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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为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并及时给予奖励,营造鼓励先进、创先争优的氛围,特制定此办法。

一、适用人员

适用于各部门正式员工。

二、奖励范围与原则

主要用于奖励在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企业效益、攻克业务难点、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出卓越努力,能够促进积极向上、尽职尽责、勇于创新等正能量的团队和员工。

奖励制度实施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事实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事实,而且是确实对该成果做出了实际努力的员工,在团队奖励中杜绝“大锅饭”的情况。

(二)及时有效:凡属于特殊贡献奖励范围的,一事一议,及时激励。

(三)奖励适度:客观评价团队与个人的贡献,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奖励金额适度。

三、奖励条件

(一)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的市场开拓、重大项目推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发挥关键性作用的,及时发现风险并有效处置,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重大损失的;

(二)在合理化建议方面,针对公司管理制度、客户服务、技术创新、资源开拓等各个方面,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推行后取得良好效果的;

(三)在爱岗敬业方面,面对业务上的难点不屈不挠,独立或者带领团队努力工作,取得优异成果,并发挥尽职尽责的表率作用,树立爱岗敬业的标杆;

(四)在效益创收方面,积极利用政府、协会、机构等各类政策,申请到补贴、返还、补助等,为公司获得实际收益(包括现金或非现金性);

(五)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进行奖励的。

四、资金来源与奖励标准

(一)特殊贡献奖励列支于人工成本,全年按照工资总额的0.3%进行总额控制。

(二)奖励金额范围原则上在300-3000元/人之间,效益创收奖按照效益比例进行奖励。

1、经营管理奖:300-5000元/人,团队总奖励不超10000元;

2、合理化建议奖:300-3000元/人;

3、爱岗敬业奖:300-3000元/人;

4、效益创收奖:500-30000元/人,团队总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创造效益的5%。

5、其他奖励: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进行奖励的,参考以上标准酌定。

五、奖励程序

(一)由分管领导提名,所在部门填写《特殊贡献奖励申请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

(二)人事行政部初步审核,并拟订奖励方案。

(三)呈报公司管理层集体讨论、审批。

(四)人事行政部请款,下发奖金。

(五)特殊贡献事迹通过内部板报进行发布和宣传。

六、其他说明

(一)本制度自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该奖励为税前金额,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本人承担。

(完整版)IATF16949顾客特殊要求管理办法

顾客特殊要求管理办法 1.目的 识别、明确顾客的特殊要求并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和过程全面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和定义 范围:适用于XXXXX所有顾客的特殊要求的控制。 定义:与现阶段我事业部运行的质量体系要求不一致的顾客要求均属于顾客特殊要求,另外顾客要求达到的质量目标也属于顾客特殊要求。 3.职责 3.1.市场部门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将接收到的外来文件(如合同、合同附件、质量协议、技术条件等)或邮件,及时传递到项目组相关人员;市场部归口该部门接收到的外来文件清单,如果是邮件,需将邮件打印出来存档; 3.2.项目经理(指定联系人)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接收到的外来文件或邮件组织评审,识别和明确顾客特殊要求,并逐一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评价,形成顾客特殊要求清单。将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设计开发输出的“技术文件”予以明确,并传递到须执行的部门(采购、技术、生产、质量、市场等部门)和整个供应链;项目组负责组织验证能否满足顾客特殊要求;3.3.质量部负责对顾客特殊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验证。 4.工作程序 4.1顾客特殊要求的识别 4.1.1当进行新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制订控制计划时,项目组(多方论证小组)指定的联系人 必须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收集资料后组织评审识别顾客特殊要求。项目组对识别的特殊要求记录于顾客特殊要求清单中,并在设计输出的技术文件(控制计划、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等文件)中明确顾客特殊要求,并组织验证能否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并与顾客沟通确认; 4.1.2产品量产后,当顾客传达了新的文件或邮件要求时,接收人员需在1天之内将信息传达 给项目组,项目组组织评审后,按更改程序(工程更改流程和4M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更改; 4.2顾客特殊要求的执行和满足 4.2.1更改必须在相关技术文件(FMEA、控制计划、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等)注明更改和实施日期; 4.2.2 项目组需将更改后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传达给各部门,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培训。

