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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和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0.7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1.5%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

3%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1.5%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2.5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四)气瓶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0.7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如≥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安全阀校验等费用。

2、罐车拆装费另收。

3、表中各项标准中不足1 M3或1 M2按1 M3或1 M2计算。

四、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一)、电梯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元/台)

2、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电梯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

(二)、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按电梯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三)、起重机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

1、塔式起重机

2、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2、桥式、悬挂式起重机

⑴、抓斗起重机、架桥机按上述标准增收50%。

⑵、露天作业起重机,按上述标准增收10%。

⑶、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起重机,按上述标准增收20%。

⑷、架桥机按上述标准加收100%。

⑸、电动葫芦,按上述标准50%收取。

⑹、大于50吨,每增加10吨增收60元。

⑺、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

3、门式起重机(含装卸桥)

2、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

3、

4、流动式起重机(含铁路起重机)

2、大修、改造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

5、轻小型起重设备定期检验

轻小型起重设备按每台250元收取,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另收50%。

6、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

停车设备按每个车位50元收取,新安装、改造和大修的验收检验加收50%。

(四)、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机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按起重机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五)、厂内机动车辆产品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1.大型厂内机动车辆(总质量<4500kg=含:小型汽车、小型翻斗车、小型电瓶车、三轮车、二

轮车等,每台100元。

2. 大型厂内机动车辆(总质量≥4500kg)含:大型汽车、装载机、大型翻斗车、履带式专用机械、筑路专用机械、拖拉机、有轨机车等,每台200元。

大修、改造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加收50%。

(六)、游艺游乐设施定期检验、验收检验收费标准

注:1

分级规定执行。

2、新装、大修、改造的验收检验按上述标准增收50%。

(七)、游艺游乐设施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游艺游乐设施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按游艺游乐设施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六、安全阀校验收费

2、安全阀公称压力每增加1.0MPa校验费加收10元。

3、进口安全阀校验费加收50%。

4、对无法修复或报废的安全阀收50%的校验费。

5、杠杆式安全阀指单杠费用,双杠加倍。

6、安全阀拆卸清洗检查费按安全阀校验费50%收取。

1.校验介质为有毒、易燃、易爆、腐蚀加收基本金额的50%;

2.校验温度为120℃~450℃时加收30%,大于450℃时加收50%;

3.校验压力为2~10MPa时加收50%,大于10MPa时加收基本金额的100%;

4.安全阀离地面高度2~10米时加收基本金额的10%,以后每增加10米加收基本金额的10%;

5.无工作平台加收基本金额的20%;应急校验时加收基本金额的100%。

七、理化检验收费

2、表中所列为实验室收费,现场测试除金相分析加收2倍外,其余加收50%。

3、采用里氏硬度计测量硬度时,另加收出机费200元。

八、

2、出机费50元/次。

九、检验出车收费

2当成品油价格调整等因素导致出国成本增加,检验单位提出调整标准报省物价局备案,经省物价局审核并办理收费许可证后可按审核标准收费。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60×104Kcal/h)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 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二 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 (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 (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 (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 (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目收费标准备注射线检测X射线80元/片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每增加5㎜,每张片加收10元;缺陷自身高度测定,每处缺陷收费300元。r射线100元/片超声波检测钢板90元/平方米(1)探测件厚度小于12mm时,加收20%。(2)双面扫查检测时,加倍收费。(3)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高压螺栓加收100%;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30%。(4)不锈钢堆焊层,按复合钢板收费标准加收50%。(5)缺陷自身高度测定,每处缺陷收费300元。(6)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每条焊缝长度不足1米按1米计。复合钢板110元/平方米锻件130元/平方米焊缝70元/米磁粉检测焊缝60元/米(1)用油做悬浮剂或用荧光磁粉时加收50%;用其它非黑色磁粉时,加收20%。(2)管道焊缝加收50%。(3)螺栓检测加收50%。(4)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每条焊缝长度不足1米按1米计。锻件100元/平方米钢板100元/平方米CNG气瓶100元/只杆状件30元/根非索道用钢丝绳磁力探伤2元/米渗透检测焊缝80元/米(1)水洗法减收50%;荧光法加收50%。(2)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每条焊缝长度不足1米按1米计。面状检测130元/平方米电磁检测60元/米检测长度不足1m按1m计。声发射检测500元/三个探头每增加一对探头,加收50%。续表:项目收费标准备注热像/红外检测500元/米检测长度不足1m按1m

