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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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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22.审判监督程序,在我国也称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检察院抗诉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依法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23.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经过审理,依据已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有关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作出的认定。

24、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非民事权益争议的几种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25.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26.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7.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

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28、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9.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30.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31.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32.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

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33.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4.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35.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

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36.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

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37.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

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

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38、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受案法院管辖案件提出不同意见的行为。

39、执行回转:是执行程序中一种个别现象,是在执行完毕后,出现特殊情况时,再回转过来,由当事人自动地或者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恢复执行开始前的状态。

40、诉前保全:诉讼程序开始前,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另一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情况,根据该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或者有关争议的财产,作出裁定,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41、裁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或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对于所发生的程序问题所作的认定。

42.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43.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44.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45.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民事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46.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47.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48.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可享有并支配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准则。

49.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50.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依法受自己保护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51.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52、.申请执行,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而引起执行程序发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53.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于诉讼的范畴。

5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5.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56.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7.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58.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59.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60、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61.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62.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民事裁定,人民法

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63.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64.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二、简答题

1、简述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院管辖和裁定管辖。(2)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分为专属管辖、一般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2、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从理论上划分,诉讼证据分为以下几类:(1)依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依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依照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不同和所要证明的事实不同,分为本证和反证。

3.民事诉讼中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谓的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不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应当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及受他保护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将其起诉的被告的基本情况和详细地址予以明确,以便法院审理。(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实体权利意义上的请求;具体的事实是指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具体的理由是指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效力。

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案件即告终结,一经宣告或送达,便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当事人必须履行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2)不得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起诉。(3)终审裁判所确认或变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当事人和一切有关人员及社会均有约束力。对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具有执行性。未经审判监督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改变该裁判。

5.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6.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7.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8.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

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9.起诉的要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1)形式要件: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2)实质要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1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判的效力不同。12、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条件:(1)上诉的实质要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

13.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14.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5.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4)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16.原告和被告具有的特殊法律特征

(1)原告是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2)被告是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3)原告与被告处于相对的地位。

17.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和诉讼权利的准则。内容: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2)、当事

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18.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

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19.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20.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

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

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

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2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2、诉讼地位不同;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四项基本原则、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22.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

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

的客观事实。

23、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

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

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24.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

论;7、勘验笔录。

25.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

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

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

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

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

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26、起诉的要件。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1)形式要件: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2)实质要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

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

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

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

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28.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答:区别: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3、适用程序不同;4、裁

判的效力不同。

29、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答: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

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

条件:(1)上诉的实质要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

30.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

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

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31.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答:(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

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32.执行的概念和条件。:

答: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

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条件:1、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2、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

付内容;3、必须是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

33.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2)人民法院制

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和调解书;(4)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

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6

)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

书;(7)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8)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

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34.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律规定。

答:申请执行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申请执行

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承担

执行可能被中止的风险。被申请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将承

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相应义

务,可能要承担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

施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35、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答:予执行适用于三类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36、简述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提起上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上诉人必须是依法享有上诉权或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2)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准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4)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37、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再审的条件有:(1)必须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或者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或者法院违反法定

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8、什么是诉讼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有哪些构成要素

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其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其构成要素是:①主体: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②内容:诉讼权利和义务。③案件: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案件事实真相和实体权利请求;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案件事实真相。

39、《民事诉讼法》就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特别规定?

①原则的特殊规定:主权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司法豁免权原则、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②管辖的特别规定,包括属地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的特别规定。

③涉外民事送达和期间的特别规定。④涉外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

⑤司法协助的特别规定。

40、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1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得以生效的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提起再审程序。(2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3)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提起再审程序。

41.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

(1 )诉讼主体不同: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准法人组织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他们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在不同的个案中,可以位置互换,以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和提起诉讼的先后为准。行政诉讼主体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以行政管理的相对人为原告,以实施行政管理的行政主体为被告,位置不得转换。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有区别的,被告人往往占有优势。

(2 )诉讼客体不同:民事诉讼的诉讼客体是诉讼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当事人之间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权利义务善系·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此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才引起行政诉讼。

(3 )某些程序、制度不同:在程序方面,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之外,还规定了简易程序,凡能够调解的均应进行调解。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和质量,还规定了调解制度。