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特殊岗位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特殊岗位管理,规定特殊岗位技术津贴,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特殊岗位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XX GG007 标准化文件编制、发放、实施、修订标准 Q/XXX GG010 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 Q/XXX RG008 培训和开发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特殊岗位 特殊岗位是指在需要在特殊环境下(如高温、高湿、有毒、超长时间、易疲劳等)工作或需具备特殊技能、特殊行为和方式(如专业技术性强、对产品质量和效率起关键作用)的岗位。 3.2 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是指对特定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付出的艰辛劳动或技能给予的额外福利待遇。 4 权责 4.1 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特殊岗位培训计划的制订、内部讲师的安排、培训活动的实施、“特殊岗位上岗证”的核发、每期培训资料的整理以及讲师队伍的考核管理。 4.2内部讲师负责特殊岗位培训教材制定、员工培训实施及受训员工的培训考核。 4.3 生产部门(含生产部、注塑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特殊岗位培训员工的选取及培训需求申请、合格特殊岗位员工绩效考核、等级鉴定。 4.4 质检部质检员(IPQC)负责在实际操作中评鉴培训效果。 4.5 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批准特殊岗位员工的岗位津贴。 4.6 财务部经理(副经理)负责依据批准结果发放特殊岗位员工的特殊岗位津贴。 4.7 特殊岗位员工负责持证上岗,在生产中发挥特殊作用。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编号:SY-AQ-0549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special operations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XX 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项目。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业的管理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监护公司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生产协调部负责各项作业中的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各项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顾客特殊要求程序

1 目的 制定控制程序使本公司能够了解并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到顾客特殊要求的各部门。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满足顾客特殊要求的质量体系的建立,确定相关部门 和人员的职责。 4.2 技术部负责顾客特殊要求的技术标准调整和确认。 4.3 品质部负责质量的验证。 4.4 物料部负责贮存顾客特殊要求的产品。 4.5 业务部负责顾客信息的传递和产品的发运、交付。 5 方法 5.1 获得顾客特殊要求的途径: ●顾客以协议方式通过顾客代表传达的特殊要求,包括图纸、合同、 协议中的内容; ●本公司公司依据ISO/TS16949标准识别的特殊要求。 5.2 顾客代表将顾客以协议方式传达的特殊要求传递至相关部门。 5.3 管理者代表评审顾客特殊要求对本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 5.4 APQP项目小组负责对顾客特殊要求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凡顾客的特殊

要求,根据合同评审的规定必须予以满足。 5.5 多功能小组至少每年应确认本公司正在使用ISO/TS169492证书所包 含的顾客的特殊要求的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明确满足顾客规定的PPM规定值。 5.6 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 应按顾客要求的频次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按顾客的工程材料及性能标准),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当顾客要求时,其结果应经顾客评审认可。 为各顾客配套的关键外协件,材料所涉及的供应商必须使用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5.7 据评审结果,管理者代表确定涉及顾客特殊要求的部门和人员的职 责。 5.8 顾客代表负责与顾客进行联络,建立与顾客的接口,使相关的各项工 作能够尽快得到顾客的配合。 5.9 技术部列出并收集与顾客特殊要求相关的资料,顾客代表向顾客索取 需要由顾客提供的资料。 5.10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改进现有质量体系,将顾客的特殊要求落实到公 司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应操作中。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修改现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5.11 项目小组在APQP和控制计划中标识顾客的特殊技术要求。 5.12 技术部用顾客要求的符号在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中标识出产品的特殊

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特殊工种、特殊岗位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SYC/ZH-QD-AQ-21 版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安全保卫科审核:龙爱迅批准:朱峻2010年10月20日发布 2010年10月20日实施

