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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清华大学法学行政法真题

2018清华大学法学行政法真题

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2018年清华大学行政法学考研真题

一、简答题60分

1、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行政行为无效和行政行为不成立的区别

2、

3、我国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情况

4、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规定?

二、论述题60分

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论述为何要建立以及应该如何建立?

2、为什么要进行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是否适用行政许可法?

三、案例分析30分

在一起特大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潜逃。被害人家属给予了公安局50万元,委托其发布悬赏广告奖励提供线索的人。公安机关经过被害人家属同意,在广告上发布了一个悬赏通知,通知如下:

1、提供的线索能直接破案的,悬赏50万

2、提供有效线索的,重赏(没有指明多少钱)

3、与犯罪有牵连的同案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甲提供了线索,公安局通过该线索将嫌疑人抓获,但只给了甲10万元,甲不服要被害人家属的50万,于是起诉公安局。

问题: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该案件?该案件是什么性质的案件?本案之中的法律关系如何?该悬赏通知有何瑕疵?

【自考真题】全国2018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考试真题含参考答案附马列真题(自考必备) (2)

全国2018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考试真题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A.君主B.政党 C.宪法和法律D.法院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D.刑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D.公务员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A.行政司法权B.行政先行处置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执行权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强制B.行政征收C.行政许可D.行政处罚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相对人不受该行政行为约束 B.行政相对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C.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A.7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2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 9.下列属于精神方面权益的行政奖励是 A.授予荣誉称号B.发给奖品 C.发给奖金D.晋职 10.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裁决甲因出售变质食品赔偿乙医疗费2000元。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行为是 A.行政命令B.行政指导 C.行政裁决D.行政诉讼 11.下列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A.税务部门向某企业收取法定税额B.某矿厂向国家缴纳资源费 C.张某因交通违章向交警部门缴纳罚款D.乘客向国家缴纳机场建设费

2018年4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解释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C A.君主 B.政党 C.宪法和法律 D.法院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B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 D.刑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D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D.公务员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C A.行政司法权 B.行政先行处置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行政强制执行权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C A.行政强制 B.行政征收 C.行政许可 D.行政处罚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B A.行政相对人不受该行政行为约束 B.行政相对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C.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B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C A.7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行政法学教学参考书目(完整版)

行政法学教学参考书目 石佑启推荐 1、方世荣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7、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8、杨解君著:《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9、杨解君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10、张树义主编:《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第二版 12、姜明安著:《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3、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4、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9月版 15、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17、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8、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87年版 19、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0、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21、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2、 [日]和田英夫著:《现代行政法》倪健民、潘世圣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23、 [日]室井力著:《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4、 [日]盐野宏著:《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5、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6、 [美]伯纳德.施瓦茨著:《行政法》,徐炳等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7、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8、应松年主编:《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9、杨海坤、黄学贤著:《中国行政程序的法典化——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0、薛刚凌主编:《国家赔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1、杨解君、温晋锋著:《行政救济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2、马怀德著:《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 33、王万华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34、方世荣著:《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5、方世荣著:《论行政相对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36、叶必丰著:《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7、沈岿著:《平衡论——一种行政法的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8、李娟著:《行政法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9、石佑启著:《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换式转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0、关保英著:《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41、宋公德著:《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综合卷真题(含法理、宪法、民法)凯程首发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综合卷真题(含法理、宪法、民法)凯程首发 刚考完2016清华大学法学初试,凯程教育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同学们兴奋地汇报自己的答题情况,几乎所有内容都在凯程考研集训营系统训练过,清华大学法学专业课难度与往年相当,答题的时候非常顺手,相信凯程的学员们对此非常熟悉,预祝亲爱的同学们复试顺利。清华大学法学分笔试、面试,如果没有准备,或者准备不充分,很容易被挂掉。如果需要复试的帮助,同学们可以联系凯程老师辅导。 下面凯程老师把2016年的真题全面展示给大家,供大家估分使用,以及2017年考研的同学使用,本试题凯程首发,转载注明出处。 法理学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16分) 1、法学 2、奥斯丁(John Austin) 3、法律的可诉性 4、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5、法律关系 6、责任法定原则 7、法律意识 8、法治 二、简答题(18分) 1、什么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简述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三、论述题(16分) 论述法律原则的作用。 宪法学部分(50分): 一、简述题(20分) 有人说:所谓立宪主义的宪法,就是规范宪法。你是否认同这种观点?为什么? 二、论述题(30分)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人说:这里的“人民民主专政”,尤其是“专政”,表明人民民主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对于这种看法,你是否赞同。并给出你的观点。 民法学部分(50分): 一、简答题(28分) 1、简述格式条款的审查方式。