在行政诉讼中,既未规定简易程序,也未规定调解制度。

(4 )举证责任的规定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争议的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一般由原告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即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且有法律依据。

(5 )提供证据的时间不同:在民事诉讼进行中,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可提供证明材料,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是从尊重当事人诉讼地位而作出的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要求当事人遵守自行约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但是,法律的规定并未改变。在行政诉讼中,由于被告的特殊地位,人民法院不支持被告及其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自行收集证据,在特殊情况下,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才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 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 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 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可以(B)。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 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 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 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 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 A.平等原则B.对等原则C.互 惠原则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 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 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 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 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 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 障碍。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 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 限应截止到(C)。 A.7月1日B.7月2日C.7 月3日D.7月4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A)提出。 A.申请再审时B.再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D.再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A.一至三人B.一至二人C.二至三人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C)。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B.按再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 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A.裁定暂缓执行 B.决定暂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B )。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互惠原则 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 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 C )。 A.7月1日 B.7月2日 C.7月3日 D.7月4日 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A )。 A.七日 B.六日 C.五日 D.十四日 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 A )提出。 A.申请再审时 B.再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 D.再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 B.一至二人 C.二至三人 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C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 B.按再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B )。 A.三个月,可以延长 B.三个月,不得延长 C.六个月,不得延长 D.六个月,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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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简答题 一、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概念 当事人诉讼行为,是指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分类 大陆法系的诉讼行为理论通常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分为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1、取效性诉讼行为,是指其自身无法单独直接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因而必须借助法院的相应行为才能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只能向受诉法院实施; 2)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调查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无理由。 2、与效性的诉讼行为,是指无需借助受诉法院的相应行为即可直接获得预期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1)当事人的与效性诉讼行为大多向受诉法院实施,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 2)与效性诉讼行为既可以是单方当事人实施,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实施。前者如当事人的自认,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后者如自行和解。 (三)具体类型 1、请求 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裁判的意思表示。 1)对于原告而言,请求即为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请求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请求的功能:限定法院将来所作裁判的范围。无诉即无裁判,法院不能超出诉讼请求或者在诉讼请求以外作出裁判。 2、主张 主张,是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所提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向法院陈述相关法律要件事实的行为。 主张的内容主要为: A、原告的诉讼请求; B、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认;被告在承认原告主张的基础上,另外提出具有独立法律效果的事实,而为旨在使原告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抗辩。 3、举证 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确信,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调查的行为。 功能:法院不能够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外主动地调查证据以认定事实。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重要性 1、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主要法律事实; 2、在实行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条件下,当事人诉讼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诉讼的进程乃至结果; 3、保证正当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对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极为重要。 二、诉的合并 (一)概述 1、概念 诉的合并,是指法院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关联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 2、广义的诉的合并与狭义的诉的合并 (1)从广义上讲,诉的合并分为诉的主观合并和诉的客观合并,前者指诉讼当事人的合并,后者指诉讼标的的合并。 (2)从狭义上讲,诉的合并仅指诉的客体合并。 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诉的合并一般指狭义的诉的合并,即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合并提起数个诉讼。诉的主体的合并属于多数当事人制度。 3、意义 (1)诉讼经济原则,避免程序重复,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防止裁判抵触,避免法院做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民事诉讼法期末含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民事诉讼法》课程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13年2月甲和乙签订买卖钢材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在一个星期之内交钢材给乙,乙在甲交付钢材三日内支付2000块钱给甲,甲依约完成交付,乙仅支付1000块给甲,甲几次三番找乙要钱,乙置之不理,甲无奈于4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剩余1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本案的诉讼标的物是钢材 B.本案的诉讼请求是欠款合同法律关系 C.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D.本案是变更之诉 2.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3.关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说法正确的是:(A) A.人民检察院仅有权对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B.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C.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 D.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监督仅限于事后的抗诉方式 4.韩明和韩亮兄弟二人,住在前后院,韩明想在屋后建牲畜间,韩亮认为,自己出门就看见牲畜,会影响到自己的风水,并且会有难闻的气味。其与韩明商量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韩明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该诉讼是形成之诉 B.该诉讼是给付之诉 C.该诉讼是确认之诉 D.该诉讼是变更之诉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协议管辖不正确的是:(A) A.协议管辖适用于财产权益纠纷 B.协议管辖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C.协议管辖只能选择法律规定的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 D.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M县法院依法受理甲乙的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送达法律文书,关于法律文书的送达,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A) A.甲出差不在家,法院将开庭通知书直接交给甲的妻子 B.经乙同意,法院将判决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乙 C.甲不服判决,拒绝接受判决书,送达人将判决书放在甲家中,采用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乙下落不明,法院发出60日的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 7.刘老汉一生没有儿女,为了老有所依,在自己50岁时从福利院抱养了一名男童取名刘小小。待刘小小成家后,开始嫌弃生活不能自理的刘老汉。刘老汉不得已向W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刘小小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小小赔偿自己辛苦费20万元。W县法院

