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职称要求

职称要求

2016年温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务资格

量化评价办法

2016年04月27日 16:23:57 来源:温州市住建委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技术水平的标志,是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据。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价机制,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使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成为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人才,根据温职改办【2016】21号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

一、量化评价要素构成及分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由基本条件、理论考试、业绩评估和答辩等四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条件10分,理论考试30分,业绩评估40分,答辩20分。

获县级人民政府以上荣誉称号、取得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作为附加分另行计分。

二、量化评价要素细化及要求

1.基本条件(10分)

基本条件包括申报对象的学历、资历。

(1)学历(7分)

学历均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专业不对口学历按半计分;按学历破格申报的不计分。以学历最高分计分。

(2)资历(3分)

资历按3分计分。任职年限按晋升级别最低年限(晋升晋升中级满4年;转评、兼评对象任现职满1年)起计分,达到规定年限计1分,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按任职年限破格晋升的不计分。

2.理论考试(30分)

理论考试主要考察申报对象的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国内外行业发展状况趋势以及应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实考成绩折合计分。同时,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实行双控,对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业绩评估和现场答辩。

3.业绩评估(指任现职以来的业绩40分)

业绩评估主要包括:工作实绩、专业论文和成果等要素。申报对象申报的业绩须经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由3-5位同行专家根据下列标准分别评估,各自量分,然后取平均分。

(1)工作实绩评估(27分)

工作实绩评估是指申报对象任现职期间完成的工作实绩质量和数量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量分,四等直接淘汰。

等级

工作业绩

一等二等三等四等

工作数量与效率按时按质完成难

度大、责任重的任

务,效率高。主持:

14-12

参与:11-9

按时按质完成所承担的任

务,工作量大,效率较高。

主持:11-9

参与:8-6

完成的任务数量相当

于平均的水平,质量和

效率一般。

主持:8-6

参与:5-3

完成的任务数

量低于平均水

平,效率较低或

质量较差。

主持:5-0 参

与:2-0

成就效益和贡献获鲁班奖等国家

建设系统奖励。

主持:13-11

参与:10-8

获钱江杯、省标化工地、

国家级工法等建设系统奖

励;勘察、设计获“省

优”;装饰、幕墙等获“国

优”。

主持:10-8

参与:7-5

获瓯江杯、市标化工

地、省级工法等建设系

统奖励。勘察、设计获

“市优”;装饰、幕墙

等获“省优”。主持:

7-5

参与:4-3

工作业绩一般,

成绩不明显。

主持:4-0

参与:2-0

注1.要求有效的佐证材料2.同一工程以最高荣誉加分(2)专业论文评估(8分)

专业论文评估是根据申报对象所提供论文的质量,发表刊物的类别、层级和论文完成方式以及作者排名进行评估量分。发表的论文按刊物的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未发表的论文,根据质量视情给予量分。

排名级别 1 2 3 4及以后说明

国家级 5 4 3 2

国家级包括国家

专利获得者。

省级 4 3 2

市级 3 2 1

县级 2 1 0

4、答辩(20分)

答辩主要考察申报对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创新意识以及提供业绩的真实性。专业答辩组由3-5位同行专家组成,结合申报对象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针对从事的专业、业绩和撰写的论文进行答辩,然后根据下列评分标准各自量分,取平均分。五等直接淘汰。

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

20≥R≥1717>R≥1313>R≥99>R≥5R<5分

5、附加分

(1)荣誉

申报对象因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人民政府以上荣誉称号,如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嘉奖立功等,可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县(市、区)级的加1分,获市(厅)级的加3分,省(部)级的加7分,国家级的加12分。同类型荣誉称号以最高荣誉计分,不重复计分。获集体奖项的个人按奖项等次的50%计分。获群众团体或行业协会(学会)授予的荣誉不予计分。

(2)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取得相应级别全国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加2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的,每取得1个模块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三、资格确定

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淘汰率不低于参评总人数的25%。

四、本办法由温州市住建委职改办负责解释。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2016年04月07日 16:47:29 来源:温州市住建委

一、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及要求

1、评审材料清单1份,贴在资料袋的封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双面打印)2份;

3、《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3份,须公示7天后,若无异议,签上意见,盖好公章;

4、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4张,2张贴在评审表,2张背面写上姓名,装入小信封;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6、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表)、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温州地区以外取得资格证书须按照温州市职改办《关于社会流动专技人员认定办法》办理;转评、兼评须提供工作变动证明)、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7、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须单位确认并签署“情况属实”,并由检验人签名单位盖章);

8、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须单位确认并签署“此总结系**本人所写”,由检验人签名单位盖章);

9、任期考核材料1套(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三年必须都是称职以上,事业单位必须提供单位年度考核表,企业可以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10、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发表的论文,须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未发表须须单位确认并签署“此总结系**本人所写”,由检验人签名单位盖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须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1、继续教育满128学时的证明(正常晋升任职期间累计达到128学时;兼、转评任职期间需参加继续)。

12、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满一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社会流动专技人员须提供单位满1年劳动合同,若在申报单位工作没满1年的,2个单位可以连接,但是提供的聘书、业绩和劳动合同等必须相符;

13、花名册(电子格式,一个单位填写一份,不需打印,必须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在报送资料前一日发送email至wzjsjzy@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2098689.html,,各县(市、区)由当地住建局统一发送)。

二、材料装订要求

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不装订,其他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附在第一页,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装入小信封。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是制作资格证书的依据,必须按规定准确无误填写。

1、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与单位图章一致;

2、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3、花名册上“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1109”;

4、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最高学历按照以下要求规范选择性填写:“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毕业时间和学校及专业要与提供毕业证书一致;

5、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

6、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7、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填“优职(优秀)”、“合格(称职)”,至少有近三年考核资料;结果应与考核登记表一致;

8、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或省级合格。

四、审核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装订成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市直单位由温州市住建委职改办核对原件,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协会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对象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尤其是综合表、评审表和花名册中的“现从事专业”应完全一致(申报专业),否则拒收。

(本文来源:温州市住建委)

具备规定学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须知

2016年04月07日 16:47:42 来源:温州市住建委

任职资格评审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和温州市职称改革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16年度各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6)2号文件申报必备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大专证书班毕业(专业要求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如专业不对口,则前学历一定要对口),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满4年或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工作发生变动满1年以上者,可以兼、转评;

(2)继续教育:达到周期内要求的学时数请参见:温建政〔2008〕135号文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需登录

http://220.191.204.190:81/EnterprisePortal/Logon/MainLogon.aspx打印,单位盖章);

(3)论文:数量要求2篇。

(4)年度考核: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5)从今年起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事业编制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6)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破学历或资历,破资历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具体

请参见: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风景园林

市政道路(桥梁)建筑结构燃气建筑工程管理

(含景观设计)

建筑电气

建筑设计

工程勘察(测量)白蚁防治建筑

(含建筑智能化)

建筑施工给排水城乡规划岩土工程暖通工程造价建筑装饰

必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晋升(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3份;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提供满1年社保证明1份,流动专技人员另须提供单位满1年劳动合同;

(5)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6)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1份;

(7)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论文的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12)最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表1套;

(13)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

(14)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4张。

补充资料(量化办法给予加分)

(1)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论文发表的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

(4)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装订成第二册)。

评审最新通知请随时关注温州住建委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52098689.html,职称工作栏,并保持手机畅通。

申报时间:5月3日-5月13日

申报地址:市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926室联系电话:89987082、89987092

收费标准:260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