计。内窥镜检测200元/米(1)若需拍片,每片收50元。(2)检测长度不足1m按1m计。测厚检测4元/点(1)检测DN800mm 以下管件时,加收50%。(2)使用高温探头时,检测费加收100%。硬度检测10元/点机械性能试验收费标准拉伸、弯曲90元/件不含试样加工费冲击常温70元/件时效150元/件低温120元/件压扁、扩口70元/件金属材料元素分析常规常量元素100元/样微量元素200元/样取样100元/样金相分析金相实验室500元/点 1、金相分析包括磨样、抛光、侵蚀、两份报告(包括照片)。 2、制样包括分割、镶嵌。现场700元/点复膜100元/点制样100元/样其它理化项目光谱定量分析20元/元素铁素体含量20元/点缺陷照相50元/张应力测试应变片纸基30元/点胶基50元/点应变花纸基60元/点胶基90元/点注:以上项目是根据《检验规程》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时的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设备 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4]165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鉴于原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职能已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实际。为适应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等收费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督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和审查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对非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自行商定。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和审查周期,应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审查,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和审查周期,增加检验、审查频次。

三、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肢解收费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有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浙劳办〔1992〕130号、〔92〕浙价费联75号、〔1992〕财综146号)中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规定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1996〕47号、〔1996〕财综27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特种设备等检验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 注:1 2、热水锅炉以每兆瓦(60×104卡/时)折算为蒸发量1吨/时。 3、锅炉整机指不包括鼓、引风机、给水泵、除尘器以及水处理设备。 4、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 注:1 销售价含材料费和安全附件,不包括填充物料。 2、汽(火)车槽车、按罐体(含安全附件)的销售价计算收费。 3、散装、组装大型容器(包括球罐)的现场监检,按设备总价的%或安装工程总费用的3% 收取。 4、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作的设备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5、医用氧舱安装监检费按产品销售安装价的%收取。 (三)压力管道 1、凡新、改、扩建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其工程总造价(含材料费)的2~3%收取。 (1)、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3%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 (2)、工程总造价在1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 %收取。 (3)、工程总造价在300万以上,按2 %收取。 2、压力管道元件制作按其销售价收取,A、B级分别收取3%和4%。

二、锅炉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三、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 a 2、表中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按兆瓦(60×104大卡/时)折算为1吨/时。 3、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米2折算为1吨/时,非定型余热锅炉,其检验费加收50%。 4、外部检验、水压试验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取;强度校核按内外部检验的50%。 b

2、检验二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50%。 3、检验三类压力容器,按一类压力容器标准加收100%。 4、检验塔器容器(指高度大于10米或高度与直径之比大于5),按上列标准加收50%。 5、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 A、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及收费单位:元 C、消防和应急呼吸装置检验120元。 D、氧舱的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按本文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在用压力管道 1、根据压力管道等级划分,按以下标准收取检验费。 2、长输管道一级和工业管道一级检验按10元/米。 3、长输管道二级和工业管道二级以及公用燃气管道检验按8元/米。 4、公用热力管道和工业管道三级检验按6元/米。 5、其它检测项目如测厚、理化、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气密试验等,按本文件相应标准收取费 用。 2、更换角阀等,按原材料、零配件另计。 3、对焊接、无缝钢瓶盛装有毒、易燃介质,按其标准另增收50%。 4、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如为128立升(即50公斤)以上,按上列标准增收50%。 5、焊接钢瓶收费标准为40立升,如?40~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50%。 如≥500立升,按上列标准加收100%。 (六)在用火车、汽车罐车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2、压力容器安装 按设备及安装施工总造价的1.3%计算收费。一、二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三类压力容器维修改造收费按设备改造维修总造价的5%收费,且不低于500元。 3、压力管道安装 注:①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包括管道组成件、支承件(安装件、附着件)、保温材料费及附属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费等。 ②压力管道检验现场工作位置高于地面且没有工作平台的,高于地面3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20%,高于地面5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50%;高于地面7米时加收上表费用的100%。 ③压力管道维修改造按维修总造价的5%收取费用,且不低于500元。 4、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 注:每台氧舱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医用氧舱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造价的5%计算。 5、机电类特种设备验收检验