1.0 目的 为规范全市系统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的管理,做到特殊工种100%持证上岗,特殊岗位100%培训合格,保障特殊岗位员工能符合岗位要求,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违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全市系统生产经营中的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资格证管理及培训考试管理。 3.0定义 3.1特殊工种:是从指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电工、锅炉工、起重工等。 3.2特殊岗位:是指对根据生产过程和服务流程中对公司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有重要影响的岗位。 4.0职责 4.1 人事劳资科负责上岗资格及职称考试人员资格审查。 4.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及申报。 4.3 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持证及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5.0工作程序 5.1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管理 5.1.1特殊岗位:车辆驾驶员、财务出纳员、仓库保管员。 5.1.2特殊工种:电梯操作管理员、电工、压力容器管理工。 5.2 资格证审核机构 5.2.1电工、电梯操作管理员、车辆驾驶员需有国家认可的考核机构颁发的资格证; 5.2.2财务出纳员、仓库保管员要有符合岗位说明书的能力要求,并经行业有关部门考试培训合格,颁发资格证后,方可正式上岗。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91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殊作业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修订XX股份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特殊作业。 (二)下列作业需申办作业票 1.工业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

养护等。 3.动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等。 4.临时用电作业:公司范围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6.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7.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8.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项目。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业的管

特殊岗位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从事特殊过程或执行特定任务的人员,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保持和升级特殊岗位人员的资格。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特殊过程或执行特定任务的岗位。 3 术语与定义 3.1 特殊岗位:从事特殊过程或执行特定任务的岗位。 3.2 特殊过程岗位:从事特殊过程的岗位包括焊接、压线人员。 3.3 执行特定任务的岗位:从事工程变更、项目变更、合同变更、内部培训讲师、 内审员的岗位,主要有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中试工程师、RAMS 工程师、项目经理、内部培训讲师及内审员。 4 职责和权限 4.1 人力资源部 负责特殊岗位人员的招聘、培训跟进、培训记录存档、上岗证制作等。 中试工程师负责特殊过程岗位的培训。 4.2 研发部 负责执行特定任务的研发工程师招聘、任职资格的评估、培训。 负责特殊过程岗位的培训。 负责工程变更的发起。 4.3 生产部 负责从事特殊过程岗位人员的招聘、任职资格的评估。 4.4项目管理部 负责项目经理的招聘、任职资格的评估、培训。 负责项目变更和合同变更发起。 5 工作过程 5.1 特殊过程人员任职资格 5.2.1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2.2 会使用电烙铁、压线钳;

