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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防类别”与“抗震等级”的区别

“设防类别”与“抗震等级”的区别

“设防类别”与“抗震等级”的区别 经常听到建筑结构是丙类设防,以及框架或者剪力墙结构的抗震等级为二类、三类等,一直将“类”和“等级”这两个概念混淆。

一、设防类别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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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二、抗震等级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的确定见下图。

三、设防类别与抗震等级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设防类别实际上就是表明了建筑结构的重要性,也就是发生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而结构的抗震等级的一个确定标准是“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也就是设防类别。可以说设防类别这一概念体现在了抗震等级中,抗震等级是结构计算(如PKPM 计算)中需要控制的参数。

抗震等级划分

抗震等级划分 抗震等级划分 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 -> 结构设计知识库 -> 设计规范 资料来源:筑龙结构设计网点击:1996 抗震等级是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抗震设计计算和确定构造措施的标准。为了使抗震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和各种不同情况,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要求,在计算和构造上区别对待。显然,地震作用越大,或房屋高度越大,抗震要求应越高;对于不同的结构体系,应有不同的抗震要求。此外,同一结构中的不同部位以及同一种结构形式在不同结构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抗震要求也应有所区别。例如,在框架结构中,框架是主要抗侧力构件,而在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中,框架是次要抗侧力构件(抗震墙是主要抗侧力构件),因此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应比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中的框架抗震要求高。又如,在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框支层由于刚度和强度的削弱,往往成为塑性变形集中的薄弱楼层,因此其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要求就应高于一般抗震墙的抗震要求。为此,我国抗震规范和高层规程综合考虑建筑抗震重要性类别、地震作用(包括区分设防烈度和场地类别)、结构类型(包括区分主、次抗侧力构件)和房屋高度等因素,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划分了不同的抗震等级。抗震等级的高低,体现了对抗震性能要求的严格程度。不同的抗震等级有不同的抗震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从四级到一级,抗震要求依次提高;高层规程中 还规定了抗震等级更高的特一级。 对甲、乙、丁类建筑,则应在对各自设防标准(设防烈度)进行调整后,再查表确定抗震等级。注意,当本地区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 效的抗震措施。 表1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注: 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框架-核心筒结构指周边稀柱框架与核心筒组成的结构; 3.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指首层或底部两层为框支层的结构,不包括仅个别框支墙的情况; 4.表中框架,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作者:不详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95) 1.总则 1.0.1 为使建筑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等级,以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减轻地震灾害,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1.0.3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做专门规定。 1.0.4 各行业、各部门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行业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等级标准的原则要求和规定。 2.术语 2.0.1 抗震设防等级划分抗震设计中,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筑所作的设防等级分类。 2.0.2 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本身破坏的损失,以及其停产所受的损失。 2.0.3 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救灾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主要指建筑破坏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生产条件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2.0.5 动力系统建筑指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系统的建筑。 3.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划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3.0.1.5 建筑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考虑进行局部的等级划分。3.0.1.6 在不同行业之间的相同建筑,由于所处地位及受地震破坏时产生后果及影响的不同,其抗震设防等级可以不同。 3.0.2 建筑应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3.0.2.2 乙类建筑,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及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3.0.2.3 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筑; 3.0.2.4 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上述各类建筑,且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一般指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建筑。 3.0.3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甲类抗震建筑,应提高设防烈度一度设计(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作者:————————————————————————————————日期: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 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 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框架的抗震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的要求 表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房屋 二级严重一般的房屋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房屋 注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

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抗震等级划分

抗震等级划分 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 结构设计知识库-> 设计规范 资料来源:筑龙结构设计网点击:1996 抗震等级是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抗震设计计算和确定构造措施的标准。为了使抗震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和各种不同情况,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要求,在计算和构造上区别对待。显然,地震作用越大,或房屋高度越大,抗震要求应越高;对于不同的结构体系,应有不同的抗震要求。此外,同一结构中的不同部位以及同一种结构形式在不同结构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抗震要求也应有所区别。例如,在框架结构中,框架是主要抗侧力构件,而在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中,框架是次要抗侧力构件(抗震墙是主要抗侧力构件),因此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应比框架一抗震墙结构中的框架抗震要求高。又如,在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中,框支层由于刚度和强度的削弱,往往成为塑性变形集中的薄弱楼层,因此其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要求就应高于一般抗震墙的抗震要求。为此,我国抗震规范和高层规程综合考虑建筑抗震重要性类别、地震作用(包括区分设防烈度和场地类别)、结构类型(包括区分主、次抗侧力构件)和房屋高度等因素,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划分了不同的抗震等级。抗震等级的高低,体现了对抗震性能要求的严格程度。不同的抗震等级有不同的抗震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从四级到一级,抗震要求依次提高;高层规程中 还规定了抗震等级更高的特一级。 对甲、乙、丁类建筑,则应在对各自设防标准(设防烈度)进行调整后,再查表确定抗震等级。注意,当本地区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 效的抗震措施。 表1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m)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物质大量泄露或其他严重的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他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抗震防灾建筑