国私07-08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信息来源:法大BBS 付姿祯搜集整理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 )。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 )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C.中国法 D.依据甲的选择 12、2005年,中国公民A(当时18岁)于某外国人B(当时20岁)在X国结婚,B国法律规定满19周岁即可结婚;X国的法律规定,满16周岁即可结婚。现双方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我国法院要求离婚。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判断正确的是:()。 A.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A结婚时尚未满法定婚龄,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B.应适用X国有关结婚要件的规定,认定A和B的婚姻关系有效 C.A和B之间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D.A和B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成立应适用B国法律进行判断 13、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 日本 B. 韩国 C. 德国 D. 中国 14、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以色列,后来中国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以色列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和以色列法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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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1 处分原则:又称处分权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当事人是否起诉或终结诉讼,何时或就何种内容、范围对何人起诉,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国家不能干预。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处于被动、消极的地位。 处分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只能因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开始,因当事人自主地撤诉行为而结束 (2)诉讼请求的范围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当事人决定审判对象(3)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变更、撤回和追加诉讼请求 (4)原告可以放弃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诉讼中就民事争议的解决达成和解或 调解协议 处分原则与辩论原则的关系:二者有着紧密的关系,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在于: (1)二者都是对当事人和裁判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基本作用的原则性确定。但其作用不同:处分原则侧重于规定当事人与法院在 诉讼程序方面的不同作用实际上主要是通过肯定当事人的处 分权来间接确定法院在诉讼程序方面的作用,是一种消极确 定。辩论原则主要从法院裁判所依据的事实来源来确定当事人 与法院的关系。 (2)二者都具有对法院权力予以限制的功能。处分原则主要从诉讼