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一、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 80 γ射线 100 注: (1)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γ源全景曝光或X射线周向中心曝光时,每张片减收20%。 二、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钢板(元/米2) 90 复合钢板(元/米2) 110 锻件(元/米2) 130 焊缝(元/米) 70 注: (1)探测件厚度小于12mm时,加收20%; (2)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3)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加收100%;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30%; (4)不锈钢堆焊层,按复合钢板收费标准加收50%; (5)缺陷自身高度测定,每处缺陷收费300元。

(6)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 三、磁粉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 60 锻件(元/米2) 100 钢板(元/米2) 100 杆状件(元/根) 30 注: (1)用油做悬浮剂或用荧光磁粉时加收50%;用其它非黑色磁粉时,加收20%; (2)管道焊缝加收50%; (3)螺栓检测加收50%。 (4)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 四、渗透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 80 面状检测面(元/米2) 130 注: (1)水洗法减收50%;荧光法加收50%; (2)钢管焊缝收费:DN≤100mm的单个焊口,其焊缝长度按0.5m计;DN>100mm以上的焊口,直径每增加100mm,折合焊缝增加1m。

特种设备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收费标准 附件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一、锅炉设计、安装、修理(改造)图纸方案审查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一) 产品设计图纸审批费 1 D?4(吨/时) 元/套 270 2 410(吨/时) 元/套 1080 (二) 锅炉房设计图样审查费 1 210(吨/时) 元/套 145 (三) 安装修理改造方案审查费 1 D?4(吨/时) 元/套 55 2 410(吨/时) 元/套 495 二、工业锅炉检验 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一)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按产品出厂价的1 D?4(吨/时) 元/台 0.7% 按产品出厂价的2 D,4(吨/时) 元/台 0.6% (二) 安装监督检验费 1 D?2(吨/时) 元/台 155 2 2

(三) 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 按安装、改造费1 D?4(吨/时) 元/台的1.4% 按安装、改造费2 D,4(吨/时) 元/台的1.8% (四) 定期检验费 1.锅炉运行抢修定检, 外部检验费 1炉内温度大于等于(1) 蒸汽锅炉P?1.25MPa 45?时,使用单位要求 的,检验费用应加收a D?1(吨/时) 元/台 70 50%。 b 1

特种设备电梯检测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梯集选控制加收35%:微机控制加收40%,梯群控制加收45%。 (2)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加收1 0%,每增加1个贯通门层站加收10%(3)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200%收费。 (4)扶梯提升高度大于4m的加收20%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加收1 0%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5 )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6)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往:(1)吨位每增加5吨加收10%。 (2)跨度大于16.5m时,每增加3m加收1 0%。 (3)防爆型加收100%;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4)电动葫芦按桥式的80%收费。 (5)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6)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注:(1)起升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10m加收1O%,最高不超过50%。 (2)行走式加收20%。 注:(1)高度大于20m,每增加1层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80%收费。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 (4)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注:(1)起重量>16t的,每增加5t加收20%检验费. (2)带有副杆的加收30%检验费. (3)带有副钩的加收20%检验费. 注:(1)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2)载重量大于1Ot的,每增加lOt加收30%检验费。 (3)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4)挖掘机加收30%检验费。 (5)改装车加收50%检验费。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大型滑行车,如:高空翻滚滑行车、滑管车等按产品总造价的%收费。 (2)高空观览车吊箱标定为30个,每超出1个加收50元;其它观览车类标定为8人,每超出1人加收50元. (3)游客乘座部位能自动升降和旋转的游乐设施加收200元检验费。 (4)水上游乐设施加收80元检验费.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docx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11<D≤6D> 6 收费标准 ( 元/ 台) 1.0%0.9%0.7% ( 按产品出厂价 ) 注:( 1)表中 D 为锅炉容量 (t/h); ( 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 1t/h计算; (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11<D≤66<D≤1515<D≤20D>20收费标准 ( 元/ 台 ) 1.0%0.9%0.8%0.7%0.6% ( 按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和安 装工程施工费 ) 注:( 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 ( 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 11≤D< 22≤D< 44≤D< 66≤D< 10D≥10内部检验(元 / 台)31040044050067090D 外部检验(元 / 台)20024028036046060D 水压试验 31040049058067090D (元 / 台)

