月、5月),乙脑(每年7月、8月、9月)、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染病、慢性病及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前沿阵地。为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开展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的内设机构,配备相应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疾病控制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诊疗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结核病防治管理、性病艾滋病防治管理、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精神疾病防治管理、疾病监测与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与放射防护、爱国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任务: (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本单位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二)做好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 1、制定传染病防控重点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包括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传染病患者或可疑者就诊转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传递流程、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传染病诊断会诊流程、死亡病例传染病排查流程等; 2、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信息报告、异常信息收集与统计等工作; 3、制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食源性疾病的病例报告和监测统计工作。 (四)组织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筛查、监测、防治、管理等工作。

浅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

浅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 【摘要】SARS疫情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暴露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存在的致命弱点,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本文通过对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初步探讨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问题;对策Discussingtheproblemandcountermeasureininstitutionfordiseasepreventionandcontrol 【Abstract】EpidemicsituationofSARShadbroughtcalamitythatwasneverexistedbeforesufferingtoournation,an dalsorangthealarmbelltous,meanwhileitalsoexposedthefatalweaknessinthesystemfordiseaseprev entionandcontrol.Thereforethemostpressingmatterofthemomentisbuildingthesystemfordiseasepr eventionandcontrolthataccordancewiththesituationofourcountry.Thearticleanalysespresentsituati onandmajorproblemininstitutionfordiseasepreventionandcontrolatpresent,anddicussesreasonoft heproblemandcountermeasure. 【Keywords】diseasepreventionandcontrol;problem;countermeasure 2003年春夏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SARS)疫情,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我国再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通过“群防群控、专业防控、个人自控”等强有力的措施,筑就了抗击“非典”的钢铁长城,取得了防治非典工作的胜利。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被推向了前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非典”虽然被击退了,但我们不应忘记这场疫情产生的背景与教训。作为“抗非”战斗中的主力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今后如何开展日常公共卫生服务、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本文仅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初步探讨。1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经费严重不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负重运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般而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际上财政拨款经费严重不足,多数达不到其必须开支的30%,这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尤为严重。据报道〔1〕,2001年全国卫生总经费为5150亿元,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别为15.5%、24.0%和60.5%,占GDP的比重约为5.3%,而同期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投入分别占GDP的10%~15%以上;特别是县级、乡镇级政府经费投入微乎其微,不到GDP的1%。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足,而防疫经费占卫生经费的比例更低。大多数单位要靠自我创收去解决人员经费开支,如果没有创收的基础和条件,单位则难以为继,人心不稳,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防病的中心工作,也弱化了政府对于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能作用。 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陈旧与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存在50多年的卫生防疫站或新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仍然是设备破旧不堪,已处于半瘫痪状态,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反观成立只有几年或十几年的质检、药监、环保等部门,无论是技术设备还是人才建设发展都是十分快速的,已成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就是同一系统、同一级别的医院大多数都已与时俱进,不论是工作条件还是实力水平都不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能比较的。 1.3专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由于编制、经费及社会重视程度等原因,一方面是难以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即使引进也难以留住。另一方面则是难以阻挡和控制的低水平人员甚至是非卫技人员的涌入,致使业务工作水平下降,长此下去势必影响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这种现状在部分发达地区也普遍存在〔3,4〕。 1.4卫生防疫体制改革的结果与初衷相违背按照卫生部要求进行的两项体制改革,从实践的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党、政、工、团、民主党派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六条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和健全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 第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单位,可以先配备兼职人员作为过渡,但应按要求保证兼职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档案人员须经档案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各单位的内设机构(科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基本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管理,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承担政府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等公共卫生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中心。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规划、建设、行业规范和标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规划、准入、监管。 第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受同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科学规范管理措施,认真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

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责。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检验检测任务。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正确使用疾病预防控制标识,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规范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二章机构建设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分类统一内部机构设置,内部机构设置分为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部门,省级以上称部(处、室),省级以下称科(室)。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综合业务质量管理、行政与党务管理、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科教与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管理。 第十条综合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部门,省级以上称所(中心),省级以下称科(室)。

疾病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室及保健教师工作制度 一、当好学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学校制订的卫生工作的计划及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每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好帝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管理。 二、结合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和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班级卫生员骨干,并开展各项检查评比制度。 三、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视力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载学生因病缺课、因病休(退)学等情况。配合医疗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开展预防接种,以及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登记防治工作。 四、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以控制传染源。 五、热心为学生服务,课间、午间认真值班,接待学生卫生防病治病的咨询及处理学生偶发伤害事故。对急诊病人,发热病人和其他不能处理的疾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及时并通知家长,并跟踪观察。卫生室的医疗器械、检测设施要妥善维护。 六、指导学生开展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用眼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除害防病、红十字教育及爱国卫生社会活动等。 七、配合指导学校开展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厕所卫生、食堂卫生、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炊具消毒等工作,定期为食堂培训炊事员,监督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八、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学习,会议要履行好请假手续。 九、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认真参加各种卫生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加强实践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十、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对资料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和分析。每学期结束上交学校教导处,按规定对卫生室的医疗器械进行维护保养、消毒。按规定给生病的学生配药并作好配药登记。 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1.疾病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