5.2.3 焊接和压线的上岗培训,理论和实操考核均为“熟练”; 5.2.4 特殊过程人员需持上岗证作业。 5.3 执行特定任务人员任职资格 5.3.1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本岗位工作满半年; 5.3.2 熟悉公司产品知识; 5.3.3 熟悉行业法律法规; 5.3.4 熟悉执行特定任务的流程(工程变更、项目变更和合同变更)。 5.4 特殊岗位培训 5.4.1每年4月份和10月份,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特殊岗位的培训。 5.4.2 特殊过程人员的培训,由中试工程师负责培训, 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师培训或外送培训,并确保 具备《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5.4.3新入职的特殊过程岗位人员,由中试工程师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特殊过程工艺规范、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和安全培训等。 新入职的执行特定任务岗位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行业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和安全培训、执行特 定任务的流程等。 5.4.4 特殊岗位培训讲师的资格认定,参照《培训管理规范》。 5.5 特殊岗位考核 5.5.3从事特殊过程人员经过培训后,需进行理论和实操的考核,考核合格者 由人力资源部发放上岗证; 5.5.4 执行特定任务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能力评估,判断是否胜任。 5.5.5中试工程师对特殊过程岗位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定,研发部经理和 项目部经理对执行特定任务岗位人员的技能进行考核评定,并填写《员工 能力评估表》。 5.5.6 从事特殊岗位人员能力评定为“处于培训阶段”,为该项能力不合格,需 调离特殊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次培训,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给予调岗或辞退处理。 5.5.7离开特殊过程岗位六个月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实操培训考核,经确认合格 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单位检维修作业、高处作业、临时起重作业、拆除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临时动火作业规定,并实行作业票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行现场特殊作业的,必须制定由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前落实好各项措施。 2.作业票现场确认、批准、签发人:企业负责人() 3.已签发的作业票制度需存档,保存二年。 4.对超过一天的现场特殊作业,将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安全措施提前3天报备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区属公司安监部门(以下统称镇级安监部门)。 二、特殊作业基本要求 (一)检维修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检维修指机械设备、设施、生产场所的保养、检修等工作。 1.检维修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有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重大检维修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监护。 3.检维修作业必须2人以上作业。 4.对机械设备的保养、检修必须停止机械设备的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牌显示设备在保养检修中。 5.检维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6.检维修的对象有坍塌、坠落等风险的,要有防范措施,保证风险受到控制后,方可作业。对已经有危险状态的检维修对象,要采取加固等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检维修作业。 7.作业中涉及其他特殊作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凡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无平台、护栏,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由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高处作业人员(包含搭设脚手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3.无挂扣安全带的现场,设置生命线,生命线拉设垂度小于长度的5%。 4.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保防。 6.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必须有人护梯。梯子与水平面成75°的夹角,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7.使用移动脚手架,移动脚手架必须符合要求,必须安装护栏,紧锁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 8.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瓦棱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 9.临边、洞口作业必须加设护围措施。 10.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必须按照《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23525-2009)。 11.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12.建筑施工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规程》(JGJ80-2016)执行。 13.使用吊篮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的规定执行。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生命线。 14.安全带要符合《安全带》(GB 6095-2009)要求。 (三)临时起重作业基本要求

2016年特殊岗位护士资质准入管理制度.pdf

特殊岗位护士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2年及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至少2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且经过至少3个月的急诊护理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且经过考试、考核的注册护士。 3、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护理部每年组织相应的培训 与考核,原则上间隔不超过2年。 4、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专业相应的理论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急救思维能力; (2)掌握急诊专业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 (3)掌握常见危重症患者的急救护理; (4)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5)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6)了解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7)熟悉急诊专业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二)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及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专业护士应具备至少2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有供应室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手术器械的一年),且经过至少3个月的手术室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且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3、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护理部每年组织相应 的培训与考核, (三)产科助产士准入条件

1、进入产房的助产人员,需在上级助产士的指导下,实施跟班带教。6个月带教期满后,科里组织理论与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准入为产房助产士,不合格者将继续培训,直至通过阶段考核。 2、产房助产士工作要求: (1)熟悉产房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 定位和使用。 (2)掌握产房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病人的 隔离措施及处理。 (4)在上级助产士带教下上台接生超过30例。 (5)熟练掌握产房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台接生、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产程的观察和处理、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及各专科护理常规。 (6)掌握各类登记表填写及消毒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 3、护理部对产房助产士资格准入进行监管和督导,对不按流程准入的人员,取消其产房助产士资格。 (四)、血透室护士准入条件 ①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 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 ③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④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 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 数等,并组织实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特殊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特殊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岗位资格培训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R-TR-005 版本: 签发人: 生效日期: 2010 年7月10日 为规范公司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证件年审等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岗位及国家强制要求的具备资格证才能上岗的岗位(以下统称“特殊作业岗位”),包括:高低压配电岗位、金属焊接岗位、锅炉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机电电子设备维修岗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剧毒化学品管理、计量检验、安全管理等 第二条公司特殊作业岗位的培训认定 1、除公司现有的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岗位外(见下表),其它新增特殊作业岗位培训需经过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系统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方纳入公司特殊作业岗位培训范围。

