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规程规定了压力表、氧气表检定的操作程序。
责任:由工程部制订、审核,质量保证部批准并颁发,工程部计量室执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进行压力表、氧气表检定的人员。
定义:无相关定义。
内容:
一.检定前检查
1.检查压力表校验台的变压器油是否充足和足够洁净,如不能达到使用要求,则须更换变压器油;如果是检定氧气表,还须检查两用校验台内的工作介质是否充足,如不足应及时补充。
2.各处压力管道、接头及阀门应无泄漏。
3.被检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新造的压力表涂层应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落现象。
4.压力表按所测介质不同应有不同色标,氧气表还必须标以红色“禁油”字样,色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氧—天蓝色氢—深绿色氨—黄色氯—褐色乙炔—白色其它可燃性气体—红色其它惰性气体或液体—黑色
5.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分度盘应平整光洁,
各标志清晰可辩;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6.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及真空时,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
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及真空时,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二.压力表、氧气表检定。
1.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及允许误差关系见表1:
2.根据被校验工作用压力表的量程,选择适用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标准表,将其安装在标准表接头上,旋紧接头,使其不会泄漏。
3.将被检工作用压力表安装在被校表接头上(被检表为氧气表时,应安装在氧气表接头上),并确保不会泄漏。
4.打开被检表接头上的阀门,并关闭校验台的排压阀门,开始进行升压检定。
5.上下摇动手柄,向压力管道施加压力,当标准表的压力示值到达检测点
时,停止加压,记录被检表的示值,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
误差。
6.轻敲被校表表壳,记录其轻敲后的确定示值,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
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7.重复2.5、2.6两个步骤,直至达到最大量程;
8.在最大量程时耐压3分钟,然后进行回程测试:缓慢打开排压阀门,逐渐降低压力,当标准表的压力指示到达检测点时,关闭排压阀门,停止减压,记录被检表的示值,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9.轻敲表壳,记录其轻敲后的示值,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10.重复2.8、2.9两个步骤,直至达到量程下限。
11.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升降压及压力表指针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
卡住现象。
12.松开校验台排压阀门,拆除被校表及标准表。
三.注意事项:
1.校验压力表,氧气表接头应用堵头封紧;反之,当校验氧气表时,压力表接头处的阀门应关闭。
2.安装压力表和氧气表时活动扳手应分开,避免氧气表沾染油脂。
四.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应贴上合格证标识,其有效期按岗位的不同分
别为半年、一年及三年,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应维修后重新检定,
无法修复的压力表作报废处理。
五.参考文件:本规程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2-1999弹簧管
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而制定;仅适用本公司的压力表、氧气表的检定。
六.变更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