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规定 1 目的 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2 适用围 适用于机关办公、生活场所和在建工程项目。 3 职责 3.1公司卫生科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生活场所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 3.3各级安全、行政、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文明施工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3.4项目部确保该规定在本项目得到有效实施。 4 容 4.1 传染病分类 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常见传染病分为三类37种。 a)甲类:鼠疫、霍乱。 b)乙类: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疟疾、艾滋病和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此两种为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等24种。 c)丙类:肺结核、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11种。 4.2 预防和控制 4.2.1企业应对员工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 4.2.2企业应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工作和办公场所。自行或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消除鼠、蝇等病媒昆虫和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4.2.3员工如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在治愈或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易使该病传染扩散的工作。 4.2.4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进行项目施工,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出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的卫生防疫意见。 4.2.5企业新招用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或由本人出具符合要求的健康证明。 4.2.6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4.2.7施工现场的预防和控制见公司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规定。

4.2.8传染病经确诊后,应管理好传染源,按规定进行隔离与治疗,对其所住的房间、用过的器皿、被服、工作场所及时进行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对同宿舍或密切接触人员亦要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确认无传染时,可工作。 4.2.9传染病的消毒法见下表: 各种物品常用消毒法一览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

附件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标准 一、实验室建设 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职能分工应建立下列功能实验室: (一)市级: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血清学实验室,肠道菌实验室,食源性病原菌分离鉴定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结核病参比实验室,地方病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消毒实验室,杀虫实验室,食品、化妆品、水质、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微生物实验室,霉菌分离及鉴定实验室,放射防护检测实验室,职业卫生检测室,常见化学毒物检测实验室,普通理化实验室等。 (二)县级:血清学检测实验室,食源性病原菌及肠道菌分离鉴定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地方病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食品、化妆品、水质、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微生物实验室,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检测室,理化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等。 二、设备配置 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卫生部《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三、人员配置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置为:市级91-120人;县级61-100人。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配置结构比例为:行政管理和工

勤人员应占总人数的20%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人员总数的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75%,非卫生技术人员应控制在总人数的5%以内。 在核定的编制内配置一定比例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卫生技术人员:市级为30-40%、县级为40-50%。 四、基本功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市级:开展免疫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常见细菌、病毒、霉菌培养分离鉴定,生物恐怖、中毒事件微生物培养初步分离鉴定,食品、水、空气、涉水产品、化妆品等的卫生质量检测,消毒灭菌效果检测,健康相关物品微生物检测,寄生虫病病原学检测,寄生虫病中间宿主的种群鉴定和密度测定,寄生虫病中间宿主和虫媒的抗药性测定,作业场所、公共场所、生活居住环境有毒有害因素的相关实验,饮用水和水源水质分析,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事件毒物及化学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初步分析等。 (二)县级:开展免疫学、生物化学实验,细菌培养分离鉴定,常见中毒事件微生物培养初步分离,食品、水、空气、涉水产品、化妆品等的微生物检测,寄生虫病病原学检测,寄生虫病中间宿主的种群鉴定和密度测定,作业场所、公共场所、生活居住环境有毒有害因素的相关实验,饮用水和水源水质分析,常见毒物和化学污染因素的初步分析等。 2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一、幼儿常见病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或减少常见疾病的发生,促进幼儿身体健康发展。 二、幼儿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营养不良、应列入常见病管理内容。 三、根据季节变化、疾病多发的年龄制定相应预防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常见病的预防知识。 四、认真做好常见病登记工作,定期对园内常见病患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摸索和总结管理经验。 五、常见病具体的预防措施 (一)感冒 有些幼儿,一到秋季,经常感冒发热、咳嗽气喘,经治疗稍有好转,停药后,又反复出现。这是因为孩子抵抗力差,要从增强体质着手,增加抗病能力,减少发病次数。 预防措施: 1.保障室外活动时间,日托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2.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常晒被褥,室内空气保持清新。3.随着气候的变化,督促各班配班教师及时为孩子添减衣服。入秋之后,不可添衣过快,一般比成人多一件即可。适当地让孩子经受冷、暖不同气候的刺激,使他们增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4.加强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通过游戏、跑步、做操。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按时安排相应的体育活动。 5.做到生活有规律,饮食有节制。 6.在感冒流行期间,对幼儿采取预防发病措施,口服板兰根冲剂:每次1包,一日2次,连续服3-5天,流感季节,提醒家长不带幼儿去公共场所。 (二)腹泻 秋季,小儿特别容易患腹泻,一般多是由饮食不当引起的一种急性胃肠炎。 预防措施: 1.防止腹泻,关键把好“病从口入”关监督食堂做好饮食卫生,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做好食具的消毒工作,培养幼儿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2.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医、食堂管理员、会计、教师、保育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按照幼儿需要制定膳食计划。每周制定一次带量食谱,做到蛋白质、糖、脂肪、微量元素、谷类达到标准量,并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 3.避免腹部受凉。腹部受凉后,肠蠕动加快,除感到疼痛外,会使食物、水分和肠内容物在肠内停留时间缩短,吸收减少,同时出现腹泻。 4.对患病儿进行隔离:在一般人印象中,幼儿腹泻并不传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组织专门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2011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保障国家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 1.4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4.1 责任单位 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包括该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及相