2、不在公司认定范围内的资格证培训或年审由员工自行支付费用及请假办理。 第三条特殊作业岗位人员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资格证及所持资格证在有效期内。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必须在编制计划内,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招聘。特殊情况须报系统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培训 1、特殊作业人员入职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通过考核。 2、特殊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该培训由用人部门组织。 3、因公司需要安排未具备资格证的员工去外部培训机构培训取证或公司组织的已具备资格证的员工证件年审,员工须填写《特殊作业岗位资格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相关要求为: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关键特殊过程管理办法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编号:QG/HKKP 531802-2010 关键、特殊过程管理办法 受控标识: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修改履历 文件名称关键特殊过程管理办法编号QG/HKKP 531802-2010 序号修改日期修改内容起草部门备注 0 2004-10-15 新规制定工艺部 1 2004-12-24 增加条款4.3、4.7 工艺部 2 2005-01-30 增加4.6.2.1、4.6.2.2 工艺部 3 2006-03-2 4 换版 4 2007-07-11 工艺整合,组织结构调整; 工艺部 对“3 职责与分工”进行了 调整; “4.1 ”增加了关键特殊过 程确定原则; 编号方法按照《文件记录编 号管理办法》重新编号。 5 2010-1-19 增加“磷化”、“喷粉”、 工艺部 “固化”为特殊工序,并 增加《特殊过程确认表-喷 涂》 工艺部 6 2010-4-14 删除: (特殊过程应包括自动 焊、手工焊、点焊、波峰 焊等)。 6.记录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编号:QG/HKKP 531802-2010 关键特殊过程管理办法 1 目的 根据《工序控制管理标准》的要求,对关键、特殊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规定了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对关键、特殊过程进行控制的有关要求。 2.2 本程序适应于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关键、特殊过程的控制。 3 职责与分工 3.1 工艺部门确定生产过程关键、特殊过程,并制定对关键、特殊过程的控制方法。 3.2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生产过程关键、特殊过程用设备的鉴定,制定设备维护保养的可执行文件。 3.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关键、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及实施。 3.4 制造部门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关键、特殊过程的操作和记录。 4 程序内容 4.1 关键过程指对产品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过程;特殊过程指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和测量加以验证,仅在产品使用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工艺部门按生产过程零部件加工及装配工艺流程进行分析,确定关键、特殊过程,编制《关键及特殊工序明细表》,负责编制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明确对关键、特殊过程的质量要求,明确工艺参数,控制方法和操作步骤。关键及特殊工序明细表、作业指导书格式符合《工艺文件格式管理标准》的要求。 4.2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关键、特殊过程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鉴定,保证在用设备、设施在鉴定使用期限内。负责设备、设施能力(包括精度、安全性、可用性等要求)保障,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可执行文件及组织实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4.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工艺部门、设备动力部门对关键、特殊工序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发上岗证,以保证其实际操作能力满足要求。具体执行《岗位操作人员管理程序》相关要求。 4.4 制造部门关键、特殊工序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这些过程的生产监控由操作者执行,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执行《记录控制程序》有关要求。 4.5 根据《工序控制管理标准》的要求,工艺部门负责组织设备动力部、制造部门、质量部门相关人员对特殊过程进行再确认,确保对影响过程能力的变化及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作业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为确保本项目的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主要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作业、起重信号指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

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种作业资格证有效期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签发,包括安监局、劳动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2、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发证部门的不同,每2-3年复审一次。部分作业证书可在本人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特种作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实际操作技能。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岗位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集团公司职工岗位变动行为,理顺职工岗位变动程序,建立职工岗位变动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所有岗位变动行为。 第三条岗位变动是指职工由现工作岗位向另外一个工作岗位变动的行为。 第四条岗位变动的方式 (一)外部变动 职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现工作单位向另一个单位变动工作岗位。 (二)内部变动 职工在现在工作单位由甲岗向乙岗变动。 第五条岗位变动类别 (一)同一岗位类别岗位变动。 (二)跨岗位类别由低岗位转到高岗位。 (三)跨岗位类别由高岗位转到低岗位。 第六条岗位变动性质 (一)个人申请性质岗位变动。 (二)组织推荐性质岗位变动。 (三)竞聘上岗性质岗位变动。 (四)其它性质岗位变动(如机构、岗位撤销,岗位职责合并、分解,个人工作能力等原因岗位变动)。 第七条外部变动 (一)一般岗位变动程序 1.同一岗位类别变动和跨岗位类别由高岗位转到低岗位 按岗位变动方式、变动性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外部)》(附件1),