2、简述物权的效力。 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 4、我国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二、案例分析题(22分)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女,40岁,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02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平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

全国2018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试卷(真题+解析)

全国2018年4月自考行政法学试卷 (真题+解析) (课程代码00261)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C ) A.君主 B.政党 C.宪法和法律 D.法院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B )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 D.刑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D.公务员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C ) A.行政司法权 B.行政先行处置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行政强制执行权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C )

A.行政强制 B.行政征收 C.行政许 D.行政处罚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B ) A.行政相对人不受该行政行为约束 B.行政相对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C.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 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B )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C ) A.7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9.下列属于精神方面权益的行政奖励是( A ) A.授予荣誉称号 B.发给奖品 C.发给奖金 D.晋职 10.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裁决甲因出售变质食品赔偿乙医疗费2000元。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行为是( C ) A.行政命令 B.行政指导 C.行政裁决 D.行政诉讼 11.下列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C ) A.税务部门向某企业收取法定税额 B.某矿厂向国家缴纳资源费C.张某因交通违章向交警部门缴纳罚款 D.乘客向国家缴纳机场建设费12.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 B ) A.10以下 B.15日以下 C.30日以下 D.60日以一下

《行政法学》第18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在行政诉讼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在障碍消除后( A B C D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A B C D 、在我国,人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合议庭应由( A B C、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D 、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A B C D

B、代执行 C、委托执行 D、移送执行 3、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甲公司不服工商局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通知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开庭审理时,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未到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若乙公司经合法传换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B、若甲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C、若甲公司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D、若甲公司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5、当事人上诉的途径有 A、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B、只能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C、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D、可以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法律规定的复议终局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错误 2、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正确错误 3、对决定再审的行政案件,应当裁定终结原裁判的执行。 正确错误 4、对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 正确错误 5、有关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行政诉讼的案件,实行行政复议前置。 正确错误

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历年考研真题2002-2013

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历年考研真题(2002--2013) 2002年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怎样理解“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和“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2.刑法理论就行为犯与结果犯存在哪些区分标准? 3.罚金刑具有哪些利与弊? 4.怎样理解和认定“携带凶器抢夺?” 5.关于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刑法理论上存在哪些解释?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60分) 1.试论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2.试述危害结果的特征、种类与意义。 3.试述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区别 2003.年刑法一、简答 1、关于犯罪构成共同要件的排列顺序,刑法理论上存在那些观点? 2、使用数罪并罚有几种情况 3、自首与坦白有什么异同 4、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对认定绑架罪会产生什么影响 5、非法拘禁致人死亡但对死亡结果没有故意时,能否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论述 1、试论犯罪故意与犯罪客观要件的关系 2、试论有关未遂犯成立条件的各种学说 3、举例论述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之间的关键区别 2004年刑法一、简答 1、简述特殊正当防卫 2、结果加重犯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3、简答刑罚目的及其内容 4、转化型抢劫(事后抢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5、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刑法理论上存在什么观点?你持何种看法? 二、论述 1、论不作为犯罪 2、举例说明(完全)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的区别 3、试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侮辱罪的区别 2005刑法试题一、简答题 1、就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后实施的窃电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以盗窃罪追究刑事任,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2、如何认定和处理承继的共犯? 3、如何理解和认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4、如何处理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案件? 5、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表现,是仅限于犯罪人到案后的表现,还是包括犯罪人作案后

