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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化疗毒副反应分级

肿瘤化疗毒副反应分级
肿瘤化疗毒副反应分级

骨髓的抑制程度根据WHO分为0~Ⅳ级:0级:白细胞≥4.0×109/L,血红蛋白≥110g/L,血小板≥100×109/L,Ⅰ级:白细胞(3.0~3.9)×109/L,血红蛋白95~100g/L,血小板(75~99)×109/L,Ⅱ级:白细胞(2.0~2.9)×109/L,血红蛋白80~94 g/L,血小板(50~74)×109/L,Ⅲ级:白细胞(1.0~1.9)×109/L ,血红蛋白65~79 g/L,血小板(25~49)×109/L,Ⅳ级:白细胞(0~1.0)×109/L ,血红蛋白<65g/L,血小板<25×109/L。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机体后,主要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强烈全身变态反应综合征,由于抗体与抗原结合使机体释放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组胺、缓激肽、5-羟色胺和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导致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心排血量急剧下降,血压下降达休克水平。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 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过敏性休克的判定标准 1、血压下降为必需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 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 3、报告人认为是过敏性休克,而现有病例报告信息无明确证据反驳的,不良反应名称可归纳为“过敏性休克”,如不良反应过程描述欠缺多,请报告人追踪原始病例,补充报告情况。 三、关联性评价 关联性评价按照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及无法评价的6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1、用药与过敏性休克的出现有合理的时间关系:本病大都在用药过程中发生,多数患者在首次使用30分钟内发生症状,也有少数患者在连续用药数天后发生。 2.过敏性休克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药品说明书中已有的、文献中已记载的、WHO数据库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已有的。 3.停药后,经过对症治疗反应消失或减轻。

化疗毒性作用的分级

抗癌药物常见毒副反应分级标准(WHO) 毒副反应指标分级(度) 0ⅠⅡⅢⅣ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11095~109 80~94 65~79 <65 白细胞(×109/L)≥4.0 3.0~3.9 2.0~2.9 1.0~1.9 <1.0 粒细胞(×109/L)≥2.0 1.5~1.9 1.0~1.4 0.5~0.9 <0.5 血小板(×109/L)≥10075~99 50~74 25~49 <25 出血无瘀点轻度失血明显失血严重失血胃肠道 胆红素≤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谷丙转氨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碱性磷酸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口腔无异常红斑、疼痛红斑、溃疡, 可进食溃疡,只能进 流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无恶心暂时性呕吐呕吐,需治疗难控制的呕吐腹泻无短暂(<2天)能忍受(>2天)不能忍受,需 治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肌酐≤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 >10×N 蛋白尿无+,<0.3克/100 毫升++,+++,0.3~1.0 克/100毫升 ++++,>1.0克 /100毫升 肾病综合征 血尿无镜下血尿严重血尿严重血尿,带血 块 泌尿道梗阻 肺无症状症状轻微活动后呼吸困 难休息时呼吸困 难 需完全卧床 发热(药物性)无<38℃38~40℃>40℃发热伴低压 过敏无水肿支气管痉挛,不 需注射治疗支气管痉挛,需 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无红斑干性脱皮,水 疱、瘙痒湿性皮炎,溃疡剥脱性皮炎、 坏死,需手术 头发无轻度脱发中度、斑状脱 发完全脱发,可 再生 脱发,不能再 生 感染(特殊部位)无轻度感染中度感染重度感染重度感染伴低 血压 心脏 节率正常窦性心动过 速,休息心 率>100次/分单灶PVC,房 性心律失常 多灶性PVC 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正常无症状,但有 异常心脏征象短暂的心功不 足,但不需治 疗 有症状,心功 不足,治疗有 效 有症状,心功 不足,治疗无 效 心包炎无有心包积液,有症状,但不心包填塞,需心包填塞,需