注:(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5MPa 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 ( 2)强度校核收费,200 元 / 台( D≤6)、 300 元/ 台( D> 6); ( 3)每四台模块锅炉 ( D ≤0.2) 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 1 收取; (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 元的按 260 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D≤410D> 410收费标准(元 / 台)( 按锅炉本体 0.5% 0.4%0.3%0.2% 出厂价格 ) 注:( 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 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 ( 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 <D≤410D>410收费标准 ( 元 / 台 ) 0.8%0.6%0.4%0.2% ( 按工程施工费 )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 (t/h)D≤3535<D≤130130 <D≤410D>410内部检验(元 / 台)230D200D150D120D 外部检验(元 / 台)50D40D40D30D

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项目 检测部位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内 窥 镜 内窥镜测头接管长度L (m ) ≤2 检测长度(米) 150 检测长度不足1米的按1米计收。 2<L ≤5 300 5<L ≤15 500 内窥镜拍片,每片收60元。 声 发 射 检 验 Ⅰ 类 压 力 容 器 V ≤10 台 4000 10<V ≤20 6000 20<V ≤50 8000 50<V ≤100 10000 100<V ≤200 12000 200<V ≤400 12000+40(V-200) 400<V ≤1000 20000+50(V-400) >1000 50000+60(V-1000) Ⅱ类容器声发射检验收费按同容积Ⅰ类容器的1.5倍计收; Ⅲ类容器声发射检验收费按同容积Ⅰ类容器的2.0倍计收; 采用声发射检验进行缺陷评定的,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同容积Ⅰ类声发射检验收费数额。 采用声发射检验进行在线监测检验的,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与用户协商确定费用。 涡流探伤 米 80 检测长度不足1米的按1米的按1米计收。 热像/红外检测 米 90 电磁检测 米 500 金属材料元素分析 低碳钢 元素 100 微量样品是指样品量不足以进行常规分析的样品。 合金钢 100 微量样品 200 碳硫仪 50 取样 样 100 金 相 分 析 宏观 张 80 微观金相不含试样取样费; 扫描电镜不含试样加工费;金相分析包括磨样、抛光、侵蚀、分析核2份包括金相照片的分析报告。 宏观金相 100 微观金相 项 500 现场复型金相 点 700 扫描电镜 件 900 应 力 测 试 应变片 纸基 点 30 胶基 50 应变花 纸基 60 胶基 90 光谱 分析 半定量光谱分析 元素 10 现场光谱分析试验加收100%。 钢丝绳探伤 钢丝绳(直径Φ8~22) 米 10 检测长度不足l米的按1米计收 钢丝绳(直径Φ20~60) 42 其它理化项目 铁素体含量 点 15 缺陷照相 张 50 蠕变测量 点 30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目录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三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及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五电梯 (4) (一)电梯类定期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4) (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三)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表六起重机 (7) (一)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7) (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7) (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8) (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 表七游乐设施 (13) (一)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13) (二)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 (20)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四)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八液压(气动)系统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九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5) 表十水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6)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27)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项 收费目 标准 蒸发量 D(吨/时)内部检 验(元/ 台) 水压试 验(元/ 台) 外部检验 (元/台) 安装质量 监检 (出厂 价%) 产品制造 监检 (出厂价%) 设计文 件鉴定 (套) (出厂 价%) 进出口 锅炉检 验(销售 价%) 锅炉工艺 图纸审查 (套) (安装 费%) 强度 计算 (元/ 项) 水处理 设备检 验 (元/ 台) D≤130 200D 35D 70D 0.9 0.8 0.2 1 0.5 500 20D 130<D≤220 150D 25D 50D 0.8 0.7 0.2 1 0.4 700 20D 220<D≤480 150D 25D 50D 0.7 0.6 0.2 1 0.3 700 20D 480<D≤1050 120D 20D 40D 0.65 0.5 0.1 1 0.2 1000 20D D>1050 120D 20D 40D 0.6 0.4 0.1 1 0.1 1000 20D 1.检验依据: ①《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 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 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2004 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G1001-2004 ⑤《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1985 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3 2.本表同时适用于热电(汽电)联产锅炉检验; 3.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 费; 4.额定蒸汽压力P≥9.8MPa、P≥13.7MPa、P≥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检验费 分别按表列标准的1.6倍、2倍和2.2倍收取; 5.产品制造监检费和设计文件鉴定中锅炉出厂价系指包括锅炉本体(含燃烧设备、烟道和风道、自 控仪表)及钢架、平台、扶梯在内的设备出厂价,安装质量监检费中锅炉出厂价还包括炉墙、保温、锅炉辅机及管道附件的出厂价。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容器类别类型原始资料 审查 (元/台) 外部检验 (元/台) 内外部检 验 (元/台) 液压 试验 (元/台) 气密性 试验 (元/台) 强度校 核计算 (元/项) 产品出厂 监检 (出厂价%) 进出口压力 容器检验 (销售价%)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容器容积≤5m3400 1200 2000 -- 400 400 1.20 1.0 气瓶40 80 320 -- 200 80 1.20 1.0 超高压容器100≤P<200 400 800 2400 1280 -- 400 1.20 1.0 200≤P<500 640 1600 3600 1760 -- 800 1.0