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级特等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小城市的三级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最新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 204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和建设部(91)建标技字第3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4月19日 制定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城乡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和建设部(91)建标字第3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4月19日以建标[1995]204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抗震设计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北京小黄庄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 总则 1.0.1 为使建筑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类别,以减轻地震灾害,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 1.0.3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按有关部门的专门规定执行。 1.0.4 各行业、各部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行业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原则要求和规定。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类别划分 Earthquake protection category for buildings 建筑抗震设计中,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筑所作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quake 建筑物、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因停产、停业所减少的净产值。 2.0.3 间接经济损失 In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quake 建筑物、设备及设施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 Social effect due to earthquake 主要指建筑破坏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的降低,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33

xx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2008.7.30发布2008.7.30实施 1总则 1.0.1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术语 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 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框架的抗震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0.8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8 的要求 表1.0.8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房屋 二级严重一般的房屋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房屋 注1 对特殊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 地基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及按抗震要求设计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3.0.2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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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震动参数。?在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衡量一次地震所释放的能量大小,用震级;衡量一次地震对某地造成的破坏程度,用烈度。 建筑物的设防烈度,就是设计的建筑物抗震能力。 设置抗震等级 ?震级是表示地震本身强度或大小的一种度量指标,一次地震,震级只有一个;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种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相应这次地震,不同地区则有不同的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个给定的地区来说,每次发生地震的震级是不定的;但是抗震设防烈度是国家规定好的,这个就目前来说是固定不变的。? ?地震震级=2/3*震中烈度+1?抗震设防烈度=多遇地震下的烈度(众值烈度)+1.55 因此我们国家现在就是按照一个概率来估计该烈度被超过的概率(一般是定众值烈度),然后根据众值烈度来+1.55算设防烈度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3.1.1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2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淮》GB50 3.1.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甲类223的规定。? 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2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3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3.1.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11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抗震措施与作用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 3.0.3 条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本条提到的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规范中未明确指出所包含的内容,理解起来比较费劲。最近接触一个项目,乙类建筑(即重点设防类),框架结构,7度设防,结构高度小于24米。抗震等级到底是二级还是三级?或者说抗震等级是抗震措施还是地震作用? 首先,我们看看GB50011-2010是如何定义的: 2.1.4 地震作用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10 抗震措施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11 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 of seismic 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据此,我们可以这样划分: 与地震作用相关的内容: 抗震设防烈度、场地土类别、设计地震分组。 与抗震构造措施相关的内容: 钢筋锚固长度、构造柱的设置、填充墙的拉结、减震隔震等细部构造措施,包括抗震概念设计的内容如结构体系的布置、几何平立面的规则性判定等。 与抗震措施相关的内容: 内力调整系数、位移比、周期比、刚度比、剪重比、软弱层、薄弱层等的判定。 可见,抗震等级应是属于抗震措施范畴。

结构抗震等级的基础知识

在结构钢筋工程量计算中,根据国家建筑规范图集受拉钢筋抗震锚固长度?ae须参照钢筋种类与直径、砼强度等级与抗震等级取值。以下为抗震等级的定义介绍: 一、抗震等级是怎么样确定的? 1、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 2、地震烈度:是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地理、地质和历史资料,经科学勘查和验证,对我国主要城市和地区进行的抗震设防与地震分组的经验数值,是地域概念。抗震设防类别分为甲、乙、丁类建筑,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房屋抗震设防烈度一般为8度。 3、震级是表示地震强度所划分的等级,中国把地震划分为六级:小地震3级,有感地震3-4.5级,中强地震4.5-6级,强烈地震6-7级,大地震7-8级,大于8级的为巨大地震。 二、建筑结构抗震等级的一般规定 (1)多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措施是根据抗震等级确定的,抗震等级的确定与建筑物的类别相关,不同的建筑物类别在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的抗震烈度与建筑场地类别有关,也就是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烈度与抗震计算时的设防烈度不一定相同。 (2)建筑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见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也可见《建筑抗震设计手册》(1994年版)高层建筑没有丁类抗震设防。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台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丙类建筑: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I 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按建筑类别及场地调整后用于确定抗震等级烈度,按调整后的抗震等级烈度。 (3)抗震设计时,多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11确定。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一、基本规定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此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的重要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二、抗震防灾建筑 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级特等医院的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③大中城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县级以上抗震防灾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抗震防灾指挥系统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当一个建筑只在某个区段具有防灾指挥中心的功能时,可将该区段划分为乙类。 ④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承担研究、中试和存放剧毒的高危险传染病病毒任务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建筑或其区段,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甲类。县、县级市以上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除上一款规定者,其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甲类:科学试验建筑中,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的生物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的建筑。 乙类: ①体育建筑中,使用要求为特级、甲级且规模分级为特大型、大型的体育场和体育馆。 关于使用要求和规模的分级,特级指举办亚运会、奥运会级世界锦标赛的主场;甲级指举办