化疗副作用分级

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分度标准(WHO标准) 毒副反应指标 分级(度) 0ⅠⅡⅢⅣ 血液系统 血红蛋白(g/L)≥11095~10980~9465~79<65白细胞(×109/L)≥4.0 3.0~3.9 2.0~2.9 1.0~1.9<1.0粒细胞(×109/L)≥2.0 1.5~1.9 1.0~1.40.5~0.9<0.5血小板(×109/L)≥10075~9950~7425~49<25出血无瘀点轻度失血明显失血严重失血 胃肠道 胆红素≤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谷丙转氨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碱性磷酸酶≤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口腔无异常红斑、疼痛 红斑、溃疡,可 进食溃疡,只能进流 食 不能进食 恶心呕吐无恶心暂时性呕吐呕吐,需治疗难控制的呕吐腹泻无短暂(<2天)能忍受(>2天) 不能忍受,需治 疗 血性腹泻 肾、膀胱 尿素氮≤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肌酐≤1.25×N 1.26~2.50×N 2.6~5.0×N 5.1~10.0×N>10×N 蛋白尿无 +,<0.3克/100 毫升 ++,+++,0.3~ 1.0克/100毫升 ++++,>1.0克 /100毫升 肾病综合征 血尿无镜下血尿严重血尿 严重血尿,带血 块 泌尿道梗阻肺无症状症状轻微活动后呼吸困难休息时呼吸困难需完全卧床

发热(药物性)无<38℃38~40℃>40℃发热伴低血压 过敏(变态反应)无水肿 支气管痉挛,不 需注射治疗支气管痉挛,需 注射治疗 过敏反应 皮肤无红斑 干性脱皮,水疱、 瘙痒湿性皮炎,溃疡 剥脱性皮炎、坏死, 需手术 头发无轻度脱发中度、斑状脱发 完全脱发,可再 生 脱发,不能再生感染(特殊部位)无轻度感染中度感染重度感染重度感染伴低血压 心脏 节律正常窦性心动过速, 休息心率>100 次/分 单灶PVC,房性心 律失常 多灶性PVC室性心律不齐 心功能正常 无症状,但有异 常心脏征象 短暂的心功不 足,但不需治疗 有症状,心功不 足,治疗有效 有症状,心功不足, 治疗无效 心包炎无 有心包积液,无 症状有症状,但不需 抽积液 心包填塞,需抽 积液 心包填塞,需手术治 疗 神经系统 神志清醒短暂时间嗜睡 嗜睡时间不及清 醒的50%嗜睡时间超过清 醒的50% 昏迷 周围神经正常 感觉异常或腱 反射减退严重感觉异常或 轻度无力 不能忍受的感觉 异常或显著运动 障碍 瘫痪 便秘无轻度中度腹胀腹胀,呕吐疼痛(非肿瘤引起)无轻度中度严重难控制 【注】①N:正常值上限;②便秘:不包括麻醉药物引起的;③疼痛:指药物所致疼痛,不包括疾病引起的疼痛,根据病人对止痛药的耐受情况,也可帮助判断疼痛程度。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判断、评价及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s,ADRs)监测,在欧洲国家也习惯称为“上市后药 物监测(Postmarketing Drug Surveillance,PMDS)”,以1964年英国黄卡制度(Yellow card system)的问世而宣告诞生。ADRs监测有志愿报告体系(SPontaneous Reporting system,SRS)、集中(或强化)监测体系(intensivereporting system)等多种方式。由于SRS一直是ADRs监测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似乎已约定俗成,ADRs监测一般指的即是SRS。SRS主要目标是尽早获得药物安生性问题的信号,为药政管理提供依据以及向卫生专业人员传递信 息。 药品不良反应常成为医疗、科学、道德、商业与诉讼的焦点。法律判决依据的事实。而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不确切性,常使得问题的讨论难以为继。 ADR报告的获得过程可分析如下:(1) 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和发现;(2) 把事件的发生归因于药物,这一判断很多源于经验,通常考虑的是时间上有联系,以及没有混杂因素等; (3) 把归咎于药物的不良事件以可疑的ADR的名义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制药公司报告。而报 告的只占实际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极少部分。 为了减少漏报,提高检测的灵敏性,一般都提倡“有疑即报”,即不必在肯定了药物与 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后再报告。 监测方法的优劣,不但要看其灵敏性,还要看其特异性。70年代后期以来,为了提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特异性,许多专家探讨、研究了各种因果判断方法,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对厂方报告ADR时的一种要求。这一倾向曾使人们以为应用这些方法能测定具体病人或个 例报告的因果关系,能解决不确定性问题。现在已逐渐认识到这是一种偏向,但“因果”方 法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们可以告诉初报者如何考虑这是一起ADR,该收集哪些资料,该从 哪些方面描述。 为了更准确、更有质量地报告ADR,系统地了解药物不良反应判断的思路十分必要。而为 了高屋建瓴,从战略角度全面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作用与地位,探讨药物警戒中的信号问题就十分必需。 1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归因判断 1.1 因果性质的标准——ADR判断时的考虑因素 ①与现有资料要有一致性(或生物学合理性) 即从已有的文献资料中其他类型信息的观点看因果联系的合理性。其他类型信息是指其他人体研究的数据,其他有关问题研究的数据,动物实验的数据以及科学的病理生理学理论。 如果某项发现能为已有的资料和理论所解释,一般就会更令人信服。 ②以往的经验,即是否已有该药反应的报道、评述等——联系的一贯性