2020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00261)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 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某县社保局向社会发布2014年本县参加社会保险统计数字B.某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 C. 某市环保局为净化空气禁止某餐馆以煎炒方式做菜 D. 某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交换某块土地使用权 2.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这是行政行为的 A.公定力B.强制力C.确定力D.拘束力 3.下列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工商局对本单位王某进行降级处分 B.某市公安交管局拒绝为王某颁发驾驶执照 C.某市卫生局宣布一批新任科长名单 D.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完成年终考核的命令 4.行政行为主体明显超越行政主体职权的,该行政行为应属于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 D. 效力未定行政行为5.下列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 B. 法律C.行政法规和规章D.道德规

范 6.2014年4月17日下午,王民与张华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丢失,王民怀疑是张华转移,便用不堪入耳的言语谩骂,张华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语谩骂,王民与张华在漫骂中发生厮打,双方均受到了轻微伤害。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2014年6月18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张华予以罚款100元,对王民予以行政拘留5日。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 A.行政合法性原则B.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诚实守信原则D.责权统一原则 7.某工商局干部张某在周末开公车,带领家人到外地旅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单位因此给予其警告处分,张某不服。下列关于他的救济途径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决定仍不服,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B.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C.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D.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8.下列做法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是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年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等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201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617法学综合卷

201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17法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 法理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12分) 1、法学 2、奥斯丁(Austin) 3、法律关系 4、法律可诉性 5、法治 6、 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 1、法律有哪些规范作用?请分别说明。 2、法律的解释方法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三、问答题(17分) 试论法律原则的作用。 宪法学部分 一、问答题: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其实就是规范宪法,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0分) 二、论述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人认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专政”就是“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对这种理解,你的观点是什么?请加以论证。(30分) 民法学部分 一、问答题(每题8分,共32分) 1、简述格式合同的审查原则。

2、简述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3、简述物权的效力。 4、简述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二、案例分析(共18分) 原告:新宇公司 被告:冯玉梅 主要案情: 新街口地区是南京市最繁华、最集中的商业区域。位于新街口东北角中山路18号以南的时代广场,是原告新宇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用房。该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面积6万余平方米。地上第一、二、三层约6000平方米的部分区域,被分割成商铺对外销售给150余家业主,其他建筑面积归新宇公司自有。1998年10月19日,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了一份商铺买卖合同,约定:新宇公司向冯玉梅出。售时代广场第二层编号为2B050的商铺,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16363.73元,总价款368184元,10月22日前交付,交付后三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商铺权属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冯玉梅按约支付了全部价款。1998年11月3日,新宇公司将2B050号商铺交付冯玉梅使用,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998年,原告新宇公司将时代广场内的自有建筑面积租赁给嘉和公司经营。1999年6月,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同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原址开业。2002年1月,购物中心也停业。这两次停业,使购买商铺的小业主无法在时代广场内正常经营,部分小业主以及嘉和公司的债权人集体上访,要求退房及偿还债务。在此期间,新宇公司也两次变更出资股东。新宇公司的新股东为盘活资产、重新开业,拟对时代广场的全部经营面积进行调整,重新规划布局,为此陆续与大部分小业主解除了商铺买卖合同,并开始在时代广场内施工。2003年3月17日,新宇公司致函被告冯玉梅,通知其解除双方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3月27日,新宇公司拆除了冯玉梅所购商铺的玻璃幕墙及部分管线设施。6月30日,新宇公司再次向冯玉梅致函,冯玉梅不同意解除合同。由于冯玉梅与另一户购买商铺的邵姓业主坚持不退商铺,新宇公司不能继续施工,6万平方米建筑闲置,同时冯、邵两家业主也不能在他们约70平方米的商铺内经营。新宇公司为此提起诉讼。