程序的动态来限制法院,使法院处于相对被动地位。辩论原则是从裁判依据的静态来限制法院,使法院处于被动确认地位。(3)辩论原则中的辩论从广义上包含了当事人的主张和陈述,因此,也可以说辩论原则在这个意义上包括了处分原则的部分内容。 (4)处分原则强调了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支配,而辩论原则没有从权力的行使角度加以规范。 第三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2.1 合议制度,是指有3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具体行使民事审判权,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也称合议制。 合议庭是根据合议制度由3名以上、人数为奇数的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组织。 3.1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该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最典型的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特点) 回避的主体范围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回避的事由:(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判。 3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定稿版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 答题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 1、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成因:126页 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是共同的诉讼。 成因说法一: 1、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如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共同。 2、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 人与被保证的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连带清偿关系。 3、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在损害发生前,数人之间既没有 共同关系,也没有连带关系,只是因为发生了加害的事实,才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连带关系。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第43、46、47、50、52条至56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列 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 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 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 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题目整理】 一、单项选择 1、甲乙离婚,女儿随乙共同生活,后女儿诉甲增加扶养费,该诉属于——给付之诉 (考点:变更之诉(法律关系的改变)与给付之诉的区分) 2、专属管辖的案件中不可排除——裁定管辖 (考点:专属管辖 eg 对于有关不动产的案件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有特殊原因不能审理,可上报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即为裁定管辖) 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提出——原审的上一级 (考点:再审程序,再审应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提出) 4、当事人对于()裁定不能提出上诉——撤回起诉处理的裁定 (考点:可提起上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 5、对于生效的法院调解协议,当事人只能——继续履行或者提起再审 (考点:对于调解协议,不可以上诉,也不能对于原诉讼争议另行起诉) 6、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承担——由法院决定 (考点: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离婚案比较特殊) 7、借款纠纷案件,债权人提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法院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考点:特殊执行措施,对于仍不履行的金钱债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于仍不履行的除金钱以外的债务:支付迟延履行金) 8、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未参加诉讼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已作出的裁判 9、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 (考点:证据的分类:以证据与证明责任分为本证与反证;以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以载体和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10、甲追索乙10000元,但未提供借据,乙称已经还了。则对于借款事实——甲无须再证明 (考点:自认的构成要件:在诉讼过程中作出、表示明确、自认对象是对已不利的案件事实,身份关系中不存在自认) 11、甲诉乙,一审:乙败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判决原审原告,即甲败诉。本案中诉讼费用承担——由原审原告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12、下列不属于民诉的性质——私法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程序法、部门法、基本法) 13、不能进行法院调解的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 (考点: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1、程序范围: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非诉程序以及 强制执行程序。2、案件范围:属于民事权益纠纷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但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eg婚姻关系无效)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除外。3、时间范围:第一、二、再审 中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在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可在答辩期满前予以调解) 14、法院审判独立原则是指——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独立 二、多项选择 1、下列属于诉讼行为上的法律事实——起诉、上诉、反诉、撤诉、签收判决书 (考点: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具体是指检察院、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为参加民事诉讼所实施的行为) 2、经调解达成协议,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有——被告同意且当庭支付债款、收养关系案维持关系 (考点:民事诉讼法90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 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条具体是那条自己去查) 3、执行管辖的法院——第一审法院、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4、以()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以下可以提起上诉的有(BCDE) A 最高院的一审程序 B 海事法院的一审判决 C 简易程序的一审判决 D 高院的一审判决 E 重审后作出的判决 6、可以执行搜查的范围——被执行人住所、被执行人人身、财产隐匿地 7、甲公司向南山市S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法院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后甲发现新证据,遂提 起再审,正确的是——向南山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以二审程序再审 8、不能申请再审的案子有——除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之外 (考点:不能申请再审的: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破产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再审维持原判的、检察院抗诉后未改判的) 9、以下符合反诉条件的是(A C E)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 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 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 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 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

最新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

2015民事诉讼法真题精选 1.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5题,单选)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本题考查公益诉讼。该题的案例原型是2015年7月的“上海市消保委诉三星手机和欧珀手机案”。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可见,公益诉讼原告享有撤诉权,但撤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B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289条第1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可见,公益诉讼不影响公民个人的私益诉讼,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 【答案】A 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2题,单选)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解析】本题考查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检察监督方式和执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本题A项是对本条第(二)项的直接考查,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208条第1款和第2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方式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故C 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在执行中,已经存在执行根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记入笔录,而不能再制作调解书。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 【答案】A 3.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4题,单选)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2012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及答案

2012民事诉讼法学期末复习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模拟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民事程序法 2.既判力 3.民事案件的管辖 4.原告 5.证明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 (三)有具体的和、;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 分 )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 A. 一审终审制 B.二审终审制 C. 三审终审制 D.复审制 2.《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 )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公民 D.党组织 3. 《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 )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A. 3日 B. 5日 C. 7日 D.1 0日 4.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 )主持。 A. 审判员一人 B.审判员二人 C .陪审员二人D.陪审员三人 5.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 ),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A.暂不执行 B.不予执行 C.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执行 D.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错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10分) 1.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 A. 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

民事诉讼法第2阶段练习题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练习题 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第5章至第8章(总分100分) ______________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不同诉讼阶段当事人的称谓有所不同。() 2、当事人能力是指当事人自己实施诉讼行为所必要的诉讼法上的能力。( ) 3、精神病患者及10周岁以下儿童都没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4、共同诉讼是诉的主体的合并。() 5、共同诉讼的每一方当事人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 6、诉讼代表人可以不征得被代表人的同意而变更诉讼请求。 ( ) 7、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得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 8、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9、公告送达不需要送达回证。() 1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视情况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二.单选题 1、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寄交我国律师的民事授权委托书,必须( ),才具有法律效力。 A.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 B.由所在国司法部门出具证明 C.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由所在国律师见证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一审法院判决作出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个人在判决的上诉期间对该判决() A.有权上诉 B.无权上诉 C.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判决是否涉及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 D.是否有权上诉取决于法院的决定。 3、齐老汉去世后,他的七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小儿子齐七告大儿子齐大侵