常用化疗药物及副作用

常用化疗药物主要副作用 各种化疗药物均对生长活跃的组织有毒性作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及消化道反应,下表仅指其需要特别注意的副作用 1、丝裂霉素MMC;?骨髓抑制:4-6周最明显 2、博莱霉素BLM;?毒副作用:肺毒性:肺炎样症状、肺纤维化, 皮肤反应:指趾关节皮肤肥厚,色素沉着。 发热:38度左右,可自行消退。 3、新一代铂类,包括:奥沙利铂、络铂、奈达铂 高发生率不良反应有:周围神经毒性、骨髓抑制、腹泻 经对症处理、减量、停药,基本可控制

4、长春瑞宾NVB:从外周静脉给药时,刺激大,静脉炎发生率高,切勿外渗。 周围神经毒性:腱反射消失、指、趾麻木、四肢疼痛、肌肉震颤。 骨髓抑制: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但无剂量累积毒性。 5、依立替康: 1)急性反应: 乙酰胆碱综合征,表现为多汗、多泪、唾液分泌增多、视物模糊、痉挛性腹痛、“早期”腹泻; 在用药24小时内出现,多可自行缓解,严重者给阿托品治疗; 恶心呕吐常见。 2)亚急性反应: 延迟性腹泻,剂量限制毒性,用药24小时后出现,水样便,可带血,发生率80%~90%,严重者占39%; 大剂量易蒙停有效; 骨髓抑制明显,亦为剂量限制毒性。 6、托泊替康:骨髓抑制明显;4度血小板降低发生率达26%,中位持续时间为5天,血小板降低至最低中位发生时间为15天。 7、草酸铂L-OHP: 外周神经毒性:感觉迟钝、异常,遇冷加重,偶见可逆性急性咽喉感觉异常。 与依立替康合用可发生胆碱能综合征(腹痛、唾液分泌过多等)危险,阿托品可以预防。 护理措施:------四禁 ?禁止用N.S稀释 ?禁止用冰水漱口和冷食 ?禁止与碱性药物或溶液配伍输注 ?制备药液及输注时避免接触铝制品、避开离子 8、掌握化疗药物的正确溶酶,保证药物有效性 用N.S稀释的药物:氮芥、CTX、VDS、BLM、喜树碱、VP-16、DDP 用G.S稀释的药物:MTX、CBP、草酸铂、秋水酰碱、THP、光辉霉素、抗癌锑等。 需要避光的常用药物:DTIC MMC 放线菌素D、光辉霉素、秋水仙碱、喜树碱、长春碱类 需冷藏的常用药物:在2-8度以下冰箱内保存:CCNU、ME-CCNU、长春花碱(VLB)、VDS、NVB、紫杉醇、泰索帝、DTIC 低温保存:去甲氧柔红霉素、门冬酰胺酶

常见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化疗药物的副作用 一、氟尿嘧啶(5-FU) 注意粘膜反应的观察和处理。出现口腔炎应做口腔护理。腹泻每日5次以上或出现血 性腹泻者通知医生,必要时停药。 与甲氨蝶林呤合用,应先用甲氨蝶呤4~6小时后,再给予本药,否则药效降低。 与亚叶酸合用,应先用亚叶酸后再给予本药,可增加本药疗效。 别嘌呤醇可减轻本药的骨髓抑制作用。 应避免日晒,色素沉着停药后多可恢复。 持续滴注时,建议使用深静脉置管。 二、吉西他滨(泽菲、健泽) 静脉滴注30分钟,最长不超过60分钟(滴注药物时间的延长增大药物的毒性)。 本药是一种辐射增敏剂,与放疗同时应用可产生严重毒性。 注意过敏、血小板降低、尿液的观察和处理。 配制本药每0.2g 至少加入5ml 生理盐水(粉剂只能使用生理盐水溶解)。配制好的溶液贮存在室温下,不得冷藏,在24小时内使用 三、环磷酰胺 用药时需适量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确保尿量,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大剂量使用时应水化利尿。 药物加热小于60摄氏度,待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 本药注射剂稀释后不稳定,应于2~3小时内使用。 本药片剂口服宜采用空腹服用,或进食时服用 四、异环磷酰胺(和乐生、匹服平) 为防止或减轻泌尿系统毒性反应,预防出血性膀胱炎,宜补充适量液体,并使尿路保护剂(美斯钠),美斯钠一日3次静脉注射(IFO用药当时,4小时后,8小时后)。 尽可能减少与镇静药、镇痛药、抗组胺药及麻醉药同用,减少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注意骨髓抑制的观察及处理。 本品可能加重放疗所致的皮肤反应。 五、达卡巴嗪(氮烯咪胺) 局部刺激性较大,注射时要避免漏出血管外。 稀释后立即避光且在30分钟至1小时内输完。 与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有配伍禁忌。 六、顺铂 恶心、呕吐的副作用很强烈,恩丹西酮等5-HT3受体拮抗剂的使用可以改善症状。 为了减轻肾脏损害可在用药前后大量补液(必须在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6小时