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江苏特种设备检验收费 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劳动厅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局: 现将《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 检验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附件一: 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价格 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商事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经省级以上劳动部门 资格认可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含气瓶检验)(利令智昏检验单位)按安 全监察规程、标准和技术条件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的检验均应按《江苏省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被检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为公益事业单位,实行 合理收费,以收抵支,差额补助的管理形式。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锅

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江苏省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 第四条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应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检验收费必须持证,按规定收取。票据上应注明收费项目,附检验报告和载明各项检验(收费)项目的详细情况。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现场的准备和清理工作,是否提供检验用车及经过认可符合必要自检条件的一般性检验,应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检验单位未投入人力、物力的,不得收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检验单位应与被检单位明确有关安全责任、风险,不得只收费不检验。 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各项检验工作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有关安全监察规程、规则、标准和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后,应出具检验报告或监检证书。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中列支;企业单位支付的检验费用在企业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七条各级劳动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检验单位的收费管理,加强对行业检验单位统一管理。各检验机构应配备专职财会(收费)人员,建立健全收费和合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每年度应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决算、资金使用情况。省劳动厅每年度应将收费执行情况汇总报送省物价局、财政厅。 第八条检验收费作为预算外资金,应实行同级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苏政办发[1994]33号文件执行。

辽宁省特种设备收费标准

辽宁省特种设备收费标准

辽宁省特种设备收费标准 锅炉等特种设备资格审查收费标准 一、技术资料审查费标准 项目锅炉安装、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锅炉图样设计审查(套) 1 工业锅炉 电站锅炉 工业锅炉 电站锅炉D≤4t/h 4t/h<D< 20t/h D≥20t/h D≤4t/h 4t/h<D< 20t/h D≥20t/h 收费标准(元/台)100 200 300 500 300 500 800 1000 项目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特种设备大修、改造、安装方案备案审查 1 Ⅰ、Ⅱ类Ⅲ类GA类GB 类 GC类 1 收费标准(元/台)100 200 1000 200 500 300 二、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资格审查费 1.锅炉制造、安装资格审查费 项目D级、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 安装单位资格 P≤1.6MPaD≤20t/h P≤3.8MPaD≤130t/h安装范围不限收费标准(元/证)1200 1200 1800 2400 2.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格审查费 项目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瓶装气体充装单位注册登记 收费标准(元/项)800 2200 800