2019-2020年整理抗震等级和抗震类别汇编

一、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 二、抗震类别:是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来划分的,具体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由上述定义可见,前者是指在做抗震设计过程中,对抗震级别的一种划分和界定。而后者仅单纯以“建筑使用功能的重要性”为依据来对建筑物进行定性的 编辑本段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一般规定 抗震等级的确定 (1)多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措施是根据抗震等级确定的,抗震等级的确定与建筑物的类别相关,不同的建筑物类别在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的抗震烈度与建筑场地类别有关,也就是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烈度与抗震计算时的设防烈度不一定相同。 (2)建筑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见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也可见《建筑抗震设计手册》(1994年版)高层建筑没有丁类抗震设防。 抗震措施的要求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台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房屋建筑抗震等级与抗震设防烈度区分

建筑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地震震级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添加评论 分享 按投票排序按时间排序 11 个回答 494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 猪小宝,博士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Ice Phoenix、李白、jeyhoa等人赞同 谢邀。 每次地震发生,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问题。有时候,有些媒体也会在这里犯一些错误,被大家诟病为「不专业」。当然,这些东西也挺复杂的,媒体搞混了也正常。 一地震震级 地震震级是某次地震的属性,某个地震只会有一个震级。比如1995年阪神大地震是矩震级6.8,2008年汶川大地震是矩震级是7.9。 注意到,可能对于某次地震,不同媒体的报道有所不同,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不同的震级标准。由于历史原因,不同的专家学者发明过不同的震级标准,比如里氏震级、面波震级、体波震级等等。比如说,有些国内官方媒体采用的就是面波震级,所以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震级为面波震级8.0。目前大家认为比较合理的、应用较广泛的是矩震级。 震级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震级衡量的是地震的大小,或者严谨一点,地震所释放的能量的大小。 某次地震所释放的总能量是固定的,所以它的震级也是唯一的。 绝大多数地震是由断层引起的,地震所释放的能量的大小,取决于引发地震的断层的大小、断层两边相对运动的距离、断层处的岩石强度。断层的面积乘以断层移动的距离再乘以岩石的剪切模量,得到的就是Seismic Moment,也就是所谓的地震矩。这个地震矩的数值,直接反映了地震释放能量的大小。 而矩震级就是对地震矩的衡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其中地震矩M0的单位为牛乘以米。注意到,地震矩和矩震级之间是三分之二log 的关系。换言之,震级大一级,地震矩变为原来的10的 1.5次方倍,也就是31.6倍;震级大两级,地震矩变为原来的31.6的平方倍,也就是1000 倍。 简单说,8级地震释放的能量,是7级的31.6倍,6级的1000倍,5级的31623倍,4级的1000000 倍。

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的关系

一、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是什么关系: 1、抗震等级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在中国建筑业中,已经开始严格执行这个等级标准。 2、设防烈度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震动参数。 在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抗震规范》3.2.2指出了加速度和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 通俗的讲就是建筑物需要抵抗地震波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要区别于地震震级。 设防烈度取值的标准:是基本烈度,就是一个地区在今后50年期限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其具体的取值根据抗震规范中的抗震设防区划来取值。比如说四川地区的九寨沟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3、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的关系

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重要的建筑物;二级:大量的一般建筑物;三级:次要的建筑物)。至于重要建筑物与次要建筑物的划分,则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破坏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 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 68-84)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1.0.5的要求。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1.0.5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 三、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一般规定

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一般规定 抗震等级的确定 (1)多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措施是根据抗震等级确定的,抗震等级的确定与建筑物的类别相关,不同的建筑物类别在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的与建筑场地类别有关,也就是考虑抗震等级时取用烈度与抗震计算时的设防烈度不一定相同。 (2)建筑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见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也可见《建筑抗震设计手册》(1994年版)高层建筑没有丁类抗震设防。抗震措施的要求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台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抗震等级 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丙类建筑: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按建筑类别及场地调整后用于确定抗震等级烈度,按调整后的抗震等级烈度。 3)抗震设计时,多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11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节第9条规定的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 三、四级”的简称。 4)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12确定。 5)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 15G和O.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6)抗震设计的多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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