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规范

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填写录入规范 (试行) 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报表填写录入,提高报表质量,加快上报效率,提取有效预警信号,综合我院日常报表填写录入存在的问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填报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基本要求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规定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此为上报监测中心时限) 4.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填写应准确、完整。新的药品不良反应要认真核对说明书。 5.所有的不良反应要核对是否有并用药品。 6.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规范填写,如有并用药品,则应包含并用药品使用情况。 7.药品信息项下的怀疑和并用药品的药品通用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批号应真实、完整、准确。生产批号应认真核对,必要时进行核实。有并用药品的,药品信息项不能缺少并用药品信息。 8.审核员在收到报告表之后,要对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核,如发现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不良反应表现类似、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和地点比较集中、药品名称和批号相同等聚集性特点的报告,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核实,报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由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报告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章一般信息 9.报告类别:新的□严重□一般□ 分一般的、严重的、新的一般、新的严重四类。 (1)一般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的不良反应; (2)严重的:是指药品说明书中载明且符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5条标准之一的;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及防治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及防治 抗肿瘤药物的毒性反应可分为近期毒性反应和远期毒性反应两大类。近期毒性反应一般指发生于给药后4周内所出现的毒性反应,又可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两大类。 一、局部反应 抗肿瘤药物的局部反应主要为抗肿瘤药物局部渗漏引起的组织反应或坏死及栓塞性静脉炎,与一部分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性有关。 一旦疑有外渗发生,应采取:1、停止输液2、限动肢体3、回抽外渗药物4、拔针5、外渗部位避免施压6、有指针时按不同药物,局部使用解毒剂7、按不同药物局部冷敷或热敷8、抬高肢体9、报告和记录10、局部用中药或硫酸镁。 静脉炎的处理防胜于治,药物应稀释到一定浓度,滴注时调节好滴速,选择深静脉或中央静脉置管均有意义。使用PICC对防止药物外渗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二、全身反应 1.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两种。局部反应表现为沿 静脉出现的风团、荨麻疹或红斑,常见于多柔比星和表柔比星,如静脉 使用氢化可的松或生理盐水后仍可继续用药,但速度宜慢。 在用药开始后15分钟内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应视为全身过敏反应,可表现为颜面潮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需立即停止输液并作相应处理。 2.发热如以低剂量做试验,严密观察体温、血压、及时补液,使用退 热剂及激素,可避免严重后果。 3.造血系统反应由于半寿期的不同,最初常表现为白细胞特别是粒细 胞的减少,其次是血小板的减少,严重时血红蛋白也降低。仅有少数药物没有或少有骨髓抑制。 抗肿瘤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患者个体骨髓储备能力关系密切。用药前有肝病、脾亢、接受过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或过去曾行放/化疗者更易引起明显的骨髓抑制。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对于停药后2-3周恢复。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会引起中度静脉炎﹥600mOSM/L则必定引起静脉炎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静脉炎的有关因素 2.1.1.1药物的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的PH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的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

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等机构均对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有多种表述,根据其与药物药理作用有无关系分为A型和B型。A型是指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可以被预测,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常见的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B型是指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难以预测,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对于两类不良反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药物的使用剂量,而后者一般停药,不再使用。 根据毒副反应与药物的因果相关性,可将评价标准被分为5级,包括“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无法判定”,该评价标准可应用于指导医生对于毒副反应的判断,综合评估肿瘤的病情。抗肿瘤药物的安全性评价除了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外,还包括体力状态评分、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内容。 目前,主要有两套系统评估抗肿瘤药物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即WHO常见毒性分级标准和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 目前临床上常使用CTCAE(该评估系统现已更新到4.0 版)进行不良反应分级,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更是以使用CTCAE分级标准来描述药物的安全性。该系统采用国际医学用语词典(medDRA)标准的描述性术语对抗肿瘤药物治疗过程中任何不利或非预期的症