3.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格审查费 项目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收费标准(元/项)800 2200 1600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认可审查费 项目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设施、 索道等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认可 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设施、索道 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认可 收费标准(元/证)2200 1600 5.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制造单位资格审查费1600元/项。 6.检验、检测资格审查费 项目锅容管特检验单位资格锅炉化学清洗、水质监测单位资格焊工考核委员会资格气瓶定检单位资格收费标准(元/项)1600 1600 800 800 注:(1)对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锅容管特设计、制造许可证单位,省级不再进行审查收费。 (2)以上5方面资格审查费,不含专家、评审机构评审费、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其它费用。 三、证照费 项目锅容管特个人操作证锅、容、管使用(注册)登记证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证 电梯起重机 厂内机动车 牌照行车执照 收费标准(元/个)10 50 50 50 见备注10 注:机动车牌照每付100元,含固定扣。 附件2: 锅炉等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燃烧、烟风及除尘系统、炉墙砌筑及安全附件)及安装施工总造价乘以收费系数计算收费,且最少不低于500元。 ②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费用2%收费,且不低于300元。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增项目收费标准

附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新增项目收费标准 目录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表三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检验及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3) 表五电梯 (4) (一)电梯类定期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4) (二)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三)电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 表六起重机 (7) (一)起重机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7) (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7) (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8) (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9) 表七游乐设施 (13) (一)游乐设施检验收费标准 (13) (二)客运索道检验收费标准 (20) (三)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四)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八液压(气动)系统检验收费标准 (24) 表九无损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5) 表十水质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26)

《新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27) 表一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检验依据: ①《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999 ②《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 ③《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2004 ④《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G1001-2004 ⑤《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1985 ⑥《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003 2.本表同时适用于热电(汽电)联产锅炉检验; 3.定期检验、安装监检资料审查不得收费;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3%计收,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 4.额定蒸汽压力P≥9.8MPa、P≥13.7MPa、P≥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检验费分别按表列标准的1.6倍、2倍和2.2倍收取; 5.产品制造监检费和设计文件鉴定中锅炉出厂价系指包括锅炉本体(含燃烧设备、烟道和风道、自控仪表)及钢架、平台、扶梯在内的设备出厂价,安装质量监检费中锅炉出厂价还包括炉墙、保温、锅炉辅机及管道附件的出厂价。 表二低温绝热(超高压)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2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一)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无损检测费另计): 1、锅炉产品 锅炉蒸发量(吨/时) ≤4 ≤10 ≤20 ≤35 <130 ≥130 被检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0.9 0.8 0.7 0.6 0.4 0.3 注:①锅炉产品制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被检锅炉产品出厂价(不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及给水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收费;若出厂价明显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市场销售价的百分比收费。 ②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按0.7MW (60×104Kcal/h )折算为1吨/时,余热锅炉以受热面积每30m 2折算为1吨/时。 ③每台锅炉最低收费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450,000元。 ④进出口锅炉按锅炉出厂价的1.2%收费。 2、压力容器产品 (1)固定式压力容器 (2)移动式压力容器 容器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被检产品出厂价的 百分比(%) 0.9 1.0 1.2 容器种类 汽车槽车 罐体 焊接/无缝气瓶 溶解乙炔 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特种 气瓶

注:①被检压力容器产品(含搪玻璃、环氧树脂、橡胶衬里等容器)出厂价包括本体和安全附件的价格,气瓶包括瓶阀等附件的价格。 ②一、二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200元,三类压力容器最低收费为300元。 ③被检产品如需要在安装现场组焊时,现场监检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30%。 ④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复充装气瓶。 ⑤医用氧舱的监检收费按一类容器收费标准执行。 ⑥进出口压力容器按其出厂价的1.2%收费。 3、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被检验产品出厂价的0.8%收费。 4、机电类特种设备产品 设备种类 起重机械 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 游乐设施 被检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0.6 0.2 0.5 注:游乐设施销售价格超过500万元的,按产品销售价的0.4%收费。 (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1、锅炉安装: 锅炉蒸发量(吨/时) ≤20 ≤35 ≤75 ≤220 >220 被检产品总造价的百分比(%) 1.2 1.1 1.0 0.9 0.8 注:①锅炉安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锅炉设备(包括汽水、 被检产品出厂价 百分比(%) 1.1 0.9 0.9 0.7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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