2018年行政法学整理版

行政法学 交卷时间:2018-01-25 12:57:45 一、单选题 1.(3分)某高科公司对北京市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该公司应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A. 北京市人民政府 ? B. 北京市海关 ? C. 海关总署 ? D. 国务院 2.(3分)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陈亮的房屋当作被执打人司马南的房屋强行拆毁。该损失除真应当向谁要求赔偿? ? A. 本案中无人承担责任,但人民法院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 B. 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其程序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 C. 应当向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请求赔偿 ? D. 应当向司马南请求赔偿 3.(3分)邓某经某村同意在该村地界建房作经营场地。后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出,此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房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未向邓某下达任何处理决定,即带民工10余人将房拆除。邓某欲起诉,应以何行政主体为被告? ? A. 某市城管监察大队

? B. 某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 C. 某区土地管理局 ? D. 某乡政府 答案B 4.(3分)《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 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 D. 违法行为发生地 5.(3分)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二者诉讼目的不同。行政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 ? B. 二者诉讼程序不同。行政诉讼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而刑事诉讼除了上述程序之外还有侦查程序、公诉审查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等。 ? C. 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可能发生冲突的,原则上不同时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同时提起。 ? D.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本案涉及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事实与行政争议涉及的案件事实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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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课程 篇一: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 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 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简介 ................. 1 第二部分: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介绍 ......................... 4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 4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 (6)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8) 第六部分:宪法行政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9) ★一、中心简介: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是中国公法教学研究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成立于1999年12月,原名为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201X年10月改现名。中心名誉主任是罗豪才教授和肖蔚云教授。中心主任是姜明安教授。朱苏力教授为特聘副主任,张千帆教授为常务副主任,王磊教授、王锡锌教授和湛中乐教授为副主任。中心目前有专职研究人员15人,其中教授9人、博导8人、副教授6人、获得博士学位者10人;另有校内兼职研究人员8人,校外兼职研究人员6人。 中心下设中国宪法研究室、比较宪政研究室、行政法研究室、行政诉讼法研究室和行政办公室,二个子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研究中心(中国 公众参与网)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另设图书资料室和“公法网”管理中心。 本中心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有长期的历史。中心的前身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八十年代发展为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九十年代撤教研室,改建公法研究中心。本中心前身北京大学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是全国最早开展宪法学和行政法学教学研究的机构,1981年1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2月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最新清华大学考研法理学历年试题

2014年清华大学法理学试题 一,概念辨析5*8 1.法学和法理学 2.神法,人法,法治 3.法律意识,法律文化 4.习惯法,制定法,判例法 5.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二,简答3*10分 1.法律推进道德标准 2.法律作用局限性 3.法律责任的实质 三,理解题30分 1.《淮南子》:“县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法定之后,中程者赏,缺绳者诛。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请谈谈你对这段话的认识。10分 2.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优劣是另一回事,谁,哪本书说的,你的看法。10分? 3.《唐律疏议》:“今之典宪,前圣规模,章程靡失,鸿纤备举,文选奏弹曰,肃明典宪。汉书曰,规模宏远。汉高祖命张苍定章程。诗传曰,大曰鸿,小曰雁。鸿训为大。纤者,细微也。谓律内大小之刑,无不备举。而刑宪之司执行殊异:大理当其死坐,刑部处以流刑;一州断以徒年,一县将为杖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德礼犹晓与阳,刑罚犹昏与秋,言德礼与刑罚犹昏晓相须而成一昼夜,春阳与秋阴相须而成一岁也。是以降纶言於台铉,挥折简於。”。谈谈这段话的认识10分 四,分析题25分 案例:某市公安局由于大气污染,制定了关于限行的通告 法规:《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回答:1.从法律位阶上评价通告合法性10分 2.通告调整自由和秩序是什么原则,你的看法10分 3.《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评价5分 五,论述法律对社会的调整25分 2013年清华大学法理学试题 概念辨析(每题10分) 法与法律 法系与法律关系 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 二、简答(每题15) 1、法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 2、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三、材料分析(40) 材料讲了河南平坟复耕事件并强调国务院通过一个命令,不能使用强制措施强制平坟。 请评述之。 四、论述当代中国法治的必要性、主要内容、特点以及存在的困难。(50) 2012年清华大学法理学试题 1.“小悦悦”事件引发了国人对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请问是否应设立“见死不救罪”?结合法律的意志性(法律的人为拟制性)来分析。