状、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和疾病进行等级(严重程度)划分,包括1~5级,应用于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记录和描述。使用该系统不仅可以定性定量地记录药物的毒副反应,更因其标准化的描述使不同的肿瘤治疗中心在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描述、记录和交流方面有了统一的语言,利于抗肿瘤药物的应用和研发。 在临床实践中,也有因药物毒副反应的特殊性而制定专门的分级标准应用于记录交流,如奥沙利铂神经毒性的Levi分级标准。临床肿瘤工作者熟练掌握抗肿瘤药物毒副反应的评价体系,有助于全面评价药物的应用疗效和安全性以及顺畅地进行沟通交流。

药物毒副作用

药物的毒副作用有哪些 副作用 就是药物在常用量时所发生的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像麻黄碱在止喘的同时,能兴奋中枢神经,引起失眠。止喘是它的治疗作用,失眠则是它的副作用。阿托品在缓解胃肠道平滑肌痉挛的同时,能引起口干、视觉模糊,解痉是它的治疗作用,口干、视觉模糊则 为它的副作用。 毒性反应 就是用药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所发生的不良反应翳学教育网整理。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能引起耳蜗前庭器官损害,导致平衡失调、听觉减退或丧失;注射抗癌药物环磷酰胺等能造成肝损害,形成药物性肝炎;服用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服用磺胺类药物能引起皮炎皮疹、皮肤瘙痒、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这些都属毒性反应。 过敏反应 由于受抗原或半抗原物质的刺激,引起机体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所发生的不正常免疫反应。如青霉素过敏引起休克,其他生物制品引起不同的过敏反应等,其中以迟发性过敏反应危险性最大,也最容易被人疏忽而造成危害。 继发性反应 这是由于使用药物治疗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像长期使用广谱抗菌素,使肠道内的敏感细菌被抑制生长,引起不敏感的细菌大量繁殖,导致葡萄球菌肠炎或念珠菌病。这些就是由 于用药后引起的继发性反应。 耐受性 就是指有些人对某些药物的敏感性特别低,不但用一般治疗量不易出现反应,就是用 中毒剂量也不至出现毒性症状。 成瘾性 就是指病人对一些药物长期应用所产生的依赖性。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在停用后病人可以出现一系列精神的和全身的戒断症状;巴比妥类、安定类等药物均有成瘾性。 致畸作用 主要指孕妇在怀孕期间,因用药不当而造成胎儿畸形、四肢短小等不良反应。尤其是胎儿发育的前3个月,细胞有丝分裂处于活跃阶段,胚胎发生迅速变化,各器官、系统都在进行分化,最易受药物的影响而产生致畸作用。这就是一些药物特别注明孕妇慎用的原因之 一。 致癌作用 这里指的是用药后,由于药物或药物代谢产物而诱发机体致癌。像多环芳烃类物质和 亚硝胺类都是极强的致癌物质。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与处理规范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 化疗药物的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 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 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 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 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 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 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 2.1 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 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 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如阿 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 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如环磷 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 2. 局部毒性反应 2.1 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 PH 值的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 4.5 或高于9.0 引起静脉内膜损伤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 2.1.1 2.1.1.1 药物的刺激性 2.1.1.2 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 2.1.1.3 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 药物的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 调整药物浓度 2.1.2.2 对血管的选择 2.1.2.3 温度调整 2.1.2.4 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 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 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 、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 药物外渗 2.2.1 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 2.2.1.1 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 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 注射技术 2.2.1.4 外界因素 2.2.1.5 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 放射线影响 2.2.2 药物渗漏后的处理 2.2.2.1 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 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 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 局部封闭 2.2.2.3 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 消化道毒性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1、化疗药物得特点: 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得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对增殖旺盛得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与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得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 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得反应,如恶心、呕吐等; 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 等; 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 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 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得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 1、 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 得药物。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得药物。如 阿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得药物。如环 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2、局部毒性反应 2、1静脉炎 静脉炎分级

药物PH 值与渗透压对静脉得影响 PH 值得影响:正常7、35-7、45 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 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 文献表明﹥ 450mOSM/L 会引起中度静脉炎 ﹥600mOSM/L 则必定引起静脉炎 部分常用药物得渗透压 2、1、1静脉炎得有关因素 2、1、1、1药物得刺激性 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得损伤 2、 1、1、3血管得粗细及血流速度 2、1、1、4药物得PH 值 2、1、2 静脉炎防治措施