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被调动者重新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变动完成。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2.跨岗位类别由低岗位转到高岗位 按岗位变动方式、变动性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外部)》(附件1),按程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岗位变动通知》(附件2),由调入单位(科室)制定详细培训计划,经过3-6个月培训岗,考核合格后填写《岗位考核期满考核表》(附件3),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岗位。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被调动者重新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变动完成。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二)特殊工种及关键重要岗位变动程序 特殊工种及关键重要岗位变动前期程序与一般岗位变动程序一致,后期程序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业务口沟通,特殊情况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完成岗位变动,否则不允许岗位变动。 第八条内部岗位变动填写《岗位变动申请表(内部)》(附件1)由各单位负责按外部岗位变动要求,在集团公司岗位定编数内组织开展,岗位变动信息随每月《人事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逾期产生的相关工资性变动费用及后果由各单位承担。 第九条岗位变动要求 (一)所有岗位变动均要在岗位设置规定序列内完成。 (二)所有岗位变动均要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如安全、保密、劳动纪律、岗位技能等转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前一岗位变动未完成前产生的岗位定员空缺各单位不得进行新的岗位变动行为,可以以兼职、借调等形式补充人员。 (四)除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定岗定编、实施岗位竞聘、组织任命等原因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擅自设置岗位、修改岗位名称、调整现行岗位设置。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各单位岗位变动行为进行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岗位变动无效。首次违规按500元/人次考核责任单位,两次以上按照每次扣除责任单位负责人年终兑现奖5%的比例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请集团公司各单位迅速按本办法规定梳理本单位岗位变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清理、规范,将最终结果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岗位变动申请表 2.岗位变动通知 3.岗位考核期满考核表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 法(最新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 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 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 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 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 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特殊劳动环境岗位补贴管理办法

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XXX[2018] 号 签发人: 关于特殊劳动环境及高温岗位补贴管理办法 一、目得与意义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得积极性,补偿长期在高温、高热、有毒有害、粉尘、噪音等等特殊劳动环境下工作得员工,依据六个优化得相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长期在特殊劳动环境工作得人员。 三、释义 1、特殊劳动环境就是指按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测评确定得,具有长期(指在特殊环境 1年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影响在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得有毒有害、粉尘、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得工作环境。 2、“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毒气体及其她介质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

3、粉尘、噪音环境:指环境长期颗粒物漂浮,超过噪音70分贝。 4、高温、高热环境指在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得工作环境。即:XXXXXX公司执行高温时间为每年得7、8月份。 四、特殊劳动环境核定得原则 1、坚持收入分配向一线倾斜得原则。重点考虑劳动环境因素,凡长期或每年固定时间段在特殊环境工作得员工均可享受特殊劳动环境津贴。 2、坚持集中决策,合理确定得原则。特殊劳动环境得核定由公司班子统一研究确定。 3、坚持规范管理、不重复享受得原则。对于多种环境因素并存得岗位,按照危害最大得因素享受津贴。 4、坚持历年惯例原则。即:历年来长期执行得补贴岗位或标准不用重复集中讨论。除非发生环境或核定条件、补贴标准变化。 五、特殊劳动环境核定得方法 (1)特殊劳动环境按照环境影响因素分为三档,一档为主要有毒有害环境因素;二档为高温环境;三档为粉尘、噪音等环境。 (2)按照接触特殊劳动环境因素得时间不同,3-6小时按照半天补贴,6小时以上得按照1天补贴。 六、特殊劳动环境津贴标准 按照劳动环境因素影响差异分为三档。一档:被确定为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为每天25元;二档:高温岗位为每天20元;三档:粉尘、噪音等岗位为每天15元。 七、特殊劳动环境津贴计算及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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