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

第一章绪论 一、为什么要有行政法? 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 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本质:是运用权力的活动。 权力: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权力两重性: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二、行政的特征 1、与立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 2、与司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 3、具有广泛性。“从摇蓝到坟墓”。 三、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的总称 主要规行使权力的组织、行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四、行政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数量多。 (二)、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容广泛。 2、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实体性规与程序性规交织在一起。 五、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容。

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征: 1、一方是行政主体; 2、具有非对等性; 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处理,司法程序是最终的解决争议机制。 (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容: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2、具体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 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不得对相同事实给 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3、子原则: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 人权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2020研究生考试真题清华大学2020年法学硕士考研真题

清华大学法2020年法学硕士考研真题 法学综合卷一(回忆版) 宪法学 1.论述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及其特点。25 2.什么是宪法变迁?其产生规范效力的条件是什么?25 行政法学 1.论述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5 2.论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予公开的情形。25 刑法学 1.论述不作为犯义务的来源。15 2.论述行为共同说与犯罪共同说的区别。15 3.22岁的甲看见12岁的乙和丙吵架,就去一探究竟,发现是两人骑自行车撞在一起。甲劝开丙后,过了几天欺骗乙丙要揍他,除非乙要赔200元。乙很害怕,但没有钱,就提议去偷父母的存折给甲,由甲从银行取出200。甲同意,但取了8000。乙的父母发现后让甲还钱甲不理,问甲的刑事责任。20 法学综合卷二(回忆版) 民法学 1.论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12 2.法条分析,侵权法36条(网络侵权责任)。12 3.甲买乙的车,交付后发动机坏了,甲让乙退款或者换车,乙不答应,只同意换发动机。甲一怒之下把车停在乙处,去起诉乙,开庭时甲上班打车费共1500元。分析其中法律关系。26 商法学 1.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30 2.论违反信托义务的责任。20 诉讼法学 1.论积极既判力与消极既判力的概念和区别。25 2.论认罪认罚从宽中被告人的反悔权。25 宪法部分 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有哪几种?各自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宪法变迁,其导致宪法规范变更的要件有哪些? 行政法部分 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不公开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部分 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有哪些? 行为共同说和犯罪共同说有哪些区别? 罗某和小张系邻居,罗某22岁,小张12岁,罗某在校园门口看到小张和肖某发生争执,便上前询问,得知是小张和肖某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肖某向小张索要赔偿,罗某把薛某劝走。事后,罗某谎称肖某要赔偿小张200元,否则就殴打小张,小张很害怕,但是他没钱,罗某让小张想办法,小张提出可以偷父母的存折,让罗某取200元,罗某同意。后小张取了父亲的活期存折,然后交给罗某,罗某取了8000元,将其据为己有。小张父母得知这个情况后,像罗某索要,罗某拒不归还,试分析此案。 民事部分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解释侵权责任法,第36条1~3款的规定。 2019年7月1日,甲向乙购买一辆汽车,交付后一周甲发现汽车的发动机漏油,经鉴定,是汽车发动机缸体右侧破损导致漏油。甲与乙沟通要求退已退还价金或者更换车辆,但是乙只同意更换发动机。甲乙发生争执,甲将汽车放到乙处,日常打车上班,至起诉时,花费1500元。试分析法律状况。 商事部分 1.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2.论述违反信托的责任。 诉讼法部分 1.论述积极既判力和消极既判力的概念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 2.论述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的反悔权。