2、1、2、1调整药物浓度 2、1、2、2对血管得选择 2、1、2、3温度调整 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她血管刺激性药物 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 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 2、2、1与药物渗漏发生得有关因素 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 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 2、2、1、3注射技术 2、2、1、4外界因素 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 2、2、2药物渗漏后得处理 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 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 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 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 3、消化道毒性 3、1恶心、呕吐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新的、严重不良反应判定技术标准 为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新的、严重的分类分级判定技术标准,确保药品不良反应分类分级判定工作的有依据的进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一、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1、定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2、判定标准:①该厂家产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②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 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一)定义: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二)判定标准:①有上述6情况之一的;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是指临床实际需要;③部分常见的不良反应分级标准,请参考各类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和附件。 1、过敏性休克判定评价标准 (1)过敏性休克定义 是外界某种抗原和体内产生的相应抗体互相作用引起的一种严重的全身性立即反应,导致急性微循环功能障碍及多脏器损伤,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2)过敏性休克临床表现 1)皮肤粘膜表现: 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瘙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 胸闷、气短、喘鸣、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 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 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严重者意识障碍、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等。 5)消化系统表现: 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3)过敏性休克判定标准 1)血压下降为必需指标,再伴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表现的1-2个指标即可判定; 2)报告情况符合血压诊断标准,同时临床过程描述中有抗过敏治疗经历,如“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好转的,不良反应名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判定标准

关于发布《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 的通知 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业经2010年度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工作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标准可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的技术参考,请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过敏性休克药品不良反应判定评价标准 过敏性休克是外界某些抗原性物质进入机体后,主要通过免疫机制在短时间内发生的强烈全身变态反应综合征,由于抗体与抗原结合使机体释放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组胺、缓激肽、5-羟色胺和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导致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和通透性增加,心排血量急剧下降,血压下降达休克水平。过敏性休克的表现与程度,依机体免疫反应强度、用药途径等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别。通常突然发生且很剧烈,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 一、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特点 1、皮肤粘膜表现:往往是过敏性休克最早且最常出现的征兆,包括有一过性皮肤潮红、周围皮痒、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继之出现各种皮疹,重者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还可出现鼻、眼、咽喉粘膜充血、水肿等。 2、呼吸系统表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3、心血管系统表现常可见血压迅速下降,收缩压降至90mmHg以下或比基础血压降低20%或脉压差小于20mmHg。病人还出现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然后发展为四肢厥冷、发绀、脉搏细弱、心动过速及晕厥等。 4、神经系统表现: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抽搐、昏迷等。 5、消化系统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胀、腹泻,严重的可出现血性腹泻。

抗癌药物的主要毒副反应

抗癌药物的主要毒副反应 目前用于临床的多数抗癌药物无选择性。它们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对增殖旺盛的上皮细胞,如骨髓细胞,消化道粘膜上皮细胞,生殖细胞等均有严重损伤,对机体重要器官,如心、肝、肺、肾、神经系统等也有一定毒性作用。抗癌药物在出现疗效的同时,常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反应,因此熟悉各种抗癌药物的毒副反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预防和减轻其毒性反应极为重要。 一、局部反应: (一)静脉炎:是抗癌药物对血管的直接刺激而引起的无菌性炎症反应,常分为红热型、栓塞型和坏死型三种。当静脉注入或输入对血管内膜刺激性大的抗癌药时, 出现发热、肿胀、疼痛,可沿静脉走向呈条索状变硬,色素沉着、疼痛、血流 受阻,严重者可出现局部剧痛,皮肤发黑坏死,重者深达肌层。红热型较栓塞 型较常见,而坏死型少见(伴有血栓形成)。 1、常见药物:NVB、HN 2、MMC、VLB、VDS、VM-26、ADM、VCR、EPI、DNR、 MTH、5-Fu等. 2、护理: ①正确选择血管:严格按血管选择原则进行操作,应予外周静脉条件好的血管进 行,长期化疗者应制定血管使用计划;下肢静脉易于栓塞,除上腔静脉压迫外不宜 使用;乳腺癌术后患侧禁用。 ②掌握好药物浓度:刺激性较强的抗癌药物稀释药液浓度不宜过高,最好采用中 心静脉输入;两种抗癌药物之间使用等渗液体100-250ml彻底冲洗血管。 (二)局部组织坏死:许多抗癌药物在静脉给药过程中可因各种原因渗漏到注射部位周围的皮下组织,引起局部严重的毒性反应。表现为局部渗出区域的皮肤红斑、 肿胀、疼痛(烧灼样),严重者皮肤及皮下组织坏死,形成经久不愈的溃疡,如 侵及肌腱及关节,需手术切除甚至截肢。 1、常见药物:NVB、VLB、VCR、VDS、MMC、HN 2、ADM、EP2. 2、护理: ①应选择前臂大血管进行给药,切忌在靠近肌腱、韧带、关节处静脉注药, 一旦出现药物漏出血管外或病人出现局部疼痛或烧灼感等可疑渗漏症状 时,均应立即按以下原则处理: A:立即停止药物注射,保留注射针头于血管内; B:尽量回抽残留的药物(回抽的血及液量以3-5ml为宜); C:注入相应的解毒剂后拔针; D:局部用相应解毒剂行环行封闭; E:局部冷敷或冰敷; F:抬高患肢; G:报告医生并详细作好记录。 ②选择外周静脉有困难时,可行中心静脉置管给药。 二、胃肠道反应: (一)恶心、呕吐:由于多数抗癌药对增殖旺盛的胃肠道上皮细胞有抑制作用,引起胃肠道反应,病人可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食欲减退、黏膜炎、便秘及 腹泻、腹痛等症状。另外,抗癌药还可作用于延脑呕吐中枢,反射性引起恶心 呕吐。而恶心、呕吐是胃肠道反应最常见的症状,一般出现反应时间与药物进