关业务管理部门。 责任人 (1)各级责任单位指定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系统用户管理的责任人。 (2)各级责任单位信息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业务专业人员为该业务应用系统管理责任人。 2. 用户管理 2.1 用户类型 2.1.1 系统管理员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权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 2.1.2 业务管理员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指定负责管理该业务权限分配的唯一责任人。 2.1.3 本级用户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由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同级用户。 2.1.4 直报用户 指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审核,各系统业务管理员授权的通过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录入报告各类信息的用户。 2.2 用户职责 2.2.1 职责分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27——2009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 年3月1 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27——2009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3) 第四章建设用地 (5) 第五章规划布局 (5) 第六章建筑标准 (5) 第七章仪器设备装备及其他相关指标 (6) 附录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殊用途实验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7) 附录二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标准 (9) 附录三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2) 附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其他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功能用房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的重要尺度。 第四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从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出发,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应根据其基本功能定位、机构人员编制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确定。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和场地组成。 房屋建筑由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和行政用房等部分构成。 配套设施由供配电、弱电、空调、给排水、消防等各地区建筑基本要求且必须配备的设施,以及属于根据当地气等候条件特殊配置固体废弃物处理、采暖锅炉、蒸汽锅炉或热交换设施、废水处理、公共浴室等设施的,或根据城市规划、节能或环保要求而需要特殊配置的设施构成。 场地由道路、绿地、停车场等部分构成。 第九条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和行政用房建设规模应遵循满足基本功能、兼顾未来发展的原则确定。 特殊用途实验用房应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另行设置。 第十条配套设施的建设,应按照节约、通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设施。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省级70m2/人、地级65m2/人、县级60m2/人确定(人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模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23716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23716

松江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传染病是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等生物病原体,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粘膜等不同途径侵入人体后引起发病。因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造成流行,做好管理不仅对保证学生身体健康、促进生长发育、完成学习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控制社会上传染病流行的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浅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SARS疫情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暴露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存在的致命弱点,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本文通过对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初步探讨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问题;对策 2003年春夏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SARS)疫情,给我们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我国再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通过“群防群控、专业防控、个人自控”等强有力的措施,筑就了抗击“非典”的钢铁长城,取得了防治非典工作的胜利。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被推向了前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非典”虽然被击退了,但我们不应忘记这场疫情产生的背景与教训。作为“抗非” 战斗中的主力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今后如何开展日常公共卫生服务、如何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本文仅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初步探讨。 1 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经费严重不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负重运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般而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际上财政拨款经费严重不足,多数达不到其必须开支的30%,这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尤为严重。据报道[1],2001年全国卫生总经费为5150亿元,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分别为15.5%、24.0%和60.5%,占GDP的比重约为5.3%,而同期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投入分别占GDP的10%~15%以上;特别是县级、乡镇级政府经费投入微乎其微,不到GDP的1%。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足,而防疫经费占卫生经费的比例更低。大多数单位要靠自我创收去解决人员经费开支,如果没有创收的基础和条件,单位则难以为继,人心不稳,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防病的中心工作,也弱化了政府对于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能作用。 1.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陈旧与不足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存在50多年的卫生防疫站或新成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下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仍然是设备破旧不堪,已处于半瘫痪状态,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反观成立只有几年或十几年的质检、药监、环保等部门,无论是技术设备还是人才建设发展都是十分快速的,已成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就是同一系统、同一级别的医院大多数都已与时俱进,不论是工作条件还是实力水平都不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能比较的。 1.3 专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由于编制、经费及社会重视程度等原因,一方面是难以引进高素质的人才,即使引进也难以留住。另一方面则是难以阻挡和控制的低水平人员甚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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