全国自考2018年10月00261行政法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豳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民事法律关系 B.刑事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A.法律解释 B.判例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3.下列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A.县人民检察院 B.市教育局 C.市人民法院 D.县人大常委会 4.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市人民政府 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属于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途径的是 A.晋升 B.委任 C.辞职 D.死亡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是违法的,可以不予执行 B.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根据情况随意变更 C.行政行为是对行政相对入作出的,对行政机关没有约束力 D.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7.下列关于行政给付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政给付的内容可以是一定数量的金钱,也可以是实物 B.行政给付通常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获得行政给付是符合给付条件行政相对人法律上的一项权利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凯程首发

2016年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凯程首发 刚考完2016清华大学法学初试,凯程教育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同学们兴奋地汇报自己的答题情况,几乎所有内容都在凯程考研集训营系统训练过,清华大学法学专业课难度与往年相当,答题的时候非常顺手,相信凯程的学员们对此非常熟悉,预祝亲爱的同学们复试顺利。清华大学法学分笔试、面试,如果没有准备,或者准备不充分,很容易被挂掉。如果需要复试的帮助,同学们可以联系凯程老师辅导。 下面凯程老师把2016年的真题全面展示给大家,供大家估分使用,以及2017年考研的同学使用,本试题凯程首发,转载注明出处。 法理学部分(50分): 一、名词解释(16分) 1、法学 2、奥斯丁(John Austin) 3、法律的可诉性 4、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5、法律关系 6、责任法定原则 7、法律意识 8、法治 二、简答题(18分) 1、什么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简述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三、论述题(16分) 论述法律原则的作用。 宪法学部分(50分): 一、简述题(20分) 有人说:所谓立宪主义的宪法,就是规范宪法。你是否认同这种观点?为什么? 二、论述题(30分)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人说:这里的“人民民主专政”,尤其是“专政”,表明人民民主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对于这种看法,你是否赞同。并给出你的观点。 民法学部分(50分): 一、简答题(28分) 1、简述格式条款的审查方式。

2、简述物权的效力。 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有哪些? 4、我国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二、案例分析题(22分)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女,40岁,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1999年6月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当年12月,购物中心又在时代广场开业。由于经营成本过高,各小业主不服从物业管理,不交纳物业管理费,购物中心也于2002年1月停业。时代广场的两度停业,引起大部分业主不满,纷纷要求退掉购买的商铺,还与原嘉和公司的债权人一起到处集体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原告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其间,原告的股权经历二次调整。新的股东认为,前两次停业,是经营者选择的经营方向与方式不对造成的,因此决定将原经营衣帽箱包等项目,改变为经营高档消闲娱乐等综合性项目;将原来的市场铺位式经营,改变为统一经营。为此,原告开始回收已售出的商铺,对时代广场重新布局。目前时代广场中150余家商铺,回收得只剩下被告和另一户邵姓业主,时代广场开始按重新布局施工,原小业主经营的精品商铺区不复存在,今后也不可能恢复。由于这两家业主不退商铺,时代广场不能全面竣工。上述情形构成情势变更。请求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被告将所购商铺返还给原告,以便原告能够完成对时代广场的重新调整。原告除向被告退还购房款外,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新宇公司与被告冯玉梅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冯玉梅履行了给付价款的义务,新宇公司也将商铺交付给冯玉梅使用。后由于他人经营不善,致使时代广场两次停业,该广场内的整体经营秩序一直不能建立,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想达到的营利目的无法实现,这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没有预料也不希望出现的结局。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新宇公司在回收了大部分业主的商铺后,拟对时代广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争取再次开业。被告冯玉梅坚持新宇公司必须按每平方米30万元的高价回收其商铺,否则就要求继续履行商铺买卖合同。虽经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以至新宇公司的6万平方米建筑和冯玉梅的22.50平方米商铺均处于闲置状态。考虑到冯玉梅所购商铺,只是新宇公司在时代广场里分割出售的150余间商铺中的一间。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能等同于独立商铺。为有利于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权利必须符合其他商铺业主的整体意志。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分业主已经退回商铺,支持新宇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商铺经营的氛围条件。冯玉梅以其在时代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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