化疗的副作用 最严重化疗反应

化疗的副作用最严重化疗反应 化疗在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会将正常细胞杀死,还能导致胃肠功能紊乱、骨髓抑制等副作用,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生存质量。 骨髓抑制 是指骨髓中的血细胞前体的活性下降。无法正常分裂,使得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白细胞,粒细胞以及血小板等等都低于正常的范围,西医的方法就是输入单成分以暂时的提高指数,比如升白针等等。 消化道反应 消化道的症状如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等都是蛮常见的,有的甚至会持续1周以上,注意饮食,鼓励患者多食高营养、易消化饮食,少量多餐,禁油腻及刺激性食物,腹泻时注意补充水分。进食少者可通过静脉补营养。 神经系统的毒害 与总量有关,大剂量及反复用药时明显,损伤耳柯替口器的毛细胞,引起高频失听,在一些患者表现的头昏、耳鸣、耳聋、高频听力丧失;少数人表现为球后神经炎、感觉异常,味觉丧失。注意水化,同时也可以加甘露醇利尿。用药期间尚应多饮水,备用肾上腺素、皮质激素、抗组织胺药,以便急救使用。 嘱患者不可用冰水漱口和进冷食,因低温可致咽喉痉挛,治疗中一般不得使用类固醇药物(用于止吐及抗过敏的除外)。为了减轻神经毒性,常规服用维生素B1、B6和硒麦芽等。患者化疗时有用顺铂则治疗期间不得参加其他正在临床研究的抗癌药。 肝肾损伤 肝损伤的膳食调理和预防:化疗药物有时可引起肾损伤,出现转氨酶升高。此时应多吃苦瓜、绿豆芽、茶、香菇、木耳、猴头蘑等菌类食品,多吃富含维生素的水果,如猕猴桃、蜜桃、苹果、葡萄等,多喝绿茶、乌龙茶、蜂蜜水。如肝功损伤严重,可以用五味子 20 克,枸杞子 20 克炖鲫鱼汤。在化疗时亦可服用硒麦芽,可以有效减少化疗的副作用引起的肝损伤,预防胜于调理。 临床上在使用顺铂等药物时会引起肾损伤,要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碱性食品)。一旦出现肾功损伤要限制蛋白质摄入,合并水肿要少吃盐,多吃动物肾脏、乌鱼、菠菜和红

化疗不良反应分度

化疗是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骨髓抑制是其主要的副作用。骨髓抑制不仅延缓化疗的 进行而影响治疗效果,而且可能导致并发症而危及患者生命。一些恶性肿瘤患者或许不会很快死于疾病本身,却可能由于骨髓抑制致命。因此,及时发现骨髓抑制并给予相应处理是化疗的重要环节。 一、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 目前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采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抗癌药物急性及亚急性毒性反应分度标准(表1)。以前对红系抑制的关注较少,原因在于贫血的处理相对简单而且见效迅速,输血或输入浓缩红细胞均可。但实际上贫血不仅使患者的组织乏氧导致一般状况差,而且还可能降低放疗或化疗的效果。对粒系抑制而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比白细胞总数更为重要。注意两个关键节点:一是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低于1×109/L,二是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 。它们分别是3度粒细胞减少和3度血小板减少的临界点,是容易出现并发症的信号,也是需要给予干预的指征。 1 2 3 4 血红蛋白(g/L) ≥110 109-95 94-80 79-65 <65 白细胞(109/L) ≥4.0 3.9-3.0 2.9-2.0 1.9-1.0 <1.0 粒细胞(109/L) ≥2.0 1.9-1.5 1.4-1.0 0.9-0.5 <0.5 血小板(109/L) ≥100 99-75