犯了他的继承权。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五儿子应诉,其中齐三和齐四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齐二和齐五根本不表态;齐六愿意参加诉讼。请问本案中应列谁为原告?( ) A.齐七 B.齐七齐六 C.齐七、齐六、齐二、齐五 D.齐七、齐六、齐二、齐五、齐三、齐四 4、陈辉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A县支行曲塘储蓄所的5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诸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 A.曲塘储蓄所 B.曲塘储蓄所、A县支行 C.A县支行 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5、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由()承担。 A.被告 B.第三人 C.人民法院 D.主张事实者 6、甲亲眼看到乙打伤丙的妹妹,甲的证言属于() A.辅助证据 B.间接证据 C. 直接证据 D.派生证据 7、上诉案件由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的,案件受理费() A.由上诉方负担 B.由被上诉方负担 C.由双方负担 D.予以退还不予收取 8、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个人和单位的罚款金额分别为() A.一千元以下;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C.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D.一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9、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并同意采取措施的,应当() A.作出判决书 B.作出裁定书 C.作出通知书 D.作出决定书 10、下列送达方式中不需要送达回证的是() A.留置送达 B.委托送达 C.转交送达 D.公告送达 三.多选题 1、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当事人应当包括( ) A.原告 B.被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诉讼代理人 E.法定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期末练习题与答案2

一、单选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院向小张送达判决书时小张不在家,小张17周岁的女儿可以代为签收 B.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则人民法院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以上的政治机关转 交 C.张明在诉讼中委托张伟、张亮为其诉讼代理人,则法院在送达本案诉讼文书时可以 送交张明签收,也可以送交张伟签收,也可以送交张亮签收 D.海浪公司收发室负责收件的王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 正确答案:A 解析:答案:A。考查几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 住成年家属签收,A项错误。B项正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C项正确,符合《民诉解释》第132条的规定。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30条第1 款的规定,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可以签收诉讼文书。 2、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一审、二审程序都能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但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可以 制作判决书结案 C.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得主动进行调解 D.调解协议的内容均不得公开 正确答案:A 解析:答案:A。考查调解的基本问题。A项正确,调解仅仅适用于诉讼程序,对于其他程序不能适用。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4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自行 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 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45条第2款的规定,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46条第2款的规定,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期末试卷(附答案)

内蒙古大学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试卷 (2011 —— 2012学年第1学期) 开卷、考试时长120分钟 说明:1、学生应在答题纸上正确填写课程名称、学号、姓名、年级和班级重修学生在相应方框内画“V”。 2、答案须写在答题纸上,在试卷上答题一律无效。 3、学生在答题纸上书写答案时,要写清楚大题和小题的题号。 一、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二个以上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把它 们的标号写在答题纸上。错选或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共30分) 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是(BD ) A. 离婚案件 B. 个人隐私的案件 C.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甲诉乙名誉权侵权案件中,甲以合议庭成员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丙回避,又以书记员丁是乙的同学为由申请丁回避,对于丙、丁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C ) A. 审判长,审判长 B. 合议庭,审判长 C. 院长、审判长 D. 审判委员会,院长 3、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 A.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4、常年居住在丫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丫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丫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 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 800元生活费。2008年,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 费,但王乙拒绝。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 根据上述事实,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CD ) A. Y 省 A 县法院

民诉法司考选择题答案与解析

(2015年) 单项选择 35、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36、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据此可知,在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9; 成绩统计:形考(纸质;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基本原则中,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A)。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独立审判原则 C.对当事人适用法律平等原则 D.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C)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3.关于法院院长回避的决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D)。 A.院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院长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院长的回避由院长本人决定 D.院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以下关于对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D)。 A.期间是关于法院审理案件所需要的时间 B.期间是关于法院与当事人共同进行审判、诉讼所需要的时间 C.期间只有法定期间 D.法院可以指定期间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D.未成年人 6.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C)。 A.给付之诉 B.确认之诉 C.形成之诉 D.反诉 7.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D)。 A.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C)。 A.发回重审 B.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C.依法改判 D.报告上级法院再审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B)。 A.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10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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