74-50 49-25 <25 一般认为,粒细胞的减少通常开始于化疗停药后一周,至停药10-14日达到最低点,在低水平维持2~3天后缓慢回升,至第21~28天恢复正常,呈U型。血小板降低比粒细胞降低出现稍晚,也在两周左右下降到最低值,其下降迅速,在谷底停留时间较短即迅速回升,呈V 型。红细胞下降出现的时间更晚。 化疗后骨髓抑制的规律具有以下意义:(1)它限定化疗疗程的间隔时间。理论上,化疗应该在最短时间内施以最强剂量,以迅速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但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恢复需要时间,故很多化疗是3~4周进行一次;(2)涉及对2度骨髓抑制的处理。对于3度和4度骨髓抑制必须给予干预已经成为共识,但对于2度骨髓抑制,何时必须干预,何时可以短暂观察则较为困惑。利用上述规律,有助于决策(后述);(3)有助于及早发现骨髓抑制。根据化疗后骨髓抑制的规律后,能及早发现这一问题并行相应处理。化疗后每两天检查一次血常规即可达到这一目的。 二、骨髓抑制作用突出的常用化疗药物、病理生理及一般处理原则 化疗药物针对的是生长活跃的细胞。除恶性肿瘤细胞外,骨髓造血干细胞、消化道粘膜、皮肤及其附属器、子宫内膜和卵巢等器官或组织的细胞更新亦较快,这是化疗药物导致相应不良反应的组织学基础。可以认为,几乎所有化疗药物都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差别仅在于程度而已。在常用化疗药物中,烷化剂(环磷酰胺、氮芥等)和鬼臼毒素(VP16)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在铂类药物中,卡铂的肾脏毒性小于顺铂,但其骨髓抑制的作用强于后者。紫杉醇类药物的主要副作用是过敏反应和周围神经炎,骨髓抑制作用尚不及烷化剂,但多烯紫杉醇(泰索蒂)的骨髓抑制作用较强。拓泊替康的骨髓抑制作用很强,曾与卡铂联合用于大剂量化疗加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时骨髓动员前的抑制药物。下列“顺口溜”或许有助记忆:顺铂稍弱卡铂强,鬼臼毒素不谦让,紫杉不若烷剂狠,托泊替康堪称王。 三、化疗后贫血的处理 关于输入浓缩红细胞[4]:输入浓缩红细胞的优点是能迅速提高贫血患者的携氧能力,缺点是存在输血相关的风险。当血红蛋白达到70~80g/L时,绝大多数患者的携氧能力正常。对于化疗患者,如果有明显乏力、气短、心动过速等,有输血指征。如果患者血红蛋白为70g/L,每单位浓缩红细胞可增加10g/L的血红蛋白。 关于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促红素,EPO)的应用:EPO是由肝脏和肾脏合成的激素,能调节红细胞的生成。很多化疗药物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肾功能(尤其是铂类药物),从而引起促红素分泌减少。因此,促红素尤其适用肾功能有损害的患者,或对输血相关风险顾虑过多的患者。用法为促红素150u/kg 皮下注射,每周三次。使用的同时应该补充铁剂和维生素B12 、叶酸等。当血红蛋白高于80g/L或红细胞压积大于40%后应停药。副作用少见。四、化疗后感染的预防及粒细胞减少的处理 关于抗生素的使用:(1)何时用?一般认为,对于粒细胞减少伴有发热的患者,均使用抗生素;对于4度骨髓抑制的患者,无论有无发热,均必须预防性使用抗生素。(2)用什么?理论上抗生素的使用应该以药敏为依据,但实际工作中很难实现,故多为经验性用药。通常用广谱抗生素,特别是需要涵盖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如三代或四代头孢菌素。(3)何时停?如果患者有发热,应在发热消退至少48小时后停;如果患者为4度粒细胞减少但无发热,待粒细胞上升至正常后可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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